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实务

招标投标实务
招标投标实务

目录

第一讲招投标法律基础

第二讲招标准备

第三讲开标与评标

第四讲中标与签约

一、招投标法律基础

(一)招投标的价值与目标

1、“阳光”防腐(公开、公平、公正)

2、“发现”价格

3、“找对象”

(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其效力层级

法律(《招标投标法》)——行政法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部门规章

思考:1、《实施条例》颁布的意义

2、公司内部规定对投标人有约束力吗

(三)《招标投标法》与《合同法》

1、《招标投标法》是《合同法》的特别法

2、是否公开合同订立过程(要约邀请、要约、承诺)

3、形式重于实质还是实质重于形式

(四)《招标投标法》与《拍卖法》:价格是否为唯一考量因素

(五)《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

1、企业:《招标投标法》

2、政府采购

(1)工程:《招标投标法》

(2)货物、服务:《政府采购法》

(六)《条例》新增制度

1、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第12条)

2、招标投标信用制度(第77条)

3、电子招标投标制度(第5条)

4、招投标异议投诉制度(第60条、61条)

(七)法定必须招标范围

《招标投标法》: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思考:民营企业和外国企业必须招标吗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八)工程总承包与分包招标(《条例》第29条)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服务(注:不包括监理)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

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注:对暂估价项目招标的组织方式和具体程序没有做出统一规定,而是留给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标准文件等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具体规定。

(九)必须招标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项目。

注:1、《条例》不允许省级政府确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2、注意法定必须招标的项目与上级企业确定必须招标的项目

(十)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条例》: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注:属于《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十一)两阶段招标(《条例》第30条)

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进行两阶段招标。

第一阶段,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应当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潜在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技术方案和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十二)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

1、自行招标应满足规定的条件

(1)应当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具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和专业人员等。

(2)《条例》: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具体由部门规章规定)

2、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自行招标必须备案

3、不得强制委托招标

二、招标准备

(一)招标公告与资格预审公告(《条例》第15条)

1、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

2、资格预审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

(二)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和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条例》第17条)

1、发售时间: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申请文件提交时间: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三)资格预审主体和依据(《条例》第18条)

1、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四)资格预审结果(《条例》第19条)

1、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

果通知书。

2、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五)资格后审(《条例》第20条)

1、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后审不合格,应当否决投标

(六)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条例》第21条)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

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七)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异议(《条例》第22条)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实例解析

在多项目同种设备的捆绑招标中,如何防止投标人的总中标量远超出其实际生产能力?

根据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5天前进行,如果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日前5天才发现招标文件中的错误,还能修改招标文件吗?

(八)标底与“拦标价”的设定

(1)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2)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3)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4)招标人设最高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价格。

(5)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九)合格的投标主体

1、主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条例》第34条第1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条例》第34条第2款)

4、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实例解析

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控股股东,请问两公司是否可以参加同一次投标(非联合体)?如果甲、乙受同一家公司控股,又该如何?

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甲参加投标,投标人甲的子公司乙以自己名义参加投标。应如何处理?

(十)投标人数量

1、通过资格预审的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3、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怎么办?评标时否决投标后的有效投标不足三份怎么办?

(十一)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是一个投标人,只能签订一个合同

2、资质要求:同一专业“就低不就高”。

3、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条例》第37条)

4、防止围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禁止强制组成联合体: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但在招标文件中可以禁止联合体投标

6、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一般来说,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

2、投标保证金额度: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注:《条例》没有80万和10万的限额)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注:《条例》统一了原有规定)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注:《条例》新增,防范围标、串标、挂靠资质等违法现象发生)

5、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截标后撤销投标文件;中标人拒绝按中标状态签署合同;中标人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等。

6、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还本金和存款利息

三、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时间

1、时间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2、开标时间可以修改,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3、开标时间的法律意义:

(1)开标/截标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销标书;

(2)投标有效期起算

(二)开标时的参加人

1、投标人是否必须参加开标会议:不是必须的

注:是否参加开标会是投标人的权利

2、评标专家可以参加开标会议吗:不可以

(三)开标异议

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2、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四)开标时对于不符合要求投标的处理

1、不予受理的投标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

2、其他情形的处理

(1)投标文件不全的

(2)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

(3)有两个报价的

实例解析

开标或评标时发现投标文件未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否可以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

唱标时发现投标文件中的内容相互矛盾或明显错误的,应如何处理?

