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长城资产进驻同佳健康(1)

0808长城资产进驻同佳健康(1)
0808长城资产进驻同佳健康(1)

长城资产进驻大中华健康第一股

随着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将建设“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大健康”概念正融入到各级政府的执政理念之中。在政策红利的不断释放下,“大健康”产业引领新一轮经济发展浪潮,各路资本纷纷涌入,争相布局大健康,以谋求分一杯羹。其中阿里、华润、中国人寿、泰康等投资机构均已深度布局大健康,而国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长城资产也在2016年8月5日开始进驻同佳健康(HK.00286),同佳健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2013年全面进军健康产业,成为大中华区第一家以专注于大健康产业并以健康命名的上市公司,被业界称为“大中华健康第一股”。

据港交所最新资料显示, 2016年8月5日,同佳健康(HK00286)与长城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订立认购协议,同佳健康(HK00286)向长城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有发行本金总额10,000,000美元的可换股债券,每股换股价0.7元,如获悉数转换,可换股债券将转换为最多1.11亿股换股股份,占公司于公告日期现有已发行股本约4.26%及公司经发行换股股份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约4.09%。

长城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於香港的全资附属公司,长城资产管理为根据中国国务院批文成立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唯一股东为中国财政部。业内人士分析,此次长城认购同佳健康可换股债券,其中附带对同佳健康未来融资优先权的条款,是对同佳健康的试水,相信未来会有更大的动作。

各路机构进驻大股东增持一致看好同佳健康前景

在长城资产此次认购之前,国泰君安证券QDIIZH2015-002资产管理早在2015年4月20日开始进驻同佳健康,并一路增持,最高增持价格达0.83港币,目前最新持股达3.37428亿股,持股占比13.0%。

近段时间同佳健康控股股东张伟权于2016年7月5日,场内增持1440万股,耗资1012.32万港元,成交均价0.703港元,最高成交价0.71港元;7月6日,张伟权又再度大手笔出手增持1203万股;变动后张伟权持股9.30379671亿股,持股占比35.84%。

投资机构进驻、大股东增持,他们一致看好同佳健康(00286)发展前景,相信有其必然的缘由。

大健康产业持续增长“大中华健康第一股”首当直冲

在全球,健康产业是个越来越热门的产业了。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以及人类生活方式的改变,健康方面的总需求急剧增加。以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为先导,涵盖医疗卫生、营养保健、健身休闲等健康服务功能的健康产业成为21世纪引导全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产业,被国际经济学界确定为:"无限广阔的兆亿产业"。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2016年中国大健康产业规模约3万亿,位居全球第一,

中国的医疗健康支出已成为继食品、教育之后的第三大消费支出,但中国医疗健康产业的总体规模仅占到国内生产总值不到2%的比例,与发达国家还有着很大的差距。这也使医疗健康产业成为中国最有投

资价值的产业之一。吸引着众多的商家和投资者跻身其中,以期获得丰厚的收益。

同佳健康一直以来备受投资人的追捧,其“专注精英生命健康”的发展战略,已开启生命会所全球直营连锁计划,已布局广州、深圳及惠州的生命会所,;同时集团启动养生基地全球连锁计划,首个养生基地位於中国5A级风景名胜区罗浮山,成为南中国首席养生基地,为精英人士提供一站式养生服务,其规模和服务内容在国内首屈一指。

