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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法理

概述

一、法的特征1.规范性(权利、义务)2.国家性3.普遍性4.国家强制性5.程序性

二、法的本质

1.阶级意志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人民)

2.物质制约性:法的内容、产生、变更都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三、法律的一般分类

1.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成文指法典形式,大陆法系为成文法,英美法系为不成文法(即判例法)2.实体法与程序法3.根本法与普通法4.一般法与特别法5.国内法与国际法法的要素

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

一、法律规则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规范

(一)结构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戒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假定+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注:法律条文与法律规则并非一一对应关系

(二)种类:

1、内容规定的不同: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

2、行为限定的程度: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3、内容的确定性程度:

确定性规则

委任性规则例: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准用性规则例: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二、法律原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德,不得损害社会共利益

三、法律概念对经常使用的一些专门术进行抽象、概括所形成的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概念

法的作用

一、规范作用指引作用:本人行为;评价作用:他人的行为;预测作用:人们的相互行为;教育作用:一般人的行为;强制作用:违法犯罪者的行为

二、法律社会作用

1、在维护统治阶级方面的作用:①调整统与被统关系②统内部关系③统与同盟者关系

2、在执行社会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

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

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

联系的统一整体

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

注:中特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二、法系

大陆法系:法典法系、民法法系,法、德及葡萄牙、西班牙等殖民地、附属国。

英美法系:英美及殖民地附属国。

中华法系:中国古代法

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含义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产生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结构

1.法律关系的主体

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义务。

3.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承担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人身利益、智力成果、行为。

法的运行

一、法律制定

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二、法的实施

执法: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及授权组织

司法:又称为“法的适用”或“法律适用”,主体:国家司法机关

守法:内容: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

法律监督:主体: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的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类别: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违宪责任。

二、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类别:司法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违宪制裁。

宪法

宪法的价值

立法权(人大)与行政权(国务院)

一、性质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立法机关。

2.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设机关、是国家立法机关。与全国人大之间是隶属关系。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国务院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会议制度: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

二、职权

(一)立法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解释法律

3、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二)监督权

1、全国人大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

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质询和询问;言论、表决免责权。刑事豁免权。注意:乡级代表无刑事豁免权。

2.人大常委会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注意:副总理、国务委员无权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与法院不同)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

1、全国人大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2.人大常委会

决定特赦;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3.国务院

(1)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注意和人大常委会的区别)

(2)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的进入紧急状态。

主席(国家元首与军事领导机关)

1.性质:国家元首

我国1954年宪法设置国家主席,1975、1978宪法对国家主席未加规定,1982年又设置了国家主席。

2.任期国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3、职权:无

4、补缺

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

1.性质和地位国家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

2.组成和任期

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根据主席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中央军委的每届任期为5年。但宪法没有对军委主席连续任职问题作出规定。

司法权

一、人民法院

1.性质:国家的审判机关。

2.组织体系与领导体制

四级法院

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监督关系

二、人民检察院

1.性质: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组织体系与领导体制。

四级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监督关系

注:检察长任免经上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地方国家机关

一、地方权力机关

乡级人大没有常委会。同时,乡级人大代表也没有刑事豁免权。

二、地方行政机关副职的产生

正职对副职没有提名权,正职、副职(如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一律由人大选举产生。

三、地方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1)性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2)与政府的关系政府机关给予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工作上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居委会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工作。

立法体制

一、立法权:(法的渊源)

1、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2、地方性法规:省级、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注意:县级人大不可)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省级、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5、自治条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6、单行条例:人大(注意:常委会不可)

二、立法的效力:

(一)上下位阶的法

1、中央(上级)>地方(下级)

2、权力>行政

(二)同一位阶的法没有上下之分

三、立法裁决(解决法律冲突问题)

1.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先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国务院

3.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与省级人民政府的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省级人大常委会

小结:由共同上级裁决

4、改变或撤销问题:改变和撤销的权限?

小结:

1)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

2)人大对本级人大常委会改变撤销(机关性质同)

3)人大对政府(机关性质不同)

4)上级人大常委会对下一级人大及常委会撤销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宗教信仰自由

3.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监督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

5.人身自由

(1)人身自由(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住宅不受侵犯。(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6.财产权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7.社会经济、教育、文化方面的权利。

(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3)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4)获得物质帮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共秩序尊重社会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此外,我国公民还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等。

国家基本制度

一、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二、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三、选举制度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县级以下(含县级)为直接选举

4.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国家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含法院、检察院)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

任或者副主任;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五、特别行政区制度

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特别行政区涉及外交、国防等的事务。

六、经济制度

(一)、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形式

肯定国有:“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

一般国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肯定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一般集体: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二)国家政策

1.国有:保障巩固和发展。

2.集体:保护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发展

3.非公有:保护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和引导发展,并监督和管理。

行政法

概述

一、行政法的涵义

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限制行政权)

特点:1、主体地位不平等

2、数量最多、无统一法典

调整对象:(和职权相关)

1.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个人的关系。

2.行政机关内部的关系。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合法性首要基本原则。要求: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行政合理性原则

3.程序正当原则

行政主体

一、涵义

行政主体是拥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二、范围

(一)行政机关

1.政府及职能部门

2.派出机关:(政府派出)

l行政公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2区公所: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3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

3。派出机构(职能部门派出)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为行政主体

派出所: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工商所、税务所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专门机构,如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

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①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②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判断标准:1.适用对象:不特定为抽象,特定为具体

2.能否反复适用:能为抽象,不能为具体

(2)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

(3)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

(4)授益性行政行为和负担性行政行为

三、行政行为的效力

1.公定力

行政行为一经成立,除法律规定的绝对无效的情况外,都被推定为合法。

2.确定力

行政主体不得随意改变和撤销。

3.拘束力:对相对人的一种约束的效力

4.执行力:行政主体可强制执行

行政行为之行政处罚、许可、强制

一、种类

1.精神罚:警告:

2.财产罚

1)罚款:罚款不同于罚金。

2)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

3.能力罚(行为罚)

1)责令停产停业

2)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4.人身自由罚

行政拘留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和执行

(二)行政许可

1.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

1).一般许可:

