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推荐表

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推荐表
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推荐表

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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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民族宗教事务局XX年今冬明春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民族宗教事务局XX年今冬明春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含筹备组,下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根据《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的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火灾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要全面履职尽责,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春佳节等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自XX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10日前) 县民宗局制订工作方案,印发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并通过专题会、印发文件、电话通知等形式,安排部署防控工作。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根据方案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2月10日至2018年3月20日) 各宗教活动场所要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定期上报县民宗局及当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县民宗局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查,责令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进行整改,并视情况通报和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3月21日至31日) 组织实施阶段结束后,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县民宗局全面进行检查,并做好迎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检查验收准备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和谐寺观教堂”考评重要内容。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保障 县民宗局将宗教活动场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副局长张运波同志牵头,相关股室及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宗教活动场所也按此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层层落实责任 各场所主要负责人是火灾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场所管理组织班子成员中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消防安全工作,并

2011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2011年,月湖社区在街道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宗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我社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发挥积极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分析当前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积极探索民族宗教工作新机制,积极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由被动服务向主动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解决新问题转变。 二是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社区民族宗教领导小组。今年召开了两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围绕促和谐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专题研究布置民族宗教工作。 三是强化、落实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全民族宗教工作目标逐一细化、分解到各小组,做到了目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 一是大力宣传力度,切实抓好爱国主义和民族政策法规

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即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在全社区的广大人民群众中大力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宣传教育。 二是积极开展民族文艺进社区活动,举办“我们都是一家人联欢会”,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 (三)重心下移,多策并举,切实为民族宗教事业做好服务 开展走访慰问,在建党90周年之际,社区领导带队,走访了居住在我社区的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给他们带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尊重和保护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信教群众自觉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引导和支持信教群众积极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勤劳致富。广泛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引导宗教界营造积极健康、崇尚和谐的氛围,形成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向善的机制。加大调研宣传力度,积极探索解决城市民族宗教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新机制。 月湖社区居委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分类参考标准

附件: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分类参考标准 汉传佛教 1、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弘扬佛教优良传统,践行“人间佛教”思想,重视对教义教规做出符合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阐释,引导汉传佛教积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2、知法守法。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僧众和信教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僧众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团结稳定。管理组织内部团结融洽,僧团和合无诤,与信教群众关系和睦。积极弘扬佛教和平、和谐、圆融的精神,增进人际关系和顺、促进社会和谐。 4、活动规范。佛事活动文明健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佛教教义教规,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基本宗教需求。 5、教风端正。僧众恪守戒律戒规,品德良好,注重宗教修持和僧才培养,坚持早晚功课、经教学习,持守职份。 6、管理有序。寺院管理体制顺畅,管理制度完善,管

理组织健全、廉洁公正,管理方式民主,管理措施得力。遵守国家财务和会计制度。 7、整洁安全。寺院文明敬香,整洁卫生,清净庄严,有良好的佛教文化氛围。寺院建筑设施安全,文物保护、治安、消防和卫生防疫等措施到位。 8、服务社会。弘扬佛教慈悲济世精神,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社会、造福人群。 藏传佛教 1、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坚决反对一切分裂势力和分裂活动,维护藏区社会和谐稳定。弘扬藏传佛教的优良传统,对教义教规做出符合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阐释,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知法守法。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僧众和信教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僧众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团结稳定。内部团结融洽,僧团和合无诤,与信教群众关系和睦。积极弘扬佛教和平、和谐、圆融的精神,增进人际关系和顺、促进社会和谐。 4、活动规范。佛事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佛教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分类参考标准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分类参考标准 1、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弘扬佛教优良传统,践行“人间佛教”思想,重视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阐释,引导汉传佛教积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2、知法守法。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僧众和信教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僧众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团结稳定。管理组织内部团结融洽,僧团和合无诤,与信教群众关系和睦。积极弘扬佛教和平、和谐、圆融的精神,增进人际关 系和顺、促进社会和谐。 4、活动规范。佛事活动文明健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 佛教教义教规,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基本宗教需求。 5、教风端正。僧众恪守戒律戒规,品德良好,注重宗教修持和 僧才培养,坚持早晚功课、经教学习,持守职份。 6、管理有序。寺院管理体制顺畅,管理制度完善,管理组织健全、廉洁公正,管理方式民主,管理措施得力。遵守国家财务和会计 制度。 7、整洁安全。寺院文明敬香,整洁卫生,清净庄严,有良好的佛教文化氛围。寺院建筑设施安全,文物保护、治安、消防和卫生防 疫等措施到位。 8、服务社会。弘扬佛教慈悲济世精神,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

