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

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在实施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有效。

第五条风险评估应当制定风险评估方案并建立专项档案,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问卷调查、民意测验、座谈走访、听证会等方式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方案在拟征收范围内征求意见,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也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评估论证。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风险评估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查,确保客观、准确。

第六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定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是否符合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考虑地方财政能力和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等制约因素,实施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

(四)是否会对相关利益群体造成不良影响而引发群体性上访或影响社会治安的群体性事件等社会稳定风险;

(五)是否有相应有效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处臵预案,能否将风险妥善控制在预测范围内;

(六)是否存在其他社会不稳定隐患。

第七条由房屋征收部门出具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做出风险存在、中风险和高风险的风险预警评价,并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和

不可实施的建议。

第八条风险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征收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立项、规划、国土等部门的批准手续、征收计划和征收方案,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及产权人基本情况,补偿资金和产权调换房源的落实等有关情况,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估价,被征收人要求产权调换情况,被征收房屋的租赁情况。

(二)项目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包括群众的反映、有关部门及单位的意见、专家的意见及建议。

(三)对因征收项目实施产生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因素,因征收可能引发的其他类型矛盾等问题进行评估预测和分析研究的相关情况。

(四)征收项目风险防范及维护稳定的相关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员。

(五)征收项目实施中可能引发矛盾问题的化解方案、途径,解决矛盾的具体措施。

(六)评估结论。

第九条对于可实施的征收项目,风险评估报告中应包含风险评估预测,针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和紧急处理措施的应急预案。

对于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征收项目,在评估风险预警评价建议转化为可实施前,一律不予实施。

对符合有关政策法律规定、急需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重点项目,在制订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要有针对性地注意做好社会稳定性控制预案,明确应对措施。

第十条市、区级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分别做出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决定,以政府名义下发给房屋征收部门。

第十一条市、区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互相配合,做好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及社会稳控工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罚。情节较轻的,责令限期改正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一)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实施评估的;

(二)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实施评估的;

(四)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未按照应急预案或化解方案开展工作的。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

建设协调指挥部

目录

一、项目概况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评价

(一)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内容及其评价

三、已经和正在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注重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切身利益的保护(二)科学安排和监管补偿资金使用

(三)减少征收期间的扰民行为

(四)保障项目全过程治安安全

四、下步风险防范方案

五、结论

建设指挥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必须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范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所以必须对其潜在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基础之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按照上述要求,建设协调指挥部作为责任单位,及时组建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吸收了有关社会机构、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专家,对“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认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段全长公里,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栋,征收面积为M2。征收主要内容为: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评价

(一)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内容及其评价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衍生于相关利益群体对征收项目的抗拒,这种抗拒有多种表现形式,如上访、留臵原地拒绝征收、暴力对抗甚至群体示威等。因此,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所涉及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进行界定,应认真分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后群众可能引发的异议、遭遇到的损失或不适,这些异议、损失或不适即为引起社会不稳定的风险。在识别了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可能面临的四大类社会稳定风险的基础上,对上述五大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分别进行定性评价。为便于评价表述准确,本报告把风险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划分成5个等级,可能性由小至大依次表述为:很小、较小、中等、较大、很大,并根据专家经验以及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利益群体的民意调研结果,界定各类风险发生可能性的大小。

根据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实施过程中易发生的社会风险的经

验判断,并结合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具体情形,可能会诱发的异议、损失或不适等诸多社会风险及其评价主要如下:

1、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的风险

风险内容:该项目的决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该项目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建设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风险评价:项目合理性风险很小,而其合法性会受到质疑,风险较小(1)本项目合法,手续完备,程序完备

本项目经过充分可行性论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正在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等有关法律,按部就班依法进行之中。

但是,上述依法进行的活动并不能彻底解决合法性的问题。首先,社会各界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许可和行政征收的合法性还持有怀疑的态度。其次,省、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配套政策未出台,公民对征收程序的合法性会怀疑,相关的各种矛盾容易产生。据初步估计,上述问题应该受到重视。

(2)本项目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

段全长公里,全线穿过镇8个村(社区),并在由于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对于发展具有较强的推进作用。从城市经营出发,铁路的合理发展,具有对于推进示范区新型城市化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显著作用。同时,因发展影响而言,铁路的开发建设,是示范区发展的又一重要启动点,不仅有利于示范区融入三市进一步的合作交流,而且有利于示范区城市空间拓展和城市建设的战略意图。

