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不动产登记机关的选择问题

浅析不动产登记机关的选择问题
浅析不动产登记机关的选择问题

浅析不动产登记机关的选择问题

[摘要]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机关是多头执政的局面,至少存在四个以上的登记部门,造成职权不明,同时也给当事人行使权利带来诸多不便和法律风险,因此《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笔者建议将来由行政机关行使登记职能,既符合我国的现状,又能够避免由法院登记带来的不公正性。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机关;选择

不动产登记,即经权利人申请,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为《物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担负着确保财产在流转过程中形成良性循环与保障交易安全的重任。本文从不动产登记制度对物权变动的保护角度入手,从登记机关的选择方面来阐述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我国的建立与完善。

1 我国不动产登记机关的现状

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机关呈现“多头执政”的局面,而且其依据的法律也不同。其中,土地使用权的登记集中在土地管理部门;房屋权利变动的登记集中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林木权属的登记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矿产资源勘察权的登记部门为矿产主管部门。这些部门都是有关不动产的行政管理部门。

这种情况的出现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理论上的原因。我国从1956年起土地权利退出了财产法的范畴,直到1988年之后才又重新进入财产法范畴。而此时房产权、林地权等已经进入了财产法范畴,而且先于土地登记建立了自己的登记制度。我国现行立法为照顾这一现实,故采取了不动产登记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做法。但是,这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的分别登记制度,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是否能够继续发挥积极作用,这是一个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在当今世界,凡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不论这种登记被称为土地登记还是被称为不动产登记,总是在一个机构进行的。我国于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第10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2 我国不动产登记机关的改革思路

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

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官 方) Both parties join tly ack no 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 on sibilities and obligati 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FS-DY-20486 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官方)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I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I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登记号:()抵押第()号 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 甲方(抵押人):_____ 乙方(抵押权人):______

一、总则 甲方以下表所列房地产设定抵押权作为________ 向乙方履 行债务的担保。 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房地产状况 座落____ 区(市)县______ 镇_____ 路(街、巷)____ 号附—号 所有权人 共有人 抵押期限_____ 抵押期至 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幢号房号建筑结构建筑层次建筑面积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权 证号土地使用权 面积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抵押物现值大写:________ 仟 ___ 佰____ 拾____ 万 ___ 仟 ___ 佰____ 拾____ 元 ___ 角____ 分整 备注 三、贷款金额和期限

1、贷款金额()币大写:_____ 仟____ 佰____ 拾 ___ 万 ___ 仟____ 元整 小写:_____ 2、贷款期限:____ 贷款期至____ 年______ 月 ____ 日 3、债权人: ____ 4、债务人: ____ 四、权利义务 1、已作抵押的房地产,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 2、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 拆除、改建。 抵押物发生遗赠的,受遗赠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抵押物发生毁损(自然耗损除外),甲方应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尽可能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抵押物因甲方过失而贬值以致明显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其履行

浅析现行不动产登记的难点与问题

浅析现行不动产登记的难点与问题 摘要:中国政府部门间利益的博弈和个人与政府利益间的冲突阻碍了现行不动产登记的发展,同时工作的落实与登记系统及时得到更新与完善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故当前应继续深化以土地登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逐渐建立完善的登记补偿制度以切实推进不动产登记。 关键词:不动产;统一登记;土地政策 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当前,国土部成立不动产管理登记局,不动产登记工作正紧锣密鼓向前推进,这显示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统一不动产登记的重视[1],也显示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一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体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推进工作的困难。本文拟基于不动产现状出发,对其在登记过程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几点建议,以期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推行提供理论依据。 一、现行不动产研究现状分析 众所周知,中国目前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各级行政单位均设立不动产机构管理不动产的登记,而之前我国区分各类不动产权利,分别由不同的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不动产分散登记是与中国分散的不动产行政管理体制相配套的。改革开放后,中国陆续建立了包括森林、草原、土地、房屋等各类不动产在内的不动产行政管理体制,但由于缺少统一的、全局性的规划,往往是针对各类不动产分别设立相关的主管部门,同时赋予相应的管理职权[2]。例如,1984年《森林法》将林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林木所有权的登记职权赋予了林业部门。不动产登记机关及其职权的分散设置致使不动产登记错误时常发生,效率偏低,登记机关行政资源浪费严重,阻碍着国家推行不动产登记的进程,同时也损害着权利人的利益[3]。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不动产权利越来越重视,2014年底颁布中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但是至2015年3月底,全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6%。推行新条例至今,在实际工作上问题频,我国不动产登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现行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难点与问题 2.1 政府部门利益的博弈 登记部门有自己的信息系统,登记程序,登记效力,最重要的是他们的既得利益,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到法律制度,人员安置和各个部门背后的利益重新洗牌分配问题,因此如何统一登记部门是要解决的一个非常困难的实际问题,是不动产登记阻力很大的重要原因。比如住房公积金信息联网受抵制,因为触动了地方政府的奶酪,而住房信息系统联网被无形之手牵制,是因为依靠房地产的地方财政,房地产获利阶层的担忧。政府各部门之间利益之间会产生博弈,帕累托最优是博弈希望得到的结果,但现实中是不存在的,显然这种博弈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产生较大影响。 2.2 不动产的物权公示 除了政府部门间相互博弈外,政府与个人利益也存在相当大的阻力,致使不动产的物权公示受阻。地方政府高度依赖于土地开发和房地产,不动产统一登记意味着消除自由裁量权和暗箱操作的空间,同时个人因为藏富心理,也不愿意曝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及须知

