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 尺寸允许偏差

钢板 尺寸允许偏差
钢板 尺寸允许偏差

尺寸允许偏差

热轧钢板和钢带尺寸允许偏差(GB/T709-1988)

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一) mm

切边钢板的宽度允许偏差mm

切边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钢带宽度600∽1000m………………………………………+5mm

>1000m………………………………………+10mm

不切边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钢带宽度≤1000m………………………………………+20mm

>1000m………………………………………+30mm

纵剪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 mm

钢板的长度允许偏差mm

注:剪切后平整的热轧钢板,其长度偏差允许增加20mm.

冷轧钢板和钢带尺寸允许偏差(GB/T708-1988)

钢板和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mm

钢板和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mm

纵切钢带分宽度允许偏差 mm

钢板的长度允许偏差 mm

锅炉用钢板允许偏差(GB/T713-1997)

厚度允许偏差 mm

计算重量的厚度附加值mm

注:钢板按理论重量交货时,以钢板的公称厚度加上上表的附加值作为计算重量的理论厚度.

压力容器用钢板允许偏差(GB6654-1996)

厚度允许偏差mm

计算重量的厚度附加值mm

热轧圆钢直径和方钢边长的允许偏差(GB/T702-1986) mm

热轧工字钢尺寸允许偏差(GB/T706-1988)

工字钢的高度h、腿宽度b、腰厚度d允许偏差mm

注:工字钢平均腿厚度的允许偏差为±0.06t.

工字钢的弯腰挠度不应超过0.15d.

工字钢腿的外缘斜度单腿不大于1.5%b,双腿不大于2.5%b.

工字钢腿端外缘钝化不得使直径等于0.18t的圆棒通过.

工字钢按定尺或倍尺长度交货时,其长度允许偏差mm

热轧槽钢尺寸允许偏差(GB/T707-1988)

槽钢的高度h、腿宽度b、腰厚度d允许偏差mm

注:槽钢平均腿厚度的允许偏差为±0.06t。

槽钢的弯腰挠度不应超过0.15d。

槽钢腿的外缘斜度,单腿不大于1.5%b,双腿不大于2.5%b。

槽钢腿端、肩钝化不得使直径等于0.18t的圆棒通过。

槽钢按定尺或倍尺长度交货时,其长度允许偏差 mm

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允许偏差(GB/T9787-1988)

等边角钢的边宽度b、边厚度d允许偏差mm

注:等边角钢顶端直角允许偏差90°±35’。

等边角钢端边角和顶角钝化不得使直径等于0.18t的圆棒通过。

等边角钢按定尺或倍尺长度交货时,其长度允许偏差:+50 mm

GB709-88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669.14-18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709-88 代替GB709-65

本标准适用于宽度大于或等于600mm,厚度为0.35~200mm的热轧钢板和厚度为 1.2~25mm的钢带。本标准也适用于由宽钢带纵剪的窄钢带。

1 分类和代号

1.1 按边缘状态分

切边Q

不切边BQ

1.2 按轧制精度分

较高精度

普通精度

2.定义

2.1 钢板是平板状,矩形的,可直接轧制或由宽钢带剪切而成。

2.2 钢带是指成卷交货,宽度大于或等于600mm的宽钢带。

3 尺寸

3.1 钢板尺寸应符合表1规定,钢带尺寸应符合表2的规定。

钢板宽度也可为50mm或10mm倍数的任何尺寸。

钢板长度为100mm或50mm倍数的任何尺寸。但厚度小于等于4mm钢板的最小长度不得小于1.2m,厚度大于4mm钢板的最小长度不得小于2m。

3.2 根据需方要求,厚度小于30mm的钢板,厚度间隔可为0.5mm。

3.3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以供应其他尺寸的钢板和钢带。

4 尺寸偏差

4.1 钢板和钢带厚度偏差应符合表3和表4的规定。

根据需方要求,可以供应等于允许公差带的限制负偏差的钢板

4.2 切边钢板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4.3 切边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钢带宽度:

600~100Omm…………………………………………………+5mm;>100Omm…………………………………………………十10mm。

4.4 不切边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钢带宽度

≤100Omm………………………………………………………+20mm;>1000mm………………………………………………………+30mm。

4.5 纵剪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4.6 钢板的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规定5 外形

5.1 钢板不平度不得大于表8规定。

5.1.1 表8规定的不平度只适用于屈服点下限不超过460N/mm2(47kgf/mm2)的钢板,屈服点超过的以及进行调质的钢板,其不平度的最大值为表8规定的1.5倍。

