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办事指南说明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办事指南说明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办事指南说明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

办事指南说明

一、说明

1.本指南适用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申请、主管部门核验审批和转报住建部。

2.项目名称: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

3.子项名称: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乙级、丙级、丁级)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延续、变更、重组合并分立、核定、一体化换证、注销。

4.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5.事项编码:3700000102103-001,3700000102103-002

二、参考文件

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3.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号)

4.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

5.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号)

6.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

7.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的通知(建市资函[2013]67号)

8.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2015]54号)

9.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

10.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2]36号)

1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鲁建办函[2012]12号)

12.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67号)

13.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勘察设计证书专用章管理工作的通知(2016.10.10)

14.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8〕45号)

1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事项设定层级

法律

四、办理依据及条款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4.《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999年4月通过,2010年9月修订)第八条“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6月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九条“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具体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6.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

承揽工程。

7.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五、受理机构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六、审批数量

无限制。

七、办事条件

(一)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3]86号)、《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17号)。

(二)基本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依法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2.因建设工程勘察未对外开放,资质审批部门不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含新成立、改制、重组、合并、并购等)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涵盖所有工程设计行业、专业和专项资质。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工程设计行业、专业或专项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涵盖该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凡具有工程设计某行业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该行业内的各专业资质证书。

4.具备建筑工程行业或专业设计资质的企业,可承担相应范围相应等级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等专项工程设计业务,不需单独申请以上专项工程设计资质。

5.有下列资质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按照升级申请办理:

(1)具有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乙级资质的企业,申请与其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对应的甲级资质的;

(2)具有工程设计行业乙级资质或专业乙级资质的企业,申请现有资质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专业甲级资质的;

(3)具有工程设计某行业或专业甲、乙级资质的企业,其本行业和本专业工程设计内容中包含了某专项工程设计内容,申请相应的专项甲级资质的;

(4)具有丙级、丁级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乙级资质的。

6.新设置的分级别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自正式设置起,设立两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允许企业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申请资质等级,不受最高不超过乙级申请的限制,且申报材料不需提供企业业绩。

7.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不同类别的工程设计资质的,应从乙级资质开始申请(不设乙级的除外)。

8.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技术装备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企业法人为审核单位。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各项指标不得重复计算。

9.允许每个大专院校有一家所属勘察设计企业可以聘请本校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作为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但是其人数不得大于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聘期不得少于2 年。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考核时,其职称应满足讲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要求,从事相应专业的教学、科研和设计时间10 年及以上。

八、申请材料名称、来源、数量及介质要求:

1.详见附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中“原件扫描件”是指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由省住房建设厅审核的的材料,材料原件报地市主管部门核验。

九、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1.窗口接收:省政务服务中心

2. 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接收。企业从省一体化平台“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根据申请事项填报录入相关信息及材料,由地市查验后上报省行政许可处。

(二)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十、办理基本流程

详见附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工作流程》

十一、办理方式

(一)新办。办理方式为一般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证件(文书)制作与送达、结果公开等。

(二)变更。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企业资质证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且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办理。除此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或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三)注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企业资质的注销手续:

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2.企业依法终止的;

3.企业资质依法被撤销、撤回或吊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四)省一体化平台申请审批操作详见附件《省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地市端、企业端)》

十二、审批时限

1.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2.承诺期限:首次申请、升级、延续、增项、重新核定14个工作日;一体化换证5个工作日;增补、变更、注销2个工作日。

3.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

4.组织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时限内。

十三、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环节:无

(二)收费项目:无

(三)收费依据:无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四、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五、中介机构和特殊环节

1.无中介机构。

2.特殊环节:专家审查及公示。

十六、结果送达

作出行政决定后,通过网上公告方式告知服务对象,证书领取可通过现场领取、邮寄的方式。

十七、咨询途径

电话

十八、办公地址

1.名称:省政务服务中心。

2.地址:省政务服务中心。

3.办公电话。

4.受理窗口电话。

十九、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通知公告

二十、空表、样表:

详见附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表格下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完整版)

附件2 BSZN-0510001—201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完整版)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30日发布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一、受理范围 元江县辖区内建设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当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 2

