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范本

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范本
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范本

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的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册以及有关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它约定书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

本合同条款依法解释,如有歧义,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解释。

本合同的代码是GTA。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的全体成员包括旅游者及组织者派出的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领队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意外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则本公司以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载本合同的意外身故及残疾给付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若本合同有效期内对该被保险人已有意外残疾给付,则前述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金额必须扣除所有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残疾给付:

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导致《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以下简称附表一)中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以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载本合同的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额为基数,按附表一所示的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但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金额累积以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载本合同的意外身故、残疾给付保险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的残疾属附表一未列入的情况时,本公司有权根据该残疾状况与附表一中相应的残疾程度给付比例,决定保险金的给付金额。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程度时,则本公司给付各该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累积最高以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载的保险金额为限;若不同残疾项目所属同一手或同一足时,则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则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如合并以前(含本合同订立前)的残疾,可领附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则本公司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以前的残疾,视同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若本公司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累计给付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意外残疾给付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意外医疗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经医院进行必要的门诊、住院治疗,则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已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实际医药和治疗费用超过100元的部分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但同一次意外伤害事故累积给付的意外医疗给付金额最高以本合同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载的意外医疗给付保险金额为限。

对于当地社会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若被保险人的意外医疗费用可依法律及政府的规定有所补偿、或可从其它福利计划或任何医疗保险计划中取得部分或全部的补偿,则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被保险人已受补偿的部分。

四、疾病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突发疾病,并自发作之日起七日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五、遗体遣返费用给付: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本条第一或第四款原因死亡后的死亡处理及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本公司在遗体遣返费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支出给付保险金。

第四条责任免除

本合同被保险人的身故或残疾、医疗和费用支出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但该受益人应得份额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约定份额比例享有,

其他受益人仍可申请全部保险金;若该受益人为投保人时,则适用本条前述1关于投保人的规定;

3、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致的伤害、参与殴斗、犯罪、拒捕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5、被保险人无有效驾驶执照、酒后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或注射药物;

7、被保险人疾病、流产或分娩;

8、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治疗导致医疗事故;

9、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10、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

11、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原子或生化武器;

12、被保险人进行潜水、跳伞、攀岩活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

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13、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

因前述免责情形本合同终止或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本公司将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第五条保险期间

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自其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时效力终止。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不遵循旅行社安排,其擅自行动期间,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中止。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见下表)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载明于本合同的保险单或批注上。

每份保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若被保险人年龄小于18周岁,则意外身故最高保险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为10万元人民币)。

本合同保险费率见附表二。

保险费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保险费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缴清。

第七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同时本公司有权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该被保险人资格。

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对于本合同或该被保险人资格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或该被保险人资格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第八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本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本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提出变更受益人的书面申请,经本公司记录及对本合同批注后生效。前向变更若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者变更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监护人书面同意。

本合同意外残疾保险金、意外医疗给付保险金的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它指定或者变更。

第九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本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并及时凭所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若由于延误时间而导致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则应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本公司由此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亦由其承担,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

第十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受益人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给付申请书;

2、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3、受益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由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意外伤害死亡诊断书或验尸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和火化证明;

6、其他必要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申请

被保险人申请意外残疾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给付申请书;

2、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残疾鉴定诊断证明;

5、其他必要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意外医疗给付保险金的申请

被保险人申请意外医疗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给付申请书;

2、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诊断书及住院证明、治疗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单据及出院小结原始件,施行手术者则需提供手术证明文件;

5、其他必要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四、疾病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受益人申请疾病身故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给付申请书;

2、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3、受益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由公安部门或我们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诊断书或验尸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和火化证明;

6、其他必要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五、遣返费用保险金的申请

受益人申请遗体遣返费用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与确认遗体遣返费用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若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保险金,被委托人还应提供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本合同保险金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保险人到本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或其他必要的检验,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如果被保险人拒绝检查、检验或检查、检验结果不符合本保险合同关于保险事故的约定,本公司有权不给付保险金。

