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污染预案

船舶防污染预案
船舶防污染预案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东太湖综合整治试验段(行洪供水通道

吹填)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船舶防污染预案

为有效处置船舶浸染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根据《长江航道局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管理办法》及《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船舶防污染预案》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人员分工

1、项目经理

督促安全主管制定和完善《船舶防污染预案》,检查船舶执行相关防污染规定,听取安全主管每月例行检查结果的汇报并提出完善性建议,船舶污染事故现场最高指挥员。

2、安全主管

负责检查、指导、监督项目部施工船舶的防污染工作:检查督促各船舶按规范配备防污设备、检查监督船舶防污染措施执行情况、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调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

3、船长

制定本船舶防污染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船舶防污设备的技术性能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检,对安全主管每月例行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清除,并将整改后的结果上报安全主管。船舶污染事故中配合安全主管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工作程序

(一)配备防污染设备

本项目所使用的船舶为一艘总吨位369吨重的绞吸式挖泥船、二十艘总吨位44至78吨重的液压抓斗式挖泥船和三十艘配套小吨位泥驳,所有船舶均需按照《内河航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船舶防污染设备的配置定期做自检,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内河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二)油类作业控制

1、作业前,必须检查管路、阀门,作好准备工作,堵好甲板排水孔,关好有关通海阀;

2、检查油类作业的有关设备,尤其是尾轴/甲板液压管系/甲板设备重点部位,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3、对可能发生溢漏的地方,要设置集油容器;

4、受油双方协商联系信号,以受方为主,双方均应切实执行;

5、作业中要有足够人员值班,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掌握作业进度,防止跑油、漏油;

6、停止作业时,必须关好有关阀门;

7、收解输油软管时,必须事先用盲板将软管封好,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软管克软管存油倒流入太湖;

8、将油类作业情况准确记入《油类记录簿》和轮机日志或值班记录簿;

(三)油污水和油泥的排放控制

船舶的压舱、洗舱(甲板)、机舱等含油污水及油泥,不得任意排放,应由油污水及油泥处理设施接收处理。确需排放时,应事先向海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条件在指定区域排放,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洗舱水、压舱水和舱底水的排放控制

施工水域内船舶的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和生活污水,应委托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接收处理,不应任意排放。却需排放含油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的,应符合国际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和标准,并在排放的24小时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排放生活污水的,须事先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五)船舶垃圾倾倒控制

1、船舶垃圾是指船舶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厨房垃圾、残肴饭菜等;生产垃圾包括破旧的滤芯、油污的棉纱和破布、灰渣、积垢、包装材料,船舶维修和保养产生的油漆废料、铁锈、机械设备的废料等垃圾。

2、船舶生活垃圾不得任意倒入港区或施工水域,平日应倒入带盖、不渗漏并有明显标志的生活垃圾储存容器或聚已烯材料制成的垃圾袋中,当船舶停靠后海基地或施工区域靠泊点时,可以向陆地指定的垃圾箱倾倒;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的水域处理入海。

并做好记录。

3、船舶生产垃圾(如油污的棉纱和破布、灰渣、积垢、铁锈等),港口施工船舶或停靠码头船舶应妥善将生产垃圾积存在铁桶内,存满时可向陆地指定垃圾箱倾倒,无指定垃圾箱时,应申请港口垃圾接收设备进行处理,不得任意倒入港口、施工水域;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的水域处理入海。并做好记录。

4、一切塑料制品(包括塑料合成缆绳及一切粒状、块状的塑料衬垫物料、包装材料、聚纤维织物、食品用具、塑料袋等塑料垃圾)任何时候不得投放入海。船上垃圾过多,无法续存时,应申请港口垃圾接收设备处理。

5、施工驳船甲板上的泥沙、混凝土、石块等生产垃圾、平时应收集在甲板上四周围蔽的区域,当船舶靠泊码头时,将垃圾送到码头垃圾箱中。

6、所有船舶不得任意在港内冲洗甲板和舱室,确需冲洗时,事先必须申请当地海事部门批准。

7、航行在内河的所有船舶,严禁排放任何船舶垃圾。

8、船舶航行或拖带航行,在距最近陆地25海里以外时,可将漂浮的垫舱材料、衬料等废料处理入海。

9、如系为保障船舶及船上人员安全或救护海上人命所必需的船舶,可以不按以上规定处理船舶垃圾。

10、船员如果发现其它船舶违章处理垃圾,或本船垃圾逸漏污染海域,或发现海面污染严重时,应立即报告船长和值班负责人,船长应迅速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11、对于海事部门污染事故的调查,每位船员应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

(六)污染报告

1、船舶发现本船工附近水域出现油迹,应立即查清原因,非本船造成的,应先知当地海事部门;

2、属本船造成的,船舶应立即查明污染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污染源,防止污染继续扩大,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大面积污染时,船长应立即向当地海事部门和项目部报告,

并组织船员按《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进行应急处理,防止污染扩散。

三、溢油控制措施

(一)船舶营运作业过程中的溢油

1、船舶应急反应程序

(1)作业过程中发生溢油事故,船长应立即向全体船员发出船舶溢油应急反应部署命令,全体船员按本船油应急反应部署表”规定的职责,迅速到达自己的岗位。

(2)船长立即向当地海事机关或最近的事机关以及局报告。

(3)立即查找和确定泄漏源和原因,并采取控制措施。

(4)用吸油材料等油污清除设备和材料,将已溢流在甲板上油围住、收集在一起,使排泄到船外的溢油量限制在最小程度。

(5)在进行加装燃油作业中发生溢油事故时,应立即停止该项作业,在溢油事故原因未检出并清除之前,不准再进行该项作业。

(6)尽快用围油栏或代替物等将溢入海面的油围信防止扩散,同时用吸附材料等回收溢油。

(7)最后用用消油剂将油污清除,但使用前必须得到海事部门的许可,而且必须使用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物品。