根据上市公司财报,同佳健康在2015年度录得收入逾5.3亿港元,按年增长47.4%;毛利6775万港元,上升17.9%;纯利增长23.6%至3401万港元。其中,精英生命健康服务的是集团的主要业务,增长势头良好,精英生命健康服务收入及分部业绩占集团总收入及分部业绩总和分别约为67.3%及 66.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抵押合同纠纷案[00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小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抵押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 抵押担保是物的担保。在抵押人不是主债务人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但不得请求抵押人直接承担债务人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7)民二终字第2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负责人:倪复兴,该办事处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伦,山东德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镇南首。 法定代表人:王浩涛,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颜丙新,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李文学,山东胜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山东小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1号。 法定代表人:周有志,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崔景阳,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周斌,该公司职员。 上诉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公司)为与被上诉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济南卡车公司)、原审被告山东小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鸭集团)借款抵押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鲁民二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贾纬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沙玲、苑多然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袁红霞担任记录。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一、2003年9月2日,中国工商银行济南东郊支行(以下简称东郊工行)与山东小鸭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鸭股份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003年东流字第002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540万元;借款用途为偿还2003年东流字第004号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贷款人贷款本金;借款期限自2003年9月30日起至2004年9月25日止;担保方式为抵押。同日,抵押人小鸭股份公司与抵押权人东郊工行签订2003年东抵字第0022A号、2003

中国四大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有哪几个

资产管理公司是做为资产管理方根据合同中与客户约定的条件对客户的资产进行运作,并向客户提供金融产品的一种公司。一言蔽之,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了方便资产管理业务的顺利进行,我国诞生了很多资产管理公司,那么中国四大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是哪几个呢? 国家于1999年成立了四家直属国务院的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对应负责解决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不良资产的问题。 一、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长城资产公司创立于2016年的12月份,注册资金约431.5个亿,主要由国家财政部、中国人寿以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长城资产的前身是1999年创立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在成立之初,长城资产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处置以及收购国有银行(主要是农业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经过长期的发展,长城资产已不再局限于处置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其还拥有了很多像资产管理、证券、银行、租贷、信托、投资、保险等这种类型的金融服务。发展至今,长城资产共处置了包括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以及其他银行的不良资产1万多亿元,是一家极具影响力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资产改制于2010年6月,未改制前称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金362.57亿元,主要从事金融服务、不良资产经营业务、资产管理以及投资管理等业务,核心业务是不良资产管理。从1999年成立到如今的2017年,经过近20年的发展,信达资产已经拥有了9家控股或全资的一级子公司,33家分布于全国各地的分公司以及2万多名的集团员工,成为了我国首家登上国际资本市场舞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直以来,信达资产在处置不良资产上所获得的利润以及营收都是高于以上三家公司的,可以说是处置不良资产界的大亨。 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资产创立于2016年8月30号,由1999年成立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改制而成,主要经营小微金融、信用评级、资产管理、海外业务、证券、保险、银行、信托等各类金融业务。在2016年末,东方集团的总资产就超过了8000亿元,在我国的资产管理领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华融资产在我国各中心城市共设有1家经营部、25家分公司以及14家控股公司,员工数量多达6万2千人,为我国的一大批人才提供了就业机会,是我国金额资产管理市场的领军级公司。 四、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成立于2012年的9月28号,其前身是1999年国务院设立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至今,中国华融的总资产已经达到了约14120个亿,净资产有1500.8个亿,在我国的资产管理领域中始终保持领先的地位。目前,中国华融的业务已经遍布了我国的大江南北,其在我国的各个地区设立了30余家的分公司,30余家的控股子公司以及2家营业

长城资产公司代理词(一)

长城资产公司代理词(一) 长、审判员: **接受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的委托,指派我作为长城公司**沈阳办事处的人参加今天的开庭审理,通过开放,双方的举证、质证,代理人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更全面的了解,现根据事实及法律规定,提出如下意见,供法庭合议时参考。 一、关于《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书》 1.《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书》发证时间为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日,而农牧局与农垦总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签订的,明显违背常理,应该是先 有租赁协议,再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有资产使用的相关手续,现在的证据,假设《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书》是真的,那就不能解释为什么农垦总公司在有

