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非法学)阶段练习与解析(一)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按照解释的效力划分的是( )

A.立法解释

B.论理解释

C.司法解释

D.学理解释

【考点】刑法的解释

【答案】B

【解析】刑法解释有两种分类及分类标准。一是根据解释的效力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二是根据解释的方法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故B项是根据解释方法的分类,不属于根据效力方法的分类。

2.下列关于危害结果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所有故意犯罪都要求发生法定物质性危险结果才构成犯罪

B.所有过失犯罪都要求发生法定物质性危害结果才构成犯罪

C.危害结果是某些犯罪的既遂条件

D.出现某种危害结果是对犯罪加重法定刑的条件

【考点】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答案】A

【解析】危害结果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但不是所有故意犯罪的构成要件。故意犯罪中分为行为犯、结果犯、危险犯等,其中只有结果犯要求必须出现危害结果。例如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只要有组织、领导、参加的行为就可以构成犯罪,并不要求特定结果出现,故A错误。危害结果是过失犯罪的必备构成要素。其也是某些犯罪的既遂条件。出现某种危害结果是对犯罪加重法定刑的条件,例如故

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结果的,加重处罚。

3.下列各选项中,对犯罪主观方面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

A.甲收留乙数月,后来获知乙是逃犯,这时乙已离开,甲构成窝藏罪

B.丙挪用单位数万元资金用于犯罪活动后携款潜逃,其构成职务侵占罪

C.丁为转贷牟利申请贷款100万元,后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构成高利转贷罪

D.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不能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考点】犯罪主观方面

【答案】A

【解析】窝藏罪的主观方面是明知是犯罪人而故意为其提供隐藏处所,A项中甲不知乙为犯罪人,所以不构成窝藏罪。B项中将资金用于犯罪活动后携款潜逃,则使资金无法收回,已转化成非法占有的目的,构成职务侵占罪。高利转贷罪要求主观上以转贷牟利为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CD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4.甲在公交车上扒窃,将乙的钱包掏出后放入自己的背包中,忽然又害怕遭到刑法惩罚,在乙下车将其钱包偷偷放回。如何评价甲的盗窃行为( )

A.盗窃罪既遂

B.盗窃罪未遂

C.犯罪预备

D.犯罪中止

【考点】犯罪既遂

【答案】A

【解析】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采取犯罪构成要件说,即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盗窃罪属于结果犯,即使财物脱离所有人可控制范围,非法取得财物就已经既遂。题中甲已经将乙的钱包窃出放入自己背包,盗窃罪已经既遂。而之后放回的行为仅仅是犯罪及既遂后的返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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