作的通知》云建建[2014]5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文件要求,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建建[2017]367号和《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有关问题的通知》玉市建通[2017]126号文件精神。 三、实施机关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条件 (一)受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属于元江县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 (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经过招投标确定了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的项目工程; (6)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7)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 3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编制说明 一、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技术工作的特点,在1992年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行业分级标准的基础上修订的。 二、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按单位资历和信誉、技术力量、技术水平、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管理水平、业务成果等六个方面制定考核指标,主要的考核指标系从1998、1999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汇总数据中检索、分析、测算而确定的。其中业务成果项供资质考核时备用,不作硬性要求。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三类;工程设计资质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三类。取得工程勘察三项专业中任意两项的专业类甲级资质即可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其中的岩土工程专业类须包括岩土工程的所有项目。 四、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不分级别。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不设级别;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设计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专业发展需要设置级别。 五、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须领取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原工程设计分级标准中水利、铁道、公路、林业、通信、石油天然气等行业为勘察设计合一,调整后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中这些行业均未考虑勘察的技术要求,承担这些行业的勘察业务须领取工程勘察资质。 六、工程设计行业由原来的30个行业调整合并为21个行业。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各行业制定了统一的考核指标,并根据各行业的特点,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专业配备要求。 七、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中的专业配备由主导工艺、土建及公用专业或主要专业、附属专业组成。工程设计单位只具备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的技术力量的,仍可申请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但须在工程设计证书中单独注明限定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 八、工程设计单位若能满足某行业工程设计类型总量1/3以上类型所需的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的要求,并同时满足该行业土建及公用专业或附属专业要求,即可申请该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否则,只能申请该行业限定工程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九、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取得市政公用、公路、铁道等行业任一行业中桥梁、隧道工程设计类型的甲级设计资质,即可承担其他两个行业桥梁、隧道工程甲级设计范围的设计业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合同完整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合 同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非私人住宅).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非私人住宅) .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附件)有效期:永久建筑一年,临时建筑二年。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类型:行政许可 法律效力: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和管线等工程的规划报建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定凭证。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 .办理阶段、对于地块规划条件要求需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核的项目,应先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核,凭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核意见办理建(构)筑物设计方案审核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于地块规划条件未要求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核的项目,属一般工业项目的,可直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一般工业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需先办理建(构)筑物设计方案审核后方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条件、已完善用地手续,并提交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符合经批准的地块规划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已按规定办理前期阶段性审查; 、按规定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申请资料一、必备材料:(根据用地类型提交和其中一项)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份);(2)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份); 、《顺德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原件份); 、项目设计单位填写的《顺德区建(构)筑物设计方案自审表》(原件份); 、属出让用地的提交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出让合同(含规划条件),或提交房地产权证(复印件份)、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份); 、属划拨用地的提交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决定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提交房地产权证(复印件份)、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份); 、建筑设计方案蓝图一式两份(具体要求符合《顺德区规划管理阶段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对于分期建设项目须提供整个地块总体规划的相关图纸,以及当期建筑工程方案图纸; 、提交已批准的《建(构)筑物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及附图(除一般工业项目以外);、电子报批相关资料,有关报送资料应由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备案人员在指标核算报告、光盘上签名及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指标核算报告(份); ()对应报审图纸的、格式文件光盘,其中总平面图应同时提供格式文件(份); ()电子报批规整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份); 、建设项目红线的电子文件。要求为封闭线,附坐标表,文件为格式。

上海安防资质公司

1、一级从业单位(共计114家) 证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联系电话1001 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韦忠义24025459 1002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国际技贸联合有限公司) 余新民64378818 1003 上海永安保全报警系统有限公司赵新春58901085 1004 上海景鸿(集团)有限公司郁惠其64286789 1005 上海市浦东新区保安服务总公司钱敏超22046121 1006 上海公共安全器材厂(上海倍安实业有限公司)闵永林64436799 1007 上海安保设备开发工程有限公司凌红61069797 1008 上海因特尔安全技术工程公司孔庆珉65931500 1009 上海铭通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王苏辉54681828 1010 上海精科电子有限公司马仁德64959090 1011 上海格瑞特机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王衍德58735300 1012 上海冠林银保科技有限公司倪锡高56559393 1013 上海亨特电子有限公司傅子芬55058258 1014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顾有根 62710701 1015 上海三盾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张豪62462181 1017 上海中原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孟昭文63559858 1018 上海金陵电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倪建平54261166 1019 上海宝通汎球电子有限公司许又天52390150 1020 上海文迅电子有限公司陈德兴64682525 1021 上海平安报警系统有限公司史铭祥63600562 1022 上海华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袁斌52308791 1023 上海安达泰报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杨伟汉61135588 1024 上海富凯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迟海62309705 1025 上海银欣高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怡新52340077 1026 上海古北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郑旭明62753948 1027 上海JVC系统开发工程有限公司陶力54265583 1028 上海恒生电讯工程有限公司张传谷63778975 1029 上海广播电视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陈冈54262335 1030 上海恒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田作荣63539181 1031 上海长臣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吴锡宏62134966 1032 上海保达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朱晓萌 65319955 1033 上海昂泰兰捷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科61805890 1034 上海新干线城市交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徐荣生 62948982 1035 上海西科姆电子安全有限公司佐佐木信行33848500 1036 上海三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赵微节64739193 1037 上海集宝保安消防系统有限公司徐海良61611800 1038 上海高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樊永生5423407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 二、申请前提 (一)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 (二)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已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四)已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申办对象 法人及其组织。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1、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申办材料中要求的所有电子文件须存储在同一张电子光盘中。照片应使用JPG格式,其他设计图纸应使用CAD格式,文字说明应使

