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展暨

关于举办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展暨

2009年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深圳)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市工艺美术学会、协会、专业委员会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个人:

为迎接新中国六十华诞,进一步弘扬具有悠久历史的工艺美术文化,鼓励企业、大师、技艺人员多出精品,推动我国工艺美术行业的创新和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将于2009年5月12—18日第五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交易博览会期间,在文博会分会场深圳古玩城(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联合举办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展暨2009年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深圳)评选活动。

精品展主办单位是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承办单位是: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深圳市古玩城文物监管物品有限公司。

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是工艺美术界最高奖项,是业界期待和向往的最高荣誉。“百花奖”的评选,将激励工艺美术大师及技艺人才的传承与创新,推动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

为了做好这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2009年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评选活动:

主办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

协办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

深圳市古玩城文物监管物品有限公司

评选办公室设在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主办单位成立百花奖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批准成立百花奖评选专家委员会。

二、参加评选范围

中国国内企业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国际合资、独资、合作企业(包括港、澳、台地区)及个人创作设计的传统工艺美术品,均可参加本次“百花奖”的评选。

本届参评作品主要是传统工艺美术品,包括:雕刻工艺品、金属工艺品、首饰工艺品、刺绣工艺品、陶瓷工艺品、漆器工艺品、文房四宝工艺品、民间工艺品中的内画、传统泥人等八大类产品。

三、评选原则:

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的评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专家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及参评产品的特点,评出2009年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金奖、银奖等相关奖项。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

2009年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最具文化创意奖、最佳工艺奖、组织奖及荣誉奖。

评选后,将举行颁奖仪式,由有关领导、专家为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杯;获奖作品名单在中国轻工信息网、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网、《消费日报》、《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通讯》等媒体上进行公布;获奖作品将免费在深圳文博会主会场展示,收录到《2009年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作品集》中,还将组织百花奖获奖作品巡展活动。对获奖作者负责推荐参与“中国高级工艺美术师”、“中国工艺美术师”的评定。

五、评比程序:

1、初评:评选专家委员会对全部报送的参评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

2、终评:经初评入围作品由评选委员会进行终评,评出各奖项获奖作品。

六、参评办法

1、申报方式:企业、个人自愿报名,或由地方学会、协会推荐。

2、申报材料:填写参评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印章);提交作品设计说明(作品名称、设计思想、特点、销售情况);附专利证书复印件;附推荐意见书。

3、费用:参展与参评作品不收摊位费与申报费,获奖作品适当收费。参展、参评人员个人费用自理。每人最多申报3件参评作品。

4、申报时间:接到通知后,20天以内报送。

5、申报地点及联系人:北京阜外大街乙22号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邮编:100833

办公室电话:010-******** 68396527 0755-********联系人:王斌 135********

杜豆豆 135********

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申报材料:

E-mail:cnacs@https://www.360docs.net/doc/3c18046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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