事业,服务社会、造福人群。 道教 1、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弘扬道教优良传统,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积极引导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知法守法。建立学习制度,组织道众和信教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道众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团结稳定。宫观管理组织内部团结和谐,道众之间互敬互让、互帮互学、团结友爱,与信教群众关系和睦。积极弘扬道教和平、慈爱、宽容的精神,增进人际关系和顺、促进社会和谐。 4、活动规范。秉承道教教义教规,如法如仪地开展道教活动,活动内容健康文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基本宗 教需求。 5、教风端正。道众恪守清规戒律,品德良好,持守职份,注重 宗教修持,坚持早晚功课,积极学经讲经。 6、管理有序。宫观管理组织健全,廉洁公正,实行民主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措施得力;遵守国家财务和会计制度。 7、整洁安全。宫观文明敬香,整洁卫生,清净庄严,有良好的道教文化氛围。道观建筑设施安全,文物保护、治安、消防和卫生防 疫等措施到位。 8、服务社会。弘扬道教济世利人、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的精神, 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教风为主题,和谐,总结

教风为主题,和谐,总结 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工作 个人自查报告 根据我县关于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日常参与教务工作实际,自我检查总结如下: 一、加强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工作意义重大:提前4:7-9“只是要弃绝那世俗的言语和老妇荒渺的话,在敬虔上操练自己。操练身体,益处还少;惟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可见加强教风建设意义重大。 二、要加强“信、望、爱三大德的修为。 与其对应的教风是“信、知、行:“信是信仰、灵命之风尚的门风,“知是求知、求智的学风,“行是品行修养的道风。信仰虔诚、灵命丰盛;知识渊博、学养深厚;高尚,品行高尚、行止孚众。有好信仰、好修养、好品行。言行一致,内外兼修。内化素质,外树形象。具体来说:要以身作则,深入信教群众中间,抚慰心灵、钝化矛盾、访寒问苦、构建和谐。通过身体力行,扎根在教会,与信教群众打成一片,才能获得信任和拥护。世人追求实惠,追求所谓有价值的东西,而事实上基督的品格才是一个人真正应该追求的。我们可以购买好房、好车以及名牌衣饰,但是品格是无法用

金钱购买的,是真正属于你自己的,是可以带入永恒的,因为这是神的生命。基督徒的品格不同于世人对道德情操的修炼。那种情形多以自我为中心,而基督徒的品格是以神为中心,是神的生命。 总之,基督徒的品格是以神为中心,是神的生命。要以神为中心。这就是一个基督徒的品行。作为基督教教牧人员我要在言行和思想上与党中央和国家的政策保持一致,践行基督徒的品行,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许良镇吕店教会 2016年月日 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 工作个人自查报告 许良镇吕店教会 2016年月日 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工作 个人自查报告 根据我县关于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日常参与教务工作实际,自我检查总结如下: 一、意义重大: 基督教的“教风”,反映基督徒尤其是教牧人员的思想、道德和灵性水平。因此,加强基督教教风建设,既是体

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

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布部门】a06国家宗教事务局(原国务院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期】2013.12.10 【实施日期】2013.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R12 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人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战部、政府宗教局、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民宗局: 自2010年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对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以来,各地先后以“安全”、“教风”等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广泛交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进一步激发了宗教界的创建热情,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他们模范遵守宗教政策法规,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化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应有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推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继续深入扎实开展,中央统战部、

