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建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

高校基建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
高校基建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

高校基建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

摘要: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投入逐渐加大,高校的基本建设取得了空前的发展。巨额资金的投入,要求高校要提高基建会计核算的能力,为高校的发展提供切实有力、真实的信息资料。而目前,由于种种原因,高校的基建会计核算还存着很多问题。本文就对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做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改进措施。

关键词:高校基建;会计;教育事业

一、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教育事业的越来越重视,国家对高校的投资逐渐加大,致使高校基础设施的建设取得了重大飞跃。但是,由于高校的基建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知识缺乏、管理合同混乱等,高校的基建会计核算还存着许多不足的地方。

1.高校基建会计核算人员缺乏专业知识

高校的基本建设是随着国家近几年对高校的投资力度加大而发生的,因而基建会计核算对很多高校来说都是一个崭新的课题。目前,很多高校的基建会计核算人员都是从学校的会计人员转变而来,他们对学校的财务管理比较熟悉,而对建设单位的会计核算知识却掌握的不是很充分,对国家颁布实施的有关基建会计核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等缺乏了解,也缺乏基建专业的基本知识,对基建会计的管理内容和基建工程的管理也缺乏了解,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基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的质量。

基建会计核算主要内容

基建会计核算主要内容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基建会计核算主要内容 一、如何成为一个好基建会计 1、熟悉概预算编制和计算,最好做好概算、技经或造估价工作; 2、熟悉各项投资计划,如年度计划; 3、参与合同全过程管理,做好合同台帐管理; 4、参与审查工程造价(投标、合同、施工组织、工作量、工程结算单、工程取费等); 5、忙中取巧,熟练掌握计算机,做好基础工作; 6、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多种途径各种方式; 7、建立一套好的工程结算模式。 二、如何做好基建会计基础工作 1、建立符合准则、满足竣工决算的会计账户。 2、做好工程物资设备核算工作,建立设备台帐。 3、建立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登记簿。 4、建立合同台账。完整反映合同签订、结算、质保金等情况,核对往来款项。 5、甲供材料清理。 6、临建清理。 7、日常工程结算。 8、财政、税务。 9、资金筹划。 10、预算。 三、基建核算一般要求

1、遵守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2、做好会计科目与工程项目衔接,以便编制概算; 3、以合同(协议)为依据,全过程反映工程结算情况; 4、完整反映工程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 5、加强费用划分和归集,禁止乱挤乱摊。 四、通用会计科目设置 会计科目设置原则 (1)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科目编码要求; (2)明细科目编码具有扩充性,以适应基建项目业务发展的需要; (3)科目编号基础简明、易记; (4)便于数据自由重组,以便利用财务软件从不同角度统计数据; (5)明细科目设置应配合工程管理部门统计、分析资料的需要; (6)明细项目设置应保持与工程概预算的可比性,配合竣工决算编制的需要 (7)明细科目名称恰当地反映业务性质及内容。 五、重点核算业务 1、成本核算方法:工程成本 在以历史成本为会计核算基础的条件下,电力企业有二种成本核算方法,即成果法、完全成本法。

关于新会计制度下中小学基建账并大账的问题探讨共6页word资料

关于新会计制度下中小学基建账并大账的问题探讨 新会计制度要求中小学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应将基建账相关数据按月并入中小学的“大账”。这一规定有利于形成全面、完整地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的会计信息,为中小学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会计信息支撑作用。 一、中小学基建账并大账的实践现状 新会计制度以中小学主要特征作为根本出发点,通过对其会计报表的格式与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了相关补充与调整,促使中小学会计核算逐渐趋于系统化与科学化。但是,就目前而言,中小学基建账并大账还处于探索实践的初级阶段,各方面都还不能达到完善的标准,因此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已经对中小学的正常运行与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亟需采取相关措施予以解决。 (一)许多中小学负责人未形成基建账并大账的思想意识 许多中小学都将内部账簿分为两种形式,分别是学校会计与基建会计。在此思想意识的影响之下,学校内部通常会设立两个核算机构,即基建处和财务处,且这两个核算机构之间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一般情况下,基建处管理着基建财务,财务处则管理着学校日常财务,两者之间在财务管理机制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别,以至于并账环节无法有机协调两个部门,导致中小学基建账并大账的操作程序遇到较大困难,在数据信息以及票据等资料的传递过程中,通常会出现许多障碍。加之部分中小学领导部门并不重视基建账并大账,未真正的认识到其重要性,而是单纯的认为这种操

