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

通知

(建市[2006]4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专业工程总承包发展,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结合有关专业工程的具体情况,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2.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三月六日

附件1: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3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6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

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四、附则

(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2: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消防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消防设施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经消防验收质量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3项,其中3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以及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

(3)企业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3人。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其中,2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8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名。其中,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

(3)企业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2人。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取得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

包括:1、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水喷雾灭火系统;4、气体灭火系统;5、泡沫灭火系统;6、干粉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7、防烟排烟系统自动消防设施工程;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消防设施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

四、附则

(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除对“企业资信”中(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

术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最低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三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万元。

2、技术条件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三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二)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12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取得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四、附则

(一)企业申请三级资质晋升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二级资质或三级资质,申请二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三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4: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幕墙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幕墙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6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6人,建筑结构类专业不少于4人,且从事建筑幕墙工作3年以上,参与完成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

(3)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企业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企业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3人,建筑结构类专业不少于2人,且从事建筑幕墙工作3年以上,参与完成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

(3)企业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

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幕墙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幕墙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大于8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

四、附则

(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建筑幕墙专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建设部发布日期:2006年03月06日实施日期:2006年09月01日(中央法规)

幕墙深化设计施工图审图要点

幕墙深化设计施工图审图要点 1图纸目录(应包含以下图纸) (1)封面、目录 (2)设计说明 (3)幕墙构件平面、立面布置图 (4)墙材与龙骨、各向龙骨间的连接、安装详图 (5)主龙骨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构造详图 2图纸深度及设计审图要点 (1)设计说明: 注明设计依据、荷载资料、项目类别、工程概况、所用钢材牌号和质量等级(必要时提出物理、力学性能和化学成份要求)及连接件的型号、规格。 焊缝质量等级、防腐及防火措施。 建筑幕墙面板材料要求及物理性能 幕墙式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要求 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要求 防火封堵材料要求 幕墙防雷做法 重点检查材料要求: 幕墙式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应为A级,可采用憎水型岩棉。 建筑幕墙面板的燃烧性能应为B1级以上。 金属夹芯复合板材,其芯材应采用不燃保温材料。

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保温材料(A级)。 非幕墙式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 高度大于50米为A级;高度学院50米为A级或B1级。 (2)幕墙构件平面、立面布置图: 图中标注墙面材料、竖向和水平龙骨(或钢索)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 与建筑、结构专业核对幕墙专业门洞、窗洞位置;幕墙立面部位均要有结构供幕墙受力。 检查幕墙与内装地面、景观地面交接处标高; 与结构专业核对幕墙专业预埋件位置、标高; 外立面分格应考虑室内功能及墙体布置; 幕墙逃生窗数量设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逃生窗四周要有防火封堵做法。 与室内建筑平面核对逃生窗位置。 幕墙窗扇开启方向应满足当地消防安全要求; 窗槛墙高度要求大于800mm; 建筑外墙上,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边缘水平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2m或4m),否则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并要在幕墙门窗平立面布置图中有所体现; 办公楼、酒店等高层建筑外窗禁止采用外平开;外开时应限制开启距离,并采用防脱设置;

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暂行) 1.总则 1.0.1为加强对本市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在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深度规定和上海市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DBJ08-64-97)基础上,特制订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市的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工程的设计。其它类型幕墙的设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3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法令、标准、规范、规程,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1.0.4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一般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 1.0.5建筑幕墙,是在工厂内预制、在现场安装、悬挂在建筑物主体结构上的非承重外围护体系。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满足建筑物对幕墙的各项技术、性能和安全指标。 1.0.6建筑幕墙设计的立面要求既满足建筑设计的艺术性,又符合幕墙技术的安全性、耐久性、合理性,同时又必须确保幕墙在使用过程中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 1.0.7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面均应符合标准,表达清晰、准确,全部文件必须严格校审,不应出现各种差错。 1.0.8建筑幕墙设计、施工应一体化,幕墙专项设计单位应全面负责幕墙设计、制作、安装和保质期内维修。 2.方案设计 2.0.1方案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和工程业主招标文件对幕墙工程设计要求进行编制,由总说明或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透视图等四部分组成。除透视图单列外,其他文件的编制顺序为: 封面:写明方案名、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扉面:写明方案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设计总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种负责人; 方案设计文件目录; 总设计说明书或设计说明书; 设计图纸;