国家宗教事务局决定授予广化寺等300个宗教活动场所“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胡雪峰等161名宗教界人士“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次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经过层层推荐选拔、严格评审把关、面向社会公示产生的,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先进性和典型性。 希望全国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宗教界人士向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努力争创和谐寺观教堂。希望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珍惜荣誉、发扬成绩,进一步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维护宗教正常秩序,促进宗教关系更加和谐,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活动的成果。 当前,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级统战、宗教事务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改革的精神和优良的作风推进宗教工作,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广大宗教界人士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支持和拥护改革,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要求上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夺取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贡献。 附件:1.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名单 2.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名单 中央统战部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13年12月10日附件1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标准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标准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范围是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设立和登记的寺庙、宫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即依法登记的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基本标准是:(一)爱国爱教。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弘扬宗教优良传统,努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知法守法。组织、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习、遵守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三)团结稳定。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团结,宗教教职人员之间关系和睦,宗教教职人员与信教群众之间关系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与社会有关方面关系融洽。 (四)活动有序。宗教活动文明健康,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本宗教的教义教规,努力为信教群众提供良好的宗教服务。 (五)教风端正。宗教教职人员模范遵守教规教义,品德良好、仪态端庄,潜心修持、持守职份。 (六)管理规范。管理组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方式民主,管理机制有效,管理措施到位,特别是财务管理规范。 (七)安全整洁。建筑设施安全,安保措施到位;院落整洁卫生,与周围环境协调。 (八)服务社会。社会责任意识强,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社会、服务人群。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标准细化方案 为认真开展“以民主促和谐、以文化育和谐、以管理谋和谐、以平安保和谐”为内容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动爱国宗教界人士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增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拓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宗教工作方式,提升宗教工作水平;化解宗教矛盾,协调宗教关系,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根据国宗局、省宗教局关于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娄底实际,认真细化创建标准,深入开展“八坚持八创建”的创建活动,力争五年内使登记场所达到和谐寺观教堂的标准。 1、坚持爱国爱教,创高雅、博爱场所。 爱国爱教,这是政治要求。包含两层含义:首先,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分裂;其次,要弘扬宗教优秀传统,努力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按照“服务社会、服务人群、服务发展”的要求,把爱国爱教有机统一起来。基本要求是:场所内必须要有两条以上固定的爱国爱教标语;一年内必须举办两次以上热爱祖国的专题活动;确保场所内有悬挂国旗的旗杆,国庆节等重大节日举行了升国旗仪式。

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以“学习”为主题的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我区“学习年”创建活动自2018年5月份正式启动以来,经过学习动员、查找不足、整改提高、总结评估等方面的工作,深化了“学习年”创建活动的开展,推动了我区宗教健康发展,收到了阶段性成效。鉴于学习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及“学习年”创建活动中呈现出的问题查找不够彻底、整改不够到位的普遍性,为促进全市宗教界学习根本好转,根据国家、省、市宗教局的要求,今年我区将继续深化学习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改革精神和优良作风推进宗教工作,继续以“学习”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动宗教界加强学习建设,进一步改善宗教的社会形象。 二、目标任务 在2018年内,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

诣、品德上能服众”的衡量标准,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与规范,坚持好学习建设的四条标准:一要爱国爱教,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要坚持操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教义教规;三要品德良好,保持仪态端庄;四要潜心修持,努力提高专业造诣。要指导支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学习建设规范和活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形成学习建设的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推动宗教教职人员回归宗教本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效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袭,营造爱国爱教、遵守教义教规的良好氛围。 三、方法步骤 深化“学习年”创建活动从2018年4月开始,至2018年9月底结束。着重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整顿,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总结提高、专题报告四个环节,依次推进,逐步落实。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018年4月-2018年5月)。各宗教活动场所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以会代训或授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加强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加强对法律法规、宗教教义教规的学习。要利用内部刊物、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加强宣传教育,为“学习年”继续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查摆问题、开展整顿(2018年5月-2018年6月)。各宗教活动场所要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意见,查找本宗教活动场所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

