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硬管内窥镜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第二类硬管内窥镜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第二类硬管内窥镜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第二类硬管内窥镜产品注册技术审查

指导原则

2007.11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第二类硬管内窥镜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查人员增进对该类产品机理、结构、主要性能、预期用途等方面的理解,方便审查人员在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时把握基本的要求和尺度。此外,由于我国医疗器械法规框架仍在构建中,审查人员仍需密切关注相关适用标准与注册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只包括2002年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第二类硬管内窥镜产品,即喉镜、鼻窦镜、膀胱镜、子宫镜、直肠镜、羊水镜。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

1.喉镜,其他名称:“喉内窥镜”;

2.鼻窦镜,其他名称:“鼻镜”、“鼻内窥镜”;

3.膀胱镜,其他名称:“尿道膀胱镜”、“纤维导光膀胱镜”;

4.子宫镜,其他名称:“子宫腔镜”、“宫腔镜”;

5.直肠镜;

6.羊水镜,其他名称:“羊膜镜”。(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

1.典型产品结构示意图

(1)喉镜

(2)鼻窦镜

(3)膀胱镜

(4)子宫镜

(5)直肠镜

(6)羊水镜

2.产品的结构组成

喉镜、鼻窦镜、羊水镜由外镜管、光导束、内镜管、光学系统、镜体、光导束接口、目端接管、目镜罩等组成。

膀胱镜由光学内窥镜、操作器、镜鞘、窥镜桥等组成。

子宫镜一种由22°角外镜管、光导束、内镜管、光学系统、镜体、光导束接口、目端接管、目镜罩、输液管、操作管、限位器、宫颈塞等组成;另一种由内窥镜体、操作器、鞘套组成。

直肠镜一种是带有光学系统的内窥镜,由闭孔器、窥视管、手柄、镜盘、注气嘴、光导束接口等组成;另一种是没有光学系统的内窥镜,只有内外窥视管,中间装有照明光导束,带有手柄、镜盘、注气嘴、光导束接口等组成的直肠镜。

3.产品材料

(1)与人体接触的内外镜管、镜鞘、窥视管一般采用1Cr18Ni9Ti管材制造。

(2)光学系统一般采用不同牌号的光学玻璃制造。

(3)光导束一般采用不同孔径的玻璃纤维材料。

(4)镜体、光导束接头、目端接管、窥镜桥、闭孔器、操作器一般采用不锈钢材料或52铜材料加工之后电镀。目前国外均不采用铜制造。

(5)目镜罩、限位器一般采用绝缘的工程塑料制造。

4.配套使用的器械

(1)喉镜可以配套使用的器械主要有喉钳、喉剪、声带息肉钳、声带息肉剪等(为第一类医疗器械)。

(2)鼻窦镜可以配套使用的器械主要有光学钳、鼻组织钳、鼻咬骨钳、鼻息肉钳、鼻组织剪等(为第一类医疗器

械)。

(3)膀胱镜、子宫镜可以配套使用的器械主要有软性活剪钳、剪刀、锯齿钳(为第一类医疗器械)。

(4)直肠镜可以配套使用的器械主要有硬性活剪钳(为第一类医疗器械)。

(5)羊水镜只做观察羊水用,一般情况下不配器械。

5.目前国内外产品情况

(1)喉镜、鼻窦镜、膀胱镜、直肠镜、羊水镜五个产品的产品结构、组成、材料、工作长度、外径尺寸、配套使用的器械国内外基本相同,规格型号有所不同。

(2)子宫镜国外使用的基本上是内窥镜斜视30°,外加操作器、鞘套,国内有部分医院使用,但国内更多的医院使用22°弯角的子宫镜。配套器械国内外相同,规格型号也相同。

(3)国外产品的视场角等各项指标相对比国内要求高;另,直径较小的内窥镜国内采用3mm的比较多,国外基本上采用2.7mm,而且国外产品的工艺水平更高,手感更好。

(三)产品的工作原理

1.产品的基本原理和实际使用描述

(1)硬管内窥镜主要由光学成像系统和照明系统组成。

内窥镜产品内部结构示意图(2)

光学成像系统由物镜系统、转像系统、目镜系统三大系

统组成。工作原理:被观察物经物镜所成的倒像,通过转像

系统将倒像转为正像,并传输到目镜,再由目镜放大后,为人眼所观察。为构成不同的视向角,需加入不同的棱镜。不同用途的内窥镜根据使用要求制作成不同的外形、外径、长度,以达到使用所需的要求。

照明传输系统由光导纤维组成。工作原理:将冷光源的光经过光导纤维传输到内窥镜前端,照亮被观察物。

(2)硬管内窥镜产品是利用人体自然腔道进入人体观察和诊察,不需切口或打孔穿刺进入人体。膀胱镜、子宫镜和直肠镜可以利用镜体本身的操作孔道进入活剪钳、剪刀、锯齿钳进行活剪取样、切割等临床手术;喉镜、鼻窦镜、羊水镜本身不带有器械孔道,不配有镜鞘等,只能做检查诊断用。硬管内窥镜不需用人眼直接观察,可与CCD直接相连接。

在操作膀胱镜时,先将鞘套与闭孔器插入尿道及膀胱,退出闭孔器。将内窥镜与镜桥(观察用插管时用插管器)联接插入鞘套后锁紧,进水和出水管联接鞘套水阀上,导光束联接内窥镜上,打开光源及水阀即可进行手术,将异物钳、剪刀、锯齿钳等插入器械孔道可进行活检、取样、息肉摘除等手术。

在操作子宫镜时,先膨胀宫腔,然后将操作鞘套与闭孔器顺宫腔方向插入到宫颈内口稍下方,退出闭孔器,将操作器及内窥镜插入鞘套后锁紧,将输液管联接鞘套水阀上,在80-180mmHg范围的压力下注入5%葡萄糖液以膨宫。待排水孔

