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管理业务操作指引...

企业法律管理业务操作指引...
企业法律管理业务操作指引...

企业法律管理业务操作指引

目录

使用说明

第一章项目工作内容与目标确定

第二章项目尽职调查

第三章项目法律管理分析

第四章项目法律管理评估

第五章项目法律管理方案制定

第六章项目法律管理实施

第七章项目法律管理工作总结

使用说明

1、本指引为律师从事法律管理业务的操作性指导,因此不对法律管理中使用的专业名词进行理论定义与探讨,亦不进行理论阐述介绍,使用者如需了解请自行参阅相关著作与文献。

2、鉴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复杂性,本指引仅提供针对企业经营中的具体项目如何进行法律管理,相关内容与方法未必对企业全面法律管理产生作用。

3、指引中所说之项目指企业经营面临的某个具体问题,项目应当具备人、财、物等主体彼此动态交互特征,如企业内部的员工问题、财产问题、生产等问题;企业外部的客户问题、供应商、竞争对手等问题。

第一章项目工作目标与内容确定

第1条明确项目工作目标

项目工作目标是确定律师工作的起点也是衡量工作绩效的最终标准,因此确定合理而可实现的项目工作目标是律师能否完成项目工作的基础。项目工作目标主要由如下关键指标构成:

1.1项目的商业目标:这是项目存在的基础,能否达到商业目的是委托人就项目而言最为关注之内容;

1.2项目的财务目标:指通过律师的工作帮助委托人达到成本降低、盈利提升等财务指标的提升;

1.3项目的效率目标:指通过律师的工作帮助委托人实现组织运营效率的提升,如人员减少、诉讼率降低等。

大多数项目的工作目标并不唯一,而是具有多目标特性,委托人希望能够同时实现项目全部目标,但实际情况很难做到,因此需要律师和委托人就项目工作目标共同进行优化与排序,明确项目的目标设定合理且可实现。

第2条明确项目工作内容

明确项目工作内容是律师承办法律管理业务的开始,项目工作内容的确定可以直接明确律师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范围与职责。

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如下部分:

2.1项目的法律管理分析与评估:律师在本部分的工作是通过详实的尽职调查与全面的法律分析向委托人准确揭示项目存在的运营风险。

2.2项目的法律管理方案制定:律师在本部分的工作是在项目法律管理评估的基础上,帮助委托人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法律管理方案。

2.3项目的法律管理实施:律师在本部分的工作是以项目法律管理方案为指导进行项目法律管理,帮助委托人全程控制项目运营风险。

上述项目工作内容可以全部进行,也可以分部进行,具体的工作内容取决于律师的工作专业能力与委托人对项目的重视程度及项目自身的预算,因此需要律师和委托人在项目目标确定的前提下,就项目工作内容充分的交流沟通,最终就项目工作内容与律师具体工作职责达成共识,形成明确的项目工作内容。

第3条项目签约

项目目标与工作内容最终由律师与委托人的《项目法律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确定,委托协议还应当包括律师基于工作量与工作难度所收取的工作报酬内容及双方在项目工作中各自的权利义务与工作职责。

《服务协议》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3.1项目工作目标;

3.2律师工作范围与内容;

3.3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3.4项目工作的时间与费用;

3.5 律师工作的评价标准。

第二章项目尽职调查

第4条尽职调查目标

项目尽职调查的目标是全面掌握项目现状。律师进行项目尽职调查应当遵循证据相关原则,保证信息获取合法、真实、有效。

尽职调查包括四部分:

4.1项目相关法律文件与记录调查。

4.2项目内部相关人员调查。

4.3项目外部涉及主体调查。

4.4项目相关法律检索。

第5条项目相关法律文件与记录调查

通过项目法律文件与记录调查能够迅速形成对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

调查重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5.1 项目的立项、批准情况。

5.2 项目资产与财务情况。

5.3项目涉及内部人员情况。

5.4 项目当前有无诉讼等法律问题。

5.5 项目涉及客户和主要竞争者情况。

5.6项目对外经营活动情况。

5.7项目有无受到外部处罚情况。

第6条项目内部涉及主体调查

项目内部人员调查可以实现对项目动态现状的认识与把握。

内部相关人员调查的具体内容应当结合以获取的项目信息进行,可以采用如下方式:

6.1问卷调查。

6.2单独访谈。

6.3集体研讨会。

第7条项目外部涉及主体调查

项目外部涉及主体包括客户、竞争对手、供应商等,对外部主体调查可以实现对项目外部具体运营环境的客观认识。

项目外部涉及主体调查具体内容视具体项目而定,可采用方式包括:

7.1电话访谈。

7.2当面拜访。

7.3工商、税务调查。

7.4第三方调查等。

第8条项目相关法律检索

项目相关法律检索是对项目所面临的政策法律环境的全面调查,通过法律检索可以实现对项目外部法律环境与常见问题的充分认识。

项目相关法律检索内容包括:

8.1法律法规检索。

8.2产业政策检索。

8.3专项研究报告。

8.4重点相关案例等。

第9条工作成果提交

通过本阶段律师的尽职调查工作,可以实现对项目涉及的内外部各方面信息的搜集与整理,在此基础上向委托人提供本阶段工作成果(《项目尽职调查报告》)。由此让委托人对于项目现状形成更为客观、真实、全面的认识。

第三章项目法律管理分析

第10条项目内外部主体法律管理分析

通过项目尽职调查获取足够信息后,首先将获取信息以项目涉及主体为中心进行各自独立的汇总与法律分析,以获取对项目活动主体的准确判断。

项目涉及主体法律分析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0.1 项目涉及内部工作人员的独立法律管理分析;

10.2项目涉及内部工作部门的独立法律管理分析;

10.3项目涉及外部合作人员的独立法律管理分析;

10.4项目涉及外部合作机构的独立法律管理分析;

项目主体法律管理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对项目主体的法律处境与真实现状形成综合的认识,从而对项目内外部各主体可能的行为能够进行合理的判断与预期。第11条项目交互关系法律管理分析

以项目尽职调查获取交互信息为基础,将项目涉及各主体之间彼此交互的法律关系进行系统的梳理与分析,本部分工作是全面理解项目动态法律关系的基础。

项目动态法律分析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1.1 项目内部不同人员交互的独立法律管理分析;

11.2项目内部不同工作部门交互的独立法律管理分析;

11.3项目内外部人员交互的独立法律管理分析;

11.4项目内外部合作机构交互的独立法律管理分析;

项目动态法律管理关系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对项目自身的动态行为与特征形成综合认识,从而对项目整体可能的行为能够进行合理的判断与预期。

第12条项目关键节点法律管理分析

以项目内外部主体及项目动态法律关系为基础,对项目关键节点进行综合法律管理分析,项目关键节点的确定可以参照如下标准:

12.1 项目价值链中的重要节点;

12.2 项目主体中涉及法律关系复杂的内部人员;

12.3项目主体中涉及法律关系复杂的内部组织;

12.4项目外部主体中与项目发生众多法律关系的外部个人;

12.5项目外部主体中与项目发生众多法律关系的外部机构;

项目关键节点法律管理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明确项目法律风险的重点与方向,从而对项目整体运行风险能够进行合理的判断与预期。

第13条项目法律管理仿真图构建

项目法律仿真模型图是将项目涉及所有主体及其之间的交互法律关系通过图形的方式进行完整展现。

通过项目法律管理仿真图的构建并无固定格式,满足如下基本要求即可:12.1 能够完整清晰反映出项目所有主体与法律关系;

12.2 能够将项目关键节点完整体现;

12.3能够令委托人清楚项目整体的运营风险情况;

12.4能够在此图基础上开展项目法律管理评估工作;

12.5能够在仿真图中实现项目法律风险管理结果标注。

第14条工作成果提交

通过本阶段律师的项目法律管理分析工作,可以实现对项目涉及的内外部主体与彼此交互法律关系的系统分析整理,在此基础上向委托人提供本阶段工作成果(《项目法律管理分析报告》)。由此让委托人对于项目法律涉及的法律关系能够清楚的认识与了解。

