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任制实施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任制实施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任制实施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

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乌海政办发[2008]75号

【发布部门】乌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2.12

【实施日期】2008.1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08〕7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事业单位:

《乌海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乌海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教育系统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积极推进教职工全员聘任制,不断规范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建立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人事和分配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改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职工全员聘任制,逐步建立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努力形成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升能降,工资能高能低的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设一支数量适当、分布合理、结构优化、富有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和德才兼备、富有朝气、群众信赖的学校领导干部队伍。

二、适用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市体育系统和乌海市职业技术学院参照执行。

三、实施办法

(一)实行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类型、规模、编制,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量进行岗位设置,确定岗位职数,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岗位管理。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明确任期,期满考核,体现岗位绩效和分层级管理。建立解聘、辞聘、待聘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要依据人事部门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来设定。教师工作量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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