流出的液体清亮后,在直视下将镜体进一步推进,待子宫腔充分扩张后即可进行观察子宫异常或病变,若必要时可做相应的内膜活检、输卵管插管注药、分离粘连等手术。

直肠镜可以分为二种型号,一种是带有光学系统的内窥镜,可在内窥镜直视下活检取样,摘除息肉。另一种是不带光学系统,具有观察目的、内外镜管之间装有照明光束的内窥镜,它可以在光导束的照明下直接下手术钳进行活检取样。

2.产品的主要性能参数

(1)工作长度参数:

不同用途的内窥镜产品,工作长度不相同,一般情况下:喉镜工作长度≥180mm;

鼻窦镜工作长度≥175mm;

膀胱镜工作长度≥300mm;

斜视子宫镜工作长度≥300mm;

22°角子宫镜工作长度≥165mm;

直肠镜工作长度≥150mm;

羊水镜工作长度≥300mm。

(2)镜管外径:

不同用途(成人和儿童)的内窥镜产品,其外径尺寸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

喉镜外径尺寸Φ5mm、Φ8mm、Φ10mm;

鼻窦镜外径尺寸Φ3mm、Φ4mm;

膀胱镜外径尺寸Φ3mm、Φ4mm;

膀胱镜镜鞘外径尺寸以Fr为单位,国内常用16.5Fr、18.5Fr、21Fr、23Fr,国外常用24Fr、25Fr;

子宫镜外径尺寸Φ3mm、Φ4mm、Φ6.3mm;

直肠镜外径尺寸Φ15mm、Φ20mm;

羊水镜外径尺寸Φ4mm、Φ5mm。

(3)目镜罩外径尺寸关系到与CCD摄像系统的配合,国际通用尺寸直径32mm。

(4)光学性能:

①视场角:鼻窦镜、膀胱镜、子宫镜、直肠镜、羊水镜的视场角不能小于60°,否则影响观察范围。目前国外同类产品的视场角已达到90°以上,喉镜的视场角在45°左右,国外同类产品相同。

②视向角:视向角一般分为前视(00°、12°)、斜视(30°、45°)、侧视(70°、90°)。

③分辨率:分辨率是内窥镜重要的光学指标,普通内窥镜一般应大于9.92Lp/mm(L=10mm)。

(5)照度:主要是照度的均匀性,如照度不能充满视场,则周边模糊,进而影响视野。

(6)机械性能:

①密封性:内窥镜的密封性关系到成像质量,如密封不好就容易渗水,破坏光学系统,影响观察。通水阀镜鞘与膀胱镜的锥体配合处应密合,在1min内渗水应不超过5滴,否则配合不好容易漏水影响手术。

②表面粗糙度:由于内窥镜是直接进入人体内,它的表面质量很重要,因此内窥镜表面不能有锋棱、毛刺及明显伤痕现象。

③连接部位牢固性:膀胱镜器械各组成件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拆装应灵活方便。

(四)产品应适用的标准

1.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YY 0068 医用硬管内窥镜通用技术条件

YY 0071 直肠,乙状结肠窥镜

YY 91083 纤维导光膀胱镜

YY 91075 子宫腔内窥镜

YY 0076 金属制件的镀层分类技术条件

YY 91055 医疗器械油漆涂层分类、技术条件

GB 11244 医用内窥镜及附件通用要求

GB 9706.1 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GB 9706.19 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内窥镜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及新出版的适用标准

2.适用的国际标准:

ISO8600-1 光学和光学仪器—医用内窥镜及内治疗设备第1部分:基本要求

ISO8600-2 光学和光学仪器—医用内窥镜及内治疗设备第2部分:硬性支气管镜的专用要求

ISO8600-3 光学和光学仪器—医用内窥镜及内治疗设备第3部分:视场角和视向角的测定

ISO8600-4 光学和光学仪器—医用内窥镜及内治疗设备第4部分:插入部分的最大宽度

以及新出版的适用标准

3.可引用或参照的相关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9706.15 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1.并列标准: 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GB/T14710 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16886.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评价与试验

GB/T16886.5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5部分:体外细胞毒性试验

GB/T16886.10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0部分:刺激与致敏反应试验

YY0466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

供信息的符号

YY0505 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及新出版的相关标准

(五)产品的预期用途

(六)产品的主要风险

1.能量危害

(1) 电能

①可能的危害:

与冷光源、摄像显示系统等有源医疗器械互连使用时可能对使用者、患者产生电击危害。

②可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导光索两端之间采用绝缘隔离;和/或:在配合使用的冷光源光输出口与导光束之间采用绝缘隔离,确保互连后硬管镜成为冷光源的BF型应用部分;

——与CCD摄像头相配接的目镜罩采用合适的绝缘材料制造;和/或:CCD摄像头物镜适配器采用合适的绝缘材料制造;和/或:采用接口用合适绝缘材料制造的CCD摄像头,使配合后硬管镜成为摄像显示系统的BF型应用部分;

——使用说明书对与有源器械互连条件关于防止电击危害作详细说明。

③审查要点:

——关注硬管镜相关电气隔离部位的绝缘结构,如与CCD摄像头相配接的目镜罩、冷光源接口、导光索等相关附件的绝缘结构和材料等;

——检查注册产品标准中对相关安全条款的描述,如上述绝缘部位的电介质强度试验要求等;

——检查注册检验报告中对相关安全要求的检验结果;

——检查随附文件(使用说明书等),随附文件中应有与有源器械互连条件关于防止电击危害的详细说明,至少应说明互连使用时,硬管镜(及其附件)应成为该有源器械与硬管镜组成的医用电气设备(系统)的BF/CF型应用部分;

(2)热能

与冷光源等有源医疗器械互连使用时可能超温,对患者产生灼伤危害。

②可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冷光源灯座反光镜上镀红外增透膜、在光输出口设臵红外滤光片,最大限度地限制红外光的输出;

——在相关部位采用绝热结构和材料;

——增加照明光路光纤密度,并提高界面抛光质量,减少光纤断丝;

——提高观察系统的镀膜质量,尽可能降低物面照度;

——使用说明书对与有源器械互联条件关于防止超温危害作详细说明。

③审查要点:

——关注硬管镜相关绝热部位,如手握部分、目镜和插入部分的绝热结构和材料等;