2、群众抵制征收的风险

风险内容:由于征收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加上群众对征收的政策缺乏理解,因此在征收问题上群众往往会与政府站在对立面,以各种形式抵制征收。征收项目中群众最敏感、最担忧的问题是自身利益的损害。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公产私产栋,因其利益问题可能会对征收产

生强烈的排斥和抵触情绪,这种负面情绪一经积累有可能演变为激烈的抵制行动,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风险评价:群众抵制征收的风险较大。

为了赢得群众对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支持,指挥部依靠乡(镇)、村(社区)已在摸底调查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有效地化解了群众对征收项目的不理解、不支持。在摸底调查中,一线动迁工作人员高度负责,主动放弃自己的节假日休息时间,积极与被征收群众联系沟通,解答各项征收问题,宣传项目建设意义和征收政策;同时对关系到各单位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补偿数据,一丝不苟,反复核对,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力所能及的补偿问题,顺利、高效推进了征收调查工作。由此认为,###城际铁路##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遭群众抵制的风险较大。

3、项目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

风险内容: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可能当地个别居民会因为对补偿方案和安臵房问题的不满意而成为“钉子户”,拒绝征收、抵制征收。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也可能会对当地居民带来干扰,影响其正常的生活与通行,因此有可能引发居民的不满情绪。另外,还不排除有民间组织通过收买当地居民的补偿“权利”而介入反征收活动,滋事生非,干扰项目进展,并从中牟利。

风险评价: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治安风险很小

本项目征收工作精心布臵,组织严密,在征收过程中尽量做到不引发、少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在征收工作开展之时,市、区有关部门应对征收工作周密谋划、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时,应召开听证会,反复征求被征收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使补偿方案更完善、更合理。补偿方案确定后,又应开展宣传教育,针对群众所提意见和关心的问题,以问答形式编制成资料,派发至各被征收户。在各乡(街)设立征收政策法规咨询点,现场解答群众对补偿方案的疑问。对抵触情绪较大的群众,采用“换位”思考方式尽力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消除其对抗心理。另外,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正面报道,消除误解,引导舆论支持征收工作。

三、已经和正在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对项目可能诱发的风险及其评价,我们采取了下述风险防范措

施。

(一)注重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切身利益的保护

严格执行征收补偿标准。为了确保征收的顺利进行,在具体操作的时候,本着有利于保护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切身利益的角度,制定标准时,取高舍低,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照顾被征收人的利益。

(二)科学安排和监管补偿资金使用

征收补偿金支付方式:先按预计总补偿款的80%左右先行预付至征拆账户;征拆办在签订协议后10个工作日拨款至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账户。通过建立市、办、个人三级资金使用和监管体制,确保资金的依法拨付和使用。

(三)减少施工期间的扰民

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要求和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采取下列措施: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排放;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场时,要避开每日上、下班(学)时段,不要造成施工现场周围交通不畅或发生事故等。

(四)保障项目全过程治安安全

我办紧密联系和依靠乡(镇)和相关村组织,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措施。一是确保补偿款到位然后进场施工,首先保证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确需强制进场的,在补偿款到位的前提下,对现场进行证据保全,同时要求公安、法院等部门到现场维持秩序。三是公安部门在项目全过程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保持征收涉及区域日常治安环境的良好。四是密切关注极少数群众可能的因对补偿不满意引发的上访、闹访、煽动群众、示威等动向,第一时间采取教育、说服、化解等措施,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下步风险防范方案

尽管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发生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风险程度低,但并不意味着征收会一帆风顺,仍要注意加强对征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个体矛盾冲突的防范,并随时戒备和监控征收进展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发生。

1、继续加强征收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能多种新闻媒体,宣传###城际铁路建设项

目对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周边土地升值等诸多能给群众带来长期福利改善、收入增加这些正面的影响。尽管短期内群众会有少量的利益损失或者转型期的生活不便,甚至带来感情的痛苦、焦虑等,权衡利弊,当地群众将会是最大的受益者。因此,有必要继续加强征收政策的宣传,舆论先行。