2).特许:持枪许可、烟草专卖许可

3).核准:

主要是直接关系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4.登记:企业、社会团体的登记等

5.认可:如律师资格、会计师资格、医师资格等

2.以许可享有的程度为标准:

1).排他性许可:如专利许可;

2).非排他性许可:如进出口许可

3.以许可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

1).独立的许可不需其他文件补充说明的许可

2).附文件的许可需要附加文件予以说明的许可

(三)行政强制之行政强制措施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四)行政强制之行政强制执行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二、设定

(一)行政处罚

1.法律:各种行政处罚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

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行政许可

?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必要时,可以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注:排除部门规章、省级以下政府规章。

(三)行政强制措施:

1、法律

2、行政法规: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

3、地方性法规:可以查封场所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

(四)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三、实施

(一)行政处罚

1.实施机关

委托:事业单位;受委托的组织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不得再转委托,委托者承担责任。

2.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

3.适用

不予处罚: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

(2)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4)超过追责时效的。(2年)

不再罚:对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同一事由做出两个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4.程序

1).简易程序

特点: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当场送达

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程序:

(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时人的陈述和申辩;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写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2).一般程序

(1)立案

(2)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3)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4)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不成立)(5)决定处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做出处罚决定

3)、听证程序:

适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证或执照、大额罚款

程序:

?处罚前告知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在行政机关或公安机关告知后3日内用书面形式提出

?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处罚决定由行政机关作出

(二)行政许可的实施

1.委托实施:委托行政机关

2.行政许可的程序

1).申请: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3.决定:

一机关决定(20日内决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告知申请人);

平级多机关决定(统一、联合、集中办理的45日内决定,经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并告知申请人);

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3.许可形式:

书面。(证书、批准文件[加印]、加贴标签、加盖印章);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公开:许可决定(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公众有权查阅

4.听证程序:

1).启动方式:依职权听证、依申请听证:

2).听证期限:应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5日内申请听证

3)、组织期限: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应于举行听证7日前告知听证时间、地点,4).回避:指定审查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

5).案卷排它: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

其他行政行为

一、行政裁决

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适用:对自然资源权属的争议处理

判断标准:

准司法性,居中对两主体民事主体裁判

二、行政调解

行政机关劝导发生民事争议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三、行政仲裁

特点:主体为仲裁委员会

四、行政指导

行政机关以倡导、示范、建议等方式,引导相对人自愿配合而达到行政管理目的

五、行政合同

为实现行政职能,行政机关与相对人设立、变更、终止行政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六、行政确认

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如工伤认定,交通事故认定,领取结婚证。

七、行政给付

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八、行政征收

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性征集一定数额金钱和实物的行政行为,主要由税和费组成。

九、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是指行政机关为了督促民遵纪守法,而了解有关情况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检查过程中,行政机关可以采取进入场所、调阅账本甚至扣押、查封、登记保存等多种手段行政复议、诉讼法

行政复议、诉讼

一、含义

1.复议

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行为,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

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特点:审查合法性与合理性

2.诉讼

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诉讼活动

特点:审查合法性

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1.复议前置但不终局(即先复议后诉讼

1)纳税争议案件

2)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取得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的

案件

2.复议终局

省级人民政府对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复议决定

二、范围

(一)行政复议

1.具体行政行为

排除:

(1)国家行为:包括国防行为、外交行为、宣告紧急状态的行为等。

(2)刑事侦查行为:刑事拘留、逮捕等。

(3)行政调解行为

(4)行政指导行为

(5)内部行政行为

2.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附带性审查;规定(规章以下)

(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标准:具体行政行为

排除: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内部行政行为

(3)刑事侦查行为

(4)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调解行为、仲裁行为。

(6)行政指导

三、机关

(一)行政复议机关

1.上级

两个上级:政府部门:本级人民政府,一级主管部门

一个上级:垂直领导的:海关、金融、国税、外汇。

政府:上级政府。

2.本级:省级政府、部委(上级为国务院)

3.上级+上上级

派出机构: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二)诉讼法院

1.级别管辖中级法院管辖:

⑴确认发明专利权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案件

⑵海关处理的案件;

(3)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国务院部门。

2.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案件:原告就被告,原行为机关所在地

复议改变→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

原行为机关所在地法院

(2)特殊地域管辖

1.因不动产而提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被告所在地

原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连续一年)户籍所在地被限自由地

四、程序

(一)行政复议

1.申请

行政相对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受理与决定

审查: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受理

决定

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3.复议过程

1.书面审理原则

2.不停止执行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3.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

4.复议决定由以下几种:

(1)维持决定

(2)履行决定

(3)撤销决定

(4)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

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二)诉讼

1.被告

维持→原行为机关

1)复议改变→复议机关

原行为不服→原行为机关

不作为不作为不服→复议机关

2)被委托组织→委托机关

3)几个机关共同行为→共同被告

2.程序

1)起诉:

2)起诉的审查受理:7日内决定

3)、组成合议庭:成员为三人(审判员或陪审员)以上的单数

4)、回避

(1)对象:审判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2)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审判委员会

其他人员:院长

5)证据规则

1).证明责任:

被告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

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

2).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去到的情况下,可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扣押证据:

先行登记保存尚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6)审理和判决

①公开审理原则: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公开审理

②不停止执行原则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

(二)原告申请停止,人民法院认为继续执行会造成损失,且停止不损害社会公益,可停止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变更判决: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可改判

6)审理依据: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

国家赔偿

一、概念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依法由国家承担责任对受害人所给予的赔偿。

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

区别:国家补偿

国家赔偿→违法行使职权的后果/一定在损害产生之后

国家补偿→合法行使职权的后果/可能在损失发生之前

注:新国家赔偿法2010年12月1

二、构成要件

1.主体

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侦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看守所

2.行为必须是行使职权的行为

3.后果必须有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的事实

5.因果关系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归责原则

致害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刑事羁押除外

三、赔偿义务机关

(一)行政赔偿

(二)刑事赔偿

1.对民采取拘留措施,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修改)

四、赔偿方式

1.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原则)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例外)

2.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即侵犯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之民法