——检查随附文件(使用说明书等),随附文件中必须有与有源器械(如冷光源)互连条件关于防止超温危害的详细说明,如对冷光源的输出光谱、高频发生器的额定输出频率和额定输出峰值电压等参数作出规定,对中性电极与患者的接触程度提出要求等。

2.生物学危害

(1)生物不相容性

如果制造硬管镜插入部分的材料不符合生物相容性要求,就可能对患者产生细胞毒性、致敏、刺激等危害。

②可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与患者人体接触的部件,采用无毒、无致敏、无刺激的材料制造,且所购物资均有质保书,并严格按检验规程进行进货检验;

③审查要点:

——全面检查硬管镜与患者接触部分所用材料的情况;

——检查上述材料生物学评价的符合性资料。

(2)交叉感染

①可能的危害:

如果硬管镜在使用前后,不按规范严格地清洗、消毒和灭菌,就可能对患者产生交叉感染的危害。

②可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使用前后,应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和灭菌,执行《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例如:

——浸入2%戊二醛溶液中100min,然后再用35℃左右清水冲洗并擦干;

——推荐用134℃,0.2MPa高压蒸汽灭菌(硬管镜应耐高温)。

③审查要点:

——检查使用说明书,其中必须有使用前后清洗、消毒和灭菌方法的内容。如:执行《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

——检查使用说明书,应有使用前后不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和灭菌,会导致交叉感染危险的警示性说明。

3.环境危害

储存或运行偏离预定的环境条件,意外的机械破坏。

①可能的危害:

如果硬管镜在没有按要求包装运输,或贮存环境不满足要求,或使用时发生摔打、跌落和碰撞,就会造成镜片损坏发霉发雾、光轴偏移、管子瘪陷、密封性能变差而引起图像不清等现象,可能对患者产生误诊等危害。

②可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硬管镜应进行合理包装,如:先装入中性塑料袋,再装入内衬软性塑料的硬质手提箱,并使各件分隔固定,硬质手提箱外套塑料袋,再装入瓦楞纸箱内;

——硬管镜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清洁室内;

——硬管镜应放在专用箱内,不可交叉重叠放臵;

——硬管镜在储运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摔打、跌落和碰撞等。

以上各项,可在外部标记和随附文件加以说明和警示。

③审查要点:

——检查注册产品标准中关于环境试验、包装、运输、贮存、外部标志的规定;

——检查注册检验报告中环境试验的检验结果;

——检查产品内外包装上的有关产品储运防护的标志;

——检查说明书中有关储运、贮存方法的规定和硬管镜损坏不得使用的警示性说明。

4.与硬管镜使用有关的危害

(1)不适当的标记

①可能的危害:

硬管镜的部件如镜桥、镜鞘、操作器的配合性要求较高,如配合件上没有适当的配套用标识,或实际值与标识值不符,导致配合不当,可能对患者产生损伤组织等危害。

②可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必要时硬管镜上应有适当的配套用的标识;

——出厂时严格检查实际规格与标识值是否相符;

——使用前检查配套标识的一致性。

③审查要点:

——检查注册产品标准中关于产品标识的规定;

——检查注册检验报告中对产品标识要求的检验结果;

——检查随附文件(使用说明书等)中有关产品标识的说明。

消化内镜中心工作制度

消化内镜中心工作制度 1.在严格落实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各技术操作规程、规章的基础上实行全员全 程质量控制管理。 2.内镜医师准入资格:必须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职医师负责日常工作,在科主 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内镜室的各项工作,并参加常规诊疗工作。 3.预约:预约时医护人员应耐心细致地向患者交待检查前准备事项及检查时间。 4.宣教:候诊室播放检查流程和演示,以及以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途径面向广大 群众普及胃肠镜检查方面的知识,加强对患者的人文关怀,消除患者内心的恐惧。 5.内镜检查前"告知"并签署内镜诊疗知情同意书。严格掌握检查、治疗适应症、 禁忌症。检查治疗时,操作医师应集中精力,手法轻巧、准确,观察应全面、认真、细致。操作室内不许大声喧哗,注意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许在患者在场时讨论患者的病情。术后书写规范的内镜报告。 6.介入治疗要实行术前讨论,对重大、疑难手术须制定预手术方案。严密观察 有否出血、穿孔、感染等并发症。开展介入治疗的内镜室应配备氧气、抢救药品及监护设备,并保持其性能良好。 7.消毒:内镜及附件按最新版清洗消毒规范处置。 8.内镜保养:专人日常保养,定期联系厂家售后人员对内镜进行专业保养,检 查前确保各种设备、器械性能良好。 9.ERCP诊疗操作要规范化,做好放射安全工作,医务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对 急危重患者,应优先诊疗,并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并由申请医师或相关医护人员陪同以便及时抢救。 10.并发症的预防及治疗:做到对各类并发症尽可能的早期诊断、早期处理。严 格按"诊疗、护理常规"要求,及时、有效、快速处理各类并发症。对保守治疗无效的病人,应及时进行手术治疗。对已发生的各类并发症,应寻找其原因,认真讨论,总结经验,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技术审评报告

受理号:0010600120190386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 技术审评报告 产品名称:全自动多重免疫分析仪 产品管理类别:第二类 申请人: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目录 基本信息 (3) 一、申请人名称 (3) 二、申请人住所 (3) 三、生产地址 (3) 产品审评摘要 (4) 一、产品概述 (4) 二、临床前研究摘要 (5) 三、临床评价摘要 (10) 四、风险分析及说明书提示 (11) 综合评价意见 (14)

基本信息一、申请人名称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二、申请人住所 珠海市香洲区同昌路266号 三、生产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同昌路266号

