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传播中的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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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传播中的伦理问题

浅析网络传播中的伦理问题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持续发展,网络为人们提供了自由表达的空间和彰显个性的平台,随之而产生的网络传播行为也对传统的社会价值规范和道德秩序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在网络传播过程中,现实的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现实的道德体系面临严峻的挑战,网络世界似乎变成了人们为所欲为的地方。因此,面对迅速普及而又相对失去规范的网络传播,针对网络传播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道德问题,进行网络传播伦理研究,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已刻不容缓。

关键词:网络传播;社会伦理;伦理问题;

互联网作为当今世界上最广泛的传播载体和传播工具,给人们提供了更广阔的虚拟空间。在网络世界里,人们可以暂时的摆脱现实中的束缚,在虚拟的世界里享受到更多的自由。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传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网络传播不但改变了人们的交往方式,而且改变了人们的思想和认识。

一,网络传播概述

1.网络传播概念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逐渐延伸到乡镇、农村等各个角落,日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信息来源和传播工具。网络传播是以电子计算机为媒介,以网络空间为平台的信息交流活动。网络传播是伴随着网络技术而出现的一种传播方式,是信息革命的产物,是一种新型的传播方式,也是传播学中的一个新的名词。凡是有条件使用计算机上网的任何人都可以利用网络,并通过浏览和使用网上的信息资源的方式进行网络传播。网络传播中,其传播方式不受国家、地区、单位或团体之间的限制,各种各样的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高速传播,无数人可以用相对低于纸质媒体的费用分享网络传播中的无数信息资源。可见,网络传播具有“内容丰富、不受空间限制、传播速度快捷、互动性强等特点”。1

2.网络传播对社会伦理的影响

依靠高科技支撑起来的网络传播,对社会伦理的影响是深远的,也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工具和技术的进步,必然改变人类的活动方式,并引起人们在思想观念、价值、情感等方面的变化。因此网络传播对社会伦理的影响具有双重性。

2.1网络传播对社会伦理的积极影响

首先,网络传播拓宽了人们的道德活动范围,开辟了新的道德领域。网络传播是随着现代大众传播技术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它使人类传播活动的手段和方式都发生改变,导致一种全新的传播活动形式的产生和发展,与之相伴随的必然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1302

是相应的伦理道德的产生和发展。可以肯定,只要有网络传播的存在,也就会有网络伦理道德的产生和发展。

其次,从网络对社会道德的运行机制来看,网络也提供了积极的作用。网络工具有利于道德观念的快速传播,特别是一些道德榜样和道德示范,道德宣传的传播十分迅速,因而有助于道德教育;网络有助于道德关怀的实时送达,没有时空的障碍;网络有助于道德评估机制的建立,节省建立的成本,提高评估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网络有助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

2.2网络传播对社会伦理的消极影响

网络传播对社会伦理的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助长人们的无政府意识。

我们知道,网络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无权威性与无中心性,网络社会不存在对人们的言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体系,加之网络社会的匿名性,人们在网络社会中的言行往往因此而变得肆无忌惮,在现实社会交往活动中受到的种种约束言行,在网络社会中被彻底解放。心理学告诉我们,如果人们的某种行为不断重复进行,它就会成为人的固定行为模式,并深刻影响人们的心理。正因为如此,生活在无权威、无中心的网络社会中,人们长期受到这种无权威、无中心的影响,就可能会使得个人的无政府主义意识极度膨胀,从而构成对现实社会生活的严重威胁。

其次,淡化人们的责任意识。

网络传播之所以会导致人们责任意识的淡化,其根源在于网络社会的特点。我们知道网络社会具有虚拟化、隐匿性、无权威性等特点,所有这些,都存在着淡化网络主体责任意识的巨大可能性。虚拟化使得网络中具有某种身份的主体并不一定要承担与其身份相应的社会责任。这种虚拟的身份与责任相分离的特点,会对网络主体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如近期出现的优衣库视频事件,暂不论视频男女主角的道德,只就传播者而言完全丧失了责任意识,经过无数次的传播使事情无限扩大,最后传播者被追究了法律责任。

第三,弱化人的主体性。

尽管因特网作为巨大的信息资源库给人们的活动提供了巨大的支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人们的创造性和自主性的发挥。但是,必须看到,网络对社会生活的巨大影响力和渗透力也造成人们对网络的极大依赖。长期生活在网络社会中的人们已经习惯于通过因特网来解决自己所要解决的问题,他们寄希望于在因特网中寻找解决问题的现成答案,获取各种各样的现成的。甚至是不知真伪的信息,他们通过网络来表达自己的情感、欲望和各种各样的观点,通过网络来进行自己的活动。

二,网络传播伦理问题的表现

1.隐私权的保护问题

在当今网络交往中,交往主体的隐私权受到严重侵犯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既是一个法律问题,同时也是严重的网络伦理问题。所谓隐私,是指公民与公众利益无关的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隐私权是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所享有的权利,其核心是对自己的隐私依据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网络空间中,大量发生的是对私人信息的侵犯,即未经信息权益人的授权而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

信息权益人的私人信息。

网络隐私侵权已成为网络和网络经济发展的不可忽视的障碍。因为个人信息得不到有效保密,人们参与网络活动的热情就会大大降低。据调查,电子商务之所以不能得到很好地发展,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人们担心自己的隐私得不到很好地保护。

2.网络传播的安全问题

自从网络诞生以来,对网络的技术攻击就与网络相伴而生了。就目前的情况看,网络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电脑病毒问题。电脑病毒是一种被特殊编制的计算机程序。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计算机病毒的种类急剧增加,而且破坏性极强,受感染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对各个国家的信息系统造成严重危害。计算机病毒可经电子邮件、互联网下载文件,很多文件会因为病毒的入侵损坏或丢失。

二是电脑黑客入侵。网络的非法入侵即电脑黑客问题也是现代网民感到不安的问题。黑客的网络技术高超,能破译各种软件和网络系统的密码,他们在网络上面四处游荡,无孔不入,甚至雅虎、微软认为保密措施最严密的网络也避免不了黑客的入侵。一些国家安全数据、个人信息隐私、公司的商业秘密在黑客的非法入侵下全面泄露,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

3.网络垃圾问题

网络垃圾即信息垃圾,包括垃圾邮件、网络色情、网络谣言、虚假广告或虚假信息等。这类信息污染不但侵占空间的容量,分散网民的注意力,浪费用户的时间和精力,使网络效率和诚信降低,而且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侵害。一些多余、过时、不健康、虚假信息、失真甚至错误信息也随着网络传播开来,这不仅给社会的价值观产生一些不良的作用,也严重危害了一些人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2这就要求加强传播者和受众的网络伦理教育,即使在独处和隐蔽的情况下,面对电脑也要慎独,不传播信息垃圾。

