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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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防安办字[2010]7号1

关于对2010年区县(地区)

构筑“防火墙”工程落实政府消防

工作责任绩效评价项目书

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安门地区、西站地区管委会,清河、燕山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公安部《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平安北京”消防安全建设,从更高层次提升首都城乡火灾抗御能力。首都综治委、市防火委将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审批中,

待印发),从2010年起至2012年利用三年时间,全面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组织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努力为首都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现将《2010年区县(地区)构筑“防火墙”工程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绩效评价项目书》(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提工作意见,特别对组织实施部门分配不合理和确实超出职责范围的个别年度项目要及时说明情况。请于5月6日下午5点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盖当地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公章,传真)。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特此通知。

联系人:

电话: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消防防火墙工程年度项目征求意见通知

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4日印发校对:共印:8份

2010年区县构筑“防火墙”工程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绩效评价项目书

(征求意见稿)

公共部分

项目序

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完成

时限

防火墙工程整体项目1

制定印发本区县《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北京

建设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

年规划的实施意见》。

区县综治委、防火

委办公室

5月2

制定印发本区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

墙工程2010年度街道、乡镇、部门分解实

施项目书》。

区县防火委办公

5月3

组织街道、乡镇、部门领导签订“构筑社

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责任状。

区县防火委办公

5月4

全力遏制亡人、群死群伤及较大以上火灾

事故发生,严防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

发生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

区属相关职能部

12月

规划体系建设项目5

全面盘点《本区县“十一五”消防事业发

展规划》,查找尚未落实或需要完善的规划

项目,将其列入本区县年度分解实施项目

书一并推动落实。

区县发改、规划、

公安消防部门

5月6

认真分析评估《本区县“十一五”消防事

业发展规划》落实情况,起草规划实施评

估报告并提交区县人大审议通过。

区县发改、规划、

公安消防部门

12月7

完成本区县《“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

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以区县政府名义

正式颁布实施。

区县发改、规划、

公安消防部门

12月8

完成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年度项目,镇政

府应向区县政府提交年度实施评估报告。

区县发改、规划、

公安消防部门

12月

社会化消防工作机制建设项目

9

参照市防火委出台的相关制度,制定实施

《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安全联

合执法制度》、《消防工作督查考评制度》。

区县防火委办公

7月10

及时更新调整区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

每季度组织成员召开区县消防工作联席会

议,其中一次会议应对参会主管领导进行

集中消防培训。

区县防火委办公

12月11

明确责任区消防监督员、公安派出所主管

消防工作副所长或责任民警为辖区街道

(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参与本

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议事协调和部署。

区县防火委办公

6月12

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系统范围内组织

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消防培训演练工

作,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并依

法移送消防部门查处。消防部门依法将火

灾隐患致患因素中其它城市管理问题移送

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区县规划、建设、

工商、质监、教育、

民防、卫生、旅游、

商务、文化、文物、

广电、体育、民政、

公安消防等部门

12月13

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冬季火灾防控工

作期间,组织委员分行业、分地区开展消

防安全督查工作。

区县防火委办公

12月14

组织对区属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街道、各

乡镇落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2010年度项目书》情况开展考核验收,并

计入当地综治考评成绩。

区县综治委、防火

委办公室

12月

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项目15

组织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召开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建设工作部署会议。

区县公安消防部

5月16

组织辖区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

点单位悬挂、张贴明显的有关“防火墙”

工程和“四个能力”建设内容标语。

区县旅游、商务、

文化、民防、体育、

公安消防等部门

5月17

按照市公安消防部门制定的单位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分行业设立试点

建设单位。

区县公安消防、教

育、民防、卫生、

旅游、商务、文化、

文物、广电、体育、

民政等部门

6月

18 组织辖区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

点单位按标准全部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

力”建设,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当地消防部

门验收(完成1家验收1家)。

区县公安消防、安

监、教育、民防、

卫生、旅游、商务、

文化、文物、广电、

体育、民政等部门

12月

消防保卫及隐患排查治理项目19

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合理部署值班备勤,

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内

容,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完成重大活动、

重要节日消防保卫任务以及冬季火灾防控

工作。

区县综治、公安消

防、安监、建设、

教育、民防、卫生、

旅游、商务、文化、

文物、广电、体育、

民政等部门

12月20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

展以高层及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

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

全专项治理行动以及其它消防安全专项检

查工作。

区县综治、公安消

防、安监、建设、

教育、民防、卫生、

旅游、商务、文化、

文物、广电、体育、

民政等部门

10月21

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市、区县、街道(乡镇)

