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佩戴工作牌通知

员工佩戴工作牌通知
员工佩戴工作牌通知

关于员工管理工作牌的通知

为维护和塑造公司良好品牌形象,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牌,不得有议,现将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强调和重申:

一、佩戴工牌必须正面朝外悬置于前胸。不得悬挂于腰际或其它位置,不得以外衣遮盖。

二、公司本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请佩戴工作牌,各区域经理在拜访客户、业主以及相关业务合作单位时请佩戴工牌,确保公司良好形象。

三、未按以下公司规定情形佩戴工牌的,将向直属领导问责。

1、上班时间未佩戴工牌者。

2、丢失、损坏工牌者,必须到行政部及时办理新的工作牌。

3、未正确佩戴工牌者。

四、上班期间严禁外出,若因公事外出者,必须有主管或主管以上级别领导的出门条签字,才可外出。

五、请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请认真配合,严格督促本部下属员工执行以上规定。

六、该规定于2018年3月19日起开始执行。以上规定请全体员工相互知悉、相互监督。

特此通知,希望全体员工严格执行。

公司2018年3月15日

员工工作证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员工工作证管理制度(未定稿) 一、目的: 为建立公司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特制定本办法以规范公司职工工作证发放、使用。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行政楼全体员工,其他有必要进出办公楼的企业员工。 三、工作证的发放条件: 1、新入职的职工,在分配工作部门后,需申请办理工作证。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定期换发工作证: 1)调整或变动了工作部门的。 2)同部门内调动更换了工作岗位的。 3)工作证使用一年及以上,因破旧、磨损以致无法佩戴者。 4)除以上情形之外,原则上不换发工作证。 3、工作证使用不足一年造成破旧、磨损无法佩戴或丢失者,可申请换发或补办,但需缴 纳工本费??元。由人行中心出具通知单,缴财务部,凭缴款收据办理新工作证。 4、公司访客需在门卫处领取临时出入证方可由公司受访人带领进出行政楼。 四、办理方式与流程: 1、员工办理工作证需到财务部交纳押金500元。 2、凭财务部开具的收款证明到人行中心申报制作。 3、人行中心核审人员姓名、职位、所在部门无误后给予制作。 4、制作完成后通知申请人领取。 五、工作证使用要求: 1、工作证证明职工在本公司的工作身份,不得借与他人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非工作用途。 2、工作证应佩戴在胸前或左胸指定位置上,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未佩 戴工作证处理。 3、全体职工进入公司及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工作证。 4、职工出入公司大门,主动接受和配合保安人员对工作证的查验。出入公司各有关场所 需出示工作证时,职工应主动出示。 5、工作证若遗失或损坏,应在三日内报请人行中心补发。如属故意损坏,警告一次。因 公损坏应报请部门主管签证后,由综合部补发。

关于重申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关于重申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内部资料】 **公司文件 **人发 [2014]第005号签发人:关于重申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各中心部门: 近期发现有部分员工未按要求佩戴工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维护办公纪律。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对员工佩戴工牌事宜进行重申,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牌佩戴要求: 1、工牌是公司员工身份、职务的标识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工作区域内、工作 时间内正确佩戴工作牌(物流部操作人员因工作性质原因,佩戴工牌不便于其工作操作,且易刮破物品,故物流部操作人员不在要求范围内,操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2、工作牌佩戴须正面朝外悬置于胸前,不得悬挂于腰际或者其他位置; 3、工牌实行一人一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私自涂改; 4、工牌应妥善保管,若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备人力行政中心申请补办,同时应缴纳2 元/次的工本费。 二、未按要求佩戴处罚: 1、员工上班时间未按要求佩戴工牌者,将给予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 2、员工私自将工牌转借于他人或私自涂改者,将给与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 3、因个人原因遗失或损坏工牌者,将给予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并提交2元/次的 工 本费。以上处罚金额一律从员工工资中提取并划入员工基金池账号中。 人力行政中心将安排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并进行登记公示,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公司将依据以上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乐捐处罚。请各中心部门知悉,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物流部操作人员名单》

