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制度

动物防疫制度

动物防疫制度

为提高动物养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行科学养殖、生态养殖,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养殖场动物防疫系列制度。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

三、履行各项动物防疫职责,自觉接受和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监测。

四、养殖场负责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做好养殖场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做好动物疫病综合防范工作,防止动物疫病发生。

五、养殖场的建设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七、按规定及时做好养殖档案记录工作,做到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楚。养殖档案保存二年以上。

枣阳市远志养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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