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再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再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再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再就业专项资金

补贴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穗就[2005]5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5.07.11

【实施日期】2005.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再就业专项资金补贴

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穗就[2005]5号)

各区、县级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大对本市就业弱势群体再就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现将调整后的《广州市再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和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享受本市再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的对象是指下列人员和单位: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仍处于下岗或失业状态、并办理了下岗或失业登记的本市户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转居人员。

(二)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定、符合本市当年度政策性安置、非本人原因未就业的随军家属。政策性安置后失业并在本市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按本市下岗失业人员的补贴项目和标准给予补贴。

(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未转移就业的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

(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并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本市城镇刑释解教人员。

(五)本市户籍并在市属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

(六)经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纳入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的职业中介机构和组织单位。

二、享受社区就业补贴的岗位为26种:社区组织的家政服务、街道便民服务员、门卫保安、机团单位后勤服务、三车保管、物业管理员、仓管员、房屋修缮、电器维修、缝补服务、书报摊点、治安巡防、环卫工、保洁保绿、废品回收、街道居委就业、病人看护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管理义工、出租车司机、出租屋管理员、卫生防疫协管员、计生协管员、社区协管员、交通协管员、劳动监察协管员。

三、享受对象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灵活就业协议的,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灵活就业协议的当月起,停止享受各项补贴。

四、补贴对象条件重合的,只补贴最高一项,不重复给予补贴。

五、对本市下岗失业和农转居人员、随军家属、刑释解教人员、农村劳动力实行定额培训、鉴定补贴。为确定参加培训人员是否符合本市享受培训、鉴定补贴条件,各类培训、鉴定机构接受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时,应先对报名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情况进行了解(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在申领补贴前,由培训、鉴定机构先垫付相应培训、鉴定费)。各区劳动保障培训机构,可通过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查核;其他培训机构,

由报名对象到户籍所在区就业办出具是否参加或享受过培训、鉴定补贴的证明,以确定是否可再享受培训、鉴定补贴。界定报名参加培训和鉴定的人员是否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以其报名时身份为准。

六、本市下岗失业和农转居人员、随军家属、刑释解教人员、农村劳动力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各级公益性培训机构不得拒绝,如发生有效投诉,且情节严重的,取消被投诉机构享受政府补贴资格。

七、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补贴,2005年仍由市农业局负责审核发放,其中鉴定费补贴由市就业办核发;从2006年1月1日起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费补贴改由市就业办审核发放,届时各级劳动保障和农业部门要主动做好衔接工作。

八、专项资金补贴必须按期申领,因上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被退回的,社区就业的社保补贴可推至下月20日前补办,其他项目的补贴可推至下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补办(如一季度3月25日前应办结的,最迟不得超过6月20日前补办)。超过该期限的,不再予以办理。

九、各单位在申领市再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时,必须按规定如实申报,有关补贴款必须专款专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或挪用补贴款作他用的,视情节轻重作出严肃处理。

十、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项目,适用范围包括番禺、花都区和从化、增城市。其他补贴,番禺、花都区和从化、增城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补贴办法,由各自安排的专项资金解决。

劳动合同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书 甲方:佳红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乙方: 性质:有限公司性别: 地址:岳池县九龙镇界牌村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乙方: 二〇一六年月日二〇一六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六年月日 四川省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

五、社会保险 第八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费用;甲方支付80%社会保险费,乙方自付20%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九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五条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甲方违法解除和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七条如果乙方要辞工,需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门批准同意方能离开。乙方不得擅自离岗。 八、其他 第十八条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双方协商签订的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广州市时尚创意(含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doc

广州市时尚创意(含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1 xx市时尚创意(含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意见》(穗府办〔xx〕15号)中的“市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科学开展动漫游戏产业扶持工作。”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推动xx 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增强动漫游戏企业及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第二条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实行集体研究、专家评审、项目公示、绩效评价等工作机制。专项资金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为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第二章部门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市财政局负责审核本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合规性,办理专项资金拨付、组织实施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总体绩效评价等。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第四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据本办法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具体工作,组织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负责信息公开和绩效自

评。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第五条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进行申报,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自觉接受和配合审计、财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第三章使用范围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在xx注册并纳税满一年,从事原创动漫作品创作、动漫产品研发销售以及动漫游戏平台建设、动漫人才教育培训、动漫演艺展播活动、动漫产业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动漫游戏产品是指规定年度内首次创作、制作、出版、播出、播映或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运营的漫画、动画、网络游戏产品。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 第八条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动漫游戏创作、制作、营销等业务开支,不得用于发放员工奖金等福利性开支。获上一年度资金扶持企业,应在本年度申请时递交上年度所获资金使用情况、扶持项目执行情况及企业业务发展情况报告。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第九条政府财政投资项目不属于本办法扶持范围。已获得本市市级财政同类扶持或补贴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从本专项资金中获得扶持。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聾。 第四章扶持内容

(整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策支持.

