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1、学校开办商店,必须有“三证”。即“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

2、严禁在教学区设店经营,校内禁止摆摊设点,店面整洁规范,有合格的货架,有专用的食品柜和冷饮冰柜。

3、价格要合理。商店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提倡微利经营,决不允许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

4、存放要规范。商品按类分开排列,分开存放,禁止混装混放。

5、商品质量要严格把关。所购商品从进货渠道、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品名、商标、卫生许可证等都要严格把关,禁卖“三无”产品和过期霉烂变质产品。

6、食品卫生要坚持高标准。商店(或冷饮店)的食品要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标准,做好“三防”(防蝇、防尘、防鼠),从业员每年至少进行1-2次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持证上岗,禁止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商店经营工作。

7、学校商店经营体制必须实行承包给个人管理。如发生学生食品中毒事件其安全责任由商店承包人负责。

8、经营行为要规范严格。营业员必须衣着整洁,文明礼貌。不允许借封闭管理之名强迫学生消费,不允许搞有奖销售鼓励学生消费,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班组、教师、学生下达消费指标。

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的健康。特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到每天深入一线,严格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并每天组织食堂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工作小结; 2 、建立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消毒、留样等各项规范操作制度;3 、督促采购员、炊事员、分餐员、保管员、保洁员执行各项卫生规章制度;4 、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一旦发现其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5 、建立和健全从业人员日常卫生安全教育制度,关心、了解从业人员的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6 、规范食堂各类管理资料。7 、确保食堂安全措施落实(防污染、防火、防盗、防投毒)。 一、学校食堂采购员的岗位职责 1、应到持有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2 、采购食品应向供应方提出质量要求,并索取检验证明;3 、不采购有毒有害、掺假掺杂、不新鲜的食品;4 、对定型包装食品要采购生产日期近、离保质期远的食品;5 、索取购货发票、以备查验。

二、学校食堂炊事员的岗位职责 1、注意食品新鲜,变质食品不加工烹饪;2 、烧煮食品应充分加热,烧熟煮透、不里生外熟;3 、剩余饭菜应在确保质量良好的前提下回锅烧透后再供应;4 、不用勺直接尝味;5 、不用盛放生食品或未消毒容器盛放烧熟食物;6 、当天切配的原料,当天烹饪加工7 、做好生食品的拣、洗工作,剔除腐败变质、污物及杂质; 三、学校食堂分餐员的岗位职责 1、穿戴清洁工作衣、口罩、帽子,双手清洗消毒;2 、使用专门工具,不用手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3 、不出售未经回锅烧熟煮透的剩余饭菜; 4 、保持室内清洁,备餐间使用前的空气,用紫外线灯消毒30 分钟,温度保持在25° C 以下。 四、学校食堂保管员的岗位职责 1、做好食品进货、验收及发货登记工作;2 、库存食品分类堆放,储存容器加盖并挂牌,注明进货日期、质量,库存食品做到先进先出;3、易腐食品冷藏保存,冷库保持薄霜,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4 、仓库保持通风干燥,做到防鼠、防潮、防蝇、防虫;5 、严禁存放有毒物品、非食品原料及个人物品。 五、学校食堂餐具保洁员的岗位职责 1、餐具、工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2 、清洗餐具、工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更多精品文档

中小学校园商店管理制度

镇一小商店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各中小学开展增收节支活动,校内开办商店和食堂。为确保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对商店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商店必须证件齐全。经营者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方可经营。如证件不齐者,不许开业。 二.商店不许购进伪劣的商店及变质食品出售给学生。如有此类的现象立即停业整顿。 三.商店不能乱抬高商品价格,如有此现象,罚款20元。 四.学校将组织专班,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店进行抽查,年终对商店进行评奖,评为优秀奖现金200元。 镇一小卫生消毒制度 为了全体师生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能够在卫生的条件下安心的工作和学习。那么人人应该做到讲卫生的良好习惯,经常做到定时消毒,为此本学期特制定消毒制度。 1.学校成立领导专班,定期对教室、办公室、六室、家属楼、厕所等地进行消毒。 2.制度卫生消毒制度,定期对消毒员进行培训学习。 3.学校领导班子要定期对卫生消毒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教室、办公室、厕所等人口密集的地方每周消毒2-3次,其它地方不少于2次。 5.坚决做到室内无异味、无蚊蝇。 6.厕所做到无积便、无异味、保持全天清洁。 7.以上各条制度望消毒员全面认真执行。