5.2 钢带的镰刀弯每米不得大于3mm。

5.3 切边钢板应剪切成直角,切斜和镰刀弯不得使钢板长度和宽度小于公称尺寸,并须保证订货公称尺寸的最小矩形。

5.4 钢带应牢固地成卷。钢带卷的一侧塔形高度不得超过表9规定。

钢材(铁)检验标准

. 钢 材 ( 铁 件 ) 验 收 标 准 编制: 校对: 审核: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家具类所需钢材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23.71-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测定碳含量 GB/T 223.69-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3.68-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3-8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0-8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59-8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锑磷钼蓝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47-1997 钢板和钢带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 709-88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975-82 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 GB/T 3094-2000 冷拔异型钢管 GB/T 3274-88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 6728-2002 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7395-2008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ASTM 370-02 钢制品力学性能试验的标准试验方法和定义 3术语和定语 3.1钢的牌号 钢的牌号由代表屈服强度的字母、屈服强度数值、质量等级符号、脱氧方法符号等4个部分按顺序组成。 例如:Q235AF

各种钢材允许误差

定点测量,位置为1/2半腿高处 弯曲度不大于3mm,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3%。 槽钢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重量及允许偏差每米不得超过+3%、-5% 槽钢计算理论重量时,钢的密度为7.85g/cm3 槽钢截面面积的计算公式:hd+2t(b-d)+0.349(r2-r21) 钢材基础知识学习(一) 圆钢直径和方钢边长的允许偏差(GB702-86) 圆钢直径d方钢边长a (mm) 精度组别 注:精度组别应在相应产品标准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者按第3组精度执行 注:方钢脱方度:方钢在同一截面内任何两边长之差不得大于公称边长公差的50%,两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得大于公称边长公差的70%

注:1、方钢不得有显著扭转 2、圆钢和方钢两端的斜切度不得大于该圆钢公称直径或方钢公称边长的30%。用剪切机剪切的圆钢和方钢端头允许有局部变形 1、扁钢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2、扁钢的端头应剪切正直,切斜度不得大于以下规定:宽度≤100的扁钢,不得大于6mm宽度>100的扁钢,不得大于8mm. 外形:1、弯曲度。等边角钢每米弯曲度不大于4mm.5号以上型号的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4%,经双方协商可供应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0.2%的等边角钢 2、扭转。等边角钢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外形:1、弯曲度。不等边角钢每米弯曲度不大于4mm.6.3/4号以上型号的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4%,经双方协商可供应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0.2%的不等边角钢 2、扭转。等边角钢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1、槽钢平均腿厚度的允许偏差±0.06t 2、槽钢的弯腰挠度不应超过0.15d 3、槽钢腿的外缘斜度,单腿不大于1.5%b,双腿不大于2.5% 4、槽钢腿端、肩钝化不得使直径等于0.18t的圆棒通过 外形:1、弯曲度。槽钢每米弯曲度不大于3mm.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3% 2、扭转。槽钢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1、工字钢平均腿厚度的允许偏差±0.06t 2、工字钢的弯腰挠度不应超过0.15d 3、工字钢腿的外缘斜度,单腿不大于1.5%b,双腿不大于2.5% 4、工字钢腿端、肩钝化不得使直径等于0.18t的圆棒通过 外形:1、弯曲度。工字钢每米弯曲度不大于2mm.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2% 2、扭转。工字钢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钢带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厚度(MM) 宽度(MM) 尺寸允许偏差切边钢带不切边钢带 普通精度(P) 较高精度(H) 高精度(J) 尺寸允许偏差尺寸允许偏差 普通精度(P) 较高精度(K) 0.1~0.15 -0.020 -0.015 -0.01 4~120 -0.3 -0.2 ≤50 +2 -1 >0.15~0.25 -0.030 -0.02 -0.015 >0.25~0.40 -0.040 -0.03 -0.02 6~160 >0.40~0.50 -0.050 -0.04 -0.03

常用钢材的标准及标准示例.doc

常用钢材的标准及标准示例 编制: 审核: 批准: 执行日期:

(一)采用标准 优质碳素结构钢………………………………………标准号:GB/T699-1999 碳素桔构钢……………………………………………标准号:GB/T700-1988 热轧圆钢和方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标准号:GB/T702-1986 热轧扁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标准号:GB/T704-1988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标准号:GB/T 708-1988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标准号:GB/T 709-1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标准号:GB/T710-1991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标准号:GB/T711-1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和钢带…………………标准号:GB/T13237-1991冷拉圆钢、方钢、六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标准号:GB/T 905-1994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标准号:GB/T 912-1989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б>4 标准号:GB/T 3274-1988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和钢带б≤4 标准号:GB/T11253-1989 合金结构钢……………………………………………标准号:GB/T3077-1999 优质结构钢冷拉钢材技术条件………………………标准号:GB/T3078-1994 汽车大梁用热轧钢板………………………………标准号:GB/T3273-1989 汽车制造用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标准号:GB/T3275-1991 花纹钢板……………………………………………标准号:GB/3277-1991 热镀铅合金冷轧碳素薄钢板…………………………标准号:YB/T5130-1993 深冲压用冷轧薄钢板和钢带…………………………标准号:GB/T5213-2001 客运汽车用冷弯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标准号:GB/T6727-1986 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标准号:GB/T9787-1988 1表1:部分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 2表2:部分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

钢板厚度偏差

热轧钢板厚度的允许偏差( 摘自GB/ T709—1988) 较高轧制精度: 公称厚度 在下列宽度时的厚度允许偏差/ mm ( 钢板和钢带) / mm 600~750 >750~1000 >1000~1500 1500~2000 >2000~2300 >2300~2700 >2700~3000 >0. 35~0. 50 ±0. 05 ±0. 05 ----- >0. 50~0. 60 ±0. 06 ±0. 06 ----- >0. 60~0. 75 ±0. 07 ±0. 07 ----- >0. 75~0. 90 ±0. 08 ±0. 08 ----- >0. 90~1. 10 ±0. 09 ±0. 09 ----- >1. 10~1. 20 ±0. 10 ±0. 11 ±0. 11 ---- >1. 20~1. 30 ±0. 11 ±0. 12 ±0. 12 ---- >1. 30~1. 40 ±0. 11 ±0. 12 ±0. 12 ---- >1. 40~1. 60 ±0. 12 ±0. 13 ±0. 13 ---- >1. 60~1. 80 ±0. 13 ±0. 14 ±0. 14 ---- >1. 80~2. 00 ±0. 14 ±0. 15 ±0. 16 ±0. 17 --- >2. 00~2. 20 ±0. 15 ±0. 16 ±0. 17 ±0. 18 --- >2. 20~2. 50 ±0. 16 ±0. 17 ±0. 18 ±0. 19 --- >2. 50~3. 00 ±0. 17 ±0. 18 ±0. 19 ±0. 20 ±0. 23 -- >3. 00~3. 50 ±0. 18 ±0. 19 ±0. 20 ±0. 22 ±0. 26 -- >3. 50~4. 00 ±0. 21 ±0. 22 ±0. 24 ±0. 26 ±0. 30 -- >4. 00~5. 50 +0. 10 - 0. 30 +0. 15 - 0. 30 +0. 10 - 0. 40 +0. 20 - 0. 40 +0. 25 - 0. 40 -- >5. 50~7. 50 +0. 10 - 0. 40 +0. 10 - 0. 50 +0. 10 - 0. 50 +0. 20 - 0. 50 +0. 25 - 0. 60 -- >7. 50~10. 0 +0. 10 - 0. 70 +0. 10 - 0. 70 +0. 20 - 0. 70 +0. 20 - 0. 70 +0. 25 - 0. 70 -- >10. 0~13. 0 +0. 10 - 0. 70 +0. 10 - 0. 70 +0. 20 - 0. 70 +0. 30 - 0. 70 +0. 35 - 0. 70 --

螺纹钢国家标准(GB_1499[1].2-2007)

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 Part 2: Hot rolled ribbed bars (ISO 6935-2:1991,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 Part2:Ribbed bars,NEQ) 前言 GB1499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ISO 6935-2:199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 6935-2(2005)”。 本部分代替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 ---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 ---增加3.1普通热轧钢筋、3.2细晶粒热轧钢筋、3.11特征值三条定义; ---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 ---增加7.5疲劳性能、7.6焊接性能、7.7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 ---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 ---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分别以3、4、5表示,HRBF335、HRBF400、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 ---取消原附录 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 ---增加现附录 B“特征值检验规则”; ---增加附录 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条、7.3.5条、7.4.2条、7.5条、表3的尺寸a、b 和附录C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宝钢集团一钢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成杰、王丽敏、张炳成、柳泽燕、高建忠、王丽萍、杜传治、刘

