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实习经历

我在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实习经历
作 者: 郑智杨
准备考研的时候, 我就下定决心考完后一定要去一家高质量的外国律所的中国代表处实习,感觉那里才是职业的殿堂,做涉外律师锻炼的天堂。2006年1月15日考完研之后休息了两天, 便按照上述的想法如是做。

一、寻找可以接受实习生的外所

1、在华外所概况

外国及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华有一百多个分所,主要集中在北京和上海,其他还有一些零星分布在主要的大城市,大连一个所,青岛一个,广州两个,成都一个,只有这六个城市有外国律所,可以在司法部2004年网页上找到。

另外,还有其他城市分布有香港的律所。

北京上海的外国或香港律所的分所基本都是有本地大规模业务的,而其他的城市的外所或香港律所分所有一些是不尽人意的。Ie:

a、我曾经在大三暑假的时候,给天津的一个香港律所打电话问是否需要实习生,结果发现,这天津的所谓"分所"只有一个人,即接电话的小姐,显然这个所谓"分所"只是一个联络处,没有任何实质业务。

b、无独有偶,前日去成都的时候,我搜遍了所有网页,找到了成都一个外所的两个电话,结果都无法接通或是空号。

2、具体方法

首先,我上网找比较好的外国律所的电话,可以用google搜"司法部+外国律所"或"北京/上海司法局+外国律所"。

所谓比较好,我认为主要指全球排名靠前的,或者虽然排名一般,但在中国建立代表处比较早的外所。

可以上网搜一下国际律所的排名。从不同的业务角度会又不同的排名。(Law spirit 网站 有一篇这方面的文章)

另外,在中国建立代表处比较早的往往是在中国业务做的比较成熟的,规模也比较大的, 只有足够成熟、规模足够大的外国律所才有可能招聘实习生,刚建不久的小所,往往还是合伙人和少数几个知名律师打拼的阶段, 所里空间也很有限,一般不会招聘实习生。

即使是很有名的,业务成熟的律所也大多数不要实习生, 因为外所做的都是非诉业务,很多时候需要为客户保密,需要有经验的律师, 实习生就意味着流动性,不易控制, 虽然在进所之前要签"保密协议",但意义不大, 因为和实习生是不签劳动合同的, 主要原因是实习生还未毕业, 另外签劳动合同就必须遵守最低工资制度。

当然, 给工资的时候高品质外所一般是比较慷慨的,外所在华雇中国实习生月薪一般是1600 RMB/月. 不足某一规定时间段,也倾向于多给一些,对我就是。

我当时打了很多电话,很多是不接受实习的。

少数勉强接受实习的却有着苛刻的条件:

清楚的记得 美国世达律所 告知我,"我们只要有海外学习背景的学生",人家牛是有道理的,人家在不少排名中全球排第一



最后得到了5-6个投简历的机会。(其中大多又是模棱两可的,只是发来备以后考虑)
分享转发
"You're throwing away happiness with both hands. And reaching out for something that will never make you happy."
TOP
我爱中华


组别版主
生日
帖子1072
积分11366
性别保密
注册时间 2010-09-26
2010-12-10 09:12 |只看楼主 2# 字体大小:
二、简历筛选

做好中英文 简历 是必须的,具体怎么做,不具体说了,有一点是要强调的:attractive

展现自己的风采,不要庸俗。以简练的语言,突出自己的闪光点,要有发现和宣传自己优点的意识,切不可害羞,宣传能力和说服力是作一个好律师的基本能力。

我通过了两家律所的简历筛选:

1)美国高特兄弟律所

老牌的著名国际律所,在华建分所最早的外所,对中国涉外法律事务领域曾做出过巨大贡献。

2)我实习的这家

三、笔试、面试

我先参加的是 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 的笔试\面试,当时,因为该所合伙人假期旅游去了,不在,所以考试进行后,联系人告知我,等合伙人回来再作决定,但最后没给我见合伙人的机会……

教训:面试时一定要有合伙人在所里。

1、笔试

两家律所的笔试是很相似的,

主要就是,让你翻译两份法律文件(例如,合同、协议、中国法规或中国法规的一段评论与总结,也可能是一段法学论述),一份是汉译英;一份是英译汉。 英译汉也未必简单,很可能是一句话占4-5行的大长句。当然会给你提供字典。

必须提到的是,好的外所并不缺翻译,并不是要你以后做翻译法律文件的工作,这种翻译能力是在外所工作的基本要求。也就是,如果连这个考试都通不过,你将无法在所里进行工作。

因为很多外所的笔试考题会重复使用,所以在这里我不可以提到任何一个外所的具体考试内容。

2、面试

高特只有一个人面试我,前面说了,合伙人不在,是位associate,华裔美国JD,英语交谈。

我实习的所:三个人面我.首先是人力资源的主管,然后专门英语测试,最后是与合伙人谈,三个人来自三个不同国家,和这三个人都是英语交谈。

考官往往是根据你的简历内容来提问,提问并不很刁钻,主要是考察外语语言表达能力和反应能力,当然也是为了更好的熟悉你这个人。最后由你来提问,问你对于这个律所想了解什么。

显然,在整个面试过程中,英语口语能力是最重要的,一要说得流利;二要说得地道,即起码发音准确,地道的发音往往会更容易赢得考官的青眯。

谈到面试,必须介绍以下内容:

即:外国律所中的人员层级(必有的:partner合伙人, associate 律师, legal assistant法律助理,关于助理这个职位,有的所基本是由实习生担任,有