概述

一、概念

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法律:《民法通则》-民事基本法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等价有偿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公平原则

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一)构成要素

1.主体

2.内容(权利、义务)

3.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二)产生、变更、消灭

法律事实

1.事件(和意志无关)

2.行为

民事主体

一、自然人:

(一)民事权利能力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二)民事行为能力,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

16周岁以上不满18,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二、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

条件:

1.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

2.公民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期限

宣告失踪的后果: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二)宣告死亡

条件

1.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

2.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间

法定期间:

①一般情况下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

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

宣告死亡的结果:

1.丧失民事主体的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

2.原先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变更或消灭,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3.个人合法财产作为遗产按继承程序处理

三、合伙

(一)概念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劳动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入伙:

是指在合伙存续期间,非合伙人申请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身份的行为

入伙后的责任承担:

新入伙的合伙人应当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

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组织从而丧失合伙人的资格

退伙后的责任承担:

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法人

(一)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条件:

1.依照法定程度设立

2.具有独立的财产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三)我国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

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2.非企业法人:

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物权

一、种类

(一)所有权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二)他物权

1.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2.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二、所有权的取得:

善意取得

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财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共有

一、按份共有

二、共同共有

注:无约定,视为按份共有一方转让份额,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债权

一、债

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

和物权区别:

1、义务主体不同

2、权利客体不同

不当得利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是指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法律事实。

注:不适用不当得利的情形

1.给付基于道德上的义务

2.期前清偿

3.明知不欠债而清偿

4.基于不法原因的给付

二、效力

注:返还原物、利息。

无因管理

一、概念

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1.须为他人管理事务,但不包括公益事业

2.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须无法律上的根据

三、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本人负有偿付该项费用的义务

合同

一、含义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

注:意思表示:内心意思+外部表示行为

表示方式:

1.口头

2.书面

3.行为

4.沉默

二、订立过程

(一)要约

想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区分:要约邀请(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书明书、商业广告)

(二)承诺

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三、合同效力

判断标准:

1.主体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合法

4.形式合法

(一)可变更可撤销:→意思表示不真实

种类: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2)显失公平的。

(3)受欺诈的。

(4)受胁迫的。

(5)乘人之危的。

(二)效力待定主体不合格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注:欠缺行为能力、代理权、处分权

三)无效主要是内容不合法

1)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共利益。

5)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命令

担保物权

一、抵押权

特点:优先受偿、不转移占有

注:不可抵押的财产

1.国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可流通)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二、质权

特点:转移占有

1.动产质权

2.权利质权

三、留置权

特点: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四、定金

注:1、双倍罚则

2、和违约金只能选择其一

五、保证

1.国家机关,除经国务院批准为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不得为保证人;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人身权

一、人格权

1、生命权。

2、身体健康权

3、姓名权(名称权)

4、肖像权

5、名誉权

6、隐私权

二、身份权

1、荣誉权

2、监护权

3、亲属权

知识产权

一、著作权

(一)客体-作品

注: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①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②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③时事新闻;

④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二)保护期间: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注:作品自创作完成开始保护,非发表开始保护

二、专利权

(一)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注:授予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不授予: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二)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

注: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算,非授予之日

三、商标权

(一)客体:可视性标志、显著性、合法性。

(二)期限:十年

婚姻法

一、结婚

1.无效婚姻

①主体不合格:未到法定婚龄

②内容不合法:

a.重婚;

b.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c.婚前患病婚后未愈

2.可撤销婚姻。

意思表示不真实:受胁迫

二、财产关系

下列财产归个人所有: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注:婚三解释: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

继承

一、法定继承

(一)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遗嘱继承

(一)遗嘱方式

1.自书、代书(两见证人)

2.录音(两见证人)

3.口头(危急、两见证人)

4.公证

(二)效力

1.能力欠缺、意思表示不真实无效

2.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诉讼时效

一、含义

丧失胜诉权、不丧失起诉权、实体权利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一)普通诉讼时效2年

(二)特殊诉讼时效

1.短期诉讼时效:1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注: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财产损失的:2年)

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长期诉讼时效

①环境污染损害陪产:3年

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4年

(三)最长诉讼时效:

1.适用:各类民事权利

2.期间:20年

3.起算:权利被侵害时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一)诉讼时效的中止

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依法暂时停止进行。

适用条件

1.因法定事由而发生: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

(二)诉讼时效的中断

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制度

事由:起诉、调解、申请仲裁、请求、认诺。

(三)诉讼时效的延长

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的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

刑法

概述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排斥习惯法、禁止类推、禁止事后法、禁止绝对不确定刑、禁止残虐刑罚。

2、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二、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空间效力

1.属地管辖原则

公共基础知识必背基础知识点之政治理论27大知识点

1. 一个细胞在人工操作下分裂繁殖从而形成细胞群,在细胞群中每个细胞的基因彼此相同,这种操作被称作( ) A.基因工程 B.蛋白质工程 C.克隆技术 D.转基因技术 2. 唯心主义的两种基本类型是指( )。 A.辩证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 B.宗教唯心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 C.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 D.可知论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唯心主义 3. 毛泽东提出,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是( )。 A.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B.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C.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力量 D.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4. 毛泽东思想达到成熟的标志是( )。 A.以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理论的形成 B.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理论的形成 C.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形成 D.新民主主义理论科学体系的形成 5. 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的( )。 A.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C.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6.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B.又聋又哑的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7.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 )。 A.原判刑期以上,三年以下,不得少于一年 B.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不得少于六个月 C.原判刑期以上,三年以下,不得少于六个月