人力行政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佩戴工牌通知 主送:各中心 抄送:公告栏 印发:人力行政中心印发时间:2014年10月10日批准:校对:起草:共印:1份 【内部资料】 **公司文件 **人发 [2014]第005号签发人:关于重申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各中心部门: 近期发现有部分员工未按要求佩戴工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维护办公纪律。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对员工佩戴工牌事宜进行重申,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牌佩戴要求: 1、工牌是公司员工身份、职务的标识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工作区域内、工作 时间内正确佩戴工作牌(物流部操作人员因工作性质原因,佩戴工牌不便于其工作操作,且易刮破物品,故物流部操作人员不在要求范围内,操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2、工作牌佩戴须正面朝外悬置于胸前,不得悬挂于腰际或者其他位置; 3、工牌实行一人一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私自涂改; 4、工牌应妥善保管,若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备人力行政中心申请补办,同时应缴纳2 元/次的工本费。 二、未按要求佩戴处罚: 1、员工上班时间未按要求佩戴工牌者,将给予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 2、员工私自将工牌转借于他人或私自涂改者,将给与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 3、因个人原因遗失或损坏工牌者,将给予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并提交2元/次的 工

关于印发员工着装及行为规范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员工着装及行为规范管理规定的通知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关于印发《***员工着装及行为规范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 为规范员工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严谨、有序的行为规范准则,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特制定《员工着装及行为规范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员工着装及行为规范管理规定 *** 2016年9月6日 员工着装及行为 规范管理规定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严谨、有序的行为规范准则,展现***中线良好的精神风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及外聘人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三条综合科负责对员工着装及行为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第四条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本科室员工着装及行为规范,且有义务配合综合科对员工着装及行为规范进行日常管理。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五条仪容仪表 (一)头发:头发要保持干净整齐,头发不宜过短过长,不得剃光头,不得漂染怪异颜色或留怪异发型; (二)指甲:指甲应经常修剪,保持清洁卫生;女性员工如涂指甲油,要求颜色与皮肤颜色相同或相近; (三)胡须:不得蓄须; (四)口腔:保持口气清洁,工作期间尽量不吃有异味的食物; (五)化妆:提倡女员工化淡妆,切忌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或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香水。 第六条着装 (一)员工上班期间着装及修饰应简洁大方,不得穿着奇装异服,如有规定制服的必须按规定穿着; (二)男员工应穿着带领上衣及长裤,不得穿圆领或者其它无领衣服,严禁穿无袖背心、短裤等; (三)男职工衬衫衣领、袖口应保持洁净,衬衫钮扣必须扣整齐,不结领带时衬衫最多只可敞开领口向下第一颗钮扣;

公司关于统一着工装的通知

重庆市巴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着工装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公司定于2016年6月1日起全面加强全体员工着装规范管理,公司各部门员工每周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参加各种活动、培训、会议等,必须统一着工装,并佩戴工作牌。试用期员工须自行准备与公司标准工装颜色相近服装。 着装管理办法,望全体员工积极配合,自觉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详见附件: 签发人: 行政人事中心 2016年5月24日

重庆市巴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着装管理办法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充分体现团队精神,实现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着工装体现的是员工本人仪容、仪表,反映个人的素养,同时还体现着公司形象,传递着优秀的服务理念和浓厚的企业文化内涵。为此,我公司员工应按本办法的要求着工装。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员。 三、着装管理。 ㈠、上岗时,必须着统一工装,佩戴工作牌。 ㈡、公司有统一活动时,各部门必须按行政人事中心通知的着装要求着装。 ㈢、外出参与活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洽谈业务三人以上(含三人)须着工装出席。 ㈣、着装时必须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㈤、统一着装,保持整洁。并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服装、鞋袜的洁净得体和整齐; ○2、衣、裤口袋尽量不装物品,以免变形,影响美观; ○3、员工不允许穿拖鞋。 ㈥、工作牌佩戴,应用绳带等方式将工作牌挂在脖子上。不得将工作牌揣在衣兜内或用手把持,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一经发现,按未佩戴工作牌处理。 (七)、女同志怀孕期间,可以不着工装。 (九)、着装必须得体、大方、整齐、清洁,不得穿着破损或不整洁的工装上岗。 (八)、行政人事中心负责日常着装的监督检查,并会同财务部对不按规定着装的人员,进行以下处罚:上岗不着工装或未佩戴工作牌,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三次加倍处罚。其他不按规定着装的行为,比照上述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四、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工装。 五、工装折旧 1、工装的折旧定为两年,两年后将不再计折旧。 2、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工作未满一年离职,按80%扣除服装折旧,(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工作服归个人所有。

