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依据优化布局、规范秩序、保障质量、安全管理、推动创新、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

(一)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行业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

(三)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行业项目。对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等确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组织论证。

二、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

(一)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锂离子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

(二)企业应满足以下规模要求:

电池年产能不低于 1亿瓦时;

正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 2000吨;

负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 2000吨;

隔膜年产能不低于 2000万平方米;

电解液年产能不低于 2000吨,电解质产能不低于 500吨。

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 50%。

(三)企业应采用工艺先进、节能环保、安全稳定、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电极制造和电极卷绕或叠片等关键工序应采用自动化设备,注液时具备温湿度和洁净度等环境条件控制,具备有机溶剂回收系统。工艺、装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应达到以下要求:

1.应具有电池正负极材料铁、锌、铜等金属有害杂质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不低于 1ppm;

2.应具有涂敷厚度和长度检测手段,涂敷厚度的测量精度为 2μm,涂敷长度的测量精度不低于 1mm;

3.应具有电池电极剪切后产生的毛刺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 1μm;

4.应具有电池电极烘干后的含水量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10ppm;

5.应具有电池电极卷绕/叠片后的对齐度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0.1mm;

6.应具有电池装配后的内部短路在线检测能力(如采用HI-POT测试);

7.对于多芯电池组的组成电池,应具有开路电压和内阻在线检测能力,检测精度分别为 1mV和 1mΩ;

8.应具有保护板功能在线检测。

三、产品质量及性能

企业产品质量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通过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 38.3节要求的测试,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建立相应的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配备质量检验部门和专职检验人员。

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除通用要求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程序控制应包括防止和发现在电池制造过程中出现内部短路故障的相关活动;不符合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Ⅲ部分38.3节测试时的控制措施。

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须具备相关标准规定的电性能和安全性检测能力,鼓励企业配备环境适应性检测仪器及设备,具备电池环境适应性检测能力。

(一)电池

1.消费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5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聚合物单体电池体积能量密度≥550Wh/L。循环寿命≥4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2.动力型电池分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2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85Wh/kg,循环寿命≥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30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2100W/kg,循环寿命≥2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动自行车用电池组循环寿命≥6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动工具用电池组循环寿命≥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3.储能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电池组能量密

度≥75Wh/kg,循环寿命≥2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二)正极材料

比容量采用扣式 2032型电池评价结果,循环寿命采用

18650型评价结果。

1.钴酸锂比容量≥ 150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

100ppb,循环寿命 3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2.锰酸锂比容量≥95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 3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3.磷酸铁锂比容量≥140Ah/kg,循环寿命 8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4.三元材料比容量≥150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3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5.其他正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三)负极材料

比容量采用扣式 2032型电池评价结果,循环寿命采用18650型评价结果。

1.碳(石墨)材料比容量≥320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 300次且容量保持率≥85%。

2.钛酸锂材料比容量≥150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 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3.硅碳材料比容量≥400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3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4.无定形碳负极材料(包括软碳,硬碳)比容量≥250Ah/kg,首次效率>80%,循环寿命 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5.其他负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四)隔膜

干法单向拉伸法:纵向拉伸强度≥110Mpa,(120℃, 1h)热收缩率≤6%;横向拉伸强度≥10Mpa,(120℃,1h)横向热收缩率≤1%,纵向热收缩率≤6%;穿刺强度≥1.33 N/μm;孔隙率(30-70)%;透气度(100-750)s/100ml。

干法双向拉伸法: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25Mpa,(120℃,1h)热收缩率≤5%,穿刺强度≥1.33N/μm,孔隙率(30-70)%,透气度(100-750)s/100ml。

湿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60Mpa,(120℃,1h)热收缩率≤13%,穿刺强度≥2.04N/μm,孔隙率(30-70)%,透气度(150-600)s/100ml。

(五)电解液(含电解质)

水含量不高于 20ppm,氟化氢不高于 50ppm,金属杂质单项含量不大于 1ppm。

四、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

(一)企业及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出台的土地使用标准,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

(二)企业生产设备、工艺能耗和产品应符合国家各项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企业应设立专职节能岗位、制定产品单耗指标、制定能耗台帐。

(三)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企业和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企业或项目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应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企业应有健全的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制定有效的企业

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环保台账,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

(四)企业应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废气、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及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要依法贮存、处置或综合利用。

(五)企业应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公开监测信息。

(六)企业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有效应对废气、废水正常排放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五、安全管理

(一)企业及项目建设应符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当相关要求不一致时,应执行更加严格的安全标准或规范。

(二)企业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安全岗位,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相应的安全台账制度,具有产品安全质量追溯手段,具有对产品的安全关键原材料、关键元器件质量、关键工艺环节控制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达到三级以上。

(三)企业设计、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回收电池应符合相关法规、安全要求和标准,积极采取相应各环节安全控制手段,通过锂离子电池相关安全认证。航空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符合《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MH/T 1020)和《航

空运输锂电池测试规范)(MH/T 1052)。

(四)企业对于可能产生着火、爆炸、冒烟等危险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通风等措施,配备相关的人身防护用具,并制定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六、卫生和社会责任

