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评分办法

2018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评分办法
2018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评分办法

2017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评分办法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27分

硕士、研究生24分

学士、本科生21分

2.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1分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

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5分

(须提供以下材料:1.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落户申请人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2.经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证明材料(须载明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科研课题或论文名称);3.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课题立项书复印件(验原件)之一,论文须由落户申请人署名,立项书须载明落户申请人为课题组成员)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5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满按相关政策执行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5分

(二)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且经营状况良好)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

⑵创办其他企业

担任法定代表人5分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获得相应的积分。

标准分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2016年为72分。

附件:1.“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

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2.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

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3.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名单

说明:《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评分办法》每年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及市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

附件1: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兰州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天文台

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科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

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

上海科技大学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附件2: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

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延边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苏州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安徽大学

福州大学

南昌大学

郑州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北大学

新疆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贵州大学

西南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海南大学

宁夏大学

青海大学

西藏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体育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电力学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金融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上海电机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杉达学院

上海建桥学院

上海海关学院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上海材料研究所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电子科学研究院华东计算技术所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上海化工研究院

上海香料研究所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上海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所

舰船研究院上海船舶设备所

舰船研究院上海船用柴油机所

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中国航空研究院(640研究所)

上海飞机研究所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所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附件3:

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

一、研究生学科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010102中国哲学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10103外国哲学0305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20101政治经济学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20102经济思想史030504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020104西方经济学030505思想政治教育020105世界经济035100法律

020201国民经济学035101法律(非法学) 020202区域经济学035102法律(法学) 020203财政学035200社会工作020204金融学040101教育学原理020205产业经济学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20206国际贸易学040103教育史

020208统计学040104比较教育学020209数量经济学040105学前教育学025100金融040106高等教育学025200应用统计040109特殊教育学025300税务040110教育技术学025400国际商务040200心理学

025500保险040201基础心理学025600资产评估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25700审计040203应用心理学027000统计学040300体育学

030101法学理论040301体育人文社会学030102法律史040302运动人体科学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

030104刑法学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030105民商法学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030106诉讼法学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030107经济法学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030109国际法学045105学科教学(物理) 030201政治学理论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030203

045107学科教学(生物)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30204中共党史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030207国际关系045109学科教学(历史) 030300社会学045110学科教学(地理) 030301社会学045111学科教学(音乐) 030302人口学045112学科教学(体育) 045113学科教学(美术)050405戏剧戏曲学045114现代教育技术050406电影学045115小学教育050407广播电视艺术学045116心理健康教育050408舞蹈学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055100翻译

045118学前教育055101英语笔译045119特殊教育055102英语口译

045200体育055103俄语笔译045201体育教学055104俄语口译045202运动训练055105日语笔译045203竞赛组织055106日语口译045204社会体育指导055107法语笔译045300汉语国际教育055108法语口译045400应用心理055109德语笔译048101学校课程与教学055110德语口译048102学生发展与教育055111朝鲜语笔译050100中国语言文学055112朝鲜语口译050101文艺学055200新闻与传播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5300出版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055400出版硕士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60100考古学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060102考古学及博物馆学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065100文物与博物馆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70101基础数学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70102计算数学050200外国语言文学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70104应用数学

050202俄语语言文学071000生物学

050203法语语言文学071001植物学

050204德语语言文学071002动物学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071003生理学

050206印度语言文学071004水生生物学

050207西班牙语语言文学071005微生物学

050208阿拉伯语语言文学071006神经生物学

050209欧洲语言文学071007遗传学

050210亚非语言文学071008发育生物学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71009细胞生物学

050300新闻传播学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50301新闻学071011生物物理学

050302传播学071012生态学

050400艺术学071300生态学

050401艺术学071400统计学

050402音乐学077100心理学

050403美术学077101基础心理学

050404设计艺术学0771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77103应用心理学080702热能工程

0773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0703动力机械及工程077301材料物理与化学080704流体机械及工程077302材料学080705制冷及低温工程077303材料加工工程080706化工过程机械077400电子科学与技术080800电气工程

077401物理电子学080801电机与电器

077402电路与系统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774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8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0774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775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80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077501计算机系统结构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0775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80901物理电子学

077503计算机应用技术080902电路与系统

077700生物医学工程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78000药学0809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78001药物化学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078002药剂学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078003生药学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打分细则

