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2011年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根据国家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和省外经贸厅的要求,对福州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继续实行网上联合年检。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联合年检的政府职能部门

参加福州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政府职能部门有外经贸、财政、外汇管理、国税、地税、统计、工商管理等部门。

二、联合年检对象:2010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联合年检时间及方式:

联合年检时间: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今年市级联合年检不集中办公。省、市属外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到市外经贸局(八一七中路798号金安大厦七层)办理年检,涉及其他联合部门的年检直接到属地县(市、区)联合年检机构(或部门)办理年检;福州四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和其他县(市)区的外资企业,直接到当地的联合年检机构办理年检。

工商部门一律实行网上年检,企业持CA证书直接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018465533.html,)申报年检。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的外资企业在福州市工商局年检(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04号一楼大厅),其它均直接到属地县(市、区)工商局办理年检。

财政部门一律实行网上年检,年检章请到企业所在地(区)财政部门。

外汇管理部门一律实行网上年检,通过外汇年检后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确认,企业无须到外汇局加盖年检章。

各企业注意:2011年网上联合年检,企业端在选择国税主管部门时,请根据税务登记证上的税务机关公章单位报送,不要再往福州市国家税

务局报送,其中国税直属局所属纳税人登记证盖有福建省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登记专用章字样也向国税直属局报送。

四、年检工作主要流程:

除列入电子签章试点的福清市外,其他各县(市)区均为非电子签章试点地区。请非电子签章试点地区的外资企业按以下工作流程进行年检。

1、登录联合年检申报系统

2010年新设立的企业应先与当地外经贸部门联系,领取注册验证码,登陆“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018465533.html,),亦可登陆福建省外经贸厅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018465533.html,),点击“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按照系统提示进入“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凭注册验证码进行注册并申报。

2010年已参加年检的企业凭2010年年检的密码登陆年检系统进行申报(如密码忘记的,请先登陆年检系统,点击首页“福建省联合年检系统”的“忘记密码”进行密码找回,如仍无法找回,请与当地外经贸部门联系)。

外汇局联合年检申报具体要求请详见外汇局外汇年检须知(详见附件八)。

2、申报方式

非电子签章试点地区仍将在规定时间组织联合办公(联合办公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年检审核部门确定后对外公布),请参检企业在识别三种不同申报方式特点后,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操作。

(1)申报方式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办。企业通过委托经福建省外经贸厅培训且愿意接受企业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代其上网申报。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企业委托后,录入年检系列报表(经培训且愿意接受企业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可在省外经贸厅政府网站或联合年检网站

上查询)。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年检的,无需向年检各部门提交年检纸质材料。

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法:①企业在年检网站注册并通过认证后可看到“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主界面,点击该主界面“会计师事务所状态”下的“请确认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指定;②企业也可以进入在该主界面的“系统设置”,点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指定。

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前,请事先与拟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明确委托事项,一般情况下,企业应选择负责为其出具2010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2)申报方式二:企业自行上网申报。企业凭密码登陆“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018465533.html,)进行申报,按照年检系统要求填报系列报表后发送给各年检部门。同时,企业应将年检纸质材料分别提交(也可挂号寄送)给相应的年检各审核部门(联合办公期间,各部门在联合办公地点集中收取)。

(3)申报方式三:通过代录点代录。非电子签章试点地区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分布情况设置若干个代录点,为企业提供上网申报服务。企业可到当地外经贸部门设立的代录点,请代录点代为申报。同时,企业应将年检纸质材料分别提交给相应的年检各审核部门(联合办公期间,各部门在联合办公地点集中收取)。

代录点代录后,应将企业登陆密码告知企业,以便企业登陆查询年检审核通过情况。

3、联合年检审核结果确认

非电子签章试点地区外资企业通过联合年检审核后,请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税务登记证》、《财政登记证》、《统计从业资格证》等证书到相应的年检审核部门加盖该年度年检确认章(联合

办公期间,各部门集中办理)。企业通过外汇年检后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确认,无须到外汇局加盖年检章。

五、参检企业须提交的材料

除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办不需要寄送年检纸质材料给各年检审核部门外,企业通过自行上网申报和通过代录点代录申报方式的,均应在完成网上申报的同时,将联合年检应报送的纸质“审核资料”(详见附件一)以挂号件形式投寄到除工商部门外的联合年检各部门(如企业自愿直接送达,各部门应予受理)。