(五)评标专家库(《条例》第45条)

1、国家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2、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建综合评标专家库

(六)评标专家抽取(《条例》第46条)

1、除招标投标法37条第3款规定的特殊招标项目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非因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事由,不得更换依法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3、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七)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组成人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其他方面的专家

3、数量比例(注:只限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1)五人以上单数

(2)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4、评标委员会是否分组评审,没有明确规定!

5、技术、经济专家之间的比例,没有明确规定!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1、评标标准和方法由招标文件确定

2、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可以修改和变更

思考:1、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应详细到什么程度

2、评标委员会可以制定评标细则吗

(九)投标文件的澄清(《条例》第52条)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十)否决投标(废标)

(1)符合法律、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方可予以废标。

(2)不得随意以违反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由废标。

(3)不影响评标结果的因素不宜作为废标条件。

(4)不得在招标文件之外新设废标条件。比如投标人报价普遍偏高,招标认为有恶意串通报价之嫌,决定废标。或者有些投标人报价畸低,招标人怀疑其低于成本报价而决定废标等。

实例解析

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发出澄清时,除指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之处外,还直接告知投标人应如何修改投标文件以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请问该澄清方式是否妥当?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生产成本,应如何处理?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主方案和备选方案,评标委员会对两个方案分别进行评价,并以其中得分高者作为投标人的最终评分,这种做法是否合适?

货物招标中,投标人承诺若中两包以上标将按一定比例下浮价格,在评标阶段是否可以按下浮以后的价格对其投标价格进行评审?

四、中标与签约

(一)评标结果公示(《条例》第54条)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履约能力审查(《条例》第56条)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三)中标人的确定(《条例》第55条)

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四)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人的法定文件

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通知书自发出之日生效

(五)合同谈判与签订

1、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谈判签订合同,谈判内容应限于细微偏差或招投标文件均未涉及的事项,价格一般不允许变动。

2、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注:《条例》57条新增)(六)合同签署形式与效力

三种情况的效力分析

(1)只有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无单位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无单位盖章,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思考:除合同外,双方签订的协议、备忘录、签证单等,是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实例解析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修改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应如何处理?

谢谢

国内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实务操作

国内工程建设招标投标 实务操作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国内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实务操作 目录 第一章我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程序及办法 第二章合同的鉴定和管理 第三章我国境内工程国际招标投标程序和办法 第一章我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程序及办法 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审查登记。 (二)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三)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四)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资金证明。 (五)工程报建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建设单位招标的资质审查 (一)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人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2至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二)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人”。 三、招标的申请 (一)招标人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要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一起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招标申请表包括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实务操作程序

国内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实务操作 目录 第一章我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程序及办法 第二章合同的鉴定和管理 第三章我国境内工程国际招标投标程序和办法 第一章我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程序及办法 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审查登记。 (二)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三)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四)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资金证明。 (五)工程报建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建设单位招标的资质审查 (一)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人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2至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二)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人”。 三、招标的申请 (一)招标人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要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一起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招标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施工前期准备情况(土地征用、拆迁情况、勘察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情况等。 (二)凡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以及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控股投资的工程,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其他工程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涉及专利权保护、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不能引起投标人兴趣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采用议标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编制与资格预审 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施工单位才可以参加投标;不采用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应进行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

《招投标采购专业实务》模拟练习

问题1关于询价采购流程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1分) A. 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B.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C. 应将结果通知所有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D. 首先确定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后成立询价小组 问题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做法错误的是的()(1分) A. 评标委员会应在开标当时开始进行评标 B. 有特殊原因当天不能评标的,应当在开标36小时内开始进行评标 C.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 D. 不得接受任何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性或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问题3政府采购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程序包括:①成立谈判小组;②制定谈判文 件;③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④谈判;⑤确定成交供应商;⑥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⑦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和签订采购合同。下列排序中正确的是( )。(1分) A. ①②③④⑤⑥⑦ B. ①③②④⑤⑥⑦ C. ②①③④⑤⑥⑦ D. ①③②④⑤⑦⑥ 问题4国际通用的价格术语是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定义的,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常用的价格术语中,其中CIP表示()(1分) A. 工厂交货价 B. 装运港船上交货价 C. 成本加运费价 D.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价 问题5某招标项目的价格评分计算方法为:评标基准价为2000万元,当投标价等于基准价时得60分,每高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投标人A投标价为1900万元,则价格评分为( )。(1分) A. 55分 B. 56分 C. 57分 D. 58分 问题6两阶段招标,投标人第一阶段递交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是( ) (1分) A. 投标报价 B. 投标保证金 C. 技术方案 D. 资格审查文件 问题7我国某公司对外出口某产品的报价为FOB天津30000美元,但外商要求该报CIF旧金山价格。如果国际运费为200美元,运输保险费率为1‰,不计投保加成,在公司利润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

