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温多利遮阳材料(德州)股份有限公司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受限空间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受限空间: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2.2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3.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3.2 安全隔绝

3.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3.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3.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3 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3.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3.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3.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3.4 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3.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3.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3.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3.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3.5 监测3.5.1 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3.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3.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3.5.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3.5.6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

4.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3.6 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

4.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3.6.1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3.6.2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3.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3.6.4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3.7 照明及用电安全

3.7.1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3.7.2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3.7.3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

3.8 监护

3.8.1 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3.8.2 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3.8.3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3.8.4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3.9 其它安全要求

3.9.1 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9.2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3.9.3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3.9.4 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3.9.5 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3.9.6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3.9.7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3.9.8 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按照高处作业安全规定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3.9.9 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的规定进行。

3.9.10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3.9.11 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4 职责要求

4.1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4.1.1 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1.2 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4.1.3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4.1.4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4.1.5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4.2 监护人员的职责

4.2.1 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4.2.2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4.2.3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4.2.4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4.3 作业人员的职责

4.3.1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3.2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4.3.3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4.3.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4.3.5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4.3.6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4.4 审批人员的职责

4.4.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4.4.2 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

4.4.3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1 《作业证》由作业班组负责办理。

5.2 《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5.3 《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5.4 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5.5 《作业证》一式二联,一联留存,第二联由监护人或作业人员持有,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风险控制

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风险和隐患辨识、评估分级与控制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知识分享

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Q/SG EHS3032-2015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版本号:A 修订号:0.1 编制宋杨审核批准发布日期2015.10.12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生产区域内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办法,适用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公司。 2 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 量不足的空间。(受限空间台账见附录1) 3.2受限空间作业 指在受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4安全管理职责 4.1安技环保部 负责制定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归口管理受限空间作业和审核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并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4.2各单位 负责管理本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制定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和受限空间作业方案。 5管理内容 5.1 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 5.1.1安技环保部组织各单位进行受限空间辨识,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

及危险危害因素等基本情况,汇总集团公司受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5.1.2 各单位要开展受限空间辨识活动,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同时上报安技环保部。 5.1.3 各单位在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的措施,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并告知作业人员,同时要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5.1.4 各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5.1.5 各单位要根据受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5.1.6 各单位将受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多个承包方时,集团公司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2 受限空间作业的审批 5.2.1各单位进行临时性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填写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单(附录2),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一并上报安技环保部进行审核。 5.2.2 对于经常性的受限空间作业,实施各单位自行审批。经常性受限空间作业应有相应的作业管理制度,制度中包括作业流程、方案、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制度需上报安技环保部,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5.3 受限空间作业 5.3.1 受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82617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损伤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受限空间作业。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三条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我司受限空间主要有管网污水管道、检查井、沉砂井、涵沟;厂内配水井、下水道、接触消毒池、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进一步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2.范围 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厂区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均需按此规定执行 3 3.1 3.2 表” 4. 4.1 1.2 m 4.2 4.2.1 4.2.2 A B C D E、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气体和蒸汽、有毒气体和蒸汽、冒顶、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各种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4.3本公司涉及有限空间作业范围 聚酯区域各反应釜。 4.4安全技术要求 4.4.1检测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项目部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对随时可能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处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每隔30分钟进行分析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现场经处理检测符合要求后,项目部重新进行审批并安排继续作业。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必须处于安全环境,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 4.4.2 控制危 第1 4.4.3 检测 检 4.4.4应急救援装备 施工单位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4.4.5其他技术措施 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至少有两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间只能容一人作业时,监护人须随时与正在作业的人取得联系,做预防性防护。 4.5安全管理