产品审评摘要 一、产品概述 (一)产品结构及组成 全自动多重免疫分析仪主要由判读模块、孵育模块、洗涤模块、机械臂模块、稀释制冷液与洗针模块、标本架模块、反应孔运送模块、试剂管理模块、移卡模块、旋转臂模块、平铺振荡模块、称重模块、软件组成。 (二)型号规格 MCLIA-800 (三)适用范围 MCLIA-800全自动多重免疫分析仪与本公司生产的磁条码免疫荧光试剂配套使用,用于磁条码免疫荧光试剂的定量和定性分析。 (四)工作原理 MCLIA-800全自动多重免疫分析仪是通过检测患者血清或其他样本从而对人体进行免疫分析的医学检验仪器。将样本加入到包被有多种不同免疫项目抗原、抗体的反应管中,包被抗原、抗体的载体为磁条码(即单个反应管中会有多种包被着用于检测不同免疫项目的抗原、抗体)。样本中的待测分子与载体上的抗原、抗体特异性结合。分离洗涤未反应的游离成分。接着,加入荧光标记物,分离洗涤多余的荧光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及抽样程序与要求(试行)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及抽样程序与要求(试行)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及抽样程序与要求(试行) 2005 年 07 月 19 日 发 布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注册所需现场核查及药品注册检验抽样的行为,核实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与要求。 第二条现场核查,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所受理药品注册申请品种的研制、生产情况及条件进行实地确证,以及对品种研制、生产的原始记录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与申报资料相符评价的过程。 药品注册检验抽样,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药品注册检验目的,对所受理药品注册申请的试制样品进行现场

取样、封样、通知检验的过程。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所受理药品注册申请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和药品注册检验抽样工作。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审查需要,对所受理进口药品及其他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涉及的境外研制、生产情况及条件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和药品注册检验抽样工作。 第五条研制工作跨省进行的药品注册申请,现场核查工作由受理该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研制现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协助进行。 第六条现场核查项目包括:药学研究、药理毒理研究、临床试验、样品试制。根据审查需要,对临床试验用药物制备的情况以及条件进行现场核查。 药品注册检验抽样在现场核查时一并进行。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可另行安排。 第七条在新药临床试验审批阶段已经进行现场核查的项目,研制、生产情况及条件没有变化的,进入新药

抗核抗体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抗核抗体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抗核抗体( Antinuclear antibody ,ANA )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 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抗核抗体检测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相关人员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抗核抗体作为自身免疫病( autoimmune diseases ,AID ) 重要的生物学标志,是临床应用中最广泛、最基础的一组自身抗体。临床常见于系统性红斑狼疮 ( 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 ,SLE )、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硬化病、混合结缔组织病及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等系统性(非器官特异性) AID 患者。同时,ANA 可见于器官特异性AID 患者,如自身 免疫性肝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等。除此之外,ANA 也可见于慢性 感染性疾病及健康人群中 细胞核是ANA 靶抗原所在的最重要的结构部位,因此传统意义上的

ANA 是指抗细胞核抗原成分的自身抗体总称。随着检测技术的改进,尤其是培养细胞抗原基质(如HEp-2 细胞)的广泛应用,ANA 的定义扩展到以真核细胞各种成分(包括细胞核、细胞浆、细胞骨架蛋白及细胞分裂周期蛋白等)为靶抗原的自身抗体的总称。 目前,ANA 检测分成ANA 总抗体的检测和针对靶抗原的特异性自身抗体检测。其中,ANA 总抗体的检测方法主要包括间接免疫荧光法(indirect immunofluorescence,IIF )、酶联免疫吸附法(Enzyme-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 ,ELISA )等。ANA特异性自身抗体检测方法主要包括ELISA法、线性免 疫印迹法(line immunoassay,LIA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c hemiluminescence immunoassay,CLIA )等。 本指导原则所述抗核抗体检测试剂是指利用间接免疫荧光法、酶联免疫吸附法、化学发光法、线性免疫印迹法等基于抗原抗体反应原理,针对人血清、血浆样本中总抗核抗体或针对靶抗原的特异性自身抗体进行体外定性和/ 或半定量和/或定量检测的试剂。同时,本指导原则是针对抗核抗体检测试剂的通用指导原则,申请人应结合具体产品的特点进行申报。如果申报产品有具体指导原则,应参照执行。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进行注册申请和相关许可事项变更的产品。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 号)(以下简称《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管 2013 〕242 号),抗核抗体及针对靶抗原的特异性自身抗体检 测试剂属于自身抗体检测试剂,管理类别为□类6840。 二、注册申报资料要求注册申报资料的撰写应符合《办法》和《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 年第44 号)(以下简称44 号公告)

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第二稿草稿) 二OO 五年三月 1 目录 一、前言 (2) 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基本原则 (2) (一)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原则 (2) (二)等同性原则 (3) (三)仿品种而不是仿标准原则 (5) 三、质量控制研究 (7) (一)制备工艺研究 (8) (二)结构确证研究 (9) (三)制剂处方筛选及工艺研究 (10) (四)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 (13) (五)稳定性研究 (18) 四、安全性、有效性研究 (20) (一)口服给药制剂 (22) (二)注射给药制剂 (25) (三)局部给药制剂 (27)

五、参考文献 (29) 六、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30) 七、著者 (35) 2 一、前言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是指境内注册申请人提出的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颁布正式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我国已经颁布的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涵盖了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一般性技术要求。本指导原则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已有国 家标准药品研制的现状,针对其不同于新药的特点,较为系统地提出了 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过程中有关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研究的一 般性原则,并重点阐述了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制中相关技术要求之间 的内在联系及其科学内涵,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在研制已有国家标准药 品时,能够科学、合理地运用已有的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达到 研究的系统性、科学性要求。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请中的化学药品。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发和评价中,需要在本原则指导下,以科学性为根本,对 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 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基本原则 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研究中应注意遵循如下原则,以保证研究的科学性。 (一)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原则 无论创新药还是已有国家标准药品,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3 控性的要求是一致的,研发的根本原则都是要围绕安全、有效和质量可 控进行充分的研究。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研究有别于创新药之处在于, 可以利用已上市产品的可获得资料,因此有可能减少相应部分的研究工 作。 如果研制的已有国家标准药品与已上市产品的药学基础相同,即原料药的合成路线、工艺条件以及所用原材料、试剂和溶剂的来源、规格 等均一致;制剂的处方工艺相同,包括其中所用原料药、辅料的来源、规格等一致;并经验证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质量一致、生物等效,