第四章项目法律管理评估

第15条项目主体评估

项目法律管理评估以项目法律管理分析为基础,以项目已经确定的目标为衡量标准对项目进行运营风险评估。在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法律分析后,首先对项目内外部主体进行法律管理评估,以明确项目各活动主体的风险状态。项目法律管理评估方法为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方法,根据具体项目的不同而灵活采用,只要能准确反映出项目涉及主体的风险状态就可以。

项目主体法律风险状态参考下表:

项目主体法律管理评估可以帮助我们对项目涉及主体状态会对项目自身运营所带来的风险进行全面的衡量,从而对项目内外部各主体的行为后果能够有合理的判断与预期。

第16条项目涉及互动关系法律管理评估

项目涉及互动关系的法律管理评估以项目法律管理分析为基础,以项目已经确定的目标为衡量标准进行,评估方法为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方法,根据具体项目的不同而灵活采用,只要能准确反映出项目涉及互动关系的风险状态就可以。项目涉及法律关系的风险状态参考下表:

项目涉及互动关系的法律管理评估可以帮助我们对项目涉及互动关系对项目自身带来的风险进行全面的衡量,从而对项目涉及各种互动关系的风险进行合理的判断与预期。

第17条项目关键点法律管理评估

项目关键点的法律管理评估以项目法律管理分析中确定的项目关键点为基础,以项目已经确定的目标为衡量标准进行,灵活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方法,对项目关键点的运营风险进行有效评估。

项目关键点法律风险状态可参考下表:

第18条明确项目核心风险

在完成上述项目基础法律管理评估工作后,应当在此基础上再结合项目法律管理仿真图对项目整体运营风险进行系统评估,以明确项目的核心风险。项目核心风险评估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方法,对影响项目最终目标的项目主体、互动关系、关键节点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通过项目法律管理仿真图将核心风险体现与反映出来。

第19条工作成果提交

通过本阶段律师的项目法律管理评估工作,可以实现对项目涉及的内外部各主体及彼此交互关系的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向委托人提供本阶段工作成果(《项目法律管理评估报告》)。由此让委托人对于项目所面临的运营风险能够清楚的认识与了解。

第五章项目法律管理方案制定

第20条项目法律管理方案的制定

项目法律管理方案的制定以项目法律管理评估工作为基础,对项目所有涉及的运营风险均提出所有可能的法律管理应对策略与方案,重点在项目的核心法律管理方案制定。

项目法律管理常用应对策略包括:

20.1 更换项目涉及的风险主体;

20.2提升项目主体的法律管理素质;

20.3增加项目风险主体的违约成本;

20.4 强化有风险的项目法律管理关系;

20.5重新调整项目价值链以克服原价值链中的固有风险。

律师在项目法律管理方案制定阶段应当坚持团队工作,通过集体讨论来明确项目法律风险的所有可能应对策略。

第21条最终项目法律管理方案确定

最终项目法律管理方案的确定由律师与委托人共同进行,对于项目的各项运营风险及应对策略双方共同协商,在综合委托人的风险偏好、项目财务预算、项目时间要求等综合因素后,最终确定本项目的法律管理方案。

第22条压力测试

对确定的方案进行压力测试旨在通过对各种可能情况下方案的稳定性与有效性,从而能够及早发现方案的潜在问题并及时改进。

第23条工作成果提交

通过本阶段律师的项目法律管理方案制定,可以实现对项目运营风险的全面管理,在此基础上向委托人提供本阶段工作成果(《项目法律管理方案》)。由此让委托人对于如何管理项目运营风险能够清楚的认识与了解。

第六章项目法律管理实施

第24条项目法律管理实施

项目法律管理实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管理方案确定内容进行,以实现对项目风险的全面监控与管理,同时委托人亦可以对律师法律管理工作内容与成果有明