一、登记类别 存量房买卖 二、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重庆市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6、涉及军产、宗教产、校产、市有公产应提交有权机关批准文件(原件) 7、卖方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交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重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其分支机构出具的《成交凭证》或不予鉴证的文书,或由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原件)8、其它必要材料。 注:房屋系共有或出租的,还应提交共有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证明。 四、收费依据 渝价[2016]242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五、收费标准 卖方:土地收益金①基准地价×4%×建筑面积,(个人划拨地上住宅转让的情形)②基准地价×划拨土地收益系数×建筑面积,

(非住宅或单位划拨地上房屋转让的情形)。 买方: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件。 一、登记类别 土地房屋抵押权初始登记 二、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1个工作日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3、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5、其它必要材料。 注:同一抵押物顺位设立多个抵押的,还应提交抵押登记的债权人知晓抵押物原已设立抵押状况的书面材料(原件)。 四、收费依据 渝价[2016]242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五、收费标准 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件。 一、登记类别

土地房屋最高额抵押权 二、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1个工作日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3、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主债权合同(原件) 4、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6、其它必要材料。 注:同一抵押物顺位设立多个抵押的,还应提交抵押登记的债权人知晓抵押物原已设立抵押状况的书面材料(原件)。 四、收费依据 渝价[2016]242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五、收费标准 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件。 一、登记类别 土地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 二、工作时限 立等可取

浅谈不动产登记和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

浅谈不动产登记和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 发表时间:2018-07-16T11:59:41.673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6期作者:胡志平 [导读] 摘要:保障财产交易的有序开展,完善不动产等级制度,是现阶段工作的重点,也可以在根本上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率。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摘要:保障财产交易的有序开展,完善不动产等级制度,是现阶段工作的重点,也可以在根本上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对此,文章主要对不动产登记和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进行了简单的探究分析,提出了制定完善的不动产登记的程序性法律法规、提升认知,强化监督、统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标准体系,制定完善技术规程、建立专门审查不动产登记的制度的完善对策,希望可以为相关研究提供浅显的意见。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 在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过程中,不动产作为经济重要的组成内容,不动产登记制度与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获取以及交易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在整体上来说,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加强法律监督指导,可以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质量,凸显其社会价值与效能。 1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的意义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具有一定的意义,可以在根本上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不动产的登记制度的完善有利于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对不动产登记,可以保障公民在不动产交易中的安全性,有效的避免欺诈等行为。而不动产登记制度可以明确不动产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反腐倡廉的作用。通过不动产登记可以了解不动产的数量,进而加强对国家以及群众的监督。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可以分析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经济状况。,进而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与发展提供参考。而在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的颁布与实施过程中,不动产的登记提升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直接的降低了社会经济成本。不动产登记可以直接的解决人力资源成本,减少政府的各项行政支出。完善不动产登记,可以缩短工作时间,提升了行政效率与质量,群众的满意度也更高。 2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若干问题 通过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分析,综合实际状况可以发现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与缺陷: 2.1不动产登记管理标准不统一 在土地登记的角度来说,城市土地登记工作相对较为完善,但是在一些乡村地区中,土地登记工作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整体来说相对较为薄弱。房屋登记存在较为显著的城乡差距问题。而国家通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对城市房产登记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农村房屋登记相对来说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因为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较为滞后,房地产交易数量相对较少,农村房屋登记的法律规定相对较少,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地方性的法律。 2.2不动产登记的信息缺乏公开化 在整体上来说,我国的不动产权登记记录并没有完善的信息数据交换查询系统。在对不动产进行查询过程中必须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同时,地方的登记机关对不动产登记记录的查询也进行了各种规定,这就导致了查阅较为复杂、繁琐,并没有凸显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公示作用。 3.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对策 3.1制定完善的不动产登记的程序性法律法规 要通过全国人大制定完善的物权法,在物权法中要对不动产的物权模式、登记制度以及规范进行统一。要基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基础之上完善不动产登记的各项法律规定。在整体上来说,我国不动产的相关法律规定相对较少,而在一些法律条例上还是存在一定的重复、矛盾的问题。通过对实践中我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分析,要综合实际状况完善各种法律规定,确定不动产登记的性质、程序,构建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制定配套的政策手段,加强财政支持,要通过国务院等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的登记管理细则以及管理制度,要综合实际状况全面落实,进而保障不动产登记法律系统的科学性、逻辑性以及统一性。 3.2提升认知,强化监督 要综合现阶段的实际状况,相关部门必须要提升对不动产登记的认知,制定完善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提升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认知,要全面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手段,统一思想,通过监督小组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进而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有效开展。 3.3统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标准体系,制定完善技术规程 要想加强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指导,避免不同部门之间数据信息无法有效共享的问题,可以构建标准的、统一的、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对不动产登记进行信息化管理。不动产登记的数据都是通过各个登记部门对其进行管理,为了构建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构建完善的不动产档案资料查询系统,完善不动产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登记的整合以及信息共享,通过网络技术手段、GIS技术等构建完善的、不动产数据库信息系统,对不动产管理进行系统整合,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精准性,制定完善的、严格的登记标准系统。 3.4建立专门审查不动产登记的制度 不动产交易稳定发展的基础就是自身具有物权变动的公信效力,而登记公信力物权的变动就是通过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影响的,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审查,保障各项信息精准性则是登记信息的基础。 物权法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对其将进行审查过程中与资金以及人力保障为基础。对此,物权法必须要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进行实质的审查监督。通过对整体的状况分析来说,我国并没有全面落实各项审查工作,在登记过程中信息错位、失误的问题屡见不鲜,这样就会导致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而为了规范此种问题,必须要制定并且完善不动产登记审查制度,通过全面的审查监督,在根本上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精准性,避免登记错误等问题的出现,进而降低不动产交易风险问题;全面监督审查可以提升登记机关的工作意识,提升够工作能力,在根本上提升不动产登记的工作质量。 结束语: 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不动产作为生活中较为重要的构成内容,对人们的生活有着直接的影响。而不动产登记制度还是存在一定