医学影像信息管理软件产品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开立

2性能指标 2.1质量要求:软件应符合GB/T25000.51-2016中第5章的要求。 2.2外观 2.2.1软件包装应端正、表面光洁,存储介质可正常读操作。 2.2.2光盘盒表面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制造单位名称、商标; b)产品名称; c)制造日期或编号; d)软件发布版本号。 2.3性能 2.3.1安装和卸载 软件应能顺利安装和卸载。软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安装后,应能正常工作,图文应清晰,各模块应能正确进行各功能的运行。 2.3.2预约叫号候诊 a)应能按特定时间进行预约登记病历; b)应能在预约队列中选择患者、检查室,呼叫患者检查; c)应能即时反馈病人候诊情况; d)应能对预约总量、不同时间段检查量进行管理。 2.3.3病历管理 a)应能打开病历,查看患者有关信息; b)应能修改病历,更改患者有关信息; c)应能删除病历,删除患者有关信息; d)应能打印病历,打印机输出报告内容包含患者信息,图像、检查日期等信息; e)应能采用不同颜色标识病历的不同状态; f)应能对病历进行特殊标记; g)应能导出病历; h)应能恢复未彻底删除的病历,恢复患者有关信息。 2.3.4病历资料查找、统计

a)应能根据病历资料中的单个项目或组合项目为条件进行查找,如病人姓名、年龄、登 记日期等; b)应能按项目、工作量等进行统计。 2.3.5条码扫描 软件应能支持扫描条码的方式提取病人资料。 2.3.6采图、录像 a)应能对影像设备产生的图像进行动、静态采集保存; b)应能对影像设备产生的图像在显示器同步显示; c)应能对已采集图片进行复制、删除、图像说明和打印标记; d)应能对影像设备产生的图像进行录像保存; e)应能支持各种分辨率的图像的采集和录像。 2.3.7病历信息追踪 应能标识计划追踪、正在追踪、追踪完成的病历、并能输入追踪信息。 2.3.8图像查看与编辑 a)应能对图像标识部位及说明,对图像进行标注,可专门根据部位及说明来查找、浏览 相应图像; b)内置多种体位图供选择,可根据所选部位自动在体位图上定位; c)图像可选择性导出导入。 2.3.9检查报告单打印 a)应能创建各种不同的报告类型及格式,可设置为无图及多图的报告格式; b)编辑检查报告时自动提示同名病历,可以查看和复制病历检查信息; c)应能将当前图像与历史图像同屏显示对比; d)应能病理申请。 2.3.10用户权限 a)以管理员账号登录时应能添加、删除用户或修改用户的权限; b)不同的用户登录软件后应只具有相应的权限。 2.3.11系统安全性 软件应具有用户及密码验证功能,防止非法用户进入软件。

进口药品注册检验指导原则

进口药品注册检验指导原则 一、前言 为加强进口药品注册管理,规范进口药品的注册检验工作,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导原则。 二、定义及适用范围 (一)定义 进口药品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1.样品检验 是指承担进口药品注册检验工作的药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按照申请人申报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部门核定的药品标准对样品进行的实验室检验。 2.药品标准复核 是指承检机构对申报的药品标准中检验方法的可行性、科学性、设定的项目和指标能否控制药品质量等进行的实验室检验和审核工作。 (二)适用范围 进口药品(除进口中药材外)注册过程中涉及标准复核及样品检验的工作,适用于本规范。 三、注册检验程序及时限 (一)注册检验的申请及收检 1.注册检验的申请

进口药品注册检验申请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给的《检验通知单》办理,已完成注册检验需补充检验项目的申请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发给的《补充资料通知》办理。申请人应该在取得相应的凭证后向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提出注册检验申请,并在中检院相关工作信息平台填报注册检验信息。 2.注册检验任务的分配 中检院应该在收到注册检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报资格,符合要求的,确定承检机构分配检验任务,并向该承检机构发送《进口药品注册检验通知件》(见附件1),同时抄送申请人,通知申请人向承检机构报送申报资料及样品。申报资料的要求见附件2,其中药品标准及起草说明的撰写要求见附件3。样品的要求见附件4。3.注册检验的收检 申请人在接到《进口药品注册检验通知件》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样品及资料送至承检机构。 承检机构应该核对《进口药品注册检验通知件》及申报资料、样品的相关信息,符合收检要求的,予以收检并填写任务接收回执(见附件5)后,寄送中检院。 申请人逾期未送检或申报的资料样品不符合收检要求的,承检机构应向申请人发出退检通知书(见附件6),并应以公函的形式(见附件7)及时反馈中检院,由中检院函告药审中心退审。 (二)注册检验的开展及结果报送

(产品管理)射线诊断设备(第二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产品管理)射线诊断设备(第二类)产品注册技术审 查指导原则

X射线诊断设备(第二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09年03月18日发布 本指导原则旨于指导和规范第二类X射线诊断设备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统评价。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于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关联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 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可是,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关联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X射线诊断设备(第二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附件1: X射线诊断设备(第二类) 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于指导和规范第二类X射线诊断设备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统评价。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于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关联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 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可是,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关联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壹、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第二类X射线诊断设备(以下简称X射线机),类代号现为6830。 二、技术审查要点 (壹)产品名称的要求 X射线机产品的命名应采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的通用名称,或以产品结构和应用范围为依据命名,例如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全景牙科X射线机等。X射线机也可称X射线系统、X射线装置。不得使用“X光机”、“X摄影机”、“X线机”等不规范的名称。 (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 1.产品的结构和组成 壹套X射线机因其容量大小和使用目的的不同,结构和组成往往也不同,但就整体而论,主要由X射线发生装置、X射线成像装置和附属设备三大部分构成。 X射线发生装置主要包括X射线源组件、高压发生器等。 X射线成像装置主要包括X射线电视系统、荧光屏、胶片暗匣、数字减影系统、电影摄影机、录像装置等。 附属设备是指各种辅助和直接为临床诊断服务的设备,主要包括机械设备如诊断床、各种支撑、保持装置等。 图1X射线机组成 2.医用诊断X射线机的种类划分 医用诊断X射线机由于结构、功能、特性不同,种类划分较为复杂,常用种类划分情况如下:(1)按结构划分 携带式、移动式、固定式。