4.网恋网婚问题

在这里,要区分两个不同概念:网络恋爱和网恋。笔者认为,网络恋爱是指利用网络作为沟通手段和方式的一种恋爱形式,它和传统的鸿雁传书、电话沟通等并无本质的差别,和现实生活中的恋爱有共同的目标,这种恋爱行为并不是网络伦理要讨论的问题。就是说,这种恋爱行为同样是由现实生活中的恋爱道德准则所规范的。而网恋则不同,它是网络时代出现的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依恋。现实生活中的恋爱行为以走向婚姻为其最终目标,而网恋则不以走向婚姻为目标。现实恋爱行为最终都要导向男女之间婚姻的结合,而网恋则并不以男欢女爱为基础。正因为如此,对于网恋,我们就不能简单地用现实生活中有关恋爱的道德准则来规范和制约,而是应该建立新的适用网恋的道德准则。

在这里,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当事人应该充分认识到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差别,认识到网上世界和网下世界的差别,不能发生两者间的错乱。网恋导致的伦理问题,主要是由于混淆两者的区别所造成的。如有的网恋者受骗上当,就是把虚拟当作了真实。

2陈立主编.中国国家战略问题报告I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439页"

当然,纯粹的网恋可以向网络恋爱转化,即由虚拟社会向现实的恋爱行为转化,当这种转化成为现实时,当事人就应该用社会伦理准则来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

三,应对策略

1.提高网络主体的道德素质

在网络传播过程中,主体是人,人的道德素质会影响人的行为。针对网络传播过程中所产生的伦理问题,我们需要通过提高网络主体的道德素质,来使网络主体能够自觉地在网络传播中遵守道德规范。

一是培养网络传播者自身责任感。网络信息发布者一旦将其生产的信息发布出来,这些信息便作为共享性资源储存在,网络传播信息发布者的行为直接与他人利益发生关联。所以,培养网络传播者自身责任感,有助于网络传播领域走向积极而健康的精神领域。

二是培养网络传播者民族归属感。网络传播者在发布信息同时,必须考虑到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杜绝发布有损国家民族利益的信息。

三是培养网络传播者守法意识。网络传播作为人们广泛交流沟通的平台,网络传播者发布的信息应不损害公众的整体利益,应该从依靠其本人的自制或自律出发,自觉通过建立防火墙等技术性手段,对网络传播信息采取过滤,对网络传播信息发布者进行法律保障或道德约束来规范其自身行为。

2.建立应有的网络传播体系

我国的网络传播信息政策还未形成完善的体系,从政策上加以调控也是特别重要的。我们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将信息网络置于有效的行政监控之下,在尽可能不影响个人传播自由的前提下,将信息网络现有的运行机制逐步转化为政府适当调控的运行机制;制定专门的网络传播政策,对网络传播过程各环节做出详尽的规定。

网络传播控制和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长期任务。要综合各种管理手段,在传播各个环节加强管理,才能使其互相配合、互相协调,从而实现对网络传播的有效管理,促使其健康良性运行。

四结语

网络传播在给社会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对社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网络传播有技术性和社会性两种特点,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网络传播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信息传递活动,随着它的发展又会引发新的伦理道德问题,只要每一个网络主体自觉地接受网络道德的教育,积极主动地进行网络道德的修养,那么,就能提高网络主体自身的网络道德素质,并转化为高尚的网络道德行为。这样,我们的网络世界将变得更加健康和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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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的效果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213486729.html, 网络传播的效果研究 作者:龙春晖 来源:《新闻爱好者》2010年第22期 摘要:媒介效果研究作为传播研究的意义和目的所在,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本文主要以迅速蹿红网络的“贾君鹏事件”为样本,从中介变量的四个因素来分析贾君鹏事件走红的原因。此外,还从网络受众特点出发,通过对于网络时代受众的使用与满足的分析,浅谈网络文化。 关键词:中介变量媒介类型传播内容受众使用与满足 传统的效果研究分为受众研究、内容研究和效果分析三个部分。效果研究总是在传送端(媒介)和接收端(受众)之间不停钟摆。中介变量概念的引入使得效果研究逐渐从对传播两端(传播者和受众)的研究转向在传播流动过程中起过滤或折射作用的中间因素的研究。中介变量概念是对于影响传播效果因素的重新划分,增加了效果研究的科学性与开放性,研究者可以随着实证研究的不断进行,补充和丰富中介变量的内涵。此外,传播研究中历来都很重视对于受众的研究,受众是传播的终端,是传播效果的重要意义载体。随着媒介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效果研究不断深入,新的领域的受众研究会备受青睐。以下则以迅速蹿红网络的“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事件为例,从中介变量和网络时代受众的使用与满足两个角度来做分析。 “贾君鹏事件”简介 2009年7月16日,百度贴吧·魔兽世界吧发表了一篇题名为《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的帖子,文章内容只有“如题”两字。短短五六个小时被390617名网友浏览,引来超过1.7万条回复,并在接下来的一天时间内吸引了710万点击和30万回复,被网友称为“网络奇迹”。这起迅速蹿红网络的“神奇”事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影响由互联网扩大到现实生活。《华西都市报》报道称这起网民的集体狂欢是800名打工者为“饭钱”制造的“假”货,其实质是一起人为的网络策划事件,也可以叫做网络炒作或是网络营销。“贾君鹏事件”产生这样强大的涟漪效果可能是策划者也始料未及的,让人不得不感叹网络力量的强大。 “贾君鹏事件”虽然是一起人为的策划事件,是一次蒙上了“网络恶搞”面纱的营销活动,但是 该事件从网络恶搞成功走向网络营销,其中的原因很值得我们深思。将“贾君鹏事件”视为一次网络世界的传播事件,就从中介变量概念的四个方面以及网络时代受众的使用与满足来分析它成 功的原因。 中介变量的作用 中介变量是指那些在大众传播刺激和受众反应之间的中间因素,是在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 而又对因变量有影响的处于因果序列中间的因素。顾名思义,中介变量之所以谓之“变量”,是因

关于网络传播中著作权保护的若干问题(精)