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打分细则 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今年的评分办法将另行公布),且用人单位和申办者均需满足一系列条件。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打分细则,欢迎阅读! 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打分细则: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进沪落户标准分72分通知7大要点 一、引进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紧缺急需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是加强人才强市,培养和集聚各类人才的重要措施,对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不断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本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和用人单位要从保持和增强上海人才优势出发,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为吸引优秀人才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充分发挥居住证和户籍吸引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服务,强化以积分制为主体的居住证制度的主渠道作用。优先满足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紧缺急需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落户需求。 二、为了保障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就业创业的合法权益,各用人单位应按照《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附件1)和《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附件2)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相关内容。 三、严格规范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管理,用人单位须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及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主体,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四、相关主管委办局、在沪央企、市属单位、部分区县等申请材料受理经办的机构(以下简称“受理经办机构”),要认真审核下属(辖)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

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加分细则

2015年非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27分硕士、研究生24分学士、本科生21分 2.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见附件1)15分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见附件2)12分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拥有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并提供经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证明材料。落户申请人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如落户申请人为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须提交本人参与该项发明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由专家认定5分(凡是通过转让获得的发明专利证书不予认定)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5分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按相关政策执行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诚信规,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5分(二)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3分 用人单位录用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市、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3分(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且经营状况良好)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

2016年上海落户评分细则

2016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7-22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27分 硕士、研究生 24分 学士、本科生 21分 2.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 2)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 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 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上海落户评分最新标准-2015年

上海落户评分最新标准-2015年(总分达71分直接转为上海户口) 2015年上海落户评分最新标准分析值得关注,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的正规过程是:用人单位凭《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凭证》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或通过市就业指导中心网址下载。学生凭《申请表》向学校索取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并将《申请表》、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有关材料交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审核。学校根据《申请表》的要求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再交还本人。然后,单位再将《申请表》交与就业指导中心,等待批复。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其中硕士或以上学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2015年上海落户评分新标准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 27分 硕士 24分 本科 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见附件一 )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二)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 8分 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上海户口打分制度

上海户口打分制度 2020上海户口评分标准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 27分 在天津居住证制度实施后,异地高考的大门也将逐步向随迁子女打开。“此前,在天津读书的外地随迁子女都是借读生,没有学籍,也不能参加高考。在居住证制度实施后,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本市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天津市教委中学教育处处长黄炎表示。 硕士 24分 本科 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见附件一 ) 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 附件二) 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 8分 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综合素质条件包括:主要反映人才的道德品行、政治、文化素质与基本从业状况,是一个底线性条件。凡要申请转为上海户籍的人才,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必须没有犯罪记录,必须达到大专以上文化学历水平,并且必须在上海正规就业。知识能力条件则包括:知识能力可从多方面予以体现,从可量化的要求出发,主要设置教育程度、在沪就业岗位、职业资历、在沪工作年份、收入水平、特殊成就、创业投资活动等七个具体条件。其中教育程度反映文化学历水平,其他各项主要反映能力水平。通过各个具体条件的评价,对人才的知识能力形成一个综合评价。达到一定的知识能力水准,才能具备申请的资格。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6分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2020非上海生源落户打分细则全文

2020非上海生源落户打分细则全文 20xx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今日公布。关于20xx年的最新消息还没出台,请关注WTT! 最新版非上海生源落户打分细则 据上海发布,20xx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今日公布。20xx年评分指标包括:最高学位和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用人单位要素分等。比如:英语6级425分以上对应8分,学习成绩排名前25%对应8分。 今年进沪就业申请户籍的标准分为72分。 一、毕业生要素分(一)基本要素1. 最高学位、学历博士、研究生 27分 硕士、研究生 24分学士、本科生 21分 2.毕业学校“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 15分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 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分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

2020非上海生源落户打分细则全文

2020非上海生源落户 打分细则全文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2020非上海生源落户打分细则全文 20xx非上海生源高校进沪就业评分办法今日公布。关于20xx年的最新消息还没出台,请关注! 最新版非上海生源落户打分细则 据上海发布,20xx非上海生源高校进沪就业评分办法今日公布。20xx年评分指标包括:最高学位和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用人单位要素分等。比如:英语6级425分以上对应8分,学习成绩排名前25%对应8分。 今年进沪就业申请户籍的标准分为72分。 一、毕业生要素分(一)基本要素1. 最高学位、学历博士、研究生 27分 硕士、研究生 24分学士、本科生 21分 2.毕业学校“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 15分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 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7分

2018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评分办法

2017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评分办法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27分 硕士、研究生24分 学士、本科生21分 2.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1分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 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2013上海落户评分办法(2013年7月)