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和资料后,对确认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失踪,则本公司以法院宣告死亡日为准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投保人或受益人能提出证明文件,足以认定被保险人可能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本公司以事故发生日为准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日后生还,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的三十日内向本公司退还已领取的保险金。

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申请本合同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所有理赔金额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一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同意后,可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时,投保人应填写变更合同申请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并在本合同的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加以批注,或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后生效。

第十二条通讯地址的变更

投保人的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作前述通知时,本公司按投保单所载的最后通讯地址发送通知,视为已送达给投保人。

第十三条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在投保单上按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及性别填明,若发生错误,则按下列规定办理:

1、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或性别不符合本公司对本险种接受的被保险人的年龄或性别要求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向投保人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2、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缴保险费少于应缴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缴保险费。若已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将按实缴保险费和应缴保险费的比例折算给付保险金。

3、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缴的保险费多于应缴的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十四条资料提供

投保人应保存并提供给本公司每一被保险人的个人资料,详细记录其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交费金额以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

第十五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生效后,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发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释义

团体:指中国境内非因购买保险而组织的合法团体。包括国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职业工会等。

意外伤害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

意外伤害、伤害:指以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所导致身体受到的伤害。

医院:指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机构:

1、有合法经营执照;

2、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受伤者和患病者提供留院治疗和护理;

3、有合法职称的专业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4、具有系统性诊疗等程序或手术设备的市级及市级以上或本公司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

医院,但不包括观察室、联合病房和康复病房;

5、非主要作为康复医院、诊所、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指定医院:指本公司认可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具体在保险合同上列明。

实际医药和治疗费用:以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机构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给付范围包括医生诊断、处方、手术费、救护车费、住院费、药费、各类检查、护理、医疗用品等在医院内支出的费用。

艾滋病(AIDS):是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简称。

艾滋病病毒(HIV):是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的简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按世界卫生组织所定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为此人已受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感染。

恐怖活动:是指任何人或群体单独地或有组织地进行的为达到政治、宗教、意识形态等目的或以影响任何政府或公众、或以恐吓公众为目的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武力、暴力、原子能/生物/化学武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对交通和通信系统等的基础设施或内容进行破坏、或其他任何手段造成的或试图造成的任何性质的伤害或威胁。

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潜水。

攀岩运动:指以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为锻炼身体方式的运动。

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技技能。

未满期净保费:剩余保险期间(以月为单位)/12 ?保险费?(1-25%)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附表一

若被保险人的残疾属上表未列入的情况时,本公司有权根据该残疾状况与上表中相应的残疾程度给付比例,决定保险金的给付额。

注:

1、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2、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认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保险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3、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4、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5、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6、上肢三大关节系指肩关节、肘关节和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系指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

7、手指缺失系指近位指节间关节(拇指则为指节间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8、听觉机能的丧失系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

9、手指机能的丧失系指自远位指节间关节切断,或自近位指节间关节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10、足趾缺失系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11、语言机能的丧失系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机能中,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并须有资格的五官科(耳、鼻、喉)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

12、两眼眼睑显著缺损系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

13、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着障碍系指鼻软骨全部或二分之一缺损及两侧鼻孔闭塞、鼻呼吸困难,不能矫治或两侧嗅觉丧失。

附表二

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表(每份保险)

单位:人民币元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精华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15189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精华版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精华版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样式二) 甲方: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鉴定时间:200 年月日 合同编号: 乙方经营许可证: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团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本合同。 2、甲方在报名时,应交纳所需团费。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1)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2)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因甲方无故退出,乙方可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投保费、通讯联络费、退房退餐损失费及其他已支付费用),并支付扣除后余额的10%违约金。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详细旅游行程、服务标准、付款方式、特别说明及报价,请以附表为准! 2、线路名称:(附旅游行程页) 总团款为:。(甲、乙双方须一致确认) 3、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在旅游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投保的为旅行社强制责任险:因旅行社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 产受到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定的条款为准。 5、如甲方患有高血压、心肌梗塞、心脏病……等不适宜劳累、登山的疾病,或对某物体有严重的 过敏反应,参加旅游产生后果自负。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与甲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其赔偿标准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 为准。 2、甲方无故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