统一着装的通知

河南煤化新疆公司关于统一着装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规范员工着装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依据河南煤化集团企业文化规范标准,根据河南煤化新疆公司5月31日安全生产例会精神,现对全公司上下统一着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装范围 公司各单位全体员工(含劳务派遣员工)。 二、着装标准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着装要端庄、大方、整洁、得体。 (一)一般员工的着装标准 1、员工在工作期间,要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工作裤及工作鞋。严禁员工混装穿着进入工作现场。 2、每年的1—4、10—12月份着春秋装,每年的5—9月份着夏装,并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佩戴工牌(工作证)。

3、女员工上班期间不准穿高跟鞋。工作时应根据岗位要求,穿着舒适、易于工作的鞋类。 4、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穿公司统一发放的具有劳动保护功能的衣物、鞋袜等。 (二)管理人员的着装标准 1、公司机关和基层机关管理人员每年的十月一日起着西服、系领带,每年的五月一日起着夏装,除特殊情况外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并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佩戴工牌(工作证)。 2、在公司作业场所和办公室内,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 3、男员工着衬衫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长袖衬衫要塞在裤腰内,长裤应有腰带,裤脚不能卷起。 4、女员工着衬衫时,下摆应束于裤(裙)内。 5、女员工上班期间勿戴过多饰品,不得化浓妆。 三、换装要求 各类工作服更新换型后,自新工作服下发之日起,员工应在工作时间统一着新装。 四、着装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一)各单位督促本单位员工遵守工作期间的着装要求,充分展示良好的企业形象。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政工部和综合办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着装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 (二)凡有员工违反着装要求的,每次扣罚50元。 (三)新疆公司不定期对各单位员工着装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干部违反着装要求,每次扣罚100元;如发现有单位员工一月累计违反着装要求超过三人次,在河南煤化新疆公司办公网中予以通报。

关于佩带工作证上岗的通知要求

公司各同事: 为规范公司制度管理、严肃厂规厂纪,维护和塑造公司的良好形象,现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工作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希望全体员工严格执行。 一、工作证为员工在公司内身份、职务标识卡,在公司区域内的员工必须佩戴工作证。 二、即日起,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端庄佩戴工作证上岗, 体现令人尊敬的精神面貌。 三、以上通知从2012年3月2日起,各部门严格落实到位, 由保安和各选厂门卫负责监督执行。 附:使用制度; 一、目的 为体现公司整体形象和办公区员工精神面貌,提高办公过程中的工作沟通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作岗位在办公区域员工的公司对内岗位标识,不适用于员工对外的证件证明。 三要求: 1、佩戴

(1)在办公区域工作时必须佩戴,离开入厂时取下,(包括进入食堂就餐)工作证必须统一佩戴左胸前或胸前,且正面朝外,不得悬挂于腰际或其它位置,不得以外衣遮盖,自觉接受保安验查。违者以未佩证工作证处理。 (2)佩带工作证进入车间,需要操作机器设备时务必暂时取下,以防工作证缠入机器发生安全事故。操作机器设备工作结束,重新佩戴。 (3)员工、部门、行政管理职责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工作证佩戴的监督工作。 2、如未按公司规定佩带工作证之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罚: ●上班时间未佩带工作证者,给予20元/次的罚款。 ●丢失工作证者,给予20元/次的罚款,同时必须及时办理新的工作证。 ●工作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经发现被没收并且处以200元罚款。 ●未正确佩带工作证者,给予10元/次的罚款。 ★以上所有罚款均以工资中扣除的方式进行。 2、使用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应主动交回工作证,综合管理部定期予以销毁: (1)按照规定配发新的工作证; (2)破旧、磨损无法佩带经申请换发新的工作证; (3)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工牌佩戴规范