三级挂账督办工作,建立工作专档,依法

下发法律文书,督促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

改隐患,对确有特殊原因未整改完毕的要

履行相应法律手续。明确隐患单位、属地

政府、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消防部门和公

安派出所整治工作职责及责任人。

区县政府督查室、

公安消防部门、相

关行业主管部门

及公安派出所

12月

重点区域消防专项整治项目22

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物业

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责任,组织开展防

火检查、消防宣传和消防演练。

区县公安消防、民

政部门以及公安

派出所

12月23

在新农村建设改造过程中,一并加强农村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

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等基础建设。

区县农业、发改、

规划、建设、市政、

水务、交通等部门

12月24

督促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

位落实两项“消防硬指标”,即室内外消火

栓供水正常、消防车通道畅通。

区县公安消防、民

政部门及公安派

出所

12月

25 组织开展针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弱势

群体的“消防安全社会关爱行动”,加强宣

传教育、入户检查、值班巡查,掌握底数

保证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救护。

区县综治、民政、

妇联、残联、老龄

委、公安消防等部

门及公安派出所

12月

26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将严

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

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筑列为重点整治项

目,一并实施综合治理。

区县发改、规划、

建设、城管、公安

消防等部门

12月

27 依法组织取缔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非法

经营且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消防安全的

公共娱乐场所、旅馆。

区县工商、文化、

公安消防、治安部

门及公安派出所

12月

28 按照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

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市级(区县级)挂账

流动人口聚居村(点)、治安重点地区、高

发案地区消防安全问题。

区县综治、安监、

公安消防、治安及

相关行业主管部

门,公安派出所

12月

消防经费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9

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其中消防业务经费人

均保障标准至少应参照当地政法部门公用

经费保障标准执行,消防基础建设经费要

保障本地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器

材以及其它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区县财政部门12月30

全力推进规划内的消防指挥中心、消防站

建设,超前谋划高端商务区、人员密集区、

地铁交通枢纽的消防站规划建设。

区县发改、规划、

建设、公安消防等

部门

12月31

参照市里出台的消防水源相关建设维护管

理规定,在职责范围内组织落实消防水源

底数核查、规划建设、资金投入、建设施

工、维护管理等工作。对于消防用水匮乏

地区,研究突破举措并制定应急预案,最

大限度保证当地灭火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区县财政、水务、

市政、农业、公安

消防等部门

12月32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灭火救援实际,研提

年度消防装备器材购臵及灭火药剂补充更

新需求,并保障购臵、更新经费落实。

区县财政、公安消

防等部门

12月

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项目33

组织各街道、乡镇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

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

宣传和消防检查,经济发达的街道、乡镇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

构,设臵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

区县编制、综治、

安监等部门,区县

防火委办公室

12月34

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雇用招聘、业务

培训、工作考核、奖惩激励等方面,加强

区县、街道、乡镇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

室地方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区县编制、财政、

人力社保等部门,

区县防火委办公

12月35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

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依托本地公安消

防队伍逐步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

织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建设治

安、消防合一的联防队。

区县综治、应急、

编制、财政、人力

社保、公安消防、

公安治安等部门

12月36

按照有关标准,保障落实街道、乡镇政府

专职队伍消防站、运行经费、消防装备器

材、消防服装,并从工资水平、用餐补贴、

人身保险等方面提高队员福利待遇。

区县应急、财政、

人力社保、发改、

公安消防等部门

12月

消防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项目37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开拓消防宣

传栏、公益广告牌、电子视频、楼宇电视

等各类宣传阵地,组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五进、119消防宣传周及

其它消防专题宣传活动。面向社会群众,

组织开展消防问卷答题活动。继续建设消

防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注册人数不少于本

地常住适龄人口数量的3%。

区县相关职能部

12月38

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要求

以及全市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组织

公安、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广电、

安监、旅游等部门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

区县公安、教育、

民政、建设、文化、

广电、安监、旅游

等部门

12月

39 每个区县推动建立一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或将消防教育纳入民防教育馆、防灾馆、

科技馆等科普基地教育内容。

区县应急、科技、

民防、公安消防、

教育等部门

12月

40 对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集中开展一次消防

专题培训,督促单位对员工实施消防培训,

力争每个单位培训出一个消防“明白人”。

区县公安消防部

门及公安派出所

12月

专项部分

注:以下各区县专项部分工作完成时限均为12月份。

第一组:首都功能核心区

东城区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聘用2-3名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方专职工作

人员。

区编制、人力社保、财

政、公安消防等部门

2 积极推动区二级消防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各项手续办

理,年底最低取得市发改委立项批复;积极协调相

关部门,年内完成北新桥中队危旧营房改造各项手

续办理,基本达到开工建设条件。

区发改、规划、建设、

财政、市政、公安消防

等部门

3 在安定门、交道口、东四、景山、建国门、东直门

街道各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拥有1辆灭火抢险救

援机动车、配备1台消防手抬机动泵的专职消防队。

区人力社保、民政、财

政、公安消防等部门

西城区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完成区二级消防指挥中心各项手续办理,年底前基本

达到开工建设条件;完成什刹海消防站建设任务,9

月底前投入使用;完成南闹市口消防站各项前期手续

办理,年底前达到开工条件;协调北广电集团,积极

推动黄寺消防站建设步伐,年底前取得立项批复。

区发改、规划、建设、

财政、市政、公安消

防等部门

2 在展览路、德胜、月坛街道各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

拥有1辆灭火抢险救援机动车、配备1台消防手抬机

动泵的专职消防队。

区人力社保、民政、

财政、公安消防等部

崇文区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聘用2-3名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方专职工作

人员。

区编制、人力社保、

财政、公安消防等部

2 完成区二级指挥中心建设任务,8月底前投入使用;