权使用该房屋的情况下,又通过第三方再次办理租赁手续,为何多此一举? 2.《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书》本身应为国家资产管理局印制,但在证书中出现“负有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殖的责任”,此“增殖”应为“增值”,“值”是价值的增加,而“殖”是个体数量增多,因此单从证书用语上看,就使我们就对证书的真实性产生合理的怀疑。 3.根据《国有资产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统一制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保存,一份由企业 单位保存,一份作为企业单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企业登记的证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作为企业单位、使用国 有资产的资金信用证明。”无法举证《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单纯《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书》不能

作为有权使用国有资产的证明,如果被告欲证明其有权使用该房屋,不能仅根据证明力有瑕疵的《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书》来证明其权利,而是应进一步提供相关证 据,如果不能证明,则应该当认定被告无权使用该房屋。 4.《国有资产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企业单位应结合财务决算中国有资产的变动情况,每年填报一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并按规定的时间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实行检查。按被告所述,93年发证,至今快二十年时间难道没有进行一次年检?一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都无法查到?这是不合常理的,唯一的解释,要么《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书》是假的,要么,被告在使用国有资产时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总而言之,被告无权使用该国有资产。

履行责任 回报社会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Microsoft Word 文档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立10年来,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以及中国农业银行等国家有关部委、各监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秉承“不辱使命,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服务于我国经济金融改革发展大局,致力于加快有效处臵金融不良资产,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发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民经济结构调整,整饬和维护社会信用秩序,实现了一系列重要突破,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一、牢记使命,提升价值,打造核心竞争力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是我国特定经济金融历史背景下的重要制度创新。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在为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和实现自身快速扩张的同时,积累了巨额不良资产,严重制约了自身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成为金融体系稳定发展的重要隐患,甚至影响到国家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安全。国有企业改革和三年脱困目标的实现也是困难重重。特殊的国情条件,决定了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紧密关

联,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存在事实上的资金供给关系,国有企业银行贷款占到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70%以上,国有企业改革成本很大一部分转嫁到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措施和成效,直接影响到国有商业银行综合实力的根本改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成为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加以解决的难题。国际经验表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集中管理、经营和处臵金融不良资产,是化解金融风险、保全资产和减少损失卓有成效的方式。1999年,我国政府借鉴国际处臵银行体系不良资产的做法和经验,决定成立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负责收购、经营和处臵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承担起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和减少损失的特殊历史使命。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等4个直辖市、24个省会城市(西藏未剥离资产,青海、宁夏由兰州办事处负责)和大连、深圳2个计划单列市,设立了30家办事处。公司实行“一级法人、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各办事处根据总部授权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公司总部为公司系统的经营管理中心、资金调度中心和决策指挥中心,并设有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

(整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债权转让合同 纠纷案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88号。 负责人:朱立飞,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王玉梅,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住所地: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负责人:谷云凯,该办事处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冯薇,辽宁正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住所地:辽阳市文圣区中华大街157号。 负责人:张红,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李超,该行职员。 委托代理人:李培涛,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大连办)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以下简称工行辽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以下简称工行辽阳分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8月29日作出(2008)沈和民三初字第