关于网络传播中著作权保护的若干问题 张怡* [摘要] 在网络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享受着网络带给我们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同时,网络技术“双刃剑”的特征也越发显著。面对网络侵权等众多负面效应,权利人防不胜防,也让立法者和相关学者深感忧心。尤其是网络传播中有关著作权的保护问题,学界应当给予高度重视,这对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惩罚侵权者不法行为,维护网络正常秩序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网络传播著作权 网络技术给予我们的便利自不待言,大家都能感同身受。然而其负面效应亦如影随形。总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非法入侵网络以危害通信安全;网络侵权行为泛滥;严重的信息污染和各种网络犯罪。①在本文中,笔者主要讨论涉及网络传播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一、网络传播中侵犯著作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正如日本学者中山信弘所描述的:“现在著作权的世界处于混沌的时代,而加速这种混沌时代到来的是多媒体的出现。”②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使创作作品和传播作品的手段有了新的拓展,人们对作品的使用形态也随之发生了改变。与此同时,各种网络侵权行为也层出不穷。目前,网络传播中侵犯著作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的作品上载到网站上使用。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侵权方式,主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获得报酬权。2002年4月27日,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状告中国数字图书馆公司侵犯其著作权,未经许可,就擅自把他的作品放在了该公司的网站上。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停止在其网站上使用原告的作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③ 作者实习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未经许可,擅自在网站上转载其他网站的作品。某些网站为了节约时间、人力和物力,直接对发表在其他网站上的数字化作品进行复制,抄袭,或直接将他人网站上的内容链接到本站主页上。2002年3月18日,e龙公司状告搜狐公司大量抄袭其网站的内容,最后判决搜狐在七网站主页上发布向e龙公司的道歉信。④ 3.未经许可,将他人未发表的作品上载到网站上使用。这是典型的侵犯他人发表权的行为。同时,还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其他人身权利,例如,名誉,隐私等。 4.未经许可,擅自下载作品,并发表到传统媒体上。在网络中,作者签约授权网站,则网站享有出版权,同时也可依据合同享有其他著作权。擅自下载作品并发表到传统媒体,实为侵犯著作权人著作权的行为。 二、网络传播中的著作权与传统著作权之比较 传统著作权保护的信息均以实物为载体,如期刊杂志,录音录像制品等。而网络传播中的著作权却以网络为载体,并以此为媒介,通过网络传输,网络终端设备的显示将信息提供给公众。与前者相比,后者的时间性、地域性、专有性随着互联网络的应用而淡化甚至动摇。 1.传统著作权的时间性在淡化。我国著作权法对权利人的著作权规定了法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著作权人的权利将得到法律的保护,禁止一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超过法定的保护期限,权利人的作品将进入公有领域,权利人的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公众对作品的使用也不再受法律的限制。著作权法规定较长的期限,通常为50年。但通过网络技术的应用,作品不仅传播速度快,效率高,而且范围广,凡是互联网能够触及的角落,作者的作品都能够到达。互联网的出现不仅让公众及时地获取了作品信息,更重要的是,它让权利人更快地获取了经济利益,大大缩短了双方信息交流的时间。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再给权利人50年的保护期限似乎不太合理,不利于社会公众的利益,也不便促进社会经济文化事业全面、迅速、可持续发展。因此,网络传播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传统著作权的时间性。 2.传统著作权的地域性在淡化。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著述中对地域性的一般解释是,依据一国法律所取得之知识产权仅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不

浅谈“蝴蝶效应”在网络传播中的应用及其对策

浅谈“蝴蝶效应”在网络传播中的应用及其对策 蝴蝶效应,即上世纪六十年代,“气象学家洛仑兹(E.N.Lorenz)在他的计算机上计算一个热力场中热对流问题的简化模型。”结果发现,初始条件的微小变化使“系统自任意初始状态出发的相轨线成蝴蝶形态,既不重复也无规律。”为了形象地说明这种现象,洛仑兹打了个比方: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一只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能在两周后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这就是广为人知的“蝴蝶效应”比喻。而后它作为混沌理论的一个核心概念被引入经济学,构成了行为金融学的重要分支,并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本文借助混沌理论分析了网络传播中的“蝴蝶效应”,认为网络是一个混沌系统,网络传播是由有序到无序、再到新的有序的循环过程,其结局具有不可预测性,而网络环境恰恰都具备了混沌理论的性质:即有界性、非周期性、非线性、敏感初条件。 一、比比皆是的“蝴蝶效应”事件 “蝴蝶效应”反应在网络传播中通常呈现为公共性群体事件。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成为影响社会的一个重要力量。尤其以微博、SNS网站、BBS论坛等网络新兴媒体的崛起,为新闻媒体提供了一个丰厚的新闻来源集中地。细心观察,我们发现这两年出现的很多公共性事件、贪官落马、揭黑揭丑的新闻爆发地都来源于网络,而这些事件都以非线性地爆炸方式传播开来,有的引来民愤导致群体事件的爆发,有的引来看客们的围观和指点,有的在舆论的压迫中亟需解决。“蝴蝶效应”呈现出它的优势,同时暴露了某些弊端。 1.“虐婴门” 2012年6月,实习护士微博@小考拉avi 发布多张虐待婴儿照片,还称“2B孩纸”“小孩装死”,让脖子脆弱的新生儿处于危险姿势,极易折伤颈椎,甚至窒息。捉弄婴儿,在刚出生没多久的宝宝鼻子上贴猪鼻子。甚至还用手玩新生儿眼睛。为逃避责任已删了微博,但网友保留了截图。而后当事人在微博道歉。据了解,首先曝光它的是一位网名为“若馨守护神”的年轻母亲,自称在一名为“@小考拉avi”的微博上发现了多批含有虐待初生婴儿的自爆博文,言语轻佻,行为恶劣,使身为母亲的自己无法忍受,便“冒着被报复”的可能将之公之于众。而没想到的是,这条微博在短短时间内转发量达上万,引起网络的轩然大波。大多数网友表现得很激进和愤怒,公然指责当事人肖诗雨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的行为。而很多极端的网友开始“人肉搜索”,翻出当事人的所有资料和照片,并且放入各大论坛网站,设置头版头条来博取看客和哄客们的围观。一时事件失去控制,当事人和校方也随即发表道歉的声明。 而后,某些网友利用近几年紧张的医患关系现状做文章,通过不断地放大虐婴门事件,招来更多“同伴”,引得大家的同感。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化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的稳定秩序,有可能招致更大的社会动荡行为。 2.“房叔”事件、“表哥”事件 2012年10月8日,天涯社区的一个网帖曝出蔡彬及妻子、儿子名下共有21套房产,消息一出,即引起疯狂转发,网民纷纷要求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各路媒体也跟进追问。事件发生2天后,即2012年10月10日,广州市纪委就迅速反应。当天上午9时许,市纪委即通过官方微博作出回应,“有关部门正在核查”。随后不久,番禺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也表示,“已关注到相关内容,目前,已成立了调查组,正在展开调查。”当天晚上,@廉洁广州发布微博称,网帖反映情况基本属实。10月11日,番禺区委已决定对其停职,并作进一步调查。2012年10月22日,蔡彬因涉嫌受贿被宣布“双规”。@廉洁广州也同时发布了这一最新消息。 又比如,因在特大交通事故中走红的的“微笑局长”杨达才,被网民人肉搜索出在五个不同的场合,杨达才佩戴了五款不同的名牌手表。随后,杨达才年公开称自己收入17、8万元,这些表都是自己合法收入买的,不过网友并不买账,又有人称杨达才有11块表,眼镜和腰带都是名牌,随后网友要求公开杨达才的工资收入。评论称,“表哥”一事经公共关

