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日期如何界定1111

竣工日期如何界定1111
竣工日期如何界定1111

[转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若干法律问题辨析(2013-07-24 16:37:40)转载▼

标签:转载分类:土木工程

原文地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若干法律问题辨析作者:fangemile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若干法律问题辨析

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吴涛

【内容摘要】本文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几个基本概念着手,以工期索赔为主线,结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约定,重点就工期顺延、经济补偿等工期主要争议问题进行了较详尽的阐释;同时,基于当事人履约中的争议和司法裁判中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孔之见。

【关键词】意义开、竣工日期工期索赔工期顺延经济补偿建议

一、工期法律问题在施工合同纠纷处理中的重要意义。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工期纠纷并不像工程造价争议和工程质量争议那样“引人关注”。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之一,工期的法律意义涉及确定承包人是否违约及计算违约金的数额、给付工程款的本金及利息的起算时间、建设工程交付及风险转移等诸多问题。而且,在承包人提出工程款支付请求时,工期延误往往是发包人抗辩的一个重要理由之一。但是,实践中对工期问题特别是在竣工日期认定、工期顺延标准判断等诸多方面均存在争议。因此,笔者特撰此文,以求教于方家。

二、开、竣工日期的概念和认定。

工期是建设工程从施工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时间段。因此,判断工期的最重要两个时点就是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二者经历的天数即为工期。

1、开工日期的概念和认定。

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2]。这仿佛不难理解。但实践中开工日期存在“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报告》上明确的开工日期[3]”、“《施工许可证》上明确的开工日期[4]”、“承包人实际的开工日期”这四种情况。若这四者是一致的(或当事人最终协商确定一致),当无争议。但是,在更多的情况下,这四者却并非一致。因此,从法理上准确界定对发、承包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开工日期则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1)《开工报告》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

《开工报告》上明确的开工日期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均属于发、承包人的意思表示(合意),但出具《开工报告》的日期定在协议书签订的日期之后。因此,若这二者确定的开工日期不同,当可以理解为发、承包人通过《开工报告》对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进行的变更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所以,在《开工报告》上明确的开工日期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下,当以《开工报告》上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

需要说明的是,《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1.1条规定,“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第11.2条还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可见,上述规定事实上并未将监理签发的《开工报告》作为开工日期确认的时点,仍然是以《示范文本》协议书中约定的开工日期定确定;而且,发、承包双方均应该遵守,否则,应承担相应的开工迟延或推迟开工的责任。特别是对于承包人而言,明白此节的意义在于,对于协议书上并没有“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等类似约定或监理的确也未予签发《开工报告》的情况下,除非具有约定的、属于发包人责任的阻却开工事由(如无施工图、施工现场未完成“三通一平”等),承包人应该按照《示范文本》协议书中前述明确的“开工日期”开工,否则,承包人可能承担延期开工的法律后果。

(2)《施工许可证》对开工日期的影响

我们知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上同样明确了工程的开工日期。若《开工报告》上明确的开工日期迟于《施工许可证》上明确的开工日期,当以《开工报告》论;但是,若《开工报告》上明确的开工日期早于《施工许可证》上明确的开工日期,又当如何?有观点认为,《建筑法》中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规定显属强制性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开工报告》上确认的开工时间不得早于《施工许可证》上明确的开工日期,否则,仍应以《施工许可证》确认的开工日期为准[5]。笔者对此观点不敢苟同。首先,《建筑法》中关于《施工许可证》的所有规定显然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其不能否认作为民事合意行为的《开工报告》的法律效力[6]。其次,《施工许可证》颁发的本意是控制开工的条件而非解决开工的日期问题(即<施工许可证>是从行政法意义上判断其时是否符合开工的条件而非越俎代庖地为发、承包双方确定实际开工的日期);因此,一般情况下,《施工许可证》上的开工日期来源于协议书上约定的开工日期。最后,《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可见,即使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其法律责任(后果)也是“责令改正”,即补办《施工许可证》,其并不影响承包人的施工行为;若该施工行为不符合开工条件的[7],方应被“责令停止施工”。也就是说,在被“责令停止施工”前,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并不被法律所禁止,既如此,开工日期当不由《施工许可证》而确定。如在实践中存在早已施工却一直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甚至工程已经结束但仍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此时,工程未经许可即擅自施工的行政违法性当不影响工程业已开工(甚至已经竣工)事实;否则,若以《施工许可证》确定开工日期,岂不得出该早已开工(甚至已经竣工)的工程尚未开工的荒谬结论?可见,《施工许可证》上所确定的开工日期不能对抗《开工报告》上确定的开工日期。

(3)实际开工日期

若基于发、承包人双方的合意(如开工纪要、双方默示配合等),实际开工日期早于协议书、《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上确定的开工日期,诚如同上之分析,该实际施工日期亦可视为发、承包人双方就开工日期变更达成新的合意,只要事实上的开工行为并未导致被责令停止施工的法律后果,当以实际开始的施工日期作为工程的开工日期。

那么,如何界定实际开工日期呢?开工,是指建筑工程开始施工作业,其中,新建工程的开工,是指开始进行基础桩施工或者土方开挖;改建、扩建工程和旧有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是指开始进行拆改作业[8]。因此,基于上述限缩性解释的开工概念,实践中如施工班组进场、工地围墙修建等行为均不能视作开工。笔者进一步认为,若在实践中双方当事人有着对开工行为一致的理解(如通过开工会议纪要、开工文件、竣工文件等形式确定),当不必苛求上述开工的定义。

综上,在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的情况下,当以实际开始施工时间、《开工报告》、《协议书》、《施工许可证》等为序来界定工程的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的概念和认定。

竣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9]。相比较开工日期而言,竣工日期的概念和界定在实践中就更容易引起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施工合同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对于上述规定,笔者认为:

(1)将“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作为按照上述规定判断实际竣工日期的前提,措辞极不严谨,容易引起误导,应予修正

显而易见,并不是只要在当事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即可以按照《施工合同解释》来界定竣工日期。比如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2.4条明确约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此处的约定非常清楚明确,当然应按“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而非其他任何时间来界定竣工日期。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当事人认为“有争议”,但由于具有明确、清晰的合同约定,当然只能按照约定而不是《施工合同解释》的上述规定处理。这符合“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的约定大于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事实上,大多数法律、司法解释等也是按照上述原则措辞的,如《施工合同解释》第十八条对付款时间的规定的前提也是“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因此,能够依照《施工合同解释》来界定竣工日期的前提当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并导致当事人产生争议”,而不应仅仅是当事人之间“有争议”。(2)关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的理解