D.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不得少于一年 8. 市场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前提是( )。 A.完备、统一的市场体系 B.计划与市场相结合 C.政府加强宏观调控 D.政府放弃宏观调控 9. 社会总需求是指对一国总产出的意愿购买量,它包括( )。 A.企业需求、家庭需求和政府需求 B.居民消费需求、企业投资需求、政府购买需求和出口需求 C.劳动力需求、要素需求和科技需求 D.工资、利润和折旧 1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的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是( )。 A.火炬计划 B.星火计划 C.丰收计划 D.燎原计划 11. 认为决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一思想来源于( )。 A.理查德·施奈德 B.伊斯顿和拉斯维尔 C.西蒙 D.林德布罗姆 12. 从决策的基本属性来看,决策是( )。 A.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活动 B. 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活动 C.客观规律的真实描述 D.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 13.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关系是( )。 A.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内在地包含着重点论 B.两点论以重点论为前提,重点论内在地包含着两点论 C.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内容,两点论以重点论为形式 D.两点论以重点论为内容,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形式 14. 酸雨对水生植物的危害很大,特别严重时还会危害人类健康,它的主要成分是( ) A.硫酸和盐酸 B.盐酸和高氯酸 C.高氯酸和硝酸 D.硝酸和硫酸 15. 发展揭示了新陈代谢这一宇宙间普遍的、永远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发展的本质是( )。 A.变化 B.增加 C.创新 D.运动

公共基础知识之简答题汇总

1、哲学和具体科学的关系? 答:(1)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具体科学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二者之间存在着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辩证统一关系。(2)它们之间的区别表现在:具体科学以世界某一特殊领域的具体规律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因而其理论具有个别性和特殊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包括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最一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因而其理论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性。(3)它们之间的联系表现在: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具体科学为基础,没有具体科学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既不可能产生,也不可能发展;另一方面,具体科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具体科学的研究提供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2、哲学基本问题及内容? 答:在哲学研究的众多问题中,有一个重大的基本问题,那就是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精神和物质何者为第一性,即谁先谁后,谁决定谁,谁是世界的本质、本原。二是,精神和物质之间有无同一性,人们能否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在这个问题上,哲学史上历来存在着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一种是辩证法的观点,他把世界看作是普遍联系的整体和永恒发展的过程,一切事物都是由内部矛盾推动而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着;另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它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世界,把世界的各种现象看作是各自孤立、静止不变的东西,认为世界是没有矛盾的,是不会发展的,有变化也只是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认为这种变化纯粹是外力推动的结果。 3、“与时俱进”的科学含义是什么? 答:与时俱进是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根本要求。与时俱进,就是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要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随着事物的发展而发展,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首先,与时俱进必须体现时代性。与时俱进要求我们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使得我们的思想理论和实践充分反映时代进步和发展的要求,体现时代特点和时代精神,要努力适应时代的需要,及时解决时代发展中的新课题。其次,与时俱进必须把握规律性。把握规律性是进行理论创新的前提。所谓创新决不是主观任意的创造,而是符合严格的科学性要求的创造性活动。就社会领域内的创新活动来说,必须把握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任务,就是要不断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探索在新历史条件下资本主义的发展规律、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和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的建设规律。再次,与时俱进必须富于创造性。弘扬与时俱进精神,实现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关键在于创造出新的东西。 4. 怎么理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答:原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指:只有实践才能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即是否为真理的标准,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标准。唯一性:实践之所以能够成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从真理的本性来看,真理是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相符合。所谓检验真理,实质上就是判定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是否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如何。从实践的特点来看,实践是连接主观与客观的桥梁。简单地说,认识指导实践,如果实践成功,得到了预想的结果,说明指导实践的认识是正确的,是真理,否则就是谬误。辨证统一性:实践标准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实践标准的绝对性或确定性是指实践标准的唯一性和可靠性,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且实践最终一定能鉴别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实践标准的相对性或不确定性实质实践标准的过程性、局限性,即实践是具体的和历史的。 5 . 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什么? 答:正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之间的交互作用,引起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推动社会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6 . 什么叫实是求是?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考情综述: 重点章节: 重点知识举例: 行政主体 一般认为,在我国,行政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又称为“被授权的组织”)。 2.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授予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 提示: 考情综述: 重点章节: 唯物辩证法、真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重点知识举例: 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及其相互关系 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与事物直接同一的。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规模、大小、程度等方面的外在规定性。量和事物是不可分离的,但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度是质与量的统一,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事物的度都有其关节点。所谓关节点指的是事物度的上限和下 限的两个极限。任何事物的度,都有两个关节点,要把握事物的度,必须找到它的关节点。 (2)量变、质变和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上的增减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量变和 质变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 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同时,量变和质变是互相渗透的:①量变中渗透质变,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②质变中渗透量变,这是指质变过程中 包含着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提示: 对基本哲学原理的理解力求透彻,达到能运用哲学知识解释生活中的一切现象的目的。学习过程中尽可能的联系实际,找寻“生活 中的哲学”。 三、毛泽东思想概论 考情综述: 毛泽东思想概论这部分内容,基础理论知识是考查的重点。同时毛泽东个人的著名作品也是常考点。 重点章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基本纲领、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 重点知识举例: 群众路线 3.群众路线的内涵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的根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

最新《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归纳

法理 ●法的概念: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由国家制定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法的特征:1、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2、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3、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4、规定权利和义务 ●法的本质: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 法的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法与生产力的关系: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直接影响法的发展水平。法律离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无存在的可能,也无存在的必要。 ●法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 ●法对微观经济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节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哦的各种纠纷,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 ●法与政治的关系:法受政治制约(政治关系发展、整体改革、政治活动的内容),法服务于政治(调节阶级间、阶级内关系,维护社会关系、社会秩序;打击制裁违法犯罪,调整公共事务关系,维护公共秩序) ●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 相同点(内容实质方面联系):阶级本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经济基础、社会目标等 区别:意志属性、规范形式、调整范围(不尽同)、实施方式、稳定性程序化程度 ●法与党的政策相互作用: 一、法的制定:1、政策是立法的依据和指导思想 2、发将政策转为形式合理效力普遍的行为规范 二.发的实施:1、政策变法,使正统,又反之约束政治活动 2、法的实施借助政策作用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因为:民主是法制产生的依据、力量源泉,决定了法制的性质和内容 ●法的渊源的专有含义:法律规范的形式上的来源和其外在表现形式 ●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和地方政府)。 ●宪法:根本大法,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全国范围内生效;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根据为宪法、法律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凡具有规范性的也属于发的渊源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政府所在市、国批的较大市),适用本地方。 ●规章:1、部门规章:指由国务院各部委+中银+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为:宪法、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2、地方规章:政府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市、经济特区所在市、国的较大市)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区域内生效 ●特别行政区法: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 ●国际条约:与民法规定不同的,适用国际条约,但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 ●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客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精神产品、人身、行为)、内容(权利义务) ●权利能力:能够才加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能力; 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无法谈行为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生于成立,终于解体 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自然人有权利能力,未必有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分为:完全、限制、无行为能力人