(一)企业应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企业应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对重大危险源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设备。

(三)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各类保险,并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七、监督与管理

(一)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及项目需符合本规范条件要求。

(二)现有企业及项目未满足规范条件的,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方式,尽快达到本规范条件的要求。

(三)对企业及项目的投资、土地供应、环评、节能评估、质量监督、安全监管、融资等管理应依据本规范条件。不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及项目,相关产品航空及物流运输、出口退税、国内应用扶持等政策不予支持。

(四)企业自愿对照本规范条件编制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地企业执行本规范条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机构、检测机构对企业进行检查,定期公告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机构从市场上对已公告企业产品等进行抽查,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管理。

(五)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将撤销其公告资格:

1.填报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3.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

4.发生重大安全和污染责任事故;

5.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申报企业填报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两年内对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公告资格的,应当提前告知相关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

(六)有关行业组织、研究机构、检测机构要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规范条件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企业加强协调和自律管理。

八、附则

(一)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锂离子电池行业上下游生产企业,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含电解质)、电池等企业。本规范条件所说的电池如无特指,通常包括单体电池(电芯)、电池组(含电池系统)。

(二)本规范条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政策若进行修订,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三)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除满足本规范条件要求外,还需满足《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

(四)本规范条件自 2015年 10月 1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宏观调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修订。

锂电池第一部强制性标准GB31241

国内颁布第一部有关锂离子电池安全性的强制性标准 中国做为全世界锂离子电池的第一生产国同时也是最大消费国之一,但却一直没有专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无论是GB/T 18287-2013还是CIAPS0001-2014 《USB接口类移动电源》,这些都属于国家推荐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锂离子电池的制成并没强制性的约束。近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了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该电池检测认证标准是国内第一部关于锂离子电池安全性的强制性标准,并定于2015.8.1.起正式实施。 (图1:截自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27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 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主要是针对不超过18kg 的预定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移动式电子产品,主要示例如下: (图2: 截自《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报批稿)) 与GB/T 18287-2013等标准相比,GB31241-2014更关注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性,除了GB/T18287要求的外部短路、过充、过放、低气压、温度循环、振动等测试项目外,还借签了IEC62133、UL1642及UL2054等国外标准的要求,增加了挤压测试、燃烧喷射、洗涤及阻燃测试等。与已有的GB/T 18287甚至IEC62133:2012相比,新国标在测试要求上更加严苛。具体测试项目如下:

电池型式试验项目电池组型式试验项目保护电路型式试验电池容量测试低气压过压充电保护常温外部短路温度循环过流充电保护高温外部短路振动欠压放电保护过充电加速度冲击过载保护 强制放电跌落短路保护 低气压应力消除耐高压 温度循环高温充电电压控制振动洗涤充电电流控制加速度冲击阻燃要求放电电压控制跌落过压充电放电电流控制 挤压过流充电充放电温度控制重物冲击欠压充电

锂离子电池规格书

锂离子电池规格书 Specification For Lithium Ion Rechargeable Battery 电池型号(Type):383450AH 标称容量(Rated Capacity):700mAh 部门(Department):铝壳制造部 生效日期(Effective Date):2007-3-12

1. 范围SCOPE AND APPLICATION 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电池的定义、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及注意事项。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山伊克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锂离子电池。 This specification describes the definition, technical requirement, testing method, warning and caution of the lithium ion rechargeable battery. The specification only applies to battery supplied by Shenzhen 3EX TECH. Co., Ltd. 2. 定义 DEFINITION 2.1 额定容量:指在20±5℃,65±5%RH 环境下,以5小时率放电至终止电压时的容量,单位毫安时(mAh)。 Rated Capacity: Under 20±5℃,65±5%RH, it means the capacity value of being discharged by 5hrs ratio to End Voltage. 2.2 终止电压:放电终止时的规定电压为2.75V 。 End voltage: The end voltage of discharge is 2.75V ,which is defined specially. 2.3 0.2倍率充电:指在20±5℃,65±5%RH 环境下,以140mA 电流恒流充电至单体电池电压4.2V 后,转为恒压 4.2V 充电,至充电电流小于10±5mA ,停止充电。 0.2 Charge method: Under 20±5℃,65±5%RH, it can be charged to 4.2V with constant current of 140mA, and then, charged continuously with constant voltage of 4.2V until the charged current is less than 10±5mA. 2.4 0.5倍率充电:指在20±5℃,65±5%RH 环境下,以350mA 电流恒流充电至单体电池电压4.2V 后,转为恒压 4.2V 充电,至充电电流小于10±5mA ,停止充电。 0.5 Charge method: Under 20±5℃,65±5%RH, it can be charged to 4.2V with constant current of 350mA, and then, charged continuously with constant voltage of 4.2V until the charged current is less than 10±5mA. 2.5 1倍率充电:指在20±5℃,65±5%RH 环境下,以700mA 电流恒流充电至单体电池电压4.2V 后,转为恒压4.2V 充电,至充电电流小于10±5mA ,停止充电。 1 Charge Method: Under 20±5℃,65±5%RH, it can be charged to 4.2V with constant current of 700mA, and then, charged continuously with constant voltage of 4.2V until the charged current is less than 10±5mA. 2.6 0.2倍率放电:指在20±5℃,65±5%RH 环境下,以140mA 电流恒流放电至单体电池电压2.75V 。 0.2 Discharge Method: Under 20±5℃,65±5%RH, it can be discharged to the voltage of 2.75V with constant current of 140mA. 2.7 0.5倍率放电:指在20±5℃,65±5%RH 环境下,以350mA 电流恒流放电至单体电池电压2.75V 。 0.5 Discharge Method: Under 20±5℃,65±5%RH, it can be discharged to the voltage of 2.75V with constant current of 350mA. 2.8 1倍率放电:指在20±5℃,65±5%RH 环境下,以700mA 电流恒流放电至单体电池电压2.75V 。 1 Discharge Method: Under 20±5℃,65±5%RH, it can be discharged to the voltage of 2.75V with constant current 700mA. 3 外形尺寸 SHAPE AND PHYSICAL DIMENSION 3.1 产品的命名 Naming Instruction of Product 3EX ———— 38 34 50 AH 厂名 ———— 壳厚 宽度 高度 特殊性能 Manufacturing Plant Diameter Length Special Property 3.2 电池尺寸 4.1+0 -0.3×33.8+0 -0.5×50.0+0 -0.5 mm 4 结构 STRUCTION 电池由正极片、负极片、隔膜、电解液、外壳等组成。 The battery consists of the positive electrode, negative electrode, separator, electrolyte and crust. 5 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 5.1 使用环境 Usage Conditions 充电温度 Charging Temperature:0~45℃