①上述规定将“竣工日期”理解为“竣工验收合格日期”的问题

示范文本对竣工日期的定义是“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时间。此和《现代汉语词典》中对“竣工”作“完工”的理解是一致的,其与建设工程的“验收”或“验收合格”没有关系——工程完工并不代表已经验收、更不能不代表已经验收合格。《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一款也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该条文也说明“竣工”在前,“验收合格”在后,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因此,“竣工日期”显然并非“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但是,考虑到发、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明确竣工日期时,除非有特别约定,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应是以竣工验收合格作为确定工期的截止时间点并既而判断承包人是否会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因此,《施工合同解释》在此处将“竣工日期”理解为“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虽不严谨,亦无大碍。当然,为更明确计,当事人应该就竣工概念特别补充约定为“本工程竣工日期的确定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②“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标志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浙江工程备案细则〉)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是指建设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但是,《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在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第四项中规定,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应该按照五方单位(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分别汇报、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和管理各环节作出全面评价并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的方式进行;第七条还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有…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可见,在五方单位组成的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时,工程即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其后,建设单位方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可见,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当以“五方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此与《浙江工程备案细则》中关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标志为“建设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明显不同。

笔者认为,《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考虑到了竣工验收合格和其后竣工验收报告的提交属于不同的两个阶段,当属合理;其次,《浙江工程备案细则》为浙江省建设厅颁发的地方行政规定性文件,而《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为建设部颁发的行政规章,后者的效力显然高于前者。因此,当以“五方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

③《施工合同解释》的上述规定改变了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的明确约定

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2.4条明确约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而《施工合同解释》规定的却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者显然完全不同,《施工合同解释》的规定更能维护发包人的权利。因此,在《施工合同解释》施行后,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补充约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来改变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的约定;否则,仍应按照示范文本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情况下,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④工程验收时发包人提出整改意见时验收合格时间的确定

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2.4条虽约定“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但是,若发、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以“整改后验收合格的时间作为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当从约定。

(3)关于对“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的理解

此条规定,能够促使发包人积极组织验收工作,当不存在理解上的歧义。但是,在发包人拖延验收后又对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经承包人整改,工程验收合格后,仍应以承包人整改后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但在计算承包人的实际工期时,还应当扣除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时间。

(4)关于对“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的理解

此条规定之原意,其一是为了强化竣工验收质量监管的理念;其二也是基于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行为难以界定质量责任。擅自使用应以持续占有为主要的判断标准,如装修等;而以转移占有时间视为竣工日期的范围也仅仅是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工程范围。

3、其他几个与竣工有关的概念。

(1)完工

完工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示范文本中没有完工的概念。因此,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当以竣工来确定工期责任。

(2)交工(验收)

示范文本仅在两处提到了交工[10]。其含义可理解为“承包人把已完成的工程移交给发包人”。而一般情况下,仅有港口工程、公路工程存在交工验收的明确规定[11]。该交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在验收主体、程序、内容、功能等方面均有不同,其只是竣工验收前的一个阶段性程序,不能取代竣工验收。但是,即使是非港口工程、非公路工程,若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以交工验收为准的,则从约定。笔者承办的一起工期诉讼案件中,法院就基于施工合同中有关“交工”的明确约定,认定“本工程实际工期应从开工之日至工程施工完毕交接日加整改时间”。

(3)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也可称为预验收,是指发包人或承包人邀请有关单位对需要提前进行检查或检测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其可以而非必须作为竣工验收前的一道程序。初步验收与竣工验收所需要的对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面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的要求明显不同,其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不能代替竣工验收。

发包方拖延验收,工程竣工时间如何确定

作者admin 浏览1573 发布时间10/06/26

承包人已经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而发包人迟迟不予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而不是以后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进行监督。施工单位完工后,向建设方提交竣工报告,质监机构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对工程竣工验收。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蓬勃发展,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改变了由质监机构代表政府直接参与工程质量检验的传统做法,改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组织竣工验收,既是发包方的权利,也是其义务。但是,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发包方为了达到拖欠工程款的目的,或其他原因,故意拖延验收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制裁发包人恶意拖延的行为,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解释规定,在上述情况下以送交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实际竣工日期。

案例:某建筑公司承建了某机械制造公司厂房一栋,计3万余平方米,合同约定:本项目工程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付至80%,余款结算后一年内每月平均支付。2006年3月,承包商工程完工,发包方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即将机器设备和原材料搬入新建厂房,全面投入使用。承包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时间,向发包方送交验收报告和验收资料,但对方置之不理,拒不签收。

案情分析:发包方拒不组织验收,明显带有拖欠工程款的目的。因为根据合同,竣工后3个月内,工程款必须付至80%,另一方面,由于发包方已经使用了厂房,拖延验收对其并不产生任何负面影响。这就是其拒不签收验收报告的原因所在。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发包方拖延验收,应以承包商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但本案的实际情况是发包方对验收报告拒不签收,因此不能认为承包商的验收报告有效送达。本案如诉至法院,对方完全可以承包商未提交验收报告为由推卸责任。也就是说,本案的实际竣工日期及对方付款义务的起算点尚未真正确定。

笔者在接受某建筑公司委托后,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首先,通过监理工程师并辅之以公证,送达了验收报告及完整的资料,解决了有效送达的问题。尔后,向对方发出律师函告知对方:鉴于验收报告已经送达,根据本项目合同之约定,本项目实际竣工日期为送交验收报告日期,无论实际验收时间怎样拖延,实际竣工时间均已确定,请贵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于送交验收报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合同约定的20%的工程款。逾期,本律师将依法起诉于人民法院。

对方接函后,即派人员与建筑公司协商验收和付款事宜,本案以双方和解告终。

但是,在适用“发包方拖延验收,以送交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实际竣工日期”这一条款时,仍然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

什么叫“发包方拖延验收”?拖延验收的时间标准应如何界定?

有的合同文本规定了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验收的时间要求,超过该时间要求,应视为拖延验收。如九九合同文本第32.3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FIDIC条款则将业主组织竣工检验的时间定为14天。

但是,也有很多合同,并没有规定发包方组织验收的时间要求,当双方围绕实际竣工日期发生争议,怎样界定发包方是否“拖延验收”?笔者认为,此类问题可参照2001年11月5日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上述事项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为28日。”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未约定发包方组织验收的时间,28天可以视为其是否拖延验收的时间界线。

建设工程开竣工日期认定有章可循(2013-02-20 07:59:16)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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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对于建设工程纠纷中如何认定工程开竣工日期,可以说是一个难点。但正确认定建设工程开竣日期,却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责任认定,以及最终影响到双方的切身经济利益。

一般来说,认定建设工程开竣工日期,有以下几种观点:

1、法定论:

法定论认为,建设工程开竣工应该具备合法性,即开工必须以具有合法证照为条件,竣工必须以完成法定手续为前提。不具有合法证照的开工和未完成法定手续的竣工,不得认定为开竣工。

2、约定论:

约定论认为,建设工程开竣工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日期应当为建设工程开竣工日期,即使未具备合法证照或未完成法定手续,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开竣日期作为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3、事实论:

事实论认为,无论法律如何规定,或者是合同如何约定,施工队伍实际进场开工之日,应当认定为开工日;施工队伍实际离场完工之日,应当认定为竣工日。至于未具备合法证照之开工,以及未完成法定手续之竣工,应按照法律和合同另行确定责任,并不改变实际开竣工日期之事实。

对于上述观点,孰是孰非,最近,上海市高院人民法院(“上海高院”)作出两项终审判决,使建设工程开竣工日期认定有章可循。

一、原则上,开工日按约定论

2012年12月12日,上海高院就上诉人上海恒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鹭公司”)与被上诉人浙江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创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认为:“根据创业公司与恒鹭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本案系争工程应当在2007年1月1日开工,而根据有关竣工