国家关于技师、高级技师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 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 2、劳动人事部:《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一九八七年六月六日国务院批准,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日劳动人事部发布)第十条被聘任的技师,实行技师津贴。其他福利待遇,由国务院有关行业归口部门提出,报劳动人事部核定。 3、 4、 5、劳动部《关于高级技师质量评聘的实施意见》(劳培字[1990]14号)(一九九零年九月二十日)第六条经考评合格者,地方所属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发证。 6、 7、 8、劳动部《关于加强技师管理工作的通知》(劳培字[1991]14号)(一九九一年十月十日)第六条第三款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和规定,参照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确定技师、高级技师的福利待遇;对有重大技术成果和为培训技术工人、传授技艺做出贡献的,应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9、 10、劳部发[1994]98号文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在其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时,应确定或晋升相应的工资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享受同等高级职称或者高级工程师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享受同等中级职称或者工程师待遇。 1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务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经国家或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的高级技师,在享受正常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可累加享受国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调整养老金政策。取得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退休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 12、 1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奖励,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待遇。 14、《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意见》国人部发[2008]24号 部分省、市关于高级技师待遇的规定 1.江西省:江西省实行质量聘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江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级技师评聘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劳培[1994]24号)(一九九四年五月七日) 第九条第四款被聘任的高级技师可享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高级技师的退休年龄应根据生产的特殊需要和本人身体的实际状况,可适当延长。

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企业、其他)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 第三条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完成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休息日。 (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 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 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 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逼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照依法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协商约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标准为。计件单价为。

广州市番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本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创新培育发展机制,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的通知》(粤发〔2012〕7号)、《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发〔2012〕11号)等有关规定,设立番禺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区民政局依法登记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已在区民政局核准名称,处于筹备成立阶段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的来源,是指从区财政中安排,专项用于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资金。 第四条申请、评审、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分类扶持、择优支持、诚实申请、严格审批、科学

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绩效导向的原则,通过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强化资金使用的依法依规、合情合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实行区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审议的制度。 第七条区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按照番发〔2012〕11号文的要求建立。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区政府办副主任和区民政局局长协助召集人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社工委、区编办、区经贸促进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民族宗教局、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体育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贸促委、区残联、区文联。 第八条区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专项资金的总体规划和协调。 (二)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代表组成评审团,现场查阅有关资料,并听取申报单位代表的申报演讲,通过民主讨论、现场表决的方式,决定是否同意资助,并审定专项资金使用的额度。

新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 同日开始运行。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历任领导[2008.3-- ] 部长尹蔚民2008.3--副部长季允石2008.3-- 2011.2 正部长级孙宝树2008.3-- 2012.3 李智勇2008.3-- 杨志明2008.3-- 张小建2008.3-- 2010.10.8 杨士秋2008.3-- 王晓初2008.3-- 何宪2008.3-- 胡晓义2008.3--

信长星2010.10.8-- 张建国2011.2-- 邱小平2012.3--潘立刚2013.5--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1952.7.25 --1954 09.27]主任李维汉(1896-1984)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安子文(1909-1980)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李立三(1899-196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章乃器(1897-197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钱俊瑞(1908-1985)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孙志远(1911-1966) 1953 + 1954 0927人事部(1950.9.11成立,1954.11.10撤销,1988.4成立。2008.3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安子文(1909-1980) 1950 0905 1954 0927 部长赵东宛(1926-) 1988 0412 1993 0329 部长宋德福(1946-2007) 1993 0329 2000 1228 部长张学忠(-) 2000 1228 2002 1228 部长张柏林(1942-) 2003 0317 2007 0830 部长尹蔚民(1953-) 2007 0830 2008 0317 副部长徐冰(1903-1972)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孙起孟(1911-)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李楚离(1903-2000) 1951 0903 1954 0927 副部长程连昌(1931-) 1988 0503 1993 03 副部长张志坚(1937-) 1988 0503 1998 03+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先进事迹材料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先进事 迹材料 强化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功能 打造规范化的社区就业平台 —石泉 今年以来,石泉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就业再就业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紧扣加快发展时代主题和就业再就业各项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功能,努力打造规范化的社区就业平台,以“大劳动、大就业”理念统筹城乡就业,卓有成效地促进了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立足实际,高标准建所,不断强化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功能 石泉县位于陕南中部、安康市西部,全县总面积约1525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202个村,11个居委会,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全县有劳动力万人。XX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亿元,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仅30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3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6210元,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省级贫困县。基于此,促进劳动力充分就业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艰难。为了确保将中央、省市就业再就业政策和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发展壮大县域经

