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征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农村征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市政协委员、开县政协主席全修治

近几年来,因诸多原因,农村“征兵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一方面,时下大中专院校在扩招,家庭不断重视子女教育,多数青年正在学校就读,使回乡的农村适龄青年减少。另一方面,农村有种说法,打工不合格才呆在家,没有出息才当兵,不少人认为参军入伍“吃亏”,所以,大量有文化、有技术的适龄青年一走出校园就想外出打工找钱,不想呆在家里,当兵已不再是青年考虑前途和事业的首选。再次,农村退伍军人待遇低,农民群众支持子女参军积极性不高。对此,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积极探索异地征兵的新举措。就开县而言,常年有45万人在外务工,占应征适龄青年86.7%以上(除在校学生外),针对这一实际,建议在广东、上海等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地区,探索就地征兵入伍的办法,由务工地乡镇(街道)组织,用工企业配合,采取就地体检、就地登记、异地调档、与户口所在地联合政审等办法,提高异地务工青年的应征入伍率。

2、适当调整全国征兵时间。现在各类学生一般在7月份毕业,而征兵却安排在11月份,中间有4个月的时间差,加之现在就业压力大,导致未升学、就业的毕业生大多数外出打工经商,既增加了征兵工作难度,又造成合格兵源流失。建议将征兵时间调整为8月左右,让更多的应届毕业生能及时接受祖国挑选。

3、放宽优秀青年的征集标准。一是放宽不影响青年内在体魄的体检标准,如视力、血压等,有利于提高新兵文化素质。二是适当放宽征集年龄。目前,初中毕业生普遍在16岁左右,大中专毕业生普遍在22岁以上,从目前况看,许多待业大学生年龄已超征集年龄,初中毕业生又不够征集年龄,为提高兵员质量,适当放宽年龄很有必要;同时,建议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有参军入伍意愿的青年在年龄上适当放宽限制。三是适当增加非农业人口的征集数,放宽农转非适龄青年的学历限制。

4、强化义务兵役意识。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国防宣传教育,通过在全日制学校开设国防教育课,将学生军训向义务教育阶段延伸,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持久地开展国防宣传等措施,不断强化公民义务兵役意识,树立“我为人人服役两年,人人为我服务一生”的观念,充分调动适龄青年的参军积极性。

5、落实好优抚安置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家优抚安置政策,增强对退伍战士的安置工作力度,适当提高农村义务兵优抚标准,重点考虑缩小城乡优抚安置标准差距;加大对在役优秀士兵等获奖人员的奖励;搞好拥军优属工作,切实解决农村义务兵优抚金发放不及时,标准不统一,拖欠和顶帐等问题。

部分地区“征兵难”问题及对策初探(上)

一段时期以来,部分地区“征兵难”作为一个现实问题引起方方面面的重视。从一个侧面表现出人们对国防的关注,也体现出人武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良好的职业素养与精神状态。兵员征集作为国防建设基础和军队“三化”的初始工程,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部分地区“征兵难”的出现已是不争的事实;尽管通过各界努力尤其人武系统卓有成效的工作,暂时没有“难”倒征兵任务的完成。但是,为了适应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应对未来战争需要的大局,我们必须未雨绸缪,正视和研究这一现象,拿出应对这一挑战的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国防教育以及相关机制方面存在不足,导致部分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征兵难”现象。兵役登记和报名数量逐年递减、应征者报名入伍热情降低、优质兵员选择余地进一步缩小等现象较为普遍地存在,且有不断发展的势头。

导致“征兵难”的主客观因素很多,除了日趋明显的“安臵难”等表象外,概括基层反映,主要原因大致有以下方面——

其一,基层国防教育薄弱,优抚政策落实不到位。由于长期的和平环境加之市场经济的冲击,一些地区的基层特别是农村,国防教育相当薄弱,一些地方连春节给军属送年画、挂“光荣之家”牌匾的常规做法也不坚持了,“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氛围渐渐失掉,导致人们的国防观念日趋淡化。这是产生“征兵难”的重要因素。如果说,前者是市场经济给征兵带来的负面影响,那么湖南袁柏军、刘俊,河南艾俊喜、赵宁、贾新太,山东刘庆祥、牛庆怀等人的观点则点到了“征兵难”的另一症结。他们认为,现行征兵的整体思路,没有跳出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性、就业性征集的思维定势,弱化了应征主体的兵役法规意识。比如将军人职业视为优等职业,片面强调参军人伍的就业功能和福利功能等等。而在市场经济现实面前,这种理念与现实的落差会日趋加大,降温问题自然会从发达地区向经济落后地区蔓延。而城市农村非对称性征集的优抚政策,更使部分农村青年缺失入伍激情。

其二,适龄青年升学、就业渠道增多,兵员基数继续分流。由于高校扩招和自学考试、电大、函大、刊大和民办大学增多,入学标准放宽,吸引了相当部分高考落榜生。据统计,近年来每年全国应届高中毕业生升入各类高校学习的在70~75%之间,而如今各种专业技术学校,求职培训增多,为青年人学技术寻找就业门路提供了新的选择和途径,使高中毕业可应征的适龄青年群体所剩无几。另外,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建筑市场、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各地劳动用工机会增多。福建省仅19万人的周宁县,就有近三分之一青壮年外出务工。浙江省温岭市人武部的徐晓军,福建省人武系统的林敏、李建辉、杨凌晨的调查说:稍有技术的人到上海、无锡、苏杭地区打工都可以月挣2000多元,比参军显然更有吸引力。一些青年外出务工经商获得实惠后乐不思蜀,给当地兵员征集带来极大冲击。而如今部队转士官、考军校尤其直接提干机会很少,当兵对家长和适龄青年又缺少了一分吸引力。从客观现实看,在许多地方,当兵已不再是青年考虑前途和事业的首选。

其三,缓解安臵压力,城镇户口青年征集受限。记者对华东、华南几省进行的调查显示,许多地方政府为缓解就业压力,都严格控制城镇户口青年入伍,有的每年下发文件强调不得超比例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入伍或城乡名额互换。有的省市城镇户口入伍兵配发“安臵卡”,对城乡青年入伍比例严加控制。目前,许多地方非农业户口征集率仅20%左右。广东东莞大量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后,因无足够“安臵卡”,形成城镇兵员过剩、农村征召不足的矛盾。虽然控制城镇户口青年征集的举措可以理解,但此举使大批城镇青年错失入伍机会,加剧了“征兵难”现状。兵员大市——河南省周口市的调查也显示,尽管2003年该市顶住就业安臵压力,将非农业户口征集比例提高到30%,征集数量达900名,全市仍有近700名“双合格”非农业户口青年未能人伍。专家认为:这一征集“规则”浪费人武系统大量发动工作不说,还损失宝贵的兵员资源!

其四,兵役法规约束力偏弱,惩处规定尚缺可操作性。很多调查都反映,市场经济使部分人国防观念淡化,而现行兵役法规对履行兵役义务又缺乏应有的约束力。据统计:目前各地35%以上的适龄青年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加工、种殖、养殖、运输等生产,收益不错,也屡屡出现这些青年逃避服兵役的典型事例。对此,有关部门十分无奈。河南司马相振、康少坡、邓广顺,山东谢清连、李建玺、尤元飞,广东易思保、潘伟、刘海金等来稿均提到:兵役法规对逃避服兵役问题缺乏硬性处罚措施,《兵役法》第61条规定,对拒不履行兵役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在具体操作中,如何责令其限期改正?期限怎么确定?何部门实施?怎么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罚款交谁?操作和落实起来问题不少。往往不同单位按照不同理解、以不同标准搞不同做法,影响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

其五,缺少严格督察,宽严不一的体检,淘汰优秀青年较多。重庆刘林、何泽瑞,贵州赵命能、刘洋、王雄,广东魏智、钱军、许建文,甘肃安克军、王栋、李小军等来稿认为,新的征兵体检标准使征兵体检工作更加规范,但从更科学合理地实施体检看,还有值得完善改进处。如辅助检查项目繁琐,缺乏标准性督察。有的青年仅血压一时偏高或感冒等轻微病症,即可引起化验结果不合格被淘汰。而其病症一段时间后就完好如常。体检最终合格与否的认定和宽严不一致,给个别人征兵中暗箱操作提供了机会,也为一些欲自我淘汰者提供了方便。如有的故意纹身、升高血压或装聋作瞎夸大毛病。有的标准过于死板,比如身高、体重问题,常常是高点低点、重点轻点就可能淘汰。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年,视力等身体条件方面相对较差,同一标准下体检淘汰率相对较高。从当今初中生以上视力越来越差的实际出发,体检标准可否增加弹性,朝有利于提高新兵文化素质方向放宽。