作知识在浪费时间和重复工作,从而导致基建账并大账的实践举步维艰。 (二)基建账并大账的处理细则存在着问题 尽管国家于2013年12月已经先后出台了《中小学生会计制度》和《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等法律条文,对基建账当中的余额并账操作程序作出了直接说明,然而新会计制度执行之后,却未详细介绍基建业务的会计处理程序。在此影响之下,中小学内部财务工作人员无法有效掌握新制度中日常并账的具体处理办法,因此在具体操作环节,经常出现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使会计信息应有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受到影响。 (三)会计核算的基础尚未明确 长久以来,中小学均以收付实现制作为其基本核算方式,基建账的核算则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基础。受核算方式不同的影响,在具体核算过程当中难免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尽管新会计制度已明确规定中小学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主要方式,并允许部分业务与事项以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但却并未明确定义“部分业务与事项”的范围,以至于核算基础不同,导致并账过程当中的信息也存在着差异,学校费用情况、基建投资情况、债务情况等都无法正确的反映出来。 (四)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就目前中小学内部财务会计人员而言,还不熟悉基建的项目管理与会计业务,并且对基建账并大账的数理处理程序还不能做到熟练操作。由于新会计制度对人才的要求更加严格,要求实行双轨制,这就需要财务会计人员定期完成自身核算任务的同时,熟谙中小学会计基本信息。因此,财

新制度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变化-商业会计论文-会计论文

新制度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变化-商业会计论文-会计论文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摘要:本文首先对新旧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会计核算的变化做出概述;随后阐述了该变化的积极意义,重点论述了新旧会计制度规定的区别与联系,以及新制度下基建项目纳入单位大账核算的必要性;最后简要介绍了实施代建制项目的会计核算主体,希望可以为行业内相关工作者提供经验参考。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基建项目;会计核算;代建制 当前在我国建设事业不断向前推进的背景下,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事业也开始如火如荼地进行。为了对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管理进行全方位的规范,国家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其中对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不但有效提升了

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还为基建会计核算的高质量完成奠定了基础,保证了事业单位资产等财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记录。 一、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变化研究 (一)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项目会计核算2013年1月1日起,我国事业单位开始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中对于基建项目会计核算规定如下: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该按照国家有关对应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至少按月并入“在建工程”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2016年颁布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如下: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项目单独核算,按照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 (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2018年颁布了全系会计管理制度,其中对于基建项目新旧衔接规定如下: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基建“并账”的单位,应当首先参照《新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科目设置研究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科目设置研究 论文通过介绍高校教育成本的含义,提出目前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现状,最后提出完善会计科目的设置,规范会计成本核算的建议。 【Abstract】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meaning of the cost of college education,expound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cost accounting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and finally proposes to improve the setting of accounting subjects and standardize accounting costs. 标签:高校教育成本;会计核算;会计科目 1 引言 为了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为配合财政预算改革和满足高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修订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调整了部分会计核算科目,对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完善,对高校的会计核算进一步做了规范,但依然没有明确设置教育成本核算科目,没有实现对教育成本的核算。因此,如何通过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反映高校教育经费支出成本,是高校管理者以及每个财务人员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2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的概念及特征 高校教育成本是指一定時期内为培养本校学生所耗费的全部费用,是指高校教育的实际支出,不含学生的个人教育成本或机会成本,简而言之与高校教育学生相关的、由高校支付的费用均应计入教育成本核算的范围。[1] 高校教育成本一般具有以下三个特征:①高等学校及其下属单位是成本核算的主体;②学生是其核算对象,学生的在校期间是成本核算的核算周期;③有明确的成本核算范围,只对与学生有关的资源实际耗费进行计算,不包含机会成本。 3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现状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有了较大改变,进一步细化了对支出类的会计科目,区分了资金来源和性质,以及使用范围等,新制度将原来的“事业支出”细化为现在的“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和“离退休支出”等主要的五大类,再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作为经济分类,更加细化了核算管理。新制度虽没有明确提出成本核算的科目,但是完善了会计核算基础,扩大了权责发生制的使用范围,这些对完善成本核算科目设置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对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精确性提供了保障。另外高校基建并入学校的“大账”,保