浅谈对高效便民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 几点思考

浅谈对高效便民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几 点思考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浅谈对高效便民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几点思考,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下面大家参考! 对高效便民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几点思考 自**年6月30日我市全域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便民、利民、高效”原则,积极进取,主动作为,采取种种措施,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受到了办事群众的好评。 一、积极营造工作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不动产登记有关政策法规和基本常识,澄清错误观念,提高社会公众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知晓率。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周刊》刊登专版,全面介绍不动产登记**模式,普及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二是积极宣传相关政策,解答群众疑惑。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业务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积极回复网络发帖咨询。同时开通了网站、微信办件查询等服务,让办事人及时了解办件进度。 二、强化登记窗口建设。不动产登记窗口直接面对办事人,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此,我们从便民利民

的角度出发,合理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认真做好人员配备、岗位设置等窗口建设工作,保证不动产登记工作高效有序。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13个办事窗口,包括11个业务受理窗口和1个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窗口及1个收费发证窗口,其中业务受理窗口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登记信息查询窗口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收费发证窗口专门负责发放已办结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及登记证明。同时,在窗口还开设了导服台,接受办事人的咨询、指导填写相关表格、开展引导服务,以切实方便办事群众;他们还根据不同时间段的工作特点,不同窗口之间还能进行临时调整和互换,有效减轻办件压力。为应对8月下旬因开学带来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压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调整窗口设置,临时增设了1个登记信息查询窗口,缓解了阶段性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压力。 三、创新便民服务举措。一是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秉承服务便民、服务为民的理念,将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12个工作日;同时对办理抵押登记业务的做到优先落宗、优先扫描、优先审核、优先发证,3至5天办结的内部管理流程;对企业、个人抵押融资时间紧迫的,采取专人跟踪负责办理的特殊举措,做到1至2天办结,最大限度地缩短抵押登记办结时限,方便企业群众及时融资。二是推出延时办公、上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样本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和代理人 身份证明文件须为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护照、军官证等。 姓名(名称)、代理人填写身份证明文件记载的姓名或名称;证件类别及号码填写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别名称及其证件号码; 单独拥有全部份额的,勾选“单独所有”;多人共有,未明确份额的,勾选“共同共有”,明确份额的,勾选“按份共有份额”并填写拥有份额(用百分数表示)。 联系人及地址、联系电话须为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并填写真实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特别提示:因联系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不动产