(8)在做最后处理之前,船上应精心地保管回收的污油和清洁使用过的材料。

(9)当本船无力清除海面溢油时,应立即请求有关单位援助。(二)事故性溢油

1、发生事故时,船长必须优先采取以下措施:

船舶应首先保证人命安全,确定下列各项事情:

①检查是否有受伤的人员

②判断是否需要救助(救生)

③决定是否弃船

2、检查是否有油溢出或判断是否可能有油溢出,一旦有油溢了央保证船舶和人命安全的条件下,船长应立即采取控制溢油措施。

3、根据周围环境判断如果船舶继续停在出事地点可使事态进一步恶化,则应将船舶移到安全场所。

4、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并根据溢油严重程度,如有必要向周围船

舶救援。

5、对各种事故采取应急措施时,都必须考虑船舶的应力和稳性。

6、当船舶结构受损极其严重时,为防止和控制溢油,应采取减载措施。

7、采取措施以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善后处理工作

船舶在溢油处理完毕后,须做好现场清理和善后处理工作,配合项目部、南京航道工程局和海事主管部门调查。

施工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施工船舶防污染应 急预案

施工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施工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的环境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单位制定的环境规定,结合项目部承建的工程的环境因素辨设,针对辨设出的重大环境因素,可能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特制定本海上施工环境污染控制应急计划。以加强对海上施工环境污染的控制,努力减少污染对海上环境的影响。 本控制应急计划主要针对海上施工机械用油、海上施工现场污水、废弃物排放和办公、生活用水用电的污染。 一、应急组织保证 项目部成立海上施工环境污染控制应急领导小组(见附表一) 职责如下: (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应急准备和响应组织机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与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2)项目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审批,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并组织实施。 (3)项目经理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4)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亲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五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部应急办公室设在(工地)安质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负责人: 任务:做好应急的准备工作,协调应急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二)应急抢险救灾组设在施工部 组长: 组员: 任务:制定抢险救灾方案,组建抢险救灾队伍20人(团员青年组成),并服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的调动,确保抢险救灾任务的完成。 (三)应急机械保障组、救灾物资供应组设在材料设备科组长: 组员: 任务:负责提供抢救或抢险救灾的车辆和抢救或抢险救灾的物资。同时负责现场的保卫工作,设立禁戒线;负责和公司及外方119的联系工作和外方120联系工作。 (四)事故调查组 组长: 组员: 任务: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依据现场情况按照事故处理“四不防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五)善后处理组 组长:

第七章-船舶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第七章船舶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根据船舶进港锚泊及装卸作业特点和附近水域状况,将作业应急预案分为以下几点: 1)缆绳断裂应急处置预案 2)船舶碰撞码头应急处置预案 3)船舶靠泊期间强风应急处置预案 4)船舶防风(台)应急处置预案 5)船舶失控应急处置预案 6)船舶搁浅应急处置预案 7)船舶发生火灾时应急处置预案 8)船舶进水应急处置预案 9)人员落水应急处置预案 10)重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7.1 缆绳断裂应急处置预案 1、船舶缆绳断裂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按公司规定的程序汇报,汇报时应说明船舶缆绳断裂事故发生的泊位名称、事故船船舶名称、船舶作业状态、船舶装卸货物名称、事故严重程度等。 2、调度室接到船舶缆绳断裂严重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海事搜救中心报警求援。 3、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医院急救电话。 4、码头当班值班主管为事故现场临时指挥,部门经理到达现场后,由部门经理担任现场指挥。

5、当船舶发生位移,系船缆绳发出异常声响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缆绳断裂伤害区域。 6、立即通知船方停止作业。 7、断缆事故发生后,立即清点码头作业人员,确认有无受伤或失踪人员,必要时向海事搜救中心、长航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求援。 8、如果缆绳断裂、船舶位移则使用配备钢丝缆绳,延长时间。同时,靠码头泊位的大马力拖轮立即出动,顶推船舶,以稳住险情。 9、稳住险情后,会同各部门作好处理解决方案。 10、确定码头设备受损情况,采取相应修复措施。 11、事故处理人员应穿好救生衣,必要时佩戴劳动保护用品。7.2 船舶碰撞码头应急处置预案 1、船舶碰撞码头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按公司规定的程序汇报,汇报时应说明船舶碰撞码头事故发生的泊位名称、事故船船舶名称、船舶装载货物名称、事故严重程度等。 2、调度室接到船舶碰撞码头严重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海事搜救中心报警求援。 3、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医院急救电话。 4、码头当班值班主管为事故现场临时指挥,部门经理到达现场后,由部门经理担任现场指挥。 5、当发生船舶碰撞码头事故时,立即停止码头所有装卸作业。 6、清点码头作业人员,确认有无受伤或失踪人员,必要时向海

码头防污染应急预案

码头防污染应急预案 (一)、防污染应急方案的制定 本预案是根据"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MARPOL)制订的,按一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发生意外事故后有应急抢救的预想、预分析、预演练的应急方案。 1、目的 1)为了保护汇海置业有限公司码头水域环境和资源,防止来自船舶、码头和岸边物料装卸设施溢料事故的污染损害,保护我公司周围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公众利益。 2)充分考虑长江及我公司码头区域的地理环境等因数,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对发生的溢料事故进行快速、有效的处理。 2、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常熟汇海置业、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码头、库区设施及其前沿港水域内作业的船只发生溢漏油事故的处理。由于目前本码头无足够的设备和能力在短期内处理大规模的油污事故,只能处理发生在本码头水域范围内的少量油污事故。如果发生大规模的油污染,必须延长清除时间和请求临近区域相关单位和海事部门的支援。 3、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防治船舶污染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二)、应急行动组织机构 库区成立"紧急抢险救灾指挥小组",负责库区一切重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由总经理任总指挥,安保部经理任副总指挥,生产部经理和技术设备部经理任现场指挥,现场指挥下设个抢险行动组,分别负责堵漏维修、围油栏布设、收油机使用、岸上污料清除、安全疏散、