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核算核算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1、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虽未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但有维护费拨款、基本建设结余资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缓建单位。 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与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已经合并的,不再执行本制度,应执行相应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国务院主管部门根据本制度,对其直属建设单位所作的补充规定,也应报财政部备案。 3、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本制度规定的总账科目,建设单位在不违反概(预)算和财务制度等规定,不影响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增加、减少和合并。 对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在不违反财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建设单位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建设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能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4、建设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财务会计报表由建设单位自行规定。 基层建设单位会计报表的报送时间,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自行规定。 财务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建设单位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单位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5、建设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应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和主管部门。其他需要报送的单位,由各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规定。 同时有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预算拨款的建设单位,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会计报表主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同时抄送拨出款项的其他部门。 国内合资建设的基建项目,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会计报表主送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拨出款项的其他部门。各部门、各地区在汇编会计报表时,应分别汇总各自投资部分,所投资金完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和各项投资支出以及各种结余资金,均按投资比例计算确定。 中央主管部门对地方项目的补助性投资,划转预算的,由地方项目统一编报会计报表;不划转预算的,仍应由中央主管部门编报会计报表。 6、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基建会计

第一部分基本建设概述 一、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需遵循的先后顺序。 可以划分为如下十个环节: (一)提出项目建议书 (二)进行可行性研究 (三)编制设计任务书 (四)选择建设地点 (五)编制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重大项目,中间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六)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七)设备、材料订货和施工准备 (八)组织施工 (九)生产准备 (十)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后评价阶段。非生产性项目的后评价阶段,一般效果很差。 二、工程建设合同 (一)工程建设合同的含义与特征 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不局限于发包和承包,还包括堪察设计合同。 ①具有严格的计划性和程序性; ②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 ③签订及履行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④工程建设合同主体之间具有严密的协作性与连带性; ⑤工程建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二)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勘察合同是指发包方与勘察方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所签订的合同;设计合同是指发包人与设计方就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签订的合同。 勘察、设计如由一个单位完成,可签订一个勘察设计合同;若由两个不同单位承担,则应分别订立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定明堪察设计单位;对于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设计方应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三)施工合同的订立 1、施工合同的含义 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工程施工所签订的合同,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等。 2、签订施工合同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关于基建期统供材料会计核算的探讨

关于基建期统供材料会计核算的探讨 摘要:为降低工程成本,保证阿海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电站施工所使用的钢材、水泥、柴油、炸药、粉煤灰等主材均实行业主统供。统供材料价值约占整个工程建设投资约30%。因此,材料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加强统供材料会计核算对于降低工程投资,使效益最大化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根据阿海水电站工程实际情况,从统供材料结算与账务管理现状出发,总结了阿海统供材料财务核算流程,对同行业的统供材料核算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关键词:统供材料;会计核算;阿海水电站 一、大型水电工程主要材料实施统供的意义 阿海水电站属于大(Ⅰ)型一等工程,他的开发建设既是兴滇战略的需要,也是实现“西电东送”这一战略性工程的需要。电站的建筑质量可谓百年大计,对于构成主体“细胞”的材料的管理意义不言而喻。 (一)统供物资易于集中管理 对主要建筑材料实行统供,相对于非统供来说统供管理模式更能集中管理,保障供应,保证质量,同时降低管理难度。统供物资更易实现集中采购、集中运输和仓储保管。 (二)降低工程造价

承包单位在工程投标报价时,由于按基价报价,相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的计取基数减小,从而节约了工程招标清单成本,同时降低了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的难度。另一方面,抓住有利时机签订长期供应合同,减少价格波动风险,在需求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应提前确定供应商资源,保证工程需要。 (三)保证质量、保障供应 采用统供模式,可以从规模和数量上优化筛选供应商,防止出现供应商生产规模小,产品繁杂,质量参差不齐等现象。建设单位直接从材料的源头上管理,有利于工程施工的质量管控,减少对材料的检验试验不合格带来的工作反复的麻烦。 (四)保障工期、降低风险 对于工程的建设单位来说,追求的最终目标是效益最大化,实现该目标的直接途径就是能够保证进度目标的实现。采用物资的统供模式,建设单位承担了物价波动的风险,尤其是解决了物价上涨过快导致的供不应求及承包商垫付资 金困难的问题,从而减少了停工待料等情况的发生,极大促进了施工目标的顺利推进,保障工期。 二、统供材料的主要会计核算流程 针对阿海水电站材料核算的实际情况,总结一下比较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统供材料财务核算要点。