已颁发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的,按其记载的相应内容填写; 未颁发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的,不动产坐落(名称),按合同或批准文件记载的坐落名称填写;宗地号/宗海号按不动产权属来源文件填写。 ※特别说明:申请抵押权变更、转移、注销登记的,需一并填写不动产权属证书号和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证书号;申请地役权登记的,需同时填写需役地和供役地信息。 3、事项内容 填写事项内容栏,请先确定属“权利登记”还是“其他登记”。 (1)申请“权利登记”的,勾选“权利类型”和“登记类型”。例如:你将自己名下的尚未建造房屋的土地过户给他人:先只勾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再勾选“□√转移登记”;如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过户给他人:先同时勾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再勾选“□√转移登记”; 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或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转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的,请先勾选“□√抵押权”,再勾选“□√变更登记”。 (2)申请“其他登记”的,按实际申请办理的内容勾选或填写具体事项。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样式及使用填写说明

附件5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收件编号 收件人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日期 申请登记事由 土地所有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森林、林木使用权 抵押权 地役权 其他 首次登记( 总登记 初始登记) 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 查封登记 其他 申请人情况 登记申请人 权利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 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登记申请人 义务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 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不动产情况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类型面积用途原不动产权证书号用海类型构筑物类型林种 抵押情况 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地役权情况 需役地坐落 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登记原因及证明登记原因 登记原因 证明文件 1. 2. 3. 4. 5. 6. 申请证书版式□单一版□集成版申请分别持证□是□否 备注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不动产登记审批情况(申请人 请勿填写) 初审复审核定 审查人:(签章) 年月日 审查人:(签章) 年月日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使用和填写说明 一、使用说明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主要内容包括登记收件情况、申请登记事由、申请人情况、不动产情况、抵押情况、地役权情况、登记原因及其证明情况、申请的证书版式及持证情况、不动产登记审批情况。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将登记申请表和登记审批表合并,并非将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合并。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为示范表格,各地可参照使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便民利民和方便管理出发,进行适当调整。 二、填写说明 【收件编号、时间】填写登记收件的编号和时间。 【收件人】填写登记收件人的姓名。 【登记申请事由】用勾选的方式,选择申请登记的权利或事项及登记的类型。 【权利人、义务人姓名(名称)】填写权利人和义务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及编号。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

