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药物警戒快讯2009

2药物警戒快讯2009
2药物警戒快讯2009

药物警戒快讯

2009年3月9日

第2期(总第64期)

内容提要

美国FDA公布降胆固醇药临床试验结果

美国FDA发布有关孟鲁司特的安全性评估信息

加拿大更新吡格列酮说明书强调心脏衰竭风险

加拿大非处方类感冒咳嗽药不用于6岁以下儿童

英国警告伐尼克兰的严重精神事件

美国发布2008年2-3季度药品潜在安全性问题报告

SFDA修订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制剂说明书

SFDA修订拉莫三嗪片说明书

美国FDA 公布降胆固醇药临床试验结果

2009年1月8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 )再次发布信息,重申低密度胆固醇(LDL )过高是导致心血管疾病(如心脏病发作、中风和猝死)的风险因素,降低低密度胆固醇可以减少心血管疾病的发生风险。

FDA 曾于2008年1月25日发布早期安全性信息,公布了ENHANCE 试验的初步研究结果。ENHANCE 是辛伐他汀(Zocor )和Vytorin 的临床对照研究。辛伐他汀是一种可以减少胆固醇在肝脏内合成的药物,Vytorin 是辛伐他汀和依折麦布(ezetimibe ,Zetia )的复方制剂,能够抑制胆固醇的吸收。研究的初步结果显示,尽管Vytorin 组患者的低密度胆固醇浓度下降幅度要远大于辛伐他汀组,但两组患者的颈动脉厚度变化并没有显著差异(超声成像测量颈动脉厚度是心血管疾病的诊断指标之一)。

现在,FDA 已完成了对ENHANCE 试验最终结果的分析。经过两年的治疗,Vytorin 治疗组和Zocor 治疗组患者的颈动脉厚度没有明显差异,但低密度胆固醇浓度在Vytorin 治疗组中下降了56%,优于Zocor 治疗组(下降39%)。

ENHANCE 研究结果不会改变FDA 关于降低低密度胆固醇可以减少心血管疾病的观点。FDA 建议患者不要停止服用Vytorin 或其他降胆固醇药物,如有疑问应咨询医生。

(FDA 网站)

美国FDA 发布有关孟鲁司特的安全性评估信息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2008年3月27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宣布正在对抗哮喘药孟鲁司特(montelukast

Singulair/顺尔宁)可能引起患者行为/情绪变化以及自杀的安全性数据进行回顾。

FDA已要求抗哮喘药和抗过敏性鼻炎药生产商提交在安慰剂临床对照试验中获得的有

关自杀以及情绪/行为改变的不良事件数据。此类药物包括孟鲁司特、扎鲁司特(zafirlukast)和齐留通(zileuton),均通过白三烯通路发挥治疗作用。FDA称评估将持续9个月,并在完成评估后向公众发布评估结果及建议。

FDA已要求默克公司、阿斯利康公司和Cornerstone Therapeutics公司使用哥伦比亚自杀评估分类系统(Columbia Classification Algorithm)对自杀事件进行分类。默克公司提交了对6岁及6岁以上的患者所进行的41项安慰剂临床对照试验结果,共有9929位患者接受了孟鲁司特治疗,7780位接受安慰剂。在接受孟鲁司特治疗的患者中,有1位(0.01%)成年患者出现自杀观念,没有自杀死亡(completed suicides)病例;而安慰剂组没有患者出现自杀观念或自杀行动(suicide)。阿斯利康公司提交了对5岁及5岁以上的患者所进行的45项安慰剂临床对照试验结果,共有7540位患者接受了扎鲁司特治疗,4659位患者接受安慰剂。扎鲁司特治疗组患者没有出现自杀观念或自杀死亡;而安慰剂组中有2位患者(0.04%)出现了自杀倾向(1例自杀企图、1例自杀观念)。Cornerstone Therapeutics 公司提交了对12岁及12岁以上的患者进行的11项安慰剂临床对照试验结果,包括1745

位接受齐留通治疗的患者和1063位接受安慰剂的患者。两组患者均未出现自杀观念或自杀死亡。虽然这些数据没有显示出上述药物与患者自杀有关联,但这些临床研究并不是专门为研究这些神经精神科事件而设计的。因此,可能有一些事件并未报告。

FDA正在对作用于白三烯通路的药物(孟鲁司特、扎鲁司特和齐留通)引起的其他神经精神事件(情绪和行为方面)进行评估,但尚未对两者的关联性做出结论。FDA将花费数月时间来完成此次评估工作,一旦得出结论,将向公众发布信息并提出建议。

FDA不良事件报告系统(AERS)已经收到孟鲁司特、扎鲁司特和齐留通的神经精神事件报告,大部分报告都与孟鲁司特有关。该药是目前最常用的作用于白三烯通路的处方药物,从一些报告的临床描述看,不良事件确为药物引起。由于扎鲁司特与齐留通的报告极少,药

物与事件的关联性评价受到限制,因此,患者和处方人员应注意可能与这些药物相关的神经精神事件。

白三烯是在炎症刺激时(如吸入过敏原)体内所释放的一种化学物质。孟鲁司特是一种白三烯受体拮抗剂,通过抑制体内的白三烯而起作用,用于治疗哮喘和过敏性鼻炎症状(打喷嚏、鼻塞、流涕和鼻痒),并可用于预防运动引起的气喘。扎鲁司特也是一种用于治疗哮喘的白三烯受体拮抗剂。齐留通是一种白三烯合成抑制剂,也用于哮喘的治疗。

(FDA网站)加拿大更新吡格列酮说明书强调心脏衰竭风险

2008年12月19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出通知,提醒糖尿病患者注意盐酸吡格列酮(pioglitazone hydrochloride,商品名:Actos)的处方信息已进行了修改。

加拿大卫生部要求Actos制药商加强说明书中关于心脏衰竭风险的提示,强调正确用药。Actos药品专论中添加了以下新信息:

● 禁忌部分:Actos不得用于任何阶段的心力衰竭患者;

● 警告和注意事项部分:尚未批准Actos与二甲双胍和磺脲类药物同时使用,即三种药物不得同时使用。

Actos用于治疗‖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尽管此前的药品说明书中阐述了心脏衰竭的风险,但通过对Actos的安全性评估,加拿大卫生部认为有必要增加新的用药限制,以更好地控制药品风险。

糖尿病患者发生心衰的风险较高,或者已经患有了心脏病,因此更有可能出现心血管方面的不良事件。Actos会进一步增加心脏衰竭的风险,因此不应将此药用于有心衰病史的患者。如果患者在服用Actos时出现体重迅速增加、肿胀、虚弱或呼吸急促等心脏衰竭症状,应立刻向医务人员报告。