其六,独生子女成为适龄青年主体,家庭影响因素不可排除。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成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目前,适龄青年群体中,独生子女占据了相当高的比例,尤以城镇最为明显。这也无形中为兵员征集带来一些不利影响。长期从事军务动员工作的四川省雅安军分区浦建国、田野,济南军区张世锋、张路的调查表明,从各地近3年的兵役登记情况看,在报名参军的应征青年中,独生子女占了约一半。有的地区比例更高。相对而言,独生子女家庭条件较好,从小吃苦受累少,自理能力较差,家长也不很放心。这些因素也影响了适龄青年报名参军。另外,如税费改革,乡(镇)收费收入减少,不愿承担更多优抚金;个别单位征兵中的不正之风等等,也影响了适龄青年的应征积极性。

解决“征兵难”和参军热降温的基本对策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人武系统努力下,各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种种困难,仍然完成了各自的征兵任务。一些地方兵员质量长期保持稳定甚至逐步提升,有的地区涌现出许多改革创新做法和

典型经验。但是,基层反映的以上“征兵难”现象及成因分析,是带普遍性的客观事实,亟需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引起重视并拿出对策。

需要强调的是,基层同志关于“征兵难”的反映十分中肯。正视并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征兵难”现象,是人武系统全体同志的神圣职责。不能出现了一时的“征兵难”,就将整个征兵形势看得一团糟,更不能因“征兵难”而谈“征”色变,谈“征”称难,人为降低标准和工作质量。记者综合专家和基层意见,认为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努力,参军热降温或“征兵难”问题可得到逐步解决。

一、国防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一要加强二要改进。强调加强教育,虽然是老生常谈,但必不可少。尤其不断加大针对性强的国防教育特别是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至关重要。目前,兵役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常用的“一阵风”、“运动式”很难做到持久深入,家喻户晓。福建省宁德军分区王建国、谢尔国,河南省洛阳市征兵办张国美、任伟耀,湖北省荆州军分区刘念涛、王卫民来稿建议并强调:人武系统要转变观念,认清国防教育和国防法规宣传不是人武部一家而是全社会的责任,人武部的工作重点是组织协调整合各种宣传资源;抓教育也不能光靠征兵期间,应贯穿常年。《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的基本内容要纳入全民国防教育体系,纳入学校思想品德课程,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国防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要下功夫研究,避免千篇一律和老生常谈,避免一份提纲年年用,处处用,板着面孔用。他们认为,加强宣传要改进和研究宣传,将省情、县情、乡土情,军情、民情、国防情有机融合;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经济与国防、局部与全局、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激发青年的参军热情。要协调新闻出版、文化宣传部门,整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资源,利用各种形式和教育契机,展开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

二、调整完善优抚政策并切实抓好落实。基层同志认为,目前国家优抚安置政策基本符合国情,总体不错,但某些在具体落实上存在偏差走样和力度不够,部分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山东孔庆堂、李庆锋、孙庆云;黑龙江的井占芳、朱连春、尚春红、王梦等提出,在不改变或者现有优抚政策作部分微调基础上,重点解决好落实尤其不走样的落实问题,对进一步搞好优抚工作至关重要,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征兵难”的矛盾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比如有的地方优抚安置与地方人事制度改革、企业改制发生矛盾后,不是积极设法解决,而是单纯以牺牲优抚对象利益、违反优抚安置政策为代价处理矛盾,导致有的地方不认真落实政府安置指令。河南、福建还出现过某些乡政府以“财政困难”为由,诱导想当兵的青年签订“免享优抚金协议”。山东单县孟路反映,该县农村2003以来年均义务兵优抚标准被压到650元,仅为当地农村人均收入的四分之一不到,距《兵役法》规定“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要求甚远。显然,调整完善优抚政策,尤其纠正现有合理政策的落实方面出现的偏差,是目前缓解“征兵难”的现实和有效途径之一。

三、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解决好征兵、优抚、安置等棘手工作中的现实矛盾和问题。江西省军区军务动员处凌志明来电说,他们最近配合总部有关部门进行了一次解决“征兵难”的调研,机关和基层有一个共识:市场经济必然和已经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必须根据市场经济特点规律和社会不断发展前进的现实,加大改革步伐,对现行征兵、优抚和安置政策实施调整改革,从而解决好一些地区“征兵难”的现实矛盾和问题。如兵员征集中,要调剂解决好“经济发达兵员不足,兵员充足负担过重”的矛盾,必须全面改革优抚金发放机制,变乡(镇)统筹为县(市、区)集中统筹,进而发展到省、市统筹,以体现和达到负担均衡。再例如根据征集兵员数额不同,实施不同单位地区的优抚金转移补差制度,确保优抚负担相对均衡合理。再如征集方面,部分地区可变按照人口比例分配征召指标为按经济水平人均收入下达征集计划,以保证优抚标准落实到位。山东吕希华、李焕强,内蒙古鲁巴特、明俊国、刘明跃等多人还提出,可考虑打破户籍界限,城乡统一优抚安置标准或者缩小差距,调动部分农村青年参军积极性;而有的地区则需要拉开优抚等级。如目前的上海、广东、浙江等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对甘于吃苦奉献的“进藏兵”家庭实行高额补贴和奖励,一些贫困地区实行农村军人家庭减免税费和各种义务工等做法效果不错,合情合理合法。安置方面等值得探讨的东西很多,诸如货币化安置等符合市场规律的途径显然是改革的方向之一。

四、制定相应法规,形成可量化操作并能监督实施的工作机制。山西孙立忠、吴成伟,黑龙江廖营国、刘井录、刘延涛等认为,要解决好一些政策不落实的问题,关键是制定可量化操作并能监督实施的法律法规。如违反相关法规有相应的具体的处理办法和细则,而目前这方面还存在不足,如逃避服兵役的,各地有罚款的、处分的、批评教育的、拘留的、取消招工考学招干的,也有不了了之的。而奖掖方面也似乎缺少统一办法。他们提议,将一些奖励惩处和待遇上升到法律法规高度,而且细化以便于遵循和监督实施。

例如,为落实好优抚安置和吸引高素质青年参军,国家可考虑制定《退役军人安置法》、《大学生参军优待安置条例》之类法规,内容包括将优秀退役军人尤其大学生入伍士兵安置纳入政府的人才规划,招干、报考公务员和人武学院时优先录用,尽量照顾其专业专长。同时规定,在其待安置期间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旦安置受阻,则可通过待业保险得到补偿。自谋职业政策要加大经济补偿额度,明确军龄是工龄补偿金的2至4倍等等。要尽量以法律形式固定优抚安置内容,使征兵优抚同时走向正规化、法制化轨道。

五、依法征兵廉洁征兵,维护兵役法规权威。福建省宁德市征兵办对部分人大和司法、民政部门以及军属展开调查,普遍认为:如无正确应对措施,“征兵难”将在一些地区日趋加重,必须与时俱进改革探索,完善政策法规,增强依法征兵力度。如,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规,变通常征兵是季节性、突击性的工作方式为全年登记服务,以最大限度准确掌握各种基本参数。福建省宁德军分区司令员王建国、政委那兴海认为,省军区系统要协同地方人大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在征兵问题上依法行政,加大督察和执法力度,确保征兵公开透明。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细则,形成一种制约机制。凡无故不履行兵役义务的要依法处理,在升学务工、经商办证、申请出境、招聘录用等方面给予相应处罚和制约。要健全征兵监督制约机制,成立包括新兵家长在内的联合监督机构,对征兵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渎职违法的要形成连带惩处机制,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可迫其引咎辞职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六、改革挖潜化难为易,多渠道提高兵员征集基数和质量。人武部同志普遍认为,缓解已见端倪的“征兵难”,征兵改革挖潜是一个方向。作为涉及全局的系统工程,各地可根据省情市情,积极探索,统筹组织实施。例如:改变公安、教育、民政、劳动等部门仅在征兵安置时介入的现状,实施全程参与;下功夫抓好高中、大中专毕业生应征入伍这一提高兵员质量的关键,尝试优抚金按学历、服役时间和立功受奖情况拉开距离等。鉴于男青年高中毕业首选高考,可尝试制定优惠政策,对应届高中毕业生以上文化参军人伍的提高发放优抚金标准,退伍后再复课高考的实行减免学费、加分录取等优待,变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争夺人才为合理配置人才。江西凌志明、曾飞,浙江何小健、张飞远、潘良民等还提出:征兵改革挖潜要从理念上来一个革命性改变,如制定政策,变目前兵员以初、高中为主为大学毕业生义务服兵役为主,兵员征集要从目前成分很重的福利性征集、便于就业性征集向严格的法制性征集和义务性征集转变。围挠这些改革思路出台相应政策,形成相应的制约、激励机制。当然,改革内容远不止这些,限于篇幅,仅抛出归纳大家探讨思索的引玉之砖。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几点思考

县人武部来吾法

近几年来,我县征兵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确保新兵质量为中心,深入开展征兵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征兵政策规定,认真把好体检政审关,坚持集体定兵和择优定兵原则,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2000年征兵331人,2001年征兵341人,2002年征兵336人,没有发生一起责任退兵的问题。但是,我们同时也必须看到,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征兵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征兵工作越来越难,新兵质量也越来越难以保证。征兵难问题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务必引起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尽早解决。