网络传播伦理问题的成因分析_沈继睿

第25卷第1期潍坊教育学院学报Vol.25No.1 2012年1月JOURNAL OF WEIFANG EDUCATIONAL COLLEGE Jan.2012 网络传播伦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沈继睿 (中原工学院,郑州450007) 摘要:从科技与社会的关系入手,分析当代前沿技术———网络所带来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界定和分类并描述其不同的特点。通过对网络传播问题的分析,进而研究这一系列问题产生的原因。 关键词:网络传播;伦理问题;成因 中图分类号:B82-05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2080(2012)01-0046-03 近代以来,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技术的重大变革:蒸汽机时代-电力时代-信息时代。每一次技术变革都导致了社会思想的变化,相应的社会伦理道德也大为不同。在新工具快速发展时,我们总是会面对这样一些问题:新工具在给这个世界带来进步的同时,如何影响到了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特别是其负面影响有哪些,其成因是什么,应该采取怎样的对策等。网络时代的到来好像打破了潘多拉魔盒,在我们惊讶于网络巨大生产力的时候,在我们享受网络带给我们生活便利的时候,在我们为当代人类工具理性欢呼的时候,我们更需要批判的反思,需要价值理性的指引。 一、网络社会和网络传播伦理问题的种类 网络从出现那一天就是泥沙俱下的,其中的伦理问题随着网络的发展显现出来。从1994到今天,我国网民数已经跃居世界第一,达4.57亿。[1]在我们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同时尤其需要特别关注各种社会问题,网络传播伦理就是问题之一。 网络传播问题来源于网络社会。网络社会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从微观上看是一种社区型的社会,即通过地域、文化、职业、爱好等组成的网络社区,其中的传播活动往往是一种群体传播或组织传播。从中观上看是指整个信息网络,包括各类终端和之间的数据连线组成的覆盖全球的庞大信息工具,即“赛博空间”。从宏观上看,网络社会是指网络在全球范围被广泛应用后的当代全世界范围的社会,是指网络传播影响下的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之和。[2]15本文所关注的是基于宏观网络社会的负面问题,关注网络影响下的总体社会所表现的伦理问题。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传播伦理问题,有些学者把网络伦理问题分为三大类:具体问题、交叉问题、理论问题。[3]具体问题也可称为实践问题,是在网络实践中所发现的伦理问题。这类问题有的是违反了现实社会原有的并且在网络中依然适用的伦理道德,有的是危害到了网络的正常发展,还有的是用网络作为犯罪的工具。交叉问题是指网络出现后影响到现实社会进而产生的问题,这类问题的特点是网络中的伦理问题与现实社会中的伦理问题互相影响,对网络和现实社会都造成了不利影响。理论问题是指网络伦理问题中理论化的讨论,其“思辨”意味较浓,牵扯到哲学性的讨论。比如对网络社会中人的本体论———人的存在形式的探讨。[4] 网络与现实紧密相连,三类网络伦理问题并不能截然区分,具体问题往往就是交叉问题,理论问题也来自现实经验并指导问题解决。所以在具体研究的时候可以把网络传播中的伦理问题分为五种:网络社会的安全问题、知识产权的问题、负面信息传播问题、人格和生活方式异化问题及价值观念一元化冲击问题。 二、网络传播中伦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归纳网络伦理问题的种类只是认识问题的第一步。罗杰斯在《传播学史》中说道:“任何涉入一条新的河流的人都想知道这里的水来自何方,它为什么这样流淌。”[5]我们对于网络伦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必须有所了解,探讨这些伦理问题产生的成因和有效的解决办法已刻不容缓。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探究网络伦理危机产生的原因是认识问题的第二阶段,是有效解决网络伦理危机的前提。 1.网络技术自身特点是网络问题产生的前提。 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给网络伦理危机提供了可能。 首先,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弱化了传统伦理的约束力。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处在熟人社会的环境里,在熟人圈里,我们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十分小心,以免被熟人圈排斥。但在以数据表示自己存在的网络虚拟世界里,失去了熟人的舆论、身份的监督,传统伦理的约束显得苍白无力。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每个人都是在显示器后的隐藏者,由于交流的虚拟化,不了解对方,使得网民失去了监督而变得十分自由。表现出与现实社会生活的伦理道德规范不相符合的状况。 其次,网络的开放性造成了网络伦理的多元化。网络是一个高度开放的工具,在网络上多元文化并存,不同民族国家 收稿日期:2011-11-23 作者简介:沈继睿(1986-),男,河南郑州人,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64

浅析网络传播中的伦理问题

浅析网络传播中的伦理问题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持续发展,网络为人们提供了自由表达的空间和彰显个性的平台,随之而产生的网络传播行为也对传统的社会价值规范和道德秩序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在网络传播过程中,现实的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现实的道德体系面临严峻的挑战,网络世界似乎变成了人们为所欲为的地方。因此,面对迅速普及而又相对失去规范的网络传播,针对网络传播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道德问题,进行网络传播伦理研究,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已刻不容缓。 关键词:网络传播;社会伦理;伦理问题; 互联网作为当今世界上最广泛的传播载体和传播工具,给人们提供了更广阔的虚拟空间。在网络世界里,人们可以暂时的摆脱现实中的束缚,在虚拟的世界里享受到更多的自由。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传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网络传播不但改变了人们的交往方式,而且改变了人们的思想和认识。 一,网络传播概述 1.网络传播概念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逐渐延伸到乡镇、农村等各个角落,日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信息来源和传播工具。网络传播是以电子计算机为媒介,以网络空间为平台的信息交流活动。网络传播是伴随着网络技术而出现的一种传播方式,是信息革命的产物,是一种新型的传播方式,也是传播学中的一个新的名词。凡是有条件使用计算机上网的任何人都可以利用网络,并通过浏览和使用网上的信息资源的方式进行网络传播。网络传播中,其传播方式不受国家、地区、单位或团体之间的限制,各种各样的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高速传播,无数人可以用相对低于纸质媒体的费用分享网络传播中的无数信息资源。可见,网络传播具有“内容丰富、不受空间限制、传播速度快捷、互动性强等特点”。1 2.网络传播对社会伦理的影响 依靠高科技支撑起来的网络传播,对社会伦理的影响是深远的,也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工具和技术的进步,必然改变人类的活动方式,并引起人们在思想观念、价值、情感等方面的变化。因此网络传播对社会伦理的影响具有双重性。 2.1网络传播对社会伦理的积极影响 首先,网络传播拓宽了人们的道德活动范围,开辟了新的道德领域。网络传播是随着现代大众传播技术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它使人类传播活动的手段和方式都发生改变,导致一种全新的传播活动形式的产生和发展,与之相伴随的必然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1302