浅谈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的管理作用

浅谈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的管理作用 发表时间:2018-03-02T16:21:07.22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7期作者:杨顺霞 [导读] 目前,我国对不动产的定义主要指的是在土地、房屋以及林木等地面上的附着物。 招远市国土资源局招远 265400 摘要: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出台整合了不动产登记职责。然而自出台以来,我国对不动产的登记也一直处在不成熟的阶段,对不动产的记录也不完善,如果对全国的不动产进行一一登记,那么就会花费很大的物力、财力和人力。但是房地产登记是不动产登记重要组成部分,不动产登记也会对房地产的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从条例内容上来看,它会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就此问题,探讨了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的影响以及管理作用。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房地产;影响;管理作用 目前,我国对不动产的定义主要指的是在土地、房屋以及林木等地面上的附着物,不动产登记就是指不动产权利人将不动产的所有权变动情况进行登记,登记在国家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对房地产行业市场进行调控,而是一个长期有效的政策变革。它会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解决房地产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投资和投机需求问题,通过不动产条例实施以后的实践表明,它对房地产的管理作用也是多方面的,政府部门也应该积极做出改进,促进不动产条例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一、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的影响 (一)对房价的影响 随着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实施,房地产在进行调控时候着手点也发生了变化,它对房地产的结构模式有优化作用,以前是从交易环节进行调控,实施以后主要是从存量环节入手。不动产登记对房价的影响还是比较微小的,因为房价主要受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的比值影响。但是随着不动产登记条例的长久实施下去,它就会对房价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动产登记在全国的统一平台建立以后,就会促进我国房地产交易的结构完善。 (二)对规划的影响 不动产登记实施以前,在对房地产发展进行规划的时候,一般是由房地产的相关工作人员收集相关纸质材料并对其进行研究分析,但是这样的分析有一个缺点就是数据不完整,分析的不全面。如果进行不动产登记,就会把相关的房地产信息整理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绘制成图标,清晰明了,有利于房地产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更加全面的分析,做出更加合理的规划。 (三)对交易习惯的影响 在进行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有两个最为主要的环节,即交易环节和登记环节,而交易环节和登记环节又是由两个不同的部门来完成的,交易环节属于房管局部门,登记环节属于土地规划部门。这两个部门又是相互独立的,通常情况下,是在交易审核完成之后再去土地规划部门进行登记,非常不方便。实施不动产登记以后,就要重塑房产交易流程,优化交易与产权管理环节,使得申请、受理、审核以及确认这几个环节的规范性也得了加强。 二、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的管理作用 (一)有利于房地产的登记便民 在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中,强调了便民原则,而且是在全部流程中都要体现这一原则。比如在不动产条例的第15条第一款中就规定,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提出申请这一环节中,要由当事人自己提出,若是当事人提出申请不方便,可以委托给他人代替提出申请;第16条第一、第二款中,对提出申请的材料和流程做出来了提醒,这有利于人们更加清晰的了解不动产登记的所有流程环节以及要求。此外,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应用了电子数据扫描的科学技术手段,减少了纸质档案的流转,提高了登记工作效率,节省了人们的时间。 (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长期的市场环境下,不动产登记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在新的市场环境中,必须要从多种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体系建设出发,确保不动产登记的管理可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所以不动产登记要全面实施起来,这会对不动产本身行业的向前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也会对我国的国民经济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一个新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登记平台,可以提高对不动产信息的管理水平,保证资源共享,能够给不动产的管理创造优良的外界条件。 (三)有利于数据信息的管理 进行不动产登记有利于对不动产信息资源的管理,帮助房地产相关部门对信息的整理分析,从而制定出更加合理的发展方向和战略,降低投资的风险。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中,往往会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而出现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房产企业对数据信息的掌握和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实施不动产登记就可以很好的这些矛盾和问题。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国土资源部门对不动产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要起带头作用,保证国家各级行政都能够共享这些信息资源。不动产信息管理平台的打造有利于国家对房地产的分布、数量等进行很好的把控,从这个方面来讲,不动产登记将相当于是一只“有形的手”,国家可以合理的控制房产的价格,保障我国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的向前发展。 (四)对建立不动产基础性制度具有很重的作用 通过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将各项不动产登记信息投入平台,可以实现对不动产全面管控。在进行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必须明确产权,通过有效的不动产产权控制来促进不动产的全方位管理,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确保所录入的登记信息在不动产管控中发挥有价值的用处。从我国的经济发展真实状况来看,在发展过程中,许多关键问题就是土地问题,所以,不动产登记即是房地产行业长期体制管理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它可以对房地产的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对房产行业的透明化管理起促进作用,给房产的综合管理提供了外界条件。 (五)有利于法律责任的明确 进行不动产登记明确了房地产的法律责任。一方面,它明确了房地产登记机构以及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大大提高了登记工作的效率,节约了人们办理房地产不动产登记的时间;另外一方面,它明确了不动产申请个人或组织的法律责任,在进行房地产不动产提出申

浅谈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_房地产论文.doc

浅谈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_房地产论 文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交易大量涌现,因不动产登记制不完善而引发的纠纷也由此增多。法院在认定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买卖合同效力时,一般有以下4种作法:1合同不成立,一方收受的财产以不当得利返还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过错一方负责赔偿;2合同无效,由双方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3合同“尚未发生效力”,一方可强制另一方实际履行或在解除合同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4合同成立生效,产生一种债权请求权。但不动产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买方可依合同请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其中前三种做法都将登记的效力及于房屋买卖合同本身,认为未经权属登记,合同债权或不能成立或成立后不能生效,唯有最后一种做法将登记的效力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认为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债权的发生。由此可见,各地法院在不动产登记的效力上认识并不一致,究其原由,是由于我国立法的不明确,不但有关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制度尚未在中国得到系统的建立,而且现行法院中的有关制度也说不上完全是民法物权法意义上的制度,它仍然是带有浓厚的行政法色彩的制度。 一、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1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 不动产交易中,债法上的合同为原因行为,而物权变动登记为结果行为。以房屋买卖为例。在我国完成房屋买卖分为订立买卖合同和进行权属登记两个阶段。其中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是一种债权行为,合同成立生效后,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产生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先于房地产权属登记而有效存在,买受人负有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房款、受领房屋的义务;出卖人负有在约定期限内将房屋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买受人的义务,双方均有相应的债权请求权。但此时只是具备了物权变动的原因,并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只有经房地产权属登记,房屋的所有权才从出卖人一方转移至买受人一方,在此之前,出卖人始终保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房地产物权的变动是在权属登记阶段完成的,这在德国民法关于不动产物权变更的“合意+登记原则”中得到鲜明地反映。这里的“合意”特指物权行为,不动产物权变动凭债权契约、物权契约、登记而发生,物权契约的外在形式即登记。在“一物二卖”的场合,尤其在第二买受人为善意的情况下,尽管第一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债权债务合同,第一买受人因未办理登记手续仍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他只能够依债法上的违约责任制度请求出卖人赔偿,而不得主张第二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的合同无效,笔者以为,那些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合同认定为无效或未生效的立法、司法实践,实际