一、面临征兵工作严峻的形势,我们必须树立忧患意识,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形势之一:应征青年的数量在逐年减少,征兵工作的基础受到冲击。《兵役法》规定,征兵的主要对象为18—20周岁的男青年。近几年来,我县应征青年数量每年在递减,2000年为13819人,2001年为12017人,2002年为11457人,2003年为10526人。主要由两方面原因造成:一方面,80年代初期,国家大搞计划生育,人口的出生率降低,以致现在进入役龄的青年总量减少。另一方面,高等院校不断扩大招生,高考录取率高达85%,高中毕业的青年大部分进入各类高校学习,使应征青年数量减少了一大部分。比如,我县今年年满18周岁的男青年有5300多人,其中1600多人被各类高校录取,还有500多人自费上学或复读再考。

形势之二:应征青年的参军热情不高,逃避服兵役的现象比较普遍。2002年,我们对6个镇乡(街道)的适龄青年进行了抽样调查,其中想当兵的占5%,不想当兵的占65%,无所谓的占30%。从征兵的情况看,一些青年为了达到不去当兵的目的,采取各种手段逃避征集,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一是接到体检通知后不到站体检。2002年,全县有308名青年没有到站体检。二是体检时弄虚作假,不配合医生检查。三是谎报病史。四是故意纹身。2002年,全县有246名青年因纹身被淘汰。造成青年参军热情不高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长期的和平环境,青年及其家长的国防观念淡化。二是独生子女越来越多,有的家长怕打仗,不想把儿子送到部队当兵;有的青年从小在家娇生惯养,怕苦怕累,不想过严格而又紧张的部队生活;有的认为当兵二年不但在经济上受到损失,而且影响青年的前途。三是政府对义务兵的优待政策吸引力不强。我县义务兵优待金偏低,农村义务兵每年3500元,城镇义务兵每年4000元,这个发放标准离省规定的“当地人均劳动力收入的70%”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近几年来,政府采取“自谋职业、货币安臵”的城镇户口退伍兵安臵政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镇青年的参军热情。

形势之三:新兵的质量难以保证,到部队后暴露出来的问题较多。近几年来,我县征集的新兵已多次发生因思想不稳定、身体有问题造成换兵、退兵甚至被部队除名等问题。如青年史某,到部队后以自残自杀相威胁,坚决不想当兵,最后被换回;青年陈某,曾经患过精神病,采取隐瞒病史的手段,被批准入伍,到部队后不能适应部队生活,坚决不想当兵,最后以思想问题退兵;青年王某,在部队已经服役半年,由于不能正确处理家庭问题,多次逃离部队,被部队除名。据统计,2000—2002年,我县共有19名青年到部队后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思想不稳定,不想当兵,要求回家的问题,各级为了做好思想稳定工作,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部分青年不是自愿参军,而是体检政审合格后,受法律约束被迫去当兵。二是一些青年是因为在家不务正业,行为散漫,家长管教不了,才把儿子送到部队去锻炼教育。三是少数征兵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够强,调查不够仔细,工作不够深入,使得一些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应该解决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

总之,严峻的征兵形势,给各级党委、政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清当前征兵工作的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居安思危,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千万不能盲目乐观,掉以轻心。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为做好征兵工作献计献策,尽心尽责。

二、征兵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年度性的政治任务,必须立足现有条件,拿出应对措施,切实改变被动的工作局面

当前,就全国来讲,征兵形势是比较好的,特别是内地一些经济相对不发达,人民生活水平相对不富裕的地区,当兵还相当热门。征兵难的问题,仅仅是沿海一些发达地区的局部问题。因此,国家的兵役政策不可能在近期内调整。但是,我们要看到,征兵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年度性的政治任务,国家不可能因为某个地区征兵难而减免任务,也不可能因局部地区征兵难而调整兵役政策。因此,我们必须立足现有条件,采取应对措施,切实改变被动的工作局面。

第一,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提高义务兵优待安臵政策的吸引力。做好征兵工作,政策导向起着关键的作用,义务兵优待安臵政策是影响征兵工作的重要方面,必须把提高义务兵优待安臵政策作为解决征兵难问题的首要工作来抓。一是要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按照浙江省对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的规定,农村入伍的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村劳动力年人均收入的70%;城镇入伍的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当地职工年人均收入的70%。经过初步计算,我县农村入伍的义务兵的优待金至少要达到每年5000—6000元,城镇入伍的义务兵的优待金至少要达到每年9000—10000元。二是为了吸引农村青年报名参军,可以参照对城镇入伍的退伍兵发放安臵费的办法,对农村入伍的退伍兵,发放就业补助费。三是对于在部队立功受奖的或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退伍兵,政府不能“一刀切”地以自谋职业的形式安臵,而是要想方设法为其安排工作。特别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不但学历高,而且通过部队的锻炼和教育,政治思想素质较好,要尽可能给予妥善安臵。

第二,深入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充分激发青年从军报国的热情。学校是青年成长进步的摇篮,学生时期是青年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国防教育必须进入学校,进入课堂。全县各初中、高中都要专门开设国防教育课,采取集中讲课、组织军训、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张贴国防教育宣传图片等形式,向学生宣传爱国主义精神,灌输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的观念,宣讲在部队建功立业和退伍后事业有成的先进典型,提高学生的国防观念,激发他们的参军热情。同时,还要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

第三,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大对逃避服兵役行为的惩处力度。目前,《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虽然规定要对逃避服兵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但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对一些拒绝服兵役的行为,缺少严厉的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县人大、县政府及兵役机关要研究出台对逃避服兵役行为惩处办法的规范性文件,使征兵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不参加体检、在体检时弄虚作假、谎报病史和故意纹身的青年要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对到部队后坚决不想当兵的青年,不但要进行经济处罚,而且要进行治安拘留。

三、征兵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征兵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仅仅依靠兵役机关和少数部门是不行的,需要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

第一,要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征兵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征兵形势,研究对策措施,解决征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特别是在部署任务、上站体检、新兵入伍等重要环节,主要领导要亲自到场。在经费保障上,要根据征兵难的实际,适当增加经费。要严格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把是否完成征兵任务纳入对镇乡和部门领导政绩考核的范畴。

第二,相关部门要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人武、卫生、公安、宣传四个部门是做好征兵工作的主要部门。人武部要认真贯彻上级兵役机关的指示要求,做好征兵工作的组织和筹划。卫生、公安和宣传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征兵工作,要抽调责任心强、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的干部参加县征兵办公室工作。要精心组织医护、政审人员的业务培训,让每一名征兵工作人员熟悉体检、政审标准,既要防止把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更要防止把合格青年淘汰。特别是在兵源不足的情况下,必须以完成全县征兵任务和确保新兵质量的大局为重,严格把握标准,确保全县征兵任务的完成。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征兵宣传工作,以最显眼的版面、最佳的时段开展征兵宣传活动,充分激发青年的参军热情。

第三,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关心和支持征兵工作。兵役机关要联合宣传部门,把征兵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和企业,使兵役法规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共青团、妇联和工会等群众组织要紧密配合兵役机关,做好青年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每年征兵结束后,县征兵办公室要把逃避服兵役的青年向有关部门通报。根据《宁波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教育部门要取消其高考资格,正在学习的,应当予以退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发给有关专业技术证书和出具外出务工经商证明;公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出境手续;三年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将其录用和录取。同时,民政部门要深入应征入伍的青年家庭,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广大军属感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基层党委、政府要为应征入伍的青年及其家庭发放光荣匾,组织隆重的形式,把青年的入伍通知书送到青年手中,营造一种“依法服兵役光荣、逃避服兵役可耻”的社会氛围。

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努力做好征兵工作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征兵建军、保国安民,是国家建设的战略任务。建军的基础在征兵,征好兵是建强军的前提。多年来,我区征兵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和全体征兵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年度的征兵任务,实现了连续26年无责任退兵,并多次获得省、市先进。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尤其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加速推进,对征兵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难度也是越来越大,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方法和手段,保质保量完成好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做好征兵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军地双方的共同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从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充分认清当前加强军队兵员质量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握好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辩证关系、地方工作与军队工作的协调关系,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征兵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一,要从维护国际国内安全环境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做好征兵工作的重要性。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兴旺,离不开强大的国防和现代化军队作保障。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尤其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内外环境。而做好征兵工作,向部队输送优秀青年,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则是巩固和发展安全稳定政治局面的基础工程。也就是说,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人民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务必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重视抓好征兵工作。