人员救火、后勤保障工作。 (三)、泊品泄漏原因 1、码头岸上管线(特别是软管〉、法兰由于受压、氏期磨损、腐蚀等原因导致管线破裂、穿孔、法兰垫片撕裂造成油品外泄; 2、船舶在装船过程中由于错误操作、监视不够、仓容不足的原因造成油品溢流; 3、船舶在行驶过程中受碰撞、搁浅或与码头碰撞导致船体受损爆裂,仓内油品发生大量泄漏。 (四)、应急反应程 1、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程序 当物料泄漏事故发生时,可能会影响到环保,危害到性命,损失财物等,必须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 (2) 事故报告内容 发生物料泄漏事故后,发现人员须立即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作出报告。 报告时因尽量说明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 报告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事故原因和泄漏设备的名称、部位 泄露物料种类 估计泄漏数量和进一步溢出的可能性 事故现场的环境条件:风速、风向、江面、能见度等 可见或预计物料的运动方向 预计将受威胁的区域 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防治措施 2、事故的等级分类

对船舶防污染设备管理的看法

对船舶防污染设备管理的看法 一、船舶造成的海洋污染及其危害 人类在开发利用海洋、为人类创造财富的同时,也给海洋带来了危害。这种危害,一方面是由于对海洋的渔业资源的过捕滥捞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在开发利用时对海洋造成的日益严重的污染。海洋污染的危害主要有;海生物受害、死亡;水质腐败,水体和海生物体寓集致癌物质,危及人体的健康;影响海上交通和局部水文气象;影响旅游业等。 船舶造成的海洋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有:船舶正常营运中产生废弃物的污染;营运船舶因事故而造成的污染;利用船舶或其他运输工具在海上倾倒废弃物或其他物质的污染;船舶修造、打捞和拆解造成的污染等。本文主要论述防止营运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措施。 营运中的船舶在营运过程中,产生导致污染的操作大致有以下几种;1.石油运输过程中的装卸作业;2、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残余物的任意排放;3、生活垃圾的倾倒;4、生活污水的排放;5、污压载水、洗舱污水、机舱污水的任意排放;6.尾轴、舵轴漏油;7.维修保养甲板机械时的漏油、滴油;8、保养甲板属具和船体时的滴油及油轮冲洗甲板;9、碰撞、搁浅、触礁、爆炸、火灾以及其他意外遇难引起的跑油、漏油及弃货;10、船舶补给燃油、装卸油、机舱驳油中的跑冒滴漏。 二、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公约 海洋环境污染不仅是各沿海国家的问题,而且也是国际性问题。污染是不分国界的,沿岸和海水随时都有可能被本国领海以外的海上船舶所排放的石油等污染物污染。许多事实说明,防止航运对海洋的污染只有达成有效的和严格控制的国际协议才能解决。 IMO通过了一系列的防污公约。这些公约大致可分成两大类。第一类是防止或减少船舶排污和油污事件发生的,第二类是赔偿油污事件所引起的油污损害和清除费用的。IMO于1973年10月8日至11月2日在伦敦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公约》(即MARPOL73)。该公约不仅对防止和控制由油类产生的海上污染作了规定,还制订了防止和控制除倾倒陆源废弃物以外的所有污染海洋的有害物质的规定。由于防污设备、接收设施及化学品舱等问题,MARPOL1973没有生效,实际上它已被MARPOL73/78所代替。1978年2月在美国的倡议下,IMO于1978年2月6日至17日在伦敦召开了“油轮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的国际会议”,即TSPP大会。会上制定并通过的《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或《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73/78国际防污公约,即MARPOL73/78,它是至今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最全面、管理最严格的国际公约。对油轮的设计和操作起了很大的作用和影响,提高了世界油轮船队的标准,大大减少了船舶对海洋的污染。 下面谈谈对船舶防止海洋污染的基本要求。 附则I防止油污规则(1983年10月2日生效)。本附则使用于所有船舶。但主要指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IMO将150总吨以下的油船和400总吨以下的非油船的管理机动权交给各缔约国。但基本要求相同。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都必须进行下列检验:(l)初次检验。船舶投入营运之前,或首次签发IOPP证书之前进行。包括对结构、设备、装置和材料等的全部验收,要保证符合本规则的要求。(2)年度检验。第一次发证后,每年一次。查船舶的技术状态,能否继续下去,查有关文件。技术良好的只要检视,有怀疑时再进行大检查。(3)中间检验。又叫期间检验,其间隔由主管机关规定,但其间隔自发新证后不得超过3年。在证书有效期间至少要进行一次。这种检验要保证设备和相关联的泵和管系。包括油水分离器或过滤装置、排油监控装置等要符合本规则的要求,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4)定期检验。其间隔期限由主管机关决定但相隔不得超过5年。要求同初次检验,合格者换发新证。检验由主管机关委托的验船师或其他被认可的组织进行,在国际上是船级社,我国则是船舶检验局。要保证检验的全面和有效,并承担责任。船舶经检验合格后,由主管机关授权的任何人或组织签发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即IOPP证书。我国由船舶检验局签发,签发者应对证书负有全部责任。但非缔约国船舶不发此证。公约对油轮防止因海事而造成的油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提出了下列措施:(1)从船体结构上按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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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搁浅是指船舶搁置在浅滩上,造成停航或损害。 一、险情特点 1、主要发生在枯水期浅险航段和洪水期中下游弯曲航段,枯水期发生率最高 2、搁浅船舶的损坏部位和损坏程序不易确定 二、可能引起的后果 1、在航道中搁浅,易造成水上阻航,甚至断航 2、搁浅常常会造成船体、螺旋桨、舵的损环 3、燃油或其它危险物质、污染物泄漏造成水域污染 4、受水位、潮流、风浪、河床底质等因素的影响,船舶可能断裂或倾覆 三、应急处置重点 1、核查船舶损害情况和搁浅程度,掌握、评估船舶的安全状态,并采取措施尽量保持船体平衡