积极推动鲜鱼口消防站建设项目,年底前最低取得立

项批复。

区发改、规划、建设、

财政、公安消防等部

3 在永定门外、东花市、体育馆、天坛坛街道各组建一

支不少于10人、拥有1辆灭火抢险救援机动车、配

备1台消防手抬机动泵的专职消防队。

区人力社保、民政、

财政、公安消防等部

宣武区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完成区二级消防指挥中心及东经路中队改造项目各

项手续办理,10月底前开工建设;积极协调相关单

位,继续大力推动校场口消防站项目建设,年底前达

到开工建设条件。

区发改、规划、建设、

财政、市政、公安消

防等部门

2 在牛街、陶然亭、椿树、广内、广外、白纸坊街道各

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拥有1辆灭火抢险救援机动

车、配备1台消防手抬机动泵的专职消防队。

区人力社保、民政、

财政、公安消防等部

第二组:城市功能拓展区

朝阳区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积极启动区二级消防指挥中心项目,年内最低取得立

项批复;年内完成北工大、青年路、向军北里、北苑

集团南特勤消防站各项手续办理,基本达到开工建设

条件;积极推动豆各庄、天坛家具厂各项手续办理,

年底前最低要取得市发改委立项批复。

区发改、规划、建设、

财政、市政、公安消

防等部门

2 在团结湖、双井、酒仙桥、小关、机场、劲松、呼家

楼、六里屯、安贞、三里屯、和平街、麦子店、东湖、

香河园街道,南磨房、太阳宫、黑庄户、孙河、三间

房、来广营、管庄、平房、崔各庄、豆各庄、小红门

地区各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拥有1辆灭火抢险救

援机动车、配备1台消防手抬机动泵的专职消防队。

区人力社保、民政、

财政、公安消防等部

海淀区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聘用2-3名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方专职工作

人员。

区编制、人力社保、

财政等部门

2 完成区二级指挥中心(含上庄消防站)建设任务,10

月底前投入使用;年内基本完成上地村、清华园、圆

明园、八家、北安河消防站前期各项手续办理;努力

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年内启动中关村消防站建设项

目;配合代建单位,积极办理巴沟消防站建设前期手

续,年底前最低取得市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区发改、规划、建设、

财政、市政、公安消

防等部门

丰台区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聘用2-3名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方专职工作