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 概述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也就是说,招标实际上是邀请投标人对其提出要约(即报价),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则是一种要约,它符合要约的所有条件,如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一旦中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投标书的内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等。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 投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属于承诺。 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 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1) 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 投标方一般为工程咨询企业。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拟建工程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获得发包 方的认可。认可的方式通常为专家组评估鉴定。 项目投资者有的缺乏建设管理经验,通过招标选择项目咨询者及建设管理者,即工程投 资方在缺乏工程实施管理经验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工程咨询单位,为 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控制方案的实施。这种集项目咨询与管理于 一体的招标类型的投标人一般也为工程咨询单位。 (2)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指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勘察和设 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可由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完成。勘察单位最终提出施工现场 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在内的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最终提供设计图纸和成本预算结果。设计招标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当施工图设 计不是由专业的设计单位承担,而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一般不进行单独招标。 (3)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是指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对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如电梯、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等)采购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方通常为材料供应 标,通常又称其为总包 2. 按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分类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实务操作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实务操作 名目 第一章我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程序及方法 第二章合同的鉴定和治理 第三章我国境内工程国际招标投标程序和方法 第一章我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程序及方法 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打算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治理方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审查登记。 (二)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三)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要紧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发包方式、打算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形等。 (四)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打算: 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资金证明。 (五)工程报建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建设单位招标的资质审查 (一)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治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人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2至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托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治理机构备案。 (二)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人”。 三、招标的申请 (一)招标人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要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一起报招标治理机构审批。招标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畴、招标方式、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施工前期预备情形(土地征用、拆迁情形、勘察设计情形、施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情形等。 (二)凡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以及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控股投资的工程,必须采纳公布招标的方式;其他工程可采纳邀请招标的方式;涉及专利权爱护、只有少量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是指为规范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建筑工程招投标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一般的建筑工程招标流程和网上招投标的过程,维护建筑单位投标人和工程招标人的各项利益。 一、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细则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二、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总则的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建筑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务104

33-2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务 33-2-1招标程序和招标方式 33-2-1-1 招标程序 在中国,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1.招标单位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建立专门的招标工作机构。该机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当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2.招标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2)前条所列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等的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准备招标文件和标底,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6.招标单位审查申请投标单位的资格,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投标单位。 7.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 8.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召开答疑会,解答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 9.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10.召开开标会,当场开标。 11.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和未中标通知书,收回发给未中标单位的图纸和技术资料,退还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13.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33-2-1-2 招标方式 1.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在实践中,可采用“两步法”招标,即通过两个步骤完成招标工作;第一步,招标单位公开招请对招标工程感兴趣且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承包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第二步,由资格预审合格的承包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递交投标书,主要内容是报价和商务条件建议以及技术建议书和辅助资料等。开标后,经评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协议》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选择性招标和限制性招标三种方式。 (1)公开招标是指所有有兴趣的供应商皆可参加投标。 (2)选择性招标是指由采购实体(招标单位)邀请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其实质是对潜在供应商的预先选择。因此,采购实体应拥有合格供应商的名单,至少每年公布一次,并说明其有效性和条件。 (3)限制性招标又称单一招标,是指采购实体在无人回应招标,情况紧急而又无法通过公开招标进行采购,或需要原供应商增加供应等条件下,与供应商进行个别联系。 三种招标方式中,公开招标和选择性招标应是优先采用的采购方式。 (此处的“采购”是广义的,工程服务也包括在内——编者注。) 3.达成工程承包交易的其他方式: (1)邀请协商。我国俗称“议标”,即由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直接邀请特定的承包商进行协商,就招标工程达成承包协议。采用议标方式,限于涉及专利权保护、仅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经公开或邀请招标没有回应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少数工程项目,而且须经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被邀请参加议标的承包商不得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2013年4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第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招投标实务试题

招投标实务试题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一、单选题(在标号内填写正确答案,每题分,共20题) 1.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少于 (C) A.15个工作日 B.10个工作日 C.5个工作日 D.3个工作日 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B)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A.5 B.15 C.20 D.30 3.下列对工程施工投标人资格的叙述中,错误的是(B) A.投标人应该具有的企业法人资格和从事相应工程施工的资质。 B.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应按其最高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C.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承担单独和连带责任。 D.作为联合体一方参加投标,则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对同一标段投标。 4.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条件的说法中, 不正确的是?(?C )。 5.A.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6.B.具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的专业力量 7.C.具备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能力 8.D.具有能够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9.中标通知发出后,如果人询问本次采购结果的缘由,下列哪些做法是不符合规 定的:( B) A、告知中标人是谁; B、说明其他投标人的情况,或与其他投标人进行比较; C、不发表影响公正的倾向性意见或者其实言论; D、不透露评标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如标底(如有)、评标细节、评标专家 的评审意见、评审过程等内容。 10.对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C) A.只能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B.可以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所有中标候选人中任意确定中标人 C.在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D.根据主管领导的指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 11.以下对于招评标过程中的时限描述错误的是(C ) A.招标人应在接到评标委员会书面评标报告后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 B.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招标投标实务知识分享