Actos可用于经饮食控制、体育锻炼以及单独使用二甲双胍或磺脲类药物后血糖仍不能得到控制的糖尿病患者。Actos可与上述两种药物中的任何一种同时使用,但不得将这三种药物同时服用。

此外,加拿大卫生部还提醒患者,加拿大尚未批准Actos与胰岛素联合使用。

(加拿大卫生部网站)加拿大非处方类感冒咳嗽药不用于6岁以下儿童

2008年12月18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信息称,根据对12岁以下儿童用非处方类感冒咳嗽药的评估结果,加拿大卫生部要求生产企业修改此类药品标签,注明不能用于6岁以下儿童。

涉及以下四类有效成分的口服感冒咳嗽药均需要修改标签:

● 抗组胺药:马来酸溴苯那敏、马来酸氯苯那敏、富马酸氯马斯汀、马来酸右氯苯那敏、盐酸苯海拉明、盐酸二苯拉林、琥珀酸多西拉敏、马来酸非尼拉敏、枸橼酸苯托沙敏、盐酸异丙嗪、马来酸吡拉明、盐酸曲普利啶

● 镇咳药:右美沙芬、氢溴酸右美沙芬、盐酸苯海拉明

● 祛痰药:愈创甘油醚

● 减充血药:麻黄素(盐酸盐/硫酸盐)、去氧肾上腺素(盐酸盐/硫酸盐)、伪麻黄碱(盐酸盐/硫酸盐)

该决定是基于加拿大卫生部对这类药品的评估结果。评估认为,虽然儿童使用感冒咳嗽药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但支持此类产品有效性的证据却非常有限。然而,一些误用、超剂量使用和罕见副作用(包括癫痫、心跳加快、意识不清、心律异常和幻觉)的报道引起大家对6岁以下儿童使用感冒咳嗽药的关注。

修改标签工作将在2009年秋季之前完成,即下一个感冒流行季节。在当前感冒流行季节,药品将仍然在货架上出售,并使用当前标签。因为很多药品虽然标注了6岁以下儿童的使用剂量,但也可以用于成人和大龄儿童。鉴于此,父母或看护者在购买和使用这些药品时,应该咨询药师或医师。这些药品仍可用于成人、6岁及6岁以上儿童。

在标签修改完成之前,加拿大卫生部建议父母和看护者遵照以下重要的指南:

● 不要给6岁以下儿童使用OTC类感冒咳嗽药。

● 大于6岁的儿童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指导用药(包括剂量和疗程),如果药品包装中有量具请使用。

● 不要给儿童使用标签中注明仅为成人使用的药品。

● 不要给儿童使用1种以上的感冒咳嗽药。感冒咳嗽药常含有多种成分,重复使用含有相同成分的复方制剂会导致过量。

● 当对感冒咳嗽药的使用有疑问时,请咨询医疗专业人员。

● 普通感冒是一种病毒感染,感冒咳嗽药只是暂时缓解感冒症状,无法治愈疾病。感冒症状也可通过非药物的方法来缓解,比如充足的休息、增加水的摄入和有适宜湿度的舒适环境。

● 对于婴儿和年龄较小的儿童,应该排除与感冒类似体征和症状的疾病,当症状没有缓解或病情恶化时这一点尤其重要。

● 如果担心孩子的健康状况,如症状恶化、病情持续超过1周、伴有38℃以上的高热或有粘痰,请医疗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加拿大卫生部网站)英国警告伐尼克兰的严重精神事件

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在2008年11月第4期《药物安全更新》(Drug Safety Update)中发布了伐尼克兰导致严重精神事件的安全性警示信息。

伐尼克兰(varenicline,商品名Champix)是一种不含尼古丁的戒烟药,于2006年12月在英国上市。该药是烟碱样乙酰胆碱受体α4β2的部分激动剂,有助于减轻烟瘾和戒断症状。截至2008年6月底,英国大约有45万人使用了伐尼克兰。

在英国收到的伐尼克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最常见的疑似不良反应为精神障碍,包括抑郁和自杀相关事件。

2008年7月,MHRA在《药品安全更新》中发布了关于伐尼克兰可能与自杀观念和行为有关的重要警讯,报告了截至2008年3月18日的129份与自杀相关的报告。从那时起,MHRA收到了更多的伐尼克兰疑似不良反应报告。

截至2008年9月29日,英国通过黄卡系统已经收到了3541份伐尼克兰疑似不良反应报告。除了精神事件之外,睡眠障碍(包括失眠和异常睡眠行为)和肠胃道反应也是报告中最常见的副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疑似不良反应不

一定是该药物所致,也可能与其他因素有关,如尼古丁戒断、其他疾病或患者同时服用了其他药物。

抑郁和自杀相关事件:

无论有没有借助药物来戒烟都可能出现各种精神症状,如情绪抑郁(但很少产生自杀观念)、激越、焦虑、沮丧或易怒,停止吸烟可能也会使精神状况恶化。然而,报告显示无精神病史或继续抽烟的患者服用伐尼克兰后出现了自杀相关事件。报告最多的不良事件是抑郁和自杀观念。

NICE的建议:

英国国家临床评价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linical Excellence,NICE)建议,有意戒烟者可以选择使用伐尼克兰,并仅仅作为行为支持的一部分。在决定采用何种治疗方案戒烟和确定治疗步骤时,处方人员应考虑到该药品的禁忌和潜在的副作用。

给医务人员的建议:

● 应让患者及其家属或监护人员知晓戒烟可能会导致抑郁;

● 服用伐尼克兰的患者如果出现自杀观念或行为,应停止治疗,并立即就诊;

● 如果患者出现情绪激动、抑郁或行为异常症状,应立刻停止服用伐尼克兰;

● 由于严重精神病患者没有参与伐尼克兰的上市前研究,因此尚不清楚伐尼克兰在这些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给有精神病史的患者开具伐尼克兰处方时应谨慎。

MHRA称将继续密切监测伐尼克兰的精神事件,并在欧洲范围内进行更广泛地评估。

(英国MHRA网站)

美国发布2008年2-3季度药品潜在安全性问题报告

下表列出了2008年第2-3季度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不良事件报告系统(AERS)中发现的严重风险/新的安全信号。药品出现在列表中仅说明FDA发现了一个潜在的安全性问题,并不意味着FDA已经确定这些药品与所述风险存在因果关系。如果FDA在深入评价后认为药品和风险确实存在因果关系,将可能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修改说明书、要求企业制定“药品评估和风险最小化计划”(REMS)或进一步收集信息来确定风险的特征。

(FDA网站)