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着力治理“脏、乱、差”,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全体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为此,特制度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卫生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值日领导找到值日班级负责人) 2.各年级开设卫生课,人人做到讲究卫生,个个爱护公共卫生,班级制度卫生公约,配齐卫生用具(水壶、水桶、纸篓、条帚、灰撮) 3.教室、办公室、厕所和各班的卫生区每天打扫两次,保持全天洁静。 4.设立“红领巾监督岗”及时表扬班级出现的好人好事,通报不良现象做到一周一小结,一月一公布。 5.校内不准乱堆乱放,垃圾倒在指定地点,若有不听劝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10元的罚款。 6.年终点评时,班级总分倒数后五名的班主任不再聘用。 7.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的工作,特制定了培训机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应按时由家长接送到学校、离开学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2、科任辅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微课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学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学校。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4、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5、教室、楼梯间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环境卫生。 6、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准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7、学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学校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培训班进行备案并让有关科任课教师知晓。 8、在学校学习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9、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10、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1、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入学校。 12、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学校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3、在学校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

公司(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西安冬松食品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本公司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存档备查。 第三条重要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本公司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

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公司采购食品,应当检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是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本公司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建立电子台账。 第五条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本公司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基金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食品息公示制度。 本公司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和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监测信息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安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管理办法: 一、食物中毒预防和汇报管理办法 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安康合格证。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详细负责,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3.卫生管理规章管理办法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合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视。 4.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 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视部门汇报。 6.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

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汇报管理办法。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汇报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 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7.不干预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汇报,不隐瞒、缓报、谎 报或者授意别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别 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查责任。 8.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查暂行手册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二、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管理办法 1.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 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手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安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 患的食品。 3.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手册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4.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 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慎重采购和加工。 5.冷荤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食堂不得采购和加

校园商铺承租经营管理方案

校园商铺承租经营管理方案 (一)管理制度 1、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管理制度 1.1内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管理处商铺租赁相关工作,促进商铺租赁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及标准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营业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所经营的店铺,更换工作服,整理仪容仪表,佩带营业证,打扫铺内清洁,整理陈列商品,作好开业前的准备工作。 (2)在营业时间内,不准擅自中断或停止营业,不得在经营场地内就餐,就餐时间内须保证正常营业。确因有事请假停业,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方可。 (3)关门清场后,从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待好滞留顾客,不可有逐客现象发生,应有礼貌地劝请顾客离场。 (4)清场后,管理人员必须切断经营场地电源,做好安全检查,方能离开,退场后不得再进入卖场。 (5)从业人员必须到公司商管部办理营业证登记手续,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彩色1寸照相两张,营业证工本费5元。 (6)营业证和工作装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公司商管部报告,并按规定补领手续,补办营业证并交纳工本费。 (7)不断提高经营素养、服务质量、热诚为顾客服务,提倡从业

人员说普通话。 (8)铺内所播放的音乐的音量须调低至不影响其他商铺,音乐包括电视音响系统及其他器材播放的音乐,无论何时都不可制造任何扰人或刺激的声音。 (9)营业场所的环境符合相关行业的卫生标准,各种设备、设施应当保持干净、明亮、整齐、清洁,不乱堆乱放货物、物品。商业氛围的布置、广告、店招、导视、景观、公益活动、宣传活动、商业活动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且服从招标人统一管理。 (10)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工作人员严禁在经营场所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其他不安全行为。 (11)在营业区内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器材,并按规定定期更换。存放消防设备器材的位置符合要求,警示清晰、醒目,不得收藏、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禁止嬉戏、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干扰管理人员工作等行为,情节严重者,送交工商、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2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员工遵章守纪行为,人员的考勤和有关假期的处理标准,根据公司目前的组织体制和管理要求,现对公司原员工的《考勤工作的规定》予以修订,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务必严格执行。 (1)准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能随时离开

管理制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3b14290620.html,)/文秘写作/管理制度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4.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

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6.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8.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二、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 1.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校内商铺管理规定