2、综合考虑船舶、水文、气象和河床底质等因素,制定施救方案,并选择有利时机,组织力量迅速实施 3、做好相关防护措施,防止扩大损失或发生污染及其他事故 4、发生阻(断)航事件时,迅速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维护事发水域正常通航秩序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险情信息收集与处理 了解、遇险船舶的基本资料和遇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船员人数、船舶装载情况(载客和载货情况)、是否有危险货物 2、搁浅原因、搁浅部位及船首向、搁浅前后的吃水变化、船舶触礁搁浅时的航速 3、搁浅水域河床底质及坡度,搁浅点至岸距离,船舶周围水深分布 4、事故发生地周围环境情况(水文、气象、航道、通航等)及对通航环境的影响程度 5、船舶有否发生大幅度的倾斜,船体有无随风浪摇摆和拍底或异常响动

6、船舶、机器、设施受损情况,排水能力及操纵能力受限的程度 7、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正在采取和准备采取的措施 8、船长对险情(事故)的判断及救助要求 (二)现场处置措施 1、提醒船舶应采取的行动 (1)按《内河避碰规则》规定,悬挂船舶搁浅的号灯或号型,引起来往船舶的注意 (2)保护通讯联系,即时向海事部门通报船舶搁浅情况,稳定船员情绪 (3)检查搁浅部位及受损情况,若船舶进水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堵漏排水 (4)测量各压载水舱、货舱、燃油舱和空舱等舱室的情况并详细做好记录,分析水线下船体受损情况 (5)测量船舶周围水深及吃水变化,掌握搁浅水域河床底质及坡度情况,收集近期天气、水位变化情况,评估险情的发展趋势 (6)分析船舶的强度及稳性,判断船舶是否有断裂或倾覆的可能

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第三章----------------------------工作程序控制 第四章----------------------------应急反应设备 第五章----------------------------培训、演习及预案的修订第六章----------------------------报告制度

1 总则 编制目的 1.1.1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防治油类污染事故造成损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1.1.2配备相应设备,在发生海区船舶污染事故后,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迅速有效地做出应急反应,控制和清除污染 编制依据 1.2.1 我国有关法规和规定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⑧《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⑨《港口溢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⑩《港口散装油类作业污染物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预案》 .术语和定义 油类是指任何类型的石油及其炼制品和其他油类(及类油)物质。 .事故等级划分 1、一般污染事故 溢出污染物不足10吨,而且发生在非敏感区域的污染事故。 1.中等污染事故

①溢出污染物大于10吨不足50吨; ②污染事故发生在敏感区内或距离敏感区有一定距离但极有可能对敏感区域造成污染损害; ③污染源难以控制。 1.4.3 大型污染事故 ①溢出污染物为50吨及以上的污染事故; ②污染源无法控制的污染事故; ③敏感区域受到严重威胁的污染事故。 2 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小组 2.1.1应急反应小组组成 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公司副总经理 现场总指挥:船长项目经理 成员:公司所有岸基人员及船舶船员 2.1.2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办公室: 天津市海王星海上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1.3小组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全面实施。 (2)接受到污染事故报告,迅速做出评估,采取抢险行动。 (3)一旦启动本预案,必须迅速召集所有应急反应人员就位。 (4)组织协调和指挥污染应急事故的防治: ①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②确定报警、监视监测、应急设备与人员的调配、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等。 ③支援和指导现场应急反应行动。 ④迅速组织及指派应急队伍携带应急反应设备器材赶赴现场控制、清除污染。 ⑤对现场指挥部提出的求援,及时进行协调和组织工作。

船舶防污染的措施

船舶防污染的措施 船舶的油污染主要集中在机舱的操作,主要包括:压在水的污染,洗舱水的污染,含有舱底水的污染和油渣的污染。 压载水的有污染是由于货油舱内结构复杂,不利于清洗和抽吸,货油卸载后必然在舱内粘附一定的油层。舱内不可抽吸的残油量可通过占运输货油量得0.003~0.006。油船卸载后空载返航时,为了使船舶具有必要的航海型性能,根据不同的气候与航区,必须加装0.25~0.60载重量的压载水,这些压载水与货油舱内的残油形成油水混合物,其含油率达4000~7000ppm。我觉得我们可以把打一个舱室的洗舱水逐级清洗相邻的舱室然后当做最后一个舱室的压载水,这样子前几个舱室的压在水的污染就可以适当的减轻,重点放在最后的几级舱室的压在水,只要处理好最后一级的污染就可以有效地减轻压在水的污染。 洗舱水是由于各种原因,必须对油舱进行清洗和消毒。如油船为了接收装运另一品种的货油,前一种货油可能与下一种有不相容;再如,为了定期进船坞检修或清洗积聚的沉淀时,必须对油舱和燃油容器进清洗等等。我们对主机的气缸进行刮油,这里我们是不是可以对油舱先进行刮油过后再进行洗舱呢,这样就可以大大的减少洗舱水的有污染,虽然这样对油舱的整体设计有更加严格的要求。但是在以后也许可以实现的。