口腔图像处理软件产品技术要求ls

口腔图像处理软件 组成: 由软件安装光盘(内含软件安装包和电子说明书)、加密锁组成,逻辑结构组成模块包括:患者数据管理模块、二维图像处理模块、三维图像处理模块、全景图像处理模块、报告模块。 适用范围:适用于符合DICOM3.0标准的口腔CT图像,以及STL/OBJ标准头面部图像和JPEG标准的面像、口内照,用于图像显示和处理、存储与传输、数据管理及诊断报告编写。不适用于耳鼻喉部位的检查和诊断。 1.1 软件型号规格 口腔图像处理软件,型号:CephPro3D。功能配置如下表所示: 1.2 软件发布版本 V1 1.3版本命名规则 软件版本用X.Y.Z.B表示,其中X为主版本号(即软件发布版本号),表示重大增强类软件更新,Y为副版本号,表示轻微增强类软件更新,Z为修订版本号,表示纠正类软件更新,B代码编译版本号,表示构建。 重大增强类软件更新是指影响到医疗器械安全性或有效性的增强类更新,如更改预期用途,软件运行平台跨越互不兼容的计算机平台(包括软件和硬件),核心功能变化影响到用户临床决策或者影响到人员安全,软件的安全性级别、体系结构、用户界面关系或物理拓扑发生改变。轻微增强类软件更新是指不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性与有效性的增强类更新。纠正类软件更新是指为修正软件缺陷而进行的软件更新。构建是指软件编译生成一个工作版本。 软件的主版本号从1开始编号。当软件涉及架构或功能的重大修改时,主版本号加1,同时副版本号、修订版本号和代码编译版本号复位为0。

软件的副版本号从0开始编号,当软件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或修改局部功能 时,主版本号不变,副版本号加1。 软件的修订版本号从0开始编号,当软件修复缺陷时,主版本号和副版本 号不变,修订版本号加1。 软件的代码编译版本号,从0开始增加。 2.1 通用要求 2.1.1处理对象 适用于符合DICOM3.0标准的口腔CT图像,以及STL/OBJ标准头面部图像和JPEG 标准的面像、口内照,用于图像显示和处理、存储与传输、数据管理及诊断报告编写。 2.1.2 最大并发数 100 2.1.3 数据接口 DICOM3.0标准,STL/OBJ标准,JPEG标准。 2.1.4 特定软硬件 不需要特定的软硬件。 2.1.5 临床功能 1. 患者数据管理 a) 患者管理:新建患者,修改患者信息,删除患者信息,查询患者信息; b) 病历管理:新建病历,修改病历,删除病历,查询病历,导入病历和导出病历; c) 病历图像管理:导入本地图像数据,导入网络图像数据; d) 图像编辑 e) 患者数据的上传和下载; 2. 三维图像处理 a) 三维图像处理;阈值调节,保存不同方位图片,保存显示部位图片,保存图片,打开2D测量页面; b) 姿态调整:切换视图方向,平移视图,旋转视图,移动参考线,视图复原,保存矩阵,鼠标交互,同步三视图头位,预设三视图显示效果,头位复原; c) 3D测量; d) 重叠;

酶标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附件1 酶标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酶标仪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做出系统评价。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 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但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仅对ELISA实验结果进行比色,测量每一测试微孔吸光度值的普通酶标仪,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药监械〔2002〕302号)类代号为6840-3,品名举例为“酶免疫”、“半自动酶标仪”,管理类别为Ⅱ类。 本指导原则也适用于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的读数模块。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的要求 酶标仪的命名应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药监械〔2002〕 —1 —

302号)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通用名称一致。一般命名为“半自动酶标仪”、“半自动酶标分析仪”、“全自动酶标分析仪”、“酶标分析仪”或“酶标仪”、“酶联免疫分析仪”。 (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 酶标仪主要由电源、光源系统、单色器系统、样品室、检测器、微机和操作软件等组成。光源发出的光经平行处理后,透过滤光片/光栅射入样品室,经过待测液后,透射光信号被检测器检测,放大及模拟/数字转换后由微机进行计算、处理,并由显示器、打印机显示并打印出最终测定结果。 根据通道数量划分,酶标仪有单通道和多通道两种类型。 根据测定模式划分,酶标仪目前主要有单波长、单波长/双波长、波长连续可调式三种。 酶标仪结构图如图1所示。 图1 酶标仪主要部件(举例说明) —2 —

消化内镜中心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消化内镜中心 临 床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消化内镜诊疗管理制度 一、内镜室的基本设置 一、人员配置 1,医师 (1)内镜室必须有专职医师(或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内镜室的各项工作,并参加常规诊疗工作。专职医师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2)内镜医师必须有坚实的临床基础,应在工作,年么上的住院医师中择优选拔,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从事治疗性内镜工作的医师,培训时间应适当延长。 (3)内镜医师必须既有操作技能,又有丰富的临床及理论知识。在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考核上岗制度。 2,护士 (1)内镜室应设有经过培训的专业护士,其护龄至少在3年以上。每个检查台应设置1名护士(按同一时间内开展的台数计算)。3台以上的内镜室可设立护理组或配备护士长。 (2)内镜室护士应经过专门技术培,培训工作应在三级医院内进行,时间不短于2个月。在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考核上岗制度。 3.技术员 对工作量较大的内镜室,尤其是有x线设备的内镜室应配备技术员,技术员应有(或相当于)中专以上学历,经培训后上岗。 二、检查室 1.每一检查室面积不小于20m2 ,室内主要放置内镜检查设备与清洗消毒设施。 2.检查台数与内镜台数应与实际检查人数相适应,检查台过少必然会导致镜消毒不严的后果。 3.不允许将不同类型的内镜(如胃镜与气管镜)安排在同一检查室内进行。 4.胃镜和肠镜检查原则上应分室进行。检查人数不多的单位可分不同时间段进行检查,但严格禁止在同一清洗槽内进行胃镜与肠镜的清洗与消毒。 5.检查室应配有空调、相应的水电设施、稳压电源装置、吸引装置、供氧装置、抢救药品及设备。 三、基本器械 1.内镜数量内镜室的内镜数量应与本院内镜检查人数相一致。根据国家卫生部有关内镜消毒的规定,每例内镜检查后,内镜清洗及消毒时间不得少于20min。医院应根据检查人数配置相应的内镜与检查台数,以保证内镜消毒质量。 2.内镜的使用与报废制度各内镜室应建立内镜档案卡,记录内镜购置时间、使用频度、检查人数及维修情况。对不能维修使用的内镜实行报废制度性能 不良的内镜不得用于临床检查。 3.器械购置对各类辅助器械与治疗器械,购置时须严格检查“三证”,未经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器械不得使用。 4.其他器械活检钳等器械应每例患者一把,消毒后可重复使用,有条件者可采用一次性活检钳,但一次性器械不得反复使用。