4.5.1 作业前准备 A、对有限空间作业应做到先检测后监护再进入的原则。 B、对有限空间作业应确认无许可和许可性识别。 C、先检测确认有限空间内有害物质浓度,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 D、分析合格后编制施工方案,再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施工作业中涉及到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格式见附录A。 E、作业前30分钟,应再次对有限空间有害物质浓度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 F G H A B C D E A B C D、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 E、检测制度。 4.5.3.2应按作业工种建立安全操作规程。 4.5.4 作业人员及安全教育 4.5.4.1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具备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身体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符合相应工种作业需要的资质。 4.5.4.2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内容包括: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2018

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浙江电器有限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3.定义 3.1 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 公司有限空间由各生产车间,交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总、确定、调整并下发各部门。 3.3 有限空间分三类: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上有限空间,地下有限空间。如窑内、磨机内部、各类储罐内、锅炉、除尘室等。 3.4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职责 4.1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由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生产技术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消防监护和后勤保障工作。 4.3安全部负责危险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审批程序

5.1.1凡属非突发性的受限空间作业均应有下达作业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作业任务部门共同制订安全作业程序、防护措施,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按分级审批要求进行审批。 5.1.2 突发性的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性的,为做好安全防范或抢救人员,避免、减少人身伤害及公司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可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安全部,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由安全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原因分析等。 5.1.3 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分级及审批按照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4.1项内容执行。 5.2危险作业分级监控或安全督查程序 5.2.1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检查现场,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制订的各项安全措施,按作业程序,对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中除专(兼)职安全员到现场外,公司负责人,所在车间领导必须到现场监护或安全督查。 5.2.2根据分级审批,A级有限空间作业公司总经理或在公司主持工作的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作业,B级有限空间作业公司分管领导或在公司主持工作的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作业,C、D级有限作业审批人员必须到现场监护或指派同级别其它人员现场监护。 5.2.3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消除不安全因素。 5.2.4不执行有限作业审批制度,私自从事危险作业,任何人员都有权制止,并按违章论处,如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应追查单位领导和操作者的责任。 5.3 有限空间作业控制 5.3.1 各单位对本部门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5.3.2 各车间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未经许可任何人禁止入内。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及其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2.1受限空间 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2.2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3.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3.2 安全隔绝 3.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3.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3.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3 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3.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3.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作业场所限值规定。 3.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3.4 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3.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3.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3.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3.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3.5 监测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目录 1.定义 (5) 2.目的 (5) 3.适用范围 (5) 4.参考文件 (5) 5.职责 (5) 6.规定 (6) 7.记录 (9) 8.附录 (9)

1.定义 受限空间:是指各种设备内部(炉、塔、釜、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 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 设施及场所(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 2.目的 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安全实施严格控制和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能源有限公司煤制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4.参考文件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 3028-2008 《HSE管理-HSE许可证管理流程》XJNY-BPD-PS-314 5.职责 5.1安全健康环保部 5.1.1负责审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1.2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日常管理实施定期检查(半个月或一个月); 5.1.3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日常管理按照专业或专项进行抽检和监督。 5.2装置项目部(公用工程部) 5.2.1负责审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2.2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过程的安全进行检查和控制; 5.2.3配合安全健康环保部对受限空间作业实施定期或专项检查监督,对于存在的问 题或安全隐患,督促承包商整改,跟踪验收,形成闭合。 5.3监理单位 5.3.1负责审批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三)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一)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二)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三)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 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四)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 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 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 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 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五)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六)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办批准; (九)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 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十)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十一)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十二)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 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总 局 59 号令) 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特制定 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 **** 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3 定义 3.1 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 与外界相对隔离, 出入口较为狭窄, 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 自然通风不良, 易造成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 ****公司有限空间由各生产单位统计, 交安全科汇总、确定、 调整并下发各部门。 3.3 有限空间分三类: 封闭、半封闭设备, 地上有限空间, 地下有 限空间。如窑内、磨机内部、各类工业管道、锅炉、电缆隧道、地坑、污水处理池等。 3.4 有限空间作业: 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 职责