《高校财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新旧高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规定》中关于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规定

关于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规定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第八条高等学校校内非独立法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设置的财务机构,应当作为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应当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学校一级财务机构的统一领导、监督和检查。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七、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五)高等学校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注:本制度所称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是指高等学校内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单位或部门。本制度所称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不同于本制度所称附属单位。本制度所称附属单位,是指高等学校下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反映。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三、收入支出表(年度)编制说明 (四)对于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本年度的收入、支出、结转结余及年末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分配情况,应当纳入本表的相应项目反映。将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收入、支出纳入本表的方法如下:

1.对于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注: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一般指校医院、食堂、水电暖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宿舍管理中心等。】,应将其本年收入(不含从学校取得的补贴经费)、支出(不含使用学校补贴经费发生的支出)相抵后的净额计入本表中“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并单独填列于该项目下的“后勤保障单位净收入”项目。如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全部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本年收入、支出相抵后的净额合计数为负数,则以“-”号填列于“后勤保障单位净收入”项目。 2.对于不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其他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应将其 收入、支出并入本表的相应项目,并抵销高等学校内部业务或事项对本表的影响。 《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五、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一)编制2014 年1月 1 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即经过本规定“二”至“四”项新旧结转及调整后形成的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 2014 年 1 月 1 日期初资产负债表。该期初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还需按新制度规定对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进行合并。

浅析高校会计核算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高校会计核算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会计核算工作在高校财务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并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是高校客观准确地进行财务分析、编制年终决算和年度会计预算的基础。高质量的会计核算为高校的改革发展提供准确的参考信息,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与规划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本文针对会计核算工作中一些常见的不规范问题予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提炼,提出较为可行的财务处理办法,希望对于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有所帮助。 关键词:高校;会计核算;核算质量在高校财务工作中,会计核算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高校为了更加客观、准确地进行财务分析以及各个年度会计决算,则需要我们加大力度提高高校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提高高校会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从根本上保证高校会计核算工作的稳定性。随着我国高校近几年的不断扩招,学校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学校资金来源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学校经济体制建设更多的融合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些元素,原有的纯公益性格局被打破,传统的会计核算方法已不能满足现行高校会计核算的要求,暴露了诸多的问题,影响了会计核算工作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滞后于高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对高校的发展决策与管理带来较多的负面影响。因此,杜绝会计核算工作中的一些不正规现象,对于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会计核算工作有待提高的相关原则 (一)必要性原则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高校的资金运营已经不再是单一形式的政府财政补贴,开始采用多渠道的资金筹集形式。高校成为了能够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独立法人高等教育单位,它与国内外的非事业单位之间的资金、人员交流逐渐频繁,高校资金的运营方式逐渐与社会企业的资金运营方式接轨。 (二)紧迫性原则 近几年,在高等院校传统会计核算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随着学校招生的不断扩展,学校的人数不断增加,学校规模不断扩张,尤其国家对于“211”、“985”、“世界一流大学”的支持力度的增加,促使高校对于资产、负债等因素给予更多的监督和考虑,在尽可能杜绝资产流失现象出现的同时,尽可能加强高校会计核算工作的建设与管理步伐。 (三)必然性原则 社会的信息化发展带动了各行各业的发展,各行各业信息化的转变已经成为了行业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因此,我们要将信息化技术运用到高校会计核算中来,将会计电算化的发展贯穿于整个高校会计核算工作中,这种会计核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同时也加快了会计核算效率,使得整个会计核算工作变得更加科学化和精确化。 二、高校会计核算工作的现状分析 (一)财务收付权责制在会计核算中的瑕疵 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高校会计核算中资金的流入和流出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对于经营性的收支业务来说,应该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随着现阶段高校经济管理体制以及财政管理办法的改革,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经营性业务发生在高校中,其各种业务范畴也比较复杂。原有的收付实现制已经无法适应当前高校收入和发生费用的配比关系,并有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准确性的丧失,因此,在当前