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也为2007年1月1日,故可确定该日期为工程的开工日期……而创业公司仅根据施工许可证的取得日期来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也依据不足。”

二、当合同有约定时,法定条件可以适用

尽管,原则上开工日根据双方约定确定,但并不排除双方将开工的法定条件约定于合同中,作为开工的约定条件。

2012年12月11日,上海高院就上诉人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成公司”)与被上诉人上海德威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德威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另一项判决,判决认为:“双方合同虽然约定开工日期为2006年10月17日,但合同同时也约定了德威公司须于开工前办理完毕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文件,故原审法院认定以德威公司全部办出施工许可证的2006年12月18日为本案系争工程开工时间,并无不当。”

从这项判决,我们可以知道,约定开工日并非绝对适用,必须考虑,在合同中是否还约定其它限制条件,尤其是,将法定条件纳入合同条款的,则以法定条件仍然需要服从。

三、竣工日按实际论

如何确定竣工日,方法则与开工日不同,一般是以实际竣工日为准。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工程通常,甚至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设计变更,导致约定竣工日和实际竣工日很难高度一致;

2、确定工期是否有拖延之情形,必须考虑约定竣工日和实际竣工日之间的差异,仅有约定竣工日而没有实际竣工日,则毫无意义;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非交付使用之法定条件,而建设工程在完成验收备案前即交付使用的情况并不罕见。

在第二个案例(中成公司与德威公司案)中,判决认为:“系争厂房于2007年12月10日竣工验收后交付德威公司使用,德威公司自己使用部分厂房,其余厂房用于出租,还对厂房进行了装潢。虽然系争工程后来还于2008年5月16日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但原审法院认定实际竣工时间为2007年12月10日正确,德威公司要求以竣工备案日期为竣工时间,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信。”

综上所述,开竣工日之间的时间段,为建设工程的工期,从上述两个判决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1、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和工程实际的竣工日之间的时间段,为建设工程之实际工期;

2、但合同对开工日另行约定条件的情形下,需要考虑该约定条件;

3、根据上述方法约定的实际工期大于合同约定之工期的,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逾期竣工之责任。

竣工验收会议纪要修订版

竣工验收会议纪要修订 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平湖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办公楼 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时间:2010年12月6日 地点:工地现场 参加人员:详见签到单 本次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勘察、施工等单位共同参加,市质监站派员参加,并成立了验收专家组,负责竣工验收相关事宜。 会议先由业主介绍验收组人员名单,并汇报了在工程建设中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施工单位汇报工程概况,实际施工中碰到问题的处理情况,以及工程技术资料的汇总及评定情况。施工单位对工程的自评结果为“合格”。 设计和勘察单位也做了相应的汇报:主要针对工程前期勘察工作和设计工作,并在前期工作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得到了建设单位的认可。在工程施工中,各主要验收(如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竣工预验收等)均能够按时参加。对工程的评定为“合格”。 监理单位汇报了工程施工中原材料进场控制情况,各工序检查情况及分部验收情况。在平时工作中,通过多次工地监理例会和专题例会,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变更和整改等内容。对工程的评定为“合格”。 验收组在核查工程控制资料后,对工程实体进行了查验,认为工程总体质量较好,同时验收组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汇总如下:

1、屋顶炮楼两侧落水管下口须做弯头,在出水口位置做防冲刷挡板;屋面空调管摆 放零乱,需整理;屋面防雷设置点个别松动,应处理。 2、个别消防立管卡箍偏少;空调管道井内管道穿越楼层处做防火隔断处理。 3、部分成品门关闭后,空隙偏大,须调整。 4、个别地砖表面划痕、污染严重的须调换处理。 5、楼梯间窗四周细部处理不到位;个别窗配件不齐全、玻璃打胶不整齐。 6、墙面涂料个别地方较粗糙,须修补处理。 7、个别地方不锈钢护栏损坏须调换。 8、○11×○E轴处天沟有渗漏痕迹,须查明原因作处理。 最后,与会验收组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在五天时间内将以上内容整改完成,经监理复查符合后,一致同意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平湖市方正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6日

工程验收会议纪要

XXXXXXXXXXXXXXXX工程 竣 工 验 收 会 议 纪 要 整理单位:XXXXX监理公司2019年8月6日

XXXXXXXXXXXXXX工程 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时间:年月日 地点:现场办公室 参加单位与人员: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XXXXXXXXXXXX公司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人员详见签到表 XXXXXXXXXXX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在该工程现场办公室举行,参加会议的有参建各方主体代表人员等,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建设单位主持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并确定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组成的工程验收小组。 2、会议上听取了施工单位对本工程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情况及内业资料核查情况,施工单位认为该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工程质量自评定等级为合格。 3、会议上听取了监理单位对本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情

况及内业资料审查情况,认为该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工程质量评估意见为合格。 4、分组进行现场实体质量检查。 现场检查完毕,返回办公室总结: 1、设计单位: 通过对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均能按图施工,现场已完成设计施工图所示内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有进行认真整改,同意施工单位自评定合格质量等级,同意验收。 2、勘察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有参加基础验槽、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等验收,经查沉降观测资料及现场检查未发现与地质报告不相符合现象,同意验收。 3、监理单位: 经现场检查,该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工程质量评估意见为合格,同意验收。 4、建设单位: 该工程总体满足建设单位使用要求,已完成设计图及施工合同所包含的全部项目,同意验收。 5、验收组意见 同意验收,交付使用。(验收组名单附后) 6、质监单位: 我站历次监督抽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责任主体,

药理学讨论课题

药理学讨论课题目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理学系 2011. 2

第一篇药理学总论 第1章绪论 【目的要求】 1.熟悉药理学的性质、任务和研究方法。 2.了解药物和药物发展史,药理研究在新药开发和研究中的作用和新药研究的大体过程。 【讨论题】 1.药物、毒物、新药的概念及三者之间的关系。 2.药理学概念、研究内容及任务。 3.试述新药研究的过程。 第2章药物效应动力学 【目的要求】 1.掌握药物作用的量效关系,药物作用机制,受体与配体的概念,受体类型及跨膜信息传递机制。 2.了解药物作用的基本表现。 【讨论题】 1.什么是药物作用、药理效应?药理效应选择性与药物作用特异性的关系?2.什么是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分类及各类的定义及主要特点是什么? 药理效应与疗效、副反应之间的关系? 3.以某药为例,可从其量效曲线上获得哪些重要信息?阐明这些信息的意义。4.治疗指数和安全范围的定义及意义? 5.用简明的方法描述药物作用机制的类型。 6.反应激动药内在活性和亲和力的参数有哪些? 7.竞争性拮抗药对激动药量效曲线的作用如何? 8.如右图所示,A、B两药的量效曲线平行,最大 反应相同,他们的pD2值和K D值谁大? 9.受体和配体的概念,受体类型及跨膜信息传递 机制有哪些?