人员。

区编制、人力社保、

财政等部门

2 年内完成区二级消防指挥中心各项手续办理,基本达

到开工建设条件;完成玉泉营消防站各项手续办理,

基本达到开工建设条件;积极推动王佐、马家堡消防

站各项手续办理,年底前最低取得发改委可行性研究

报告批复;努力推动大瓦窑、樊家村、南苑消防站前

期手续办理,年底前最低取得市发改委立项批复。

区发改、规划、建设、

财政、市政、公安消

防等部门

3 在和义、云岗、马家堡、新村、宛平、东高地街道和

王佐镇各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拥有1辆灭火抢险

救援机动车、配备1台消防手抬泵的专职消防队。

区人力社保、民政、

财政、公安消防等部

石景山区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完成区二级消防指挥中心(含古城消防站改造)各项

手续办理,9月底前开工建设;积极推动五里坨、模

式口消防站各项手续办理,年底前最低取得市发改委

可立项批复。

区发改、规划、建设、

财政、市政、公安消

防等部门

2 在八角、老山、五里坨街道各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

拥有1辆灭火抢险救援机动车、配备1台消防手抬机

动泵的专职消防队。

区人力社保、民政、

财政、公安消防等部

第三组:城市发展新区

大兴区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完成区二级消防指挥中心各项手续办理,年底前达到

开工建设条件;积极推动庞各庄、旧宫、魏善庄消防

站各项手续办理,年底前最低要取得市发改委立项批

复。

区发改、规划、建设、

财政、市政、公安消

防等部门

2 编制并正式颁布实施魏善庄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区发改、规划、公安

消防等部门

通州区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完成区二级消防指挥中心(含特勤站)建设,年底前

投入使用;完成运河东大街、商务园消防站各项手续

办理,年底前基本达到开工建设条件。

区发改、规划、建设、

财政、市政、公安消

防等部门

2 在梨园镇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拥有1辆灭火抢险

救援机动车、配备1台消防手抬机动泵的专职消防

队。

区人力社保、民政、

财政、公安消防等部

3 正式颁布实施台湖、西集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区发改、规划、公安

消防等部门

顺义区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完成区二级指挥中心(含马坡消防站)建设任务,6

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完成杨镇、木林、赵全营消防

站建设任务,基本达到进驻条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

多方争取资金,推动南法信中队危旧营房改造工作,

年底前至少要取得立项批复;积极推动南彩、大孙各

庄消防站各项手续办理,年底前最低要取得发改委立

项批复。

区发改、规划、建设、

财政、市政、公安消

防等部门

2 马坡、天竺镇各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拥有1辆灭

火抢险救援机动车、配备1台消防手抬机动泵的专职

消防队。

区人力社保、民政、

财政、公安消防等部

3 编制并正式颁布实施赵全营、李遂重点镇消防专项规

划。

区发改、规划、公安

消防等部门

昌平区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完成沙河特勤、北七家、阳坊镇消防站各项手续办理,

基本达到开工建设条件;积极推动南口消防站项目,

年底前最低要取得立项批复。

区发改、规划、建设、

财政、市政、公安消

防等部门

2 编制并正式颁布实施北七家、十三陵重点镇消防专项

规划。

区发改、规划、公安

消防等部门

房山区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完成区二级指挥中心(含良乡消防站)建设任务,9

月底前投入使用;完成窦店消防站建设任务,年底前

投入使用;积极推动佛子庄消防站建设项目,年底前

最低要取得市发改委立项批复。

区发改、规划、建设、

财政、市政、公安消

防等部门

2 在蒲洼、史家营、大安山、佛子庄、十渡、张坊、南

窖、河北、霞云岭、长沟镇各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

拥有1辆灭火抢险救援机动车、配备1台消防手抬机

动泵的专职消防队。

区人力社保、民政、

财政、公安消防等部

第四组:生态涵养区

门头沟区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完成斋堂消防站各项手续办理,9底前开工建设。区发改、规划、建设、财政、市政、公安消防等部门

2 在斋堂、清水镇各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拥有1辆

灭火抢险救援机动车、配备1台消防手抬机动泵的专

职消防队。

区人力社保、民政、

财政、公安消防等部

3 编制并正式颁布实施潭柘寺、军庄重点镇消防专项规

划。

区发改、规划、公安

消防等部门

怀柔区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完成区二级消防指挥中心及杨宋消防站各项手续办

理,年底前基本达到开工建设条件;完成雁栖开发区

消防站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年底前开工建设。

区发改、规划、建设、

财政、市政、公安消

防等部门

2 怀柔、北房、杨宋镇、庙城、渤海、宝山、九渡河镇

和长哨营、喇叭沟门乡各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拥

有1辆灭火抢险救援机动车、配备1台消防手抬机动

泵的专职消防队。

区人力社保、民政、

财政、公安消防等部

3 编制并正式颁布实施桥梓、怀北、汤河口重点镇消防

专项规划

区发改、规划、公安

消防等部门

平谷区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完成金海湖、马坊消防站建设任务,年底前投入使用;

积极推动大华山消防站前期手续办理,年底前最低取

得市发改委立项批复。

区发改、规划、建设、

财政、市政、公安消

防等部门

2 夏各庄、南独乐河、镇罗营、刘家店、马昌营、马坊、

大兴庄、平谷、王辛庄、山东庄镇和黄松峪、熊尔寨

乡各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拥有1辆灭火抢险救援

机动车、配备1台消防手抬机动泵的专职消防队。

区人力社保、民政、

财政、公安消防等部

密云县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正式颁布实施古北口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县发改、规划、公安

消防等部门

延庆县

序号项目内容组织部门

1 完成永宁消防站建设,10月底前投入使用;完成张

山营消防站建设项目各项手续办理,基本达到开工建

设条件;积极推动旧县、康庄消防站前期手续办理,

年底前最低要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县发改、规划、建设、

财政、市政、公安消

防等部门

2 旧县、沈家营、井庄、大榆树镇和香营、大庄科、刘

斌堡、珍珠泉乡各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拥有1辆

灭火抢险救援机动车、配备1台消防手抬机动泵的专

职消防队。

县人力社保、民政、

财政、公安消防等部

3 编制并正式颁布实施康庄、永宁、八达岭、旧县重点

镇消防专项规划。

县发改、规划、公安

消防等部门

2010年地区构筑“防火墙”工程落实

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绩效评价项目书

(征求意见稿)

序号项目内容

1 结合本地区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以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2010年度分解实施项目书》。

2 组织相关部门及单位领导签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责任状。

3 参照市防火委出台的相关制度,制定实施《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制度》、《消防工作督查考评制度》。

4 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全力保障消防业务工作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消防器材装备器材购臵。

5 每季度组织召开地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其中一次会议应对参会主管领导进行集中消防培训。

6 组织对相关部门及主管单位落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2010年度项目书》情况开展考核验收,并计入当地相关综合考评成绩。

7 组织辖区社会单位召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组织悬挂、张贴明显的有关“防火墙”工程和“四个能力”建设内容标语。

8 按照市公安消防部门制定的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设立试点建设单位,年底前辖区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标准全部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完成1家验收1家)。

9 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雇用招聘、业务培训、工作考核、奖惩激励等方面,加强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方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档案。

10 组织辖区单位加强志愿、义务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消防演练。

11 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合理部署值班备勤,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内容,组织当地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开展督查、检查,完成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保卫任务以及冬季火灾防控工作。

12 相关部门及主管单位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消防培训演练工作,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并依法移送消防部门查处。消防部门依法将火灾隐患致患因素中其它城市管理问题移送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13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高层及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以及其它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14 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市、地区两级挂账督办工作,建立工作专档,依法下发法律文书,督促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隐患,对确有特殊原因未整改完毕的要履行相应法律手续。明确隐患单位、相关部门、主管单位以及公安消防部门整治工作职责及责任人。

15 组织开展针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社会关爱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入户检查、值班巡查,掌握底数保证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救护。

16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开拓消防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电子视频、楼宇电视等各类宣传阵地,组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

17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五进、119消防宣传周及其它消防专题宣传活动。面向社会群众,组织开展消防问卷答题活动。继续建设消防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注册人数不少于本地常住适龄人口数量的3%。