确合理的预期。

第25条信息与沟通

律师执行法律管理工作应当保持与项目运行的充分信息沟通交流,从项目各个运行环节搜集法律管理所需信息,对其进行分析与处理,最后形成定期的《项目法律管理工作报告》发送项目相关主体,由此将法律管理工作嵌入到项目运行过程中,成为项目运行系统之一部分,同时通过持续、广泛的沟通可以使得项目主体对法律管理的理念形成共识,提升项目自身的整体法律管理能力。

第26条持续监控

项目的动态变化使得律师工作不可能完全按照制定的法律管理方案进行,因此必须对项目的整体运行进行持续监控以发现项目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变化及未执行法律管理的行为,对其给项目带来的风险进行及时评估,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进行动态调整与纠正,由此保证项目法律管理的有效性。

第七章项目法律管理工作总结

第27条项目法律管理工作总结

律师在完成项目法律管理工作后应当对项目法律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向委托人提交律师《项目法律管理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应当包含律师在每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项目法律管理工作评价、问题及改进等内容。

第28条项目法律管理工作评价

律师项目法律管理工作评价以律师是否勤勉、忠实履行其法律管理工作职责、项目目标是否有效实现为工作绩效标准,委托人与律师应当就此进行充分交流。

第29条项目持续改进意见

律师对于项目法律管理中未达到项目目标部分应当详细的原因分析,明确责任承担主体,并向委托人提出改进意见。

(本指引由北京市法学会企业法律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安新华律师负责起草,供广大法律实务工作人员借鉴参考。)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做到依法治理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峄化公司及各部室车间、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直属公司总经理和总法律顾问领导,作为公司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规章制度,法律知识培训与考核,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将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规章制度管理 第五条公司通过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推动公司法制化管理,促进依法治企。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含修改和废止,下同)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 第七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

第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向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备案并负责落实。 第九条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对起草部门报送的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进行综合协调后,填写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制订计划书,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作为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条对因情况变化已列入年度计划而无制定必要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与起草部门协商,经公总经理批准后撤消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草案由其内容所涉及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对其起草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国内外有关资料及公司现状,并应对其所拟定规章制度草案的作用效果有一定的预测。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草案及修改草案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草案的名称;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宗旨; (四)起草部门和起草责任人的组成; (五)规章制度草案的适用范围; (六)负责规章制度实施的部门; (七)规章制度草案及说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五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公司登记工作。 第二章登记管辖 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决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为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

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的决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八条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 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第三章登记事项 第九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实收资本; (六)公司类型; (七)经营范围; (八)营业期限; (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十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佛山市工商局注册新公司流程

佛山市工商局注册新公司流程 佛山是中国六个品牌之都之一,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中国品牌经济城市,吸引了众多创业者到此进行公司注册。注册公司的手续逐渐简化,但是依然有不少创业者对注册公司的流程和费用存在疑惑,那么在佛山工商注册新公司流程是什么? 在佛山办执照的流程 (一)注册公司办理的手续 企业名称预核准(工商局)--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相应的前置审批手续--申请营业执照(工商局) (二)注册公司的流程图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的广告。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这个证需要半个月,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 11.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12.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 13.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 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做到依法治理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峄化公司及各部室车间、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直属公司总经理和总法律顾问领导,作为公司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规章制度,法律知识培训与考核,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将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规章制度管理 第五条公司经过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推动公司法制化管理,促进依法治企。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含修改和废止,下同)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 第七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 第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向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备案并负责落实。 第九条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对起草部门报送的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进行综合协调后,填写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制订计划书,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作为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条对因情况变化已列入年度计划而无制定必要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与起草部门协商,经公总经理批准后撤消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草案由其内容所涉及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对其起草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国内外有关资料及公司现状,并应对其所拟定规章制度草案的作用效果有一定的预测。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草案及修改草案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草案的名称;