工牌佩戴规范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工牌佩戴规范 一、员工工牌的管理 1.工牌的制作和发放 (1)工牌由企业文化部和行政部统一制作和发放,其它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为员工制作或发放工牌。 (2)工牌首次发放时,员工在本公司试用期3个月以上并录用者可领取。 2.工牌的补办 (1)工牌损坏或丢失,员工应立即通知项目助理,由项目助理每月10号上交行政部,新工牌的成本费用应由员工本人负担。 (2)员工在离职时应将工牌完整归还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销毁。 (3)严禁私自调换、更改或转借工牌,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关人员口头警告;如多次违犯或经纠正后仍不改正的,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 (4)员工必须爱护公司的工牌,不得工牌上随意安置,黏贴其他装饰物品,内页不能手写、图画,平时需妥善保管,工牌仅作为员工身份之证明,员工不得将工牌用作他用。 二、工牌的使用 (1)员工参与甲方会议、渠道门店、招商或公司会议等工作期间均需佩戴工牌,工牌应正面朝外,佩带在上衣左胸,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为避免歧义,员工在案场或和客户沟通的时可不佩戴工牌。) (2)员工如果忘记携带工牌,应与该项进行登记,填写《工厂进出登记表》,经保卫人员与员工所属部门确认后方可进入工厂。 (3)如有员工拾的工牌,请及时交还人力资源部或交还给员工本人。 三、佩戴工牌管理和监督 (1)公司员工佩戴工牌的的管理、监督、处罚工作由各项目助理、项目总,事业总等负责,后台不定期检查和通告。 (2)对上班期间为佩戴工牌、随意挪用他人工牌等行为,罚款20元每次。

关于重申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内部资料】**公司文件 **人发 [2014]第005号签发人: 关于重申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各中心部门: 近期发现有部分员工未按要求佩戴工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维护办公纪律。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对员工佩戴工牌事宜进行重申,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牌佩戴要求: 1、工牌是公司员工身份、职务的标识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工作区域内、工作时 间内正确佩戴工作牌(物流部操作人员因工作性质原因,佩戴工牌不便于其工作操作,且易刮破 物品,故物流部操作人员不在要求范围内,操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2、工作牌佩戴须正面朝外悬置于胸前,不得悬挂于腰际或者其他位置; 3、工牌实行一人一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私自涂改; 4、工牌应妥善保管,若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备人力行政中心申请补办,同时应缴纳2 元/次的工本费。 二、未按要求佩戴处罚: 1、员工上班时间未按要求佩戴工牌者,将给予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 2、员工私自将工牌转借于他人或私自涂改者,将给与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 3、因个人原因遗失或损坏工牌者,将给予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并提交2元/次的工 本费。以上处罚金额一律从员工工资中提取并划入员工基金池账号中。 人力行政中心将安排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并进行登记公示,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公司将依据以上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乐捐处罚。请各中心部门知悉,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物流部操作人员名单》 人力行政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主题词:佩戴工牌通知 主送:各中心 抄送:公告栏 印发:人力行政中心印发时间:2014年10月10日 批准:校对:起草:共印:1份

关于员工同统一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的通知

关于员工同统一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的通知 各位同事: 工作服/牌是工作时一种统一规范的标志,它代表着一种职业,一种精神,象征了一种专业而优质的服务。目前工作服/牌已逐步发放到位,为规范员工行为,展示北变人良好的精神面貌,提升公司整体形象,现就统一着工作服/牌上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从2016年6月12日起,所有员工统一着工作服/牌上班。 二、着装时间 1、一线生产员工、仓库及物料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在岗期间均应穿着工作服/牌; 2、其他职能人员周一至周四在岗期间均应穿着工作服/牌,周五、周六可着便装; 3、公司会议、培训或其它集体活动时间均应穿着工作服/牌,若特殊情况,公司另行通知。 三、有关事项 1、员工着工作服/牌时应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2、着工作服/牌时,应搭配与工作服/牌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等。

3、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因接待、出差不便、孕期等特殊情况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临时着便装。 5、员工工作服/牌人为损坏的,公司予以补发,成本由员工自行承担。 6、在规定时间内及要求场合内未着规定工作服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违反规定3次及以上者,取消月绩效评定或扣发部分7S绩效工资。 7、行政部将对着装行为规范进行不定期抽查,请大家积极配合,各部门/工段主要负责人要宣导到位,发现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情形及时纠正。 8、为加强对员工工作服的管理,行政部将对公司《服装管理办法》【WI-A-02】进行修改并另行下发。