XX省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XX省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附件xx省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组织有条件的相关涉废铅酸蓄电池企业,探索开展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许可制度和转移备案制度试点,力争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管理制度试点经验。 二、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xx 年修订版)2.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xx〕5号)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xx版)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1999年第5号)6.《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xx年)7.《“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环发〔xx〕123号)8.《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技术政策》(xx年版)9.《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xx〕49号)10.《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xx);11.《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xx年版)》(工信部xx年第85号公告)12.《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xx年版)13.《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xx年版)》14.《关于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函》(环固管函【xx】163号)15.GB18597-xx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6.DB37/T–(代替DB37/T1931-xx)xx省铅酸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试行)

三、实施范围及试点工作周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转移备案制度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周期为1年(xx年7月1日至xx年6月30日)。 四、试点工作内容(一)依法加强xx省境内废铅酸蓄电池的环境监管,探索我省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新模式。 (二)组织符合条件、地理位置分布合理的相关铅酸蓄电池生产、销售、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企业,探索开展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许可制度和转移备案制度试点工作。 包括企业备案登记、开设收贮点、建设贮存设施、制定管理制度、制定发放许可证或规范性文件,规范促进全省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试点单位包括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及指定(或授权)的铅酸蓄电池批发商、销售网点或具有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能力的企业。 (三)建立收贮点。 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分为暂时存放和长期贮存两种方式,暂时存放场所称为“暂存点”,长期贮存场所称为“收集站”。 “暂存点”用于收贮存放时间较短、数量较少的辖区内个人、快修店、汽修厂等零散的废铅酸蓄电池。 “收集站”用于收贮存放时间较长、数量较大的辖区内“暂存点”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及单位集中产生或招投标中标的废铅酸蓄电池。

锂电池安全标准 IEC

IEC62133 ed.2

目录 绝缘和布线测试 (2) 振动测试 (3) 高温环境模型外壳压力测试 (4) 温度循环测试 (5) 外部短路测试: (20?C ±5oC) (6) 外部短路测试: (55°C ± 5?C) (7) 自由跌落 (8) 机械冲击(冲击危害) (9) 热滥用测试 (10) 电芯挤压测试 (11) 低压测试: (12) 强制放电测试: (13) 恒压持续充电 (电芯) (14) 外部短路 (电芯) (15) 外部短路 (电池) (16) 电池的过充测试 (17) 电芯的强制内部短路测试 (18)

绝缘和布线测试 测试方法 有金属裸露表面且金属面不带电的电池,在绝缘阻抗测试仪输出500Vdc电压情况下,测量电池金属表面与正极端子间的绝缘阻抗,测量需持续一定时间,绝缘电阻测试电压典型作用时间为60秒。 测试结果 要求金属外壳电池和正极端子间绝缘电阻不大于等于5 M 。

振动测试 测试方法 样品做简单的谐振运动,振幅为0.76mm,最大位移1.52mm。频率以1Hz/min的速度在10Hz和55Hz之间变化。在每个震动方向上频率从10Hz到55Hz,然后从 55Hz返回10Hz,往返时间在90 5分钟内。测试完成1小时后检查电芯。 测试结果 要求样品没有泄露、起火、爆炸的迹象。

高温环境模型外壳压力测试 测试方法 完全充满电电池放在空气对流的烤炉中,烤炉温度为70?C ± 2?C。电池在烤炉中保持7小时,之后小心移出,恢复到室温(20?C ± 5?C)后检查。 测试结果 要求样品外壳没有变形或使内部组件暴露的物理弯曲。