第3章药物代谢动力学 【目的要求】 1.掌握药物代谢动力学的基本规律,各种基本参数及其概念。 2.熟悉药物的体内过程(吸收、分布、生物转化、排泄)。 【讨论题】 1.什么是pKa?已知药物的pKa和环境pH后,怎样计算弱酸性和弱碱性药物的离子化程度? 计算:⑴丙磺舒是一弱酸,pKa=3.4,其在胃液(pH=1.4)和血浆中(pH=7.4)的解离率分别是多少? ⑵某弱酸性药物的pKa=3.5,它在pH=7.5的肠液中可吸收多少? ⑶某弱酸性药物在pH=7.0的溶液中90%解离,其pKa值约为多少? 2.生物利用度的含义?绝对生物利用度和相对生物利用度的计算公式和用途?什么是首关消除?有何意义? 3.零级消除动力学的定义及特点?如何计算按零级消除动力学代谢的药物的t1/2? 4.药物按一级消除动力学代谢有何特点?如何计算药物的t1/2? 5.用公式表达血浆清除率、消除速率、表观分布容积、给药速度。 6.连续恒速给药,根据需要怎样调整给药速度? 7.在病情危重时需立即达到有效血浓时,怎样计算负荷剂量? 8.拟给家兔静脉注射酚红,酚红在体内以一级消除动力学方式代谢,可通过测定酚红的血浆浓度,计算相应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如半衰期(t1/2)、表观分布容积(Vd)等。请设计详细的实验方案,并分析可能出现得实验结果(如结果偏大或偏小)。若实验结果不理想,可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第4章影响药物效应的因素及合理用药的原则 【目的要求】 1.掌握合理用药的原则。 2.了解影响药物效应的各种因素。 【讨论题】 1.何谓安慰剂及安慰剂效应? 2.合理用药原则有哪些?

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题: 参加单位及人员: 会议主持人: 会议议程及内容: 一、验收组负责人介绍验收组成员组成及验收方案内容。 二、施工单位介绍建设工程竣工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三、监理单位介绍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四、设计单位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有关检查情况(记录其结论意见)。 五、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及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六、验收组成员分别对检查情况提出意见。 七、验收组组长根据各验收小组结果提出验收组综合意见,参建各方是否同意验收,是否达成一致性意见。 八、若参建各方对验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 九、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参建各方对工程实体及工程档案资料提出问题汇总。 十、承监质监站对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发表验收监督意见和提出相关要求。 十一、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单位法人盖章(或受法人委托的验收专用章)。 建设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最新药理学药物分类

药理学药物分类目录 1麻醉药 A全身: 吸入性乙醚;氟烷 静脉性:盐酸氯胺酮;丙泊酚;羟丁酸钠 B局部 1.对氨基苯甲酸脂类:盐酸普鲁卡因 2.酰胺类:盐酸利多卡因;盐酸布比卡因;:盐酸甲哌卡因 3.氨基酮醚类、盐酸达克罗宁 2. 镇静催眠药 巴比妥类药物Barbiturates 苯巴比妥 苯二氮卓类药物Benzodiazepines地西泮 其它类药物: 醛类:水合氯醛 酰胺类:甲乙哌酮、导眠能、安眠酮、美索巴莫、甲丙氨酯 咪唑并吡啶类:吡唑坦、扎来普隆;褪黑素Melatonin:内源性促睡眠物质3.抗癫痫药 巴比妥类:苯巴比妥 乙内酰脲类:苯妥英钠 丁二酰亚胺类:乙琥胺 苯二氮卓类:地西泮 苯并氮杂卓类:卡马西平 脂肪羧酸类:丙戊酸钠 4.抗精神失常药 抗精神病药Antipsychotic drugs(抗精神分裂症药Antischizophrenic drugs)吩噻嗪类:盐酸氯丙嗪;奋乃静Perphenazine 硫杂蒽类(噻吨类):氟哌噻吨 丁酰苯类:哌替啶 其它类: 二苯并氮杂卓类:丙咪嗪,氯米帕明 二苯并环庚二烯类:阿米替林、多虑平 苯酰胺类:舒必利、瑞莫必利;氯氮平、氯噻平、马普替林 抗焦虑药Antianxiety drugs抗抑郁药Antidepressant drugs抗燥狂药Antimanic drugs 以苯并二氮杂卓类为首选:利眠宁;安定;奥沙西泮;阿普唑仑 三环类(TCAs):丙米嗪、氯米帕明、阿米替林 四环类(HCA) :马普替林、米安色林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 :异丙烟肼、托洛沙酮 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氟西汀、氯伏沙明 5.解热镇痛药和非甾体抗炎药 A解热镇痛药: 水杨酸类:阿司匹林 乙酰苯胺类: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 吡唑酮类:安乃近 B非甾体抗炎药: 吡唑烷二酮类:保泰松 芬那酸(邻氨基苯甲酸)类: 吲哚乙酸类:吲哚美辛、舒林酸 芳基烷酸类:布洛芬、酮洛芬、吡洛芬奈普生、双氯芬酸钠、芬布芬、 精品文档

工程验收会议纪要(汇编)

工程例会会议纪要 编号:140 时间:2010年9月8日地点:业主四楼会议室 主持:孟宪文参加人员:见会议签到单 会议内容:参加会议10个单位,20人,现场施工人员约200多人。 一、分包发言: 1、玻璃幕墙工程(上海美特幕墙有限公司) (1)、现场管理人员3人,玻璃幕墙施工6人;裙房彩釉玻璃9月1日开始安装,9月15日完成; (2)、我公司承建幕墙工程17780 m2,其中:主楼幕墙15508 m2 ,裙房幕墙2272m2,计划9月底主楼、裙房幕墙竣工验收。 2、中央空调工程(上海开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现场管理人员2人,工人5人,近期配合消防检测。,所有管道保温完成, (2)、机房电缆增加量备料准备中,主机系统调等正式电到位后进行;(3)、配合吊顶封板补修管道保温,一部分人等待系统调试,已六周无活可做。 3、智能化工程(上海巨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现场管理人员5人,施工人员进场20人; (2)、消防中心机房设备安装完成50 %;配合总包完成广播、门禁系统消防测试; (3)、停车场道闸系统基础图已提供给业主,尽快确定施工单位施工;(4)、希业主尽快提供裙房BA系统配置供电回路。 4、分体式多联空调工程(上海由光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1)、施工人员12人,配合总包穿电表线,试压;分体式多联空调工程设备总共414台,其中:室外机44台,全部就位管线连接完毕;室内机370台,全部到货,设备安装完成90%,风管安装完成80%; 5、电梯安装(上海奥的斯有限公司) (1)、垂直电梯14台在调试,8月13日开始,调试人员4人,调试完成70%;(2)、配合消防测试,三台消防电梯迫降正常;主楼6台客梯厅门包不锈钢,已完成4台; (3)、电梯三方通话线送到电梯机房弱电控制柜、 6、裙房公共区域装饰工程(亚厦装饰公司) (1)、6月8日开工,合同工期108天,目前现场管理8人,各工种施工人员140人,已完成工程总量的70%; (2)、一至三层要安装商铺玻璃隔断,商铺内的材料、杂物、垃圾有关单位尽快清除。 二、总包发言: 1、在各单位配合下,近日消防测试,检测正在顺利进行;昨天完成主楼消防检测,明天上午9点开始裙房地下一层至四层消防检测,希有关单位继续配合; 2、考虑中秋节、国庆节假日因素,和消防局商定:项目消防验收在下周进行;

