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气初装费各楼盘业主维权注意事项!

第一种情况:

如果业主所购楼盘的以下文件证书是2008年8月1日后取得的,业主打印【《新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新政[2008]22号】文件,并根据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要求开发商执行政府文件规定,这没有任何疑问,双气初装费必须、也一定会退还。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3、《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注意:同一个小区的以上证书,可能会分批取得,所以取得时间也可能会不同,要注意核对自己的所购的楼是否包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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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况:

开发商会向业主出示上面“第一种情况”所列的4个文件中的几个或一个,并会说根据【《新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新政[2008]22号】文件第十二条之规定,该文件是2008年8月1日前取得的,所以可以向业主收取双气初装费。那么业主一定要仔细阅读一下下面的二个问题,并将这二个问题向开发商提出,要求其限时答复:

问题1:【《新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新政[2008]22号】文件中第十二条中所说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的通知》新政[2004]50号】文件,已于2008年底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新政文[2008] 217号】(详见:附件1.xls 第10条)文件废止,【新政文[2008] 217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本决定规定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对此,请开发商给出解释:已经废止的文件是否还可以继续执行?

问题2:假设第一个问题中的【新政[2004]50号】未被废止,经查阅此文件,看到其中仅是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含“燃气、集中供热”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按规定标准缴纳”。此文件中明确说明缴费主体是“建设单位”而非购房者。开发商如何以此文件为依据对购房者收取双气初装费?

每个公民、企业,所括开发商在内,都必须遵章守法,按法律法规办事!

所以请各楼盘业主去找开发商前,一定仔细阅读一下上面所列的政府文件内容,并最好能选出三、五个代表和开发商交涉,不然现场说话,一人一句,什么也听不清。

祝大家都能讨回自己应有的权益。

对于众多的购房者来说,我相信,有很多人是不明白交房时都要交哪些手续费,不知道哪些该交,哪些不该交的。但是,作为平头百姓,即使知道了,往往也是没有任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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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开口费,燃气开户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就已经严令取消,山东省也于2001年301号文件重申。光是焦点访谈就先后于2006年12月15日针对福州市及2008年1月10日针对山西太谷县做了两次详尽报道,并对某些顶风而上的小区作了曝光. 中央二套经济半小时、经济信息联播、第一时间栏目也相继作了大量翔实、权威的报道。〔本文所列节目均可在网上由以下方法得到:先在百度输入“央视搜索”,打开“央视搜索”后输入“燃气初装费”和“不该收的供热管网费”可以查到焦点访谈分别于2006年12月15日及2008年1月10日的报道内容原节目视频及中央电视台二套、十二套节目十多次报道及各大新闻网评论。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无视老百姓的疾苦,仍然默许开发商违规收取开户费。广东省肇庆某物价局就因行政乱作为败诉。

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见发改委585号文件第二条或2008年1月10日焦点访谈),而开发商无视国家规定,反过来将这些费用转嫁给购房者头上,这显然是偷梁换柱、推卸责任。焦点访谈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难道做火车的人除了购买火车票以外还得买下火车吗?在中央电视台大量报道之后,特别是全国第一例拒交开户费胜诉案(见)以后,全

国许多小区都相继取消了开户费,然而至今尚有许多小区继续负隅顽抗、隐瞒欺诈试图掩耳盗铃蒙混过关。附:中央电视台先后十多次报道违法收取开户费节目名单

一、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006年12月15日第一次报道福建省燃气初装费原视频-cctv1prog_20061215_150036.html

二、、中央2台揭秘燃气初装费

三、中央2台再次报道燃气初装费应当由开发商缴纳的原因

四、燃气初装费应当由开发商缴纳的原因再次报道,中央2台从头至尾翔实报道,让你彻底明白,业主筹资买了管道,而管道所有权却不属于业主,等于替燃气公司投资,地方物价局视国务院585号文件如同儿戏,行政不作为,最终被业主告上法庭。物价局败诉,撤回收费文件。中央电视台记者善意提醒,存在的不一定是合理的,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公民权利。记者直指物价局揣着明白当糊涂,甘当少数人的保护伞,收费价格按规定要举行听证程序,物价局违规默许开发商。

五、中国第一例拒交开户费胜诉案

业主打赢煤气开户费官司合肥36户居民每户获2400元补偿燃气开通费案开庭公益诉讼将具标本意义2006年轰动全国的燃气开户费第一案审理结束,开发商败诉16业主得到退费,物价局受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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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在2001年时公布的取消的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房屋开发管理费城市规划管理业务费

房屋租赁管理费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城建档案装具成本费征地安置不可预见费

城市卫生管理费征地农业人口安置管理费

建筑工程综合规划保证金使用外地劳动力单位管理费

城市绿化建设保证金房地产抵押管理费

临时占路保证金建筑垃圾弃土倾倒管理费

临时建筑保证金水表立表费

开发项目保证金房地产转让交易管理费

经济适用住房税费减免保证金房改商品房交易管理费

建安工程质量保修押金外省施工企业调节金

伐树工程费节水保证金

房产交易管理鉴证费电负荷控制费

工程造价审查费供电入网费

预制构件质量监督费安全用电费

暖气集资费人防工程建设押金

城市给水建设费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费

新房进住手续费使用散装水泥保证金

拆房手续费教育基础设施配套费

房屋兑换管理费教师住房建设费

公园建设费城镇中小学校舍修建附加费

园林绿化管理费建筑设计卫生学评价行政性收费

优质工程奖励基金建设项目卫生审批费

合作建房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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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国家三令五申之下,仍然有很多地方冒然行事?无视老百姓的利益?我们的各个当

地主管部门是否在行使该行使的管理职能?就我所闻,有多个朋友在山东聊城等地买的房子依然要交很多早就已经取消的费用,原因何在呢?难道当地的购房者都对这些信息无闻?难道他们没有哪怕是一个人提出过异议?难道当地的主管部门就没有接受过任何投诉?所有的这些疑问,我相信大家和我一样。自己的利益还是要靠自己来维护。购房者请看清你的合同,看清你所交的每一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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