学院商铺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院商铺经营的规范管理,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经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业主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现就学院管理的商铺作如下有关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学院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商铺。未经学院授权的商铺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校管辖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第二条学院商铺管理部门是其管理商铺的主管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责任人,所属公司或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以及日常安全管理,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商铺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商铺有关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商铺管理部门引进社会商铺进行经营活动,应选择资质齐全、信誉度良好的承租单位,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安全责任书(协议书),明确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商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引进单位的管理,严禁以租代管、以包代管。各类商铺应按照国家规定,其营业执照、相应经营资质证书等应齐全(将复印件悬挂墙上),并按照规定范围从事经营,对无照或超出经营范围的商铺应停止其经营。严格按照合同租赁期限营业,禁止转租、出租。 第五条商铺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城管等单位以及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联系,取得各方面支持,并认真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各商铺承租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服从管理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和学校安全、保卫部门以及属地公安、城管、安监、消

防等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文明经商,诚信经营,共同繁荣。 第七条各商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本商铺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商铺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本商铺的特点,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商铺承租单位应依法自行管理,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有关法制和安全教育。商铺招聘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担保人、并办理就业证、居(寄)住证,从事食品餐饮人员还须按照规定申办有关健康证等。不得使用身份不明无有效证件和有前科劣迹或被司法部门通缉在逃人员以及传染病人员。 第九条各商铺不得随意乱立广告牌,散发、张贴宣传广告等,以确保环境的整体美观,确实需要张贴的,应征得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张贴。 第十条各商铺在装修商铺时,要以不损坏建筑物为前提,室外装饰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承租房屋、场所的建筑结构或变动公共场所水、电线路以及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各商铺应按照国家消防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加强防火措施的落实工作: 1.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2.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不得随意占用、挪用公共部位内配备的消防器材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3.扩建、改建、装修、装饰,应符合消防规定,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应符合技术标准规定。

校园超市管理办法

济宁市学校校园超市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维护000-广大师生消费权益和身心健康,全面引导、督促我市校园超市(商店)规范经营,坚持“安全、阳光、服务、微利”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不含幼儿园)。 第二章校园超市创建标准 第三条校园超市应位于校内,位置要选择适当,不得设在教学区。经营场所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营业面积在40-130平方米左右(具体营业面积视学校规模而定)。 第四条校园超市要按照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卫生食品登记许可证》及其它相关许可证件,并在醒目处统一悬挂。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校园超市在县域内要统一设计门头,统一编制序号。商品的陈列要按照统一要求分区设置,摆放整齐有序,售卖环境要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第六条校园超市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岗前培训证》,并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查体。

第七条校园超市内消防器材应齐备完好,各种设备设施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杜绝安全隐患。 第三章校园超市运营模式 第八条县域内的校园超市的运营采取连锁经营模式,选定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公司负责校园超市的统一配货与经营管理。 第九条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工商、税务、卫生、食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及备案管理领导小组,对申请在学校开展连锁经营的企业进行综合考察、评审,选择一批规模大、诚信度高的企业作为校园超市运营的备选企业,供各县市区选择参考。 第十条经过资格审查的企业,须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障。 第十一条市资格审查及备案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对已进入校园经营的企业进行一次年度考评,考评不合格者,立即取消配送、经营资格,两年内不得进入校园经营。 第四章校园超市创建程序 第十二条校园超市连锁体系的创建以县为主,市级教育部门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按照“分批纳入、依次推进”的原则分步实施。 第十三条对现有校园超市(商店)教育主管部门将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审核,检查合格的予以备案,纳入统一管理范畴,不合格的勒令限期整改,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商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XXXXXXX商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本商店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商店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本商店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存档备查。 第三条重要食品协议准入制度本商店经营的粮食、食用油、蔬菜、熟食等重要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

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商店采购食品,应当检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是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第五条品质量自检制度本商店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基金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提高至经营等相关情况。 食品经营者(签字):

(校园安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学校食堂实行承包(托管)经营等形式的,应当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并与其签订合同。如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学校应当予以更换。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指定专职采购、验收人员。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安全卫生,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中小学校园商店管理规定