项目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项目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4日 会议地点:工地现场会议室 主持人: 参会单位及人员: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房地产开发事业部: 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勘察有限公司: 深圳市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幕墙): 深圳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日立电梯: 赛为智能: 2014年12月24日上午,由组织,本项目参建各责任单位参加,在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相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本项目土建、给排水、电气、弱电、空调等专业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纪要内容如下: | 一、由介绍参建责任主体各方主要负责人。 二、由施工单位,总结本项目施工情况,监理单位总结本项目监理情况。 三、各责任主体单位及质量监督总站相关人员会同检查工程实体。

四、监理单位检查实体过程中所发现质量问题如下: 1、土建专业: (1)24层部分小屋面因无泄水孔,存在积水现象。 (2)24层因部分小屋面比室内楼地面高,小屋面积水渗入室内,发现室内墙角有一处渗水,须防水处理。 ~ (3)5层消防楼梯间小平台墙脚抹灰未收口。 (4)3层防火门未挂上。 (5) (6)地下室负四层人防门未安装。 (7)地下室负四层排水沟盖板未完成。 (8)室外总图和绿化未完成。 (9)东、西侧坡道未施工完成。 2、给排水、通风空调专业: ) (1)一楼消火栓箱装饰石材表面未有标识标志,开启不灵活。 (2)地下室管道穿墙局部未封堵。 (3)配电房内防排烟风管、防火阀,应采用支架单独支撑。 (4)配电房通风管道穿墙部位四周未封堵完成。 (5)负一层水泵间生活水箱溢流管,应接至地漏位置,建议在其入户门处设置混凝土门坎。 (6)楼层内明装pvc排水立管穿越楼板,应加装防火圈。 (7)管井内个别立管管洞未进行防火封堵。

(完整word版)药理学各种药的归纳总结

药理 糖皮质激素小结(记忆方法,八个四): 1.构效关系有四:基本结构为甾核 1)C3的酮基、C20的羰基及C4-5的双键是保持生理功能所必需; 2)C17上有-OH;C11上有=O或-OH; 3)C1~2为双键以及C6引入-CH3则抗炎作用增强、水盐代谢作用减弱; 4)C9引入-F,C16引入-CH3或-OH则抗炎作用更强、水盐代谢作用更弱。 2.四大生理作用:升糖、解蛋、分脂、保钠。 3.分四类:短效(的松类)、中效(尼松类)、长效(米松类)、外用(氟松类) 4.四大抗作用(超生理剂量):抗炎、抗毒、抗过敏、抗休克 5.对血液及造血系统的作用,四多一少:1)嗜酸粒细胞及淋巴细胞ˉ,治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2)红细胞?、血红蛋白?,治再障。 3)血小板?,治血小板减少症。 4)中性粒细胞?,治粒细胞减少症。 6.不良反应: (一)四个一:一进,一退,一缓,一反。1)一进:类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症(柯兴氏综合症)。 2)一退:肾上腺皮质萎缩和分泌功能减退。3)一缓:伤口愈合迟缓。 4)一反:停药反跳现象。 (二)四诱发: 1)诱发或加重感染。 2)诱发或加重糖尿病、高血压。 3)诱发或加重溃疡病。 4)诱发或加重精神病。 7.四用法: 1)小量替代: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等。2)大量突击:严重感染或休克。 3)正量久用:自身免疫疾病、炎症后遗症等。 4)两日总量一次晨用。 胰岛素小结: 1.分三类:短,中,长效(纯胰岛素:单峰与单组分抗原性小)。 2.药动学三特点: 1)口服无效,加蛋白制剂禁注射; 2)加蛋白或锌为中,长效; 3)肝肾功能差影响灭活。 3.四大作用:降糖、合蛋、合脂、促钾; 4.三大用途:各型糖尿病,纠正细胞内缺钾或高血钾症,治疗精神分裂症。 5.三大不良反应:低血糖,过敏,耐受性。 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药关系图: 甲状腺激素——替代补充—→1.呆小病或克汀病(小儿) ↓ 2.粘液性水肿(成人)补充 ↓ 单纯性甲状腺肿---小剂量治疗---碘中毒 1.急:血管神经性水肿; ↓↓ 2.慢:口眼刺激症; 甲状腺激素过量诱发↓ 3.过量诱发甲亢; ↓↓ ↓ 1.大剂量碘; 1.甲亢术前准备 甲亢——内科治疗——2.普萘洛尔共有二作用: 2.甲危辅助治疗; 3.硫脲类(引起白细胞减少症,过敏反应) 强心甙小结 1.强心甙组成:甙元强心;糖延长其作用。 2.体内过程: 口服吸收率.慢效 ... 蛋白结合率洋地黄毒甙》中效.. 肝肠循环地高辛》速效 显效时间西地兰 维持时间毒K

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新版

龙海市后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 配电工程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会 议 纪 要 整理单位:湖南湘江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龙海市后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配电工程 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时间:2016年12月31日 地点:业主项目办公室 参加单位与人员: 建设单位:龙海市城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湘江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福建泰和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附验收人员签到表) 龙海市后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配电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在该工程项目部现场办公室举行,参加会议的有参建各方主体代表人员等,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建设单位主持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并确定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组成的工程验收小组。 2、会议上听取了施工单位对本工程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情况及内业资料核 查情况,施工单位认为该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工程质量自评定等级为合格。 3、会议上听取了监理单位对本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情况及内业资料审查情 况,认为该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工程质量评估意见为合格。 4、分组进行现场实体质量检查。 现场检查完毕,返回办公室总结: 1、施工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有参加基础验槽、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等验收完毕,经查现场资料及现场施工完成的全部按图纸施工完成,申请验收已完成。 2、设计单位: 通过对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均能按图施工,现场已完成设计施工图所示内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有进行认真整改,同意施工单位自评定合格质量等级,同意验收。 3、监理单位: 经现场检查,该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工程质量评估意见为合格,同意验收。 4、建设单位: 该工程总体满足建设单位使用要求,已完成设计图及施工合同所包含的全

验收会议纪要样本

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工程名称: 会议时间: 年月日 会议地点: 参加会议的单位及主要人员: 建设单位名称: 参加验收人员: 施工单位名称: 参加验收人员: 监理单位名称: 参加验收人员: 设计单位名称: 参加验收人员: 勘察单位名称: 参加验收人员: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参加人员: 会议由建设单位负责人、验收委员会主任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 一、召开验收第一次会议 1、由验收委员会主任介绍参加验收单位及人员,宣读验收委员会人员名单,介绍工程概况和工程验收方案。 2、质监站对验收组人员进行确认:。 3、施工单位汇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工程合同情

