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部分说明

一、为加强教育系统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县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二、中小学食堂以服务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本核算办法适用于本县教育系统各单位自办食堂。

四、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六、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八、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九、本核算办法由县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本核算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一)资产类

101 现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102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帐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食堂帐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帐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结存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月终时,帐面结余数与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115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暂付款、备用金以及为学校代办的客餐等费用。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应收款的总额。

3、本科目按不同项目和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119 库存物资

1、本科目核算食堂各种主、副食品及燃料等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的各种物资。

2、本科目核算的物资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物资时,经验收入库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科目。领用时,平时只填制出库单,登记库存物资明细帐或明细表(数量),月末汇总,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物资成本,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物资类别、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物品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进行登记,月末结出余额。对库存物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对于随购随用的物资,可不通过本科目核算,直接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批量采购,分批领用消耗的物资,可按以下九大类进行明细核算:①粮食、②蔬菜、③调料、④食油、⑤肉食品、⑥水产品、⑦蛋奶类、⑧燃料、⑨其它材料。120 固定资产原值

1、本科目核算由食堂结余资金购置的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资,即非财政投入的固定资产(燃具、灶具、餐具、冷气设备、交通工具等)。

2、增加固定资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

3、本科目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累计折旧

1、本科目核算食堂购置的固定资产折旧。

2、食堂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管理费用—设备折旧费”,贷记本科目。

3、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剩余残值,也不再补提和提取折旧。

121 生物资产

1、本科目核算食堂购入自养畜禽幼苗、发生饲养畜禽费用所产生的资产。

2、学校食堂应设置明细账和生物资产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3、学校食堂购置生物资产时,应借记“生物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减少生物资产时,借记“伙食支出”或“其他支出”,贷记“生物资产”。

122 库存饭菜票

1、本科目核算购入饭菜票、回收饭菜票、销毁饭菜票等。

2、在购入食堂饭菜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饭菜票基金”;出售饭菜票时,凭饭菜票结算单,借记“现金”,贷记本科目;食堂回收饭菜票上交时,凭饭菜票结算单,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报损饭菜票时,凭批准的饭菜票报损单,借记“饭菜票基金“,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库存的饭菜票。

151 待处理财产损溢

1、本科目核算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2、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生盘盈时,借记“库存物资”等,贷记本科目;待查明原因后,贷记“伙食支出”或“其他收入”等科目,借记本科目。发生盘亏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等;查明原因后,属于正常自然损耗的,应借记“伙食支出”,货记本科目;属于人为因素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应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尚未处理的各种物资的净损失,贷方余额为尚未处理的各种物资的净溢余。

152 低值易耗品

1、本科目核算由食堂购置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如淘洗用具、锅盆瓢铲、清洁用品等)。

2、食堂购进低值易耗品,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库存低值易耗品在库未用的实际成本。

3、食堂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低值易耗品采取一次或者分次的方法摊销。借记“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贷记本科目。

(二)负债类

201借入款项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借入的款项。

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

4、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203 应付帐款

1、本科目主要核算应付而未付的各种货款,如采购主食、燃料后应付的货款。

2、供货单位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未付时,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以银行存款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按债权单位名称设置进行明细核算。

204 预收伙食费

1、本科目主要核算IC卡充值和支付,以及预收的各类伙食费等。

2、收到IC卡充值的资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通过IC卡支付的就餐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停用IC卡退回卡内余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余额反映IC卡余额。

3、预收到伙食费时,借记“现金”,贷记本科目。

4、预收的伙食费结转确认为伙食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

5、本科目按债权类别及来源户名称进行明细核算,可开设如下明细科目:①IC卡余额、②预收学生伙食费、③预收教师伙食费,等。

207 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存入保证金等,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三)净资产类

303 饭菜票基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投入的饭菜票基金。

2、本科目与“库存饭菜票”科目相对应。

3、本科目余额反映饭菜票基金数。

306 结余

1、本科目核算食堂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2、年末计算结余时,应将“伙食收入”、“学校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结转到本科目,借记“伙食收入”、“学校补助收入”、“其他收入”,贷记本科目;将“伙食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科目余额转到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亏损数,贷方余额反映盈余数。