中小学校园商店 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商店的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校园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全面引导、督促全县校园商店的规范经营行为,坚持“安全、阳光、服务、微利”的原则,使校园商店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商店,要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合法经营。 二、校园商店的位置要选放适当,营业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营业场所整洁明亮,卫生条件较好。经营者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较高的诚信度,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经营管理要严格商品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备查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柜制度》和《消费投诉处理制度》。要规范商品进货渠道,严把进货质量关,并签订好质量保证协议,建立进货台帐。食品、饮料应符合卫生标准,在采购过程中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正规供货票据,并建立食品类采购销售台帐。认真登记供货单位、品种、产地、数量、价格、质量状况等信息,并做好登记台账、采购合同文本及相关票证的存档备案工作,做到采购有

监督,质量有保证,责任可追究。 三、商品存放必须分类、分架、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以下商品:(一)超保质期的食品和饮料; (二)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保质期的“三无商品”; (三)卫生部门明令禁止学生、幼儿使用的商品; (四)无“QS”标识的直接入口食品; (五)与学校食堂饭菜相同食品和无正规出厂包装的食品等。 四、校园商店要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为宗旨,实行微利销售,以销售与学生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主。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向学生出售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如香烟、酒等),不得采取诱导的方式吸引学生购买商品(如采取摸奖、提供诱导信息等),不得强求学生购买商品。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同样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校外超市价格。要建立消费安全承诺制度,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舒心、安全的校内购物环境。承诺内容与“三项制度”要张贴公示。 五、校园商店的承包经营,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着服务学生的宗旨,坚持“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开招标,增加透明度,不得搞暗箱操作。招标会应有监督部门参加,具体监督部门为:县教育局纪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形式采用亮底竞标,一次性以高价者中标(低于标底者为废标)。中标后立即签定承包合同。中标方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2日内一次性向学校缴清全部承包金。校园商店承包学校领导成员及直系

培训机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应按时由家长接送到学校、离开学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2、辅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微课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学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学校。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4、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5、教室里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环境卫生。 6、学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老师报告,不得隐瞒。 7、在辅导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8、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9、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0、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入学校。 11、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学校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2、在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禁止带社会人员来班级,造成不良后果,当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13、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随便搬动课桌、椅。

公司(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公司(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落实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保证食品安全, 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结合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保证食品安全, 接受社会监督, 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 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 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并将健康证明存档备查。 第三条重要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经营的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重要食品, 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

中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1、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责职制度 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1)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总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2)依法办食堂,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3)统一指挥,督促学校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 (5)责任人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高质量的要求搞好服务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配合学校积极搞好饮食供应,及时调整经营思路,不断改进经营方式,切实保障饮食卫生及供应工作。(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严禁患有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应饮食从业要求的疾病患者从事食堂工作,无健康合格证不准上岗。 (4)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确保所供应的饭菜及其它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操作间及餐厅必须整洁卫生,菜案、面案分开,生食、熟食分开,严禁污染、腐烂、变质及隔夜食品出售。 (6)各类炊具、餐具要指定专位摆放,不准放置地面。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7)积极采取防鼠、防蝇、防虫措施,并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抓好消毒工作。 (8)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要力求做到饭菜可口,品种齐全,档次搭配适当,确保饭菜质优价宜,让学生满意。 (9)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怍人员要不断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要态度和蔼、一视同仁、文明服务。(10)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不收、不做、不售腐败变质或有害有毒的食物,做到食品件件验收,并有专人负责,把好第一关。 (2)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