软件需求分析使用说明审查规范标准

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审查规范

文件修改控制

目录 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审查规范 (1) 目录 (3) 1.引言 (3) 1.1.目的 (3) 1.2.适用范围 (3) 1.3.使用说明 (4) 2.参考资料 (4) 3.术语定义 (4) 4.质量要求 (6) 4.1.完整性 (6) 4.1.1.整体内容完整性 (6) 4.1.2.需求项信息完整性 (8) 4.2.正确性 (9) 4.3.一致性 (10) 4.4.可验证性 (10) 4.5.划分优先级 (10) 4.6.可用性 (11) 5.附件 (11) 5.1.一些编写建议 (11) 5.2.部分参考实例 (12) 5.2.1.需求项表格 (12) 5.2.2.表格需求项实例 (13) 5.2.3.优先级划分方法实例 (14) 5.2.4.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模板 (15) 1.引言 1.1.目的 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在软件开发、测试、质量保证、项目管理以及相关项目功能中起着重要作用。为了保证软件说明书对质量,本文档具体描述了《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所要包含的内容及其编制所要达到的质量要求。 1.2.适用范围 作为《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是否可以进入正式评审的审查标准,符合该规范的可以提交正式需求评审; 作为测试人员编制《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审查列表》的依据;

作为开发人员编制《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的指导原则; 1.3.使用说明 本文重点对需求分析说明书的内容进行要求,对表示方式、方法未明确提出要求对视为不作要求; 本文中的“应”、“必须”含义等同; 本文中的“现有的技术水平”指与该需求相关的行业中,可获得的、已知的、可实际运用于生产的、可信的、经过验证的所有技术; 本文中的需求可行性以通过审核发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 2.参考资料 GB 8566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受控编号? GB 8567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受控编号? GB/T 11457 软件工程术语受控编号? Systematic Software Testing Rick D.Craig, Stefan P.Jaskiel Artech House Publishers 2002-05-1 统一软件开发过程RUP2000手册IBM公司2000年 3.术语定义 GB/T 11457所列术语和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文 需求 系统必须符合的条件或具备的功能 软件需求分析 软件需求分析的基本任务是准确地定义未来系统的目标,确定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系统必须做什么。需求分析包括需求获取和需求规约:需求获取是系统分析员通过学习以及同用户的交往,熟悉用户领域的知识,并获得对未来系统的需求;需求规约是系统分析员在获得了用户的初步需求后,必须进行一致性分析和检查,通过和用户协商解决其中存在的二义性和不一致性,并以一种规范的形式准确地表达用户的需求,形成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 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Software Requirements Specifications,简称SRS):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也称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需求分析报告)是软件需求分析阶段得到的最终文档,它以形式化的术语和表示对软件的功能和性能进行详细而具体的描述。它是用户和开发者之间的技术合同,是软件设计、编码阶段的基础,也是软件测试和验收的依据。

红外线治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年修订版)教学教材

红外线治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国药监总局2017年第177号附件1 红外线治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7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红外线治疗设备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查人员增进对该类产品机理、结构、主要性能、预期用途等方面的理解,方便审查人员在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时把握基本的要求和尺度。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 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但是,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红外线治疗设备,是指利用红外线的物理性能,实现人体某些疾病无创治疗的产品,不包括使组织变性和/或至其凝固性坏死的红外线治疗设备。 利用红外线并结合其他物理方式进行治疗的医疗器械,其红外线治疗部分亦适用本指导原则。

在组合式设备中,附加部分应符合相应的专用标准,本指导原则未涉及相关要求。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的要求 产品名称建议以工程原理命名,不以治疗的病种命名。如:红外线治疗仪、红外治疗仪。 (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 应根据产品自身特点确定结构组成,一般分为主机部分、治疗头部分及其他附属部分,如图1所示。 (A)

(B) (C) 图1 红外线治疗设备示意图 (三)产品工作原理和作用机理 1.工作原理 红外线是一种不可见光,在电磁波谱中它的波长为 760nm—15μm,用红外线治疗疾病的疗法为红外线疗法。目前

(完整版)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附件 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制造商提交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资料,同时规范医疗器械软件的技术审评要求。 本指导原则是对医疗器械软件的一般性要求,制造商应根据医疗器械软件的特性提交注册申报资料,判断指导原则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述理由。制造商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法规要求的替代方法,但应提供详尽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并参考了国外法规与指南、国际标准与技术报告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认知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 本指导原则是对制造商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针对软件的特殊性,在现行法规要求下进一步明确了对医疗器械软件的要求,特别是对软件更新、软件版本的要求。本指导原则是医疗器械软件的通用指导原则,其他涉及软件医疗器械产品的指导原则可在本指导原则基础上进行有

针对性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一、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软件的注册申报,包括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适用的软件开发方式包括自主开发、部分采用现成软件和全部采用现成软件。 医疗器械软件包括独立软件和软件组件。独立软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附件的软件;软件组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部件、附件组成的软件。 独立软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无需医疗器械硬件即可完成预期用途,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独立软件包括通用型软件和专用型软件,其中通用型软件基于通用数据接口与多个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PACS、中央监护软件等;而专用型软件基于通用、专用的数据接口与特定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Holter数据分析软件、眼科显微镜图像处理软件等。 软件组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或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软件组件包括嵌入式软件和控制型软件,其中嵌入式软件(即固件)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如心电图机所含软件、脑电图机所含软件等;而控制型软件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如CT图像采集工作站软件、MRI图像采集工作站软件等。