3、为及时反映食堂的盈亏状况,应按月编制“学校食堂盈亏表”,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不断改进。由于中小学食堂经营的目的是为师生生活服务,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应力求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保证师生生活的平衡性。

(四)收入类

401 伙食收入

1、本科目核算食堂向师生提供膳食服务等收取的伙食费收入、职工就餐收入以及客餐费收入。

2、每天收到炊事员交来的现金、饭菜票金额或刷卡消费金额时,借记“现金”、“库存饭菜票”、“预收伙食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期末无余额。

3、收到或结转确认伙食费收入时,借记“现金”、“预收伙食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可按收入来源渠道类别进行明细核算(IC刷卡消费、客餐、饭菜票等)。

402 学校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学校拨给食堂的补助资金。

2、收到学校拨入的补助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期末无余额。

403财政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上级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爱心营养餐”等拨款收入。

2、收到上级部门的拨款资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期末无余额。

413 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除上述收入以外的收入,如售卡、利息、废旧变买(包装物等)和饭菜下脚料处理等。

2、收入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期末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收入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五)支出类

501 伙食支出

1、本科目核算食堂伙食费各项支出,如主、副食、燃料、其它物品支出等。

2、对于现购现用的物资,可不通过“库存物资”科目进行核算,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直接列入本科目借方,贷记“现金”等科目;对于规模较大,条件完备的食堂,应执行进库、出库手续,平时领用以“出库单”记录,月末用加权平均法计算领用物品成本,记本科目借方,贷记“库存物质”科目。

年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如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①粮食、②蔬菜、③调料、④食油、⑤肉食品、⑥水产品、⑦蛋奶类、⑧燃料、⑨其它材料。

504管理费用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管理费和各项规定支出。主要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报酬支出(职工工资、补助工资、福利费等)、日常公用(办公、差旅、培训等)支出、上交学校管理费、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的水、电、其他物料等支出、食堂设备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及零星维修、食堂人员体检、领取相关证照等支出。

2.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累计折旧”、“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年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支出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513 其他支出

1、本科目核算不能计入伙食支出的其它各项支出。主要包括非正常损失、购卡成本及其他杂项开支。

2、支出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年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支出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三部分帐簿设立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及有关表式

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

单位名称:年月日单位:元

学校食堂收支盈亏表

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元

上述资产负债表及学校食堂收支盈亏表为月报表,编制时一式三份,一份会计留存,一份送总务主任用于公布帐目,一份报送学校领导。

有关表式

采购单

根据目前大多数食堂购菜时欠款及售菜人当时不开具发票现象,为正确规范核算食堂的盈亏情况,购菜人可先填制采购单,凭采购单进行验收。购菜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验收人留存联,第三联交会计作为入帐依据,第四联先由购菜经手人保留,待开具发票后作为发票附件报销。

采购单

单位:年月日编号:

入库单

购货人将购入的伙食材料连同发货票一并交材料保管员进行验收入库,保管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一份保管员凭此记库存物资数量金额明细帐,一份附发票后到出纳处报销入帐,一份留存。

入库单

单位:年月日编号:

出库单

出库单应由厨房负责人填写,一式三份,交领料人去仓库领料。一份领料人带回作为物资进入食堂的依据,一份保管凭以记帐,保管员按物资分类定期汇总,做好“发出物资汇总表”,并报会计处进行记帐。

出库单

物资盘存表

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和进出库制度。日常发出物资成本根据帐面数量和金额来计算。物资的实有数和帐面数应定期进行核对,保证帐实相符。同时仓库保管员记录的库存物资明细帐与会计记录的库存物资金额帐应定期进行核对,保证帐帐相符。

物资盘存表

单位:年月日单位:元

食堂会计分录

一、企业账务处理 1、企业食堂应该设立单独的辅助账核算食堂收支,用以核算食堂的开支。企业支付给食堂经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 贷:货币资金 月末,食堂依据辅助账核算的属于企业的支出,开具食堂结算收据给财务部,财务部依据结算收据: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 2、企业购入食堂用固定资产,属于公司福利用设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 贷:货币资金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累计折旧