2、创新思路,讲求科学的征收方法,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征收。

在征收过程中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讲求科学有效的征收方法,尤其要千方百计应用那些已被实践证明效果十分显著的征收工作方法。要最大程度地照顾被征收群众的利益。在征收过程中,还要按规定做好公开、公示工作,保证被征收对象的知情权。

3、加强风险预警,做好征收现场维稳工作。

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对征收过程中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每日排查。加强征收现场的治安保障,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或是出现发生的苗头后,各方力量和人员都能立即投入到位,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开展工作;涉及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对能解决的问题要现场给予承诺和答复,确保事态不扩大,把不稳定因素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五、结论

本报告对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识别与评价,结论如下:

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可能会引发4类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风险,这4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评价结果是:第1类风险,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的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第2类风险,群众抵制征收的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大;第3类风险,项目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

综合评价,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程度低,但有发生个体矛盾冲突的可能。

目前已经采取的和下步将采取的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降低以致消除社会风险的效果。但其效果的好坏,取决于这些防范措施执行力度大小的影响。

201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

201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仅限于规范为了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非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非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活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法平等协商解决。不得采用行政征收方式。 二、新征收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非公共利益需要的房屋拆迁与补偿的管理工作,严格做到“拆管分离”。 三、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打击、报复、追害举报人。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征收决定

五、为了明确区分新征收条例第八条“公共利益的需要”与“非公共利益的需要”用地的情形,应当以所列六项情形房屋征收拆迁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予以认定。 凡以国家划拨用地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属“公共利益需要” 的情形;凡以招标、拍卖等公开竟价方式购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属“非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形。 其中第八条第(五)项规定的旧城区改建,不得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用于建高档住宅、别墅、富豪庄园、高档会所等建筑设施;在确保用于建设被征收拆迁人就地安置的安置房的原则基础上,只能建设中、低档住宅。否则,市、县级人民政府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六、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之前,应当广泛征求被征收范围的公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应当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过科学论证。 七、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防止征收分配不公、社会两极分化、突发事件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及旧城区改建的,应当广泛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2013年集团两项资金输配管线翻修项目(百子湾经适房支线2#-3#)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有限公司编制时间: 2013年3月

目录 1.编制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2.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3.评估对象及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4.风险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风险评估程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风险评估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风险管理体系及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预防风险措施及应急抢险预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1.编制依据 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制定的风险管理方针及策略。 2013年集团两项资金输配管线翻修项目(百子湾经适房支线2#-3#)图纸。 我国现行的相关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04);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5-2010); 《工程测量规范及条文说明》(GB50026-2007);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GBJ01-92); 《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56-2001);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及消防等有关规定。 根据我公司完成的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2013年集团两项资金输配管线翻修项目(百子湾经适房支线2#-3#)。 (1)项目编号:JT13-02C001-5 (2)项目概况:起点1点为《百子湾一号经济适用房建筑木材厂西路热力外线工程》原设计3点,终点8点位于原设计6点南侧,管线总长米,管径DN600,无分支。1点和8点为现状检查室,检查室内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社会稳定风险,广义上是指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是一类基础性、深层次、结构性的潜在危害因素,对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会构成严重的威胁。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社会风险就会转变成公共危机。广义的社会风险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涵盖了生态环境领域、政治领域、经**领域、社会领域和文化领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狭义上,社会风险是指由于所得分配不均、发生天灾、政府施政对抗、结社群斗、失业人口增加造成社会不安、宗教纠纷、社会各阶级对立、社会发生内争等社会因素引起的风险,仅指社会领域的风险。 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所以必须对其潜在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基础之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基于上述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作为该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及时组建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入户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同时向有关法律单位和个人咨询,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文化园道桥及园区房屋征收补偿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认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二、房屋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 房屋征收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政府在执行房屋征收决策、实施房屋征收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财产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