高校基建账务处理

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基建核算思考 【作者】 李祥艳高新宇 【作者单位】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计财处河北秦皇岛066311 燕山大学计财处河北秦皇岛066004) 【摘要】 【摘要】高校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将基建账套并入学校大账。《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对基建账定期并账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本文结合实际工作将基建会计日常处理和期末并账相结合,提出了新会计制度下的基建会计处理方法,并运用案例对基建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解析。 【关键词】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基建会计 一、基建业务会计处理的主要变化 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高校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之一是要求高校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基建”)投资的同时,将基本建设账套(以下简称“基建账”)核算的相关财务数据并入高校财务大账(以下简称“大账”)。 在旧会计制度中,支出类科目设置了“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用于核算高校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建。“结转自筹基建”为支出类科目,高校在将基建资金转至基建账时借记“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形成高校基建支出。在新会计制度中,删除了支出类科目中的“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在资产类科目中增设了“在建工程”科目,用于反映高校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同时在净资产类科目中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用于反映在建工程占用的金额。 将基建账并入大账具有重要意义。高校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应当将全部业务纳入统一核算范围,将基建账并入高校大账,可以使会计信息完整地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和预算执行情况,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另外,我国公共财政改革中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要求将单位的全部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基建账并入大账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公共财政改革。 二、新会计制度下的基建会计处理方法 (一)基建账与财务账的功能分工 将基建账并入大账,应厘清基建账和大账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功能分工和工作侧重点。高校大账与高校这个会计主体对应,全面、真实反映其预算执行情况;基建账是对大账的补充说明,用于详细反映高校基建资金使用情况,有效地记载基建项目从项目的概算到决算、从资金筹措到使用的完整的资金运动过程和建设成本。 (二)基建并账的范围 基建账会计科目分为资金占用类和资金来源类。资金占用类科目反映基建资金的最终去向。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 暂行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第81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团公司的借款利率。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基建会计核算主要内容

基建会计核算主要内容 一、如何成为一个好基建会计 1、熟悉概预算编制和计算,最好做好概算、技经或造估价工作; 2、熟悉各项投资计划,如年度计划; 3、参与合同全过程管理,做好合同台帐管理; 4、参与审查工程造价(投标、合同、施工组织、工作量、工程结算单、工程取费等); 5、忙中取巧,熟练掌握计算机,做好基础工作; 6、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多种途径各种方式; 7、建立一套好的工程结算模式。 二、如何做好基建会计基础工作 1、建立符合准则、满足竣工决算的会计账户。 2、做好工程物资设备核算工作,建立设备台帐。 3、建立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登记簿。 4、建立合同台账。完整反映合同签订、结算、质保金等情况,核对往来款项。 5、甲供材料清理。 6、临建清理。 7、日常工程结算。 8、财政、税务。 9、资金筹划。

10、预算。 三、基建核算一般要求 1、遵守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2、做好会计科目与工程项目衔接,以便编制概算; 3、以合同(协议)为依据,全过程反映工程结算情况; 4、完整反映工程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 5、加强费用划分和归集,禁止乱挤乱摊。 四、通用会计科目设置 会计科目设置原则 (1)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科目编码要求; (2)明细科目编码具有扩充性,以适应基建项目业务发展的需要; (3)科目编号基础简明、易记; (4)便于数据自由重组,以便利用财务软件从不同角度统计数据; (5)明细科目设置应配合工程管理部门统计、分析资料的需要;

(6)明细项目设置应保持与工程概预算的可比性,配合竣工决算编制的需要 (7)明细科目名称恰当地反映业务性质及内容。 五、重点核算业务 1、成本核算方法:工程成本 在以历史成本为会计核算基础的条件下,电力企业有二种成本核算方法,即成果法、完全成本法。 成果法:项目成功,支出计入工程造价;不成功,支出计入成本费用; 完全成本法:将所有支出全部计入工程造价。2、质保金会计处理:其他应付款; 2、生产准备费、生产职工培训费如何摊销; 生产准备费是指为工程竣工后投产初期顺利过渡提供保证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车辆购置费、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 3、不需安装固定资产是否提折旧:固定资产使用费; 4、项目建设时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无形资产 5、项目完工时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固定资产 6、预付工程、设备款会计处理,不得列支预付帐款; 7、前期费用会计处理;加强对帐; 8、法人建管费、前期费区别:基建项目从工程筹建阶段即开始计列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火电工程以主厂房基础