3、企业为食堂内部人员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二、食堂辅助账的账务处理 食堂辅助账要明细记录食堂收到的拨款、购买食材的支出、收取的职工费用,以备企业财务和税务的检查。企业列支入账的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工资总额的14%进行调整。 1、食堂设置辅助账务,反映食堂收支,受到企业拨款时: 借:货币资金 贷:其他应付款——公司 2、食堂采购材料时: 借:原材料 贷:货币资金 3、月末盘点,算出消耗,结算食堂成本: 借:食堂支出成本

贷:原材料 4、收取员工自付的餐费 借:货币资金 贷:食堂支出成本 注:内部食堂收取员工就餐费用,不作食堂收入处理,而应直接冲减食堂成本费用。因为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相互提供的劳务,不构成增值税纳税义务,向职工收取的费用无须纳税。 5、月末食堂根据合算的当月食堂支出成本,开具内部结算收据,上报企业财务: 借:其他应付款——公司 贷:食堂支出成本 三、食堂的票据要求 食堂虽然是作为辅助核算账务,但其核算仍必须符合国家税法规定,所有的采购活动必须取得正规发票。否则,税务机关在以后的税务检查中,不合规单据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将做所得税应纳税调增处理,并予以处罚。

食堂会计核算制度

《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部分说明 一、为加强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各单位自办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序号科目名称序号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现金 2 银行存款 3 其他应收款 4 库存物资 5 固定资产 6 累计折旧 7 低值易耗品 8 待摊费用 二、负债类 9 短期借款 10 应付帐款 11 预收帐款 12 其他应付款 13 预提费用 三、所有者权益 14 伙食盈余 四、收入类 15 伙食收入 16 炊事员就餐收入

17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18 伙食支出 19 人员工资支出 20 日常维修支出 21 其他支出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现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1.本办法适用于非社会化运行的学校食堂。 2.学校食堂核算以人民币“元”为本位币。 3.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4.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5.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及核算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2.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的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他零星收入。 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2.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3.学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库存物资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已使用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可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2.购入物资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伙食支出”等相应科目,贷记本科目。 3.学校食堂的物资,每学期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物资处理,应冲减或增加“伙食支出”。

结算中心会计核算办法

结算中心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得会计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本部、直属项目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结算中心对各项资金业务按规定核算并及时登记入账,每月与银行、成员单位核对。 第四条结算中心按照本办法要求在规定得时间内出具各种报表. 第五条结算中心核算时所采用得会计年度、期间等均与集团公司财务保持一致。 第二章会计科目体系 第六条结算中心使用得会计科目: 资产类:银行存款、内部贷款、应收利息、代管票据、应收票据。 负债类:内部存款、企业存放票据. 损益类: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 第七条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银行存款:本科目核算集团总账户中得存款,应按银行、

利率、存款性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2、内部贷款:本科目核算结算中心为成员单位提供得贷款,应按利率、成员单位贷款账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应收利息:本科目核算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得内部存款不足以支付结算中心得内部贷款利息,应按成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代管票据:本科目核算结算中心集中管理成员单位收到得商业汇票,应按银行、成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应收票据:本科目核算成员单位将票据贴现或背书给结算中心,到期后由结算中心到银行办理托收得业务。 6、内部存款:本科目核算成员单位在集团分账户得存款,应按期限、利率、成员单位账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7、企业存放票据:本科目核算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存放得商业汇票,应按成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8、利息收入:按照利息收入得来源设置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内部贷款利息收入与贴现收入三个二级明细账。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本科目核算结算中心从银行得到得利息,应按银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内部贷款利息收入:本科目核算结算中心提供给成员单位得内部贷款收取得利息,应按成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贴现收入:本科目核算成员单位将票据贴现给结算中心时结算中心收取得贴现息。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会的计核算暂行办法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水平,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教[2007]21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食堂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堂具有公益性质,以服务师生为主要职能,不以盈利为目的。学校食堂必须正确处理好教育发展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的关系,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经营形式,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管理与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三条建立健全学校领导责任制。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以及学校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堂财务收支、审核、监督等食堂经费收支有关事项。同时,成立由学校工会、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和伙食开支等有关事项。