公共基础知识必背政治常识考点

公共基础知识必背政治常识考点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公共基础知识必背政治常识考点》的内容,具体内容:公共基础涉及的方面很广,学习的时候要有自己的方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基础知识必背政治常识考点,一起来看看吧!公共基础知识必背政治常识考点:社会管理1、社会管理格局...公共基础涉及的方面很广,学习的时候要有自己的方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基础知识必背政治常识考点,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基础知识必背政治常识考点:社会管理 1、社会管理格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 2、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社会管理,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社会政策和法律规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 内容包括: 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和健全社会内外部环境 3、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在以下方面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A、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服务型社会 B、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C、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素质,推进政府绩效管理

D、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提倡讲短话、开短会、行短文,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社会管理练习题: 1、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全国各地积极出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下列措施中不属于创新社会管理的是(B) A、组织社会志愿者开展邻里互动活动 B、提高临床一线医护人员的待遇水平 C、通过微博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资讯 D、设奖鼓励市民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 解析:本题考查政治常识,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的,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建不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社会管理创新既是活动,也是活动的过程,是以社会管理存在为前提的,其目的在于使社会能够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2004年6月我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ACD,都有公众参与,B选项只涉及特定群体,不属于社会管理创新,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2、某市120余政府机构集体入驻微博,打造政务微博群其中7个官方

计算机二级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归纳总结

第一章数据结构与算法 算法 1、算法:是指解题方案的准确而完整的描述。算法不等于程序,也不等计算机方法,程序的编制不可能优于算法的设计。 2、算法的基本特征:是一组严谨地定义运算顺序的规则,每一个规则都是有效的,是明确的,此顺序将在有限的次数下终止。特征包括:(1)可行性;(2)确定性(3)有穷性(4)拥有足够的情报。 3、算法的基本要素:一是对数据对象的运算和操作;二是算法的控制结构。 4、指令系统:一个计算机系统能执行的所有指令的集合。 5、基本运算包括:算术运算、逻辑运算、关系运算、数据传输。 6、算法的控制结构:顺序结构、选择结构、循环结构。 7、算法基本设计方法:列举法、归纳法、递推、递归、减斗递推技术、回溯法。 8、算法复杂度:算法时间复杂度和算法空间复杂度。 9、算法时间复杂度是指执行算法所需要的计算工作量。 10、算法空间复杂度是指执行这个算法所需要的内存空间。 数据结构的基本基本概念 1、数据结构研究的三个方面: (1)数据集合中各数据元素之间所固有的逻辑关系,即数据的逻辑结构; (2)在对数据进行处理时,各数据元素在计算机中的存储关系,即数据的存储结构;(3)对各种数据结构进行的运算。数据结构是指相互有关联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2、数据的逻辑结构包含:(1)表示数据元素的信息;(2)表示各数据元素之间的前后件关系。数据的存储结构有顺序、链接、索引等。 3、线性结构条件:(1)有且只有一个根结点;(2)每一个结点最多有一个前件,也最多有一个后件。非线性结构:不满足线性结构条件的数据结构。 线性表及其顺序存储结构 1、线性表是由一组数据元素构成,数据元素的位置只取决于自己的序号,元素之间的相对位置是线性的。在复杂线性表中,由若干项数据元素组成的数据元素称为记录,而由多个记录构成的线性表又称为文件。 2、非空线性表的结构特征: (1)且只有一个根结点a1,它无前件;(2)有且只有一个终端结点an,它无后件; (3)除根结点与终端结点外,其他所有结点有且只有一个前件,也有且只有一个后件。结点个数n称为线性表的长度,当n=0时,称为空表。 3、线性表的顺序存储结构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点:(1)线性表中所有元素的所占的存储空间是连续的; (2)线性表中各数据元素在存储空间中是按逻辑顺序依次存放的。 4、顺序表的运算:插入、删除。 栈和队列 1、栈是限定在一端进行插入与删除的线性表,允许插入与删除的一端称为栈顶,不允许插入与删除的另一端称为栈底。栈按照“先进后出”(FILO)或“后进先出”(LIFO)组织数据,栈具有记忆作用。用top表示栈顶位置,用bottom 表示栈底。 2、栈的基本运算:(1)插入元素称为入栈运算;(2)删除元素称为退栈运算;(3)读栈顶元素是将栈顶元素赋给一个指定的变量,此时指针无变化。 3、队列是指允许在一端(队尾)进入插入,而在另一端(队头)进行删除的线性表。Rear指针指向队尾,front 指针指向队头。 4、队列是“先进行出”(FIFO)或“后进后出”(LILO)的线性表。 线性链表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及复习建议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历史、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等方面的知识。主要为客观性 试题。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写作等。 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重点】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复习建议】政治部分是考试中的绝对重点,必考,占分最高,这一部分要重点练习和记忆,特别是中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部分,是重点,同时有一定难度,这部分的题目要多做几遍,把握命题的规律。 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重点】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 【复习建议】经济常识在近几年分值逐渐加大,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在本题库中已经把尽可能多的题型列出,做完即可保证高分。 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重点】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

公共基础知识:政治全套知识点总结.