基建会计核算内容与科目表

基建会计核算内容和科目表 基建财务主要是负责与在建工程相关工作的财务,其主要工作包括 1.管理基建工程款项的拨入,支付和结算; 2.编制基建财务收支计划; 3.参与基建项目预算,审核,验收,合同签订,决算; 4.制定基建财务制度; 5.监督基建工程合同的执行; 6.其他有关基建财务事项 具体核算科目如下: 类型级次科目编码科目名称账页格式余额方向 占用 1 101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金额式借 占用 1 102 设备投资金额式借 占用 1 103 待摊投资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01 建设单位管理费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02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03 勘察设计费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04 研究实验费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05 可行性研究费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06 临时设施费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07 设备检验费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08 延期付款费用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09 负荷联合试车费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10 包干结余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11 坏账损失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12 借款利息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13 财政贴息资金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14 存款利息收入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15 合同公证费及质量监测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16 企业债券利息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17 土地使用税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18 汇兑损益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19 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金额式借占用 2 10320 施工机构转移费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21 报废工程损失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22 耕地占用税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23 土地复垦及补偿费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24 投资方向调节税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25 固定资产损失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26 器材处理损失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27 设备盘亏及毁损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28 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金额式借占用 2 10329 企业债券发行费金额式借 占用 2 10330 其它待摊投资金额式借 占用 1 104 其他投资金额式借 占用 1 111 交付使用资产金额式借 占用 2 11101 固定资产金额式借 占用 2 11102 流动资产金额式借 占用 2 11103 无形资产金额式借 占用 2 11104 递延资产金额式借 占用 1 112 待核销基建支出金额式借 占用 1 113 转出投资金额式借 占用 1 121 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金额式借占用 1 201 固定资产金额式借 占用 1 202 累计折旧金额式贷 占用 1 203 固定资产清理金额式借 占用 1 211 器材采购金额式借 占用 1 212 采购保管费金额式借 占用 1 213 库存设备金额式借 占用 1 214 库存材料金额式借 占用 1 218 材料成本差异金额式借 占用 1 219 委托加工器材金额式借

新基建企业会计制度

基建会计制度 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要求,建设单位用基建投资购建的在建设期间自用的固定资产,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省国税系统基本建设情况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要求和我省基本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单位要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加强基建工作的领导,基建项目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实行单独核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各建设单位要在确保满足各项正常经费、专项经费开支的前提下安排基建资金,要根据其资金情况安排建设项目,避免摊子铺的过大、建设标准过高,造成资金的浪费。 第四条各建设单位基建财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忠于职守,履行职责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独立核算的建设单位。 第二章会计科目 第六条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适用的会计科目如下:会计科目表序号编号资金占用类科目序号编号资金来源类科目110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301基建拨款2102 设备投资2331应付器材款3103待摊投资3332应付工程款4104其他投资4352其他应付款5111交付使用资产5361应交税金6201固定资产7211器材采购8214库存材料9218材料成本差异10232银行存款11233现金1224l预付备料款13242预付工程款14252其他应收款第七条会计科目的主要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第101号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建筑工程的实际成本。 建筑工程包括:(1)各种房屋(如办公室、仓库、住宅、学校、食堂、车库、招待所等)和建筑物(如烟筒、水塔等),包括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煤气、卫生、通风、照明消防等设备的价值及其装设油饰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及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辅设工程。 (2)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布置,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土地平整、设计中规定为施工而进行的工程地质勘探,以及工程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和绿化工作等。 2.建设单位根据施工企业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帐单”承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程款”科目;将预付的备料款和工程款扣减应付工程款,借记“应付工程款”科目,贷记“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

(管理制度)基建矿井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基建矿井财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壹步加强基建矿井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特制定本办法。 基建收尾是指基建工程未全部结束,首采面具备生产条件,仍不具备正式转入生产运营前的阶段。对该类矿井的考核分为基建阶段和生产运营阶段分别进行考核。 壹、基建阶段矿井的核算和考核 (壹)基建阶段矿井的核算 基建矿井核算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做好于建工程投资、工程煤收入的核算及涉税申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选择,准确进行核算。 对于新建矿井,除了企业于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于实际发生时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外,其他支出全部通过“于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按“建筑施工”、“安装工程”、“于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于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1、新建矿井的工程支出构成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关联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关联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俩种方式。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所建工程均应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 (3)建筑施工、安装工程支出。 根据和建造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工程进度等定期和建造承包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结算的工程价款计入于建工程成本。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施工机械费等计量。 (4)待摊支出。 待摊支出是指于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关联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 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包括为进行工程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工作人员薪酬、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 要正确区分企业开办费和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准确核算工