第四条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应在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向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第五条规范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单独建帐,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学校食堂不能商业化、市场化,不允许通过学校食堂搞“创收”、谋福利,不允许将学校食堂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他人。学校应按照“钱账分管、钱物分管”的原则,给食堂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分设主办会计和出纳,做到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明确会计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把食堂财务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并把对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考核纳入到学校财务考核奖惩范畴,对工作优秀的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食堂财务机构内部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出纳不得兼任会计账目检查、会计账目登记和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银行印鉴应由财务负责人、出纳、会计分别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学校总务主任保管。总务主任或会计主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会计的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 第八条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明确稽核人员的职

食堂会计核算与会计科目

食堂会计核算 第一部分会计科目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现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帐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食堂帐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帐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

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月终时,帐面结余数与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暂付款、备用金以及为学校行政代办的客饭等费用。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应收款的总额。 3、本科目按不同项目和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库存物资 1、本科目核算食堂各种主、副食品及燃料等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的各种物资。 2、本科目核算的物资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物资时,经验收入库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科目。领用时,平时只填制出库单,登记库存物资明细帐或明细表(数量),月末汇总,按加权平均法或最后进价法计算发出物资成本,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物资类别、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物品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进行登记,月末结出余额。对库存物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对于随购随用的物资,不通过本科目核算,直接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批量采购,分批领用消耗的物资,可按以下八大类进行明细核算。1、粮食;2、蔬菜;3、调料;4、肉食品;5、水产品;6、蛋奶类;7、燃料;8、其他材料。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由食堂结余资金购置的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资。 2、增加固定资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减少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基金”,贷记本科目。处置清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3、本科目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待处理财产损溢 1、本科目核算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2、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生盘盈时,借记“库存物资”等,贷记本科目,待查明原因后,贷记“伙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 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和《**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县国库支付中心每日报来的按部门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各代理银行汇总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数,与人行汇总划款凭证及支付中心按部门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对经财政核准的单位预算结余资金,分上、下年度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1、当年年终,根据经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时,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2、下年度单位实际支用后冲减挂账,会计分录为: 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国库存款 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 (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其会计核算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的特点,需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和负债类分别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编号103)”、“已结报支出(科目编号213)”会计总账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账。预算支出明细账应当按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分预算单位记载。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用于核算国库支付中心在代理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款项。本科目贷方登记国库支付中心当天发生直接支付金额;借方登记当天国库单一账户存款划入冲销金额;当日资金结算后本科目余额为零。 “己结报支出”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资金己结清的支出金

职工食堂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

职工食堂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企业部职工食堂的管理水平,规部食堂财务核算,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处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食堂以服务职工为主要职能,不以盈利为目的。部食堂必须正确处理好施工生产与职工生活的关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经营形式,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职工食堂财务的管理与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三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项目部要成立食堂管理小组,负责监督监督食堂的财务收支和伙食开支等有关事项。 第四条规食堂财务管理。职工食堂必须单独建帐,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成本核算,食堂不能商业化、市场化,不允许通过职工食堂搞“创收” 、谋福利。应按照“钱账分管、钱物分管”的原则,配备兼职食堂财务人员,分设会计和出纳,做到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第五条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明确会计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把食堂财务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并把对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考核纳入到财务人员考核奖惩畴。 第六条建立食堂部控制制度。食堂财务机构部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出纳不得兼任会计账目检查、会计账目登记和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经营负责人和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会计的库存现金,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第七条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明确食堂财务 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第八条食 堂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 料,都必须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第三章物资采购与管理 第九条食堂物资采购应货比三家,保证采购物资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物资管理应坚持“先进先出,以销定进,以进促销”的原则。 第十条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建立健全部监督机制。一般采购必须实行双人采购。 第十一条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所购物资由食堂保管员验收入库。“食堂物资入库验收单”须由采购人员、证明(复核)人员、验收人员和审批人员签字认可后才能登记入账。 第十二条建立物资保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中的各种自制 原始凭证,物资保管员每日应根据货物进出情况登记物资库单。建立食堂仓库物资存储账簿,对进出库的物资进行汇总并登记 “库存物资收、发、存汇总表”,库存物资要按物资名称登记“库存物资明细分类表”。 第十三条建立物资采购公示制度。每天由采购人员将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填制“食堂采购日报表” ,经证明(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签字后在学校公示栏予以贴公示。 第四章收入和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食堂应本着卫生、实惠、节约的原则,加强伙食成本核算,避免出现大盈大亏;合理制定伙食标准,严格控制伙食收费。 第十五条收入是指食堂开展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资金。食堂收入主要包