第二,要从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加速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高度来认清做好征兵工作的重要性。随着世界范围内新军事革命的蓬勃发展,我军建设也进入了从机械化半机械化向信息化跨越式变革的重要发展阶段。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新型军事人才,是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证。因此,在征兵实施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动员和挖掘社会潜力,努力把大批有知识、有特长的优秀青年送到部队,促进新兵质量的整体跃升,满足军队信息化建设对人才的需求,为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实现军队建设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要从应对错综复杂台海局势的需要、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高度来认清做好征兵工作的重要性。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的主题,但天下并不太平,局部战争不断,恐怖主义活动频繁,世界范围内不稳定的因素增加,我国的安全环境总体上是好的,但也面临着许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一些西方国家始终把我国视为其称霸世界的主要障碍和潜在对手,不断以台湾、人权等问题为借口,干涉我国内政,遏制我国发展。台独分子顽固不化地坚持“台独”立场,不断加快实质性“台独”步伐,导致台海局势紧张、复杂、多变。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源头上把好新兵质量关,为提高部队战斗力、赢得未来战争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征兵工作创新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征兵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征兵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解决基础性、全局性问题上下功夫、求突破。

(一)强化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个人利益观念普遍上升,国家利益观念有所下降。在长期的和平环境下,部分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有所淡化。突出表现在:有的基层领导怕优抚、安置,不愿意承担征兵任务;有些单位怕负担,不支持青年参军;有些适龄青年和家长,怕当兵吃苦吃亏,不积极报名应征、不支持子女参军等等。这些情况和问题的出现,给征兵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此,要认真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大力弘扬爱国奉献精神,努力增强全民国防意识。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适龄青年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努力激发广大青年参军报国的热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兵役法规,加大依法征兵的力度。依法征兵是政府依法行政在兵役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要进一步加大依法征兵的力度,促使兵役工作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法律手段为主转变,用法律手段调整和规范征兵工作中特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逐步建立起政府、兵役机关依法开展兵役工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良好机制。为此,要依据《宪法》、《国防法》、《兵役法》等基本法规,制订与上级《征兵工作条例》相配套的实施办法,确保征兵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把兵役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内容,形成制度,常抓不懈,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适龄青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拒绝履行兵役义务的单位和设法逃避服兵役的青年本人及家长,要追究其行政、经济、法律上的责任,努力推动征兵工作向法制化方向运行。

(三)落实优抚待遇,解决适龄青年的后顾之忧。对义务兵实行优待,对退伍兵进行安置,是我们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激励适龄青年积极参军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我区在优待安置工作方面想了不少办法,动了不少脑筋,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努力。但在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标准上与全区人均收入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扶持退伍兵就业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上还有许多不够到位的地方。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落实各项优待安置政策。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挖掘安置潜力和就业岗位资源,依法安置城镇退役士兵。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要求,把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参军的优抚安置各项优惠政策规定,提高大学生应征参军的积极性。要按照国家《兵役法》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努力保障优抚对象的待遇,切实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解除入伍青年的后顾之忧。

(四)坚持廉洁征兵,保证征兵工作健康发展。坚持廉洁征兵,落实征兵政策规定,是确保兵员质量的关键环节。要组织征接兵人员认真学习党和政府以及军事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征兵工作的政策规定,增强法纪观念,严把体检、政审、定兵各个关口,不放过每一个环节,不放松每一条标准。要严格执法监督,继续坚持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征兵办公室的制度,充分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解决征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兵役法规政策的严肃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征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征兵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集中实施的时间紧、要求高,各级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征兵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健全征兵工作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征兵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完善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级政府不仅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

障,而且要及时主动地研究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区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特别是公安、卫生部门参加政审、体检组的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其中“老手”要保持在三分之二以上,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精、协调配合能力强的高素质的体检、政审队伍。

(二)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紧紧围绕保证新兵质量这个核心,严格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区征兵办公室作为征兵工作的主管部门,必须抓好征兵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公安、卫生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政审规定和体检标准,严把政审、体检关,防止把不合格的青年送入部队。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好文化关,特别是注意鼓励和引导高文化、高素质青年入伍,同时也要杜绝通过出具假学籍、假证明等途径逃避服兵役的现象发生。民政部门要积极调动和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退伍兵安置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交通部门要努力为征兵工作搞好运输服务保障。

(三)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导。做好征兵工作,重点在基层。基层工作扎实,新兵的质量就有保证。基层兵役机关要扎实做好兵役法规宣传、兵役登记、目测初检、政治初审、病史调查和拥军优属等基础性工作,尤其要协调把好户籍调查、学籍证明、政治审查和兵员后期管理等关键性工作环节,努力提高征兵工作水平。区征兵领导小组要继续实行挂钩联系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定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基层,实行面对面和不间断的有效指导,确保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

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

推动全市征兵工作深入开展

──全市征兵工作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发展,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军队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的征兵工作出现了“征兵难”的现象。我们通过组织调研、下基层访查、召开座谈会和组织活动检验等方式对全市的征兵工作进行了调查,“征兵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可征兵员相对减少。从最近几年我市征兵体检结果看,2003年进站体检2517人,合格1021人;2004年进站体检2454人,合格1005人;2005年进站体检2442人,合格1003人;2006年进站体检2448人,合格908人。从这些数据看出,合格兵员数量逐年减少。其原因是:首先,应征青年绝对数下降。一方面,由于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的人数在不断增加,近三年来,每年农转非的适龄青年占农村适龄青年的10%左右。相当部分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的适龄青年只有初中文化,而非农户口青年征集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使非农户口青年应征比例下降。另一方面,国家教育制度改革后,高等院校持续扩招,社会办学渠道多元化,从近年来高校招生录取的情况看,我市高考录取率在70%以上,占适龄青年的32%左右,依法缓征青年比率逐年上升。其次,应征青年存在问题增多。从近年征兵情况看,应征青年因自身原因不合格的越来越多。一是政审不合格。经过各类中学、大学的筛选,那些确实上不了学的,在社会上游荡时间一长,因打架斗殴、小偷小摸受治安处罚的青年占相当一部分,这些人大部分政审不合格。二是身体不合格。随着科学的发达进步,各类电视、游戏、娱乐项目繁多,看电视,打游戏的眼睛不行,经常光顾娱乐场所的染病的多,这些人大多身体不合格。

二是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热情不高。我市2003年适龄青年14852人,当年报名应征5411人;2004年适龄青年14752人,当年报名应征3564人;2005年适龄青年14896,当年报名应征2816人,报名的应征青年逐年下降。从对报名青年的思想调查结果看,仅有三分之一的人想当兵,应征青年的参军热情不高。究其原因:一是缺乏吃苦精神。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应征青年中独生子女的比例越来越大,随着生活条件的逐步提高,相当一部分青年缺乏吃苦精神和奉献意识,不愿到部队尽义务,更不愿到敏感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二是价值取向多元化。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算经济账的人多,有的青年想到当兵尽义务与打工赚钱收入差别太大,不愿放弃眼前的经济利益去当兵。从我市的情况看,每年在外务工青年的年收入在10000~20000元左右,且大多数与用工单位签订了用工合同,他们不愿放弃来之不易的工作和不低的经济收入,因此参军的热情不高。还有一部分青年及家长感到入伍后提不了干,入不了党,学不了技术,转不了士官,不如在家打工挣钱,也成为影响应征青年参军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三是政府优抚政策滞后。由于我市尚属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财政比较紧张,地方政府虽然作了努力,但优抚政策落实仍不理想。2004年全市人均收入4386元,优抚金平均为1686元;2005年全市人均收入4763元,优抚金平均为2013元,远远低于人均收入70%的标准。由于大多数地区没有实行财政统筹,优抚金落实不平衡,以2005年为例,少的乡镇为800至1000元,甚至有些军人家属拿不到现金,挫伤了青年报名参军的积极性。

三是依法征兵落实困难。一是对依法征兵认识不足。为了解兵役法规的宣传效果,我们对部分中学进行了调查。接受调查的368名学生中,仅有24人知道依法服兵役是适龄青年应尽义务,344人不知道,知道有《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同学更少,广大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的意识比较弱。而有些执法部门认为兵役工作是兵役机关的事,在兵役执法上配合不够。二是地方性兵役法规不够完善。征兵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着方方面面的内容,国家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文件,但由于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在操作上存在很大的差异,我市在征兵执法方面还没有出台一些符合实际的、操作性强的规定。三是征兵处罚执行不力。一方面,按照兵役法和《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对逃避兵役行为的处罚由县(市)级兵役机关执行,有些乡镇私自对逃避兵役人员进行处罚,由于不具备主体的合法性,所以在具体操作上草率了事,影响了处罚的效果和兵役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另一方面,有些人担心处罚逃避兵役行为带来负面影响,害怕收不了场,仅是象征性地处罚个别人,不能全面处罚。再一方面,在处罚执行过程中,需要诸多部门配合,诸如吊销驾照、一定期限内不发给工商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的实施,实际执行难度较大,很难落实,达不到处罚的警示教育效果。

以上种种情况和现象直接影响了征兵工作的开展,也对高素质兵员的征集形成了制约。目前解决“征兵难”问题应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注重平时准备,走“选、管、育”并举的路子。

