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学发展观与和谐发展观的辩证关系

论科学发展观与和谐发展观的辩证关系

【摘要】科学发展观是统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方法论,和谐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的创新和发展,它们有共同的理论前提、共同的实践基础、共同的核心理念、共同的时代背景和共同的社会价值。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和谐发展观和谐社会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使社会主义由空想变为科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使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由理论变为现实,即科学社会主义的最新实践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了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毛泽东到胡锦涛为代表的新中国领导人一直致力于探索和践行“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首要问题,并作出了科学回答。以胡锦涛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人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方略,进一步破解“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时代性难题,从而诞生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发展观。从本质上说,科学发展观与和谐发展观同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发展实质是一脉相承的关系。

一、和谐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的创新和发展

在发展与和谐的关系中,科学发展是手段,和谐发展是目的。而科学发展观与和谐发展观则是一对既区别又联系的范畴,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丰富了唯物辩证法的发展内涵。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认为事物的发展是永无止境的,创新也是无极限的,因为“科学的本质就是创新。”[1]所以,科学发展观本身也在不断的创新和发展之中。科学发展观是“世情、国情、党情和民情发展总趋势的科学概括和总结”[2],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理论,是关于发展的本质、规律、内涵、外延、作用和途径等方面总的科学看法和根本观点,包括发展什么,怎样发展进行科学的回答。2003年10月中旬,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义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它揭示了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的新思路,也成为统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方法论。但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对于怎样坚持以人为本以及如何协调各种关系和谐发展等问题方面,以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及时地提出和谐发展观,使科学发展观迅速发展。

和谐发展观是关于和谐发展的科学理论,是关于和谐的本质、内涵、原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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