船舶的另一个严重的污染途径是含有的舱底水。起来源主要是:第一是机械设备的泄水;第二是各种管路的泄漏(冷却水管系的海、淡水泄漏;燃、滑油管系的燃、滑油的泄漏;第三是海水由船体接缝不严密的渗入和雨水、甲板冲洗水的漏泄;第四是水线附近甲板或者舱室的疏水泄放。这种污染水的含油浓度达1000ppm。对于船舶的舱底水的污染我们首先应该加强对机舱设备的管理和监测,减少其泄漏的油水来源,其次在清洗机舱和甲板的清洗时,我们可以先把表面明显的污染点进行加强清洗。 最后是油渣,油渣和废油几乎全部生产于机舱。如燃油分油机,滑油分油机排出的残渣,油水分离器分离出来的污油等,据统计,每日消耗50~70吨重柴油的船舶,每天要分离出0.8~104吨的含油垃圾。占总耗油量的0.015~0.020.燃用劣质燃料油的船舶,油油渣量高达总耗油量的0.01~0.03.这些渣油,渣油和废油应该在船上烧掉或存放在污油舱中待船舶抵港时由岸上接收。渣油我们更应该加强管理平时做好防护和检查。 在机舱中要结合经验管理机器设备,要做好燃油,滑油和管路的油泄漏,机舱甲板上的漏油和油污要及时的采取适当的措施清理干净,只有在平时的管理中加强防油污染的意识才能有效地对油污染防护。

清远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清远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 2.2 市指挥部办公室 2.3 各县(区)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4 专家组 3 运行机制 3.1 监控预警 3.1.1 危险源监控 3.1.2 预警发布 3.1.3 预警行动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3.2.2 响应启动

3.2.3 现场处置3.2.4 社会动员3.2.5 区域合作3.2.6 应急终止3.3 后期处置3.3.1 事故调查3.3.2 征用补偿3.3.3 总结评估 3.4 信息发布 4 应急保障4.1 队伍保障4.2 资金保障4.3 物资保障4.4 医疗保障4. 5 交通保障 4.6 技术保障 5 监督管理5.1 预案演练5.2 宣教培训 5.3 责任与奖惩 6 附则 7 附件

船舶污染事故分级标准 7.1 特别重大船舶污染事故(Ⅰ级) 7.2 重大船舶污染事故(Ⅱ级) 7.3 较大船舶污染事故(Ⅲ级) 7.4 一般船舶污染事故(Ⅳ级)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控制、减轻、消除船舶污染事故对水域环境及水域资源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广东省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清远市水上交通突

船舶各种应急预案及应急计划(样本)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船舶丧失操纵能力应急预案 1船舶在航行中发生丧失操纵能力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发出警报,召集应急,应立即采取滞航及就地抛锚(沿岸航行,水深适宜)等措施。 2在采取应急行动的同时迅速报告就近港口国主管机关或搜救中心 3 在进出港、狭水道航行时,立即使用伴航拖轮协助操纵。条件允许可向就近港口机关申请加派拖轮予以协助,使船舶抵安全水域抛锚。 4 船长和当值驾驶员应加强了望,以防本船失控后与他船发生紧迫局面,并按《国际信号规则》和《72海上避碰规则》《91内河避碰规则》的要求显示号灯、号型。 5船长应沉着指挥,当值驾驶员应使用VHF发布本船目前位置、动态,提醒来船注意,并做好各项记录。 6 轮机长指挥轮机员迅速进行故障设备抢修工作。 7 求得岸基支持,按公司相关处室或主管人员指示,采取进一步抢救和抢修措施。 8 船舶丧失操纵能力导致的碰撞、触礁、搁浅、燃油泄漏等事故,按相应应急预案进行部署 9 船舶发生丧失操纵能力时,按下列应急计划进行部署。 主机失灵、电力中断应急计划 职务负责部位应急/应变职责 船长驾驶台总指挥,发布船舶操纵命令,指挥船舶操纵,负责对外及与船公司联系。 项目负责人机舱副总指挥,协助船长组织、动员人员抢修故障设备及其他应急情况处理。值驾/二副驾驶台协助船长操纵船舶,守听VHF,核测船位,做好记录。。 值班水手驾驶台按舵令正确操舵。 驾助驾驶台协助了望,显示航行灯、信号灯,悬挂号型,传令,内部联络。 大副船首指挥甲板人员工作,备锚、备缆,系带拖轮,待命。 三副驾驶台甲板按船长指令准备消防器材,准备释放救生艇、筏。 水手长船首备锚、备缆,或按船长、大副指令进行准备。 轮机长机舱抢修现场的指挥。向船长报告故障,组织人力抢修,尽快排除故障。 大管轮机舱现场抢修。 二管轮机舱现场抢修,并负责发电机/应急发电机。 三管轮机舱现场抢修,并注意泵、阀情况。 电机员机舱负责电气设备的修理及发电机及应急照明。 机工长机舱协助大管轮工作或听从轮机长、大管轮指挥,完成指定工作。 值班机工机舱向轮机长、轮机员报告发现的故障情况,听从指挥。 其他机工机舱听从轮机长轮机员指挥,完成指定工作。 其他人员待命,做好援助准备。 操舵系统故障应急计划 职务负责部位应急任务 船长驾驶台总指挥,指挥船舶操纵,发布船舶相关命令,对外联系。 值驾驾驶台发出失控通报或警报,通知机舱变速航行,传达舵令至舵机间,核测船位。驾助驾驶台协助驾驶员工作,显示号灯、号型,传令,内部联络。

船舶防污染预案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东太湖综合整治试验段(行洪供水通道 吹填)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船舶防污染预案 为有效处置船舶浸染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根据《长江航道局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管理办法》及《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船舶防污染预案》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人员分工 1、项目经理 督促安全主管制定和完善《船舶防污染预案》,检查船舶执行相关防污染规定,听取安全主管每月例行检查结果的汇报并提出完善性建议,船舶污染事故现场最高指挥员。 2、安全主管 负责检查、指导、监督项目部施工船舶的防污染工作:检查督促各船舶按规范配备防污设备、检查监督船舶防污染措施执行情况、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调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 3、船长 制定本船舶防污染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船舶防污设备的技术性能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检,对安全主管每月例行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清除,并将整改后的结果上报安全主管。船舶污染事故中配合安全主管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工作程序 (一)配备防污染设备 本项目所使用的船舶为一艘总吨位369吨重的绞吸式挖泥船、二十艘总吨位44至78吨重的液压抓斗式挖泥船和三十艘配套小吨位泥驳,所有船舶均需按照《内河航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船舶防污染设备的配置定期做自检,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内河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二)油类作业控制 1、作业前,必须检查管路、阀门,作好准备工作,堵好甲板排水孔,关好有关通海阀;