学校超市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超市管理制度 学校超市是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超市的安全、卫生、食品的质量、价格、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师生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影响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食品采购及库房管理 1、严格实行采购、保管、加工、出售环节管理,落实采购、保管、出售管理制度。成立采购组(两名教师代表)负责采购。若因人员变更应及时调整,不得随意代购代管。 2、不采购腐烂、劣质、变质、超保质期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等不符合卫生要求和规定的食品。对于国家明确规定的五类食品要严格坚持QS标志。 3、采购食品应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取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检验报告及发票。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说明书和标签,说明书和标签上的内容,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 5、食品的包装容器要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要保持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混运。 6、库房管理员对采购回的食品及原料要严格验收分类入库,隔地存放,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库房。同时填写详细的入库清单并与采购人员办理接交手续。 7、库房管理员要按照先进先出法发货,随时检查库存食品的变质情况,凡有腐烂、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发送出库,作好登记&& 8、发货时要填写详细的出库清单,并由领货人在清单上签字。 二、管理流程 (一)超市采购程序: 由小超市工作人员列出采购货物的品种、数量。采购组到指定商家选货,再由商家送货到小超市,采购组、售货员负责当面清点,验收入市,并在送货清单上签名。 (二)超市经营程序: 1、学校在开学初就列出超市出售货物的品种和销售价格,并在超市张贴公布。 2、每次进货后,超市工作人员负责清理、接受货物、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教育培训目的 学校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应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教育培训对象 学生、教师、学生家长、教育辅助人员、校车司机等。 三、教育培训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同时各班级指定固定的“班级安全员”及时参加各培训活动。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10)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台账。 四、具体实施途径 在实施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安监、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校长要亲自讲安全知识,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班会和活动课。班主任要精心备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 3、充分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培训。同时,要定期对教育辅助人员、校车司机等进行安全培训。

2019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饮品店)

目录 (一)总则 (2)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 (三)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4) (五)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4) (六)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4) (七)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5) (八)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5) (九)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5) (十)废弃物处置制度 (6) (十一)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7) (十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 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本单位销售人员组成。 第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四条: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 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 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食品、保健食品的工作。第六条: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 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第七条: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 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第八条: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

2017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7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一、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十必须、十不准: 1、必须做到:炊具不锈钢化,墙壁瓷砖化,燃料无烟化(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地面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和排水。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垃圾容器化、袋装化。不准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小于8平方米。 2、必须做到:餐饮具有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最好采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饮具,若采用化学消毒的具备四个以上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餐炊具在使用前冼净、消毒,并储存在餐炊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开存放,并有标记。不准制作冷荤、凉菜。 3、必须做到:各食堂的采购员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校外购买成品食品,要进行验收。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每天检查,及时销毁变质和超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处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不准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必须做到:对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制加工大块食品的中心的温度不低于70℃,熟制品、原料、半成品分开隔离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不准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5、必须做到:配餐间每天进行空气消毒,专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间工作人员不准擅自进入配餐间;加工荤素菜食的用具、容器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每餐的各种主副食各取100克样品加注标签后留置于指定的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备查验。食堂剩余食品做好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中小学校园商店管理规定

中小学校园商店管 理规定

中小学校园商店 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商店的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校园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全面引导、督促全县校园商店的规范经营行为,坚持“安全、阳光、服务、微利”的原则,使校园商店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商店,要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合法经营。 二、校园商店的位置要选放适当,营业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营业场所整洁明亮,卫生条件较好。经营者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较高的诚信度,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经营管理要严格商品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备查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柜制度》和《消费投诉处理制度》。要规范商品进货渠道,严把进货质量关,并签订好质量保证协议,建立进货台帐。食品、饮料应符合卫生标准,在采购过程中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正规供货票据,并建立食品类采购销售台帐。认真登记供货单位、品种、产地、数量、价格、质量状况等信息,并做好登记台账、采购合同文本及相关票证的存档备案工作,做

到采购有监督,质量有保证,责任可追究。 三、商品存放必须分类、分架、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以下商品: (一)超保质期的食品和饮料; (二)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保质期的“三无商品”; (三)卫生部门明令禁止学生、幼儿使用的商品; (四)无“QS”标识的直接入口食品; (五)与学校食堂饭菜相同食品和无正规出厂包装的食品等。 四、校园商店要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为宗旨,实行微利销售,以销售与学生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主。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向学生出售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如香烟、酒等),不得采取诱导的方式吸引学生购买商品(如采取摸奖、提供诱导信息等),不得强求学生购买商品。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同样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校外超市价格。要建立消费安全承诺制度,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舒心、安全的校内购物环境。承诺内容与“三项制度”要张贴公示。 五、校园商店的承包经营,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着服务学生的宗旨,坚持“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开招标,增加透明度,不得搞暗箱操作。招标会应有监督部门参加,具体监督部门为:县教育局纪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形式采用亮底竞标,一次性以高价者中标(低于标底者为废标)。中标后立即签定承包合同。中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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