内部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内部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随着集团规模不断扩大,涉足行业不断增加,业务量不断增长,根据集团管理的需要,建立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设立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在集团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集团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付业务的统一办理。一内部结算中心业务分工及岗位职责 (一)内部结算中心是集团实行资金收付业务集中统一管理的综合部门,集团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付款业务,必须全部纳入内部结算中心集中办理,实现集团各项资金业务的统一收款、统一付款、集中控制、统筹安排。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描述: 1、出纳岗位: 内部结算中心是集团总现金报销机构,设现金出纳一名,负责集团所属各单 位的现金收款、报销支付业务,并编制各单位付款凭证。(现付字凭证)工 作描述: (1)办理集团所属单位的各项收款业务; (2)按集团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办理所属各单位的各项现金报销支款业务; (3)登记集团各单位的现金日记账; (4)每日进行库存现金盘点; (5)月末同所属各单位财务核对现金账余额; 2、对外结算会计: 全面负责办理集团所属各单位对外资金收、付业务。 (1)办理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外收款业务; (2)办理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

(3)负责所属单位上报资金计划的审核和汇总; (4)负责资金日报和月报的编制; (5)根据现金支付的需要,办理银行承兑贴息业务; (6)负责所属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 (7)搞好资金调配,合理使用资金; 3、融资管理与会计核算机构: (1)负责集团所属各单位所涉及的各种形式融资贷款等业务的管理,包括:账目设置、登记、日常融资结算以及与融资有关的各项事务的处理; (2)按集团所属各单位设置“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等货币资金项目日记账,根据结算中心办理的对外收支业务留存的收据、资金结算单等收付凭证进行登记, (3)月末同各单位核对日记账余额; (4)办理与融资相关的其他事务; 二、业务范围及流程控制 (一)现金收款:集团出纳对所属各单位生产、经营业务现金收入,依据各单位提供原始收款凭证进行收款,并以业务发生单位名义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其中:存根一联、结算中心存一联、转缴款人一联、业务单位财务一联。 (二)现金付款: 1、集团所属各单位主管业务部门,按规定经办的各项业务,必须取得原始 的发票; 2、业务经办人填制“现金支款审批单”一式两联,由单位领导、主管部门 领导、财务主管签字;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

中小学食堂分来两类 一是事业型(主要) 二是少量社会化(企业型) 1.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2.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共五章21条 总则、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监督检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规范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教育部《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 第三条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 第五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第六条:按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日清月结。 第七条:学校和主管部门履行管理、督查的职责。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八条伙食标准按成本确定收取。 实行包伙的学校,伙食费标准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水平,经学校伙食管理小组集体研究制定。 伙食标准要根据食堂的盈亏情况和市场物价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 伙食费标准需提高时,应在一定范围内举行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第九条收取伙食费时由会计出具收据。收费后按班级汇总造册,以便核查。 第十条:收取的伙食费必须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在银行开设的专户。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一条伙食费支出分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 “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荤菜类、素菜类、电费、水费、燃料、配料、物价风险准备金等。