目录 第一讲招投标法律基础 第二讲招标准备 第三讲开标与评标 第四讲中标与签约 一、招投标法律基础 (一)招投标的价值与目标 1、“阳光”防腐(公开、公平、公正) 2、“发现”价格 3、“找对象” (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其效力层级 法律(《招标投标法》)——行政法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部门规章 思考:1、《实施条例》颁布的意义 2、公司内部规定对投标人有约束力吗 (三)《招标投标法》与《合同法》 1、《招标投标法》是《合同法》的特别法 2、是否公开合同订立过程(要约邀请、要约、承诺) 3、形式重于实质还是实质重于形式 (四)《招标投标法》与《拍卖法》:价格是否为唯一考量因素 (五)《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 1、企业:《招标投标法》 2、政府采购 (1)工程:《招标投标法》 (2)货物、服务:《政府采购法》 (六)《条例》新增制度 1、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第12条) 2、招标投标信用制度(第77条)

3、电子招标投标制度(第5条) 4、招投标异议投诉制度(第60条、61条) (七)法定必须招标范围 《招标投标法》: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思考:民营企业和外国企业必须招标吗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八)工程总承包与分包招标(《条例》第29条)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服务(注:不包括监理)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 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注:对暂估价项目招标的组织方式和具体程序没有做出统一规定,而是留给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标准文件等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具体规定。 (九)必须招标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项目。 注:1、《条例》不允许省级政府确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目 录 一、 国家、建设部有关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1997年1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999年8月30日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部建建 (1999) 313号1999年12月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79号 2000年1月30日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第3号令 2000年5月1日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令第79号 2000年6月26日 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部令第80号 2000年6月30日 8.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编

建设部令第82号2000年10月8日 9.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建设部令第86号 2001年1月17日 10.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摘录) 建建 (2001) 82号 2001年4月20日 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2001年6月1日 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七部委联合发布第12号令 2001年7月5日 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07号 2001年12月1日 14.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 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2002年1月30日1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2) 21号2002年3月8日 16.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建办市 (2002) 51号 2002年6月11日 17.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 建法 (2002) 185号2002年7月11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泰丰工业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集团)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集团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由泰丰集团投资建设的项目,包括住宅工程、商业写字楼工程、工业厂房工程等工程。涉及到新建工程、改造工程及扩建工程等。 二、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泰丰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评标小组组成 第四条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由集团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规划技术部、工程项目经理组成,总经理任组长,具体实施由运营管理部经理为组长,会同工程管理部、规划技术部、工程所涉及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临时机构,完成的招投标工作。 第五条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签署授权委托书(公开招标)等。招投标管理工作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四、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第六条组成招投标临时小组的各部门成员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1、运营管理部主要负责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具体职责包括:负责考察投标单位、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负责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审查招标文件(包括制定和审查评标办法)。对外发布的各种招标文件,按照《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审批表》(附表一)的审批程序,经泰丰集团审查批准后对外发布。 2、运营管理部的经办工程师负责发售招标文件、收取图纸押金、编写招标文件清单、做好收发记录。招标经办工程师负责组织勘察现场、进行资格预审、召开投标预备会。 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招标临时小组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管理工作。 4、规划技术部负责提供经过审查的完整施工图纸,并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技术交底和图纸说明。

国内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实务操作讲义完整版

国内工程建设招标投标 实务操作讲义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国内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实务操作 目录 第一章我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程序及办法 第二章合同的鉴定和管理 第三章我国境内工程国际招标投标程序和办法 第一章我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程序及办法 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审查登记。 (二)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三)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四)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资金证明。 (五)工程报建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建设单位招标的资质审查 (一)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人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2至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二)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人”。