根据适龄青年在外打工多,流动频繁,流向复杂的实际,抓好“三个重点”。

一是重点抓选苗子。按照《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探索兵役登记的特点和规律,改变传统的登记方法。利用高中生在校、外出打工适龄青年返乡的时机,采取固定登记与流动登记相结合,上门登记与家属代为登记相结合的方法,把适龄青年登记在高中毕业之前,外出打工之前。市人武部和各乡镇人武部结合年度民兵整组工作,对已登记青年进行政治审查,按照1:4~6的比例确定预征对象,并发放据有法律效力的《应征公民登记证》和《预征对象通知书》,强化依法服兵役的意识。

二是重点抓跟踪管理。预征对象确定后,建立健全档案、调换、请销假、跟踪考察制度,详细登记预征对象的年龄、文化、身体、现实表现、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特别是对外出务工的青年,做到走之前有报告,到达务工地点有回音,返回有销假。基层民兵营定期与外出青年保持联系,实施跟踪管理。确保预征对象分散而不失控,流动而有秩序,始终处在制度的管理之下,做好底数清、去向明、联得上、召得回。

三是重点抓教育引导。把预征对象的培养教育作为平时征兵准备的重心来抓,切实打牢应征青年的思想基础。由于农村预征对象人员分散,采取集中教育是不现实的。为此,要注重把握好时机,利用发放优抚金、给立功的现役士兵送喜报上门等机会渲染气氛。利用三夏大忙,各级人武部门组织民兵给军烈属帮收帮种时机,营造服现役无家庭后顾之忧的氛围。

二、采取有效措施,在征兵实施中强化“四种意识”。

一是强化领导意识。坚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征兵第一责任人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本单位的征兵工作,把兵役工作作为乡镇年终先进单位评比和乡(镇)长、书记实绩考评的依据。征兵工作大会由过去各乡(镇)政府负责人参加改为党政“一把手”参加,逐级签订责任状,对上年度完成任务不好的单位,在下年度征兵大会上政府主要领导上台说明情况。要重视和关心征兵机构的建设,挑选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熟、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征兵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明确职责分工,改进办公手段,规范工作程序,打牢征兵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物质基础。

二是强化质量意识。在确定预征对象上,必须经过兵役登记,乡镇初检初审,行政村推荐,未经基层推荐的一律不得上站体检。卫生部门在体格检查上,要实行“封闭式”规范化检查,切实加强参检人员和体检队伍的管理,从严掌握主要疾病和传染病认定问题。要注重搞好病史调查,建立健全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公安部门在政治审核上,要重点查清适龄公民的现实表现,并严格落实村、乡镇、市三级政审和区域联审制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任何疑点,绝不让有劣迹的青年混入部队。教育部门在文化审查上,要克服文化素质是“软指标”的思想。坚决杜绝假文凭、假学历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加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的征集力度,尽一切可能多征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征兵办在审批定兵上,要坚持集体定兵、择优定兵原则,在区分任务的前提下,打破乡镇界限,从全市范围内综合衡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新兵质量。

三是强化法规意识。要广泛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适龄青年的兵役法规意识,努力形成政府依法开展征兵工作、单位依法完成征兵任务、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良好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兵役机关和征兵办公室作为征兵执法主体地位的作用,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征兵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违反兵役法规、拒绝或逃避服兵役的公民,对不能完成兵役任务的单位,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坚决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兵役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依法征兵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廉政意识。要公开征集条件、征集指标、征集政策和征集办法,公布预征对象、体检结果、政审结果和定兵结果。要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完善征兵机构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要成立由市纪检部门和征兵办人员联合组成的纪检小组,全程参与征兵工作。对征兵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要进行曝光。对违反征兵规定、搞不正之风的,不管涉及到什么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迁就。

三、落实优抚安臵政策,为征兵工作创造良好的运行机制

一是提高现役军人家庭地位,营造当兵光荣的氛围。开展“让光荣人家光荣起来”的活动,在每年春节、中秋、“八一”等节日,各乡(镇)领导要逐户上门慰问军属;切实维护军人家属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帮助军属处理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为军属排忧解难;坚持宣传本地区现役军人模范人物活动,弘扬正气,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良好氛围。

二是逐年提高优抚金标准,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要按《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不得低于当地人均收的70%标准发放优抚金,并且要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不得随意拖欠、截留、挪用,不得抵算各种费用和打“白条”。对于农村青年参军,可以参照城镇入伍的退伍兵发放安臵费的办法,对农村入伍的退伍兵,发放就业补助费;完善各种激励保障机制,调动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热情。

三是发挥退伍军人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鼓励有志青年去军营立志成才。要注重开发利用退伍兵资源,发挥他们经过部队锤炼,思想相对纯洁、纪律性相对较强、积极要求进步的优势,使他们成为各条战线的骨干力量,成为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头雁”。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在竞职选岗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伍青年。

当前征兵降温的表现、原因及对策

湘西自治州是一块红色的土地,虽然经济不发达,但人们自古以来就有着爱军习武的传统。自新的《兵役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采取“征兵、优抚、安置、储备”一条龙的做法,极大地调动了广大青年报名应征的积极性,呈现出了“当兵热”的景象。但近两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适龄青年就业门路逐步增多,自费升学和独生子女的比例增大,外出搞劳务的增加,加之受安置政策法规不配套等因素的影响,兵员征集出现了由“热”变“冷”的趋势。

一、征兵“降温”的主要表现。一是适龄青年的参军热情急剧下降。近几年来,全州每年的征集任务比例均比较大,全州适龄青年每年大约有5至6万人,但2004年9月份,参加兵役登记的还不足3万人,虽然达到了征兵会议提出的报名率(4∶1)、上站体检(3∶1)的要求,但与往年相比应征对象的质量明显下降。去冬,某县任务数为××名,人武部全体干部分片包干,与乡镇、街道干部挨门逐户进行宣传动员,到体检时,也只有500多人来参加,其中一部分还不是预征对象。二是适龄青年自我淘汰人数逐年增多。去年冬季征兵体检,适龄青年的自我淘汰率明显高于往年。仅以某县统计为例,体检淘汰的574人中,有13人是拒绝体检,22人伪病,占进站人数的16%。三是适龄青年怕苦、怕远人数明显增加。独生子女进入应征年龄,不愿意到艰苦地区服役的青年所占比例逐年加大,不少适龄青年和家长一听到边防、海岛、高原等偏远山区,或到远离城市的部队,就打起了退堂鼓,有的甚至通过各种渠道托人说情,要把孩子送到离家近、兵种好、驻城市的部队。

二、征兵“降温”的原因分析。征兵“降温”现象的出现既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上的因素。主要是:1、就业门路扩宽。随着私营企业、服务行业的迅猛发展,劳动用工人数增多,加之自谋职业和高校扩招等因素,待业青年数量明显减少,参军入伍已不再是广大青年的“首选”。2、价值观念改变。随着经济发展和用工制度的改革,适龄青年及家长的价值观也在逐渐转变。有的认为部队环境艰苦、吃住条件差、待遇低。有的适龄青年在家或外出打工每年可挣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认为当兵不如在家舒服自在,收入多,感到当兵“吃亏”。3、兵役法规执行不力。“当兵缺少吸引力,政策缺少感召力,法规缺少约束力”,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一方面,优待、安置政策已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农村青年当兵每年所得到的优待金,与劳务相比差距过大。城市青年退伍回来后,安置工作无法落实。企业青年职工

入伍后,原来享受的各项待遇规定不能兑现,这些都严重挫伤了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征兵工作缺乏应有的法律效率。一些愿意应征的人挑兵种、选去向,部分不愿意当兵的青年伪病、拒征。而现行的征兵政策对这些现象没有明确处理规定,执法的主体也不明确,制约措施软弱无力。国防教育不够深入。对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各级都很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仍然停留在表面层次,停留在一般性的宣传教育上,缺乏广泛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有些单位虽然安排了一些国防教育活动,但也只是看看录像,走走队列、打打靶,而灌输国防和兵役法规知识不够,青年人缺乏依法尽义务的意识。征兵工作的临时性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目前部分县征兵办不是常设机构,人员不固定,平时征兵准备工作难以落实,往往是仓促上阵,不利于“征优”工作的开展。