建筑工程资质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1一级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1.1.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1.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 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 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1.2二级资质标准 1.2.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1.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申请条件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一、资质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广东宏景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8月19日核发的编号为C144002557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根据该证书,广东宏景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有效期至2018年8月19日。 二、资质要求 根据《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申请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的条件是: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证书等凭证)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建筑幕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D 监31-20151005 华鑫剑腾科技园一期新建项目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幕墙工程)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监理人员组成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控制依据 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特点 四、监理工作程序 五、监理人员组成

华鑫剑腾科技园一期新建项目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幕墙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鑫剑腾科技园一期新建项目 2、工程地址:丹桂路以北、申江路以东 3、建设单位:剑腾液晶显示() 4、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幕墙深化设计: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6、总包单位: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7、专业承包单位: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8、监理单位:上海富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本幕墙专项工程主要由铝板幕墙、格栅幕墙组成,幕墙面积约为:1.41万平方米,主体结构形式:1#、2#楼为框剪结构,3#、4#、5#、6#楼为框架结构。 建筑幕墙高度(最大高度):1#—6#楼楼层为地上八层,建筑高度为33.6米。 幕墙设计参数: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结构重要性系数 1.0,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幕墙设计使用年限25年,抗震设防类别标准设防类,地面粗糙度B类,抗震设防烈度7度。

二、监理控制依据: 1、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计算书及有关设计说明文件。 2、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及其附件和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3、现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主要包括有: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4、技术规范、规范、规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条文》(房屋建筑部位2002年版);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J280200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J113—200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范》JGJ145—200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J08-9-92 《钢结构设计规范》GBJ50017-2003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84 《预埋件设计规程》YS11-79 《不锈钢冷加工棒》GB4226-84

最新住建部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最新住建部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4、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说明:以上为当下仍在执行的2007版特级资质标准。2017年6月,住建部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多项内容有较大变动。如要求“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均在50亿元以上”、对建筑工程类别的工程业绩增加“工程总承包”、“预制装配式”考核。因仍在征求意见阶段,故暂未列入。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专业工程总承包发展,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结合有关专业工程的具体情况,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2.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三月六日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建筑幕墙的防火设计与施工(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幕墙的防火设计与施工(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幕墙的防火设计与施工(通用版) 随着我国国力的强盛、城市大规模建设的需要,一批批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对这些建筑来说,维护结构采用传统的砖墙显然不能适应,混凝土墙体则因其过于笨重而日显劣势,唯有轻钢结构配以玻璃幕墙成为最佳选择。玻璃幕墙以其晶莹剔透、轻巧美观、耐候性好、密封性佳、安装方便、维护简便等诸多优点而在高层建筑上迅速崛起,独领风骚。 近20年来,我国玻璃幕墙在发展过程中日臻完善,如今已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在这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铝制品委员会发挥的积极作用功不可没。这些年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铝制品委员会一直走在行业前列,积极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对幕墙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时发表文章,引起社会重视,并为国家制定幕墙政策规范作前导。 一、现行幕墙的种类

1、单元组合式建筑幕墙单元组合幕墙是一种新型建筑幕墙结构体系,它是建立在现代高层以框剪、框筒、筒筒为代表的结构体系基础上的新型围护结构理论与施工工艺的重大变革。国外新单元组合建筑幕墙也只有20多年的历史。 单元组合式幕墙完全不同于固定网格梁式传统式的普通玻璃幕墙,它是以各个单元板块组件为基本构件单元,直接支撑在主体结构上,把这些单元板块组合起来构成面积的幕墙结构体系;相邻基本单元组件的竖框(立柱)相互插接,相邻横框(横梁)也相互插接,相互插接的立柱和横梁形成组合式网格梁系;组合式梁柱插接部位用弹性密封元件封闭并可相对位移形成补偿效应;基本板块单元尺寸远远大于普通固定网格梁式幕墙的分格尺寸,它是以建筑主体结构特点来确定板块单元尺寸;基本单元组件的饰面材料(包括采光玻璃、金属板、石材板、人造化学板材等)及板块结构全部在工厂加工预制,施工现场只进行板块单元的组合安装。 2、点支式全玻幕墙点支式全玻幕墙也称点驳接全玻幕墙。它是全玻璃幕墙的一个新的发展分支,一改玻璃肋胶接全玻璃幕墙和悬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3级,没有)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6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6人,建筑结构类专业不少于4人,且从事建筑幕墙工作3年以上,参与完成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 (3)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企业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企业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3人,建筑结构类专业不少于2人,且从事建筑幕墙工作3年以上,参与完成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 (3)企业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幕墙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幕墙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幕墙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 级两个级 9 10:22:02 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标准(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 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 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 9 10:22:02 工一体)不少于6 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 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有不少于8 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 人(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6 人,建筑结构类专 9 10:22:02 业不少于4人,且从事建筑幕墙工作3 年以上,参与完成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3000 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 项; (3)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 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 9 10:22:02 、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建筑幕墙施工组织设计_2文档