2019咨询师继续教育招标投标实务100试卷

1.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需要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时,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 B)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A.10 B.15 C.20 D.30 2.通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可以是(A)人。 A.不超过3人 B.2~6 C.3~7 D.4~9 3.某建设工程发包人经过招标确定了中标人,双方依法签订了施工合同,则该施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C)之日。 A.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 B.合同备案 C.中标通知书发出 D.发包人确定中标人 4.关于标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D)。 A.标底应当保密,开标前不得公开 B.不得以投标限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 C.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D.每个招标项目都必须编制标底 5.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间应为(A)。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次日 C.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7日后 D.其他约定时间 2.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可以由( BDE)进行。 A.招标人 B.投标人 C.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D.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 E.投标人推选的代表 2.在某办公大楼招标中,经过评标,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CDE)。 A.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要求,否决所有投标 B.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必须中标 C.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时,该通知书才发生效力 D.招标人可以收回中标通知书 E.招标人只需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而无须向其他投标人发出通知3.下列关于开标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CE)。 A.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及趋势

毕业设计(论文) 设计(论文)题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及趋势 学生王超 系部建筑工程学院 专业工程造价 指导教师王培竹 2015年10月16日

摘要 在我国工程建设中引入工程招标投标竞争机制已有多年了,工程建设实行招标制 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分配建设任务的主要交易方式,我国在学习、引进国外先进工 程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管理体制。 从我国现阶段招标投标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现状及特点进行归纳,对我国现阶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分析的内 容包含:1.规避招标和投标弄虚作假的严重问题,2.评标办法过于单一,3.招标及代理机构数量膨胀,良莠不齐。并做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对策,提出今后我国招标投标 发展的趋势。 关键词:建设项目,招投标,发展趋势 Abstract Summary in the bidding competition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China for many years, construction is widely used in the international allocation of the public bidding system construction of major transactions, in learning and introducing foreign advanced management mode of our country on the basis of, and gradually establish a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suited to China's conditions. From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idding and tendering work in our country, summed up the current situation on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nd characteristics, of current construction projects bidding behavior analysis o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alysis include: 1. avoiding tendering and bidding fraud a serious problem, 2. bid evaluation method is single, 3. the expansion in the number of tenders and

香港特别行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务 第一节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简述 香港是一个开放的自由港,是世界各国建筑承包商自由参与竞争的地区,内地不少建筑公司也参加了香港有关建设工程的投标和承包。 香港建设工程可分为建筑工程(Building)、港口工程(Port works)、道路与排水工程( Roads and Drainage)、地盘(场地、现场)开拓(Site Formation)、给水工程(Water works)五类。 下面将介绍香港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一般做法。 一、招标工作的程序和步骤 招标工作有以下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即准备招标文件。一般招标文件的内容归纳为以下五部分 (1)标书条件(Conditions of tender)。 (2)标书的格式(Form of tender)。 (3)标书的一般说明(规定)(General specification)。 (4)标书的详细说明(规定)(Particular specification)。 (5)工程量表(Bills of Quantities)。 (二)资格审查阶段 (1)登宪报(香港出版的期刊,下同)或发招标邀请书。 (2)递交投标申请书。 (3)准备投标资格文件。 (4)审查投标资格。 (5)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三)投标阶段 (1)领取招标文件、图纸资料。 (2)做标书。 (3)递交标书。 (四)评选阶段 (1)开标。 (2)评标。 (3)发中标通知书。 (4)合约签字。 (5)开工。 二、投标工作的程序和步骤 (一)领到招标文件 参加投标首先要领到招标文件和图纸。香港工程有政府工程和私人工程之分。无论承包哪种工程都必须具有承包商牌照。 只有取得香港政府工务司署批准的承包商牌照,才有资格参加政府工程的投标。政府工程牌照分为A、B、C三级,A级牌照可以承包200万港元以下工程;B级牌照可以承包1000万元港元以下工程;C级牌照可以承包1000万港元以上工程。拥有政府级牌照的公司可以承包私人工程;但是,有了私人级牌照而没有政府级牌照的,不能承担政府工程。 如果拿到政府建筑工程C级牌照,可以承担政府任何建设规模的建筑工程,但不能承担海事、水务等工程。对大型、复杂的建筑工程,如港澳中心工程,需要事先资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第八部第2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各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 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 抢险救灾的; (三) 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 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 有效的竞争的; (五) 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 能配套性的。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通信、电子、水利、民航、广电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 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 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二) 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 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 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 外,应当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 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 标人数量有限的; (二) 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要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三) 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 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 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只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第十四条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应被允许参加投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完整流程

招投标完整流程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 1、项目立项 (1)提交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办理交易证 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2、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发售文件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内容包括: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 ①投标的语言;点击免费下载海量工程资料 ②投标文件的构成; ③投标文件的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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