2、房地产移转登记的程序、申请资料及办理时限 -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房地产移转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资料及办理时限 一、办理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登记机构审查核准→登记机构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交纳税费后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申请资料 1、深圳市房地产登记申请表(表2)。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内地人士提供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中国护照等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簿;港澳人士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士提供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旅行证或者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 (2)内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境外(包括港、澳、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经公证或见证的登记证明。 (3)国内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核准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国家机关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4)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 (5)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代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属证书。 4、房地产权利发生转移的证明: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房地产赠与书,或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等。 5、除上述文件外,有下列情况的还需提供: (1)单位房改福利房的,提供市(区)房改部门的批复、房改住房分户表、安居房房价审查表。 (2)夫妻离婚涉及共有房地产分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记载有关房地产分割内容的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单独申请的,除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外,还需提供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地产为政策性住房的,提供市(区)房改部门的变更批复及清单。 (3)因共有的房地产约定为个人所有,或者个人的房地产约定为共有,或者按份共有份额变更申请转移登记的,提供约定房地产权利改变的协议书。 (4)因政策性住房退房的,提供市(区)住宅局房改部门同意退房批复及分户清单、退房协议书。 (5)因拆迁赔偿的,提供拆迁赔偿协议书。 (6)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或权利人自行委托拍卖的,提供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 (7)楼花转现楼的,提供楼花转现楼申请书。 (8)已设定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2017年上半年重庆省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不动产登记机构试题

2017年上半年重庆省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不动产登记机 构试题 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公式,正确的为。 A: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本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B: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本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本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C: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D: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本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2、目前,全国有多个省、市相继成立了本地区的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 A:20 B:30 C:50 D:40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3、物业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中,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物业服务费的构成最主要是。 A: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或者法定税费 B: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C: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 D: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或者物业服务支出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4、以“繁华适合投资”作为广告诉求重点的方法体现了房源营销的原则。 A:广告真实 B:快速销售 C:吸引客户 D:卖点突出 E:工厂的生产设备 5、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的利率政策是。 A:低存低贷 B:低存高贷 C:高存低贷 D:高存高贷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浅谈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有效管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a59193.html, 浅谈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有效管理 作者:孙文伟 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上半月》2016年第06期 [摘要]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我国示范点已率先启动,将原来分散在国土、住建、农林等部门的登记职能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作为不动产登记重要基础性工作的不动产档案工作也面临新的抉择,管理模式也在不断的探索过程中,笔者就当前不动产登记档案如何有效实施管理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不动产;管理方式 1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形成 不动产登记档案是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相关信息后,各类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原始凭证,以及登记机构的内部调查审核文件收集、整理、归档而形成,不动产原始登记凭证包括不动产权利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不动产权利设立、变更、转移、消灭或限制的具体依据,以及申请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2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分类和管理方式 2.1档案分类 整个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不动产登记工作为中心编制分类方案,明确文书、不动产登记登记、照片、光盘、实物五个类別,按保管期限的不同分別给予1-9的目录号。为方便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将不动产登记档案按保存期限的不同划分为3类,永久、定期、短期,涉及权属类登记的(所有权预告档案视为不动产权属档案)为永久,抵押档案(抵押权预告档案视为抵押档案)为定期,地役权档案、查封档案、异议档案、查询档案为短期。 2.2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方式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应建立正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现代信息处理技术为基础的数字化管理,实现不动产档案信息收集、整理、查询、利用管理的现代化。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采用目录进行管理,把全文信息、图像信息集成于目录数据中进行管理,以目录数据为检索入口,从而实现档案图文信息的全文检索。 3不动产数字化登记档案的内容 3.1目录管理

深圳市某房地产报建业务流程

深圳市某房地产报建业务流程开发部2009-7-22 编制:

一、前期业务 (1)规划选址 (2)固定资产投资前期计划 (3)环保审批 (4)用地预审 (5)建设用地方案图 (6)取得土地使用权 (7)签订土地合同 (8)界桩放电报告 (9)支付地价款,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土地初始登记,土地证 二、启动前业务 (1)委托方案设计 (2)方案设计审批:建筑命名、环保评估、污水处理合同、环境影响批复、建设立项 (3)初步设计:民防审批、扩初审批、排水、水土保持 (4)施工图设计 (5)施工图审查:①桩基础提前开工、开工验线测量报告及备案、