云南国内旅游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447云南国内旅游合同(官方版) Restrict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ensure that their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云南国内旅游合同(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阐明双方需要在期限内履行的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国内旅游参游须知 1、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经营,游客向旅行社报名参游时,应首先了解该旅行社是否属合法有证经营社。旅行社应当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营业场所。与游客协商洽谈旅游业务的,应当是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 2、团队或游客委托代理人为其办理旅游业务必须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范围。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旅行社签约,其法律后果直接归于被其所代理的游客。 3、游客参加旅行社短长线团旅游,须提前3-30天报名,报名时及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凭户口册、出生证报名。 4、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的行程内容并预约出团时期。旅行社应全面如实向游客介绍其服务内容及质量。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A contract is generally a legal act of both parties and can only be established if th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Protect the legal rights of both parties after signing.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合同示范文 本)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说明:合同一般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才能成立。签订合同后依法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争议。可用作电子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样式二) 甲方: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鉴定时间:200 年月日 合同编号: 乙方经营许可证: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团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本合同。 2、甲方在报名时,应交纳所需团费。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2)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因甲方无故退出,乙方可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投保费、通讯联络费、退房退餐损失费及其他已支付费用),并支付扣除后余额的10%违约金。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详细旅游行程、服务标准、付款方式、特别说明及报价,请以附表为准! 2、线路名称:(附旅游行程页) 总团款为:。(甲、乙双方须一致确认) 3、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在旅游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投保的为旅行社强制责任险:因旅行社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 产受到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定的条款为准。 5、如甲方患有高血压、心肌梗塞、心脏病……等不适宜劳累、登山的疾病,或对某物体有严重的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简化示范文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示范简化版本) 国家旅游局制定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de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de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de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de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5.本简化版本省略内容(第一章至第六章)以《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014-2402)为准,与其具有相同效力。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我已通过(旅游局官网、旅行社店堂张挂、纸质完全版本旅游合同等)方式阅读了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de《团队出境旅游合同》(GF-2014-2402)第一章到第六章de内容,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旅游者签名 年月日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时,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包括(由出境社和旅游者协商勾选、填写):□导游服务费元/旅游者;□必要de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de除外);□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出境社统一安排de景区景点门票费;□行程中安排de其他项

XX旅行社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XX旅行社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 合同编号: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或托付)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行,为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和责任,保证旅行服务质量,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旅行过程及有关事宜,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 2.甲方参团需提早5-7天报名;报名时须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甲方报名时及旅程中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4.乙方组团以16人以上(含16人)成团(标准等以上),组团人数不足时,乙方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他游客合并组团。 第二条服务内容与标准 1.甲方报名后乙方须为甲方提供详细的旅行行程,一线一单标明所到旅行景点(含参观项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餐饮、娱乐等标准及购物次数(见附表)。 2.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提醒旅行者购买个人保险)。 3.组团达到规定人数时,乙方须为甲方安排全程陪同。 第三条收费 1.甲方报名时须交纳总团费30%的预付款,乙方收费后即正式列入发团打算,动身前3天甲方应对清全部费用。 2.旅途中,乙方不得擅自加收费用,如增加项目需加收费用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按实收费,出具票据。 3.旅途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换、延误、滞留或提早终止时超出原定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缩减支出部分(包括降低交通、食宿标准,减少门票等差价)应退还甲方。