国家规定钢筋允许误差

国家规定钢筋允许误差 I级钢的标准为GB13013-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II级和III级钢的标准为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热轧带肋钢筋尺寸、外形、重量和允许偏差, 1)公称直径围及推荐直径 钢筋的公称直径围为6~25mm,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8、10、12、14、16、18、20、22、25、32、40、50mm;径为5.8、7.7、9.6、11.5、13.4、15.4、17.3、19.3、21.3、24.2、31.0、38.7、 48.5 2)带肋钢盘的表面形状(见附图)及尺寸允许偏差、 带肋钢筋横肋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横肋与钢盘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于45度,当该夹角不大于70度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 横肋与间距l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0.7倍; 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α不得小于45度; 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末端之间的间隙(包括纵肋宽度)总和不应大于钢筋公称周长的20%;当钢筋公称直径不大于12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55;?公称直径为14mm和16mm,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0;公称直径大于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5。 3)长度及允许偏差 a、长度:钢筋通常按定尺长度交货,具体交货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钢筋以盘卷交货时,每盘应是一条钢筋,允许每批有5%?的盘数(不足两盘时可有两盘)由两条钢筋组成。其盘重及盘径由供需双方协商规定。

b、长度允许偏差: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0mm。 c、弯曲度和端部:直条钢筋的弯曲变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40%;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 4)重量允许偏差:直径6~12mm为±7%,14~20mm为±5%,22~50mm为±4%。 续;图中: d-钢筋径;α-横肋斜角;h-横肋高度;β-横肋与轴线夹角; h1-纵肋高度;θ-纵肋斜角;a-纵肋顶宽;l-横肋间距;b-横肋顶宽 2.热轧光圆钢筋尺寸、外形: 1). 钢筋的公称直径围为8mm~20mm,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8、10、12、14、16、18、2 0mm. 2). 钢筋的公称直径、横截面积列于下表: 公称直径公称截面面积公称质量 (mm)(mm2 kg/m) 8 50.27 0.395

钢材国标常识与质量异议处理实务模板

钢材国标常识与质量异议处理实务 钢材国标的类别、定义与用途 1、什么是钢材国家标准?有何用途?几个业务常用的钢材国标简介 在现代工业生产中,对产品质量、规格及其检验方法等方面所作的统一的技术规定,即衡量产品的 “规矩”,就是标准。而钢材国家标准是由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对某个钢材品种或钢铁材料的某个方面所作出各种要求的规定条款,并给与不同的编号,后面附带制定或修改的有效年份。通俗地说,钢材的国家标准就是我们经营钢铁产品行业的“法律”。 我们知道在最近十年多一点的阶段里,中国的钢材生产产能和实际产量膨胀式发展,由2000年的一亿多吨迅速达到2009年的六亿吨,同时伴随着钢铁生产技术和和产品性能在近十年出现的质变性质的提高发展,整个社会经济需求和钢材使用也发生翻天覆地的大变化,原有在上世纪80-90年代的钢材标准 和要求早已远远跟不上发展需要,(很多标准从尾部-88就可以看出来),所以大部分的钢材产品标准在 2006-2008年度集中进行了系统性地更新升级,迅速拉近与欧美日韩等钢铁发达地区的距离。这一次国标的大规模更新升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增加了大量的钢材新品种(如Q690材质的品种),并对标准 使用范围内的老品种界定更加细致(如GB/T 3274-2007名称是碳素结构钢和热轧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 钢板和钢带界定使用的钢材是》3mm, GB/ T 912则是w 3mm); 2)对钢材的各项成分、性能和外形尺寸偏差等指标大幅度收严;3)调整各专业品种细化指标,体现针对钢材性能和使用方面的理念和意识上 的进步(如对碳当量指标的重视);其中很多新版本的内容修改都非常的大。另外,由于国家标准的发布日期后要有六个月的公示期,所以很多标准的新版本都是在去年2009年开始执行实施,因此有必要现在 和大家一起抓紧时间共同学习。 我国的标准体系分为四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钢铁材料行业的企业标准往往都要比明确对应的国家标准要更加严格,比如武钢、宝钢、鞍钢等企业等均在部分品种的钢材交货时执行企标,提供的产品质保书上写的是企标编号。 我国钢材国家标准体系内容简介 钢材国标从内容上主要分为两大类: 1、第一类是关于各类钢材的定义和检验测量方法的标准,包括对钢材的成分性能和外观尺寸等各项指标的各种测量方法的规定,属于基本法类别 GB/T 221-2008 钢铁产品牌号表示方法 这个标准是整个钢铁标准体系中的核心标准,可以称它为“基本法”,因为它明确规定了钢铁产品 (钢材)在使用行业中绝大部分的大类品种的正式名称和牌号的表示方法,以及区分各种专用钢材的牌号尾数上的字母或汉语拼音缩写后缀等具体方法。有了这个标准的规定,才有各种钢材的不同称谓,如各种钢筋。然后在这个钢铁产品分类标准内容基础上,再衍生出来针对里面的各个品种称谓继续细化设立产品标准(见下述钢铁标准的第二类)。这个标准也是修改升级相对比较频繁的,从-1963 -1979、-2000 到现在第四次修订的-2008版本。 GB/T 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7 钢板和钢带检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热轧钢板厚度的允许偏差