1043号民事判决。工行辽宁分行不服,提出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4日作出(2008)沈中民三终字第1604号民事判决。工行辽宁分行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09年4月29日作出(2009)辽立二民申字第847号民事裁定,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依据该裁定,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工行辽宁分行的委托代理人王玉梅,长城大连办的委托代理人冯薇,工行辽阳分行的委托代理人李超、李培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08)沈和民三初字第1043号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工行辽宁分行与辽宁精密文件厂共签订4份《借款合同》,截止2005年4月30日该四份《借款合同》共有银行贷款本金18 426 400.00元未还。 2003年11月4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中国工商银行共同向国务院作出关于集中处置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不良贷款的请示,具体处置方案为:中国工商银行拟对辽宁省鞍山、抚顺、本溪、锦州、阜新和朝阳等6市部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200亿元债权(其中本金144.3亿元、表内利息11.7亿元、表外利息44亿元)进行集中处置,按照贷款本金加表内利息账面价值22%的价格,整体转让给辽宁省政府,辽宁省政府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偿付中国工商银行34.3亿元;对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损失121.7亿元,由中国工商银行分5年核销,对表外利息予以免除;并请求同意辽宁省政府借用中央再贷款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经国务院批转,银监会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后,原则同意对不良贷款进行整体处置,但不同意辽宁省政府借用中央银行再贷款或发行地方政府证券筹集受偿资金。 2004年9月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及中国工商银行就调整整体处置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不良贷款方案再次请示国务院,确定本次处置不良贷款的范围是辽宁省14个城市1680户国有、国有控股和集体企业,涉及中国工商银行不良债权238.92亿元(其中包括上述提到的工行辽阳分行对辽宁精密元件厂的债权),其中贷款本金166.66亿元、表内利息9.51亿元、表外利息62.42亿元;经协商,决定按照不良贷款本金加表内利息计算,沈阳、大连地区企业的综合清偿率为30%,其他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章程 为规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中文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英文名称: China Great Wall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简称"CGWAMC")。 第二条公司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 第三条公司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收购、管理、经营、处置、回收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最大限度减少资产损失。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营运资金来源包括注册资本、财政拨入的营运资金、发行公司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人民银行再贷款、营业收入。 第六条公司应利用所予的特殊法律地位和专业优势,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第七条公司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和财政部的财务监管,公司的证券业务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经营和办理下列业务: (一)收购并经营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 (二)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 (三)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 (四)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 (五)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六)直接投资; (七)发行债券,商业借款; (八)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九)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 (十)资产及项目评估; (十一)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 (十二)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向境内外投资者出售债权、股权,最大限度回收资产、减少损失。 第十条公司收购不良资产的范围,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财政部、证监会关于组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6号)的有关规定确定。中国农业银行要组织有关专家和中介机构对剥离的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和审核,并按规定报财政部认定。 第十一条对已被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其所涉及债务人由对中国农业银行的负债转为对长城公司的负债,由长城公司承继债权、行使债权主体的权利,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长城公司在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确定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对承接的不良贷款实施重组。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一、历史背景 1999年,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AMC在国务院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相继成立,并规定存续期为10年,分别负责收购、管理、处置相对应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当时财政部为四家公司各提供了100亿元资本金,央行发放了5700亿元的再贷款,AMC获准向对口国有商业银行发行了固定利率为2.25%的8200亿元金融债券,并用这些钱向四大行收购1.4万亿元不良资产。 二、四大资产公司困境与转型 由于AMC在成立时都是以账面价值收购对口银行的不良资产,不良资产处置形成的损失都挂在AMC的账上,因此形成了AMC羞于示人的财务报表。粗略估计,AMC按25%左右的回收率,其政策性业务的亏损将超过万亿元。截至2007年,除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能足额偿还人民银行的再贷款本息之外,其他三家均无力持续履行还贷义务。 (一)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病 1.不良资产处置 第一次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损失由国家承担,但第二次剥离的商业性不良资产的盈亏,则由AMC用自己的经营收入归还央行再贷款本息来承担,假如处置不利,再贷款的损失就由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金去弥补。 2.盈利状况 转型后盈利状况,除去处置不良资产商业化过程中的亏损,在先前AMC最为看好,具有“自主造血”机能的证券行业里,信达证券、东兴证券、华融证券却一直表现不佳。 3.体制弊病 现在四家AMC都忙着转型,其实质仍然是穿新鞋走老路,仍然是穿着官服,却干着经商活动的“四不像”组织———既非市场组织,也非行政组织。国有商业银行股改之前的毛病,现在的资产管理公司都有。 4.资本金之困 成立之初,国家财政分别为四大AMC注入100亿资本金,但其中约80%属于实物性资产,现金只有20亿元左右。由于资产折旧和利息负担的原因,当初的100亿的资本金已不足额。