基建会计业务讲解

基建会计业务讲解 一、建设单位的基建资金运动的特点: 1、一次性运动形式,不发生资金的循环和周转(基建结束后,就要冲销基建拨款等科目,与大帐合并) 2、资金运动过程中,一般不发生资金的增值(基建形成的资产以实际成本入帐) 二、相关会计科目设置 ㈠资金来源类 ⑴基建拨款(总帐科目),本年自筹资金拨款、以前年度拨款、其他拨款 ⑵基建投资借款(总帐科目) ①部门统借基建基金借款,核算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借入的由主管部门从财政统借的基建基金借款。 ②部门基建基金借款,核算建设单位借入的由部门管理和安排的基建基金投资借款。 ③其他投资借款,核算除以上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如: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 ⑵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总帐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应向生产单位收回的用基建投资借款购建并交付使用的资产价值。 ⑶待冲基建支出(总帐科目),是基建投资借款的备抵科目,核算待冲销的已转知生产单位的各项交付使用的资产。 ⑷应付器材款(总帐科目)

⑸应付工程款(总帐科目) ⑹其他应付款(总帐科目) ㈡资金占用类 ⑴交付使用资产(总帐科目) ⑵待核销基建支出(总帐科目),核算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支出。在财政部门批复竣工决算后,冲销相应的资金。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不在本科目核算,应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核算。 ⑶转出投资(总帐科目),核算非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而建成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的实际成本。发生支出时,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贷“银行存款”等。完工后,借“转出投资”,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下年初进行冲销,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等科目,贷“转出投资” 产权归属本单位的,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应通过“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核算,并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总帐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本科目应设置“建筑工程投资”和“安装工程投资”两个明细科目,并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明细核算。 ⑸设备投资(总帐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

高校会计制度

高校会计制度 1998年3月31日财政部财预字[1998]105号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依照执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独立核算的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的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的会计制度。 国家对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高等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高等学校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五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六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记帐以"元"为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核算。 七高等学校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可减少或合并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分设一级科目,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高等学校不得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高等学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必须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八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务管理体制的高等学校,可采用两级核算方式核算二级单位的收支;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前提下,具体核算办法由各高等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九本制度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编号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101现金 2102银行存款 3110应收票据 4112应收及暂付款 5115借出款 6120材料 7131对校办产业投资

基建会计核算办法

基建会计核算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核算要求 1、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各行政事业单位建设的社会公益性和非经营性基建项目。如办公用房、市政工程、交通设施、文教卫设施、水利项目等。 2、单项工程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不论资金来源,都应按本核算办法规定单独建帐核算。 3、有多个建设项目的单位,不论其单项工程投资额是否达到50万元,均在基建帐户核算,并要求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有建设项目并单独建帐核算的单位,必须在银行开设基建专用帐户。 5、基建资金会计核算统一采用借贷记帐法。 二、总帐会计科目设置 1、资金来源类设置“拨入专款”、“项目投资借款”、“应付款项”三个总帐科目。 2、资金占用类设置“交付使用资产”、“在建工程支出”、“待摊投资”、“库存器材”、“银行存款”、“现金”、“应收款项”七个总帐会计科目。 三、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 1、拨入专款 本科目核算项目资金拨款。 2、项目投资借款 本科目核算为完成基建计划批准借入的项目投资借款。 3、应付款项 本科目核算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4、交付使用资产 本科目核算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并已交付使用的资产。 5、在建工程支出 本科目核算涉及基建项目的所有财务支出,包括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等。下设七个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土地征用支出:核算基建项目征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出让)费等。 拆迁安置费:核算基建项目的拆迁安置费、迁移费等。 其他前期经费:核算基建项目的勘察设计费、各项税金、各种规费等费用。 建筑工程支出:核算基建项目的建筑工程投资支出。 设备及安装支出:核算构成工程投资的各种设备、设施的购置及安装费用。 其他费用:其他构成在建工程支出的各项费用,如借款利息等。 预付工程款:核算单位预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 6、库存器材 本科目核算为进行基本建设所储备的各种器材的实际成本。 7、银行存款 本科目核算单位存在开户银行的基建资金。 8、现金 本科目核算单位库存的用以支付零星开支的现金。 9、应收款项 本科目核算应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回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四、主要会计事项核算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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