SFDA修订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制剂说明书

2009年1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关于修订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制剂说明书的通知》。《通知》称,为控制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制剂的使用风险,保护患者用药安全,国家局决定对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制剂的说明书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一、在左旋多巴(包括含有左旋多巴的复方制剂)、溴隐亭、α-二氢麦角隐亭、吡贝地尔和普拉克索制剂的说明书〔不良反应〕项下增加“国外已有患者使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类药品治疗帕金森病后出现病理性赌博、性欲增高和性欲亢进的病例报告,尤其在高剂量时,在降低治疗剂量或停药后一般可逆转。”

二、因阿扑吗啡舌下含片适应症为用于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无帕金森病适应症),在此适应症的用法用量下会否发生病理性赌博尚需积累数据,国外同品种说明书也还没有相关内容,暂不进行修订。

(SFDA网站)SFDA修订拉莫三嗪片说明书

2008年11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关于修订拉莫三嗪片说明书的通知》。《通知》称,为控制拉莫三嗪片的使用风险,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国家局决定对该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在说明书〔注意事项〕项下增加相关内容:

自杀风险

癫痫患者也可能有抑郁和/或双相障碍的症状,有证据表明癫痫和双相障碍患者的自杀风险升高。

25%-50%双相障碍患者至少有企图自杀一次,并且可经历抑郁症状恶化和/或自杀意念和行为(自杀行为),不管他们是否服用双相障碍的药物,包括拉莫三嗪。

在安慰剂对照的拉莫三嗪临床试验共计6467位来自不同适应症患者包括癫痫和双相障碍研究的汇总分析,评估自杀意念和行为的发生率。

在治疗双相障碍的一组试验中,拉莫三嗪组的事件发生率在数字上

(29/1212 〔2.4%〕)大于安慰剂组(19/1054 〔1.8%〕),但差别没有统计学意义。在对精神病适应症进行的汇总分析中,服用拉莫三嗪的患者在治疗的第1个月内事件比较常见,自杀行为方面的事件在男性中比较多见。

在治疗癫痫的一组试验中,拉莫三嗪和安慰剂组之间事件发生率的差别没有统计学意义: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的事件数量太少(拉莫三嗪组6/1073

〔0.6%〕,安慰剂组2/805 〔0.3%〕),所以对这些发生率数据进行比较没有意义。

(SFDA网站)

药物警戒--药物警戒体系内审管理规程

药物警戒体系内审管理规程 一.目的:规范药物警戒体系内审管理规程。 二.责任:质量保证部 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物警戒体系内审管理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 1、药物警戒体系内审应通过客观证据的审查和评估,核实药物警戒体系的实施和运行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2、药物警戒体系内审是一个系统的、有纪律性的、独立的、文件化的过程,用于客观的获取证据和评价证据,以内审标准的实现程度,有助于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 3、药物警戒内审应反映药物警戒系统的要求。 4、基于风险的药物警戒内审方法 基于风险的方法是使用技术来确定风险区域,风险被定义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这会影响实现目标,考虑到其结果的严重性和/或其他方法未检出的可能性。基于风险的审计方法侧重于组织药物警戒系统的最高风险领域,包括药物警戒活动的质量体系。 4.1战略层面审计计划 审计战略是审计活动如何在一段时间内提交的高级别声明,比年度计划更长,通常为2-5年。审计战略包括可合理执行的审计清单。审计战略用于概述审计重点领域,审计主题以及审计程序所依据的方法和假设(包括风险评估)。 审计战略应涵盖药物警戒体系各个部分的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包括: 4.1.1所有药物警戒程序和任务; 4.1.2药物警戒活动的质量体系; 4.1.3适时的互动交流并且与其他部门进行互动和交流; 4.2策略层面的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是一个或多个计划在特定时间范围内审计的集合,通常为一年。应该根据长期的审计策略来准备。审计计划应有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全面负责运营和治理结构。基于风险的审计计划应以适当的风险评估为基础,重点应放在: 4.2.1药物警戒活动的质量体系; 4.2.2关键的药物警戒程序; 4.2.3在控制措施已到位或采取缓解措施后,被认定为高风险的领域。 基于风险的审计计划还应考虑过去审计覆盖面不足的管理层和/或负责药物警戒活

国内药物临床试验法规与技术规范

国内药物临床试验法规与技术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 https://www.360docs.net/doc/2b18006429.html,/policy.do?method=view&id=3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 https://www.360docs.net/doc/2b18006429.html,/policy.do?method=view&id=309 3.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 https://www.360docs.net/doc/2b18006429.html,/WS01/CL0053/24529.html 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改草案)(2014) https://www.360docs.net/doc/2b18006429.html,/article/cazjgg/201402/20140200394953.shtml 5.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 https://www.360docs.net/doc/2b18006429.html,/WS01/CL0053/24473.html 6.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指南(试行)(2014) https://www.360docs.net/doc/2b18006429.html,/plus/view.php?aid=521 7.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 https://www.360docs.net/doc/2b18006429.html,/plus/view.php?aid=520 8.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2004) https://www.360docs.net/doc/2b18006429.html,/WS01/CL0058/9346.html 9.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2004) https://www.360docs.net/doc/2b18006429.html,/WS01/CL0058/9346.html 10.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细则(试行)(2014) https://www.360docs.net/doc/2b18006429.html,/plus/view.php?aid=522 1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标准(2009) https://www.360docs.net/doc/2b18006429.html,/WS01/CL0087/42913.html 12.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工作细则(2010) 13.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2008) https://www.360docs.net/doc/2b18006429.html,/policy.do?method=view&id=323 14.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2011) https://www.360docs.net/doc/2b18006429.html,/WS01/CL0844/67395.html 1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平台的公告(2013)

药物警戒管理规程

标准管理规程 STANDARD MANAGEMENT PROCEDURE 一.目的:为规范药物警戒工作开展,确保药品风险效益平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药物警戒相关文件制定本规范。 二.责任:药物警戒总负责人、ADR专员、ADR监测员以及其他部门负责人 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物警戒管理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 1、药物警戒体系,是指一个组织用来完成与药物警戒有关的法定任务和职责的系统;该系统旨在监测(已获批准)药品的安全性,以及这些药品的风险获益平衡的任何变化;药物警戒体系有自己的结构、流程和结果目标。 2、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2.1、从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流行病学或者统计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科学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的能力。 2.2、建立健全的相关管理制度,直接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持续开展药品风险获益评估,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2.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条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是持有人指定的直接主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且具有一定领导职务的人员。该人员应当具备多年从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能够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体系的建立、运行和维护,确保监测工作持续合规。 3、药物警戒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3.1职责:个例安全性报告的收集、随访、录入、评估和法规递交; PSUR、其他安全性报告的撰写;信号检测、分析; 风险管理计划撰写、评估、管理; 上市前、上市后研究的管理;培训的计划、实施、管理; 制度、程序文件的制定、更新。 3.2具备的知识:医学知识、药学知识、流行病学知识、PV法规知识。 3.3技能:时间管理、项目管理、沟通技巧、培训技巧、写作技巧。