第一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说明及依据 第一节编制说明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按照×××外装修工程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根据该工程的规模、特点并结合我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管理体制、施工经验综合分析而编制的,严格按照标准认证体系运行。 一、适用范围:本施工组织设计仅适用于×××外装修工程。 二、目的:使各工序、各种资源在空间与时间上合理搭配与协调,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劳动力和各种资源的供应、现场安装施工等有计划、有条理地顺利进行,以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该外装修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工作。 三、本施工组织设计是整个幕墙工程具体实施的指导性文件。 1.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施工组织方案,并依此进行工程施工, 落实本方案内容,本方案是幕墙施工实施的指导文件。 2.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方案交底,掌握工程要求、施工工艺及相关 的质量标准,并贯彻于整个施工过程中。 3.根据施工工程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内容的调整修改。将调整修改的内 容及时报告业主、总包和监理单位。 4.本方案待领导审批,报业主、总包、监理方通过后开始执行。 第二节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依据及原则 1.图纸依据:由×××楼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幕墙方案图及相关专 业施工图。

2.×××设计的投标深化设计方案图等。 3.应业主要求及施工合同的相关要求。 4.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规定: 1)建筑及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20176 3)材料标准 《碳素结构钢》GB/T 700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94 《浮法玻璃》GB11614-1999 《钢化玻璃》GB9963-98 《中空玻璃》GB11944-2002 《热反射玻璃》JC693-1998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18091-2000 《硅酮建筑密封膏》GB/T14683-93 《建筑橡胶密封垫预成实心硫化结构密封垫用材规范》HG/T3099/1997 《建筑橡胶密封垫密封玻璃窗和镶板的预成型实心硫化橡胶材料规范》

施工资质标准

四十九、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D330KV以上送电线路300公里或220KV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2)33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22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3)220KV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个。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 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6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约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D220KV以上送电线路400公里或110KV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2)22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110KY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3)220KV以上电缆线路40公里或110KV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7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H经理不少于10人。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69053

(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所称建筑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单元式幕墙以及采光屋顶等建筑幕墙工程。其他类型的建筑幕墙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近二年内应完成不少于4项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竣工并验收,未发生设计质量事故。 2、技术人员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3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不少于3年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参加过不少于1项幕墙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人员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3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不少于3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并参加过不少于1项幕墙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4个)

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 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办市[2006]6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等规定,我部制定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四日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质申请和审批的原则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活动,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资质(以下简称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2、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实行分级审批。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资质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及以下资质的审批。 3、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和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同时并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相应标准,申请设计资质、施工资质或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对已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在取得所申请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后,资质审批部门应取消其原有的相应同级别或低级别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4、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最高不超过二级。已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时,其申请的资质等级可高于企业现有的相应专项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一个等级。 企业可申请四个专项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5、企业申请多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应达到各项资质标准中同类指标的最高值,并同时满足不同类别资质条件的相应要求。

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建筑工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2010736841.html, 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2017年最新版)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 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 职称;技术负贪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3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

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简称:展陈工程资质) 评审手册

目录 第一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管理办法》 第二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标准》 第三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流程》 第四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指南》 第五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承诺书》附件一 第六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报名表》附件二 第七篇《法人委托书》附件三 第八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四第九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企业无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及不良信用责任声明》附件五 第十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企业展陈工程业绩列表》附件六