况以及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质量自评结果。 4、监理单位汇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工程合同情况、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查意见及责令整改问题的完成情况。监理质量评估结果。 5、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分别汇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工程合同情况以及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分组审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工程实体抽查的部位为 三、召开验收第二次会议。 1、各专业验收组组长汇报工程验收情况: 建筑工程组长: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组长: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组长:

通风与空调工程组长: 电梯安装工程组长: 技术资料组长: 其他工程组长: 2、各参加验收单位负责人做出验收结论 施工单位负责人: 监理单位负责人: 设计单位负责人: 勘察单位负责人: 建设单位负责人: 3、质监站验收监督组各专业汇报验收监督检查情况建筑工程: 给排水及采暖(包括通风与空调):

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2016茅箭区老旧小区改造永丰小区改造 工程竣工验收会会议纪要 时间:2017年12月13日 地点:茅箭区永丰小区综合改造指挥部 参加单位及人员: 茅箭区住建局:张清毅 茅箭区房管局:刘云 茅箭区质监站赵玲 茅箭区五堰街办:葛天生杜杰 茅箭区四堰居委会:陈娟陈肖 监理单位:武汉永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余华均 设计单位:武汉开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振军 施工单位: 四标段: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汪有成刘毓 五标段:湖北富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王伟 六标段:宜昌博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付晓东 主持人:葛天生(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会议内容及程序: 会议内容:工程竣工验收。与会各方人员实地检查工程质量,由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等单位进行质量评估,形成工程验收意见。 会议程序: 一、验收组负责人介绍验收组成员组成及验收内容:

1、本次验收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由茅箭区住建局、区房管局、区质监站、五堰街办、四堰居委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织成立工程质量验收小组,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2、各参建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审阅各参建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4、查验工程实体质量,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二、施工单位介绍建设工程竣工报告: 1、已按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2、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基本与施工同步进行,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分部分项验收资料完整,符合规范要求。 3、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预验收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要求,同意验收为合格工程。 三、监理单位介绍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报验、隐蔽、各分部验收已由我方组织验收,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均达到预期目标。预备验收会中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已在现场监理监督下全部整改完毕。施工过程中无违反强条规定,同意本工程验收为合格工程。 四、设计单位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有关检查情况: 按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符合要求,同意竣工验收为合格工程。 五、建设单位汇总参建各方意见:

药理学药物基本分类

药理学药物基本分类 1麻醉药 A全身: 吸入性乙醚;氟烷 静脉性:盐酸氯胺酮;丙泊酚;羟丁酸钠 B局部 1.对氨基苯甲酸脂类:盐酸普鲁卡因 2.酰胺类:盐酸利多卡因;盐酸布比卡因;:盐酸甲哌卡因 3.氨基酮醚类、盐酸达克罗宁 2. 镇静催眠药 1.巴比妥类药物Barbiturates 苯巴比妥 2.苯二氮卓类药物Benzodiazepines地西泮 3.其它类药物: 醛类:水合氯醛 酰胺类:甲乙哌酮、导眠能、安眠酮、美索巴莫、甲丙氨酯 咪唑并吡啶类:吡唑坦、扎来普隆;褪黑素Melatonin:内源性促睡眠物质 3.抗癫痫药 巴比妥类:苯巴比妥 乙内酰脲类:苯妥英钠 丁二酰亚胺类:乙琥胺 苯二氮卓类:地西泮 苯并氮杂卓类:卡马西平 脂肪羧酸类:丙戊酸钠 4.抗精神失常药 抗精神病药Antipsychotic drugs(抗精神分裂症药Antischizophrenic drugs)吩噻嗪类:盐酸氯丙嗪;奋乃静Perphenazine 硫杂蒽类(噻吨类):氟哌噻吨 丁酰苯类:哌替啶 其它类: 二苯并氮杂卓类:丙咪嗪,氯米帕明 二苯并环庚二烯类:阿米替林、多虑平 苯酰胺类:舒必利、瑞莫必利;氯氮平、氯噻平、马普替林 抗焦虑药Antianxiety drugs抗抑郁药Antidepressant drugs抗燥狂药Antimanic drugs 以苯并二氮杂卓类为首选:利眠宁;安定;奥沙西泮;阿普唑仑 三环类(TCAs):丙米嗪、氯米帕明、阿米替林 四环类(HCA) :马普替林、米安色林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 :异丙烟肼、托洛沙酮 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氟西汀、氯伏沙明 5.解热镇痛药和非甾体抗炎药 A解热镇痛药: 水杨酸类:阿司匹林 乙酰苯胺类: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 吡唑酮类:安乃近 B非甾体抗炎药: 3,5吡唑烷二酮类:保泰松 芬那酸(邻氨基苯甲酸)类:

竣工验收会议纪要范本

某某车间工程 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会议地点:现场办公室 会议主持人:会议记录人: 参会单位及人员: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质监单位: 会议主题:竣工验收 会议内容: 一、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代表宣读竣工报告,详细介绍本工程施工情况,各分项、分部、原材料抽检、观感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达到终验收要求。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验收并提出意见。 二、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代表宣读质量评估报告,并详细介绍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监理情况,项目监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巡查、最终同意本次竣工验收通过,并针对竣工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尽快补充完善。

三、勘察单位: 勘察单位代表详细介绍勘察、地质情况,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沉降观测记录均符合规范要求,沉降均匀,评定本工程是合格的,同意本次竣工验收通过。 四、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代表发表验收意见,本工程均满足设计图纸施工,同时也达到了设计意图,同意本次竣工验收通过。 五、质监单位: 质监单位代表同意以上几家单位意见,也同意本次竣工验收通过。 六、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代表发表验收意见,首先感谢有关单位领导参加本次竣工验收。在各参加方的努力下本工程顺利竣工,对此感谢各参建方,同时对各参建方的工作也很满意,最终同意本次竣工验收通过。 七、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湖北吴谷英置业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勘察单位(盖章):湖北佳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湖北佳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武穴擎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湖北星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年月日