药物警戒快讯 2017年第9期(总第173期)

药物警戒快讯第9期(总第173期) 2017年10月30日发布内容提要 欧盟药物警戒风险评估委员会建议暂停上市对乙酰氨基酚缓释剂 欧盟确认含乳糖的甲泼尼龙注射剂不能用于对牛奶蛋白过敏的患者 欧盟药物警戒风险评估委员会证实凝血因子VIII类药物产生抗体的风险 日本禁止儿童使用含可待因、双氢可待因和曲马多的药品 日本增加羟钴胺导致急性肾损伤的风险提示 日本增加肺炎球菌疫苗注射部位坏死和溃疡的风险提示 欧盟药物警戒风险评估委员会建议暂停上市对乙酰氨基酚缓释 剂 2017年9月1日,欧洲药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EMA)的药品安全专家经过评估后,建议暂停销售对乙酰氨基酚缓释剂(该剂型中对乙酰氨基酚释放速度缓慢、释放时间长于常规速释剂型),其主要原因为对乙酰氨基酚的体内释放方式复杂,一旦发生用药过量可能给患者带来风险。 该项由EMA药物警戒风险评估委员会(Pharmacovigilance Risk Assessment Committee,

PRAC)负责的评估是应瑞典医疗产品管理局的请求而发起,瑞典医疗产品管理局自该类产品上市以来,陆续发现用药过量后处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PRAC对有关该类药品用药过量的已发表研究和报告进行了评价,咨询了中毒治疗领域专家,并评估了欧盟及世界其它地区对对乙酰氨基酚用药过量的处理措施。现有资料显示,由于缓释剂与速释剂在体内释放对乙酰氨基酚的方式不同,当发生缓释剂用药过量(尤其是大剂量)时,速释剂用药过量的常规处理方式并不适用。如果医生不知道患者使用的是缓释剂,并因此影响到了解毒剂给药时间和给药时长的治疗方案,则有可能造成严重肝损伤乃至死亡。对于同时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镇痛药曲马多的复方缓释制剂,由于还涉及曲马多过量的问题,处理起来将更为复杂。 由于多数情况下难以知晓用药过量的患者使用的是缓释还是速释制剂,因此难以确定应采用何种治疗方式进行处理。PRAC尚未确认使患者风险最小化的方法,也尚未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化方式去规范欧盟范围内对乙酰氨基酚缓释剂用药过量处理办法。PRAC在评估结论中指出,此类药品过量使用所带来的风险,大于此类药品可延长药物作用时间所带来的获益,因此建议暂停上市。对乙酰氨基酚速释剂不受此次评估影响,将继续上市销售。 鉴于涉及品种均为欧盟各成员国自行审批上市,PRAC将向人用药品互认和分散程序协调小组(CMDh)提交上述建议并等待审批。 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获益大于风险。凡使用任何含有对乙酰氨基酚药品的患者,当发生、或怀疑自己的使用剂量超过了推荐剂量时,应尽快就医。对于所使用药品有任何其它疑问,患者也应咨询医务人员。 本药品概况 对乙酰氨基酚是一种上市多年的解热镇痛药,在成人和儿童中均有广泛应用。含对乙酰氨基酚的速释剂在欧盟各成员国均已上市,但不受本次评估影响。此次评估的对乙酰氨基酚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恶性肿瘤是严重威胁人类生命的一类疾病,尽管现有治疗手段取得了一定疗效,但多数肿瘤患者生存时间有限,缺乏有效的可以治愈的药物,亟需开发新的药物来满足需要。在抗肿瘤药物的风险效益评估中,医护人员和患者可能愿意承受相对较大的安全性风险,所以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究除遵循一般药物临床研究原则外,还应考虑其特殊性。由于肿瘤生物学研究的进展,一些新的作用机制、作用靶点的抗肿瘤药物不断涌现,呈现出不同于以往传统细胞毒类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点;肿瘤疾病的药物治疗也从以往的单纯追求肿瘤缩小向延长患者的生存期、提高生存质量转变,这些改变使抗肿瘤药物临床疗效评价终点指标也出现较大改变。因此,传统的抗肿瘤药物开发模式已经变得不适宜,需要更多地探索能加快和促进开发进程的临床研究策略。 本指导原则将对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一般考虑进行阐述,重点阐述在不同临床研究阶段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旨在为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的设计、实施和评价提供方法学指导。申请人在进行临床研究时,还应当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既往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要求进行,对于一般药物临床研究需要遵从的原则以及与其他指导原则重复内容在本文中不再赘述。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抗肿瘤新化合物的临床研究,抗肿瘤生物制品也可参考部分内容,不适用于中药制剂。药物类别上主要针对细胞毒

类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由于非细胞毒类药物(如信号传导抑制剂,生物反应调节剂,激素类等)是目前新药开发的主要方向,本指导原则也将尽可能对此类别药物临床研究的不同之处进行阐述。 本指导原则中的观点仅代表SFDA当前对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的一般性认识,不能涵盖在新药研发中遇到的所有情况,申请人在研究中应始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尤其应注意的是,抗肿瘤药物研究理论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可能对将来抗肿瘤药物开发模式产生影响,因此申请人可以积极探索更为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并及时寻求SFDA 药品注册部门的建议。 二、临床研究的总体考虑 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究过程通常分为Ⅰ期、Ⅱ期和Ⅲ期临床试验。Ⅰ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是对药物的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进行初步研究,为后期研究给药方案的设计提供数据支持;Ⅱ期临床试验主要是探索性的研究,如给药剂量探索、给药方案探索、瘤肿有效性探索等,同时也观察安全性;Ⅲ期临床试验则在Ⅱ期基础上进一步确证肿瘤患者临床获益情况,为获得上市许可提供足够证据。 需要指出,这种临床研究的分期并不是固定的开发顺序。在本指导原则中,尽管对Ⅰ、Ⅱ期探索性试验和Ⅲ期确证性试验区别对待,但统计假设的建立和检验也可以成为Ⅱ期临床试验的一部分,同样,部分探索性研究也可能成为Ⅲ期临床试验的一部分。 由于Ⅲ期临床试验需要提供生存获益的疗效数据,试验周期较长,因此可以采用探索的开发模式,按照预定的中期分析计划,依据不断积累的信息,对临床试验方案进行调整。