4.1 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 由业主单位和作业单位或委托作业单位负责, 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 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 设备科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消防监护和后勤保障工作。 4.3 安全科负责危险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审批程序 5.1.1 凡属非突发性的受限空间作业均应有下达作业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作业任务部门共同制订安全作业程序、防护措施, 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 , 按分级审批要求进行审批。 5.1.2 突发性的有限空间作业, 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性的, 为做好安全防范或抢救人员, 避免、减少人身伤害及公司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 可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安全科, 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 由安全科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事件调查、原因分析等。 5.1.3 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分级及审批按照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 4.1 项内容执行。 5.2 危险作业分级监控或安全督查程序 5.2.1 施工前, 施工单位要检查现场, 落实《危险作业申请表》制订的各项安全措施, 按作业程序, 对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作业中除专( 兼) 职安全员到现场外,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必须到现场监护或安全督查。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91519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文件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安全办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制造部、机修组和水电组负责协助安全办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生产使用设备如塔、罐、炉、槽、釜、箱及阴井、下水道等,人员进入内部检修时,由于不通风等因素,均属危险工作,进入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为了防止中毒、窒息、灼伤、着火、爆炸等事故。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受限空间及不通风时作业的安全规范。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负责作业证的审批,作业区域所属部门监督检查进入受限空间单位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对空间作业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作业单位负责在作业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作业安全。 3.3总经理负责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审批。 4、作业规范 4.1施工前需先切断 4.1.1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对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管道、设施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1.2对动力电源的切断,应采用取下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4.2、清洗、置换和清理 4.2.1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 4.2.2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甲醇、乙醇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4.2.3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3、采样、分析或检测 4.3.1、检修作业人员进入危险设备内前,要对设备内的状况进行分析或检测,并符合下列条件: a.含氧量在18~21%之间;

b.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c.对危险设备内的气体或粉尘进行取样分析或检测不得早于进入设备作业前30分钟,所采取的样本应是设备内的最高浓度;工作中断后,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前应重新采样分析或检测。 d.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4.4、电气及安全防护措施 4.4.1、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狭小或潮湿场所应使用不高于12V的安全电压;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4.4.2、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4.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4.4.4、在设备内多层交叉作业应搭设脚手架、安全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4.5、设备内作业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4.4.6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加强设备内通风。 5安全监护 5.1设备外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5.2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5.3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 相关文件: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相关记录 MTC-AQ-7.1-1/02《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受限空间是指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内。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危害识别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设备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施工作业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 受限空间所属安全人员负责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组织施工作业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落实安

全措施,进行危害识别,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氧气、有毒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指派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起对作业条件逐项检查、确认,负责向作业人员交底。 3.“危害识别”一栏由安全人员负责填写。 4. 受限空间所属车间领导,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由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安全人员组织施工作业负责人进行完工验收,合格后分别在“完工验收”一栏中签名。 6.进入危险性较大的受限空间内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经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查、批准,安全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第六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化验分析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对氧含量进行化验分析。 2.对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及与其有关联,但未盛装过的设备,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有毒物质的化验分析。 3.对未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与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无关联),可不进行可燃气体、有毒物质的化验分析,但应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其它补充安全措施”一栏注明。 4.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43092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受限空间作业。 二、引用文件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三、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1、受限空间 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清水道、污水道、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2、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公司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四、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部门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作业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五、公司“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部门申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作业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字,由安环部长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批准,安环部长不在时由主管签发批准。 3. 作业部门负责人和安管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并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作业负责人协同作业监护人进

最新版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1 职责 1.1.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 1.1.2 化学供水组负责取样分析及数据填报。 1.1.3 作业现场所属部门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填写并审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1.2 管理范围 包括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 1.2.1 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未办理许可证,严禁作业。 1.2.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及审批见《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1.2.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装置全面停车检修期间,经全面检查合格后,《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72小时。 1.2.4 作业期间如果安全措施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1.2.5 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有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等工作。 1.2.6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a)《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审批人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 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内容应包括:

1)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及应急计划; 2)必要的安全知识、救护方法; 3)便携式检测仪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b)对所进入的有限空间要切实做要工艺处理,所有与有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含氮气)系统,必须用盲板与有限空间隔绝,不得用关闭阀门替代,盲板应挂牌表示;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有可视的明显断开点,配电室电源开关应挂有“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有监护; c)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分别取样分析。应保证有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含量不超过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体积)。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部门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氧气浓度在19.5%—23.5%(体积)之间,容器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每隔四小时取样复查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确定检测频率),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而必须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由作业单位与有限空间所在部门共同制定作业方案,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作业前组织模拟演练,确认安全可靠后,经项目分管生产领导批准方可作业。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8小时; d)分析合格1小时后作业,应再次分析,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 e)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电压在24V以下。要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用火应办理“动火动焊许可证”,不得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代替;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受限空间作业。 二、引用文件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三、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1、受限空间 生产区域内炉、罐、仓、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清污水道、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2、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公司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四、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部门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作业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五、公司“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部门申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作业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字,由综合办主任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批准,综合办主任不在时由主管签发批准。 3. 作业部门负责人和安管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并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作业负责人协同作业监护人进行完工验收,并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签名。 六、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1.安全隔绝 设备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1.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插入的盲板按《盲板抽堵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手续。 1.2 电源有效切断应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2. 清洗和置换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2.1 清洗前作业人员须熟悉有限空间内存在的物质有关理化特性和相关物料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2.2清洗时,应先用氮气等惰性气体来保护或置换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介质;然后,采用蒸汽或热水作为清洗介质,清洗时不应留有盲端,清洗顺序由高到底。若存在较难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的物料,应采用适当的溶剂进行清洗,优先选用无毒的物质;清洗后再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 2.3 清洗后应进行空气置换,并随时监测氧气和其他危险气体的含量。 2.4 用压缩空气进行置换,应考虑到盲端的置换,并控制流速在小于2立方/分钟。 2.5 置换后的氧含量应达到18~21%。 2.6 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气体浓度符合GB Z2-2002规定。 3. 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3.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进行自然通风。 3.2 存在自然通风局限时,须采取机械强制通风,通风次数不得少于3~5次每小时。 3.3 作业时适宜的新鲜风量应能够达到30~50立方每小时。不准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3.4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连续导入维持有限空间的氧含量恒定在正常范围。 4 定时监测 4.1 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有限空间再次作气体采样分析,验证分析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许可要求。若不符合,必须按以上置换、清洗或通风作业程序直到符合作业安全要求为止。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25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损伤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受限空间作业。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三条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我司受限空间主要有管网污水管道、检查井、沉砂井、涵沟;厂内配水井、下水道、接触消毒池、二沉池、泵站等。 第四条受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活动。 我司受限空间作业主要指管网下井作业、厂内下池作业。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办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安全管理,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的安全员具体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是受限空间作业的负责人,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三)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四)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五)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 1 2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 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公司将有限空间作业分为常规性有限空间作业和特殊性有限空间作业: 1、常规性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在空间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在作业过程中也不产生或产生较少的有害物质,不存在其他危

害,可通过采取常规性措施(如通过风机送风、采用安全电压等措施)就能检测合 格的作业空间。 2、特殊性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但在作业空间内检测存在有毒有害或在作业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或易触电等危害,需要采取特殊性措施(如需要佩戴正压呼吸器、防毒面罩,需要用有毒有害、易燃易 (三)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点清单》并于每年进行更新。 (四)建立、健全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者、 监护者职责。 (五)组织制定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和技术要求。

(六)制定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负责对下属单位上报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进行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 (七)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八)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供应急救援保障, 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四)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五)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应终止作业,撤离作业人员。 第九条监护者职责 (一)必须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处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三)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二)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三)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四)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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