非电子签章试点地区的企业在资料投寄后10个工作日后,应上网查看各部门审核情况,通过审核的企业请打印一份《联合年检报告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和签名,连同“联合年检证书材料”(详见附件二)于联合年检集中办公期间前往集中办公地点办理盖章等手续。不具备条件上网查询的企业,可联系代理录入的代录点或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查询联合年检各部门的审核情况。

六、联合年检的要求及处罚措施

企业应认真按规定参加联合年检。为确保年检工作质量,各企业应安排本企业的财会人员申报年检或配合申报年检。

我市参检企业名单及年检结果将在各联合年检政府职能部门网站上公布。

凡逾期办理或不参加年检的,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罚款、撤销批准证书、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并在各联合年检政府职能部门网站上公布企业名单。

附件:一、联合年检寄送需审核资料

二、联合年检证书材料

三、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市直各部门咨询联系名单

四、福州市各县(市)区外经贸部门咨询联系名单

五、福州市四城区财政局咨询联系名单

六、福州市四城区统计局咨询联系名单

七、福州市国税部门咨询联系名单

八、外汇局关于2011年外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附件一:

联合年检需寄送的审核资料

一、外经贸部门

批准证书副本2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最后一期到资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包括银行询证函和外汇局出具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回函)(2010年度有到资企业的各期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地址:企业所在地外经贸局

二、财政部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2010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加盖企业公章)

地址:企业所在地财政局企业科

三、国税部门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统一代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地址:各主管税务机关

四、地税部门

税务登记证副本;

营业执照副本;

统一代码;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到窗口审核后退还,以上材料不再收取复印件。

地址:福州市八一七中路49号地税大楼1层外税办税大厅

五、统计部门

统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统计证(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地址:企业所在地统计局

附件二:

联合年检证书材料

一、外经贸部门

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加盖企业公章和签名;

批准证书副本2原件;

二、财政部门

财政登记证副本;

财政财务年检证;

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

三、国税部门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四、地税部门

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统计部门

统计登记证副本;

统计证(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附件三: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市直有关部门咨询、联系表

附件四:

福州市各县(市)区外经贸部门咨询、联系表

附件五:

福州市四城区财政部门咨询、联系表

附件六:

福州市四城区统计部门咨询、联系表

附件七:

福州市国税部门咨询、联系表

附件八:

外汇局关于2011年外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一、外汇年检工作时间: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逾期未参加外汇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局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予以相应处罚。

三、外汇年检审核的材料(统称为“外汇年检信息”)

1、《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3018465533.html,) “常用下载”—“2011年外商投资年检专题”中下载);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10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

四、外汇年检提交的途径

外商投资企业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办外汇年检信息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受托后,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FDI系统”)“会计师事务所端口”向外汇局提交外汇年检信息电子数据。企业办妥委托申报后,不再向外汇局提交外汇年检信息的纸质材料。

五、外汇年检具体步骤

会计师事务所通过FDI系统“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端口”登录FDI系统,将已经填好的《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导入FDI系统(也可以在线填写,建议采用导入方式)。

六、注意事项

1、FDI系统“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端口”(软件名称

“wgjinvsetup.zip”)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3018465533.html,) “常用下载”—“2011年外商投资年检专题”中下载。“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端口”详细使用说明,也可在“常用下载”—“2011年外商投资年检专题”中下载。(以前年度已经下载安装客户端口软件的,该软件仍可继续使用)。

2、在安装客户端软件"wgjinvsetup.zip"后若无法使用,则应在下载客户端软件的地方下载安装两个补丁:“"Windows Installer 3.1”和“https://www.360docs.net/doc/3018465533.html, Framework 2.0”。

3、会计师事务所在使用客户端软件时,先以“管理员”的身份登录客户端软件,用户代码:admin,密码:000000。登录成功后,通过“添加用户”设置“业务操作员”,将“业务操作员”的用户代码设为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机构代码。“业务操作员”设置成功后,再以“业务操作员”的用户代码登录“客户端软件”,密码:000000。登录成功后就可以申报数据了。

4、申报数据时,先下载填写电子表格《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然后将该电子表格通过“客户端软件”导入。在导入成功后,一定要点击“下一步”直至“提交”为止。

5、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外汇年检后外汇局将在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中予以确认,无需再到外汇局加盖年检章(若确实需要,外汇局可以提供年检专用证明)。省外汇局年检办公地址:五四路220号中国人民银行大楼十楼1001房间,电话:88010664,88010942,88010663。其他外汇局通讯名录附后。

福建省各外汇局通讯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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