桩基施工许可②防雷设计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消防审查(6)投资许可证 三、预售前业务 (1)预售面积测绘报告 (2)预售许可证 四、竣工其业务 (1)协助工程部办理各单项验收 (2)房屋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五、后期业务 (1)缴交房屋维修专用金 (2)办理项目产权初始登记 内容

1.规划选址 (办文单位:规划局;办文时限:20个工作日) 申请资料: (1)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社会投资项目应提供: a申请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工业项目,提供市科技主管部门关于高科技项目的认定书,其中申请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工业项目,还应提供市高新技术产业带办公室有关批文(复印件各1份,核原件); b物流项目需提供市物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物流项目的认定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 c已有选址意向的提供总平面布置图等相关图纸(原件2份)及电子文件(原件1份)。 2.固定资产投资前期计划 (办文单位:发改局;办文时限:30个工作日) 申请资料: (1)申请报告。着重阐明项目提出的理由和依据;项目法人简况;项目法人股东成分详细情况(需追溯)、建设内容、规模、生产能力、建筑面积和产品方案 (房地产项目应阐明具体拟建几栋、几层,所建为何类性质建筑等);总投资、 资本金和资金筹措方案;对用地及水、电增容等协助配套条件的需求;对环 境影响的初步评价;项目的综合评价等。(加盖公章) (2)电脑申报盘。(填写报盘时投资类型选择限下社会投资,申报阶段选择前期计划类) (3)深圳市年度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 (4)项目法人注册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房地产项目需要提交用地审查意见(如选址意见或土地合同)。 3.环保审批 (办文单位:市环保局;咨询电话:82105837;办文时限:60个工作日)申请资料: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使用说明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使 用 说 明 北京世纪安图数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目录 1 编写目的 (1) 2设计说明 (1) 2.1业务流程设计 (1) 2.2业务处理流程说明 (2) 2.2.1窗口接件 (2) 2.2.2测绘成果入库 (3) 2.2.3 测绘成果审查 (5) 2.2.4 区县受理并初审 (5) 2.2.5 区县复审 (5) 2.2.6 区县核定 (6) 2.2.7 区县登簿 (6) 2.2.8 区县缮证 (7)

1 编写目的 本文档针对重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人员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登记业务的使用说明,指导用户正确方便地使用系统。 2设计说明 2.1业务流程设计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是土地房屋一起进行登记的业务,该业务流程是,申请人先到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业务受理,受理之后提交给测绘部门,测绘部门把宅基地图形和房屋外框现场测绘后上传到系统中,并在上传的房屋图形所在宗地上建立自然幢、逻辑幢和户室。然后提交给权籍部门进行测绘成果审查后提交给登记部门进行登记。 窗口接件的角色为:窗口接件并初审或窗口接件 测绘成果入库的角色为:房产测量委托、建立(调整)楼盘表 测绘成果审查的角色为:区县权籍部门审核 区县受理并初审的角色为:窗口接件并初审或区县初审 区县复审的角色为:区县复审 区县核定的角色为:区县终审 区县登簿的角色为:区县登簿 区县缮证的角色为:区县缮证 区县收费的角色为:区县收费 区县发证的角色为:区县发证或区县缮证 其中主城十个分局,因为以前建立楼盘都是勘测院建立楼盘,所以在主城分局的角色里都新加了房产测量所下的两个角色:房产测量委托和建立(调整)楼盘表。 在使用该业务前需要在下的里配置这两个角色的分局用户。

重庆市房地产代办手续服务合同模板.docx

编号:_____________ 重庆市房地产代办手续服务合同模 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编号:渝房中介()字[200 ]第( )号 重庆市房地产代办手续服务合同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委托人(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受托人(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及证号 电话

注册经纪人姓名 注册证号 电话 经纪人协理姓名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房地产代办手续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办的房地产基本情况 所有权人/承租人: 座落: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标的物价值(万元):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号: 预售合同登记号: 房地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面积: 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使用性质: 备注: 二、委托代办事项(选项打“√”) 房地产交易登记 房屋使用权过户 房屋初始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地产权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规划许可证

二手房按揭 转按揭 其他手续( ) 三、委托权限(选项打“√”) 全权代理:乙方以代理人身份,代为行使甲方权利、义务。在委托权限、期限内,乙方与第三人或有关单位、部门洽谈,开展相关工作。委托人可以不到场,但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一般代理: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关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指导甲方填写、整理登记有关表格、资料,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四、限制代办情况 甲方不得将具有下列情形的房地产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服务,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合同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浅谈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