药理学大纲-药物分类

第八章抗高血压药 药物分类: 1. 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药 ①ACEI 卡托普利、依那普利、雷米普利、贝那普利 ②AT1受体阻断药氯沙坦、缬沙坦、厄贝沙坦、坎地沙坦 2. 钙离子通道阻滞药硝苯地平、氨氯地平、尼莫地平、尼卡地平、尼群地平、维拉帕米、地尔硫卓 3. 利尿药(噻嗪类)氢氯噻嗪 4. 交感神经抑制药 ①中枢性抗高血压药可乐定、莫索尼定、甲基多巴 ②去甲肾上腺素能神经末梢阻断药利血平、胍乙啶 ③α受体阻断药哌唑嗪、特拉唑嗪、多沙唑嗪、乌拉地尔 ④β受体阻断药普萘洛尔、拉贝洛尔、卡维地洛 5. 血管扩张药 ①直接扩血管药硝普钠 ②钾通道开放药米诺地尔、二氮嗪 第九章抗心绞痛药 1. 硝酸酯类硝酸甘油、硝酸异山梨酯、单硝酸异山梨酯 2. β受体阻断药普萘洛尔、美托洛尔、阿罗洛尔、其他 3. 钙通道阻滞药硝苯地平、尼卡地平、氨氯地平、维拉帕米、地尔硫卓 4. 其他抗心绞痛药曲美他嗪、吗多明、尼可地尔、伊伐布雷定 第十章抗心力衰竭 药物分类1 1. 作用于β受体的药物 ①β受体和α1受体阻断药卡维地洛 ②β1受体激动剂多巴酚丁胺、扎莫特罗 2. 减负荷药 ①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药 a. 血管紧张素I转化酶抑制药(ACEI) b. 血管紧张素II受体(A T1)拮抗药 ②利尿药轻度:噻嗪类;中度:口服袢利尿药或与噻嗪类与留钾利尿药合用;重度:静注呋塞米 ③血管舒张药 ④钙通道阻滞剂(二氢砒啶类慎用),氨氯地平和非洛地平 3. 强心苷洋地黄毒苷、地高辛 4. 非强心苷类氨力农、左西孟旦 药物分类2 1. 正性肌力药 ①强心苷 ②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剂 ③其他正性肌力药 2. 非正性肌力药 ①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断剂 ②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 ③利尿剂 ④血管扩张药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则集中、综合地反映会议的主要议定事项,起具体指导和规范的作用。下文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会议纪要一 工程名称:**********改造工程项目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会议室 参加人员:详见会议签到表(附后) 会议主持人:*** 会议纪要正文 ***同志主持会议,首先介绍各单位与会人员、宣布会议议程,并代表***工作组讲话;他介绍了工程从立项到实施直至完工的情况,感谢各参建单位的辛勤工作和当地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再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质量汇报和质量评估,然后进行实地质量检查,最后作工程验收总结。 一、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介绍和验收意见汇报: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管线工程、道路照明、电力、电讯工程,道路总长****m,路幅宽度为**-**米,横断面布置为:(监河侧)*m人行道+*m车行道+*m人行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总投资约****万元。 二、暂时休会,由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小组和工程资料检查小组分别对现场工程实体、工程资料进行检查;

三、检查结束,验收小组汇报检查情况: 1、工程实体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规定,设施、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各方面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验收; 2、本工程所有分部分项所用原材料经检测质量合格,混凝土及砂浆试件检测结果均满足设计要求,相关工程资料齐全、符合验收规范的规定,同意验收。 四、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作自评报告;施工单位代表介绍工程概况和项目的实施情况,感谢各参建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帮助,自评工程合格,请与验收; 五、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评估报告,认为工程质量合格,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验收; 六、设计单位对工程进行设计管理评估报告,认为工程质量合格,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验收; 七、勘察单位对工程进行勘察管理评估报告,认为建筑物未出现明显的不均匀沉降,结构总体质量较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验收; 八、造价单位对工程进行造价管理评估报告,认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较好,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验收; 九、佛山市对口援建水磨镇代建管理中心认为旧漩三公路水磨镇区段改造工程质量合格,同意竣工验收; 十、汶川县质监站对工程验收程序进行表态性发言,认为各相关责

药理学基础知识

药理学基础知识 一、药物的基本作用 (一)药理作用与药理效应 1.药物作用指药物与机体细胞间的初始作用,是动因,是分子反应机制,有其特异性。 2.药理效应药物作用的结果,是机体反应的表现,对不同脏器有其选择性。最基本的药理学效应包括兴奋和抑制。 3.药理效应的选择性即药理效应的专一性,是药物引起机体产生效应的范围。是药物分类的依据,又是临床用药时指导用药和拟定治疗剂量的依据。药物的选择性与药物本身的化学结构有关。 4.药物作用具有两重性 (1)治疗作用:指药物所引起的符合用药目的作用。 (2)不良反应:指那些不符合药物治疗目的、并给患者带来痛苦或危害的反应。 (二)药物的治疗作用 1.定义凡符合用药目的或达到防治效果的作用称为治疗作用。 2.分类按治疗目的分为: (1)对因治疗:针对病因治疗称为对因治疗,也称治本。用药目的在于消除原发致病因子,彻底治愈疾病。 (2)对症治疗:用药物改善疾病症状,但不能消除病因,称对症治疗,也称治标。用药目的在于改善症状。 (三)药物的不良反应 凡不符合药物治疗目的并给患者带来病痛或危害的反应称为不良反应。一般是可以预知的,且停药后可以自行恢复。 1.副作用药物在治疗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一般不严重,难以避免。 2.毒性反应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药物在体内蓄积过多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一般比较严重,可以预知和可避免的。分为: (1)急性毒性:短期内过量用药而立即发生的毒性。 (2)慢性毒性:长期用药在体内蓄积而逐渐发生的毒性。致癌、致畸胎、致突变三致反应也属于慢性毒性范畴。 3.后遗效应指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生物效应。 4.停药反应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的加剧,义称反跳反应。 5.变态反应(过敏反应)是药物引起的免疫病理反应。 6.特异质反应某些药物町使少数患者出现特异性的不良反应,是一种遗传性生化缺陷。 7.继发反应由于药物治疗作用引起的小良反应,又称治疗矛盾。 二、药物的量效关系 (一)剂量的概念 1.最小有效量(阈剂量或阈浓度)出现疗效所需的最小剂量。 2.治疗量指药物的常用量,是临床常用的有效剂量范围,一般为介于最小有效量和极量之间的量。 3.极量:引起最大效应而不发生中毒的剂量(即安全用药的极限)。 4.常用量比阈剂量大,比极量小的剂量。一般情况下治疗量不应超过极量。来源:考试大 5.最小中毒量超过极量,刚引起轻度中毒的量。 6.半数致死量(LD50):引起半数动物死亡的剂量。

药理学常规药物分类及作用

药理学常规药物分类及作用 抗结核病药的用药原则: 1 早期用药:早期,病灶局部血流量较丰富,药物容易进入细胞。结核杆菌大多处于繁殖期,代谢活跃,对药物敏感性较高; 2 联合用药:(1)抗菌机制不同,互相补充,增强疗效;(2)减少药量,减少毒性;(3)防止和延迟抗药性发生; 3 长期、规律用药:结核杆菌可长期处于静止状态,在繁殖期对药物反应性好,使在生长期被消灭,主要是增高疗效、防止复发。 抗心律失常药物分类: 1 类钠通道阻断药轻-利多卡因苯妥英钠;中-奎尼丁;重-普罗帕酮; 2 类β 受体阻断药普萘洛尔; 3 类延长 APD 药胺碘酮; 4 类钙拮抗药维拉帕米。 治疗 CHF 的药物分类: 1 强心苷类-地高辛; 2RAAS 抑制药:ACEI-卡托普利;AT1 拮抗剂-氯沙坦;醛固酮拮抗药-螺内酯; 3β 受体阻断剂-卡维地洛; 4 扩张血管药-硝普钠; 5 利尿药-噻嗪类; 6 非苷类正性肌力药物:磷酸二酯酶 III 抑制剂-米力农、氯力农;β1 受体激动剂-多巴酚丁胺。