冻干技术指导原则(4.21)1

冻干粉针剂(化学制剂)药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 生产质量技术指导原则 为了提高冻干粉针剂(化学制剂)生产质量风险评估、管理的有效性,指导企业在严格执行GMP的基础上,有序开展药品生产质量风险排查和生产质量研究,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在新版GMP实施前,我们在相关企业质量风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关键工序和岗位,制定了本指导原则。 冻干粉针剂(化学制剂)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精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案及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与任何形式的最终处理或成品检验。 1.人员培训管理 1.1称量、配制、灌封、过滤、冻干、无菌和内毒素项目检验等关键岗位新进人员经GMP知识、岗位操作等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经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后才能上岗。 无菌区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应重点关注进、出无菌区的更衣和无菌操作要求(包括生产操作和安装时的姿势、动作幅度及速率等)。 1.2企业应定期对上述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组织岗位操作SOP及相关管理制度再培训、再考核。 1.3冻干粉针剂灌装生产线的员工,应定期参加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灌装生产线的新员工经岗位培训后,在正式上岗生产的第一年内,至少有一次参加成功的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 2. 厂房、设备与设施 2.1厂房、设备与设施管理

2.1.1厂房和设备设施应采用经过验证的工艺和规程进行生产操作,并应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2.1.2设备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维护和维修职责,制定厂房和设备设施的预防维护计划, 相应的维护和维修应有记录。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上报设备运行的重要情况。 2.1.3厂房和设备设施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经改造、重大维修或停产一定时间以上的关键设备(如灭菌、灌装等设备)应进行再确认或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 2.2HVAC系统 2.2.1洁净区的洁净要求应在2013年12月31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相应洁净度的要求。 应开展HVAC系统验证,验证结果符合规定,并与实际生产相适应。 2.2.2应制定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监测程序。应对无菌操作区域微生物进行动态监测,监测程序至少应明确:取样的位臵和高度、取样的时间、监测的频次、培养基更换时间。 对表面和操作人员的监测,应当在关键操作完成后进行。 2.2.3高风险区域(新版GMP要求A级的区域),应开展以下工作,如果采取其他方法,必须经过证明,例如基于监测的数据。 项目及内容频次要求(至少) 悬浮粒子静态测试1次/3月 空气流速测定1次/半年 高效过滤器的完整性测试(应采用气溶胶法)1次/年 流向/型测试(如气雾试验录像)1次/年 环境和人员微生物监控每班 备注:设备、厂房等采用表面取样法,应开展回收率验证,考虑操作的可重复性。ISO14644推荐使用接触盘水平采样点的理想方法如下:培养基表面应与采样点接触不少于10s(或按说明书进行操作),向整个接触表面施加恒定均匀的压力(如施加的质量约为25g/cm2),不得有环形或线性运动。装臵有接触并拿开后,要加盖并尽快用适当的培养条件培养。

软件文档的评审和签署规范

软件文档的评审和签署规范 一、目的 在软件开发的每个阶段,对该阶段所形成的文档进行评审,尽早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文档的内容准确,为软件产品的质量提供保障。文档的签署是为了体现文档的合法性、有效性、法规性。 二、规定 1.文档评审的重点是需求说明和设计说明的评审,见附录一。 2.需求评审需要进一步确认用户要求什么,及用户从开发者一方了解某些限制和约束。用户代表必须参与此项评审活动,以得到双方认可的需求文档。3.设计评审主要进行概要设计评审和详细设计评审。概要设计评审主要详细评审每个系统组成部分的基本设计方法和测试计划;详细设计评审主要评审程序和程序单元测试计划。 4.所有评审会议必须形成会议记录(备忘录)和评审报告。 5.涉及到文档的更改按文档的更改要求执行。 6.评审的内容还可以包括:编排方式、技术准确度、完整性、对读者的适合性、表达上的正确性、格式的规范性等。 7.评审一般采用评审会的方式进行。 8.软件文档都应进行签署,签署的一般顺序为编制→审核→会签→标准化→批准的顺序进行。其中会签仅在必要时进行。 9.签署不允许代签,且修改单的签署与被修改的文档签署要一致。 10.编制、审核、会签、标准化、批准等人员见附录二。 三、程序 评审 1.由主管领导、用户代表(必要时)、开发小组成员、项目管理人员、标准化人员等组成评审小组,必要时邀请外单位专家参加。 2.开会前,由主管领导确定评审的具体内容,并将材料发给评审小组成员。3.评审小组成员准备。 4.主管领导主持会议,根据评审条目由评审小组成员评议、评审。 5.评审小组得出评审结论,形成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 签署 (无) 四、相关记录 评审报告 会议纪要(记录) 五、相关文档

仿制药的晶型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仿制药的晶型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目录 I . ...............................................................................................................................................3 简介2II . .........................................................................................................3 术语定义:多晶型和多晶型III . .............................................................................................................3 药物固体多晶型一般原理A . .........................................................................................................3 药物固体多晶型的重要性B . .............................................................................................................................3 多晶型的特征C . . (3) 多晶型对原料药和制剂的影响1. .................................................3 对溶解性、溶解度、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的影响2. ..................................................................................................... 对药物制剂生产的影响453. ................................................................................................................. 对稳定性的影响IV . ..................................................................................................... 仿制药申请的多晶型和同一性55556789V . ..................................................................................................... 仿制药申请中对多晶型的考虑A . ......................................................................................... 评价建立多晶型质量标准的重要性B . ................................................................................................. 原料药多晶型质量标准的建立C . ..................................................................... 评价建立药物制剂中多晶型质量标准的重要性附件1 – 决策树1.......................................................................................................................................... 附件2 – 决策树2.......................................................................................................................................... 附件3 – 决策树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