房屋征收对征收范围的人群影响是多方面的:失去收益性物业、失去宅基地及住宅、原有生活方式和邻里关系改变、产生失落感、剥夺感等。另外,不同时间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征收性质之间的不同补偿标准和方式,有可能导致群众对比甚至盲目攀比,造成误解,产生不公平感等。因城市房屋征收需要而迁出原居住地的被征收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他们不得不离开家园,失去原有的生存空间,去适应一个新的未知环境。引发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原因,分析如下: 1、房屋征收的强制性 在我国现阶段,房屋征收是政府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由政府发布公告,组织与实施,政府行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样做利于保证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房屋征收在对被征收人进行公平合理补偿的前提下进行,不以被征收人自愿为条件。其产生的负面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 2、被征收人对补偿的期望值过高 房屋的价值具有很强的区域性,不同的区位房屋价值相差显著。随着城市化的演进和城市的不断扩张,城市边界房屋升值明显,人民对房屋升值的预期加强,要价和附带条件越来越高。目前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虽然实行的是市场价,但和被征收人不断增加的要求和欲望相比,补偿常常不能满足被征收人的要求。 3.房屋征收带来的破坏性 当人们房屋征收被征收、被迫迁移时,其原有的生活模式会受到影响,大量有收益的生产资料将会丧失,收入来源减少;教育和医疗保健等福利设施及服务短期内将有可能变化;社会关系网解体。这种破坏性将影响被征收人的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 4、补偿不公平等其它原因 不同时间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征收方式之间的不同补偿标准和方式,有可能导致群众相互对比甚至盲目攀比,造成误解,产生不公平感。另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决策、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出台或审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为从源头上规避、预防、控制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落实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为实现园区科学发展、率先赶超、绿色崛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先就园区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主动维稳的理念,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事件的发生,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出台前或审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权责统一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重大事项的承办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工作,并对评估结论负责。 (二)合法合理原则。评估重大事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开、公正,体现公平,符合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意愿。 (三)科学民主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充分论证,确保评估工作全面、客观、准确。 (四)以人为本原则。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职工群众承受能力,统筹考虑职工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以职工群众是否拥护作为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五)公平与效益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重大事项的范围园区党委及有关部门提出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二)关系群众利益调整的重要政策; (三)被省、市、县(区)确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四)涉及范围广的重大改革措施; (五)关系环境污染、土地费用调整、征迁等社会敏感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规范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规 第一条为了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评估的公正、有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房地产估价规》,结合市实际,制定本评估规。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评估规。 第三条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应当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 第四条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围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前款所述不考虑租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被征收房屋无租约限制的价值;不考虑抵押、查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价值中不扣除被征收房屋 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第五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

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六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由资质较高的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同一资质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标准。 第七条同一征收项目分期实施,其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由两家以上房 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前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后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评估对象、价值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资料,后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除因时间变化等不适用因素外,应当采用。 第八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工 作量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开展评估工作。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房地产评估机构因专业所限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相关项目,但应在评估报告中加以说明,并附相关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第九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 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交通安全风险评估

三江街道 交通安全风险评价报告 为构建和谐的生活环境,积极遏制危害我们和谐生活的重要因子之一——交通事故。这里我们对交通安全的的隐患和风险程度进行分析,从而让更多的人深刻地认识到创建安全社区,搞好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普遍性。 一、交通安全的项目单元划分(道路道路、水上) (一)道路交通 近几年来,三江街道办事处狠抓交通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已取得明显成效,推动了农村客运的快速发展。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客运与公路建设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也渐渐凸现。 目前,据相关资料统计,街道辖区有18个行政村、6个社区,从事客运的客车、三轮车、摩托车共计531辆,这些车辆都属非法营运。经调查,“黑车”之所以有市场,主要是乡镇农村道路和群众的出行需求所决定的,由于这些非法载客的“黑车”具有方便、灵活的优势,特别是摩托车投资小、收益快、不等时间,不上缴税费,因此,非法营运在农村客运中拥有大量的市场。

虽然多数村都修通了公路,但所有的公路无法开通客运车辆,群众又必需出行,三轮车、摩托车自然就成了其出行的主要工具。为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了多次打击和整治,虽然非法营运势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是由于打击非法营运取证难以及农村面广、监管难度大等因素,以致非法营运车辆在一定时期仍将继续存在。非法营运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扰乱了农村客运市场秩序。而且三轮车、摩托车由于其经营的特殊性,不受时间限制,就随意在场镇停车上客、下客,对场镇交通安全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 (二)水上交通 三江街道境内共有2条河流、3 个渡口、1艘客船、1艘餐饮船、10艘渡船、3艘挖石船、20艘货船。水上交通对于居民的生产、生活同样具有重大的作用。因此水上交通安全就显得至关重要。安全工作预防大于处理,因此应制定严格的水上交通安全措施,对渔船、打石船等非运输船舶的非法载客行为,进行严厉的查处,严格取缔未经检验、登记的船舶、未经审批的渡口渡船以及无证无照和达到报废年限仍在运营的船舶,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危险辨识 交通安全可造成的事故类型有撞车、翻车、坠崖、撞人等,