浅谈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 发表时间:2019-03-05T09:34:59.713Z 来源:《信息技术时代》2018年5期作者:卞雯 [导读] 从目前的分析来看,加强市县级不动产的管理有着非常显著的社会意义,而统一登记信息平台能够为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撑,所以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0019) 摘要:从目前的分析来看,加强市县级不动产的管理有着非常显著的社会意义,而统一登记信息平台能够为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撑,所以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简单来讲,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是实现信息实时更新和共享的重要基础,这不仅对管理单位有积极的效果,对普通老百姓不动产信息的查询等也有较为显著的意义,所以积极的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十分的必要。文章就现阶段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具体的解决措施等做分析,旨在为实践提供帮助。关键词: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 不动产作为现阶段的重要财产,强化对其的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积极的加强对不动产的管理建设十分的必要。就目前的分析来看,市县级的不动产管理存在着明显的分散性和低效率性,这种情况一方面是造成了管理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十分不便于老百姓的实际查询需要,所以从不动产的现代化管理来看,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变得越来越迫切。总结实践发现市县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还存在着比较大的问题,所以分析问题并讨论问题的解决措施便有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 就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来看,其存在着三个方面的显著问题。其一是观念和意识问题。目前,我国在积极的进行服务型政府的强调,各个单位和组织也在积极的向服务型转变,不动产的登记和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目的也是为了更好的向民众提供服务,但是现阶段的市县级单位,很多单位的领导人员以及工作人员还没有转变意识,“官本位”的思想严重,这种思想对服务型政府以及相关单位构建造成了束缚,所以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实践中,必须要打破“官本位”思想,使机关人员从民众的角度出发,这样,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的现实利用价值才会更加的明显。 其二是模式问题。就目前的分析来看,在互联网北京线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已经在全国多地进行了尝试,而且有了成功的案例,其中作为典型的便是重庆。重庆在互联网背景下构建了具有完整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而且该平台的有效利用无论是对相关单位的管理工作还是对民众的查询工作都起到了显著的意义。很多城市看到了重庆的成功所以纷纷效仿,殊不知城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尤其是市县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其无论是规模、还是技术性等都无法与重庆相比,而且重庆模式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城市,因此在实践中做好自身的创新性分析,思考合适的模式才是重要的工作。其三是技术、资金等问题。技术和资金问题会影响到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规模以及完善性,其运行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也会受到影响,所以在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中需要解决相关问题。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问题的解决 就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来看,要保证平台在实践中有很好的利用,必须要对现实中平台建设的问题进行解决,而具体的问题解决措施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学习,改变观念和意识 首先是要通过学习的强化改变观念和意识。就观念和意识的转变来看,主要的措施有两项:其一是相关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积极的学习,认真落实相关会议的精神,使服务意识和理念得到升华。在强烈的服务意识要求下,工作人员以及领导在工作模式等创新方面会有更深入的思考。其二是积极的组织入人员进行考察和学习。目前的许多机关工作人员意识改变较为困难,针对这样的情况,单位可以组织人员做考察学习或者是进行在线远程学习。就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而言,重庆的工作实践十分突出,所以可以进行“重庆案例”的学习,从而让更多的工作人员改变自己的意识和观念。 (二)加强创新和借鉴,选择合适的模式 其次是要加强创新和借鉴,选择合适的模式。从现实分析来看,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虽说是一种普遍的互联网环境下的不动产登记管理模式,但是因为各个地区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所以在具体的平台构建中需要基于自身做创新,举个简单的例子,重庆市的不动产信息登记管理平台建设是国内的楷模,但是这是直辖市的平台建设,考虑的因素要更多,所以在市县级的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中,可以以“重庆市”为基本参考,但是具体的内容需要针对自身作调整。比如在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中,平台建设的目的、作用、具体的价值发挥等需要基于城市现状做考虑,这样,平台于实际管理才会有更好的契合性。简言之,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需要做好创新与借鉴,需要在自身基础上选择更加合适的模式。 (三)加强技术、资金等投入,解决现实问题 最后,从目前的分析来看,技术加强和资金投入的增多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也有重要的价值。一方面,技术加强能够保证平台运行中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这样,平台所能够发挥的价值会更加的显著。另一方面,资金投入的增加能够使平台的系统性和完善性更加显著,这样,平台在实践中会发挥出更优的服务效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得到提升,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在现实利用中的问题得到解决,最终的平台推广和利用会更具实效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对于城市不动产管理来讲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加强民众服务水平而言也有重要的影响,所以积极的分析现实社会中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并讨论问题的有效解决措施,这于实践来讲有突出的意义。参考文献 [1]覃茂运.海口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研究[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16,39(1):156-158. [2]徐财江,陈志荣,尹天鹤.市级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构建研究——以宁波市为例[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6(5):8-12. [3]曹铁朋.基于GIS的省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思路[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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