18 对辖区单位法定代表人集中开展一次消防专题培训,督促单位对员工实施消防培训,保证每个单位培训出一个消防“明白人”。

19 全力遏制亡人、群死群伤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严防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发生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

20 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落实“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积极推动支队指挥中心及路东区、南部新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年底前完成各项手续办理,基本达到开工条件。

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总结

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XX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在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我区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完善基础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全区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深入开展;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为全区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具体工作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基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职责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积极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分析全区火灾形势,针对不同季节和时期,提出相应的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对全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宏观指导职能。在上半年的工作中,共计制定印发各类通知文件18份;防火安全情况简报3期;防火安全工作简报2期;《消防工作要情》6期,较好地履行了自身的工作职责。 3月21日下午,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召开全区20××年度防火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在对20××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全面部署20××年度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武英,区防火安委会主任、副区长常红岩,区防火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梁燕生,区防火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王立国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区各委办局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各镇、街道主管消防工作镇长和相关负责人,以及20××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代表和先进个人等100余人参加了此次

会议。会议由常红岩副区长主持。区委常委、政法委马武英书记作重要指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XX市和XX区“十一五”消防规划,加快制定镇一级消防专项规划;要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消防安全责任一定要层级分解,直至社区、村、企业,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为20××年的消防工作拉开了序幕。 二、深入贯彻落实XX市和XX区“十一五”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公安消防队站建设 按照XX市XX区“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20××年XX区将新建大兴消防交通综合指挥中心、旧宫特勤消防站、魏善庄普通消防站。同时,还将完成生物医药基地和西红门消防站的收尾工作。截止到目前,指挥中心建设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上报XX市发改委等待批复。 旧宫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经重新修改以后,旧宫镇政府正积极办理有关手续。其中,项目意见书,初步设计方案,土地、环评手续已经完毕,规划手续正在办理当中,等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区发改委统一打包上报市发改委。 魏善庄消防站建设项目在改动两次后,目前确定地址为磁大路往南5公里左右西侧,占地面积7.51亩(约5000平方米),现正做初步设计方案。 生物医药基地消防站建设项目的后续收尾工作目前除车库前路面由于地下光缆施工没有动工,其他工程已经完成。

实验室各种安全注意事项

实验室各种安全注意事项 一、实验室防火安全 1.实验室内必须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2.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氢气、氮气、氧气等)必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 3.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4.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电工进行修理。电加热器、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 5.使用电烙铁,要放在非燃隔热的支架上,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用后立即拨下电源插头。 6.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种钢瓶不得靠近热源、明火,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保持油漆标志完好,专瓶专用。使用的可燃性气瓶,一般应放置室外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内,氢、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处,要与使

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离。所有钢瓶都必须有固定装置固定,以防倾倒 7.实验室内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免超出用电负荷。 8.严禁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证消防通畅通。 二、实验室化学药品安全 1.各级各类实验室所用化学药品的必须由学校统一组织购置,任何实验室和个人不得私自购置。购置剧毒类和易制毒类药品需经公安部门许可,持许可证方可购置。 2.化学药品要分类存放,相互作用的药品不能混放,必须隔离存放。所有药品都必须有明确的标签,贮存室和柜必须保持整齐清洁。有特殊性质的药品必须按其特性要求存放。无名物、变质过期的药品要及时清理销毁。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剧毒类药品。 3.危险化学药品容器应有清晰的标识或标签。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消防法律法规及标准文件目录大全

消防法律法规及标准文件目录大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 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2007年9月14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6月10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飞月29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U(2006年1月21日) 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2005年6月7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 地质灾害防治知U(2003年11月24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 草原防火条例(1993年10月5日) 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飞月16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 意见(2006年5月10日)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 案(2006年1月14日) 部门规章及相关文件 核电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6年12月20日)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 办法(2006年5月飞3日)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2006年3月6日)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04年6月9日) 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消 防应急灯具产品(2003年7月1日) 铁路旅客列车消防管理规定(2002年4月5日)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喷水灭火系统产品(2001年12月7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年11月14日) 中国消防协会分支机构活动管理暂 行规定(2001年1月9日) 铁路消防管理办法(2000年3月飞3日)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999年5月25日)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1999年3月飞5日) 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关 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 的意见(2006年9月8日) 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实验室安全、防盗、防火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实验室安全、防盗、防火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604-99 实验室安全、防盗、防火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实验室应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电 1.用电线路和配置应由变电所维修室安装检查,不得私自随意拉接。 2.专线专用,杜绝超负荷用电。 3.使用烘箱、电路等高热电器要有专人看守。温箱需经长时间试用检查,确定确实恒温后方可过夜使用。 4.不用电器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 5.保险丝烧坏要查明原因,更换保险丝要符合规格,或找变电所更换。 6.经常检查电路、插头、插座,发现破损立即维

修或更换。 二、防火防爆 1.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 2.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必须加热处理者,应有专人监护。 3.超高压汞灯在通电及断电后的20分钟内,不得检修和撞击,以防爆炸。 4.每室要有消防器材,并保证人人会用。 三、防水防盗 1.水槽内不许存放任何杂物,随时关闭水门。需长时间流水冲洗者,必须留人监护。 2.自来水、暖气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领用时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4.贵重小型仪器设备均应加锁保管,房门安装双锁。 5.下班离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锁。 四、防污染

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及职责(正式)

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 主任:酒店总经理 副主任:安保部经理 委员:安保部、工程部、总经办公室、客 房部、等部门的主管和各联营单位负责人组 成。 (二)、防火安全管理办公室 主任:安保部经理

成员:由安保部的经理、主管组成。 (三)、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定期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及时布置、总结消防安全工作,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4、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

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5、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火警火灾处置程序,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在火灾情况下,积极组织员工扑救火灾,疏散宾客和重要物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实验室防火安全(新编版)

( 安全常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实验室防火安全(新编版) Safety accidents can cause us great harm. Learn safety knowledge and stay away from safety accidents.