网络传播的优势与劣势

网络传播的优势与劣势 网络传播是以全球海量信息为背景、以海量参与者为对象,参与者同时又是信息接收与发布者并随时可以对信息作出反馈,它的文本形成与阅读是在各种文本之间随意链接、并以文化程度不同而形成各种意义的超文本中完成的。有人认为,,“网络传播” 是近年来广泛出现于传播学中的一个新名词。它是相对三大传播媒体即报纸、广播、电视而言的。网络传播是指以多媒体、网络化、数字化技术为核心的国际互联网络,也被称作网络传播,是现代信息革命的产物。 我认为所谓网络传播其实就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的人类信息(包括新闻、知识等信息)传播活动。在网络传播中的信息,以数字形式存贮在光、磁等存贮介质上,通过计算机网络高速传播,并通过计算机或类似设备阅读使用。网络传播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为基础,进行信息传递、交流和利用,从而达到其社会文化传播的目的。网络传播的读者人数巨大,可以通过互联网高速传播。 网络传播有以下优势:信息多元化:表现形式立体化(网络新闻以互联网为基础,借助先进的传输技术,在新闻传播内容、形式、结构及便于阅读等方面,都很好地发挥了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收到了较强的立体化的新闻传播效果):传播互动化(信息传播的双向互动,是网络传播的本质特征和社会意义的集中所在。报纸、广播、电视作为本世纪内的主体传媒,恰恰在这方面相形见绌。双向互动式传播具有三个重要特征:信息的传者不再享有信息特权,与受众一道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交流伙伴;网络用户不仅可以平等地发布信息,还可以平等地开展讨论与争论;舆论监督功能在网络振荡中不断放大,具有无比的威慑力量。互动式传播内含着天然的民主亲和力与自由召唤力,从而构成了对现有传媒的致命冲击,构成了对传统意识的日趋迫切的反叛与否定)。 网络传播的劣势: 1. 网上的信息良莠不齐,经常上网获取那些零散和不系统的知识. 利用网络给手机发送短信息已经成为当下网络一族的时尚。内容丰富的节日问候、脉脉情话、开心笑话以及开机画面往往让接受者心情愉快。然而围绕网络短信的兴起也出现不少问题,一些内容低俗不堪的网络短信和新的恶作剧方式随之产生:2;. 网络传播和以往媒体不同的是,它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传播者处于一个极端隐蔽的地位,仅靠个人手段是无法在整个庞大的网络世界中找到恶意传播这的,这就无疑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刺激了人们在网上恶意传播虚假信息的的欲望。 3. 利用传播学理论分析,网络传播属于“全通道”型的传播方式。这种传播方式最大的缺点就是传播效率低下。所谓浪费时间不讨好。希望随着网络传播文化的发展,这种情况会有所好转。 4. 网络传播在向人们展示外面的五彩世界时,却将人们封锁的电脑的旁边,许多原来内向的人因为上网而变的开朗、外向,善于和人交际,但是也有不少的人沉迷于电脑的虚幻世界,甚至对于现实世界产生了一种厌恶感,这样对于一个人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而且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 5. 即时交流工具是网络传播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即时通讯工具的使用却不是对个人发展有利的,因为现在在网上的各个即时通讯工具,都有一个很热门的功能就是“群分”功能,即就是,有同一话题或者志同道合的人们形成的小团体,在这儿,人们围绕共同的话题来展开讨论,这无疑为专业研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但是经常上这样的地方,虽然可以满足一个人的爱好需求,可以满足一个人对交往需求的满足,但是却也对此人形成了一个无形的筐,不利于他的全面发展。 6. 网络传播能使网络犯罪更加容易。 综上所说,网络传播是把双刃剑。我们要多利用它的优势做些该做的,而不是荒废时间,

浅析网络传播媒介在网络文学传播的作用

浅析网络传播媒介在网络文学传播中的作用 引言: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渐渐地走进人们的生活。网络高速、便捷等特征,大大拓展了人们的视野,丰富了人们日常生活。网络代表着文明的进步,网络的迅速发展促使了文学作品传播方式的更新换代,网络传播媒介替代了纸质印刷方式,使得网络文化以一种即真实又虚幻的姿态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网络传播媒介的兴起,一方面带来了“足不出户亦知天下事”的便捷;另一方面,作为网络文学的载体,网络传播媒介固有的漏洞和不足将对网络文化的传播造成一定的负面效应。当网络传播媒介的利弊问题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时,作为网络衍生品的网络文化也日益受到各界的重视。 摘要: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网络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物质生活的巨大繁荣,人们在精神层面的追求也越高。网络文学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学表现方式,自出现以来,既享有赞美之声,也不乏贬斥之语。众所周知,网络文学是以网络传播媒介为载体的,其兴衰荣辱都与网络传播媒介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然而,网络传播媒介在赋予网络文学市场准入与传播自由的同时,却忽略了网络文学在发展过程中的自律问题。当前中国网络传播媒介已然笼罩着一种“媚俗严重、跟风剧烈、炒作成风、竞争无序、政策博弈”的焦虑感。[1] [1]邱戈.媒介身份论.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191页

在深刻总结当前网络文学的传播特征等问题的基础上,本文将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论证网络传播媒介在网络文学发展过程中的角色问题。关键字:网络文学、网络传媒 一、网络文学与网络传播媒介的定义 (一)网络文学 所谓的网络文学,就是以网络为载体而发表的文学作品的总称,其本身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网络文学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产生的,网络的开放性、自由性、平等性特征,为每一个“作家”提供了无限的空间和可能性,催发了网络文学的迅速生长。它不仅塑造了自己的文学英雄,而且建立了自己如江湖语言一样的文学语言。[2] (二)网络传播媒介 网络传播媒介是指以网络为载体,通过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公共行为的一种信息交流渠道,是一门平行于传统媒体,融网站设计、网络推广、网络营销于一体的新型传播方式。 二、网络文学的传播特征 网络文学绕过了实体出版和发表的前期审核程序,为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文化诉求的文学爱好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平台。尽管文学信息的传播方式仍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但是,网络传播媒介已然凭借其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效果好等优势占据了大量的文学市场份额。网络文学在传播过程中,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网络文学传播主体的广泛性 剔除了现实社会中的编制和审核机制,网络文学传播主体资格便摆脱了严格审核的束缚,为广大文学爱好者提供了一种集自由、平等、开放等诸多优势于一身的广阔创作平台。在这种环境中,文学爱好者无论是在精神世界,还是在审美观念上都得以最大限度地接近文学崇尚美好、追求自由的本性;无论是在创作理念的形成、创作素材的收集以及体裁的确定 [2]孟繁华.传媒与文化领导权———当代中国的文化生产与文化认同.山东教育出版社.2003年12月,233页