硝酸甘油: 【药理作用】 1 降低心肌耗氧量-舒张血管,降低前后负荷; 2 增加冠状动脉血流量,改善缺血区血流供应; 3 使冠状动脉血流重新分配,增加心内膜下缺血区血量。 【临床应用】 1 心绞痛,稳定型首选; 2 急性心梗死(早期、小剂量、短时间); 3 充血性心衰 CHF。 【不良反应】 1 局部:面、颈部皮肤潮红;头晕,搏动性头痛;颅内压、眼内压升高; 2 全身:BP 降低-反射性心动过速,诱发心绞痛;体位性 BP 降低-晕厥;长期、大剂量可致高铁血红蛋白症; 3 耐受性:与巯基消耗有关,防治措施(1)间歇疗法,停药时间大于 8 小时;(2)补充含巯基化合物,如卡托普利; 4 低血压、青光眼、颅内压升高者禁用。 ACEI 抗 CHF 作用机理: 1 抑制 Ang 转化酶的活性:AngII 生成减少;缓激肽降解减少,促 NO 及 PGI 2 产生;醛固酮生成减少; 2 改善血流动力学:减小全身血管阻力,增大 CO,减小室壁张力,增大肾血流等; 3 抑制并逆转心肌肥厚及心室重构。 ACEI 抗高血压的作用机制: 1 抑制血浆与组织 ACE,减少 AngII 生成,舒张 A/V,减小外周阻力; 2 降低缓激肽降解,促进 NO 和 PGI2 生成,扩血管; 3 减弱 AngII 对交感神经末梢突触前膜 AT 受体作用,减少 NA 释放,外周交感活性降低;

幕墙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标准厂房2、3号楼外装饰幕墙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二0一二年八月一日 会议地点: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标准厂房项目2#、3#楼会议室 主持人:曾建华 参加单位: 质检单位:巴南区质量监督站 建设单位: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原设计单位:上海瀚联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重庆市国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重庆西南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所 监理单位:成都交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重庆西南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建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参会人员: 详见会议签到表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2、3号楼外装饰幕墙工程部分。 二.分包单位发言 1、工程概况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标准厂房2、3#楼工程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南彭镇百合村,本项目由2号楼、3号楼两个单体工程及一个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为66000m2,地上层数为4层,均为公共建筑,结构形式

为框架结构。玻璃幕墙约为10500m2,干挂石材幕墙约为3800m2,铝单板幕墙约为7500m2,铝塑板幕墙约为16500m2,幕墙窗约为1700m2,内墙铝单板幕墙约为3800m2等。 2、本次申请验收范围 本次申请验收范围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2、3号楼铝塑板幕墙、铝单板幕墙、石材幕墙、玻璃幕墙等的竣工验收 3、工程施工情况: 1、我公司(重庆西南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建豪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进场施工,从测量放线,龙骨安装及面板 制作安装,我公司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各种材料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及时报送监理,并做了部分材料的抽样送检, 具体检测内容如下: 2、化学螺栓拉拔实验 3 组,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3、幕墙三性检测 1 组,铝合金窗三性检测 1 组,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4、钢材材质复检 1 组,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5、结构胶材质复检 1 组,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6、耐候胶材质复检 1 组,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7、相容性实验检测 1 组,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资料整理情况:本工程幕墙龙分部工程的施工自检资料、检查记录、幕墙上墙连接固定点做的隐蔽检查及原材料质量证明等资料真 实、有效,并按城建档案要求收集整理。 综上,在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的协调、配合的条件下,我公司 顺利的按质按量完成了2、3号楼铝塑板幕墙、铝单板幕墙、石材幕

药理学各种药的归纳总结归纳归纳

精心整理 药理 糖皮质激素小结(记忆方法,八个 四): 1.构效关系有四:基本结构为甾 核 1)C3的酮基、C20的羰基及C4-5 的双键是保持生理功能所必需; 2)C17上有-OH;C11上有=O或 -OH; 3)C1~2为双键以及C6引入-CH3 减弱; 4)C9 -OH 2. 分脂、保钠。 3.分四类:短效(的松类)、中效 (尼松类)、长效(米松类)、外用 (氟松类) 4.四大抗作用(超生理剂量): 抗炎、抗毒、抗过敏、抗休克 5.对血液及造血系统的作用,四 多一少: ??1)嗜酸粒细胞及淋巴细胞ˉ, 治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2) 障。 ??3) ??4 一进:类肾上腺皮质机能亢 进症(柯兴氏综合症)。 ??2)一退:肾上腺皮质萎缩和分 泌功能减退。 ??3)一缓:伤口愈合迟缓。 ??4)一反:停药反跳现象。 (二)四诱发: ??1)诱发或加重感染。 ??2)诱发或加重糖尿病、高血压。

??3)诱发或加重溃疡病。 ??4)诱发或加重精神病。 7.四用法: ??1)小量替代:肾上腺皮质机能 减退等。 ??2)大量突击:严重感染或休克。 ??3)正量久用:自身免疫疾病、 炎症后遗症等。?????? ??4)两日总量一次晨用。 胰岛素小结: 1. 岛素: 2.药动学三特点: ??1) 射; ??2 ??3)肝肾功能差影响灭活。 3.四大作用:降糖、合蛋、合脂、 促钾; 4.三大用途:各型糖尿病,纠正 细胞内缺钾或高血钾症,治疗精 神分裂症。 5.三大不良反应:低血糖,过敏, 耐受性。 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药关系 图: 甲状腺激素——替代补充—→1. ??↓ ?? ??↓ ??中毒1.急:血管神经性 ↓??????2. 慢:口眼刺激症; 甲状腺激素过量诱 发??????↓??????3.过量诱发甲 亢; ??↓??????????????↓ ??↓????????????1.大剂量 碘;????????1.甲亢术前准备

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75213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会 议 纪 要 整理单位:杭州同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时间:年月日 地点:现场办公室 参加单位与人员: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杭州兴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人员详见签到表 杭州彭埠加油站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在该工程现场办公室举行,参加会议的有参建各方主体代表人员等,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建设单位主持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并确定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组成的工程验收小组。 2、会议上听取了施工单位对本工程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情况及内业资料核 查情况,施工单位认为该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工程质量自评定等级为合格。 3、会议上听取了监理单位对本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情况及内业资料审查情 况,认为该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工程质量评估意见为合格。 4、分组进行现场实体质量检查。 现场检查完毕,返回办公室总结: 1、设计单位: 通过对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均能按图施工,现场已完成设计施工图所示内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有进行认真整改,同意施工单位自评定合格质量等级,同意验收。 2、勘察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有参加基础验槽、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等验收,经查沉降观测资料及现场检查未发现与地质报告不相符合现象,同意验收。 3、监理单位: 经现场检查,该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工程质量评估意见为合格,同意验收。 4、建设单位: 该工程总体满足建设单位使用要求,已完成设计图及施工合同所包含的全部项目,同意验收。

5、验收组意见: 同意验收,交付使用。(验收组名单附后建设单位盖章) 6、质监单位: 我站历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整改后,经监理单位人员复验验收并签认; 竣工验收的程序、组织形式符合要求,未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质量问题,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合格文件基本符合要求。 参加验收方签章: 建设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公章) 勘察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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