公司法成立原则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成立原则的规定内容是怎么 样的? 公司的设立分两种方式,一个是出资设立公司,还有就是募集设立公司,那么关于公司法成立原则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关于公司的设立原则,就是允许公司法人设立的一个依据的原则,并且对两类公司所规定的内容都不同。 公司的设立分两种方式,一个是出资设立公司,还有就是募集设立公司,那么关于公司法成立原则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关于公司的设立原则,就是允许公司法人设立的一个依据的原则,并且对两类公司所规定的内容都不同。 一、公司法成立原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设立的原则实际上是指准许公司法人设立所依据的原则; 我国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核准主义,即对公司设立做实质审查,以行政许可为成立要件;

我国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准则主义,即对公司设立做形式审查,以登记备案为成立要件。 公司设立的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我国公司法第8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看,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上采严格准则主义,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即可申请登记成立公司,而无需行政机关的审批;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则采核准主义,即经过主管行政机关的审核批准才能设立。 我国的《公司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注册新公司的详细流程

注册新公司的详细流程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贷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 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此项费用约300元左右。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80元。办这个证需要半个月,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

公司法的五大基本制度

公司法的五大基本制度 (一)公司资本 1、公司注册资本的涵义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股份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3)股份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在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股东出资 (1)出资限额 ①最低限额:3万(普通有限公司)—10万(一人公司)—500万(股份公司)—3000万(上市公司)。 ②首次出资额: a.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出资额≥20%≥最低限额。 b.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③发起人认购股份比例: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出资内容 ①出资方式: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 ②不允许出资的内容: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业

信誉、特许经营权、设置担保的财产。 ③货币出资最低限额: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出资期限 ①分期缴纳:一般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分批缴纳。首次出资外,其余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法律例外规定除外。 ②一次缴清的情况:一人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 3、资本变动 ①增资与减资在公司中是特别决议事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 ②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实行股东自治。 ③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则实行严格的限制: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f178):a.必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b.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c.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d.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最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全文) 无论是投资还是自用,没有拿到经登记确认的产权证,总是心里不踏实。然而,公司在什么时候才算是正式成立了?股东在什么情况下才取得了法律上认可的股东身份和股份?对于公司是否登记以及登记是否正确,我国广大的中小企业投资者却并没有像对待房屋、土地一样重视。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五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公司登记工作。 第二章登记管辖 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八条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 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第三章登记事项 第九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加强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导控股子公司管理活动,促进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降低控股子公司经营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经营管理人员和实施日常持续动态监管等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除履行控股股东权利和职责外,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结合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办法的贯彻和执行。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除了遵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要求外还将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人力资源、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激励约束制度的执行及包括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事项在内的专项事务最终审核与报备等方面进行统筹

《公司法》中的基本管理制度

一、业界对“基本管理制度”的不同解释 在实务中,学者、《公司法》研究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管理咨询从业者对《公司法》中的“基本管理制度”众说纷纭,主要的见解有以下几点。 1、“基本管理制度”是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制度 这个说法存在两个问题: (1)立法主体问题。众所周知,《公司法》的立法主体是国家,公司《章程》的立法主体是股东会/股东大会,而“基本管理制度”是由董事会“制定”。 对于“制定”,按照笔者对《公司法》的理解,应当是“最终决定”的意思,其理由是: ——如果做为“拟定、起草”的意思,必然应当在股东会的职权中明确“审议批准(基本管理制度)”,如同“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般; ——按照《公司法》的立意,所有权与经营权应当分离,因此董事会应当履行经营的职责,对公司起到经营管理的责任,因此应当有权限在《公司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范围内“最终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制度内容问题。既然是《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已经明确了的内容,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再制定个“基本管理制度”? 由此可见,“基本管理制度”应当是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内容有所不同的制度。 2、认为“基本管理制度”这个提法太泛 有些学者认为,企业的基本管理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采购、生产、销售、投资、财务、薪酬、劳动等等各方面都挺“基本”的,因此不好界定“基本管理制度”究竟是指哪些制度。 笔者认为,《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的职权是“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总经理的是“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公司法》赋予董事会的身份是“最高决策机构”(也有说是“日常权力机构”),赋予总经理的是“最高执行机构”。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8年1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3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登记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立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和程序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得称“公司”。 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非公司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司的登记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含自治州,下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区盟及大中城市所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各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保税区、各类开发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没有公司登记权,不得登记注册公司。 住所设在直辖市所属区内的公司,除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以外,由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司登记管辖范围,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结合本省情况,参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辖权的划分原则,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条保税区、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4〕67号文件改建为的分局,可以受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书面委托,核准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并核发盖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五条设立公司,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由股东直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按照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名称为条例、规定和办法。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的专项审批,不作为公司登记的前置条件。 第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经审批或者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除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外,应当依法取得公司所在地审批机关的批准。由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批准文件应当加盖省人民政府印章。 第七条申请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授权的部门的批准文件。省级以下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授权的部门应当按国务院规定执行。 第八条设立公司,申请人应当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中反映的行业未被有关部门批准时,公司名称由原名称核准机关重新核定,或者由申请人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新成立公司的注册流程