房屋征收补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文

政府: 于目前,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工作即将结束,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广义上是指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是一类基础性、深层次、结构性的潜在危害因素,对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会构成严重的威胁。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社会风险就会转变成公共危机。广义的社会风险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涵盖了生态环境领域、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和文化领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狭义上,社会风险是指由于所得分配不均、发生天灾、政府施政对抗、结社群斗、失业人口增加造成社会不安、宗教纠纷、社会各阶级对立、社会发生内争等社会因素引起的风险,仅指社会领域的风险。 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所以必须对其潜在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基础之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基于上述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作为该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及时组建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入户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同时向有关法律单位和个人咨询,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太平文化街区房屋征收补偿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认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房屋征收范围:整个范围居民约户,涉及单位约个,征收面积约平米。 二、房屋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 房屋征收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政府在执行房屋征收决策、实施房屋征收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财产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 房屋征收对征收范围的人群影响是多方面的:失去收益性物业、失去宅基地及住宅、原有生活方式和邻里关系改变、产生失落感、剥夺感等。另外,不同时间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征收性质之间的不同补偿标准和方式,有可能导致群众对比甚至盲目攀比,造成误解,产生不公平感等。因城市房屋征收需要而迁出原居住地的被征收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他们不得不离开家园,失去原有的生存空间,去适应一个新的未知环境。引发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原因,分析如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灵口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当前,我镇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多发时期。制定出台一些重大决策和政策调整、引进实施一些重大项目和工程时,一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利益关系会发生变化,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实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必然要求,是改造“第一要务”、落实“第一责任”的具体举措。对于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改革和发展,理解、配合、支持改革发展事业,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确保改革发展顺利推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镇各部门在重大事项实施之前,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稳定的问题都要进行先期预测、先期介入,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真正做到改革发展为了人民、改革发展依靠人民、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 实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总体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和稳定观,推动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切实做到维护稳定与改革发展并重,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责任主体 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发展、民生为先、稳定为重,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的必备程序,切实做到科学评估在前、有效预防在先。要严格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先作出预测评估,充分尊重和积极运用预测评估成果,有效控制、预防和化解稳定风险。 三、主要内容和重点方面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实施的合法性。一是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实施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二是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三是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有关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一是是否体现“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解读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解读 引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1年1月21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准确把握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学会于4月3日—4日在重庆举办了《条例》专题研讨班,有关专家学者分别就《条例》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讲授。 一、立法背景、过程及意义 (一)我国房屋征收与拆迁制度主要经历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房屋拆迁制度完全依附于土地征用(收)制度的阶段(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50年代末)。 第一阶段的特点: (1)确立拆迁制度的宪法依据,明确拆迁行为的征用性质; (2)立法上确立拆迁安置补偿的公平原则,特别注意被拆迁人的居住需要; (3)特别强调节约用地,规定土地征用的必要性; (4)强调被征用人的自觉履行,没有规定强制性,而且规定可以用替代形式执行; (5)没有设置行政复议、诉讼等救济渠道。 2、第二阶段:房屋拆迁制度相对独立于土地征用(收)制度的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末) 主要特点:

(1)房屋拆迁均为地方立法,且宪法、法律依据从有到无,于1982年后走向缺位; (2)房屋拆迁性质不明、目的混乱; (3)先安置后搬迁的原则逐渐弱化; (4)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及原则; (5)普通规定了行政与司法途径的强制拆迁; (6)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可就其拆迁争议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初现端倪。 3、第三阶段:房屋拆迁制度完全独立于土地征用(收)制度的阶段(20世纪90年代拆迁条例颁布至本世纪初期) 主要特点: (1)缺乏宪法依据; (2)拆迁行为的性质、目的依旧不明确; (3)先安置后搬迁的原则在制度上被废弃; (4)搬迁补偿遗漏重要的土地使用权部分; (5)行政强制搬迁已渐成司法监督空白地带; (6)既有的民事与行政诉讼救济机制因制度缺陷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大量的拆迁纠纷的解决依赖法外解决; (7)新兴的土地储备制度,极大地影响了拆迁; (8)商业资本的介入,拆迁的正当性受到普遍质疑; (9)拆迁方式在实践中不断突破。如拆迁改搬迁,圈地保护等。 4、第四阶段:全新而又独特的房屋征收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与实施)。主要特点在后面作重点介绍。 (二)条例制定的现实背景 1、土地需求与土地供应之间矛盾加剧。 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也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时期,土地供求矛盾更加突出。据专家介绍,2010年,房地产占中国GDP的28%。根据我国现有土地法律制度,解决用地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增量供应(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二种是调量供应(毛地变净地)。

3、校园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校园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高各部门各年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稳定的学校矛盾,推进民主文明和谐的灵中校园建设,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在学校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全体师生员工利益的决策、政策、建设项目和改革措施。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事前评估、防患未然”、“谁主管、谁负责”、“兼顾全体教职员工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原则。 一、范围和内容 (一)涉及较大范围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土地、工程建设、购置应品的决策; (二) 涉及较大范围的征地拆迁和安置问题的决策; (三) 涉及学校发展和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 (四) 涉及到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决策; (五) 涉及建设项目的重大决策; (六)涉及福利待遇方面的重大决策; (七) 涉及环境卫生方面的重大决策; (八) 执行重大事项出台前和重点投资开发工程建设实施前维稳 风险评估制定相应措施的事项。 二、责任主体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的部门和年级。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的,由牵头部门(单位)负责。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行校长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各年级、各班级分级负责制。 3、学校维稳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学校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三、实施程序 1、对涉及到第一条规定内容之一的事项,由评估责任主体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明确一名责任领导,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群众代表参加,进行风险评估。 2、风险评估按下列程序进行。 制定评估方案。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明确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评估方案必须书面报告维稳领导小组。 开展民意调查。风险评估小组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定事项在实施地区进行公告、公示以及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要特别注重征求与拟定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的意见,并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归纳、整理,形成客观真实反映广大群众意愿的文字材料,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依据。 组织进行评估。风险评估小组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深入讨论、研判和科学论证,准确反映民意调查情况,形成明确的评估意见。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总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总结 总结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总结 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镇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利益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阻力。对在全盘工作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现先期预测、先期评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确保了我镇社会的稳定和谐。我镇党委、政府以定办发(2012)6号、定办发(2012)30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科学决策、和谐发展;始终坚持事前评估,重在化解的原则,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具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由于盐化工程及其上下产业链条如火如荼的建设和发展,我镇正跨上高速发展的历史快车道,重大项目接连落户,征地拆迁量大面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定办发(2012)30号文件下发后,我镇迅速召开专门会议,将广大镇村、社区、驻镇单位负责人的思想提高到共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以实现社会矛盾由被动调处向主动化解转变,由事后处置向先期介入转变,有单位谋事向谋事与谋势相结合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为了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我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定办发(2012)30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迅速制定了《炉桥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将郢里村整体拆迁安置工作、工业园区的征地工作首先就纳入了风险评估的范围,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 三、坚持原则、狠抓落实

在贯彻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过程中,我镇始终坚持和把握好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支持和拥护作为衡量政策、措施是否出台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和基本尺度,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根本上杜绝与民争利的现象。二是促进工作开展的原则。把促进工作开展特别是推进重点工作作为实现社会稳定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稳中求进,进中求稳,正确地把握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关系。三是民主法治原则。。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 通过认真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我镇上半年各项重点工程和项目工程进展顺利。截止7月中旬,我镇未发生任何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了访情平稳、访量下降,稳定形势大为好转的良好局面,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结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总结 近年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源头治理的原则,保障了我局无重大信访、投诉案件,无职工违法违规违纪案件。根据省、市各级关于信访、稳定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将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和信访工作逐级落实到人,对每一个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工程项目,都全面进行了社会风险评估,确保了有备无患。现将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信访基础工作 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问题的必要要求,我局为加强信访工作,不断健全和巩固信访工作队伍,成立了以局一把手负责,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领导为成员的信访稳定评估领导小组,日常信访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同时,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信访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类矛盾处理职责分工,将信访案件按各自职责范围落实到各相关科室认真处理,将矛盾消除在萌芽期,重点对涉及民生、涉及社会管理等关键环节问题,由信访领导小组联合处理。