实验室防火安全(新编版) 1.实验室内必须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2.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氢气、氮气、氧气等)必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 3.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 4.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电工进行修理。电加热器、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 5.使用电烙铁,要放在非燃隔热的支架上,周围不应堆放可燃

物,用后立即拨下电源插头。 6.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种钢瓶不得靠近热源、明火,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保持油漆标志完好,专瓶专用。使用的可燃性气瓶,一般应放置室外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内,氢、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处,要与使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离。所有钢瓶都必须有固定装置固定,以防倾倒 7.实验室内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免超出用电负荷。 8.严禁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证消防通畅通。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行政许可办事机构一览表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行政许可办事机构一览表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受理单位办事地点邮编联系电话区位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 政审批综合服务大厅 消防局受理窗口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 中环办公楼1层 100053 83970046 83978131 宣武区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受理室 大厅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 1号 100035 82215133/34/35 西城区北京市东城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金宝街52号--行政服务大厅100005 65258800-8112 东城区北京市西城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西城区新壁街3号100032 83995249 西城区北京市崇文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珠市口东大街10-1号--行政 服务大厅 100061 67073025 崇文区北京市宣武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宣武区培育胡同15号100052 83539879 宣武区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吕家营100023 87649559-1407 朝阳区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阜石路66号--中关村行政服 务大厅 100036 68466367 海淀区北京市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丰台区靛厂村325号100039 88249859-6100 丰台区北京市石景山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八角西街16号--行政服务大 厅 100043 68862643 石景山 区北京市门头沟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门头沟区体北路18号102308 61865084-8203 门头沟 区北京市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102488 81380077 房山区北京市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龙水路22号--行政服务大厅102200 60718028 昌平区北京市顺义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顺义区后沙峪镇裕华路甲24 号 101318 80485119-551 顺义区北京市通州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玉桥中路144号--行政服务 大厅 101101 81523120-820 通州区北京市大兴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大兴区兴华大街3段15号102600 81296070 大兴区北京市平谷区公安消防支队平谷区林荫街13号101200 69980252 平谷区

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及职责示范文本

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及职 责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及职责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 主任:酒店总经理 副主任:安保部经理 委员:安保部、工程部、总经办公室、客房部、等部 门的主管和各联营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防火安全管理办公室 主任:安保部经理 成员:由安保部的经理、主管组成。 (三)、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根据消防监 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防火安 全制度和措施。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定期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及时布置、总结消防安全工作,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4、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5、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火警火灾处置程序,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在火灾情况下,积极组织员工扑救火灾,疏散宾客和重要物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消防安全管理}北京市消防条例

(消防安全管理)北京市 消防条例

北京市消防条例 (1996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17日北京市第十壹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正)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本市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以及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于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各单位的消防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逐步增加消防经费的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提高装备水平。 第六条市和区、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和区、县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

自的职责做好消防工作。 人民解放军各单位、铁路运营系统、民航系统以及国有森林、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监督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第七条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宣传等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消防宣传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每年11月9日为本市消防日。 第二章消防组织 第九条消防组织由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民办消防队和群众性义务消防队组成,且形成网络。 第十条公安消防队应当加强业务建设和技术训练,保持消防器材、装备的完好,随时做好灭火准备;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当迅速赶赴火场,有效扑救火灾。 第十壹条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中型企业、专用仓库以及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建筑群管理单位等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专职消防队应当服从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指挥。

北京市消防验收流程

一、北京市消防验收具体的流程 1.土建工程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内部装修请有 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并备齐相关材料报消防部门审批(8-16个工作日),取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备注:这个属于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或有设计资格的建设方填写申报,叫做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2.填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并备齐相关材料报 消防部门审批(当场审批),取得《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意见书》(1个工作日内),组织施工,自查自验,专业单位技术检测(消电检),出检测报告(1天)。 备注:这个是在施工前有建设方完成。此时已经取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3.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并备齐相关材料报消防部门 验收(10个工作日),现场验收。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7个工作日)。 备注:此阶段属于竣工消防验收。 4.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并备齐相关材料报消防部门开业前 消防检查(7个工作日),现场验收。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7个工作日)。 备注:此阶段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