4.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发生额外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赔偿 1.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能够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机、车、船退票费、退房和投保等业务缺失费。 2.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权益受到损害,按以下标准赔偿违约金: ①因自身的缘故造成团队不能成形,应提早3天通知甲方,否则,除退还全部付款外,另赔偿预付款10%的违约金。 ②因乙方安排的旅行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不符,降低了标准,应退还甲方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③因乙方安排的饭店、餐厅、交通等接待单位的缘故造成等级档次低于合同约定,应退还甲方所付费用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④导游擅自减少参观项目,应退还减少项目的费用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⑤导游如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购物者购物价款的20%;如擅自安排在非旅行定点商店购到假冒商品,由乙方赔偿全部缺失。 ⑥导游如索要小费,乙方应赔偿索要小费的2倍。 ⑦导游如擅自离开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乙方应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截了当费用,并赔偿团费30%的违约金。 第五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或行政机关制定、公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或不能履约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乙方对旅行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给以充分讲明、提醒、劝诫或警告的;质量咨询题发生后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可减免责任、 (3) 所发生质量咨询题属非有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可减免责任。 第六条有关事项 1.乙方有权拒收专门病史(如心脏病、精神病)的游客参团,如甲方不如实申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国家旅游局新版(2014)团队出境旅游合同模板

版本:GF-2014-2402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 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 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 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L-GD-GJ00060 。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76950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标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4年版)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简化版本) 国家旅游局制定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 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 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 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5.本简化版本省略内容(第一章至第六章)以《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014-2402)为准,与其具有相同效力。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我已通过(旅游局官网、旅行社店堂张挂、纸质完全版本旅游合同等)方式阅读了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GF-2014-2402)第一章到第六章的内容,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旅游者签名 年月日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时,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包括(由出境社和旅游者协商勾选、填写):□导游服务费元/旅游者;□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合同 示范文本)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报名参团 1.甲方报名参团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资料,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因甲方提供不实身份资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乙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有权收取已发生费用。2.甲方签订合同时应付清全额团费,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

发票。 3.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如有无特殊病史等)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并在旅游出发前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旅游费用 5.团费一般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包价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等。 6.团费一般不包括: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航空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及小费。

最新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完整版)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名及签约 1、甲方应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含身体状况等),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付清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旅游费用不包括: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旅途中火车、轮船上餐费;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其他私人性开支;其他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协议书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使用说明 1.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岀境旅游业务或者边 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 岀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 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 填写完整。 3. 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 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 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 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岀境旅游服务,指岀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岀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 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 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岀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其它合同-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其它合同-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或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 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条〔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 旅游线路为:.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曰,共计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虽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虽》标准。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 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 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 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 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 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精华版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精华版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5023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精华版 国家旅游局制定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5.本简化版本省略内容(第一章至第六章)以《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014-2402)为准,与其具有相同效力。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我已通过 (旅游局官网、旅行社店堂张挂、纸质完全版本旅游合同等)方式阅读了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出境旅游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样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样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编号:FS-DY-20546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出境游旅游合同范本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出境游旅游合同最新范本 第三条订立合同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 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接合同范本

编号: 旅行社旅游业务委托合同书 甲方:(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电话:传真: 营业执照注册号: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开户行: 帐号:全称: 乙方:中国旅行社总社黄山原野有限公司太平分公司(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龙井西路14号邮政编码:245000 法人代表:吕柏乐电话:0559-******* 传真: 0559-******* 营业执照注册号:(1-1)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L-AH00071 开户行:建行黄山支行帐号:3400 1696 3080 5300 5846 全称:

甲乙双方为保证旅游团(者)的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及合作双方的正当权益, 在公平、自愿、友好合作基础上,就双方旅行社旅游业务互为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身份届定及总则 1、甲乙双方按组团、地接业务划分都具有承担组团社(方)与地接社(方)称谓的双重身份,即:当其作为“送团方”时称谓“组团方”,当其作为“接团方”时称谓“地接方”。甲乙双方都具有旅游业务的委托权与接受委托的被委托权。 2、组团方将自组旅行团(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业务交给地接方负责安排接待,地接方同意按照组团方提出的接待标准来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具体行程安排及标准费用详见《旅游行程表》。 3、地接方应保证服务内容和质量,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并接受组团方的质量监督。 二、旅游行程 1、组团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在所属地组织旅游者前往地接方所属旅游目的地发团计划,为地接方提供客源。 2、地接方应及时向组团方提供行程与报价。 3、组团方应当在旅游者进入地接方所属地域前3天(有大交通的应提前10天以上),用书面传真形式向地接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并注明①接待标准; ②行程安排;③旅游者人数;④所需房间数;⑤到达接待地的航班或车次;⑥其 它组团方认为必须的条件。地接方应当在接到组团方《旅游行程表》传真件之日起1天内予以确认。

XX旅行社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XX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 合同编号: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或委托)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旅游服务质量,双方在平等 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旅行过程及有关事宜,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 2.甲方参团需提前5-7天报名;报名时须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甲方报名时及旅程中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4.乙方组团以16人以上(含16人)成团(标准等以上),组团人数不足时,乙方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他游客合并组团。 第二条服务内容与标准 1.甲方报名后乙方须为甲方提供详细的旅游行程,一线一单标明所到旅游景点(含参观项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餐饮、娱乐等标准及购物次数(见附表)。 2.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提醒旅游者购买个人保险)。 3.组团达到规定人数时,乙方须为甲方安排全程陪同。 第三条收费 1.甲方报名时须交纳总团费30%的预付款,乙方收费后即正式列入发团计划,出发前3天甲方应付清全部费用。 2.旅途中,乙方不得擅自加收费用,如增加项目需加收费用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按实收费,出具票据。 3.旅途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超出原定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缩减支出部分(包括降低交通、食宿标准,减少门票等差价)应退还甲方。 4.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发生额外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赔偿 1.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以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机、车、船退票费、退房和投保等业务损失费。 2.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权益受到损害,按以下标准赔偿违约金: ①因自身的原因造成团队不能成形,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则,除退还全部付款外,另赔偿预付款10%的违约金。 ②因乙方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不符,降低了标准,应退还甲方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③因乙方安排的饭店、餐厅、交通等接待单位的原因造成等级档次低于合同约定,应退还甲方所付费用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④导游擅自减少参观项目,应退还减少项目的费用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⑤导游如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购物者购物价款的20%;如擅自安排在非旅游定点商店购到假冒商品,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⑥导游如索要小费,乙方应赔偿索要小费的2倍。 ⑦导游如擅自离开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乙方应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团费30%的违 约金。 第五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或不能履约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乙方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给以充分说明、提醒、劝诫或警告的;质量问题发生后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可减免责任、 (3) 所发生质量问题属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可减免责任。 第六条有关事项 1.乙方有权拒收特殊病史(如心脏病、精神病)的游客参团,如甲方不如实申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在旅途中因病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扣除已花费的费用将剩余款退还甲方,医疗费由甲方自理。 第七条投诉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投拆和赔偿请求;对该质监所处理不服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上一级旅游质监所提出申诉,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020团队出境旅游合同范本

2020团队出境旅游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 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丁-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 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口办的除外); (2) 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日内将已付价款、定金以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返还给乙方,并按总价款的__________ %赔偿乙方损失。 (3) 住宿费; (4) 餐费(不含酒水费); 一中方旅行社和土耳其旅行社提供的照会,内容包括具体行程安排和团队游客详细资料清单。(土方旅行社必须是土耳其文化旅游部正式批准并正式通报中国国家旅游局的旅行社;中方旅行社同样也必须是中国国家旅游局正式批准具有出境游资格的旅行社) (5) 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 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 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 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 办理离团的费用; (3) 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 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 境外小费; (6) 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 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 口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 口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口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1L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