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简介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介绍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农业银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建设银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工商银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银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在管理和处置资产时,可以从事追偿债务、资产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等活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管理和处置资产,在转让资产时,主要采取招标、拍卖、竞价等方式。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 华融资产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金融机构,于1999年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总部设立在北京。旗下拥有华融湘江银行、华融证券、华融信托、华融租赁、融德资产、华融渝富、华融期货、华融置业、华融致远投资、华融汇通资产10家子公司,服务网络遍及30个省、市、自治区,可以为客户提供资产经营管理、银行、证券、金融租赁、信托、投资、基金、期货、置业等全牌照、多功能、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截至2011年底,公司总资产达2185亿元,净资本收益率达12.5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 长城资产是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注册资本100亿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额拨入,1999年在北京挂牌成立。该企业是中国拥有金融债权资产资源最多的资产管理公司,共成功收购了中国银行资产包7个、中国工商银行资产包17个,以及华夏银行资产包1个,收购债权本金2634亿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 东方资产是经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于1999年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其中人民币60亿元,外汇5亿元,由财政部全额拨入。公司下辖25个办事处和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东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邦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家直属公司。该公司拥有100亿资本金,其中有以酒店为特色的数十亿投资类资产,主要分布在沿海及内地大城市,三星级以上酒店近三十家,其中四星酒店16家,五星酒店7家,运作前景广阔。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达资产) 信达资产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在北京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注册资本100亿元。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追偿本外币债务;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持有的....doc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持有的广西冠 益科技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受让登记与承诺书 我方意向受让本项目,请给予审核。我方以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担保,向你交易所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法人适用) 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非法人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非法人组织适用) 我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自然人适用) 三、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包括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相关附件)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四、我方自愿承担项目可能中止或终止所造成的资金占用、机会成本等风险。 五、我方严格遵守你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按照既定的程序和要求按时参加各项交易活动及签署有关合同。不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操纵转让价格,不采取非法手段影响产权转让的正常进行。 六、如我方成功受让,按成交金额的0.8 %支付竞价交易服务费。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风险控制案例分析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风险控制案例分析及其影响因 素研究 不良资产对于商业银行经营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08年政府救市计划的后遗症出现,我国不良资产的规模在稳步上升,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受到巨大的挑战,在1999年时候,我国政府就有远见的成立国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对口剥离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资产折让等方式满足不了差异化要求,为提高竞争力,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也在逐渐丰富,处置手段也更加有针对性,出现了包括证券化、债转股、债务更新等新的形式,处置流程的复杂增加了各环节风险出现的可能性,这就要求资管公司在合理处置不良资产时加强对于风险的控制,做到增加收益的同时尽可能的将风险水平降到最低值。中国铁物由于主营业务萎缩、业务盲目多元化、资金链断裂等原因造成债务无法及时偿还,由于中国铁物属于中央企业,如果在债券市场上出现违约行为,将会对国家的信用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国资委牵头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及诚通企业对其进行全面的资产重组管理,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有着成功将“濒临死亡”的企业妙手回春的经验,而且长城作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肩负着化解金融系统中的风险、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使命。中国不良资产规模的提升对于资管行业是个巨大的机遇。本文以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基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中国铁物不良资产债务重组风险控制案例,阐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在对中国铁物进行充分的尽职调研后,综合考虑各种处置方式的利弊,最终选择以资产重组这一方式,具体的实施方案为"本金安全+部分还债+留债展期+利率优惠+转股选择权"一揽子计划,交易方案的达成是交易双方博弈的结果,文章分析了中国铁物遭遇债务危机的具体原因以及若真实发生债务违约所产生的后果;文章还分析了资产管理公司在进行不良资产处置时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并通过在中国铁物的具体操作上来说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如何进行风险的控制,最后通过分析中国铁物在资产重组后的业绩改善,说明此次债务重组的成效,并结合我国当前的不良资产市场的宏观环境提出相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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