三、遏制“降温”的几点措施。对征兵降温现象,要从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去研究、探讨,切实制定出相应的对策和办法,出台一些既适应经济发展,又利于征兵工作开展,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的政策、法规和保障措施。一是要将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营造“参军光荣”的社会氛围。从小学、中学直到大学,都应该设立国防教育专门课程,并将学生的国防知识水平与升学就业挂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应增加国防教育内容,使国防观念进入决策层,让各级领导在抓经济的同时,不忘搞好国防建设。新闻、出版和文化宣传部门应积极参与配合国防教育,让社会都认识、了解、关心国防建设。县市乡镇应该设立专门机构,分管和负责指定国防教育计划、教材,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教育效果,使国防教育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要将征兵工作纳入法制建设轨道,切实把依法征兵落到实处。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切社会活动都要依法办事、依法运行。首先要有法,按照《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地方兵役法规。其次,要执法,依法对拒绝参加兵役登记、拒不应征入伍、阻止子女为国家尽义务的实施处罚,以保证征兵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三是要将征兵工作转变为全年性任务,不断改革方式方法。征兵是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关系到国家的安全稳定和长治久安。要改变过去突击性、季节性的工作方法,转变为全年性工作,年初就要进行动员、开展兵役登记,早做工作,早打基础,将适龄青年牢牢抓在手中,实行跟踪管理。要调整征兵机构,吸收政策观念强、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同志参加征兵。要注重发挥征兵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不简短地对基层进行检查督导。要强化保障措施,依法保障征兵经费足额划拨,保证征兵工作的需要。四是要注重提高现役军人的物质待遇,切实以优惠政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政府应考虑出台优抚安置等一系列新的政策,提高现役军人的物质待遇,进一步激发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保卫祖国尽义务,当然不能实行商品交换的原则,但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社会里,一个人的行为长期与物质利益相脱节,其积极性、进取心肯定难以长久维持。因此,对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军人相应提高其物质待遇,这样做不但有利于稳定军心,而且还有利于促进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

坚持思想大解放加强基层武装部和专武干部队伍建设

2008-9-27 8:57

■提高五种素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提高基层武装部和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就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的思想大解放为契机,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不动摇,在选准配强基层专武干部队伍,完善基层武装部各种软硬设施的基础上,注重“强化三种意识、理顺四种关系、提高五种素质”,努力开创基层武装部和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的新局面,推进基层武装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一方面,全体专武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武装工作是自己的本职工作,是责任所在,专武干部要真正“专武”,把心思和精力主要放在武装工作上。另一方面,基层武装部作为乡(镇)党委军事部和乡(镇)政府的兵役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党委政府负责的态度,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要强化质量建设意识。质量建军是党中央、中央军委新时期的建军方针,因此,各基层武装部要从提高素质、优化组织结构入手,促使民兵预备役工作实现向质量效能型的转变;在加强管理教育上下功夫,加大国防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国防意识,促进民兵预备役工作组织、军事、政治“三落实”,提高整体执行任务的能力,保证民兵预备役部队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是要强化依法开展武装工作意识。作为一名武装工作者,除了要学习掌握国家的《宪法》,了解刑法、民法、经济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外,还应着重熟悉和掌握相关的国防法规,特别是《国防法》、《兵

役法》、《民兵工作条例》、《征兵工作条例》、《退伍安臵条例》等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依法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意识,使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二、理顺四种关系

基层武装工作既与县(市)人武部对口,也与基层党委政府部门、各机构、各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相联系,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理顺以下四种关系。

一是要理顺与上级军事机关的关系。要坚决执行上级军事机关有关民兵预备役工作指示,认真领会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意图,把党中央、中央军委有关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命令、指示贯彻落实到最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在民兵预备役工作上;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要理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关系。

三是要理顺与村民兵营的关系。首先要按有关原则规定选准配强民兵营长,保证民兵干部队伍具有较高素质。其次要树立“面向基层,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加强对民兵营长的业务指导。要与民兵营打成一片,密切干群关系,走群众路线。要协调和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搞好“青年民兵之家”建设,充分发挥民兵营在“四个文明”建设中的突击队作用。

四是要理顺与各部门的关系。要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热心参与地方各部门的工作,多通气、多研究、多商量,真诚相待,积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说服工作、宣传工作和解释工作,共同努力把工作做好。

三、提高五种素质

一是提高政治素质。要努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武装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经受复杂形势考验的能力。

二是提高业务素质。要系统地学习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认真把握民兵预备役建设的方向;要认真学习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基本原则,掌握民兵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深入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依照法律法规办武装,不断提高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要努力学习高科技知识、军事知识,掌握军事技能,在提高自身军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提高组织民兵军事训练、执行各项任务的能力。

三是提高抓经济建设的能力素质。

四是提高组织协调的能力素质。

五是提高适应基层武装工作需要的身体素质。专武干部更要注重加强身体锻炼,培养吃苦耐劳的意志品德,始终保持健康的体魄和旺盛的斗志,以高昂的精神状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中共恩平市委常委、武装部长宋灵平)

强化专武干部队伍的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专武干部队伍,是搞好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前提。为此,在专武干部队伍建设上,当前要强化以下三个意识:

一是强化“党管武装”意识。人武部要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会同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军地双方对专武干部的领导责任,明确军地双方录用专武干部中各自应该履行的职责和程序,从制度上解决“管人的不管事,管事的不管人”的问题。

二是强化“武装首位”意识。针对一些专武干部兼职过多,影响专武工作的问题,人武部要会同地方有关部门进一步修订完善专武干部管理规定,从制度上、职责上明确“兼职”与“专职”的关系,进一步强化“以武为本”的首位意识,在工作分工、履行职责等方面分清主次、缓急,确保专武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好基层人民武装工作。

三是强化“军队管理”意识。针对当前少数专武干部“兵味”淡化,平时作风松散,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等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要求,使专武干部自觉地执行军队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对加强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专武干部队伍建设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最近,我们对全市54个乡(镇)、企事业单位的56名专武干部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主要表现在:

一、目前基层专武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龄偏大。从调查中发现,在全市56名专武干部中,40岁以上的有25人,占总数的44.6%,其中50岁以上的有6人,40岁以下的只有25人,占总数的44.6%。

2、文化偏低。从56名专武干部文化结构上看,大专18人(其中14人属函授),中专10人(其中5人属函授),高中以下24人。透过这些数字不难看出,一是跃进文凭多,实际水平低;二是函授文凭多,正规院校毕业少(正规院校毕业生只有4人)。

3、思想不稳。一是驻边远、条件艰苦和经济较为落后乡(镇)的少数专武干部思调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有的专武干部认为现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武装工作不那么重要了;三是有的认为干武装工作辛苦无前途,寻求新的思路跳槽;四是有的专武干部担心在今年乡(镇)机构改革中被裁减,情绪不稳显得尤为突出。

4、业务素质不高。在全市54名专武干部中,仅有8人参加过军分区举办的武装工作业务培训。少数专武干部思想素质低,军事素质差,对民兵预备役及兵役工作比较陌生,事到临头,仅靠上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工作。

5、专武干部难专武。配备编制少,工作难开展。部分专武干部未摆正武装工作的位臵,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武装工作上。大多数乡(镇)的武装部长均身兼数职,最多者多达6项,以致专武干部成了兼武干部。

6、经费较紧。从调查的情况看,有95%的乡镇、企事业单位人武部存在经费紧张的问题。少数乡(镇)领导国防意识淡薄,对基层人武工作重视、支持、关心不够,经费投入少,导致民兵预备役工作活动难以开展和落实。

7、认识不高。少数乡(镇)领导没有把武装工作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也没有把武装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规划和考核内容。

二、加强基层专武干部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第一,落实编制,提高职级待遇。一是落实编制、定人定位,严格按照中办发[1999]24号文件落实人员编制,把专武干部队伍配齐配强,根据乡镇人口的多少增配一名副部长或干事,以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提高现有编制的职级待遇。由现在副乡镇级武装部职级待遇编制调升为正乡镇级,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门,政府的兵役机关,做到有职有权。三是专武部长必须进入同级党委。

第二,把好选配关,选准配强专武干部。要切实把政治思想好、文化程度高的人员选进专武干部队伍。一是按照专武干部队伍的人才选拔条件,从每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中挑选。二是从每年的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中挑选。三是从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挑选。四是把专武部长的人才选拔引入竞争机制。五是公推公选。采取组织推荐、群众公选,与乡镇党政干部同步进行,连选连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乡镇三次换届。六是检查考核。在检查考核中,把乡镇武装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之中,由县人武部和地方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专职武装干部每年进行1—2次全面目标考核。广泛听取地方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民主测评,在考核中,突出德、才、绩,结论得出好、中、差,并存入个人档案,为提升使用提供依据。只有这样,专武干部队伍的人员素质才能自觉提高,做到变压力为动力,自觉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

第三,抓好培训,努力提高专武干部素质。一是学习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知识。可由地方党校、职业教育中心等单位组织实施。二是学习军事知识。可由军分区和县人武部承担,军分区主要负责对乡(镇)及企事业单位武装部长的培训,县人武部主要负责对专武干部的培训。三是学习国防动员业务知识,使之掌握组织实施国防动员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四是通过系统学习《国防法》、《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等国防法规,不断提高专武干部依法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加强教育管理,充分调动专武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一是要加强对专武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激发他们做好专武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交任务、压担子,充分发挥专武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三是要定期对专武干部进行考核检查,奖优罚劣。四是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确保他们的职级、待遇落到实处,使他们安心本职工作,在人武战线上建功立业。五是要会同地方党委及职能部门理顺专武干部管理体系,坚持统一培养,统一使用。六是要拓宽专武干部交流渠道,及时对达到任职最高年限的专武干部进行调整交流。

第五,强化党管武装的责任意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全力抓好经济建设的情况下,自觉关心专武干部队伍建设。依法规范基层武装部的双重领导制度。上级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基层武