关注双膦酸盐药物的严重不良反应

关注双膦酸盐药物的严重不良反应 双膦酸盐药物主要用于骨质疏松症、恶性肿瘤骨转移及高钙血症等疾病的治疗。近年来,欧美部分国家药品管理当局、国外相关医学杂志相继发布了双膦酸盐药物的安全性信息以及修改相关药品说明书的建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双膦酸盐药物的安全性问题也一直保持高度关注,及时跟踪国外最新的安全性信息,并在多期《药物警戒快讯》中发布相关信息。为使广大医护人员和患者更好的了解双膦酸盐药物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障临床用药安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特通报此安全性信息。 一、国外关于双膦酸盐药物安全性的警示信息 1.颌骨坏死 2005年5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发布信息,在接受静脉注射双膦酸盐药物治疗的癌症病人身上发现颌骨坏死症状,帕米膦酸二钠和唑来膦酸的制药厂商已修改其说明书。之后,美国牙科杂志又发布研究结果,表明阿仑膦酸钠可能增加颌骨坏死风险。2010年底,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和相关生产企业联合发布药品安全性信息,称舒尼替尼合并双膦酸盐药物治疗时出现颌骨坏死的病例。 2.肌肉骨骼痛 2008年1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双膦酸盐药物可能导致严重肌肉骨骼痛的警示信息。2010年1月,FDA又发布信息,称所有的双膦酸盐药物说明书的警示部分均会添加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时可能出现大腿骨的非典型骨折风险的信息。 3.食道癌 自1995年10月阿仑膦酸钠上市至2008年5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收到23例食道癌报告,其中21例将阿仑膦酸钠作为怀疑药品,2例为并用药品;另外,欧洲和日本也收到31例患者服用阿仑膦酸钠后被诊断出食道癌的报告。2010年11月,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也发布了口服双膦酸盐药物可能导致食道癌的风险警示信息。 4.肾功能衰竭 2005年8月,加拿大卫生部发布消息,警告医疗卫生人员和公众有关唑来膦酸导致肾功能衰竭的危险,并提请注意制药厂商修改唑来膦酸注射液的有关内容。 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监测情况 截至2011年2月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双膦酸盐药物相关不良反应报

药物警戒部PV专员职责-PDF

公司 文件编码SMP-00-000-00 文件名称 药物警戒部PV专员职责 页数1/2 颁发部门 制定人日期 年 月 日 颁发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人日期 年 月 日 分发部门 药物警戒部、物控部、质量部、生产部、销售部等 一、目的:规范公司药物警戒部PV专员职责。 二、责任:药物警戒部部长、PV专员。 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物警戒部PV专员职责的确认。 四、内容: 1)承担本公司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确保能够主动收集本公司的所有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 事件报告表》,按规定上报,对于死亡病例应当进行调查,详细了解死亡病例的基本信息、药品使用情况、不良反应发生及诊治情况等,完成调查报告,报告所在地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2)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报告给部门领导并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系统报告。同时应当立即对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开展调查,详细了解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发生、药品使用、患者诊治以及药品生产、储存、流通、既往类似不良事件等情况,完成调查报告。 3)按要求收集进口药品和国产药品在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自发报告系统收集的、上市后临床研究发现的、文献报道的),按要求填报《境外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进口药品和国产药品在境外因药品不良反应被暂停销售、使用或者撤市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原始报表及相关信息。 4)对本企业生产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定期汇总分析,汇总国内外安全性信息。 5)按照相关要求撰写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并进行报告 6)考察本公司所生产药品的安全性,对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和首次进口5 年内

最新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总结-(1)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工作总结 根据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标准(2017版)和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的相关要求,我院自2017年1月份启动创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依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版)的标准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以质量控制为抓手,注重内涵建设;加强机构办管理人员及各专业科室相关人员的培训;强化临床试验相关的伦理审查;规范伦理委员会的管理;大大提高了临床试验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对2017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 我院自2017年1月份启动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创建工作,3月份召开了创建动员大会。先后成立了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管理机构、机构伦理委员会和机构工作实施方案。机构办公室配置机构药房,资料档案室、质控小组。根据各临床专业的综合实力及科研技术水平遴选了17个临床专业研究团队。 二、制定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 机构办公室严格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版)

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的具体要求,起草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20条、各类人员职责14条、药物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89条、药物临床试验设计规范5条并汇编成书100本,汇编印发应知应会手册300册。 三、强化药物临床试验培训,保证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 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参加院、内外GCP及相关技术规范培训:2017年的3-6月份有关院领导带领办公室成员先后到省、市级具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质的6家医院调研参观学习;4-5月份组织两次38人次参加的江苏省药物临床试验法规、技术及实务操作和伦理审查技术高级培训班;7月份邀请有关药物临床试验知名专家,在我院举办由中国药理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国家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培训班,约240人参加。目前共有129人次取得了国家级、省级药物临床试验培训证书。在创建期间组织院内培训8次约300人次,涉及内容包括对17个临床专业科室的研究者、质量管理员、药品管理员的专题培训及药物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与不良事件处理、进行心肺复苏、呼吸机、除颤仪等设备使用的SOP进行培训。四、 五、完成试验设施设备的配备 2017年8月份完成了机构办公室、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各申报专

精神药品不良反应警戒快讯

警惕镇静催眠药引起的异常睡眠行为 一、背景 近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澳大利亚医疗产品局(TGA)多次发布镇静催眠药的安全性信息或要求药品生产商在药品说明书中强调此类药品可能引起异常睡眠行为的潜在风险。 自报道镇静催眠药的风险以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一直对该类药品保持高度关注,及时跟踪国外最新的安全性信息,并在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2b18006429.html,)和《药物警戒快讯》等载体中刊载了相关信息,同时密切关注我国镇静催眠药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为了广大医护人员和患者及时了解镇静催眠药可能诱发的风险,保障临床用药安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特通报此安全信息。 二、产品基本情况 镇静催眠药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引起镇静和催眠作用的药物。镇静催眠药小剂量可引起镇静,使服药者处于安静和思睡状态,用于解除病人的焦虑和烦躁不安。中等剂量可引起催眠,诱导入睡,减少觉醒次数,延长睡眠时间,引起生理性的睡眠,用于失眠症的治疗。大剂量具有抗惊厥作用或麻醉作用。 镇静催眠药在缓解病人紧张、焦虑和失眠症状以及抗惊厥、抗癫痫等方面确有使用价值。但长期服用这类药物,几乎都能引起耐受性、习惯性、成瘾性,同时也存在对这类药物的滥用现象。因此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合理用药,避免滥用。 三、镇静催眠药的异常睡眠行为风险 镇静催眠药的异常睡眠行为风险包括睡行症、梦驾症(在服用镇静催眠药后不清醒的状态下驾车,而没有任何印象)或在明显睡眠状态下的其他潜在危险行为,包括准备食物、进食、打电话等。 美国FDA要求所有镇静催眠药生产商在药品说明书中强调此类药品的潜在风险,此次涉及说明书修改的药品包括Ambien/AmbienCR(酒石酸

阿尔茨海默病治疗药物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编号: 治疗阿尔茨海默病药物临床试验 技术指导原则 (第二稿)

