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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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联营企业与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 当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 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 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可视为投资者的 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 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 方共同决定。 算

合营企业不同于联营企业。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只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只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而不具有控制权;而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控制权,虽然这种控制权是共同控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如何做账务处理 问: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 1.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 ①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等同于 购买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等同于 接受捐赠,这种情况下,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 本。 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当按照初始成本入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其他货币资金 当初始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2.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①实现净损益时,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为当宣告现金股利时,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减少了,所以要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六种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六种转 换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六种转换 李亚进 财政部2014年3月13日正式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 权投资》(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自 2014年 7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提到了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所涉及的六种情况以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一是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转换模式为:由金融工具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此时合并方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案例1: 2014年7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购入乙公司10%勺股权, 对乙公司无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7月8日该笔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10 0万元,当日甲公司又以银行存款 6000万元从其他投资者手中购得乙公司60%股份,对乙公司实现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甲公司会计处理: 1、2014年7月1日,对乙公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成本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1000万元 2、2014年 7月8日,确认对乙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万元(1100万元-1000万元) 3、2014年7月8日,对乙公司追加投资6000万元,涉及到金融工具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转换。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6000 万元 贷:银行存款6000 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100 万元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成本1000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 4、转换当日: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万元(1100万元-1000万元) 贷:投资收益100万元 二是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转换模式为:由金融工具转为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核算,此时需要将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案例2:甲公司于2014年7月1日以银行存款500万元购入乙公司5%的股权, 甲公司将其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7月8日该笔投资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当日甲公司又对乙公司追加投资 2000万元,取得乙公司20%股权,至此,甲公司对乙公司持股25%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甲公司会计处理: 1、2014年7月1日,对乙公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成本 500万元 贷:银行存款500万元 2、2014年 7月8日,确认对乙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总结

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总结 孙上元 (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柳州局,广西柳州545006) 摘要:本文首先就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作了解析;继而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作了详细阐述,此环节先解析的是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会计处理,后就达到重大影响或以上但未形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作了解析。在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面,对成本法和权益法作了会计账务处理的案例展示,最后就长期股权投资的转换与处置则作了详尽的案例解析。为今后类似问题处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案例解析 0引言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为获取另一企业的股权所进行的长期投资,通常为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变现,投资企业作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与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的首要目的并非为了获取近期的投资收益,而是为了强化与其他企业的商业纽带,或者是为了控制、影响其关联公司的经营政策和财务政策。股权代表一种终极的所有权,体现所有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投票表决的权利。通过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获得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能参与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从而影响、控制或迫使被投资企业采取有利于投资企业利益的经营方针和利润分配方案。同时,长期股权投资还是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行业系统风险的一种途径。长期股权投资各业务联系紧密、账务处理复杂,关联交易舞弊是上市公司惯用的虚增利润方式。因此,熟悉长期股权投资各类业务的账务处理流程,理解不同会计资料之间的勾稽关系,是财务管理人员及注册会计师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1长期股权投资的类型 1.1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 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的目的是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长期股权投资具有长期持有、收益与风险并存、改善企业经常状况等特点。 1.2长期股权投资的类型 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分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三种类型。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子公司。通常,当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或虽然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时,也说明投资企业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 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有什么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有什么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 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 (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二、核算不同: 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 的影响。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相应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的。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要相应的进行调整。所以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的时候,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增,确认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了,所以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发生变动时,也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投资企业对 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 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 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 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 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2.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1)个别财务报表 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如下图所示: 关键点:剩余持股比例部分应从取得投资时点采用权益法核算,即对剩余持股比例投资追溯调整,将其调整到权益法核算的结果。

①处置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 ②剩余部分追溯调整 1>投资时点商誉的追溯 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2>投资后的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的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投资收益(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日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共6种转换:(跨界)

权益法30%→公允价值计量5% 成本法70%→权益法30% ①卖掉65%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65%) 投资收益 ②剩余30%(追溯调整) (详情请见第27章第10节)成本法70%→公允价值计量5% ①卖掉65%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65%)

投资收益 ②原剩余5%(跨界)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5%) 投资收益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减资,追溯调整)(详见第27章第10节) (二)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特殊情况(被动稀释)《企业会计章第27(详见第日财政部发布)4月11年2015(号》7准则解释第10节) (三)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个别财务报表内容详见第一节和本节内容,合并财务报表内容详见第27章第10节) 区分为两种情况: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详见第一节)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详见本节补充内容) 【补充内容】★★★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 投资方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即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即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