卷绕式锂离子电池设计规范

卷绕式锂离子电池设计规范 一、观察给定型号和客户需求 1、型号制定了电池的尺寸(以063048为例,尺寸为6.0×30×48mm) 2、客户要求的容量和电池的放电类别(动力型、高温型、普通型),通常而言电 池所能达到的容量一般为普通型>高温型>动力型(以便确定所需要的材料) 3、材料的选用: 3.1容量≥1000mAh的型号,如果客户无容量或高温要求的用正极CN55系列 3.2有高温要求的型号,正极材料必须使用Co系列,电解液必须用高温电解液 二、卷芯设计 1、容量设计 根据客户要求的最小容量来确定设计容量。 设计容量(mAh)= 要求的最小容量×设计系数=(长×2-刮粉)×宽÷10000×面密度×理论克容量 注:设计系数: 标称容量≤200mAh设计系数一般取1.10~1.20; 标称容量200<C≤350mAh设计系数一般取1.08±0.02; 标称容量C>350mAh设计系数一般取1.07±0.02。 2、卷针的设计 2.1 卷针的宽度 Wj=电芯的宽度-卷针厚度-电芯的厚度-1.7(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2 卷针厚度 Tj由卷针的宽度决定,具体见卷针统计表。

3、包装膜尺寸设计 3.1包装膜膜腔长度的确定: 膜腔长度=成品高-顶封宽度(5mm) 3.2包装膜膜腔长度的确定: 膜腔宽度=成品宽-1.2mm 3.3 槽深的设计: 槽深H与电芯厚度的关系如下:H = T-α 其中: T —电芯的厚度; α—当型号为双坑电池时,α取0.2 当型号为单坑电池时,α取-0.2 3.4 包装袋长、宽尺寸的确定: 3.4.1 包装袋宽度: a. 厚度≤5mm的电池铝塑膜宽度为电池本体宽度+(45~50mm),取代5mm 的整数倍为规格; b. 厚度﹥5mm的电池铝塑膜宽度为电池本体宽度+(55~60mm),取代5mm 的整数倍为规格; 3.4.2包装袋长度: 铝塑膜长度=成品电池长度×2+10mm 5、极片的设计: 5.1隔膜宽度=卷芯高度=电芯高度-5mm,(客户容量要求高的小型号电池或极片较 宽的各别型号除外);

石墨烯在铅酸电池行业发展分析(一)

石墨烯在铅酸电池行业发展分析(一) 一、铅酸电池简介 铅酸蓄电池是发展历史最为悠久的二次电池,是世界上第一个商业化应用的可再充电池,自1859年法国物理学家Gaston Plante(普兰特)发明以来,已经历了150多年的发展历程。铅酸蓄电池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上产量最大的电池产品,生产量占电池行业总量的50%,占充电电池的70%,即便是欧美日等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至今也仍大量生产和使用铅酸蓄电池。铅酸电池的电极主要由铅及其氧化物制成,电解液是硫酸溶液的一种蓄电池。放电状态下,正极主要成分为二氧化铅,负极主要成分为铅;充电状态下,正负极的主要成分均为硫酸铅。分为排气式蓄电池和免维护铅酸电池。 电池主要由管式正极板、负极板、电解液、隔板、电池槽、电池盖、极柱、注液盖等组成。排气式蓄电池的电极是由铅和铅的氧化物构成,电解液是硫酸的水溶液。主要优点是电压稳定、价格便宜;缺点是比能低(即每公斤蓄电池存储的电能)、使用寿命短和日常维护频繁。老式普通蓄电池一般寿命在2年左右,而且需定期检查电解液的高度并添加蒸馏水。不过随着科技的发展,铅酸蓄电池的寿命变得更长而且维护也更简单了。 图铅酸电池结构示意图 铅酸蓄电池由于其安全稳定、性价比高等优点,在电池领域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并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启动、通信领域、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等领域。有分

析认为,铅酸蓄电池将在行业不断升级和下游需求扩大双重驱动下,保持一定增长幅度,未来10年内铅酸蓄电池仍将是电池市场的主流。 铅酸蓄电池行业是典型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生产过程中,电能消耗很高,也会带来铅尘、铅烟、酸性含铅废水、酸雾、废渣等排放。全球铅酸蓄电池生产重心由发达国家不断转移至发展中国家。中国占全球铅酸电池产量比重,已从2010年的35%上升至2015年42%,中国铅酸电池产业发展情况对全球具有重大影响。 2015年全球铅酸蓄电池需求为49482万KVA,同比增长3.5%,中国需求增速放缓,全球除中国以外地区保持2-3%左右的平均增幅。随着2015年以来,中国加强了对铅酸电池的环保整顿,以及锂电池对铅酸电池的替代效应,预计未来全球铅酸电池增速将随同中国一起走低,预计未来全球铅酸电池需求增速将稳定在2-3%之间。 目前国内铅酸蓄电池企业共2000余家,其中产值超过20亿元的企业约10家左右,超过1亿元的企业约260家,整个行业的集中度非常分散,远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国家。随着环保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及工信部出台的《铅酸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出台,未来3年将有2/3落后产能被淘汰,铅酸蓄电池的厂商将由2000家减少到不会超过300家,行业集中度正在提高。 近十年来,我国铅酸蓄电池行业逐渐从一个规模小、制造技术落后的低端产业,发展成为拥有2000家企业、总产值达1700亿元的大产业。权威数据表明,目前中国产量占世界总量的三分之一。目前该产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形成以浙、闽、粤等经济发达地区为产业集中区的格局。 二、石墨烯-铅酸电池行业的应用 石墨烯为近年来发现的新型材料,虽然其优异的性能引起了各领域的广泛关注,但是其应用尚处干研究阶段。石墨烯在铅酸蓄电池领域的应用属于初始阶段,但是其对铅酸电池性能的影响已经不可忽视。 早在1998年,胡法竹就研究了不同石墨种类在不同放电率时及其粒度对铅酸池活性物质利用率的影响。 近年来对炭材料加入铅酸电池负极对铅酸电池性能的影响研究发现,炭材料的加入能够提高电池负极的导电性,限制硫酸铅晶体颗粒的生长,有利于易溶解