政治全套知识点总结 经济 1、商品的含义?商品的基本属性?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使用价值(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和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2、货币的含义?货币的本质?货币的基本职能? 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就是货币。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 货币的基本职能是价值尺度(货币本身有价值,是商品,货币执行价值尺度的形式是只需要观念上的货币,并不需要现实的货币)和流通手段(货币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形式是只能用现实上的货币,而不能用观念上的货币)。 3、货币流通规律?公式? 商品价格总额待售商品量*价格 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 = 4、我国为什么要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 (1)对内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2)对外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 (3)有利于人民生活安定、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有利于世界金融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5)有利于实现扩大就业,缓解我国的就业货币流通次数货币流通次数 5、汇率的含义?什么叫外汇汇率升高和外汇汇率跌落? 汇率又称汇价,是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 如果用100单位外币兑换成更多的人民币,说明外币的汇率升高;反之,则说明外币汇率跌落。压力; (6)有利于实现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经济目标。 6、供求对价格的影响? 供不应求,价格升高---------卖方市场供过于求,价格降低---------买方市场 7、价格和价值的关系? 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 8、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称正比,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9、价值规律的内容和形式? 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10、价格变动会产生哪些影响? (1)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①一般说来,价格上升,购买减少;价格下降,购买增加。 ②不同商品的需求量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是不同的。价格变动对生活必需品需求量的影响 比较小,对高档耐用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大。 ③消费者对既定商品的需求还会受到相关商品价格变动的影响。互为替代品的价格变动对双 方的影响是同向的,互补商品的价格变动对双方的影响是反向的。 (2)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计算机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计算机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第一章数据结构与算法 1.1 算法 1.算法的基本概念 (1)概念:算法是指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清晰指令。 (2)4个基本特征:可行性、确定性、有穷性、拥有足够的情报。 (3)两种基本要素:对数据对象的运算与操作、算法的控制结构(运算和操作时间的顺序)。(4)设计的基本方法:列举法、归纳法、递推法、递归法、减半递推技术和回溯法。 2.算法的复杂度 (1)算法的时间复杂度:执行算法所需要的计算工作量。 (2)算法的空间复杂度:执行算法所需的内存空间。 1.2数据结构的基本概念 数据结构线互有关联的数据元素的几何,即数据的组织形式。其中逻辑结构反应数据元素之间逻辑关系;存储结构为数据的逻辑结构在计算机存储空间中的存放形式,有顺序储存、链式储存、索引储存和散列储存四种方式。 数据结构按照各个元素之间前后间关系的复杂程度可以划分为: (1)线性结构:有且只有一个根节点,且每个节点最多有一个直接前驱和一个直接后继的非空数据结构。 (2)非线性结构:不满足线性结构的数据结构。 1.3线性表及其顺序结构性储存 1.线性表的基本概念 线性结构又称线性表,线性表是最简单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数据结构。 2.线性表的顺序储存结构 ·元素所占的存储空间必须连续。 ·元素在存储空间的位置是按照逻辑顺序存放的。 3.线性表的插入运算 在第i个元素之前插入一个新元素的步骤如下: 步骤一:把原来第n个节点至第i个节点的一次往后移一个元素位置。 步骤二:把新节点放在第i个位置上。 步骤三:修正线性表的节点个数。 在最坏的情况下,即插入元素在第一个位置,线性表中所有元素均需要移动。 4.线性表的删除运算 删除第i个位置的元素的步骤如下: 步骤一:把第i个元素的n-i个元素一次往前移动一个位置; 步骤二:修正线性表的结点个数。 1.4栈和队列 1.栈及其基本运算 (1)基本概念:栈是一种特殊的线性表,其插入原酸与删除运算只在线性表的一端进行,也成为“先进后出”表或“后进先出”表。 ·栈顶:允许插入与删除的一端。 ·栈低:栈顶的另一端。 ·空栈:栈中没有元素的栈。 (2)特点 ·栈顶元素是最后被插入和最早被删除的元素。

计算机二级公共基础知识必背考点

2018年9月计算机二级公共基础知识必背考点66条 1.算法的有穷性是指算法必须能执行有限个步骤之后终止. 2.算法的时间复杂度是指算法在执行过程中所需要的基本运算次数 3.队列、栈、线性表属于线性数据结构,二叉树不属于 4.数据的存储结构是指:数据的逻辑结构在计算机中的表示 5.一个逻辑数据结构可有多种存储结构,且各种存储结构影响数据处理的效率 6.线性链表是线性表的链式存储结构 7.栈是先进后出、后进先出的线性链表,具有记忆作用,对栈的插入与删除操作中,不需要改变栈底指针,是特殊的线性表,只能在一端插入或者删除元素 8.线性链表存储空间不一定连续,且各元素的存储顺序是任意的 9.在深度为7的满二叉树中,叶子节点的个数为:64 10.能用二分法查找的是顺序存储的有序线性表 11.对长度为N的线性表进行顺序查找,在最坏的情况下需要比较的次数为:N 12.对于长度为N的线性表,在最坏的情况下,下列各排序法所对应的比较次数中正确的是:快速排序为N(N-1)/2 13.算法的复杂度包括时间复杂度和空间复杂度 14.算法在执行过程中所需要的存储空间称为算法的空间复杂度 15.问题处理方案的正确而完整的描述称为算法 16.数据的逻辑结构在计算机存储控件中的存放方式称为数据的存储结构或者物理结构或者物理存储结构 17.按照逻辑结构分类,数据结构可以分为线性结构和非线性结构,二叉树属于非线性结构 18.数据结构分为逻辑结构和存储结构,循环队列属于存储结构 19.某二叉树中度为2的结点有18个,则该二叉树中共有19个叶子结点

21.对长度为10的线性表进行冒泡排序,最坏的情况下需要比较的次数为45 22.程序经调试改错后还应进行再调试 23.符合结构化程序设计风格的是使用顺序、选择和重复三种基本控制结构标示程序的控制结构 24.结构化程序设计的一种基本方法是逐步求精法、自顶向下、模块法 25.在面向对象的方法中,一个对象请求另一个对象为其服务的方式是通过发送消息 26.在软件工程学中,我们把一组具有相同的数据结构和相同的行为特征的对象的集合定义为类 27.面向对象的方法有对象/继承/类 28.在面向对象的方法中,类的实例称为对象 9.在面向对象的方法中,类描述的是具有相同属性与操作的一组对象 30.结构化程序设计的3种基本逻辑机构为顺序、选择和重复(循环) 31.在面向对象的方法中,类之间共享属性和操作的机制称为继承 32.软件是程序、数据与相关文档的集合 33.在软件开发中,属于设计阶段的是:数据结构设计、给出系统模块结构、定义模块算法 34.软件工程的主要思想是强调在软件开发的过程中需要应用工程化原则 35.软件交付使用后还应进行维护 36.在结构化方法中,用数据流程图(DFD)作为描述工具的软件开发阶段是需求分析 37.软件设计的原则有抽象、模块化、信息隐蔽 38.为了是模块尽可能独立,需求模块的内聚程度要尽量高,且各模块的耦合程度要尽量弱 39.在软件设计中,属于过程设计工具的是:PDL过程设计语言、PAD图、N-S图 40.软件测试的目的是尽可能多地发现程序中的错误 41.软件需求阶段的工作,可以分为四个方面:需求获取、需求分析、编写需求规格说明书和需求评审 42.在结构化方法中,软件功能分解属于总体设计阶段