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下列会计处理方法核算(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1.按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成本法(原持股5%变更为55%)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将按照该准则确定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公允价值)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收益等。 (先的金融资产当期损益①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卖后买)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可借可贷) 同时: 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当期损益。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或反向 ②新增投资部分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2.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六种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六种转换 会计网2014-07-16 17:18 | 分享到: 收藏文章 财政部2014年3月13日正式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提到了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所涉及 的六种情况以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笔者对此进行了总结。 一是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转换模式为:由金融工具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此时合并方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案例1:2014年7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购入乙公司10%的股权,对乙公司无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7月8日该笔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100万元,当日甲公司又以银行存款6000万元从其他投资者手中购得乙公司60%股份,对乙公司实现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甲公司会计处理: 1、2014年7月1日,对乙公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1000万元 2、2014年7月8日,确认对乙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万元(1100万元-1000万元) 3、2014年7月8日,对乙公司追加投资6000万元,涉及到金融工具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转换。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6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60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100万元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1000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 二是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或实施共同控制,转换模式为:由金融工具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及股权比例变动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及股权比例变动的核算 : 一、成本法核算需明确的重点:(一)成本法核算下如何确认收益①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应按投资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所确认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数,若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二)原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冲减的投资成本恢复①获得的属于投资前被投资单位累积利润或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大于投资后累积实现利润的,投资单位均需按投资比例相应冲减投资成本作投资成本收回。 ②若以后被投资单位每年实现的利润大于被投资单位当年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均需按投资比例相应恢复原冲减的投资成本,但恢复的投资成本不能高于原冲减的投资成本,即将原冲减的投资成本恢复到原始投资成本数,同时将恢复的投资成本确认为收益。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利润大于(或等于)累积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应将原冲减的投资成本恢复到原始投资成本数。 (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可以在每年度结束时,也可在某一年度的中间。为方便理解,以下例题假定分派利润为年度结束时。 (四)举例A企业于95年1月1日投资于甲企业,投资成本6000万元,占股份10%,甲企业95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0万元,A企业采取成本法进行核算。

毕业论文 ①年初A企业投资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6000万 贷:银行存款6000万 ②95年甲企业实现利润500万,当年末分派股利400万元因甲企业本年分配股利小于本年实现利润,故不需冲减投资成本,A企业分得的股利可全部作为当年收益。 A:企业分录: 借:银行存款40万 贷:投资收益40万 ③96年甲企业实现利润600万,当年末分派股利800万元。 甲企业本年分派利润大于本年实现利润,应冲减投资成本。A企业投资后甲企业累积分派利润1200万元,累积实现利润1100万元。 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利润1200万,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利润1100万(假定在每年末分派股利。若为下年度中间分派96年度利润,则为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利润)。 应冲减投资成本=(1200万-1100万)×10%-0=10万应确认收益=800万×10%-10万=70万 A企业分录: 借:银行存款80万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的转换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知识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权益法、金融资产之间核算方法的转换 【提示】共计有6种情况: 假定条件如下:5%(金融资产);20%(权益法);60%(成本法) (1)5%(金融资产)→20%(权益法) (2)5%(金融资产)→60%(成本法)【涉及合并报表】 (3)20%(权益法)→60%(成本法)【涉及合并报表】 (4)20%(权益法)→5%(金融资产) (5)60%(成本法)→20%(权益法)【涉及合并报表】 (6)60%(成本法)→5%(金融资产)【涉及合并报表】 一、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权益法的核算 例如:5%(金融资产)→20%(权益法) 1、转换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转换日原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的公允价值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 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投资收 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其他综合收益【或贷方】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贷:银行存款等 2、比较上述计算所得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成本法的核算(即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个别财务报表 例如:5%(金融资产)→60%(成本法)——原投资系公允价值计量 转换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新增投资成本 =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新增投资成本 【提示】若原投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可能因持股比例下降或上升而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或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增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1)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①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即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小于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应同时调整留存收益(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下图所示: (2)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注意:两次投资形成的商誉或计入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综合考虑,以确定与整体投资相关的商誉或应计入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3)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 ①属于在此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调整长期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比较及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比较与分析(1) 我国会计核算规范未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以下称核算方法)作出系统一致的规定,可供选择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其中权益法又包括了非完全权益法和完全权益法。不同的核算方法不仅应用基础、范围、过程不同,而且应用结果也不同。本文试图从理论的角度,结合我国现行的会计实践就此进行初步的比较与分析。 一、应用基础的比较与分析 不同的核算方法不仅对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认识,而且对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的认识也不相同。 成本法认为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和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只有在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以原有资产增减变动为条件的经济业务,或对被投资单位税后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为实际收到或确定将收到的利润或股利。 权益法认为被投资单位是投资企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所有经济活动都部分或全部被看作是投资企业的经济活动,投资企业对此均应在活动发生时或年终进行会计结算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则因核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从财务的角度不难推导出,非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一般应为投资额与市场利率的乘积,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无实质联系;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最后则为所享净投资额(所有者权益)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的乘积,体现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的