第一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管理办法 (2018年2月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为了适应中国展览展示陈列(简称展陈)行业快速发展的形势,适应国际国内展陈行业的运行机制与 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促进展陈工程的设计 与施工水平的提高,提升展陈工程的质量,确保展 陈工程安全;推动行业进步与繁荣;特制订《展陈 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评审管理办法》。 第二章展陈工程资质评审适用工程范围 第一节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规划馆、专题馆、展览馆等在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展览展示陈列工程项目。第二节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规划馆、专题馆、展览馆等在各类公共场所进行以展览展示陈列为目的 的工程项目配套服务的室内装饰设计与制作、光环 境设计与制作、高新科技展项设计与制作、展陈组 合设计与制作、景观设计与制作、展陈设备设计与 制作、辅助展品设计与制作、观众服务系统设计与 制作等辅助工程项目。

第三章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 第一节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每年将于年中及年末根据申请企业数量开展两次评审工作,具体申请办法参照 《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流程》。 第二节凡符合《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流程》中规定的适用范围和通用标准的展陈工程企业,可根据本单位情 况、对照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标准申报相应的资质 等级。 第三节申报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的展陈工程企业,可在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2010736841.html,上 根据展陈工程资质评审要求,自行进行电子文本 申报。 第四节参评企业按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管理办法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将相关书面文本资料提交展陈工作办 公室。 第四章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展陈专家委员会”和“展陈工作办公室” 第一节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聘请相关方面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影响力的业内专家出任“展陈专家委员会” 委员。该委员会受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的领导,负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收费办法试行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收费办法(试行) 一、为规范建筑门窗、建筑幕墙、采光顶与金属屋面设计市场,维护投资方(业主)和设计单位的双方合法权益,推动设计单位的“设计终身负责制”,根据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办法的通知”中有关规定,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办法》(2002年修订本)的计价比率,结合全国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的行业现状,制定本收费办法。 二、本收费办法适用范围:具有建筑幕墙专项设计甲级、乙级资质或具有建筑幕墙设计施工一体化专项设计一级、二级资质的建筑幕墙设计公司、建筑幕墙工程企业、建筑幕墙设计咨询公司。建筑设计院及工程预算、造价评估等相关企业和单位亦可参考。 三、本收费办法适用于建筑门窗、建筑幕墙、采光顶与金属屋面设计。 四、本收费办法以甲级幕墙工程设计单位和具有建筑幕墙设计施工一体化设计一级建筑幕墙设计公司为收费基准,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单位和具有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专项设计二级的建筑幕墙设计公司可按本“办法”乘以0.9系数收取费用。 五、本收费办法作为全国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的行业试行办法,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单位可根据工程的难易程度在试行办法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六、执行本收费办法的建筑幕墙设计单位所提供的设计服务内容,应符合相关设计文件和现行标准要求。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可包括初步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 七、计费基准 工程设计收费的服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包括前期创意设计、钢结构设计及其它非幕墙设计单位的专业设计;不包括技术咨询、施工图预算、工程监理和现场设计代表工作。

(一)投资方(业主)对幕墙工程已经有明确投资金额的,按工程设计的复杂难易程度按投资金额的3~8%的比例额度收取设计费用。 工程总造价较大(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适当降低收费,但最低收费率应不低于3%收取费用。 (二)投资方(业主)对幕墙工程投资金额不明确的,设计收费按工程的面积计取,每平方米按30~80元收取设计费用。其上、下的浮动调整额度,可根据设计项目的复杂程度而定,原则上不超过收费办法的上、下限。面积是按照幕墙工程的展开面积,以国家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方式确定。 (三)工程设计收费的服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收费比率按表一执行: 表一:建筑幕墙设计收费比率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一、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二、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一、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二、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

目录 ................................................... 2..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4) —、总贝y .............................................. 4.. 二、标准............................................... 4.. (一)............................................ 一级 4. (二)............................................ 二级 5. 三、承担业务范围........................................ 6. 四、附则............................................... 7..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9) —、总贝y .............................................. 9. 二、标准................................................ 9. (一)............................................ 一级9. (二)............................................ 二级11 三、承担业务范围 (12) 四、附则 (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14) 一、总则 (14) 二、标准 (14) (一)............................................ 一级 1.4

施工企业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

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建造师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清单).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

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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