网络传播中的法律问题简介

第五章网络传播中的法律问题简介 本章主要内容:互联网法规建设;网络名誉侵权;作品侵权 一、互联网法规建设 1996年2月1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制定的与互联网有关的第一个法规。1997年5月20日,国务院对该规定进行了修订。 1997年5月30日,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授权中科院组建和管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ic),授权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与cic签约并管理二级域名.edu.c。 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了由国务院批准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000年11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颁布了《互联网站从事登载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2005年9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00年11月6日实行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二、网络名誉侵权 案例 2001年,北京赛龙家园网业主委员会美丽家园的bbs论坛上,一网民发表名为《我在美丽园的36种死法》的帖子。其中有这样的语句:“被德蝇骗去50元钱,后悔死;开发商答应德蝇和高螈又免物业费又调大房子,嫉妒死;看到德蝇在业主大会上的拙劣表演,笑死;与德蝇这样的小丑做邻居,臊死。”此后,又有《德楹就是这样做的》等文章出现,称德楹“以当时委托登记的128户业主为筹码,私自与开发商、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达成协议,出卖业主利益”。当年7月13日15时53分,此bbs上再次刊登《业主代表(指德蝇)无权与公司签协议》的文章。 作为美丽园业主委员会代表德楹、高原两人认为,称文中“德蝇”和“高螈”就是影射自己,文中侮辱性文字及对事实的捏造,严重损害了两人的名誉权和公众形象,降低了其社会评价。故他们认为,赛龙网未尽到审查和删除的管理义务并拒绝提供侵权文章作者的资料,应承担相应责任,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为上网者提供服务,不得随意删除信息,因此赛龙网刊登侵权文章无主观过错。此外,因原告提出时间已超过网站保留个人资料的期限,因此法院不支持原告提出要求赛龙网提供文章作者个人资料的要求。并当庭宣判赛龙网公司行为合法且无过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两原告当即表示不服判决将继续上诉。 这是我国首例涉及网上电子公告服务(bbs)名誉侵权案。仅从案情出发,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大体有这样几个原因:(1)没有在网站信息记录保存的规定时间60天内,要求通过网站找出发布信息的直接作者;(2)对于三篇文章及相关文字涉及的侵权内容,如“德蝇”、“高螈”等文字除特定范围内的知情者外,社会公众难以判断这些文字是在贬损特定的民事主体的人格,赛龙网公司的行为并无主观过错;(3)作为网络服务商的赛龙网公司,为用户提供网上服务,负有不得随意删除用户信息的义务。 原告实质性败诉是由于没有在规定的60天里,要求网站找出信息发布者,而对于原因(2)(3)法院的判决也有些含混不清。第二条是关于网上文字的影响范围,法院没有明确指出判断网上信息影响范围的标准;对于第三条更是基于一个先入为主的判断,即发布者的信息是合法的。如果信息带有侮辱、诽谤性质,作为网络服务商的赛龙公司,当然应当尽到删除的义务。而恰恰是(2)(3)才真正反应出网络名誉侵权案的特殊性。

网络传播中的_乌合之众_浅析网络传播中的群体特征_苗思露

进入21世纪后,网络的普及和网民的数量呈几何式增长。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突破5亿[1]。作为网络媒介中最大的意见表达群体,网民的意见和力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在互联网刚刚起步的年代,网民的意见和网络调查很少被作为可信的调查数据。但在今天,简单的否认或仅仅是轻视某项网络调查结果,都会被认为是固步自封、脱离时代的表现。这不仅是由于网络普及带来的网络调查便捷性的大大提高,更是对巨大网民数量膜拜的重要体现。 从怀疑网络舆论的真实性到充分重视网络舆情,无疑是可喜的进步。但随着对网络传播的日益重视,对网民群体的过度认同也日益绝对化。有众多意见认同网络舆情等同于真实的社会舆情,网民意见等同于社会群体的意见集合;在社会影响上,网络舆情也不再局限于网络媒介中,众多网络事件成为了社会热点。本文通过对比网民群体与线下(网络外部)社会群体心理特征、情感、道德观、行为模式等各方面特点,分析网民群体与网络舆情、线下群体与社会舆论的异同,旨在使数字表象下的真实性在虚拟的网络中最大程度地显露出来。 一、扩大的群体心理 首先,网民是只存在于网络中的群体,其群体心理是否会因依托于网络平台而有所改变,仍需进 一步探讨。网民群体在网络平台活动时使用网络用户名,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抛开了现实社会的真实身份,完全依据个人兴趣组成了各种网络群体。这时,网络群体往往会展现出兼具普通社会群体心理特征与网络群体特有心理特征的双重心理特征。而所有的群体,都具有这样一个共同特征:构成这个群体的人,不管他是谁,不管他们的生活方式有多大区别,不管他的职业是什么;不管他是男是女,也不管他的智商是高是低,只要他们是一个群体,就拥有一个共同的心理———集体心理[2](P6)。这是普通社会群体的心理特征,但同时也是网络群体的心理特征,网络群体绝大部分为异质群体。他们出于个人兴趣组成群体,相较普通社会群体来说,更为松散。当造成群体出现的事件热点消退的时候,也容易解体,但是由于其自发性非常强,其集体心理相比普通社会群体也更为强大。同时,由于网络平台完全存在于虚拟空间,网民真实身份完全隐匿,不受现实社会身份的影响,集体心理表达也会更加的直白与强烈。例如,在猫咪有约论坛:一位网友发帖,称自家猫被邻居捉走扒皮吃掉,引起网民公愤,短时间内就有大量网友跟帖表示极大愤慨,有许多言论谴责该邻居。之后事态升级,网友们“人肉”搜索该邻居,公开此人及其家人身份证号、车牌号。而后,又有网友自发组织去这位邻居家抗议,并在此人门 网络传播中的“乌合之众” ———浅析网络传播中的群体特征 苗思露 (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 100043) 摘要:近年来,网络传播模式已逐渐成为主流传播模式之一,被关注与重视程度与日俱增。 本文旨在通过对比传统传播模式下的社会群体与网络传播中受众群体的心理特征及相关的情感、道德观、行为模式等各方面特点,分析网络传播中群体的特殊性,以提升社会对网络传播中群体心理特殊性的认识,更加理智和客观地对待网络传播的发展。 关键词:网络传播;群体心理;特殊性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076(2013)01—0129—04 收稿日期:2012-09-10 作者简介:苗思露(1985—),女,北京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传播学硕士研究生,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职员。 2013年3月伊犁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Mar.2013第32卷第1期Journal of Yili Norm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Vol.32No.1