济,我们迎难而上,抢抓时机,扎实有效地构建了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一是高标准建所。我县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编委、省财政厅《关于在乡镇、街道和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通知》精神,设置人员编制40个,于XX年5月按规定高标准地建立了15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在全县在职工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选调、招录了37名工作人员。投入大量资金,起步即达到了机构、编制、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工作经费等“六落实”标准。二是实行垂直管理。为便于工作管理,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做到人员专职专用,保证就业资金、经费专款专用,我县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实行了全面垂直管理。保障所干部管理、工作成绩考核等全部纳入县局,制定了《石泉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管理规定》和《石泉县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局科级领导包联基层所,加强了对基层所的领导和业务督查指导,使基层保障平台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三是增强保障所就业服务功能。我们相继给8个保障所配备了微机、打印机和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加强对保障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合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保代理、政策咨询、就业援助为一体的高效快捷的“一站式”就业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

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所需专项资金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和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文物事业发展的资金。 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根据我市文物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及市本级财力情况确定。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实行专家评审、项目公示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机制。专项资金的使用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保障重点”的方针,坚持“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部门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组织专项资金的预算申报,编制年度专项资金安排总体计划,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编制和提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绩效自评。

第五条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和拨付,并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区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区的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做好本辖区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自评工作,负责本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总、报送工作。 第七条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及相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项目申报计划、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自觉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内容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如下: (一)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用于需由市本级政府承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费用,包括《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规定的市本级政府在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前,对地块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费用。区政府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前对地块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的费用,由区财政负担。 (二)对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抢修补助。 (三)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养维护的补助。 (四)聘请文物保护监督员。 (五)文物保护科学研究补助。 (六)对文物保护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奖励。 第九条专项资金的支出内容如下: —2 —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拟任职报告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拟任职报告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拟任职报告各位主任、各位委员:这次县政府再次提请我担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这是县委、县政府对我的信任。在这次县人大常委会上,如果我被审议通过,我将不负县领导及广大干部职工的重托,继续带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体工作人员勤政务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局面,着眼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带头更新观念、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不断为市场经济主体创造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争当一名过硬的人事劳动工作领导干部。按照“善谋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清当前形势,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用坚定的理想信念强化党性观念。面对机构改革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能转变的新形势,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政策理论、业务知识、世贸知识及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提高分析问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争当一名政治上合格、业务上过硬的领导干部。 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我要与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当好班长。在班子成员中,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公事讲原则,私事讲风格,坚持集体领导,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个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切实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一个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坚强集体。以

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带动和影响全体工作人员,使全体干部职工真正做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讲究方法,注重效率,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全局上下形成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人讲奉献、事争一流的良好氛围。努力带出一支作风硬、业务精、形象好、能打硬仗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全局上下形成一个“人人关心环境、人人建设环境、人人营造环境”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理清思路,真抓实干,认真做好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服务于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前提,以当好领导的参谋为己任,以为广大群众搞好服务为宗旨,扎扎实实地做好每项工作。当前首要的是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1、积极引导,拓宽渠道,努力为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一是千方百计筹集再就业资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书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 劳动者: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体可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 - 1 -

三、合同文体中的空栏,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可打上“/”。 四、签订劳动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五、本合同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 2 -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 邮政编码: 姓名: 性别: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邮政编码: 本市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 3 -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部门,从事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是:。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3、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 4 -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穗知[2007]15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07.04.11 【实施日期】2007.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知〔2007〕1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穗府〔2006〕58号)的精神,经研究,制定《广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广州市财政局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广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促进自主创新,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州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穗府〔2006〕58号),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为规范该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结合广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是指每年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我市资助专利申请、促进专利技术实施与运用和实施知识产权重点推进计划的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遵循公开透明、科学管理、注重绩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专利申请。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申请专利的费用进行资助。重点资助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适当资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资助的范围和标准按《广州市资助专利申请暂行规定》执行(附件一)。