二OO七年三月 目录 一、概述 (4) 二、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要点 ........................................ 6.. (一)适应症定位................................................ 6.. (二)受试人群.................................................. 6... (三)有效性评价.............................................. 8.. (四)安全性评价............................................. 1..0 (五)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 1.0 三、分期试验设计 (11) (一)1期临床试验: (11) (二) ............................................... n期临床试验13 (三) .............................................. 皿期临床试验14 四、预防和控制疾病进展药物的临床试验............................ 1. 5 (一)............................................................ 轻度认知功能损害(MCI )者的临床试验.. (15) (二)............................................................ 控制疾病进展药物的临床试验 .................................................... 1.5

药物警戒--药物警戒标准文件管理规程

药物警戒标准文件管理规程 一.目的:规范药物警戒标准文件管理规程。 二.责任:药物警戒人员 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物警戒标准文件管理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 1、文件编制要求 1.1、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 1.1、文件应当标明种类及文件编号,标题精炼、明确,能够对文件上的性质一目了然。 1.2、文字应当确切、清晰、易懂,不能模棱两可。 1.3、文字内容要与药物警戒相关法规文件保持一致。 1.4、编制文件的编码及格式必须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编码及格式要求。 1.5、本公司员工均可提出编制文件的建议;但任何人不得任意起草、修订文件,起草、修订文件必须申请并得到本文件规定的审阅人的审阅及审核人的审核或批准人的批准。1.6、由提出本建议的员工的所在部门论证文件编制的系统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可追溯性、稳定性、相关一致性、动态性,必要时可要求其他部门一起论证。 1.7、系统性:药物警戒体系文件要从药物警戒管理总体出发,涵盖所有要素及活动要求。做出的规定应反映药物警戒体系本身所具有的系统性。 文件编制目录清单,应由质量保证部根据药物警戒体系管理要求,统一进行筹划,然后进行分类、编码及版面设计,并指定专人进行记录。 1.8、可操作性:文件的编制应切实可行,文字简练、条理清楚、通俗易懂,符合企业的实际操作需求。 1.9、科学性:文件的书写应用词确切,不模棱两可,标准应量化。文件的表述用词必须与其相关规定、行业文件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用词一致。文件的标题应能清楚的说明文件的性质,文件使用的语言应逻辑严密并确切易懂。文件中的数学符号、物理量符号、计量单位符号及其他符号代号,应分别符合国家的有关法令和文件规定。文件中一律采用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 1.10、可追踪性:文件中的标准涵盖了所有要素,文件及记录的编制应能实现文件的追踪。文件与编码一一对应,一旦某一文件终止使用,此文件编码即告作废。根据文件编码系统规定,可随时查询文件的变更历史。 1.11、稳定性:文件编码系统一经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动,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

药物警戒快讯7总论

药物警戒快讯 2007年5月30日 第7期(总第38期) 内容提要 美国FDA警告使用文迪雅可能增加心脏病风险 英国MHRA发布罗格列酮安全性声明 美国FDA要求含钆类造影剂加入黑框警告 美国警告抗抑郁药在24岁以下成人中自杀风险升高 欧盟开始评估依泊汀类药品的安全性 英国MHRA限制去氨加压素鼻腔喷雾剂的适应症 日本修改利妥昔单抗说明书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美国FDA警告使用文迪雅可能增加心脏病风险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注意到文迪雅(Avandia,通用名:罗格列胴/ rosiglitazone)具有潜在的安全性问题。一份临床对照试验数据表明,服用文迪雅的患者心脏病发作及因心脏病死亡的风险性加大。 在美国,文迪雅于1999年被批准用于治疗Ⅱ型糖尿病。糖尿病可以导致冠心病、失明、肾衰竭和截肢。自从文迪雅被批准,FDA一直监测着该药心脏相关的不良事件(例如液体潴留、水肿和充血性心力衰竭)。FDA曾屡次修改文迪雅的说明书反映这些新的安全性信息,最近的说明书修改增加了包括可能导致心脏病发作和心前区疼痛的警告。 近来,文迪雅生产商向FDA提供了一个42项随机临床对照试验研究的分析结果(meta分析),研究显示接受短期(大部分为6个月)文迪雅治疗的Ⅱ型糖尿病的患者较安慰剂组发生心脏病发作和心脏相关不良事件的风险高 30%-40%。这些数据非常重要,因为糖尿病患者已经存在心脏病的发病风险。但是其他的一些公开或未公开的文迪雅的长期临床试验数据,包括RECORD试验(一项正在进行的大规模随机的开放性试验)的中期数据分析和未发表的DREAM(以前进行的随机安慰剂对照试验)数据再分析,提示了与之相反的风险结论。 美国FDA正在对所有可利用的数据进行分析,但还没有确认有关风险增高的临床意义。相关的问题还包括其他已批准的同类药物,如吡格列酮的风险的大小。在没有明确一种药物是否具有风险就给患者换用别的药物本身就具有风险性。基于这些原因,FDA没有要求该药的提供商——葛兰素公司采取任何具体的行动。FDA正向处方医生提示这一情况,从而让他们及其患者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治疗方案。 美国FDA药物评估与研究中心主任Steven Galson说:“FDA致力于让医生和患者了解到最新的情报,以有助于治疗和用药决定。对于这一事件,FDA正在仔细分析多种复杂的数据源,在文迪雅与心脏病发作和心脏病致死相关方面的

药物警戒记录管理规程

1 目的:规范药物警戒记录的编制、填写内容、保存及销毁,确保记录规范、标准化。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药物警戒记录等文件的管理。 3责任:药物警戒总负责人、 ADR 专员、 ADR 监测员。 4 内容: 4.1 药物警戒活动记录管理: 4.1.1记录分类:纸质版、电子版两类 4.1.2存放:药物警戒活动记录及复印件应专柜存放,由药物警戒部门专人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被任意复制。 4.1.3发放: 4.1.3.1 由药物警戒部门负责人签发,并盖有“受控文件”章的空白药物警戒记录发至ADR 专员、 ADR 监测员,并及时填写空白药物警戒记录发放台账。 4.1.3.2每项药物警戒记录只发放一份原版的空白记录复印件。 4.2 药物警戒记录的填写、使用: 4.2.1纸质版药物警戒记录的填写 1)必须使用中性笔填写。 2)药物警戒记录填写必须标明标题。 3)准确填写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准文号、批号等。