二. 消防报设计审核及应提供的资料:(办理人委托书,建设单位盖章、回执单) 全部包括:《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委托书、所在层面的原始竣工平面图复印件、建筑主体的建筑设计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消防设计方案及图纸、消防安全协议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可从北京公安局 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加盖物业单位或产权单位的公章。表格所需注意事项:(1)建设单位联系人应填写甲方(租户)的姓名和联系电话;(2)申报表中的装修面积应填写装修部位的建筑面积,与组织设计方案及图纸设计中的面积相一致;(3)装修层数一栏标注“第几层”装修,建筑高度、建筑面积为大厦总体的地上和地上高度和面积;(4)各装修材料应符合相关的燃烧性能等级的规定要求。2.如该工程增加消防设施,需要填写《消防设施设计防或审核申报 表》一式两份,加盖物业单位或产权单位的公章。 3.物业提出申报申请并加盖公章,非物业单位人员申报须提供委托 书。 4.装修改造所在层面的原始竣工平面图复印件(注:必须原图大图 复印,要求有竣工章),并标出装修位置。 5.提供建筑主体的建筑设计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或规划意见书、房产证(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等证明该建筑合法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河南永登铝业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企业、各部门: 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公司生产安全,杜绝火患,依照《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关于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成立永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一、组织领导 主任:董事长总经理 副主任:常务副总 成员:各部室部长、各单位一把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部。办公室主任由保卫部部长兼任,保卫部负责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察工作。 二、目标责任人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各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1、依照《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火灾事故零目标; 2、制定和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完成“四个能力”和“三会三化”

建设任务; 4、组织月度及重大节日、活动前的防火安全检查;督导各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制定切实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认真组织开展演练; 6、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并监督实施; 7、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在查明火灾原因,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8、对违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建议; 9、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建议. 河南永登铝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实验室防火安全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实验室防火安全简易版

实验室防火安全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1.实验室内必须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 材,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 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 材,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2.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如氢气、氮气、氧气等)必须与火源、电源保 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使用和储存易 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 3.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 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用金属丝 代替保险丝;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 4.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

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电工进行修理。电加热器、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 5.使用电烙铁,要放在非燃隔热的支架上,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用后立即拨下电源插头。 6.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种钢瓶不得靠近热源、明火,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保持油漆标志完好,专瓶专用。使用的可燃性气瓶,一般应放置室外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内,氢、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处,要与使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离。所有钢瓶都必须有固定装置固定,以防倾倒

北京市消防条例

北京市消防条例(2011修订)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 《北京市消防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5月27日修订,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5月27日 北京市消防条例 (1996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17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正2011年5月27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四章宣传教育 第五章消防组织 第六章灭火救援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森林、军事设施、铁路、民航、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制定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 第五条市和区、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公安派出所依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指导辖区内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公安派出所应当在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明确职责范围,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消防监督工作。 第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条例关于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的规定。 第七条消防协会和其他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消防安全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制定从业规范,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相关从业人员,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相关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指导。 第八条本市鼓励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鼓励消防组织运用先进科技成果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doc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007年修订版)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属于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一)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二)客房50间以上的宾馆(饭店、旅馆); (三)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四)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一)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二)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三)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四)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一)区(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三)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 (四)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 (二)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交通枢纽、客运车站: 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交通枢纽和客运码头。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一)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二)公共博物馆、档案馆; (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存储、供应、销售单位:

(一)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二)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三)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四)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五)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甲、乙类)且店内甲类物品存放总量达200公斤以上或甲、乙类物品存放总量达500公斤以上的化工商店。 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人数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一)国家和市级科研单位; (二)负责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单位; (三)科研中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科研单位。 十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一)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二)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三)国家储备粮库、总数量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四)总储量500吨以上的棉库; (五)总储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场; (六)总储存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七)国家和市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十二、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一)营业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证券交易所; (二)营业点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劳务、人才市场; (三)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堂、清真寺、寺庙、道观等宗教场所(非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四)市级以上的旅游景区; (五)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民俗旅游度假村; (六)其他。 十三、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系统各单位,由各系统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界定

消防安全处罚规定(正式版)

消防安全处罚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处罚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除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以及市政府、市建委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外, 还必须遵守此项管理办法。如擅自违反规定, 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 经理部将进行罚款。 一、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人员入场前, 必须持合法证件(三证)到经理部保卫部门登记注册, 经入场教育, 办理现场“出入证”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2、易燃易爆或有毒等危险材料进场, 必须提前书面上报经理部保卫部门(报告要写明材料性质、数量及将要存放地点), 经保卫部现场检查, 确认安全, 方可限量进入现场。 3、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使用明火, 凡施工用火, 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办理用火证, 同时自备灭火器和专职看火人。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按责任区域划分, 各单位自行管理, 自备足够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并且各自搞好灭火器材的维护、维修工作。 5、未经项目保卫部门批准, 施工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域使用电热器具。 6、施工现场所设消火栓、泵房、消防水管、灭火器具、消防通道、安

实验室安全常识及注意事项

实验室安全常识及注意事项 一、使用化学药品的安全防护 1、防毒 1)实验前,应了解所用药品的毒性及防护措施。 2)操作有毒气体(如H2S、Cl2、Br2、NO2、浓HCl和HF等)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苯、四氯化碳、乙醚、硝基苯等的蒸气会引起中毒。它们虽有特殊气味,但久嗅会使人嗅觉减弱,所以应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4)有些药品(如苯、有机溶剂、汞等)能透过皮肤进入人体,应避免与皮肤接触。 5)氰化物、高汞盐(HgCl2、Hg(NO3)2等)、可溶性钡盐(BaCl2)、重金属盐(如镉、铅盐)、三氧化二砷等剧毒药品,应妥善保管,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6)禁止在实验室内喝水、吃东西。饮食用具不要带进实验室,以防毒物污染,离开实验室及饭前要冼净双手 7)必要时佩戴防毒面具 2、防爆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当两者比例达到爆炸极限时,受到热源(如电火花)的诱发,就会引起爆炸。 1)使用可燃性气体时,要防止气体逸出,室内通风要良好。