2020年关于咸阳市宗教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

关于咸阳市宗教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 道教之音陕西讯按照机关工作安排和六届十一次常委会筹备工作的要求,我委组织部分委员走访了市民宗局,深入渭城、乾县、兴平等宗教活动场所,对我市“十二五”规划中宗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在看、听、问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市民宗局本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为咸阳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的理念,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落实《宗教事务条例》、《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法规,不断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切实维护广大宗教人士的合法权益,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开展。 (1)在全市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统揽,促进宗教场所逐步实现民主管理、依法管理,使得场所活动有序、管理规范、道风好转。在自我申报及民主评议的基础上,7月市民宗局在旬邑召开民族宗教工作推进暨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命名表彰大会对全市创建 工作的典型予以表彰。通过在全市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宗教活动规范有序,宗教界和睦和谐。 (2)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制不断建立健全,为依法管理宗教活动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信息员制度不断推广,宗教防渗反渗信息网络不断建立,保证了信息畅通,为宗教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3)积极办理委员提案,针对委员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专人负责,及时答复。针对《关于整顿清真食品市场的提案》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全市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根据省上要求,积极协调联系,将全市教职人员全部纳入社保覆盖范围,“十二五”时期将为符合条件的宗教界人士办理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保,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二、存在的问题 1.信教群众引导仍需加强。近年来,我市信教群众数量不断增加,已突破20万人,而部分信教者文化水平不高,发展观念不强, 缺乏发展生产的技术和门路,生活水平比较低,这些人容易过分依赖甚至沉迷于宗教而耽误生产。作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市,对其进行积极正确的引导十分必要。 2.宗教团体建设亟待提高。宗教爱国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 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维护全市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市道教协会尚未成立,其他四大宗教的全市性爱国团体虽已成立,但自身建设亟待加强。现有宗教团体基本处于无固定工作人员,无固定办公场所,无基本办公设备的“三无”团体,通信不畅,联系不便,给工作正常开展带来极大不便,一但出现突发情况不便及时了解情况,容易延误处置最佳时机。 3.道教资源开发有待深入。道教是中国的传统宗教,有着鲜明 的民族特色和悠久的历史渊源,对当今社会的经济建设、文明建设、和谐建设有着积极作用。在西咸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热潮中,西安市

名山佛国东岳山禅寺

名山佛国东岳山禅寺 东岳山禅寺,坐落在浙江省衢州城东南20公里的衢江区大洲镇境内,是镇政府所在地,交通便利,东邻龙游县,南接遂昌县,西与柯城区毗连,亦是衢江区佛教协会驻地。大洲南面山峦重叠,林木郁郁葱葱,东西北三方丘陵蜿蜒起伏,属仙霞岭余脉,东岳山山体由火山岩构成,抬升后经外力剥蚀成山,主峰海拔500米,原名玄武山,因象卧龙起伏,又叫伏龙山,因景似泰山,亦称“小泰山”,因此,故称东岳山,面积1.4平方公里。东岳山禅寺,是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殿内的“德尊三界,道贯两仪”名联,体现了古代人民对东岳山神的无比崇仰。 据悉,东岳山禅寺始于宋代,是来自泰山庙的道丈沿钱塘江溯流而上觅址建庙,1144年南宋淳佑甲科状元,右丞相西安(今衢州)人留梦炎,偕道丈同游东岳山,盛赞东岳“形若伏龙,景似泰山”,是一处名山胜地,便根据泰山壁画,按图索骥,建起了东岳大殿,塑造了东岳大帝神象。后经元〃至正(1341-1360),清〃道光(1851-1860)年间的两次扩建,民间四年(1915)又修建了东岳行宫,使东岳山禅寺达到了鼎盛。东岳山禅寺至今已有870年的历史,1949年衢州解放后,在人民政府宗教政策的保护下,禅寺香火不断,信众来往如织,成了衢南地区的“佛教圣地”,寺庙得到发