的所则另有正式员工;另外有的所可能还会有paralegal新手律师,这一层级。)
"You're throwing away happiness with both hands. And reaching out for something that will never make you happy."
TOP
我爱中华


组别版主
生日
帖子1072
积分11366
性别保密
注册时间 2010-09-26
2010-12-10 09:12 |只看楼主 3# 字体大小:
四、入所后的实习经历

第一天报到:

首先由HR领我到自己的坐席,每个人都配有舒适的大桌椅、电脑(比较高档的)、各种办公用品;另外各种饮料免费。

第一件事:出示身份证(如果是已经毕业的人,则要出示毕业证,学位证)

第二件事:签保密协议,前文已说,实习生是不签劳动合同的,这是基本劳动知识。

之后,HR将我引荐给所有所里的工作人员,就是Say: hello ,my name is ……,nice to meet you 之类的话,借此相互了解,利于日后开展工作。然后会有些实质内容:安排与几个外国律师谈话,由律师介绍所里的工作,相互熟悉,并请他们分配工作。

注意:从一入所开始,工作语言就转变为英语了,因为,这里的人来自不同的国家,一半以上是外国人。当然,来自相同国家的人之间会倾向于用本国语言。

刚开始上班:

刚开始上班,工作会很轻松,因为需要给你一定的时间来熟悉工作环境与工作方式,例如,如何使用各种资料。另外,也是为了让你有时间学习如何从事各种不同类型案件的辅助工作。总之,当他们认为在已过的时间内,你已经应该从一个新手成长为一个熟练工时,工作压力就会越来越大了。

工作的内容:

作为一个律师助理,工作是很杂的,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不特定的律师,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律师有活,都可以让你做或找你帮忙。另外,其实,律师做的工作也很杂,在大多顶尖的律所,律师都是工资制,而不是提成制,用一位中国律师的话说就是:"领导安排什么案子,就做什么案子",利弊后文分解。

具体来讲:我们trainee或者说实习生,做的工作,主要有:

1、作某一问题的相关中国法规的英文总结,业内称:memo。

2、案件性的辅助工作,例如,律所欲帮助某外商投资企业在某地设立,助理可能会被要求查询在该地设立外企需准备那些法律文件,有什么特殊要求,并作简单准备。

3、法规性的辅助工作,例如,查一下,某个法规,或协定是否还生效。

4、文字性的辅助工作,例如,整理资料、翻译。
"You're throwing away happiness with both hands. And reaching out for something that will never make you happy."
TOP
我爱中华


组别版主
生日
帖子1072
积分11366
性别保密
注册时间 2010-09-26
2010-12-10 09:12 |只看楼主 4# 字体大小:
五、评论

感想之

一:硬件条件好,管理科学

前面,已提到,类似的顶尖的外所工作环境都比较优越,设备齐全,每个人都配有舒适的大桌椅、电脑(比较高档的)、各种现代化的办公文具,各种饮料免费饮用。

管理上很科学。一个类似的大型的国际律所,由于工作人员和客户都很多,管理尤为重要,否则便会有混乱或假公济私。举一个小例子来说明:该所的复印机、传真使用前,是要输密码的,每个客户都有一个特定的密码。

感想之二:出色的英语能力是工作的必需

良好的英语口语和法律英语的功底更是尤为重要的,现在的高品质单位,倾向于不看重你的所谓的英语证书是否拿了高分,例如四六级,托福。单位会在笔试面试中自己来评价你的英语能力。分高不是必需,真本事是必需。

感想之三:工资制vs提成制

大型的国际律所、外国律所,以及国内一些顶尖的律所都已经实行工资制,即不用律师自己找案源,工作的内容有领导(合伙人)分配,律师像其他的企业员工一样,按月领固定的工资,而不随案件的创收而提成。

孰好孰坏,谨在此说一些自己的看法:

1、从一般律师的角度

工资制的优点自然是稳定;公认的缺点是缺乏挑战性,丧失了赚大钱的机会。提成制反之。

但我认为工资制更严重的更根本的缺陷是,工作的内容有"领导"分配,律师各种类型的案件都作,"样样干,样样不精",无法形成自己的专长。事实上,很多律师做的工作就是现学现卖,甚至先卖后学,懂得东西很可能还没有客户多,当然拥有律师资格是法律素养的保证,律师即使现学也会比较快,但终究,这是对人对己都不负责任的做法。

2、从律所的角度

工资制可能导致的"样样干,样样不精",自然会一定程度上降低律所的工作效率,但由于这样做不必引进新律师的从而节省成本,而且不会有人和合伙人同分一杯羹,因此,最终,律所可能会收益更多,尤其是对于大型的律所。

3、从客户的角度

我认为,"样样干,样样不精"对客户是百害无一利的,客户需要的是专家,需要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更多的问题,即付最少的钱,办更多的事,而"不精"自然所费时间长,律师费也会相应上涨。

当然,有的律所降低收费标准,也可谓是和客户扯平了。但,可怕的是降低收费标准的似乎都是实行提成制的小所,真正实行工资制的外所、大所,仗着财大气粗,名气和人才,从来收的都是高价,"盛名之下,其实难符"。

不过,外所、大所的成本也是高的,所谓强强联合,它们引进的大多是名校的高材生,而高材生自然要的报酬高,我也是所谓"

名校"中的一员,我们的综合素质确实要好的,这也是成为优秀律师的前提。

所以为了解决上面提到的负面问题,为大所、外所提一些建议,希望你们:

一、为我们这些刚入道的小律师、小伙计"记一身股",不要完全工资制。

二、了解新人的兴趣点和专长,给我们机会从事并发展专长,不要不分青红皂白,臆想地分配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