锂电池规格书参照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 产品规格承认书 ::JD220768430F(500Ah) 品名: 品名 编制审核批准 客户确认 签名//日期客户名称//印章签名 客户名称 总部:北京神州巨电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Beijing Globe Super Power New Energy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rp.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上地3街9号嘉华大厦E座206 ADD:Rm E-206,Gem Tech-Center,No.9,3rd Street,Haidian Dist.,Beijing,P.R.China 86-10--82783543-816Fax:86-10 86-10--82780720-1073 Tel:86-10 工厂:河北神州巨电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Hebei Globe Super Power New Energy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rp. 地址:河北邢台市巨鹿县巨鹿工业园 Hebei i Province,P.R.China ADD:Industrial District,Ju Jul l u,Xiangtan,Hebe

产品规格承认书 目录 1.适用范围---------------------------------------------------------------------------------------------------------2 2.产品规格---------------------------------------------------------------------------------------------------2 3.电池性能检查测试-----------------------------------------------------------------------------------------2 4.外观尺寸图------------------------------------------------------------------------------------------------------3 5.使用指南--------------------------------------------------------------------------------------------------------3 6.其它事项------------------------------------------------------------------------------------------------------4 7.电芯处理须知---------------------------------------------------------------------------------------------------4

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和引导再生铅行业健康发展,加强铅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抑制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进行业节能减排。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的要求,特制定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一、项目建设条件和企业生产布局 (一)新建或者改、扩建再生铅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本地区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要求。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和食品、药品等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再生铅项目。已在上述区域内生产运营的再生铅企业要根据该区域有关规划,依法通过搬迁、转停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在一般性区域新建再生铅项目的选址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保护防护距离要求及《环境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项目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应符合有关要求。 (四)再生铅企业厂址选择应符合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的要求,要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中焚烧厂选址原则要求进行。 二、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 (一)新建、改扩建再生铅项目单系列生产能力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现有再生铅企业单系列生产能力不低于3万吨/年。到2013年底以前,淘汰所有生产规模在3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铅生产能力。鼓励大中型优势原生铅冶炼企业回收和冶炼再生铅原料。 (二)再生铅企业必须整只回收废铅酸蓄电池,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中的有关要求,禁止对废铅酸蓄电池进行人工破碎和露天环境下破碎作业,严禁将铅酸蓄电池破碎产生的废酸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企业应采用机械化破碎分选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预处理过程中采用水力分选的,必须做到水闭路循环使用不外泄。对分选出的铅膏必须进行脱硫预处理(或送硫化铅精矿冶炼厂合并处理),脱硫母液必须进行处理并回收副产品。 (三)再生铅企业不得带壳直接熔炼废铅酸蓄电池,不得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铅,应严格执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09)。企业应采用密闭熔炼、低温连续熔炼、节能环保短窑等先进设备,并在密闭负压条件下生产,防止废气逸出。同时应具有完整废水、废气的净化设施、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装置,废水、废气排放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禁止建设直接燃煤的反射炉再生铅项目。

锂离子电池基础知识-锂离子电池型号命名规则

锂离子电池基础知识 ——锂离子电池型号命名规则 根据IEC61960标准二次锂电池的标识如下: 1.电池标识组成 a)圆柱形二次锂离子的表示方法为:3个字母+5个数字; b)方形二次锂离子的表示方法为:3个字母+6个数字。 2.第一个字母表示电池的负极材料 a)I表示锂离子电池; b)L表示锂金属电极或锂合金电极。 3.第二个字母表示电池的正极材料 a)C是基于钴的电极; b)N是基于镍的电极; c)M是基于锰的电极; d)V是基于钒的电极。 4.第三个字母表示电池的形状 a)R表示圆柱形电池; b)L表示方形电池。 5.圆柱形电池5个数字分别表示电池的直径和高度, a)字母后前两个数字表示电池的直径,单位为mm; b)后两个数字表示电池的高度的十倍,单位为mm; c)直径或高度任一尺寸大于或等于100mm时两个尺寸之间应加一条斜线。 6.方形电池6个数字分别表示电池的厚度、宽度和高度 a)前两个数字表示电池的厚度,单位为mm; b)中间两个数字表示电池的宽度,单位为mm; c)后两个数字表示电池的高度,单位为mm; d)厚度、宽度和高度三个尺寸任一个大于或等于100mm时尺寸之间应加斜线, 三个尺寸中若有任一小于1mm,则在此尺寸前加字母t,此尺寸单位为十分之 一毫米。