装机构设臵和专武干部调整配备原则的有关指示精神,制定配套的实际细则,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对基层武装工作的领导职责、任务和目标,强化党管武装的责任意识。

第六,落实武装工作经费保障办法。针对武装工作经费紧张和难以筹措的问题,应依法规范经费保障来源。目前农村税费改革,已将民兵训练经费统筹取消,政府应将民兵训练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七,创造一个拴心留人的环境。要搞好“暖心工程”建设。在解决专武干部住房、看病、家庭、生活困难等问题上,适当优待专武干部,着力解决专武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专武干部才会更加热爱武装、安心武装、尽职武装,全身心投入武装工作,我们这支专武干部队伍才会更加充满生机活力,国防后备建设建设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才能不断加强和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新形势下基层专武干部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今国际社会虽然和平与发展依然是时代的主题,但天下并不太平。特别是霸权主义的挑衅、强权政治的发展、恐怖主义的猖獗,导致国际安全形式更加复杂多变。另外,我国的周边形式也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在这重情况下,我们必须有一个坚强的国防做后盾,有一支精良的军队做保障。从这个意义上看,推进基层人武部建设的跨越式发展,不是一个局部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安全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而我们作为新时期的专武学员所要学习和面临的问题还很多。在这次为期半年的人武部实习当中,我学习到许多新的东西,这些是我以前所没有面对过的,并且了解到了很多基层人武部建设和管理的情况,以及基层人武部的各项工作,包括征兵工作、民兵整组工作、民兵政治工作、民兵军事训练的组织和方法,还参加了元旦、春节战备值勤;黄山区国防潜力调查;黄山区兵地要志的编写工作以及民兵整组、民兵军事训练、地方职工军训、新兵征集工作等。在参加和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使我得到了很大的锻炼,也看到了作为基层专武干部所要面临的许多问题其中主要的有:

怎样加强基层人武部和民兵基层建设?

大力加强基层人武部和民兵基层建设,是保持和提高民兵的战斗力,建设强大国防后备力量的重要途径。当前要推进民兵基层建设的发展,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认清形式,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民兵基层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民兵是国家整体国防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一支战略力量。***非法字符,论坛系统自动屏蔽***主席反复强调:“要十分注意抓好民兵、预备役工作,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基层人武部一定要从巩固国防、维护国家统一和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清加强检查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今世界并不太平,西方敌对势力继续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国际恐怖主义活动比较频繁,并与“***非法字符,论坛系统自动屏蔽***功”邪教组织、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相互勾结,图谋制造事端。台湾当局一意孤行,极力推动“台独”公投,并加紧整军备战,企图以武拒统。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形势,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努力提高基层人武部、民兵建设的质量,不断推进作战和保障能力,确保一但有事能够从容应对。

二、加强基层人武部和民兵基层建设是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重要举措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

兵寡则国不足以卫,兵重则国患其养。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党中央、中央军委决定再次压缩军队员额。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适应世界新军事变革,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军队员额进一步减少的情况下,要保持与国际地位相称的国防实力,必须在加快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跨越式发展的同时,努力建设一支具有中国特色的强大国防后备力量。作为基层武装干部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在全力支持经济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妥善安置退伍军人的同时,下大力气抓好民兵基层建设,着力建设一支质优量足、精干实用的民兵队伍,积极适应“打赢”未来信息战争的需要。

当前我国已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搞建设求发展,不但需要一个安全的国际环境,更需要一个稳定的国内环境。邓小平同志讲过:“稳定压倒一切,不稳定一切无从谈起。”实践证明,加强民兵基层建设,不仅可以带动和促进“三个文明”建设,而且对于巩固基层政权,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作用。民兵寓民于兵,人熟信息灵,把这支力量抓好了,对于作好群众思想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基层人武部一定要把加强民兵建设作为推进全面推进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一项战略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不懈的抓下去,抓出成效来。

三、把握根本,突出重点,确保基层人武部、民兵建设的正确方向

首先,要把党管武装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

党管武装是我们党的优秀传统和特有政治优势,是党的先进性在武装工作中的集体表现。健全和落实党管武装工作制度,是保持民兵建设正确方向的根本要求。现在,有的基层党组织对党管武装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面对新的改革发展形式,对如何有效落实党管武装制度,显得办法不多,措施不力,甚至无所作为。这种情况需要改变。否则,党管武装就回缺乏坚实的基础。

其次,要把民兵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好。

发挥民兵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迫切要求。基层武装部要把民兵参建纳入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民兵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加紧推进军事斗争准备的同时,积极组织发动民兵带头参加“三个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工作与物质工作的协调发展,谋求生产力与战斗力的同步提升。

怎样加强和搞好基层人武部的民兵整组工作,努力规范民兵组织建设?

民兵组织建设是民兵工作的基础,是抓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经过多年的调整改革,目前民兵队伍的整体力量明显加强,规模、布局、结构更加合理,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规范化程度不高就是其中之一。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民兵队伍种类杂多,各类专业技术分队名称不够统一;二是民兵与其他国防后备力量队伍之间交叉编组、一兵多编的现象未能解决;三是民兵队伍撤建随意无序,重建轻管甚至只建不管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严重制约民兵整体建设质量的提高,因而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努力提高认识,明确民兵组织建设的标准和原则。

民兵组织建设要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民兵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指示为依据,求真务实,深化改革,逐步达成类型区分统一、撤建程序合理、编组方法科学、专业名称。为此,在具体实践中,要坚持“四个结合”。即:坚持任务牵引与紧贴实际相结合,以确保建设与任务相匹配、与实际相适应;坚持整体设计与阶段筹划相结合,以增强建设的计划性和有效性;坚持分类指导与重点建设相结合,以理顺各类队伍间的关系,避免交叉混编;坚持各司其职与密切协作相结合,以提高组织建设的综合效益。

二、实行分类建设,科学划分民兵组织的类型。

分类是规范的重要内容。根据任务,民兵组织可整合区分为“四个类别”进行建设。一是动员补充类。主要包括军兵种部队预编兵员、预备役预编兵员、作战方案明确的首批动员对象等。这类力量主要以服一类预备役的退伍军人为主,战时将直接动员补充现役部队参战,必须优先落实组织和人员。二是防空防卫类。主要包括高炮分队、防空导弹分队、人防专业保障队伍等。要根据防空作战区域划分科学定编,合理编组。三是支前保障类。主要包括海上民兵队伍、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军兵种专业保障分队和其他担负支前保障任务的专业技术分队等。这是战时支前的骨干力量。要采取可行措施,不段提高起科技含量。四是处突维稳类。主要是民兵应急分队。

三、抓工作落实,确保民兵组织建设正规有序。

把规范民兵组织作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位置,狠抓落实。要切实抓好预备役部队和民兵队伍的整组工作,确保兵员定岗定位、出入有序。要认真抓好民兵组织实力的统计和会审,切实挤干水分,提高准确性。要充分挖掘兵员潜力,加强流动兵员管控,提高民兵的在位率和到点率。要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把握新形势下民兵组织建设的矛盾和问题。

怎样加强和做好基层人武部民兵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

要使民兵队伍具有强大的战斗力,必须大力加强民兵的思想政治建设。在当前形势下,加强民兵政治建设应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一、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民兵建设中的指导地位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当的旗帜和方向。民兵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民兵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在民兵建设中确立“三个代表”中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就是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坚持发展生产力与提高战斗力相统一,以强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抓好民兵队伍的战斗力建设下大力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确保一但有事,能够拉得出、用的上、打得嬴。一方面要坚持不懈地用先进的思想理论武装广大民兵头脑,强化革命精神支柱,培养良好文化素养,进一步坚定民兵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信仰,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自觉

高举旗帜、听从指挥、走在前列。另一方面,要扎实抓好现代知识特别是高科技知识的学习,深入开展科技练兵活动,把“科技兴农”、“科技兴企”、“科技致富”与“科技强武”有机结合起来,依靠科技进步培养一大批亦民亦兵的高素质人才,不段提深民兵队伍的战斗力。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民兵政治教育

搞好民兵政治教育,是加强民兵思想政治建设的中心环节。要用时代的要求来审视政治教育,用改革的精神来推动政治教育,不段增强民兵政治教育的时代感和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要在教育对象上突出重点。坚持把民兵干部、基干民兵和应急分队、对口专业分队、动员预编分队民兵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从严要求,科学组织,统筹安排,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二是在教育内容上不段丰富。在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民兵头脑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强化民兵的政治信念和理想追求;三要在教育方法上注意改进。抓住集中训练、执行任务等时机,落实基干民兵集中教育;利用民兵整组、点验、征兵、重大节日活动等时机,开展随机教育。

三、必须注重在用中练兵强兵

要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练兵强兵。充分发挥民兵思想觉悟高、接受新事物快的优势,组织广大民兵带头拥护、支持和投身改革,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带头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带头反对封建迷信,抵制歪理邪说,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通过扎实有效的活动,不断提高民兵队伍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

在新形式下基层人武部的民兵队伍怎样应对高技术信息战争?