员工工作证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工作证管理制度(未定稿) 一、目的: 为建立公司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特制定本办法以规范公司职工工作证发放、使用。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行政楼全体员工,其他有必要进出办公楼的企业员工。 三、工作证的发放条件: 1新入职的职工,在分配工作部门后,需申请办理工作证。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定期换发工作证: 1)调整或变动了工作部门的。 2)同部门内调动更换了工作岗位的。 3)工作证使用一年及以上,因破旧、磨损以致无法佩戴者。 4)除以上情形之外,原则上不换发工作证。 3、工作证使用不足一年造成破旧、磨损无法佩戴或丢失者,可申请换发或补办,但 需缴纳工本费??元。由人行中心出具通知单,缴财务部,凭缴款收据办理新工作证。 4、公司访客需在门卫处领取临时出入证方可由公司受访人带领进出行政楼。 四、办理方式与流程: 1、员工办理工作证需到财务部交纳押金500元。 2、凭财务部开具的收款证明到人行中心申报制作。 3、人行中心核审人员姓名、职位、所在部门无误后给予制作。 4、制作完成后通知申请人领取。

五、工作证使用要求: 1、工作证证明职工在本公司的工作身份,不得借与他人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非工作 用途。 2、工作证应佩戴在胸前或左胸指定位置上,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 未佩戴工作证处理。 3、全体职工进入公司及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工作证。 4、职工出入公司大门,主动接受和配合保安人员对工作证的查验。出入公司各有关 场所需出示工作证时,职工应主动出示。 5、工作证若遗失或损坏,应在三日内报请人行中心补发。如属故意损坏,警告一次。 因公损坏应报请部门主管签证后,由综合部补发。 六、工作证的收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应主动缴回工作证: 1、按照规定配发新的工作证 2、破旧、磨损无法佩戴经申请换发新的工作证 3、职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4、办理退休手续 5、访客离开公司,需将临时出入证交还门卫处 七、检查与考核: 1、各部门加强对职工佩戴工作证的教育和管理,将其纳入月度考核。全体职工应自 觉遵照执行。人行中心组织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察,提出考核意见。 2、员工以各种名义重领工作证;或者将本人工作证借与他人使用者;或职工违 精品文档 反工作证使用规定,给公司造成一定影响的;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予以考核直至

关于工作证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工作证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作证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证管理规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证形式和分类 工作证分公司员工证和劳务证两种。 (一)员工证:公司正式员工佩戴,员工证为集团办公室统一制作的蓝色带有“龙翔实业”VI标示的证件,印有员工姓名、单位和职务。 (二)劳务证:员工证为集团办公室统一制作的蓝色带有“龙翔实业”VI标示的证件,印有劳务人员所在单位和“劳务人员”字样。 二、员工证和劳务证管理规定 (一)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在公司办公期间必须佩戴员工证,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10元处理。 (二)驻我公司施工、生产的外单位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我公司颁发的劳务证,未佩戴者按照10元/人/次给予其所在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处理。 三、员工证和劳务证办理 (一)员工证由新入职员工持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入职手续前往集团办公室办理。员工证标明员工单位、姓名、职务。 (二)劳务证由炼化板块、公司基建部负责人向集团人力资

源部提报数量和人员名单,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由集团办公室办理。劳务证仅标明编号,其编号为001~200,编号和人员实行一一对应,具体人员编号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施工单位人员名单编制。 (三)为防止工作证出现遗失、丢失的情况。员工证办理缴纳10元/证成本费用。劳务证办理缴纳30元/证成本费用。该费用交至集团公司财务部,办证人持集团公司财务部收据前往集团办公室领证。 四、门禁管理 由集团公司警卫科负责对员工证、劳务证实行门禁管理,对于未佩戴员工证或劳务证的人员,一律视为外来人员,禁止其进出厂区或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本规定自2014年6月23日起执行,在此期限前,要求炼化板块、基建办和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及时按照上述规定,前往集团办公室办理员工证或劳务证。 集团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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