网络传播的新特点及对传统传播理论提出的新问题

网络传播的新特点及对传统传播理论提出的新问题 孙雅妮 摘要 :网络传播出现后呈现出许多传统传播方式不具备的新特点 ,这些新特点相应的对传统的传播理论提出了新 的问题。 关键词 :网络传播 ;传播理论 ;控制研究 ;媒介 随着传播科技的发展特别是网络传播的出现 ,传统的传播理论和传统的大众传媒一样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和挑战。一方面,旧的传播理论需要适应传播科技的发展和传播形态的变化,另一方面,新的传播实践也需要传播理 论的创新和发展。这就对传播学研究提出了许多新课题。网络传播对传统的传播理论提出了哪些新问题呢?本文试 就传播学研究的几大领域—传播者和受传者分析,控制研究,内容分析,媒介分析分别作一分析。 网络世界出现后,人类的传播活动发生了哪些变化,以往对传播规律的认识应该作哪些调整和发展呢?笔者认为,迄今为止传播学揭示的人类传播的基本规律并未改变,但是随着网络的出现,这些规律却又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 规律本身也在实践中不断延伸和发展。 一、传播者和受传者分析 网络传播的传播者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受传者也是一样。所以网络传播包含了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等传播形态。这些传播形态中传受双方都会频繁而方便地互易其位。这一点对大众传播的影响尤为明显。 奥斯古德和施拉姆的循环模式强调了社会传播的互动性,并把传播双方都看作是传播行为的主体,本来仅适用于人际 传播,网络上的大众传播正变得越来越个性化、人际传播化,使这一模式也适用于网络传播。大众传播的传方越来越 根据不同用户的不同要求,直接向用户提供个性化的信息 ;大众传播的受方越来越能就收到的信息迅速做出反馈、 发表意见 ,而这种反馈或意见 ,又很快作为新的大众传播内容传向广大公众。 传统媒介形式 ,信息通常由传方推向受方 ,而在网络世界更多的是受方根据自身的要求主动搜索、主动寻觅 ,传方的主动变为受方的主动 ,传方的推出 (push)变为受方的索取 (pull)。这种情况在网络世界出现以前并非没 有 ,读者在书店寻觅所要的书籍、在报摊选购所要的报纸便是一种主动索取 ,但是网上检索则把这种行为经常化、 广泛化了 ,人们打开互联网 ,就能自由浏览、搜索、选择 ,传方的主导性相对减弱 ,受方的主动性空前增强。所以 从受众角度出发的传播理论应该受到重视 ,比如“使用与满足”理论 ;以往传播者占主导地位的理论应该进行修 正 ,比如“议程设置理论” , “沉默的螺旋”理论都认为传统的大众传媒以其公开性、普遍性、报道内容的类似 性和累计性以及由此带来的“选择性接触”的困难性对舆论有强大的影响作用。在网络世界这种影响就因受传者选 择性权利及能力的增强而大打折扣 ,反过来 ,受传者作为权利主体反而成为舆论形成的重要力量。 二、控制研究 在传播学的研究中,考察和分析各种制度和制度因素在大众传播活动中的作用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这种研 究称为“控制研究”。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外部制度对传媒机构及其活动的控制和影响;二是考察传媒机构的内部 制度对信息的生产、加工和传播活动的制约。与传统的媒介相比,网络这种新媒介必须研究全新的控制方法。其原 因是,网络是个开放的系统 ,个人化是区别于传统媒体的主要特点。对于网络传媒 ,无论是外部控制 ,还是内部控 制 ,都不易实现。在网络传播研究中 ,控制方法的研究一直是个难题 ,还没有找到比较完善的控制研究方法。 (二)目标市场调整 如前所述 ,上海西门子公司目前所占领的市场基本上处于国内移动通信的二级或三级市场 ,已有市场在整个 行业中影响力不明显 ,公司需要对目标市场进行重新调整和选择。 公司对不同的目标市场进行选择时 ,目标市场的规模和发展前景是公司进行目标市场选择时首先考虑的因 素 ,只有目标市场具有足够的规模和潜在的发展空间 ,公司才有可能进入该目标市场。目标市场的竞争程度决定了 公司进入该市场的难易程度以及获得盈利的可能性。公司的资源是决定确保公司在该目标市场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只有目标市场具有适度的规模和发展前景 ,公司具有竞争优势和必要的内部资源 ,公司才可以决定进入该目标市场。

浅析网络传播中个人隐私的侵犯和保护

浅析网络传播中个人隐私的侵犯和保护 当下,互联网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已无处不在,大到国家安全,小到 个人情感,都会受到网络的影响。这其中,就包括个人隐私在网络传播过程中被泄露而对个人产生的负面影响。 所谓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而网络隐私包括个人信息、个人通讯内容、QQ号码、邮件等的密码、IP地址、个人在网上的活动踪迹等在内的一切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在网络传播的大环境下,只要上网,这些个人隐私就面临着被泄露的危险,个人隐私权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2008年香港娱乐圈的“艳照门”事件,在互联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自此以后,可以说网络上几乎每隔几天就有一个“××门”被爆出来:短信门、烧钱点烟门、兽兽门、海运门、护士门、激吻门、日记门……信息化时代,电脑、互联网、手机这些先进的电子设备,在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随时可能出卖它们的主人。个人隐私在信息社会和发达的通讯面前是如此不堪一击。 2010年,“3Q 大战”再度引发网络安全争议, 事件以“隐私保护”为导火索引爆。360推出一款名为“360 隐私保护器”的个人隐私保护

工具, 针对的就是腾讯旗下即时通信软件有偷窥用户隐私的可能,并称“能将那些窥视用户隐私的行为实时曝光。”于是, 在双方一系列戏剧性的争执之后, 引发了广大用户对自己电脑里的隐私文件是否安全、是否存在不经意间外泄的关注。 如果说“3Q大战”是引发社会关于网络传播中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被侵与保护大讨论的前奏,那么2010年底到2011年初百度文库所引起的全民讨伐则成为隐私问题的“延伸段”。有人将百度文库形容为个人信息的“批发市场”, 而出现大量泄露各地用户信息的文档, 全国各地老板、大小业主的手机号、家庭地址等隐私, 这又让受众不得不为互联网时代的网络隐私安全而再度焦虑惶恐。 上世纪90 年代时, 一句名言曾风行一时, 即“在互联网上, 没人知道你是一只狗”, 而今伴随科技的迅猛发展,我们不得不说, 如果网络隐私不被保护, 甚至有人会知道“你是一只有着什么喜好的狗”。 网络具有“双刃剑”的性质,一方面,它具有揭露和监督的作用,但同时,网络又可能侵犯个人隐私。当我们在为“日记门”主角韩峰的落马欢呼时,有没有人去想韩峰的个人隐私权又由谁来保护。进入网络时代,大量个人隐私信息通过各种渠道被获取、传播和利用,可以说每一个“××门”的背后,是狂欢的旁观者和被侮辱被损害的当事人。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在隐私权保护方面我国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备,还