公司结算中心内部核算办法

公司结算中心内部核算办法 公司结算中心内部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股份公司管理要求并对各出资人负责,树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创新为灵魂,加强管理、完善公司内部核算与考核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非独立经济核算二级部门,即各生产事业部、大型产业化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部门、营销、进出口分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公司下属的全资单位也可比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制定是按《公司法》和《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管理,推行全成本核算,模拟二级法人机制,实行事业部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达到权、责、利挂钩的构想而制定的。 第四条本办法的基本任务是真实地核算二级单位的收支活动,全面地考核二级单位经营业绩,通过核算分析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经济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五条内部核算对象,以二级部门为核算主体,二级部门为核算单位归集收入、费用核算结果。二级部门可根据自己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自行组织部门内部核算。 第六条组织内部经济核算的部门是财务部结算中心,结算中心对二级部门派出责任会计。 第七条事业部模拟二级法人运行机制,是一个自负盈亏的经济核算体,行使公司规定的各种权利,它的任务是最大限度的创造效益,部门发生亏损或资金收支出现负数时,结算中心可拒绝支付,冻结开支。 第二章核算内容及分摊方法 内部核算的主要内容是收入、成本与利润。 核算内容按核算性质分为生产、营销、科研三个部分。 第八条事业部生产性收入的确定: 1、产品销售收入:公司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不含增值税) 2、提供劳务(不包括长期合同),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如提供的劳务合同在同一年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完成劳务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不含增值税)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附件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部分说明 一、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本学校公办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1 现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食堂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日结月清、账款相符。 102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中存入的各种款项。食堂帐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结存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月终时,帐面结余数与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103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暂付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为学校行政代办的客饭费用等。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应收款的总额。 3、本科目按不同项目和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104 库存物资 1、本科目核算食堂各种主、副食品及燃料等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的各种物资。 2、本科目核算的物资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物资时,经验收入库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领用时,平时只填制出库单,登记库存物资明细帐或明细表(数量),月末汇总,按当前价格计价,盘点时物资差价计收入或支出,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物资类别、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物品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进行登记,月末结出余额。对库存物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第一部分说明 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临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现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

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暂付款、备用金以及为学校行政代办的客饭等费用。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应收款的总额。 3、本科目按不同项目和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库存物资 1、本科目核算食堂各种主、副食品及燃料等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的各种物资。 2、本科目核算的物资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物资时,经验收入库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时,平时只填制出库单,登记库存物资明细账或明细表(数量),月末汇总,按加权平均法或最后进价法计算发出物资成本,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物资类别、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物品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实验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食堂财务管理行为,明晰学校经济关系,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平顺县中小学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食堂管理的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岗位设置 1、组建膳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石爱忠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陈新玉副校长 副组长:刘鹏总务主任 组员:龙翔办公室主任 芦安红公寓管理员 2、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形式,坚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 3、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并安排一名中层领导具体负责食堂的日常工作。要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膳食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堂经费收支等事项的管理与监督。 4、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1名、出纳1名、采购2名、保管员1名。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建立健全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 5、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于重大开

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应在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向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6、学校食堂单独开设银行帐户,单独建帐,独立核算。 二、内部管理制度 1、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学校食堂要明确会计、出纳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和权限。建立财会岗位考核制度。 2、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处理程序制度。食堂财务机构内部要按规定分工,做到钱账分管,责任清楚。银行印鉴由出纳、会计(或食堂负责人)分别保管。食堂负责人或财会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会计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 3、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建立内部稽核小组,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每学期学校或膳食管理委员会要组织人员检查食堂财务核算和收支结余等,必要时可以委托上级内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三、物资采购与管理 1、食堂物资采购由食堂采购员负责,在学校定点且有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商铺采购,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监督。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实。 2、食堂物资采购要建立内部制约制度。学校实行双人采购制度,以采购加配送的方式进行。 3、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采购物资由食堂保管员验收过秤入库。购菜清单要由采购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等3人以上签字。大米、面食、食油、辅料必须附入库单后登记入账。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改变的是财政支付方式,所以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变化不大,只是收入和支出的核算时间和方式上有些变化,但是,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变化较大。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每日报来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各代理银行汇总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数,与人行汇总划款凭证及支付中心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对经财政核准的单位预算结余资