2013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2013年6月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批准)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27分硕士24分本科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12分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在2013年6月15日前,学校须出具由分管校领导签发的当年本校所获专利毕业生名单确认函,样张附后)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5分 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1分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1分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且在创意设计等产业用人单位就业的3分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就业项目 上海高校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进沪政策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5分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中行为诚信规范,并直接签订录用协议5分 (二)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要素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3分 用人单位在上述重点领域人才专业目录的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或优秀人才要素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用人单位录用急需专业对口的优秀毕业生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1-10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

上海落户加分细则

2014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 生 27分 硕士、研究 生 24分 学士、本科 生 21分 2.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 1) 15分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 2) 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 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 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 -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 -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 -100%) 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 级 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 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 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 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 类) 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 平7分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 平6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 平6分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 格 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 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 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 分) 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标准方案

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标准方案 想要知道飞上海生源地额应届生怎么入户吗?不知道的怎么办?下文是我收集的关于20xx年最新非上海生源应届生的落户标准,仅供参考! 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标准 一、引进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紧缺急需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是加强人才强市,培养和集聚各类人才的重要措施,对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不断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本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和用人单位要从保持和增强上海人才优势出发,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为吸引优秀人才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充分发挥居住证和户籍吸引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服务,强化以积分制为主体的居住证制度的主渠道作用。优先满足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紧缺急需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落户需求。 二、为了保障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就业创业的合法权益,各用人单位应按照《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附件1)和《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附件2)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相关内容。 三、严格规范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管理,用人单位须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及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主体,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四、相关主管委办局、在沪央企、市属单位、部分区县等申请材料受理经办的机构(以下简称"受理经办机构"),要认真审核下属(辖)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在5月10日前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 五、相关主管委办局、总部在沪央企、区县、市级及以上开发园区要结合

2014-2015-2016上海落户研究生评分标准(凡是总分达72分直接转为上海户口)

在上海落户研究生评分标准(凡是总分达71分直接转为上海户口) 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的正规过程是:用人单位凭《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凭证》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或通过市就业指导中心网址下载。学生凭《申请表》向学校索取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并将《申请表》、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有关材料交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审核。学校根据《申请表》的要求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再交还本人。然后,单位再将《申请表》交与就业指导中心,等待批复。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其中硕士或以上学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2011年上海户口评分标准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27分 硕士24分 本科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见附件一)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二)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8分

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科学类、电气信息类、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等国际性或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1分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分不超过15分。)

上海落户评分标准模板

上海落户评分标准 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 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的正规过 程是: 用人单位凭《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凭证》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或经过市就业指导中心网址下载。学生凭《申请表》向学校索取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 并将《申请表》、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有关材料交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审核。学校根据《申请表》的要求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并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 再交还本人。然后, 单位再将《申请表》交与就业指导中心, 等待批复。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其中硕士或以上学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上海户口评分标准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27分 硕士24分

本科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见附件一)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二)12分 其它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 经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8分

经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

上海市户口评分细则_上海户口评分细则

上海市户口评分细则_上海户口评分细则上海市户口评分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制度)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第四条(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公安、教育、卫生计生、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

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积分指标体系)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

高校毕业生落户上海最新打分标准

2013年高校毕业生落户上海最新打分政策 目录 1.基本要素 2.导向要素 3.用人单位要素 (重大修改,2012、2013年毕业的同学请注意)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27分硕士24分本科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12分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4.外语水平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四)科研创新 (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在2012年6月15日前,学校须出具由分管校领导签发的当年本校所获专利毕业生名单确认函,样张附后)

2020年上海落户评分标准

2020年上海落户评分标准 根据相关要求,为了保障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就业创业的合法权益,各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办法,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 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 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 其解除就业协议”等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应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诚信记录。对已骗取获得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及时注销。对构成犯罪 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管理也将严格规范。用人单位须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及居住证积分申请的 主体,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中介机 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据悉,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的 集中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27分 硕士、研究生24分 学士、本科生21分 2.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 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上海户口打分标准

年上海户口打分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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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27分 硕士24分 本科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一) 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二) 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 8分 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7分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6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省级一级)水平6分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

上海落户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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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7-22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27分 硕士、研究生 24分 学士、本科生 21分 2.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 2)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 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 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

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加分细则

2015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27分硕士、研究生24分学士、本科生21分 2.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12分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拥有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并提供经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证明材料。落户申请人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如落户申请人为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须提交本人参与该项发明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由专家认定5分(凡是通过转让获得的发明专利证书不予认定)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5分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按相关政策执行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5分(二)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3分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3分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3分(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且经营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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