4)准确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名称、发生时间等。 5)准确填写记录时间、收集时间,格式为 xxxx年xx月xx日, 如2019年10月01日。 6)药物警戒记录要记录及时、完整、准确、有效、可追溯,不得提前或滞后填写。 7)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时要用“”表示,短横线平行置中,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8)药物警戒记录中如需填写表明正确与否的括号或空格时,用“√”或“×”表示。 9)操作失误、数据偏移等不得掩盖,必须如实填写。 10)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如填写发生错误,在上面画“—”,在旁边重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画掉部分仍需清晰可辨认。如例: 例:120 120 张三2019年10月1日 4.2.1.1使用:批准的药物警戒记录是追溯和查验该项活动过程的标准和依据,在进行药物警戒活动记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要求操作,并详细、认真、准确、及时、真实地填写记录中的规定项目,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 4.2.1.2 收集、审核: 每项药物警戒活动结束后,由药物警戒管理委员会专职保管人员初审、签字后交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后存档。 4.2.2电子记录填写要求 4.2.2.1如需用计算机系统、影像技术或其他可靠方式记录电子数据的应确保电子记录符合纸质版基本要求,记录及时、完整、准确、有效、可追溯,不得随意变更或修改。

最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筹建工作总结及整改措施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筹建工作总结及整改措施我院xx年开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筹建及申请工作,医院高度重视,建立了组织机构和伦理委员会,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各项试验设计规范、SOP等,研究人员进行了临床试验技术和GCP培训,并与xx年向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资格认定申请,受理编号:XX XXXX年XX月XX日国家药监局专家专家对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xx专业资格认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我院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给出了综合评定意见,认为我院:专业技术力量较强,医疗设备齐全,专业病原病种充足,能满足药物临床试验的需要,医院领导重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建设,成立了管理机构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设计规范和SOP,机构人员接受过不同层次的GCP和药物临床试验技术培训,基本具备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条件。 但SFDA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专家组也指出了检查中我们尚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医院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并做出如下整改: 1. 机构选派部分研究和管理人员到XX临床试验基地进行进修学习,学习结束后,重新制定和完善了部分管理制度、技术设计

规范和SOP,使其符合本专业的特点及GCP要求并具有可操作性。 2. 机构和专业分别选派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参见过GCP 培训,并有参加过药物临床试验的经历并掌握临床试验相关技术的及相关法律的人员,设专业质控员和机构办公室质控员,分别从专业和实验全过程对药物临床实验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并强化药物临床实验的三级质控,完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保证体系与制度,确保我院承担的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真实可靠,保证受试者和申办单位的合法权益。 3. 选派机构主要研究和管理人员参加了国家级的GCP培训并取得了培训证书。同时在院内继续进行GCP知识和试验技术知识培训,并从认定工作结束后开始定期派机构管理人员对GCP知识和试验技术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抽查和督促,使所有试验相关人员熟悉GCP知识和试验技术知识, 4. 进一步完善了药物临床试验资料保存条件,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药物临床试验资料的保存和管理,添置资料保存柜,更换较大的适合药物临床试验资料保存的资料保存室。 XXXX 医院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技术指导原则

精心整理 一、概述 临床试验终点(EndPoint)服务于不同的研究目的。在传统的肿瘤药物的研发中,早期的临床试验目的是评价安全性以及药物的生物活性,如肿瘤缩小。后期的有效性研究通常评价药物是否能提供临床获益,例如生存期延长或症状改善等。 年代, (ObjectiveResponseRate,ORR SurrogateEndPoint)支持该药物的上市申 ,但可能能合 SFDA)可将该药物从市场中撤出。 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申请人开展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指标的选择提供参考,以使其符合某种药物上市申请的有效性评价要求。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国内、外均未上市的抗肿瘤新化合物的临床试验研究,新生物制品也可参考部分内容。本指导原则中仅讨论用于治疗肿瘤患者的药物的终点,未讨论用于预防或降低肿瘤发生率的药物的终点。 二、关于临床试验终点的一般性考虑

本节回顾了抗肿瘤药物研发中的一般性问题。对常用的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进行了探讨,并对采用了这些终点的肿瘤临床试验设计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本节中将讨论的临床试验终点包括总生存期(OverallSurvival,OS)、基于肿瘤测量的终点如无病生存期(Disease-FreeSurvival,DFS)、ORR、完全缓解(CompleteResponse,CR)、疾病进展时间(TimetoProgression,TTP)、无进展生存期(Progression-FreeSurvival,PFS)和基于症状评价的终点。抗肿瘤药物审批所用的重要临床试验终点比较见下表。

)的历 果出现显着差别。随机化研究通过进行直接结果的比较,可将这些差别最小化。如果药物的毒性可以接受,总生存期显着的改善可视为有临床意义,通常能支持新药的上市批准。 生存期研究实施和分析中存在的困难包括大型试验随访期较长,以及随后的抗肿瘤治疗可能会混淆生存期的分析。 (二)基于肿瘤测量的临床试验终点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解读试题答案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解读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10 题,每题10 分) 1 . 药品安全的正确认识() ? A.药品是绝对安全的。 ? B.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物都是安全的,没有任何不良反应。 ? C.药品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对于治疗人群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时,这个药品就视为安全有效的药品。 ? D.有不良反应的药品是不能接受的,都应该撤市。 我的答案:C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暂无 2 . 下面那个属于药品不良反应() ? A.用药后出现的任何不适都叫不良反应。 ? B.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 C.过量用药后出现的损害。 ? D.使用不合格药品出现的损害。 我的答案:B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暂无 3 . 发布年度报告的目的是什么() ? A.全面反映上一年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情况。 ? B.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 C.保护公众用药安全。 ? D.以上均正确。 我的答案:D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暂无 4 . 下面哪个数字是不准确的() ? A.2015年我国每百万报告400份。 ? B.2015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个例报告总数超过100万份。 ? C.截止2015年底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共有注册用户28万余个。 ? D.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县级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 我的答案:A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暂无 5 . 我国的药品监管措施有哪些() ? A.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药物警戒快讯。? B.修改产品说明书、限制使用。 ? C.暂停或撤销批准证明文件。 ? D.以上都是。 我的答案:D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暂无 6 .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个例报告的主要来源是哪个()? A.药品生产企业。 ? B.药品经营企业。 ? C.医疗机构。 ? D.个人。 我的答案:C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暂无 7 . 化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最多的是哪一类()? A.抗感染药。 ? B.心血管用药。 ? C.麻醉用药。 ? D.呼吸系统用药。 我的答案:A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暂无 8 . 哪种剂型的不良反应报告最多() ? A.口服制剂。 ? B.软膏剂。 ? C.注射剂。 ? D.颗粒剂。 我的答案:C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暂无 9 . 从年龄分布看,哪个年龄段不良反应报告最多()? A.14岁以下儿童。 ? B.65岁以上老年人。 ? C.15-44岁。