未来高技术战争对国防后备力量的需求将不是数量,而是质量。后备力量的发展必然由人多势众的数量型向精兵高效的质量效能性转变。提高质量将是后备力量建设的发展趋势。后备力量的结构发展,是由一般青壮年发展为经过培养训练的高素质人才级专业化人才。民兵、预备役部队的编组更加一体化,后备力量向现役部队的需求和专业对口方向编组。

未来将是非接触性战争向空间和海洋发展。全球为了经济的发展、争夺全球资源和边界冲突而进行的信息战、空间战、远程打击等将是未来战争主要的作战模式。海军、空军、战略导弹部队将担任主要角色,因此,军兵种后备力量的结构变化和发展更加明显,必将改变现在的后备力量以陆军为主的结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力技术的提高,军民兼任将达到更高的水平,高度密集的高技术大量运用于军事领域,同时也爱军事领域里大量运用。

浅谈加强乡镇专武干部的执政能力建设--- 杨步清

什么是乡镇专武干部的执政能力呢?就是乡镇专武干部在领导、管理乡镇国防军事建设及经济社会事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本领,以及这种本领所能达到的程度、效率。而执政能力建设,是指乡镇专武干部为履行职责、强化效率而进行构造、创新的系统行为过程。执政能力建设既是历史性课题,又是现实性任务;既是综合性概念,又是具体性表现;既是方向性目标,又是实践性要求;既是规律性揭示,又是探索性过程。

乡镇专武干部的执政能力,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社会背景下有不同的要求。十六大所提出的“五个能力”构成了党的执政能力的基本方面,是对新世纪乡镇专武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乡镇专武干部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几年来的人武工作实践经验,我认为,加强乡镇专武干部的执政能力建设,就是要按照增强“五种能力”、提高“三个水平”的基本要求,从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突出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第一,引导乡镇专武干部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审时度世,未雨绸缪,强化国防意识,加强军事建设。面对新形势、新风险、新挑战,乡镇专武干部要以宽广的眼界观察国际形势,科学地把握时代发展的新趋势,善于在普遍联系中总揽形势发展的大局,从政治上、战略上、军事上认识和思考重大问题,从国际军事风云的不断变化中掌握其内在规律,从纷繁变幻的现象中看透本质;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凝聚到全面建设国防事业和经济发展的各项任务上来的过程中,在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推动三个文明建设的实践中提高乡镇专武干部的执政能力。

第二,按照增强“五个能力”的要求,大规模培训乡镇专武干部,大胆锻炼乡镇专武干部,提高专武干部的执政素质。提升整体素质是加强乡镇专武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培训锻炼是提高素质最有效的途径。根据新的国际环境,乡镇专武干部教育培训要在“大、新、活、多”四个字上做文章、下功夫。要注重抓好乡镇专武干部的实践锻炼,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使乡镇专武干部以实践为课堂、岗位为平

台,在民兵整组、国防动员、军事训练等实际工作中培养锻炼乡镇专武干部。

第三,按照“提高三个水平”的要求,不断优化乡镇人武部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强化执政能力。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配齐配强乡镇专武干部,使之真正成为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乡镇人武部。

第四,以巩固和扩大执政根基为目标,加强人武部机关作风建设,搞好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乡镇专武干部的良好执政形象。要紧紧抓住乡镇人武部同各村(居)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改进作风。要从群众最盼望的事情抓起,把加强国防教育、提高国防建设水平落实到制定和实施具体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真正做到“情为国防所系”、“利为国防所谋”、“权为国防所用”。以清新的作风凝聚民心,以实干的精神赢得各村(居)群众的支持,以实实在在的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绩赢得群众的信赖。

北碚区反映当前征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兵员征集质量不高。征集新兵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参差不齐,新兵所具备的科技文化素质与目前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有很大的差距。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受到就业途径增多的影响,部分人认为参军入伍吃亏;二是入伍的动机不纯。部分人认为当兵就是为今后的就业打个基础、找条出路;三是在征兵工作中,个别单位存在把关不严现象,影响兵员质量。

二是农业人口的征集问题。由于近年来城镇化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大量的农村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我区适龄青年中农业人口和非农村人口的比例发生了较大变化。以我区蔡家岗镇为例,过去是农业镇,人口总数为34000人,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仅今年农业人口转入非农业人口近4000人,现在该镇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比例为1:1。

三是农转非人口的学历问题。由于近年来城镇化建设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据统计我区农转非适龄青年占适龄青年的8%。农转非前,绝大部分适龄青年是初中毕业,按照农业人口条件完全符合征兵要求;农转非后,按照非农标准必须是高中毕业,这一部分人达不到条件。按照现有标准,这一部分青年就被排除在应征范围之外。

四是在校大学生难征集。北碚辖区内有西南大学等3所高等院校,仅西南大学就有全日制在校生5万多名,应是征集高素质兵员的重要来源,但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2005年我区仅从西南大学征召到5名兵员。究其原因:一是国防意识淡薄。目前的适龄大学生都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身处“太平盛世”,缺乏保家卫国和居安思危的思想认识;二是对现实利益的考虑较多。当代大学生自我实现的意识非常强烈,在个人发展的设计和人生定位上,考虑问题非常实际,利益性很强,在选择工作时,普遍强调个人今后发展的机会、报酬多寡,认为参军入伍影响学业,影响今后的发展,浪费时间,不想应征。三是难过家庭关。许多家长怕孩子到部队吃苦,有的青年学生从小在家娇生惯养,怕苦怕累,不想过严格而又紧张的部队生活。

五是征集年龄限制问题。目前,初中毕业生普遍在16岁左右,大中专毕业生普遍在22岁以上,从目前况看,许多待业大学生年龄已超征集年龄,初中毕业生又不够征集年龄,适当延长征集年龄也显得十分必要。

六是征集时间的问题。现在各类学生一般在7月份毕业,而征兵却安排在11月份,中间有4个月的时间差,加之现在就业压力大,导致未升学、就业的毕业生多数外出打工经商,造成合格兵源流失二、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征兵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二是继续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提高适龄青年家庭对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支持度。

三是根据各地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比例,提高征集任务中非农业人口的征集数。

四是建议对农转非适龄青年的学历适当放宽限制。

五是建议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有参军入伍意愿的青年在年龄上适当放宽限制。

六是建议将每年征兵的时间作适当调整,以让更多的应届毕业生能及时接受祖国挑选。

让专武干部切实专起“武”来

前不久,我们在某县对16个乡(镇)的32名专武干部的情况调查时发现,有26名基层武装部长兼着如“管区主任”、“财税所长”等职务,最少的在武装工作之外兼有3职,最多的竟然身兼6职。那些兼职多的武装干部往往是以60%多的时间干兼职,用在武装工作上的时间还不到30%。有个基层武装部长

在乡里兼了企业主任、计生主任等几项职务,一天到晚忙于招商引资、计划生育,武装工作反而变成了“副业”,民兵整组期间由于没时间下去抓落实,只好偷工减料,翻出往年统计报表和名册抄了一遍,结果在上级点验中被发现,受到通报批评。

要看到,乡镇机构改革和部分乡(镇)合并后,由于人员减少,专武干部根据实际需要和自身能力兼任适当职务是可以的,这也有利于促进武装工作和专武干部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但兼职太多,就不对了。纠正这种现象,当前需从三个方面入手:

制定正确的政绩考评标准。据我们了解,有的地方评价专武干部的政绩时,只看做中心工作的能力,忽视武装工作业务水平,因而影响了专武干部钻武装、干武装的积极性。其实,武装工作是一项与政治、经济、文化等交融性很强的工作,尤其是组织民兵参加重点工程建设,开展以劳养武等,本身就与中心工作紧密相连,息息相关。因而,地方特别是基层的党委、政府对此应有正确的指导思想,要把武装工作的成绩做为考核提升专武干部的主要标准。

用好专武干部任命和使用的推荐权。目前,由于军事部门在专武干部选拔使用上多是管事不管人,致使对专武干部的管理能力受到削弱。对此,要明确科以上职务的专武干部由县、市(区)人武部行政主官任命;县以上职务的武装干部由军分区行政主官任命;乡镇专武干部的调动和提升,由县、市(区)人武部党委提名,并与地方组织部门共同考察,县、市(区)常委研究。这样,把管事与管人一致起来,使不“专武”者得不到重用。

拓宽专武干部的晋升渠道。专武干部在乡镇属于副科级干部,可以结合乡镇党政班子换届,在一些能力素质较强、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专武干部中,提拔使用一些同志到党政领导岗位上来。比如,晋升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使热爱武装工作、能力素质强、“专武”业绩明显的同志不吃亏,有奔头。同时,要加强内部交流,对长期在边远乡镇工作、表现突出的专武干部,可视情交流部分到条件较好的乡镇或县(市、区)直机关等部门任职,以激活专武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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