例如: ICR18650表示一个圆柱形二次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为钴,其直径约为18mm,高约为65mm; ICR20/1050 表示一个圆柱形二次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为钴,其直径约为20mm,高约为1050mm; ICP083448表示一个方形二次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为钴其厚度约为8mm,宽度约为34mm,高约为48mm; ICP08/34/150表示一个方形二次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为钴其厚度约为8mm,宽度约为34mm,高约为150mm; ICPt073448表示一个方形二次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为钴其厚度约为0.7mm,宽度约为34mm,高约为48mm。 型号后面的字母表示材质,例如方形锂离子电池(厚度\宽度\高度\材质),063048S型号代表厚度为6mm,宽度为30 mm,高度为48 mm,S代表钢壳,A代表铝壳。

矿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暂行)

附件3 矿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暂行) ★否决项●考核项■观察项 序号项目名称评审内容及要求 1 机构 1.1 注册资金★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0万元。 1.2 生产合法性★①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②所生产产品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1.3 生产场所★应具备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固定场所,生产场所面积不小于5000m2,有生产场所的合法证明文件。 2 管理体系 2.1 体系文件★①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以及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并与现行操作相符; ●③应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传达至全体员工; ●④应建立质量否决制度。

序号项目名称评审内容及要求 2.2 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①应有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制度; ■②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③产品质量审核内容至少应包括:《矿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要求(试行)》规定的试验项目、生产过程和关键工序、用户质量反馈意见等; ■④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实施纠正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3 人员 3.1 技术人员★至少应具有20名获得或相当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技术人员。 3.2 人员素质●①相关负责人应对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性能有较深了解; ★②技术负责人应熟悉锂离子蓄电池性能以及其影响因素,主要技术人员应熟悉标准、《矿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要求(试行)》、图纸、生产工艺、检验等工作; ●③关键工序的人员应该熟悉其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等内容,操作熟练; ●④检验人员应该熟悉标准、检验规程等内容,操作熟练。 3.3 培训■①应制定并实施培训管理制度; ■②应有年度培训计划,并明确培训要求; ■③应有人员培训状况记录,并能反映出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全部人员的培训情况; ●④应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进行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⑤应有与产品相关的矿山法规、标准的培训及记录。 4 技术文件管理

铅酸蓄电池.电池架.电池柜的安规设计规范标准

铅酸蓄电池、电池架、电池柜的 安规设计规范

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

修订信息表

目录 (4) 前言 (5) 1 目的 (6) 2 范围 (6) 3 规范内容 (6) 3.1蓄电池产品安规设计要求 (6) 3.1.1电池外壳要求 (6) 3.1.2电池连接电缆要求 (7) 3.2电池架和电池柜的要求 (8) 3.2.1使用在一次电路的产品 (8) 3.2.2使用在二次电路的产品 (8) 3.2.3通风要求 (9) 3.2.4保护接地要求 (9) 3.2.5安装位置和操作空间要求 (9) 3.3蓄电池产品标签的要求 (10) 3.3.1标签材料和实验要求 (10) 3.3.2产品技术信息标签信息要求 (10) 3.3.3警告标签要求 (11) 3.3.4环境保护和回收符号要求 (12) 3.3.5对产品制造商标示的要求 (12) 3.4电池架、电池柜的使用说明和警告标示 (13) 3.5安规认证标志的使用 (13) 4 附件 (14)

本规范由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研发部发布实施,适用于本公司的产品的标签设计和安规认证标志使用。本规范由安规研究室、蓄电池产品线、结构部和生产部门遵照执行。 本规范拟制部门:测试部; 本规范拟制人:张光辉; 本规范批准人:研发管理办;

铅酸蓄电池、电池架、电池柜的安规设计规范 1 目的 1) 指导蓄电池产品线开发过程设计产品使用; 2) 规范开发过程中必要的安规自测项目和要求; 3) 根据产品认证信息库,正确使用安规认证种类和认证标志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艾默生网络能源公司设计和生产的铅酸蓄电池单体、电池架、电池柜。 3 规范内容 3.1蓄电池产品安规设计要求 3.1.1电池外壳要求 蓄电池的外壳材料要有UL 认证,并且满足阻燃要求的最小厚度,而且根据不同使用环境,应该满足终端产品使用对电池的阻燃要求。阻燃等级以UL 公布的认证证书为准,阻燃等级的优先等级为: 根据最终的使用条件,蓄电池外壳材料的阻燃的要求如下: 1) 通讯行业标准YD/T996中要求, 电池壳、盖阻燃性能应符合GB/T 2408-1996中 的第8.3.2节FH-1(水平级)和第9.3.2中FV-0(垂直级)的要求。 (根据标准测试要求和判断条件,FH-1的阻燃等级可能会高于HB 的阻燃要求;FV-0等效于V-0) 2) U L1989要求: 使用在UPS 内部的蓄电池,其外壳的阻燃等级至少要求满足V-2 或HF-2。(HF 为发泡类材料,蓄电池基本不使用) 3) I EC60898-22要求: 符合预定使用的产品要求。 5VA 5VB V -0 V -2 HB 优于 优于 优于 优于

