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批准文号申请表

产品批准文号申请注意事项

1、企业在开展文号申请工作之前请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2、文号受理基本流程:企业按照要求准备材料→饲料处审核(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大楼612房间,联系电话:0531-********,151********)→材料审查合格立即受理、盖章,并勾选需检测的产品→企业准备相应产品的样品送山东省饲料质量检验所检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大楼1116房间,联系电话:0531-********)→检验合格→省所出具检验报告→办理批件→企业自取或邮寄。

温馨提示:(1)自取单位——领取人需凭有效证件或介绍信到饲料处领取并登记;邮寄单位——默认顺丰快递,到付;

(2)本处暂不受理邮寄材料。建议企业在报送申请材料时携带相关材料电子版和企业公章。

3、企业必须保证所填信息与所提供材料完整、真实,并做出承诺。

4、企业申请批准文号时所需提供材料:

(1)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同一生产许可证下申请产品填写一张表即可);

(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信息完整、清晰);

(3)产品配方(应按照原料、原料规格、添加量的方

式填写,原料的名称应与《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国家有关公告等一致;饲料添加剂产品填写使用的原料、辅料和加工助剂等的名称并简单描述生产工艺);

(4)产品标签样稿(完整提供GB10648-2013第5节应标示的基本内容要求的内容,并符合相关规定。第5.3项产品分析保证值填写与产品质量标准一致。);

(5)产品质量标准;

(6)涵盖产品主成分指标的产品质检报告(每个产品提供3个批次);

(7)申请饲料添加剂(含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提供山东省饲料质量检验所出具的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产品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除外);

(8)申请新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还应当提供农业部核发的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复印件。

每个产品都需提供第3-8项内容。

以上材料整理成册3份。

5、申请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每个产品均应当提交样品;申请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的,同一产品类别中,相同适用动物品种和相同添加比例的不同产品,只需要提交一个产品的样品,所提供产品的样品需3个批次(固体样品每个批次需提供300-500g,液体样品每个批次需提供300-500mL)。

企业承诺书

本企业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已充分理解。本企业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均真实完整,申报材料中如有虚假不实信息,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月日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

注:1、申请表与承诺书需同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

2、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批准表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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