网络传播中的问题

网络炒作与媒体责任 ——论网络传播中存在的问题之一20世纪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网络媒体成为了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介,同时也开创了一个新的传播时代——网络传播。网络传播,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的人类信息(包括新闻、知识等信息)传播活动。它的最大特点就是信息传播的双向(乃至多向)互动性。网络传播中的传播者和受传者不仅完全处于平等的地位,而且可以意义互换,受传者可以成为信息的传播者,传播者也可以成为信息的接受者。传播者和受传者的界限已经模糊化,两者之间可以相互转化。 诚如我们大家所知,网络传播以其全新的技术优势和传播特点,给人们传播接受各类信息提供了极大便利。然而,网络在影响改变我们生活的同时,却也让我们的生活充斥着各种信息,有用的、无用的、健康的、不健康的、真实的、虚假的……也因为网络传播的这一特点,它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一个词——炒作。 一、网络恶意炒作事件的弊处 2009年7月,一句“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突然之间迅速蹿红网络,成为09年的网络新流行语,而贾君鹏也因此成了中文网络的奇迹。然而,推究起来,事件的背后,却是一次幕后炒作,炒作公司也因此为自身带来了6位数的进账。 网络上的群体炒作事件层出不穷,在不违反法律的条则下,群体网络炒作变得越来越频繁,我们并不反对其中的商业利用价值,但如果因为自身的炒作,而损害他人或正当竞争对手的利益,也许并不违反法律的相关条例,但在道德准则上却并不为人所赞同。 的确,网络传播的方便快捷,为网络公关公司提供了许多事件营销之机。企业雇佣他们,利用自已已有的网民资源在网上发帖回帖,希望以此来造势,达到打击竞争对手或提升自身形象的目的。而这些网民资源,则被称为是“网络水军”。而在传播的过程中,因为网民的广泛性以及网络传播的匿名性等特点,使网络水军在网上发表言论通常肆无忌惮,也造就了一次又一次的网络恶意攻击竞争对手的事件。 前不久,360与瑞星杀毒软件的口水之争又再次掀起波澜,而其归咎则出自于双方各自的“爆料”及不停转帖回复。据央视一档经济栏目的调查报道,从杀毒软件的口水战到“封杀王老吉”事件,从康师傅“水源门”事件到真假开心网事件,再到在视频领域的搜狐、优酷的盗版之争,都有网络水军参与之嫌。现如今,网络水军的服务已经成为了一个利用发帖等网络方式制造网络热点来盈利的产业链。网络水军的“魔力”则可窥一斑。

网络传播效果的双面性

网络传播效果的双面性 现在的家庭基本都已享受到网络传播的快捷和高效了,这种传播方式是目前最快获得消息的方法,只要一种传播方式的产生,必然会给受众带来新的传播感受,同时每种传播方式都会伴随不同的传播效果,而网络的产生,由于它的便捷快速,一方面给人们带来方便,却也在同时引起了负面效应,因此,网络传播的最终效果会有好坏之分,即它的双面性。 现今人们手中有能上网的手机等各种高科技智能产品,家中更有电脑时刻守候着,使人们与这个社会的关系网有着近的不能在近的关系了,人们只要登录微薄,人人等互动平台,甚至不需等待,最新的一切时事动态都尽在掌握了,我们不得不感叹网络传播速度之快,正因为这种快,才使得人们对网络产生了依赖,我们习惯从网上获得信息,既不需要费脑,又轻松便捷,这何乐而不为呢? 网络传播不仅快速,它的信息包容量也是无限的,网路就想一本超级辞海一样,但它的内容又不是固定的,我们可以在网上查一个人,一件事,和任何知识概念,你几乎可以获取任何你想知道的事情。同时它的传播方式也是多样化的,报纸与电视还属于传统的传播方式,相比较之下,网络就显得先进的多,你可以查去信息,回答信息,视听感受,互动接触。这使人们在感官享受上得到了极大地满足,试想在这么大的一个信息海洋内,人们普遍习惯接受这种信息的传播方式,所以他的传播效果也是显著的,它使人们习惯,使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变得简单和便捷。这是在网络传播效果上的优势。 再有就是网络信息的可交流性,让你在不用动身询问的时候,单用手指就可以获得你想知道的,你可以和网上任何你个与你有共同信息源的人进行交流探索而不被阻止,人不能独立存在,他必须依附人群生存才行,现实世界中,人们生活在社会,而另一类人,比如宅男宅女,他们不喜欢走出去和人交流,这时网络成了他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使他们不必觉得孤独,因为他们在网络的里了解着真实世界的动态和与虚拟世界的人保持着交流,所以说网络传播让人们聚集在一个体积很大但空间已经很小的地球村上了,他使我们在一个小的环境内就能知道世界此时正在发生什么,让我们能轻易地知道自己想获得的信息啊,知识啊,不得不说,网络传播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便利之处。 网络虽然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好处,但是每个事物都有它的双面性,网络传播也不可避免,就比如刚才的宅男宅女们,虽然网络传播可以让他们不走出家门就知道外面世界的一切,但是同时他也使这样的人群变得越来越闭塞,不愿与真实生活中的人多接触。这也是网络传播所导致的负面效果,使人们在信息沟通上拉近了距离,却在现实生活中又产生了距离。有时候使人分不清真假。 其次就是在文化知识上,过去人们除了口口相传的方式,就还有书籍记载了,从古至今,人们习惯在遇到学术问题时不是去请教老师就是去查阅典籍,这其实是一种非常优秀的学习方式,但是现在,百度貌似已经就是这无所不知典籍了,人们习惯去敲击鼠标键盘来获得自己想知道的东西,并慢慢的依赖上了这种查阅方式,这使人们远离了以手翻页的习惯,同时网络传播丰富了人们的视听享受,但同时令人们远离了书本的想象世界,让我们单纯的从影视资料中获取知识,而不是在书本中畅寻自我。这也渐渐地使得人们独立思考的能力下降,因为只要百度一下,一切尽在知晓了,谁还会去想要思考呢,这会使思绪勤劳的人越勤劳,思绪懒惰的人越懒惰。 甚至,在长期的网络传播的环境下,会影响正在成长的青少年的价值观,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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