建设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报告

XXXXXXXXXXXX工程风险评估报告 施工单位:XXXXXXX (XXXXXX目部) 2017年10月24日

1.前言 1.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 为贯彻区政府〈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建设工程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规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我项目部按程序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1.2评估过程和方法 按照《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2017年9月,建设工程指挥部邀请区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共同组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首先调阅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工程建设方案、征地拆迁方案等工程资料;并向工程技术人员、项目前期筹备人员咨询了项目的进展和准备情况,对项目进行了初步的了解。多次探入一线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研,组织征迁户进行座谈,评估小组还咨询了有关部门,对我区近来总体信访工作、其他在建项目社会稳定情况进行了了解。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根据《办法》要求,评估小组编制完成了《门头沟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3评估容 根据《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信访评估的容主要包括项目论证、征地拆迁、项目施工等可能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应对措施。 A、项目前期涉及土地征收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征地补偿价格,征地政策,征地程序和补偿款发放等。 B、项目前期涉及房屋拆迁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拆迁政策、违章建筑拆除、拆迁安置、对弱势群体的影响等。 C、项目建设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环境影响、交通影响、安全文明施工、周边居民和商户影响、劳资纠纷等。 D、项目其他涉及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1.4评估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 前言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于2011年1月21日正式公布施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也处在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时期。制定这个条例,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全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条例的制定工作,要求我们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集中力量对难点问题逐项攻关,力争条例早日出台。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时,指出条例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公开征求群众意见。 之后,法制办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和国土资源部等单位共同成立了工作组,多次进行实地调研,选取40多个典型城市进行专项调查统计,专门听取被拆迁人以及经济、法律、规划、土地、评估等方面专家的意见,同东、中、西部的大、中、小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多次进行座谈,反复征求中央国家机关意见,并于

2010年1月29日和12月15日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分别收到意见和建议6560l条和37898条。绝大多数意见认为,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非常必要。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工作组召开了45次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先后共有1150多人次参加了讨论。工作组对各方面意见逐条进行整理、综合分析,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工作组在研究、起草条例和分析、处理各方面意见的过程中,力图缩小分歧、扩大共识,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了妥善处理实践中的矛盾,制定条例时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三点:一是统筹兼顾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土地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利益,努力把公共利益同被征收人个人利益统一起来。二是通过明确补偿标准、补助和奖励措施,保护被征收群众的利益,使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居住条件有改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三是通过完善征收程序,加大公众参与,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取消原条例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迁的规定,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把强制减到最少。地方政府在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被征收群众的利益和实际困难,做好群众工作,减少强制,才能统筹兼顾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土地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利益。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还必须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这需要通过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严格执行规划、调整产业政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严格立项审批等手段,控制城乡建设用

关于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关于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隆政发〔2011〕XX号 各相关单位: XX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作出《XX项目征收决定》(隆政发〔2011〕XX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XX项目 二、征收范围:东至:XX;南至:XX;西至:XX;北至:XX。 三、房屋征收部门:XX房地产管理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五、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至2011年X月XX日。 六、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应当按照《XX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标准实施房屋征收。 七、被征收人按照《XX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可以按规定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八、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按照《XX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并在规定搬迁期限内将房屋搬迁腾空移交给房屋征收部门。 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XX依法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如对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XX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XX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二○一一年X月XX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征收公告 XX 2011年X月XX日印发 (共印XX份) 附件: 《XX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更好的改善XX基础设施,提高本地区的人居环境,根据XX有关开展XX工程建设,按照XX专项规划,XX结合实际,决定在XX,经XX 房屋征收办公室充分调研、论证,制定了《XX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活动现场安全风险预测和评估报告