2020年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要点精髓整理总结(共220个)

2020年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要点精髓整理 总结(共220个) 1. 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有主体要件、内容要件、权限要件 2. 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行为具有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 3. 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制裁包括判处徒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4. 公民在请求国家赔偿时,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在行政复议中一并提出 5. 物权的客体是物;物权和权利主体是特定的;物权是一种排他的权利反映了物权的法律特征 6. 《民法通则》根据公民的年龄、精神状态把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7. 工作报告的标题应包括的内容是发文机关、针对时间、内容、文种 8. 区别正文各层次的标注方法,常见的有用数量词标示、用小标题标示、用惯用语标法 9. 应在调查报告正文的开头部分撰写的有概述调查对象的情况,给读者以概貌的认识;告诉读者写作背景的有关情况;给读者展示前景,发出号召;以议论、提问的方式揭示全文主题 10. 条例的制发权属于国务院、党的中央组织 11. “静者,动之静也”的观点是认为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 12. 运动的主体是物质 13.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14.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否定是辩证的否定。 15. “离开革命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而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的实践是盲目

的实践。”这段话强调的是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16. 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在于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17. 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18. 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完成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标志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 邓小平对党的思想路线的贡献在于强调解放思想 20. 党的十四大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 进行了新的论述,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基础。 21. 我国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2.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生产力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23. 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一般不宜采取松的货币政策 24. 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资源的交易和分配的场所 25.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资产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26. 社会主义经济在资源的配置方面,最为有效的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7. 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险。 28.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 29. 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 30. 我国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 31. 国家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提出申诉和控告 32. 公务员若对降职处理不服,申请复议或申诉必须在接到降职决定之日起30 日之内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必考点及常考点总结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必考点及常考点总结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卷中,考试题型通常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有的地方还会考察公文实务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材料处理题,但是一般比较少。可以说考查题型丰富,考查范围广泛,涉及法律、政治、哲学、经济、国情、公文、人文、历史、科技、语文基础知识、生活常识等方面,意在测查考生各方面的综合能力。 具体而言,华图事业单位招聘网总结各地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的必考点和常考点特点如下: 一、十八大必考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一直热衷于对时政热点的考察,尤其是今年我们一直强调的十八大,成为必考点,而且同一知识点在一张试卷中反复出现。比如在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A类第1、6、38题都考到了十八大,由此可以看出,十八大的重要性。 例题: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是()。 A.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B.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C.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 D.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 【解读】A。解析: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 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必须深刻把握这个精神实质。故本题答案是A。 二、以时政为背景,综合性较强 从2013年各地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中我们可以看出,时政方面涉及面很广,有十八大、2013中央1号文件、201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歼—15总指挥罗阳等。但题目大多数以间接考察为主,以时政热点为背景,结合经济、哲学、职业道德等知识点来出题,综合性较强。对此,事业 1

(完整word版)公共基础知识常考知识点汇总.,推荐文档

公共基础知识常考知识点汇总1 1.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2.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批准行为。 3.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两类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5.书写公文中的成文日期应使用汉字。 6.规定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7.以上请示事项当否,请即批复。 8.命令不属于规定性文件,属于规定性文件的有规定、条例、办法。 9.由机关领导对发文稿批注核准发出的意见并签署姓名及日期的活动,是发文处理中的签发。 10.一切唯心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意识的。 11. “静者,动之静也”的观点是认为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 12.运动的主体是物质 13.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14.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否定是辩证的否定。 15. “离开革命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而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这段话强调的是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来源:河南京佳

16.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在于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17.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18.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完成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标志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邓小平对党的思想路线的贡献在于强调解放思想 20.党的十四大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进行了新的论述,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基础。 21.我国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2.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生产力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23.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一般不宜采取松的货币政策 24.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资源的交易和分配的场所 25.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资产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26.社会主义经济在资源的配置方面,最为有效的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7.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险。 28.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 29.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 30.我国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中共党史考点汇总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中共党史考点汇总 【导语】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方便各位考生备考2016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今天为大家带来《中共党史考点汇总》,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随着事业单位考试的发展和探索,中共党史逐渐成为了不可小觑的一部分。一些省份的考试大纲中取消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历史人文科技的考查,明确提出“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因此中共党史的分数高低对整体的考试成绩必然有所影响。那么,现在我们就来看看中共党史中涉及的高频考点如下: 1.五四运动是一次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爱国主义运动,中国无产阶级开始登上政治舞台,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 2.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 3.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中共二大第一次提出了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 4.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大会确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用党内合作的形式实现国共合作。1924年1月,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标志着国共两党革命统一战线正式建立。 5.8月1日,周恩来、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等人率领在中国共产党掌握或

影响下的北伐军两万多人在南昌宣布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 6.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湖北汉口秘密召开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是中国共产党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兴起的历史性转变, 7.1935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到达陕甘苏区吴起镇,与刘志丹、谢子长等领导的陕北红军胜利会师。1936年10月,红二方面军、红四方面军同红一方面军在甘肃会宁地区会师。红军三大主力会师,宣告红军二万五千里、纵横l1个省的震惊中外的长征胜利结束。 8.1935年1月,中国共产党在贵州遵义召开了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遵义会议。遵义会议在最危急的关头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成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 9.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标志着十年内战局面的基本结束,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初步形成。 10.1937年7月7日,爆发“七七事变”。七七事变被定性为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的开端和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的开始。 11.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签署投降书。9月9日,冈村宁次在中国战区投降书上签字,抗日战争胜利结束。 这些考点是在考试中的高频考点,以记忆性知识为主,希望各位考生能够结合练习题,夯实基础,把握要点。预祝大家梦想成真!