锂电池存放安全规范

锂电池储存保养及安全防护规范 1.短期储存: 锂电池短期不使用(如6个月以内),电池带电量状态下,将电池储存在干燥、无腐蚀性气体、温湿度在-20°C~35℃65±20%之间的地方,高于或低于此温湿度会使电池金属部件生锈或电池出现泄漏。 2.长期储存: 1、锂电池长期不用应(如6个月以上)充入50%~70%的电量,并从仪器中取出存放在干燥阴凉的环境中,并每隔3个月充一次电池,以免存放时间过长,电池因自放电导致电量过低,造成不可逆的容量损失。 2、锂电池的自放电受环境温度及湿度的影响,高温及湿温会加速电池的自放电,建议将电池存放在10 ℃~25 ℃,65±20%的干燥环境。 3.充电及带电量控制: 3.1、充电方法:①由电池供应的原厂商使用专用的电池设备;②由客户或使用者将电池装在仪器设备中充电。 通常锂电池有比较完备的保护功能(带有保护板),对电池充电时没有太多的其它要求,但为防止保护板过充保护功能失效造成的安全问题,也不建议长时间的充电,电池充饱后即取出,另外充电时必须使用原装或电池所附带的充电器,并按说明进行操作和使用,否则可能损坏电池甚至发生危险; 3.2、带电量识别及检测方法:带电量50%~70%,通常相对应的电压范围:3.6~3.9V(不同材料体系的锂电池有区别); 客户或使用者可以使用万用表测量正负极端的电压,如装在仪器或设备中可直接读取仪器上显示的电量。 4.储存仓库的要求: 4.1、仓库能对温湿度进行控制,如有空调或除湿设备,能避免长时间处于高湿环境。 4.2、仓库有自动灭火系统,应急喷淋系统,干粉灭火器和消防沙(建筑用的沙子即可)。 4.3、不能与易燃的物料(如包装材料纸盒、纸箱等)放在同一仓库,建议用独立的仓库。 4.4、二级防火门。 4.5、按锂电池包装上的指示标识及堆码要求摆放,严禁堆层超过限度。5.应急处理方法: 锂电池长期存放可能会发生漏液,生锈,鼓胀现象;如操作不当可能发生发热,燃烧或爆炸等现象,相关的处理方法如下: 生锈的处理方法:通常见如圆柱类的锂电池(聚合物锂电池不存在此现象),初期、轻微的生锈不会影响锂电池的性能,可以正常使用。如生锈严重(如盖帽部位)将影响电池密封性能而漏液,必须报废处理。 漏液或鼓胀的处理方法:漏液是指电池中的电解液泄漏出来,通常会有刺鼻的气味,电解液有很强的腐蚀性将导致电池保护板元器件损坏,如是聚合物锂电池将会发生鼓胀。漏液和鼓胀的电池必须挑选出来,报废处理。 正常温湿度环境条件下,电池不会产生发霉,变色现象,如果发生漏液将会产生此类不良现象。

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正式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告 2012年第18号 为促进我国铅蓄电池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规范行业投资行为,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环境保护部共同制定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有关部门在对铅蓄电池生产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保核查、信贷融资、电力供给、安全许可等工作中要以本准入条件为依据。 附件: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 为促进我国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规范行业投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合理布局、控制总量、优化存量、保护环境、有序发展的原则,制定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 一、企业布局 (一)新建项目应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内的相应功能区建设,符合《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59)的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应将现有生产企业逐步迁入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禁止新建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所有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有所在地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第三条规定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文化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内,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 二、生产能力 (一)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项目),建成后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50万千伏安时(按单班8小时计算,下同)。 (二)现有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项目)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20万千伏安时;现有商品极板(指以电池配件形式对外销售的铅蓄电池用极板)生产企业(项目),同一厂区年极板生产能力不应低于100万千伏安时。 (三)卷绕式、双极性、铅碳电池(超级电池)等新型铅蓄电池,或采用扩展式(拉网、冲孔、连铸连轧等)板栅制造工艺的生产项目,不受生产能力限制。 三、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 (一)开口式普通铅蓄电池(指采用酸雾未经过滤的直排式结构,内部与外部压力一致的铅蓄电池)生产项目。现有开口式普通铅蓄电池生产能力应予以淘汰。 (二)新建、改扩建商品极板生产项目。 (三)新建、改扩建外购商品极板组装铅蓄电池的生产项目。 (四)新建、改扩建干式荷电铅蓄电池(内部不含电解质,极板为干态且处于荷电状态的铅蓄电池)生产项目。 (五)新建、改扩建镉含量高于0.002%(电池质量百分比,下同)或砷含量高于0.1%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 (六)现有镉含量高于0.002%或砷含量高于0.1%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能力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予以淘汰。 四、工艺与装备 新建、改扩建企业(项目)及现有企业,工艺装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必须达到下列要求:(一)项目应按照生产规模配备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及技术规范的工艺装备和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节能环保设施。节能环保设施应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做好日常运行维护记录。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工程设计和工艺布局设计应由具有国家批准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单位承担。 (二)熔铅、铸板及铅零件工序应设在封闭的车间内,熔铅锅、铸板机中产生烟尘的部位,应保持在局部负压环境下生产,并与废气处理设施连接。熔铅锅应保持封闭,并采用自动温控措施,加料口不加料时应处于关闭状态。禁止采用开放式熔铅锅和手工铸板工艺。新建、改扩建项目如采用重力浇铸板栅工艺,应实现集中供铅(指采用一台熔铅炉为两台以上铸板机供铅),现有项目采用重力浇铸板栅工艺的,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实现集中供铅。 (三)铅粉制造工序应采用全自动密封式铅粉机。铅粉系统(包括贮粉、输粉)应密封,系统排放口应与废气处理设施连接。禁止使用开口式铅粉机和人工输粉工艺。 (四)和膏工序(包括加料)应使用自动化设备,在密封状态下生产,并与废气处理设施连接。禁止使用开口式和膏机。