2)操作大量可燃性气体时,严禁同时使用明火,还要防止发生电火花及其它撞击火花。 3)有些药品如叠氮铝、乙炔银、乙炔铜、高氯酸盐、过氧化物等受震和受热都易引起爆炸,使用要特别小心。 4)严禁将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放在一起。 5)久藏的乙醚使用前应除去其中可能产生的过氧化物。 6)进行容易引起爆炸的实验,应有防爆措施。 3、防火 1)许多有机溶剂如乙醚、丙酮、乙醇、苯等非常容易燃烧,大量使用时室内不能有明火、电火花或静电放电。实验室内不可存放过多这类药品,用后还要及时回收处理,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聚集引起火灾。 2)有些物质如磷、金属钠、钾、电石及金属氢化物等,在空气中易氧化自燃。还有一些金属如铁、锌、铝等粉末,比表面大也易在空气中氧化自燃。这些物质要隔绝空气保存,使用时要特别小心。实验室如果着火不要惊慌,应根据情况进行灭火,常用的灭火剂有:水、沙、二氧化碳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等。 可根据起火的原因选择使用,以下几种情况不能用水灭火: (a)金属钠、钾、镁、铝粉、电石、过氧化钠着火,应用干沙灭火。 (b)比水轻的易燃液体,如汽油、笨、丙酮等着火,可用泡沫灭火器。 (c)有灼烧的金属或熔融物的地方着火时,应用干沙或干粉灭火器。(d)电器设备或带电系统着火,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 (4)防灼伤

DB11_1024-2013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编号:DB11/1024—2013 备案号:J10195—2013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Standard on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s Installation 2013-11-01发布2014-05-01实施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Standard on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s Installation DB11/1024—2013 主编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4年05月01日 2013 北京

附件: 北京市地方标准报批稿确认单 本单位作为《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已经按照专家审查会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了修改,审查会意见已经全部落实。经对标准报批稿审核,标准技术内容完整准确、文字表述清晰。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以及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名单核对无误。该地方标准报批稿可以按照程序规定报批。 负责人(签字): 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加盖公章): 确认日期: 注:1、此附件提交本项地方标准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随报批材料交至市质监局; 2、标准文本报批后,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DB11/1024—2013 前言 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京质监标发〔2012〕20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收集国内外资料,进行调查研究和试验,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进行了修编。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分为5章,即总则、术语、设置要求、施工与验收、维护与管理。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增加术语内容,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场所、部位、设置要求和安装要求,提出疏散标志蓄电池组的初装放电时间等要求,推进集中控制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新技术的应用。 本标准中第3.2.2、3.2.3、3.2.4、3.2.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标准日常管理机构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号,邮编100035)。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本标准参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XXX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XXX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自身建设,确保消防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 (一) 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设副主任2名,由街道副主任、派出所所长;成员由街道宣传、综治、安委办、各社居委主任组成。 (二) 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办,作为日常办事机构,派出所所长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第三条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成员调整: (一)因成员单位机构调整或职能变更,或因工作需要增加、减少成员单位时,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意见,经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审批后,由街道行文调整。 (二)因人事变动或分工调整,需变更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时,由成员单位及时提出名单,报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同意后,由街道行文调整。 第四条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街道消防工作的年度计划; (二)综合研判街道消防工作形势,积极研究对策; (三)部署街道的消防检查和消防专项治理行动; (四)协调推进街道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开展街道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六)负责对各社居委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全面掌握街道消防工作动态,定期分析消防工作形势,向上级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和见意以及重要信息等; (二)针对消防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论证,提出解决办法,并协调实施; (三)提出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年度工作意见和街道有关消防工作年度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印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办好工作简报; 第六条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 街道宣传部:负责把握正确的消防宣传导向,协调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活动并指导各社区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二) 街道安委办:依法监督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安全审查,按照规定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辖区发生的火灾事故,监督检查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指导、监督烟花爆竹等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所辖医疗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学计划,督促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辖区派出所:对街道的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组织、指挥火灾扑救,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多种形式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和训练;组织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调查火灾原因和火

实验室防火安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防火安全 1、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 2、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氢气、氮气、氧气等)必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 3、实验室内必须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4、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电工进行修理。电加热器、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 5、实验室内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免超出用电负荷。 二、实验技术安全 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学生在进行实验操作前,要提前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在进行安全教育时,要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所造成的后果进行警示。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及学生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和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

三、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注意事项 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类型,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设备管理处报告。 1.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致电求助时应说明:①事故地点;②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 2.发生紧急事故时,应以下列优先次序处置: ①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保护公共财产;③保存学术资料。3.重要电话号码: 北京邮电大学保卫处电话:0 ①火警电话:119;②匪警电话:110;③医疗急救:120。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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