用DOC格式。电子文件的文件名应使用中文名称。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三)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仅变更用地单位的,仅需提交上述第1、3、4、6、8、9、10项。 五、审查内容 (一)复核申请对象的送审资料是否完备、准确。 (二)核对申报材料中的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等是否一致。 (三)、查核项目用地现状照片、视频和《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应拆未拆建筑;了解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现状和近期建设

情况,尤其是与水库、河流、高压走廊、铁路、轨道交通、加油加气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垃圾站、危险品项目等公建和市政设施用地是否留有足够的防护距离。 (四)核对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是否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并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五)核对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置配套费和房地产项目价格调节基金。 (六)核对本期报建建筑物总平面定位蓝图中,建筑物的定位是否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六、审批流程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发〔2010〕12号)的规定,综合考虑项目的投资主体、性质、区位、规模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具体分为一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二类项目由中心镇政府审批(不属于中心镇的镇二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 以下项目为一类项目,其余为二类项目: 1、属于《东莞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内的所有 项目; 2、以中央各级部门、省市行政单位名义申请的各类项目; 3、房地产项目;

202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详细版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详 细版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202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详细版 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 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

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招标备案。 二、办理内容: 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备案。 三、办理部门 AA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5.《AA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办法》(2003年4月2日AA 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6.《AA经济特区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2005年12月27日AA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十八次会议通过); 7.《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1]126号); 8.《印发AA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三届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9.《关于AA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商务诚信综合评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府建通[2012]169号)。 四、申办条件: 建设工程已完成立项批复、用地批准、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资金

已到位、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申请表》(可在AA建设网下载,网址:www.***********)(附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含电子文档)及招标文件; 3.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文件和工程招标核准函(复印件); 4.《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属旧改项目应提供征收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办妥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证明原件),二次装饰装修、改扩建工程应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审批表(复印件)(不需办理规划许可证的二次装饰装修、改扩建工程项目,则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具有设计单位意见的书面说明); 6.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7.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证明(复印件); 8.财政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预算的批复(复印件)(非使用财政资金的提供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预算的确认书)及预算书; 9.《AA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表》(详见《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合同价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汕府建通〔2011〕266号)》(复印件); 10. 建设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就建设项目签定的代理合同(含招标代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外来招标代理单位须提供在AA建设网下载的相关登记信息资料); 11.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施工图纸等其它相关材料。 上述资料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校对),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建设单位单位公章。 六、办理流程: 1.申报人备齐材料送市住建局市场监管科; 2.材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办理备案手续。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最新)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最新)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包括工程勘察相应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附件3: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二)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为三个类别: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工程勘察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其中,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3、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包括:工程钻探和凿井。 (四)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和业绩进行考核。 2、对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依据附件1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工程勘察主导专业见附件1。 (六)申请两个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1中相应专业的专业设置和注册人员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七)具有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治理业务;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三类(分项)专业资质中任一项甲级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咨询业务。