活动现场安全风险预测和评估报告 本次活动项目位置在西单大悦城一层中庭 一、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依据和评估内容 对大型活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主要法律依据有:《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及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公安局有关大型社会活动风险评估标准;北京市消防局有关大型社会活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程序 为了保证风险评估的效果,应该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内容、性质和各方面因素,对受理安全风险评估的大型活动区别对待;进行风险评估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一套工作程序,规范管理。 (一)接待受理 公司在业务开展受理风险评估项目过程中,始终按照《条例》规定,对举办活动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初步核准,详细了解活动的有关情况后,双方签定协议书,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和工作时限。 (二)查勘场地 根据举办活动的情况,对举办的大型活动的现场进行实地查勘,主要了解活动现场安全设施配备的具体情况,以及应急出入口、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 (三)分析论证 结合所举办大型活动的具体特点和活动涉及到的人、地、物、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到的各方面的安全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在分析论证举办活动的可行性后,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意见,逐级审核批准后,形成报告交主办单位。安全风险评估结论分为一至五级五个档次。在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我们会及时请教公司的专家和顾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安全风险评估的主要方法 根据《条例》及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消防局有关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结合受理的举办活动的具 体情况,按照举办活动的类型,分别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一)详尽了解举办活动的情况 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是按照《条例》规定,在允许范围内,详细了解举办活动的人、地、物、事及其他因素等具体情况,分别对主办单位、场地情况进行询问和实地查勘,为准确进行风险预测、安全评估提供条件。1.主办单位提供有关情况(1)申请举办大型活动的材料符合《条例》规定。包括批准文件、申请报告、资质证明、安全保卫方案、安全检查的设施设备证明材料、活动使用的证件和门票等全部申报材料。(2)主办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主办单位性质及隶属关系、举办活动的具体内容等。活动的安全责任人和现场负责人。(3)举办活动的情况。活动性质属国内、国际或者全国性,活动对社会的影响程度,其他还包括:参加活动单位情况、活动现场搭建设施情况、活动具体内容、观众群体类别等。2.提供场地单位提供有关情况(1)提供场地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及隶属关系、举办活动的场地条件,

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完整版

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报告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房屋征收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参考范本)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年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目录 1、项目概况 2、评估事项 3、评估目的 4、评估原则 5、房屋征收搬迁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 6、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内容及其评价 7、本次房屋征收搬迁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 8、已经和正在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9、下一步风险防范措施 10、结论 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参考范本)

为预防和减少房屋征收项目在实施推进中的社会稳定风险,从源头上防止因房屋征收搬迁工作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根据《合肥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文件精神,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相关房屋征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对该项目房屋征收搬迁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房屋征收项目已经过发改委批准(批准文号),市规划局批准规划选址(《规划选址意见书》文号),该项目地址位于,占地面积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根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该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户数约户(其中住宅户数户,私人非住宅户,产权单位户),征收各类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二、评估事项 项目规划红线范围房屋征收搬迁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评估目的 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听取意见,推动项目房屋征收搬迁工作顺利进行,预防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 四、评估原则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合肥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评估、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利益的原则。 五、房屋征收搬迁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

某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某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及不稳定因素~切实履行***单位工作职能~推进***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总要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平安机关为目标~紧紧围绕***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督查落实、运行保障职能~对由***单位具体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政务环境。 二、评估原则和范围 - 1 - ***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会前讨论、充分酝酿、集体决策、失职追责的原则开展~凡属下列决策事项及情形应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由***单位出台的内部重要制度~由负责制度起草的处室或所属单位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初查。 ,二,由***单位作出的内部重大改革~由改革方案提出的处室或所属单位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初查。 ,三,由***单位负责实施的重大项目~由负责实施项目的处室或所属单位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初查。

,四,由***单位负责组织的重大活动~由组织实施活动的处室或所属单位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初查。 ,五,苗头性、倾向性、危险性等有可能引发突发紧急情况的矛盾纠纷及信访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事项。 - 2 - 三、评估主体和评估内容 ,一,评估主体 为确保***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序开展,成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所属各单位根据业务职能和责任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具体工作由评估事项涉及处室、所属单位牵头,按照评估程序、依据评估内容提出评估报告,提请***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二,评估内容 1.合法性。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市委、***的有关要求及***单位相关制度规定,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是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如涉及应当由法制部门审查的事项应当提交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2.可行性。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与***单位工作职能相适应,是否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向广大干部职工征求意见建议并得到了大多数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具有 - 3 - 制度规定的连续性和严密性,是否考虑到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是否会引发较大的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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