热轧钢板厚度的允许偏差(摘自GB/T709—1988)较高轧制精度 公称厚度(钢板和钢带) /mm 在下列宽度时的厚度允许偏差/mm 600~750 >750~1000 >1000~1500 1500~2000 >2000~2300 >2300~2700 >2700~3000 >0.35~0.50 ±0.05 ±0.05 ----->0.50~0.60 ±0.06 ±0.06 ----->0.60~0.75 ±0.07 ±0.07 ----->0.75~0.90 ±0.08 ±0.08 ----->0.90~1.10 ±0.09 ±0.09 ----->1.10~1.20 ±0.10 ±0.11 ±0.11 ---->1.20~1.30 ±0.11 ±0.12 ±0.12 ---->1.30~1.40 ±0.11 ±0.12 ±0.12 ---->1.40~1.60 ±0.12 ±0.13 ±0.13 ---->1.60~1.80 ±0.13 ±0.14 ±0.14 ---->1.80~2.00 ±0.14 ±0.15 ±0.16 ±0.17 --->2.00~2.20 ±0.15 ±0.16 ±0.17 ±0.18 --->2.20~2.50 ±0.16 ±0.17 ±0.18 ±0.19 --->2.50~3.00 ±0.17 ±0.18 ±0.19 ±0.20 ±0.23 -->3.00~3.50 ±0.18 ±0.19 ±0.20 ±0.22 ±0.26 -->3.50~4.00 ±0.21 ±0.22 ±0.24 ±0.26 ±0.30 -- >4.00~5.50 +0.10 -0.30 +0.15 -0.30 +0.10 -0.40 +0.20 -0.40 +0.25 -0.40 -- >5.50~7.50 +0.10 -0.40 +0.10 -0.50 +0.10 -0.50 +0.20 -0.50 +0.25 -0.60 -- >7.50~10.0 +0.10 -0.70 +0.10 -0.70 +0.20 -0.70 +0.20 -0.70 +0.25 -0.70 -- >10.0~13.0 +0.10 -0.70 +0.10 -0.70 +0.20 -0.70 +0.30 -0.70 +0.35 -0.70 --

GB709-88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不全)

GB709-88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本标准适用于宽度大于或等于600mm,厚度为0.35~200mm的热轧钢板和厚度为1.2~25mm的钢带。 本标准也适用于由宽钢带纵剪的窄钢带。 1 分类和代号 1.1 按边缘状态分 切边Q 不切边BQ 1.2 按轧制精度分 较高精度 普通精度 2.定义 2.1 钢板是平板状,矩形的,可直接轧制或由宽钢带剪切而成。 2.2 钢带是指成卷交货,宽度大于或等于600mm的宽钢带。 3 尺寸 3.1 钢板尺寸应符合表1规定,钢带尺寸应符合表2的规定。 钢板宽度也可为50mm或10mm倍数的任何尺寸。 钢板长度为100mm或50mm倍数的任何尺寸。但厚度小于等于4mm钢板的最小长度不得小于1.2m,厚度大于4mm钢板的最小长度不得小于2m。 3.2 根据需方要求,厚度小于30mm的钢板,厚度间隔可为0.5mm。