2、检查油类作业的有关设备,尤其是尾轴/甲板液压管系/甲板设备重点部位,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3、对可能发生溢漏的地方,要设置集油容器; 4、受油双方协商联系信号,以受方为主,双方均应切实执行; 5、作业中要有足够人员值班,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掌握作业进度,防止跑油、漏油; 6、停止作业时,必须关好有关阀门; 7、收解输油软管时,必须事先用盲板将软管封好,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软管克软管存油倒流入太湖; 8、将油类作业情况准确记入《油类记录簿》和轮机日志或值班记录簿; (三)油污水和油泥的排放控制 船舶的压舱、洗舱(甲板)、机舱等含油污水及油泥,不得任意排放,应由油污水及油泥处理设施接收处理。确需排放时,应事先向海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条件在指定区域排放,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洗舱水、压舱水和舱底水的排放控制 施工水域内船舶的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和生活污水,应委托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接收处理,不应任意排放。却需排放含油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的,应符合国际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和标准,并在排放的24小时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排放生活污水的,须事先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五)船舶垃圾倾倒控制 1、船舶垃圾是指船舶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厨房垃圾、残肴饭菜等;生产垃圾包括破旧的滤芯、油污的棉纱和破布、灰渣、积垢、包装材料,船舶维修和保养产生的油漆废料、铁锈、机械设备的废料等垃圾。 2、船舶生活垃圾不得任意倒入港区或施工水域,平日应倒入带盖、不渗漏并有明显标志的生活垃圾储存容器或聚已烯材料制成的垃圾袋中,当船舶停靠后海基地或施工区域靠泊点时,可以向陆地指定的垃圾箱倾倒;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的水域处理入海。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救援预案

- - .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故的等级 第三章---------------------------------优先保护原则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五章---------------------------------应急反应队伍 第六章---------------------------------应急反应设备 第七章---------------------------------------通讯系统第八章------------------培训、演习及预案的修订 第九章---------------------------污染应急反应行动 第十章------------------------------应急反应的结束 第一章总则

1 目的 (1)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防治油类污染事故造成损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灌河半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配备相应设备,在发生海区船舶污染事故后,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迅速有效地做出应急反应,控制和清除污染。 2 编制依据 2.1 我国有关法规和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8)《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9)《港口溢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0)《港口散装油类作业污染物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1)《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预案》 (12)《北方海区溢油应急预案》 3 义务 3.1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必须立即向连云港海事局报告,并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减少污染,接受调查处理。 4 定义和术语 4.1油类 是指任何类型的石油及其炼制品和其他油类(及类油)物质。 第二章事故的等级

施工船舶及运输船舶防污染措施

施工船舶及砂石运输船舶防污染措施 工程名称: 编制单位: 编制人: 审批人: 编制日期:

施工船舶及运输船舶防污染措施 一、编制目的 本施工措施的编制是为了确保港区航道交通秩序的稳定,确保航道通航安全、膜上吹砂工程安全有序的进行,保障黒砂运输船舶海上航行安全,减少海上船舶航行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保护海洋环境不受到影响。 二、编制依据 本施工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1年5号令及《全面落实砂石运输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海通航[2012]23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天津市现行规定与条例并结合南疆港区实际情况制定。 三、健全机构,落实人员 为了切实加强对黒砂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增强船上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在运输过程中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项目部成立黒砂运输船舶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海上施工环境污染措施的保证 A. 机械用油的控制 (1)施工现场的各类船舶或机械设备在进场时,由项目机务

部门负责,组织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部门对准备进场的船舶和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不合格以及对环境污染严重的船舶和施工机械设备不得进场。 (2)进入施工区域的施工船舶必须配置用于防止污染的材料。 (3)对施工中的船舶或施工机械设备要进行日常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漏油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责成使用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4)对施工中漏油严重船舶或施工机械设备一旦发现,必须立即清除出场。 (5)在施工过程中,船与船之间要互相照顾,保持安全距离。 (6)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船机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在船舶上进行电气焊,必须办理动火报告,操作者必须持证作业。 B、海上施工污水、废弃物排放控制 (1)海上施工污水严禁到入施工区域,污染环境。所有施工船舶在海上施工作业时发生的垃圾必须用黑色塑料袋封装,并按可以回收和不可以回收来进行分类处理。 (2)海上施工的船舶上可以用密封桶盛装施工和生活污水。 (3)海上施工作业时发生的垃圾必须在上岸后集中处理到指定地方,不得随意放置。 五、救援程序 在海上施工发生污染后,及时与周边环境管理、水上运输、