步骤一: 企业名称查询 (三个工作日) 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 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2-10个, 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据工商规定:字数应在60个内)。例:东莞+某某(字数二个、企业名)+贸易(行业名)+有限公司(类型)。备注:行业名要规范。 填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后,由萃智知识产权注册公司网统一提交到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其内部网查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册公司步骤一,即查名,通过东莞市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名工商查名科注册官进行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并发放盖有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登记专用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步骤二:(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提供证件材料 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以及相应要求的材料。相关行政机关如有新规定,由开发区和申办人按照国家规定相互配合完成。 2、报送审批特许项目 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防、治安、环保、科委等) 3、****并编写“公司章程”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建议由公安部门刻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公司章程”的样本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根据自己拟办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并由所有股东签名后交送开发区。 步骤三: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由会计审计部门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若干工作日)表格可以参考注册公司网 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会计审计部门已盖章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帐户,各股东按自己出资比例向此帐户中缴足相应的钱款。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投资者需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相关注册资金的证明,通过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货币形式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以货币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步骤四:申领公司营业执照 (三个工作日) 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由开发区连同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步骤五: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二个工作日) 公司必须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出申请,通过审定,由中华人民工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办这个

公司法系列之|公司章程范本2020版

公司法系列之|公司章程范本2020版Company Law Series Model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2020 Edition

公司法系列之|公司章程范本2020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之 公司章程篇(五) 【接上一篇】 第十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0.1.1总经理的任免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人数】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职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0.1.2董事兼任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10.1.3总经理的资格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10.1.4总经理的任期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10.1.5总经理的职责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0.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0.1.6列席董事会议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未担任公司董事的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10.1.7总经理报告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10.1.8职工待遇保障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10.1.9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应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现代企业法律制度

现代企业法律制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现代企业法律制度是诸多商事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因为,它是规范商事主体,保护商事主体权利的法律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XX年以来,由于立法机关采取积极措施,我国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 一、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核心及主要特征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XX年11月14日)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这是我国第一次正式提出“现代企业制度”。 何为“现代企业制度”?《决定》描述了它的基本特征,即“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无疑,现代企业法律制度是与此相适应的一种法律制度。但是,在如何认识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上还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即公司法律制度,现有的企业法律制度包括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和古典企业法律制度。有人认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不仅包括现代企业组织制度,还包括现代企业会计制度、现代企业人事制度,企业终止制度等等,是有关现代企业多种制度的总合。也有的人认为,现代企业制度不等同于现代企业形式,现代企业形式应是现代公司。作为一种企业法律制度,应着眼于所有企业,即使是现