3.3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以供应其他尺寸的钢板和钢带。 4 尺寸偏差 4.1 钢板和钢带厚度偏差应符合表3和表4的规定。 根据需方要求,可以供应等于允许公差带的限制负偏差的钢板4.2 切边钢板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4.3 切边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钢带宽度: 600~100Omm…………………………………………………+5mm; >100Omm…………………………………………………十10mm。4.4 不切边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钢带宽度 ≤100Omm………………………………………………………+20mm; >1000mm………………………………………………………+30mm。4.5 纵剪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4.6 钢板的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规定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型、重量及允许偏差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型、重量及允许偏差 Dimensions,shape.weight and tolerances GB709-88 for hot-rolled plates and sheets 代 替709-65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型、重量及允许偏差>>第一页第二页第三页第四页 碳素结构钢进入>> 本标准适用于宽度大于或等于600mm,厚度为0.35~200mm的热 轧钢板和厚度为1.2~25mm的钢带。本标准也适用于由宽钢带纵剪的 窄钢带。 1分类和代号 1.1按边缘状态分 切边 Q 不切边 BQ 1.2按轧制精度分 较高精度 A 普通精度 B 2定义 2.1钢板是平板状,矩形的,可直接轧制或由宽钢带剪切而成。 2.2钢带是指成卷交货,宽度大于或等于600mm的宽钢带。 3 尺寸 3.1钢板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钢带尺寸应符合表2的规定。 钢板宽度也可为50mm或10mm倍数的任何尺寸。 钢板长度为10mm或50mm倍数的任何尺寸。但厚度小于等于4mm钢 板的最小长度不得小于1.2m,厚度大于4mm钢板的最小长度不得小于 2m。 3.2根据需方要求,厚度小于30mm的钢板,厚度间隔可为0.5mm。

3.3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以供应其他尺寸的钢板和钢 带。 4 尺寸偏差 4.1钢板和钢带厚度偏差应符合表3和表4的规定。 根据需方要求,可以供应等于允许公差带的限制负偏差的钢板。 4.2切边钢板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mm 4.3切边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一列规定。 钢带宽度600~1000mm………………………………………………+5mm; > 1000mm……………………………………………………+10mm。 4.4不切边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钢带宽度≤1000mm……………………………………………………+20mm; >1000mm……………………………………………………+30mm。 4.5纵剪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mm

钢板厚度偏差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2009-03-22 11:34:01 作者:爱自由来源:制钢参考网浏览次数:2677 文字大小:【大】【中】 【小】 前言 本标准与ISO 7452:2002((热轧结构钢板尺寸和外形偏差》(英文版)、ISO 16160:2000《热连轧钢板钢带一尺寸本标准代替GB/T 709—1988((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本标准与原标准对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取消钢板钢带公称尺寸表,规定尺寸范围和推荐的公称尺寸; ——钢板厚度增加到400 mm,宽度加大到5000 mm,钢带宽度加大到2200 mm; ——加严较厚较宽钢板的厚度公差和钢带的宽度偏差; ——纵切钢带的宽度正负偏差改为正偏差; ——调整长度允许偏差; ——单轧轧制钢板不平度的测量长度为1 m或2 m; ——连轧钢板单独规定不平度,测量长度为实际长度; ——镰刀弯的测量长度改为任5000 mm或实际长度;规定纵切钢带镰刀弯; ——加严成卷钢带塔高度; ——规定各种尺寸测量方法,并附有测量图示; ——规定限定偏差或正偏差钢板理论计重所采用的厚度。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一凡、王晓虎、朴志民、高玲、王丽萍、李小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709—1965,GB 709—1988。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9—200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本标准适用于轧制宽度不小于600 mm的单张轧制钢板(以下简称单轧钢板)、钢带及其剪切钢板(以下称连轧钢板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钢板plate or sheet 钢板系不固定边部变形的热轧扁平钢材,包括直接轧制的单轧钢板和由宽钢带剪切成的连轧钢板。 3.2 钢带wide strip 钢带系指成卷交货,轧制宽度不小于600 mm的宽钢带。

螺纹钢国家标准

GB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前言 GB1499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ISO 6935-2:199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 6935-2(2005)”。 本部分代替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 ---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 ---增加普通热轧钢筋、细晶粒热轧钢筋、特征值三条定义; ---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 ---增加疲劳性能、焊接性能、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 ---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 ---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分别以3、4、5表示,HRBF335、HRBF400、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 ---取消原附录 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 ---增加现附录 B“特征值检验规则”; ---增加附录 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条、条、条、条、表3的尺寸a、b 和附录C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宝钢集团一钢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成杰、王丽敏、张炳成、柳泽燕、高建忠、王丽萍、杜传治、刘光穆、高玲、冯超、李志敏、朱建国。 本部分参与起草人:王军、张少博。 本部分1979年2月首次发布,1984年6月第一次修订,1991年6月第二次修订,1998年10月第三次修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