展,影响进一步扩大。 但在所谓“文化大革命”(1966-1976)的十年中,东岳山禅寺遭到了毁灭性破坏,庙宇建筑除子孙堂尚存残垣残壁,被用作牛棚外,余均夷为平地,苍天古木也被砍伐殆尽,一座独秀名山百孔千疮,人们惨不忍睹。 文革结束后,经过拔乱反正,根据宪法规定,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精神得到了落实。要求重建东岳山的呼声颇高。1987年,由部分信众发起,得到镇村两级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至2002年,仅15年间东岳山禅寺得到了基本恢复,生态环境受到了保护,修建了一条近1公里的上山公路,大大缩短了灵山名刹和社会大众的距离,成为佛门圣地连结信徒的一条新纽带。2002年经民主选举禅寺管委会后,禅寺管委会内部更加团结,管理更加规范,创新意识更加浓厚,进一步加大修缮力度,完善禅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用移山填壑来扩大地面,增设停车场,祭祀场地。从宁波口岸购进东南亚国家的优质木材,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前来设计施工,全面修缮庙宇建筑,使三座佛殿面积进一步扩大,面貌焕然一新,形成了高大宏伟,金壁辉煌,气势恢弘的新格局。改变过去泥塑木雕的老传统,采用科技含量高的复合材料,重新塑造了各种体态表情不同,风格古朴厚重的神象尊。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工作总结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工作总结 近几年来,我寺管委会按照省、市、县统战部、民宗局《关于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实施方案》,特别是去年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评选表彰工作意见》后,寺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大教职人员开展创建活动,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创建“和谐寺观教堂”领导小组,确保创建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寺院现有教职人员48人,常住居士400余人。为有力有序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我院完善了以管委会主任释觉行为组长、首座释正金为副组长、管委会成员、各殿堂负责人为成员的XX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领导小组。寺院安排了专门工作人员制定了创建活动规划,落实了创建目标责任,解决了创建经费,使创建活动得到了有序开展。 二、加强创建活动宣传,提高教职人员创建工作的认识 为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管委会在广大教职人员和常住居士中大力进行了创建工作的宣传教育,一是组织教职人员、居士学习了各级统战部、民宗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二是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三是每天组织教职人员收看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提高教职人员爱国爱教的认识;四是认真学习

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其三中、四中全会文件,坚持科学发展观,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五是订阅了人民日报、四川日报、XX日报等党报党刊和中国宗教、四川宗教供教职人员学习;六是寺院举办了十六期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新闻橱窗,使创建活动在寺院得到深化。七是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标准》、《五好宗教场所标准》和《三好教职人员标准》制作上墙。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力促进了创建活动蓬勃开展,提高了广大教职人员创建活动的认识。 三、落实创建目标,扎实推进寺院和谐 我寺院按照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实行了分类指导,突出了重点。一是在寺院开展了爱国爱教的宣传教育,检查僧人及居士是否按照党的宗教政策,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坚持独立自办的原则,坚持抵御渗透,反对邪教中等方面有无不良行为。通过开展创建寺院做到了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形成了爱国爱教的良好局面,二是在活动秩序方面,寺院在创建工作自觉遵守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主动接受宗教事务各部门的依法管理,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对教职人员和常住居士法规的教育管理,寺院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规范化,出现了和谐、民主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倡导和谐方面,寺院重点抓了内部和谐、邻里和谐工作,在寺院内部僧人、居士之间加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实施方案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实施方案table> 为了进一步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根据南民宗[XX]19号《关于进一步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我市XX年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爱国爱教、自主自办、遵纪守法、信仰纯正、民主管理、服务社会、和谐共处、稳定有序”的总要求,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宗教场所民主管理建设、和谐文化建设、思想道风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水平,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创建内容 1、坚持爱国爱教,大力加强思想建设和道风建设 要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努力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自觉拥护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要通过创建活动强化法制教育,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及有关配套文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教义教规;要通过创建活动使信教群众热爱祖国,遵守法律,纯正信仰,践行教义,把爱国爱教有机统一起来,既当好教徒又做好公民;要通过创建活动大力加强道风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影响道风的突出问题,做到以戒为师,严持戒律。 2、强化民主管理,大力加强班子民主作风建设 加强宗教场所班子的民主作风建设,是创建活动的重点。要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建立和完善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逐步推行“庙(堂)务公开”制度,使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在宗教场所内真正实现管理民主、决策科学、关系和谐。 3、推进依法管理,大力加强制度建设 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宗教活动场所要建立健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要始终坚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本宗教各项制度开展宗教活动,完善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4、积极服务社会,大力开展公益活动 要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宗教在社会服务方面的独特优势,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团结和引导信教群众服务社会、

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

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 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北京市 广化寺 吕祖宫 西城区德外法源清真寺 通州区贾后疃天主堂 基督教会崇文门堂 天津市 河东区天津市荐福观音寺 红桥区天津市清真大寺 河西区河西清真寺 东丽区向阳天主教堂 河北区天津基督教冈纬路堂 河北省 秦皇岛市法云寺 保定市清苑县国公营观音寺 邢台市大开元寺 邯郸市永年县佛光禅寺 承德市普宁寺 鹿泉市十方院 廊坊市清真寺 沧州市黄骅市羊二庄回族镇后街清真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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