勘察设计处]-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勘察设计处]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注:根据建设部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的通知(建设[2001]22号)] —、总则 ㈠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勘察行业技术要求的特点,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 体制以及工程勘察单位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标准。 ㈡工程勘察资质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等专业,其中岩土工程是指1?岩土工程勘察,2?岩土工程设计,3?岩土工程测试、监测、检测,4?岩土工程咨询、监理,5?岩土工程治理。 ㈢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勘察单位工程勘察资质等级的依据。 ㈣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综合类包括工程勘察所有专业;专业类是指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专业中的某一项,其中岩土工程专业类可以是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咨询监理中的一项或全部;劳务类是指岩土工 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 ㈤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级别。 二、分级标准 ㈠综合类 1?资历和信誉 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个主专业中有不少于2个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信誉。 ⑵ 至少2个专业分别独立承担过本专业甲级工程(参见附表1)专业任务不少于5项,其工程质量合格、效益好。 ⑶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国家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 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九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第三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发包。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评标,应当以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十六条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一)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完整版)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发布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完整版)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县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二、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年月日住建部第号)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条件 (一)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 (二)建设项目通过规划、环保、消防、防雷等部门竣工验收; (三)涉及建筑节能的项目,节能审查已通过; (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 地址:西畴县西洒镇政务服务管理局 交通方式:可乘坐县内下新民至上寨方向公交车直达 六、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材料目录 七、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业务的办理期限为个工作日。.初审: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签定初审意见,交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人复审,办理时限为个工作日。.复审:按照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 一、关于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补充规定 (一)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室内试验室和原位测试等仪器;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拥有生产数字化产品的能力、以上应在申报表的技术装备栏中注明。 (二)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不设丙级,如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工程勘察资质的地区,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01年12月31日前将设置丙级工程勘察资质的申请函报建设部,函中应明确设置丙级工程勘察资质的理由和设置范围,原有工程勘察单位甲、乙、丙级单位数量等情况,经建设部同意后方可设置丙级。 (三)取得岩土工程专业中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任一内容的甲级资质,即可获得岩土工程咨询监理资质。 (四)取得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的单位可承担劳务类业务,不需单独领取劳务类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不包括劳务类内容)。新标准规定了劳务类资质的分级标准,具体的劳务类资质实施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报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备案。 (五)原有工程勘察单位若具备勘察劳务力量,在换证时应在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申报表中同时注明申请劳务类资质,审查通过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劳务类资质证书。 独立企业法人的工程勘察劳务公司申请劳务类资质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颁发证书。 (六)工程勘察劳务企业从事工程钻探、凿井不得直接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必须和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专业类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 二、关于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的补充规定 (一)按新标准规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划分为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等21个行业。 企业具备行业设计资质后,不需单独申请某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即可承担相应范围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业务。其中具备甲、乙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

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号文件一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则 ㈠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勘察行业技术要求的特点,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以及工程勘察单位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标准。 ㈡工程勘察资质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等专业,其中岩土工程是指⒈岩土工程勘察,⒉岩土工程设计,⒊岩土工程测试、监测、检测,⒋岩土工程咨询、监理,⒌岩土工程治理。 ㈢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勘察单位工程勘察资质等级的依据。 ㈣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综合类包括工程勘察所有专业;专业类是指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专业中的某一项,其中岩土工程专业类可以是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咨询监理中的一项或全部;劳务类是指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 ㈤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级别。 二、分级标准 ㈠综合类 ⒈资历和信誉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个主专业中有不少于2个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信誉。 ⑵至少2个专业分别独立承担过本专业甲级工程(参见附表1)专业任务不少于5项,其工程质量合格、效益好。 ⑶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⒉技术力量 3个主专业中不少于2个专业各有能力同时承担2项甲级工程任务,每专业至少有5名具有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在国家实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后,岩土工程专业至少有5名注册岩土工程师。 ⒊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有足够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室内试验、原位测试及工程物探等测试监测检测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专项勘察、测试监测检测等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100%,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⒋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运行。 ⒌业务成果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完整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700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完整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完整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

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修订版) (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项目)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

目录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1)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6)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8)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 (9)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 (10)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不予受理决定书 (11)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补正材料通知书 (12)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止办理期限告知书 (13)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终止办理通知书 (14)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征询意见汇总函 (15)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证书 (17)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0) 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目录 (25)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抽取选定办事指南. 30 建设单位网上抽取选定审查机构密码申请表 (32)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抽取情况通知单 (33)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34)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变更表 (35)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核准、备案类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审批制项目有条件的,也可参照实施。 二、办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查中心)。 (一)办理地址:小木桥路683号底楼受理大厅设计文件审查14号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 (二)办理电话:54614788 - 1021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四)查询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810688480.html, (五)咨询电话:54614788 - 1021 区(县)、特定地区管委会所属管辖范围内项目到各区(县)、特定地区管委会相应机构办理。 三、项目受理范围 (一)投资立项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权限的项目。 (二)规划设计方案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审批权限的项目。

勘察设计资质承揽范围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资质 等级及承包工程围(摘录)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国国务 院令第27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工程勘察单位资质及承担任务围: 工程勘察单位资质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专业类资质等级等能分为甲、乙、丙三级。各级别勘察单位承担业务围如下: (一)综合类工程勘察单位 承担工程勘察业务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二)专业类甲级工程勘察单位 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业务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三)专业类乙级工程勘察单位 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见附表2),承担工程勘察业力的地区不受限制。 (四)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单位 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见附表3),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围。

工程勘察甲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工程勘察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工程勘察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及承担任务围: 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和特征等因素将民用建筑分为特、一、二、三级四个等级,划分工程等级的类型及特征详见附表4,建筑及构筑物的等级分类和特征在各级别资质承担任务围中表述。各级别设计单位承担任务围如下:(一)、甲级 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围绕不受限制。 (二)、乙级 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12米、6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12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本(通用版).doc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通用版本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 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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