药物警戒部责任制度

XXXXXXXXX有限公司药物警戒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规范公司药物警戒部管理责任制度。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物警戒部职责的确认。 3责任:药物警戒部。 4 内容: 4.1药物警戒是从用药者(或患者)安全出发,发现、评价、认识和预防药品不良反应或其他任何药物相关问题的科学和活动。重视综合分析并探讨因果关系,更容易被广大报告者接受。 4.2药物警戒部门应当承担药物警戒工作的主要责任,履行以下主要工作职责: 4.2.1负责建立和维护药物警戒体系,并制定药物警戒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相关活动,同时负责建立和管理计算机系统,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药物警戒工作。 4.2.2负责进行风险管理,并制定、更新、提交、执行和评估风险管理计划。 4.2.3负责识别、确认和评估风险信号,并负责选择、执行和评估风险最小化措施。 4.2.4 建立药物警戒体系包括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并设立专职人员(如:ADR监测员、ADR报告员、ADR处理员等),承担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4.2.5负责监测药品安全性,并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上报、评价和调查。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按照规定上报,对于重大病例(或死亡病例)应当进

行调查,详细了解病例基本信息、药品使用情况、不良反应发生及诊治情况等,完成调查情况报告,并上报所在地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4.2.6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其他方式上报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系统报告。 同时应当立即对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开展调查,详细了解事件的发生、药品使用、患者诊治以及药品生产、储存、流通、既往类似不良事件等情况,完成调查报告,上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同时开展自查、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必要时应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相关药品,并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2.7负责对本公司所生产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定期汇总分析,进行风险和效益评估,并撰写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按要求上报。 4.2.8负责制定计划考察本公司生产药品的安全性,如有新药或进口药品,应对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和首次进口5年内的药品,开展重点监测,并按照要求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和报告。对公司生产的其他药品,应当根据安全性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开展重点监测。 4.2.9负责与监管部门、患者、医护人员及公众进行安全性信息沟通。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评价,并主动开展药品安全性研究。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应当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药品不良反应、合理用药信息及时告知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采取修改标签和说明书,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等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对不良反应大的药品,应当主动申请注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将药品安全信息及采取的措施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方案计划规范标准(草案)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药物警戒工作开展,确保药品风险效益平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责任主体和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是药物警戒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三条(总体目标)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药物警戒体系,开展有效的药品风险管理活动,进行合理的安全性信息沟通,以实现以下药物警戒的总体目标: (一)遵守国家有关药物警戒的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防任何可能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三)促进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品,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患者、医护人员及公众传递与药品有关的安全性信息。 (四)保护患者健康和公众健康。 第二章药物警戒体系 第四条(总体目标)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药物警戒体系,设立体系目标和要求,通过开展质量计划、质量依从、质量控制和保证、质量改进等药物警戒体系管理活动,将体系目标和要求系统地贯穿到药物警戒的全部工作中。 第五条(人员职责)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药物警戒体系目标,相关岗位的人员应当共同参与药物警戒体系的建立和维护,承担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体系构成)药物警戒体系应当与机构规模、工作内容、所持药品安全性情况相适应,应当包括合理的组织机构、人员、文件、设施设备、计算机系统等。

第七条(一致性要求)药物警戒工作开展应当与药物警戒体系目标和要求、相关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保持一致。 第八条(内审开展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定期及在药物警戒体系或药品安全性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评估药物警戒体系和药物警戒相关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要求、是否适应药物警戒工作的开展和药品风险的控制。 第九条(内审评估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内审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评估,依据结论制定并完成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提升药物警戒管理水平,保证药物警戒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原则 第十条(机构总体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与药物警戒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其职责、权限及内部关系,并有清晰的组织机构图。 第十一条(人员总体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指定符合要求的药物警戒总负责人和药物警戒部门负责人管理药物警戒工作,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和兼职人员开展药物警戒工作,并持续进行培训,确保各岗位人员保持相应的工作能力。 第二节药物警戒管理委员会 第十二条(委员会组成)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物警戒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多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 第十三条(委员会职责)药物警戒管理委员会负责商议和决策重大药品安全性事件及其他药物警戒重大事项,应当建立相关事项的处理机制并依照执行,应当建立委员会档案并记录相关事项的处理过程。 第三节药物警戒部门 第十四条(总体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设立独立的

FDA 新药临床试验用样品制备技术指导原则

新药临床试验用样品制备技术指导原则 1997年2月 美国FDA发布 2009年6月 药审中心组织翻译 苏威制药公司翻译 北核协会审核 药审中心最终核准

目录 Ⅰ. 目的 (1) Ⅱ. 简介 (1) Ⅲ. 成份控制 (3) Ⅳ. 生产和工艺控制 (3) Ⅴ. 收率计算 (4) Ⅵ. 设备的识别标志 (4) Ⅶ. 包装和贴签操作 (5) Ⅷ. 留样 (5) Ⅸ. 记录保存 (6)

新药临床试验用样品制备技术指导原则 Ⅰ. 目的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新药的研究与开发。目的是帮助相关人员更好的执行现行的药品生产质量规范(GMP)有关章节(联邦法规第21主题,第210和211部分)。 Ⅱ. 简介 本指导原则草案的说明(53FR 5835)指出,本规范将会在§ 10.90(b)(21 CFR 10.90 (b))中发布,作为指导规范以为药品的临床申报提供规程或标准。当局目前也正在考虑是否进一步修订§ 10.90(b),但还没有做最后决定。 虽然当局决定发布本指导原则,但最后还是以本指导原则的最终版本§ 10.90(b)为准。 即称之为指导原则,它并不对FDA或其他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产生约束。 当局建议本指导原则最终版本的定位是基于现行的GMP规范。本指导原则应对为临床试验目的而研制的临床新药的有关人员提供帮助。虽然在本指导原则中没有提及其它可替代的方法,但有关人员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如果采用的方法违背或偏离了本指导原则最终版本中所列的操作和程序,希望能与当局进一步讨论以防止花费了更多的资金和人力。但是,也可能在最终决定时未能被FDA所接受。本指导原则不对FDA 产生约束,而且也不对任何个人提供或授予任何权利、任何特权或任何利益。 随着FDA对法规的不断修订和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对需求,本指导原则可能随时修订。 关于FDA怎样应用CGMP规范审批临床新药制备的问题已经提出过。临床人用的新药制剂定义为:如FDA-1571指出,包括药物制剂(如药物剂型)的临床用新药申请(与“新药豁免临床研究的注意事项通知”一致)通常归类于IND(21 CFR PART 312)。临床用兽用新药的定义为:临床用新药申请应包括药物制剂(如药物剂型),(21 CFR 511.1)。大部分不清楚的地方是随着药物临床试验阶段的进展,研究用新药的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方法也应随之而改变。 FDA认识到随着临床试验的推进会导致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发生变更。分析方法可能也需要重新建立,或者在不同阶段要使用不同方法,例如配方的改变可能使过去的分析方法不再适用。所以在临床研究结束时,应更好地建立适当的分析方法,而且操作规程和控制应制定得更具体,因为上述操作规程和控制方法是基于不断得到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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