代企业法律制度也必须着眼于规范所有企业。因此,它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公司为核心,多种企业形态并存,任出资者自由选择的企业法律制度。它的“现代”应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不同于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时的企业制度;另一方面,也不同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法律制度。同时,持这种看法的人还强调两个事实:一是《决定》明确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这表明,公司制仅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途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范围应大于公司法律制度。二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虽然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非常重视现代公司的作用,但现代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这些国家仍然数量众多,作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不能拒绝对它们进行规范。从我国的情况看,我们也先后制定了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以满足企业形态多元化对法律规则的需要。 上述表明,不论人们对现代企业法律制度认识如何,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充分重视公司法律制度在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虽然,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拒绝任何一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具体的企业法律制度,但公司(这里,主要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确实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其他企业法律制度无法比拟的作用。因为,公司是多元投资主体设立的企业,它能最大限度地筹措资金,最大限度地分散经营风险。并且,公司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采用科学的企业治理模式。因此,公司是诸多企业中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形式。而公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公司登记的性质和效力牵涉到公司法上诸多理论问题和实务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对公司登记的性质和效力进行详细的分析。下文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欢迎阅读!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完整版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制定本施行细则。 第一章登记范围 第二条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第三条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应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第四条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当申请营业登记: (一)联营企业; (二)企业法人所属的分支机构; (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

(四)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应当申请登记。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第二章登记主管机关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企业法人登记和营业登记的主管机关。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的原则。 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和授权登记管理的原则。 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决定。 第八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全国性公司和大型企业; (二)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大型企业集团; (三)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公司和企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 负责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doc

(2002,30)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 )负责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 制度4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

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下载)造价工程术语大全--中英文对照-造价工程师考试 1 建筑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商企业的管理,保障合法经营,取缔非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第三条工商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在中央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地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业除全国性公司外,一律在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 第四条申请登记的工商企业,应当是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并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工商企业所属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由该工商企业统一申请登记。 第五条工商企业应当登记的主要事项: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筹建或者开业日期、经济性质、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方式、资金总额、职工人数或者从业人数。 第六条工商企业只准登记和使用一个名称。在同一市、县境内,不得使用已登记的同行业工商企业的名称。 第七条开办工商企业,需要进行基本建设的,应于建设项目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筹建登记。工商企业建成后,应于投产或者开业前三十日内,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开业登记。 第八条开办工商企业,不需要进行基本建设的,不办理筹建登记,直接申请开业登记。申请开业登记,应于开办企业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第九条工商企业申请筹建或者开业登记时,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开办工商企业审批程序及有关规定,分别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副本: (一)开办企业申请报告及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最新公司注册流程

公司注册流程(以贵州省贵阳为 例) 一、名称核定: 说明:第一步、注册网上注册系统用户。申请人登陆贵州省工商局网上办事大厅;凭真实资料在网上注册系统中注册用户信息,注册成功后凭所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第二步、选定企业字号名称并填报名称预先核准相关信息,然后填报股东信息和委托人信息,注意所填写的委托人信息与后面到现场提交材料和领取材料的人必须是一致。最后提交申请等待预审核。第三步、网上查询名称预先审核结果,字号名称预审核通过后打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第四步、申请人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带齐所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在预约的时间段内到登记机关递交书式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可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见附件1),到住所所管辖工商局核定名称。 二、拿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确定股东是一人还是两人以上,填写以下资料后,提交到工商局,股东为一人的填写附件二和附件三,股东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填写附件二和附件四。 三、材料提供还需一名会计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完成材料提交后,在1-15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预约当天时间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五、到银行开户,带上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到离公司办公就近的地方选择一家银行办理基本户,开通公司基本户会得到一张开户许可证,一张银行印鉴卡,办理基本户不收取任何费用。得到开户许可证3-15日之内到所管辖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登记备案。(在到税务登记备案时,带上会计人员身份证及从业资格证)并在税务局填写三方协议,交到开户银行盖章,最后将三方协议交会税务局。(国税与地税都需填写三方协议)。 六、发票申请,在税务登记备案时,税务局会核定专管员,国税、地税各一名,找到专管员核定发票种类、金额,得到发票领购簿,发票核定一般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在税务局购买金税盘。拿到金税盘与发票领购簿后,即可到税局大厅领取发票,(金税盘的发票一般是要到爱信诺公司开具,购买金税盘的价款,在报税期是可以抵免税收的)。 七、领到发票后,开具发票还需要针式打印机、在固定的电脑安装开票软件,开票软件的安装与维护由爱信诺公司提供帮助。(每年爱信诺公司都会收取一定的维护费,一般在200-500元不等)。 八、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包含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