船舶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船舶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船舶碰撞、触损、触礁、搁浅,或船体结构缺陷,或船舶燃油系统缺陷,或由于操作失误导致油品入海造成的污染,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并可能会对环境和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公司所有船舶主要从事对抵天津港的中外船舶油品和淡水供应以及对抵附近港口(京唐港、京唐港曹妃甸港区、黄骅港、沧州综合港等)的中外船舶的油品供应,经常在通航密度较大、航行环境复杂的水域作业,进出港及靠离泊作业频繁,且经常连续、昼夜作业,历来是高风险行业。通过评估分析船舶在运输、供应作业事件的发生频率、发生地点和公司船舶安全管理现状可知,船舶存在发生事故性、操作性等船舶污染事件的风险。 2 应急处置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灾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体系 3.1.1 污染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组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成(见公司综合应急预案)。 3.1.2 污染事件应急专家小组: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聘请的有关内部和外部专家组成。 应急组织职责 3.2.1 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专家小组接受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3.2.2 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协调、指导、处置船舶污染突发事件。 3.2.3 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小组负责根据事故性质提出相应的救援措施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参考。 4 预防与预警 危险源监控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可能诱发船舶污染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加强跟踪监督,加强对船舶船体、机械设备、应急设施、货油控制系统、呼吸系统、加温系统、洗舱系统、燃油系统、压载系统的维修检查保养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船舶防污染治理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和相应的船舶检验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为确保公司所属船舶防治水污染设施设备的配备与使用,以及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接收行为的合规性编制本方案。 一、使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XXX公司所属全部船舶。 二、防污染规定 (一)严格落实船舶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公司法人为船舶防污染防治及防污染设施、设备管理的主体责任人,机务部经理是公司所有船舶的水防污染防治及防污染设施、设备的具体负责人,对各船舶的防污染防治及防污染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制定计划并进行具体指导;各船的船长是所在船舶防污染设备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轮机长、轮机员是所在船舶防污染设备设施管理的实施人。船长、轮机长对船舶防污染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要负全面责任。 (二)防污染管理办法 1.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必须按规定编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垃圾管理计划》;配备《油类记录簿》、《垃圾记录簿》、《舶垃圾处理报备单》等防污染文书;400总吨以下

船舶应必须按规定编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垃圾管理计划》;配备《垃圾记录簿》、《舶垃圾处理报备单》等防污染文书。 2.船长负责船上防污染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船上各项日常防污染措施; 3.经常组织船员学习防污知识和上级防污染文件精神,增强防污意识和责任心; 4.船上加注燃油、机油、排放废旧机油、污油水等到油类作业,必须记录于《油类记录簿》,总吨小于400吨的记于《轮机日志》; 5.船上应配备专用的垃圾桶,分类收集各种垃圾,回港后集中送到岸上垃圾设施处理,记录于《垃圾记录簿》中并填写《舶垃圾处理报备单》向公司报备; 6.禁止向内河或湖中排放废旧机油、污油水、垃圾等任何污染物质; 7.船上的废旧机油设专用容器收集,废旧机油、污油水存储至一定量后应集中存储至危废间中,由专业持证污染物处理公司回收处理,应向污染物处理公司索取接收污油水证明文书备查; 8.经常检查船上的排水口、尾轴等,防止漏油污染水域; 9.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油污水转存操作规程》、《船舶加油作业规程》;熟练掌握《防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加油应急预案》 10.定期进行防污染专项应急演习,提高防污染应急反应

天津海事局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天津水域环境和资源,防治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活动造成水域污染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我国批准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管辖水域(下称“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船舶(下称“船舶”)及其他影响水域环境的活动。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下称“主管机关”)主管所辖水域内防治船舶及相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下属各海事处、海上巡查执法支队,依照各自职责权限,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的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舶管理与文书审批 第一节船舶管理 第四条船舶应遵守海上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在水域内发生碰撞、搁浅、火灾、爆炸等海难事故,造成水域环境污染。 第五条禁止任何船舶及相关作业活动违反规定向水域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和压载水、含油污水、洗舱水、生活污水或船舶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禁止船舶在水域内使用油水分离设备处理船舶含油污水。

第六条主管机关根据《交通部渤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程序规定》,对相应船舶的排污设备实施铅封管理。 第七条船舶和码头经营人从事散装油类或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所配臵的装卸管系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落实有效的防污措施,防止造成水域环境污染。 第八条凡总长为12米及以上的国际航线船舶(含港澳航线)应张贴或悬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监制的垃圾公告标牌,并符合下列要求:(一)4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线船舶应至少于船员餐厅及主甲板两舷梯口三处配备铜质标牌;经核定可载运15人及以上的国际航线的船舶应于每个餐厅及有旅客活动的每层甲板两舷处配备铜质标牌; (二)400总吨及以上和经核定可载运15人及以上的港澳航线船舶至少配备两块硬塑质标牌,并臵于两侧外走廊; (三)高速客船应在每一客舱内配备一块铜质标牌。 第九条船员应当持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规则要求的有效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熟悉所在船舶防污染设备及操作规程。 第二节船舶文书及审批 第十条船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污染文书: (一)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轮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轮应配备有《油类记录簿》和《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二)400总吨及以上和经核定可载15人及以上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含港澳航线的船舶),应配备有《垃圾记录簿》和《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三)国际航线船舶应持有《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国内航线船舶应持有《防止油污证书》;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 . . .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本标段为杭平申线(段)航道改造工程平湖段工程HD-6标段,施工容为K21+540~K27+027的航道护岸、土方等工程施工。采用三级航道建设 标准,通航1000吨级船舶,设计最小通航水深3.2m,航道最小底宽45m, 标准面宽60m。 本合同段主要工程容包括:护岸有新建、加固与修复三种形式,各种不同类型护岸结构达15种之多,其中主要有新建护岸长10366.06m,修复护 岸447.31m,加固护岸G1B-12有174.61m,5m长φ800mm旋喷桩有385根式,φ700mm双头搅拌桩总桩长有32575.47m;新建护岸顶标高都为2.66m,基底最大开挖深度到标高-2.29m;G1护岸桩基最深达-18.44m,位于粘土区地 层;围堰工作量大,长度达10889m,根据地质与水位情况,打设钢板桩、圆板桩或木桩长度在6-10米间;陆上土方开挖41700m3,水下疏浚土方 163400m3合同工期24个月;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 二、编制目的 (1)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防治油类污染事故造成损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灌河半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配备相应设备,在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后,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迅速有效地做出应急反应,控制和清除污染。 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必须立即向平湖市海事局报告,并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减少污染,接受调查处理。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5)《中华人民国港口法》 (6)《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7)《中华人民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8)《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9)《港口溢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船舶进水堵漏应急预案(预案-009)