北京市劳动合同书样本(最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编号: 劳动合同书 (固定期限)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程技术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北京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岗位职责的要求的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周六,周日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法定休假日,年休假, 婚嫁,伤假,探亲假,产假等假期。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3600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2500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 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进步与经费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穗科创字[2017]31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2.17 【实施日期】2017.0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 知 (穗科创字〔2017〕31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97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积极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注意做好宣传发动及项目推荐等工作。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3a13687263.html,)进行项目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6日17时。 (二)审核推荐。 鉴于省科技厅规定各地市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7时,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择优推荐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时。 (三)材料报送。 1. 申报单位应在我委推荐项目后尽快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如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为准),签章后送交各区科技主管部门; 2.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书面申报书分类汇总及签章后,与项目汇总清单(需加盖公章)一并集中报送至我委受理点。除业务主管部门为市直单位、市属高校及市属科研院所外,我委不直接受理申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申报材料。 3. 我委受理点为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地址:越秀区连新路47号1楼;联系人:陈树君、张斌;联系电话:83772443、83322975)。 鉴于省科技厅规定各地市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7时,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集中报送书面申报书至我委受理点的截止时间为:3月17日17时。 二、市科技创新委项目推荐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关于重大科技专项 1. 专题一至二十一、专题二十八至二十九(计算与通信芯片、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无人智能技术、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领域)。 由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雷超旭、莫雪华,电话:83124032、83124034。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 xxxx 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个主题,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认真做好人事劳动保障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和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人事工作 一、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在区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2018年度年终(绩效)考核和评奖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蚌人[2018]59号)要求和2018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人劳保字[2018]64号),组织全区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全区年度考核分类分级进行,实行立体考核,机关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核,乡街、部门正职与副科以下工作人员分级考核。考核期间派人参加乡、街负责人述职测评,掌握基层单位考核情况。 1全区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考核有1733人,有8人未参加考核,考核优秀175人,优秀率达10%,考核称职(合格)1539人,不定等次19人。其中公务员(参公)参加考核299人,优秀32人,称职261人,不定等次6人。事业单位参加考核1434人,评优143人,合格1278人,不定等次13人。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年度考核、奖励等有关规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报市记三等功有13名同志,46名同志受到区嘉奖。

二、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充分利用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新进入的公务员信息进行补充录入,部分人员的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开展公务员登记,认真做好公务员信息管理。根据人事局安排,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按排培训教材选购,报送考试人员名单。全区参加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有267名,其中148名同志参加考试,对部分同志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提高公务员综合能力。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缓解用人需求。在去年组织全市选调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所缺岗位的要求,严格考察,选调7名优秀同志到我区工作,加强了建筑规划、经济管理、法律等岗位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开展2018年省委选调生期满考核工作,4名选调生按期转正定级。根据省市安排,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完成相关的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和到农村基层单位考核等招考工作。全区有四名同志符合条件报考,择优录取一名同志为乡镇公务员,改善乡镇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 三、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开展实施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岗位管理新体制,已制定《***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经区同意报市批复后实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全面开展,在完成年初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摸底调研基础上,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已审批完毕,工资已发放到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在进一步实施。 四、以服务为宗旨,做好工资管理日常服务工作。布置全区事业单位2018年薪级工资调整,完成调资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区机关公务员2018年滚动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教育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教人[2010]44号 关于做好2010年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276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蚌人社【2010】135号)精神,现就2010年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教研员;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工读学校教师等。 二、事业单位实行按岗申报 各县(区)、学校要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转发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9〕9号)精神,在《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结构比例限额内,结

合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岗位管理。为了与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衔接,今年仍然在核定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评审,原则上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三、申报条件 今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要求仍按照原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5]6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 1、表格和证书 (一)驻蚌单位所属学校,须出具市人社局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一份。各县区所属学校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还须提交经市人社局审批的“评审计划审批表”(见附件) 县(区)教育局、局属单位报送《申报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单位汇总表),高、中、初级分别填写,各报一份,并将此表内容输入软盘(Excel电子表格)一并报送(见附件1),输入软盘的内容报送之前要认真校对。 (二)《中小学、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中学高级、中级须提交一式两份;初级一份。 (三)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须填写《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材料鉴定表》(一式两份);申报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填写《蚌埠市学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简明登记表》,中级一式两份,初级一份(见附件2、附件3)。 (四)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校长岗位培训和校长提高班有关证书、获奖证书等均提交原件。 (五)凡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写专题报告,报市人社局批准并出具《破格评审通知书》后,方可将评审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典型课例教学和答辩有关手续,合格后报相应评委会评审。 2、教育教学方面材料 (一)申报中学高级须根据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行动研究报告、教育叙事一篇。 (二)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须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一

2020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2020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事项申报指引 一、支持对象 (一)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从事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和生物医药产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根据申报业务类型,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企业端),或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企业端),或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系统(企业端)中登统相应业务数据。 (三)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四)申报生物医药企业进口先进技术项目的单位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在我市依法纳税,有实际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核算制度,各项经营指标纳入我市相关统计范围,无违法及不诚信行为。 二、支持时段 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以发票或银行凭证时间为准)。 三、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奖励 1.对2019年新认定的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

50万元奖励。 2.对2019年新认定的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3.对2019年新认定的市服务贸易重点培育企业(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4.对我市服务外包企业2018年首次获得“五类企业”称号【五类企业分别是指:《财富》500强、IAOP全球外包100强、中国服务外包领军企业、全球在华十大供应商或中国服务外包百家成长型企业(中国服务外包百强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二)补助 1.服务贸易业绩补助 对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服务进出口额达到2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具 2. 服务外包业绩补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 业单位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负责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实施各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9.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负责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工作;指导企业、基层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因劳动争议案件引起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0.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其主要职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