金,分上下年度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1、当年年终,根据经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时,会计分录为: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2、下年度单位实际支用后冲减挂账,会计分录为: 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机构执行会计核算 (一)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总账科目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和“已结报支出”属于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核算的内容。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其会计核算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核算的特点,需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和负债类分别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已结报支出”会计总账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账。预算支出明细账应当按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的“类”、“款”、“项”分预算单位记载(基本建设支出、科技三项费用、专项类支出要记录到项目)。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用于核算国库支付中心在代

支付结算办法及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设银行 为有效防范支付结算风险,保障资金安全,进一步完善支付结算制度和支付结算核算手续,确保新旧结算制度的衔接,现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和核算特点,就贯彻执行《支付结算办法》(以下称《办法》)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以下称《手续》)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开办结算业务的内部审批问题 1.各行处开办结算业务的种类由总行统一规定,在新的规定下发前,各行已按规定开办的结算业务可继续办理。 2.从12月1日起,新开办由当地人民银行统一组织的区域(含辖内)汇票业务、本票业务及同城直接借记的票据交换业务,由一级分行报总行批准。 3.由于办理托收承付结算银行审查的内容较多、责任较大,而我行县以下机构人员少,不具备办理此项业务的条件,为此,县以下机构(含县支行),停止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托收业务。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双大企业需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县级机构,由一级分行批准,报总行备案。 二、有关会计科目和帐户问题 1.《手续》中规定,异地汇划款项应在“联行往(来)帐”科目中核算。鉴于我行资金清算系统开通后,手工联行已经取消,因此,我行异地汇划款项不再通过“联行往(来)帐”科目核算,仍按建总发字〔1996〕第146号《关于印发资金清算业务有关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的规定,通过“清算资金往来”科目核算。 2.信用卡存款和信用卡透支仍通过“信用卡存款”和“其他贷款”科目核算。 《手续》中规定,办理信用卡业务存入的保证金和授权时扣付的授权保证金,分别在“信用卡存款”科目下“持卡人交存保证金”帐户和“授权保证金”帐户核算。由于我行对上述资金的核算和授权额度的控制已作过规定,变更做法需要修改核算软件,在核算软件修改前,各行可仍按 原规定执行。 3.根据《办法》第七十条规定,银行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须在票据权利时效期内向出票银行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汇票和解讫通知请求付款。各行对此类汇票在办理付款手续时,一律通过“应解汇款”科目核算。出票银行付款后,该持票人需另填制信(电) 汇凭证或“银行汇票申请书”,提交出票银行,出票银行可为其办理汇款或签发银行汇票的手续。 三、关于受理票据凭证的审核问题 1.为防范风险,确保银行和开户单位的资金安全,各行应严把支付关,加强对票据支付的审核。对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申请书和本票申请书、大额的转帐支票的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的审核,必须严格执行折角验印,具体要求仍按建总发字〔1997〕第58号《关于加强会计管理、防 范案件的紧急通知》文件执行。 2.《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开立支票存款帐户的,银行可以与申请人约定支票上填写支付密码作为支付支票款项条件,而不是作为支付的依据。没有确立支付密码的法律地位,因此已经推行支付密码系统的试点行要严格管理。推行支付密码试点的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主要业务实例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主要业 务实例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主要业务实例 某校为便于管理,将低年级学生实行包餐制,高年级学生实行刷卡制,教职工凭餐票就餐。 食堂记账员根据领导签字的购饭卡发票作会计分录: 借:现金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借:其他应收款—饭卡工本费 5000 贷:现金 5000 注:售饭卡工本费,一般情况下先购买,作预付押金,卖出时再收回预付款。 (3月第1、2号凭证)

【例3】3月4日,元旦后开学学校为学生发行饭卡,预计用餐人数700人,学生购买饭卡600张,共计3000元,学生同时每张卡充入100—200元不等的现金,累计充入80000元。食堂记账员根据发行校内饭卡和收取学生伙食费微机打印记录,作会计分录:(1)借:现金 3000 贷:其他应收款—饭卡工本费 3000 (2)借:现金 80000 贷:预收伙食费 80000 也可作如下分录: 借:现金 83000 贷:其他应收款—饭卡工本费 3000