电动工具锂离子电池的几个安全测试方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动工具锂离子电池的几个安全测试方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963-68 电动工具锂离子电池的几个安全测 试方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现在电动工具的市场正慢慢变得庞大,电动工具用的环保型锂电池各国也在致力开发。这类环保的锂离子电池具有比功率大、自放电小,比能量高、充电效率高、无环境污染、工作温度宽等特点,比起因污染问题逐渐退出市场的镍镉电池,逐渐占领了主导的地位。 这类电池可通过过充、短路、针刺、挤压、重物撞击等安全测试,电池不起火,不爆炸。可以再电动工具中得到使用。 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测试 锂离子电池在电动工具中使用时都采用保护板对电池进行安全保护,但在实际使用时保护板不可能达到100%的可靠性。且还有可能碰到充电器故障或其他

种种意外。这就要求锂离子电池必须具有良好的滥用及意外情况的承受能力。我们在电动工具用磷酸亚铁锂锂离子电池开发过程中需对电池进行过充、短路、针刺、挤压、重物等项目的测试。 挤压测试:BE-6045 将充满电的电池放在一个平面上,由油压缸施与13+1KN的挤压力,由直径为32mm的钢棒平面挤压电池,一旦挤压压力到达最大停止挤压,电池不起火,不爆炸即可。 重物撞击测试:BE-5066 电池充满电后,放置在一个平面上,将直径15.8mm的钢柱垂直置于电池中心,将重量9.1kg的重物从610mm的高度自由落到电池上方的钢柱上。电池不起火、不爆炸即可。 过充测试: 将电池用1C充满电,按照3C过充10V进行过充试验,当电池过充时电压上升到一定电压时稳定一段时间,接近一定时间时电池电压快速上升,当上升至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38号――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38号――再生 铅行业准入条件 【法规类别】冶金工业管理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38号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2.08.27 【实施日期】2012.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2年第38号) 为推进再生铅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了《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现予公告。 附件: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2012年8月27日

附件 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为规范、引导再生铅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工信部联节〔2011〕51号)等规定和要求,制定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一、项目建设条件和企业生产布局 (一)新建或者改、扩建再生铅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本地区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土壤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源、能源状况和市场需求情况,要依据产业布局和国家相关规划严格审批再生铅项目,抑制盲目扩张。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以及食品、药品等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划定的重点区域和因铅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内不得新建再生铅项目。已在上述区域内生产运营的再生铅企业要根据该区域有关规划,依法通过搬迁、转停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再生铅企业厂址选择应符合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的要求。 二、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 (一)新建再生铅项目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单系列生产能力,下同)。淘汰1万吨/年以下再生铅生产能力,以及坩埚熔炼、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等工艺及设备。鼓励企业实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测试规程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测 试规程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测试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基本性能、可靠性和安全性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高功率驱动用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电池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其中的一部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4-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 12h循环)(IEC 60068-2- 30:2005,IDT )

GB/T 2423.43-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振动、冲击和类似动力学试验样品的安装(IEC 60068-2-47:2005,IDT) GB/T 2423.56-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h:宽带随机振动(数字控制)和导则(IEC 60068-2-64:1993,IDT) GB/T 18384.1-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 车载储能装置(ISO/DIS 6469-1:2000,EQV ) GB/T 18384.3-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 人员触电防护(ISO/DIS 6469-3:2000,EQV ) 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 (ISO 8713:2002,NEQ) GB/T xxxx.1- xxxx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1部分:一般规定(Road vehicles - En vir onmen tal con diti ons and testi ng for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Part 1: Gen eral,MOD) GB/T xxxx.3- xxxx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3部分:机械负荷(Road vehicles - En vir onmen tal con diti ons and testi ng for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Part 3: Mecha ni cal loads,MOD) GB/T xxxx.4- xxxx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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