公共基础知识常识部分高频考点

本文档收录整理公共基础知识相关高频考点,并附有记忆口诀,完全可以应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试的常识部分,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中国历史高频点 考点一:四大发明 指南针—战国:司南 北宋:用于航海(地理大发现)海上丝绸路(广州、泉州、宁波) 火药—唐末:开始用于军事 宋朝:火铳、火炮 火炸药王:王泽山(2017 年国家最高科技奖得主) 造纸术—东汉:蔡伦(改进造纸术) 印刷术—唐代:雕版印刷 北宋:毕昇——活字印刷术(推动了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 王选-汉字激光编排系统(被誉为“现代毕昇”) 考点二:中国医学成就 名医: 扁鹊:医祖,脉诊,四诊法(望、问、闻、切)、《难经》 建安三神医:张仲景——医圣,《伤寒杂病论》华佗——外科圣手,麻沸散,五禽戏董奉——杏林春暖(杏林代指医学界) 著作:

《黄帝内经》——最早的医学典籍 《神农本草经》——最早的中医药学著作 《千金方》——孙思邈“药王” 《唐本草》——第一部国家颁行的药典(又名《新修本草》)《本草纲目》——“东方的医药巨典” 李时珍(明朝) 考点三:中国农学成就 《氾胜之书》: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农学专著(西汉,氾胜之)《齐民要术》:我国最早、最完整的农学典籍(北魏,贾思勰)《王祯农书》:有比较完备的“农器图谱”(元朝,王祯) 《农桑辑要》:最早的官修农书(元朝) 《农政全书》:农政思想,欧洲水利技术(明朝,徐光启) 考点四:中国数学成就 九九乘法表:春秋时期 《周髀算经》:勾股定理/毕达哥拉斯定理(西方)/商高定理 赵君卿(赵爽)做注 《九章算术》:中国第一部数学专著 中国古代数学形成了完整的体系 东汉,刘徽(注) 祖冲之:将圆周率推算到小数点后七位,《缀术》 考点五:中国地理成就

公共基础知识背诵

第八课二级公共基础知识总结 本课主要知识点 知识点1.数据结构与算法 算法:是一组有穷指令集,是解题方案的准确而完整的描述。通俗地说,算法就是计算机解题的过程。算法不等于程序,也不等于计算方法,程序的编制不可能优于算法的设计。 算法是一组严谨地定义运算顺序的规则,每一个规则都是有效的,且是明确的,此顺序将在有限的次数下终止。所 非空线性表的结构特征: (1)且只有一个根结点a1,它无前件; (2)有且只有一个终端结点an,它无后件; (3 结点个数n n=0

线性表的顺序存储结构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点: (1)线性表中所有元素所占的存储空间是连续的; (2)线性表中各数据元素在存储空间中是按逻辑顺序依次存放的。 元素ai的存储地址为:ADR(ai)=ADR(a1)+(i-1)k, ADR(a1)为第一个元素的地址,k代表每个元素占的字节数。 顺序表的运算:查找、插入、删除。 在树结构中,一个结点所拥有的后件的个数称为该结点的度,所有结点中最大的度称为树的度。树的最大层次称为 (1) 非空二叉树只有一个根结点; 二叉树基本性质:

(1)在二叉树的第k层上,最多有2k-1(k≥1)个结点; (2)深度为m的二叉树最多有2m-1个结点; (3)度为0的结点(即叶子结点)总是比度为2的结点多一个; (4)具有n个结点的二叉树,其深度至少为[log n]+1,其中[log2n]表示 2 取log n的整数部分 2 (5) 具有n个结点的完全二叉树的深度为[log2n]+1; (6) 设完全二叉树共有n个结点。如果从根结点开始,按层序(每一层从左到右)用自然数1,2,…n给结点进行编号( 插入类排序法:(1)简单插入排序法,最坏情况需要(2)希尔排序法,最坏情况需要 较。 选择类排序法:(1)简单选择排序法, 最坏情况需要(2)堆排序法,最坏情况需要 较。 相比以上几种(除希尔排序法外),堆排序法的时间复杂度最小。 知识点2.程序设计基础 2.1 程序设计设计方法和风格

公共基础知识点汇总

1,2005年交通部出台了《检测管理办法》就检测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和工地试验室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包括:总则、检测机构等级评定、试验检测活动、监督检查、附则 2,目的在于规范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里的试验检测活动包括:试验机构从事试验3,检测相关活动以及政府部门对检测工作的监督等活动。实验检测内容主要指在现场二次加工的材料,是对进场材料的检查。 4,检测范围:二次加工的材料,构件,工程制品。不同生产,销售的产品检测活动。 其中《等级标准》明确了各等级实验室对人员、设备、检测能力、实验用房等标准; 《评定程序》规范了等级评定程序; 《工地实验室》强调了设立前提是:母体取得了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5,试验检测遵循原则:科学、客观、严谨、公正 科学:科学的技术手段管理手段;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更新换代;对于监督机构表示科学分析影响,采用科学手段加强监管。 客观:以实施为准绳;严密的工作程序;严守职业道德;不造假。 严谨:检测活动要考虑周全;规范标准要现行有效;检测程序严密;报告要素齐全;检测依据明确;检测方法得当。 公正:检测活动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独立开展工作;不收行政干扰和利益影响。 6,质监机构具体实施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落实;质监总站是具体实施检测活动的监管部门,省站为本行政区内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管部门。 7,公路水运检查机构分为公路、水运两个专业,公路:综合类(甲乙丙)和专项(交通工程、桥梁隧道工程);水运:材料类(甲乙丙)和结构类(甲乙)公路工程 综合类 甲 质监总站评定 乙、丙 省站评定 专项 桥梁隧道工程 质监总站 交通工程 质监总站 水运工程 材料 甲 质监总站 乙、丙 省站 结构 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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