贷:预收伙食费 80000 (3月第 3 号凭证) 【例4】3月4日下午,出纳将收入的现金82000元送存银行,食堂记账员根据银行回单,作会计分录: 借: 银行存款 82000 贷:现金 82000 (3月第 4 号凭证) 【例5】3月5日,食堂采购员王××借现金1000元,作为周转金用于采购食品,作会 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王×× 1000 贷:现金 1000 注:借据作为原始凭证入账,还款或用支出票据报销充抵时,另打收据作还款凭证,不得退换借据。(3月第 5 号凭证) 【例6】3月5日,某校食堂采购伙食材料,去银行取款6000元。采购大米3,000公斤、4,800元,面粉100公斤、200元,干香菇100斤、1800元。货款已付(其中王XX 从预借周转金中支付8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记账员根据取款项单、采购凭证和入库单作会计分录: 去银行取款的分录如下: 借:现金 6,000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整体资金优势,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风险,规范结算业务会计核算,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结算中心的资金管理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系统进行。 第二章结算中心宗旨及职能 第四条结算中心宗旨:盘活存量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沉淀,发挥资金规模效益,降低资金成本,优化集团公司融资结构,为集团公司经营和发展服务。 第五条结算中心职能 (一)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企业资金统一进行结算与管理; (二)负责拟定集团公司现金流量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资金日常调度和收支结算工作; (四)负责各企业新开账户的审核和批准; (五)负责结算中心的会计核算和制度建设; (六)负责拟定存量资金的运作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负责构建集团公司网上银行系统,统一设置集团公司系统帐户体系;(八)负责向各企业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确保资金安全; (九)负责构建资金流信息监控报告系统,监控各企业资金使用方向,实时提供资金流转情况,分析资金收支存在问题;

(十)负责资金结算的其他职能。 第三章结算中心管理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借鉴商业银行的管理经验和手段,努力做到内部管理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建立高效、有序、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 第七条结算中心资金日常调度和运用,在集团公司资金领导小组授权范围内实施。 第八条企业在结算中心存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企业向结算中心借款,利率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第九条结算中心岗位设置 (一)资金结算岗位:负责归集各企业资金,在批准的资金预算范围内录入拨付资金指令,整理银行单据,并与银行帐户核对无误。 (二)资金审核岗位:负责审核拨付资金录入指令是否符合批准的资金预算,审核付款,审核资金归集清单并与银行帐户系统核对无误,与结算中心台帐核对无误。 第四章银行账户设置及资金管理 第十条企业按照《中国**集团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建立集团公司网上银行帐户体系的要求设置银行帐户。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帐户体系 (一)集团公司在**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立集团一级账户的一般账户,作为集团公司的总帐户,该账户用于归集、运用集团公司资金。 (二)集团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集团公司本部二级账户,作为集团公司结算帐户,该账户用于归集(拨付)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分公司及其所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的资金及办理日常结算业务。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剖析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有关说明 第一部分会计科目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1 现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食堂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日结月清、账款相符。 102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在银行开设帐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帐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结存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月终时,帐面结余数与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103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暂付款、备用金。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应收款的总额。 3、本科目按不同项目和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104 库存物资

1、本科目核算食堂各种主、副食品及燃料等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的各种物资。 2、本科目核算的物资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物资时,经验收入库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领用时,平时只填制出库单,登记库存物资明细帐或明细表(数量),月末汇总,按当前价格计价,盘点时物资差价计收入或支出,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物资类别、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物品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进行登记,月末结出余额。对库存物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物资处理,应冲减或增加“伙食支出”。 对于采购、领用的物资,可按以下七大类进行明细核算:①粮食、②蔬菜、③调料、④肉食品、⑤食油类、⑥消耗类、⑦其它类。 (二)负债类 201预收伙食费 1、本科目主要核算IC卡充值和支付,以及预收的各类伙食费等。 2、收到IC卡充值的资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通过IC卡支付的就餐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停用IC卡退回卡内余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余额反映IC卡余额。 3、预收到伙食费时,借记“现金”,贷记本科目。 4、预收的伙食费结转确认为伙食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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