【安全管理须知】 船舶进水堵漏应急预案 版号:1 编写:机务主管批准:指定人员 文件修改记录 [本文件共11页] 1目的 本预案旨在船舶进水时,能迅速作出应急反应并采取排水和堵漏措施,防

止船舶沉没,或尽可能延长船舶沉没时间以利于实施救助。 2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船舶发生进水时的应急反应。 3职责 3.1船长是船舶进水时的船上应急总指挥。 3.2大副是船舶进水(除机舱外)时的现场指挥,轮机长是机舱进水时的现场 指挥。 3.3全体船员服从指挥,按本岗位的职责做好各自的工作。 3.4公司应急小组提供技术指导、资源保障,协助联系外围救援力量。 4特征 船舶进水(指船体破损进水,或其它情况造成的大量进水)可发生在任何时间、任何水域,可能导致船舶沉没。船体水密存在缺陷,或大风浪袭击,或发生碰撞、搁浅/触礁事故等,可导致船舶进水。船舶少量进水可能造成货损或机舱不能正常运行,大量进水又不能控制时易发生沉没事故。5应急原则 船舶进水时,应遵循: .1控制进水速度,保持船舶浮态,防止或延缓沉没; .2人命安全第一,注意环境污染,避免或减少损失。 6船舶应急反应 6.1船员发现船舶进水后,应立即报告驾驶台或船长。驾驶台接到报告后立即 向船长报告。 6.2船长接到报告后立即了解进水原因和程度,并发出全船警报(两长一短,连 放一分钟),指挥船员采取适当而有效的应急措施。航行中,要备车、改自动舵为手动舵。 6.3除值班需要坚守岗位的人员外,所有船员迅速到指定位置或相关岗位,听 从指挥,积极投入抢救工作。二副还应负责通信联络,作好记录。 6.4现场指挥指派船员迅速查明漏损部位、损坏情况和进水量等,报告船长。 6.5船长在了解船舶进水的实际情况后,会同大副、轮机长并根据破损控制图 确定抢救方案,同时应尽快向公司调度报告。抢救措施通常要考虑: .1阻止或减少进水最直接有效的措施是堵漏,阻止或减少进水量增加最直接有效的措施是排水; .2隔离相邻舱室能有效阻止进水的漫延,但应注意舱壁的强度; .3受损部位相邻舱室的水密情况,本船的堵漏器材和排水能力。 .4降低船速能减少船体破洞进水的流量;

船舶对环境污染的途径及预防措施

船舶对环境污染的途径及预防措施 08驾考2班刘金华 摘要:文章从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主要物质:石油及其制品、散装有毒液体物质、包装有害物质、生活污水、船舶垃圾和有害排气等方面分析了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途径,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船舶防污染管理措施,以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保护海洋环境。关键词:途径危害船舶污染海洋环境措施 随着海运事业的不断变化和发展,航运市场日趋繁荣,使得海运船舶越来越多,船舶吨位和尺度越来越大,但海洋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船舶在营运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直接或间接使一些物质和能量进入海洋环境中,从而产生了损害海洋环境,危害人类健康的海洋污染。对这种污染,如不能实施有效的管理,切实做好加强船员防污染意识的工作,则将会使进入海水中的污染物质越来越多,并对海洋环境产生越来越不利的影响,进而影响到整个海洋环境乃至全球环境。有资料显示,海洋环境的污染有很大一部分来自船舶,船舶所排出的污染物质越占所有海洋污染物质的一半左右。特别严重的是,有些靠泊或坞修船舶在港区和江河水道造成的污染,使得污染物质滞留在港区和狭窄的江河水道,这些污染物质将会对船舶和港口停泊设施产生腐蚀破坏作用,缩短其使用寿命。甚至有可能直接进入城市的饮用水源中,对饮用水水质产生不利的影响,直接影响人类的生命健康随着海洋污染的日趋严重和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防止船舶污染的国际公约、国内法律法规日趋完善,标准越来越高,执行越来越严格,有关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科学有效的措施,限制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可见船舶和环境具有相互作用、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必须加强船舶防污染管理,高度重视保护海洋环境,使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船舶产生污染的途径 1.船舶造成的油污染 由船舶造成的石油污染主要有正常营运操作性排油和各种事故所造成的溢油;正常营运操作性排油,主要是排出机舱底污水、油船压载水、洗舱水等中所含的油类。每年全世界随船舶舱底污水排入海洋中的石油有几十万吨,压载水和洗舱水的肆意排放造成的油污染更加突出。各种事故所造成的溢油有:如供受油作业中的跑、冒、滴、漏造成的油污染等。在各种污染中,油类污染是最严重的。其中事故溢油具有偶然性,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如某船在马达加斯加南部的TULER 港,在用船上的起货设备装货期间,第二吊油管破裂,造成甲板上全是溢油,而船员忙于工作,没有及时清理溢油,使溢油入海,造成油污染事故。如果是油船发生的海损事故,造成的污染更大,甚至是难以估量的严重灾难。如1989 年3 月24 日发生的阿拉斯加漏油事件,亚克隆·瓦尔迪兹号油轮搁浅并泄出1100 万加仑的原油进入阿拉斯加威廉王子海峡,造成了美国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漏油事件。溢油散布超过千里的海岸线,致使成千上万的海洋生物死亡,给沿岸国家造成了沉重的灾难 2.船舶运输中的有害物质污染 近年来,随着运输危险化学品船的增多,有害物质造成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运输这些有毒物质所造成的污染,包括压载水、洗舱水、舱底水以及由于发生事故造成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大量泄露和装卸作业中造成的跑、冒、滴、漏等原因造成的污染。沾有这些有害物质的包装材料、垃圾等入海也会造成海洋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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