整体一致性。 二、应用范围的比较与分析 在我国会计实践中,核算方法的具体应用范围通常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或会计核算制度的明确规定。根据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实质控制权,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可用成本法,反之则应用权益法。《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相关内容还表明,当企业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应使用完全权益法。虽然现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并未就权益法的具体类型加以说明和限定,但从有关应用举例及说明上看,所用的权益法应是非完全权益法。在核算方法的具体选择上,确定投资企 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是十分重要的。按《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的标准是看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如果存在则为有实质性影响,反之则否。从这一规定及相关说明来看,核算方法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企业对其在被投资单位可供分配利润中所占份额的可控制程度。当这种可控程度较高,投资企业有权按自己的意愿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取得投资收益、或有权否决一切不利于自己实际取得投资收益的决议时,则倾向于采用权益法,反之,则倾向于选用成本法。 显然,前述规定是不完善的,它并未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情况。实际上,在这一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即使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难以使其对被投资单位

成本法与权益法比较表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基本核算对照表

一、因股份上升,由成本法—权益法,会计分录包括三部份,一是新投资入帐,二是新旧投资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三是原投资在两 个时点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帐务处理。 (一)、新投资入帐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付出对价) 贷:银行存款等 (二)、调整新、旧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1、计算原投资的商誉=原付出对价—按当时公允价值计算的份额 2、计算新投资的商誉=新增投资付出对价—按新增投资时公允价值计算的份额 3、总商誉=原投资商誉+新投资商誉 4、如果总商誉>0,原投资初始确认不作调整,新投资初始确认金额不再调整,就按付出对价入帐,即使新投资付出对价小于被投 资企业公允价值相应比例份额,也不再记营业外收入。 5、如果总商誉<0,需分三种情况: (1)、原商誉<0,调整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2)、新商誉<0,调整新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3)、原商誉<0,新商誉<0,分别调整新旧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注意:谁是负数就调谁,调整的金额为总商誉的绝对值。是原商誉为负的,如果是以前年度就投资了的,则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因为正常的投资权益法下是这样作会计分录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营业外收入(差额) 由于现在是要调整以前年度,以前年度的营业外收入都早已结转损益,成为累积的留存收益了,所以就调整留存收益,就是: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注意,这个调整仅是调整负商誉,即是差额部分(营业外收入) 如果是本年度投资的,则直接调整营业外收入,即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差额) 新商誉为负的,调整新投资初始确认金额的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选择

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选择 一、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选择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合并报表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由此可见,《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存在控制关系的子公司,母公司报表按照成本法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将该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换成权益法再进行后续的合并程序。对于存在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合营联营企业,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对该长期股权投资均按权益法核算。对于上述投资之外的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中均采用成本法核算。《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和共同控制实体的投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告的母公司应该使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及共同控制实体的投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单独财务报告》规定,企业编制单独财务报告,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共同控制实体的投资,应按成本法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资产》的规定核算。《国际会计准则》对于存在控制关系的子公司,在合并报表及单独报表中,均使用成本法核算。对于联营企业及共同控制实体,在编制单独财务报告时,按成本法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资产》的规定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告时,使用权益法核算。对于除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共同控制实体外的投资,在合并报表及单独报表中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资产》的规定核算。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对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并在此基础上比较该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是否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第一种情况即 1.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1)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般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应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再次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应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上述与原持股比例相对应的商誉或是应计入留存收益的金额与新取得投资过程中体现的商誉与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应综合考虑,在此基础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异同点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异同点分析 摘要:企业形成所有权关系中的投资为股权投资,其中长期股权投资通 常被企业长期持有,因此核算方式的选择非常重要。本文分析了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及核算方法,并对二者之间的异同进行了比较,最后说明了二者之间相互转换的情况。 关键字: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 一、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2、基本特点:⑴长期待有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②利险并存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③禁止出售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 出售。 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抽回投资。④风险较大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长期债权投资而言,投资风险较大在中国,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对比表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对比表:

固定资产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累计摊销(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按借方差额) 贷: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按贷方差额) 企业计提的应收款项和存货的减值,以后价值回升可以转回,但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的减值不允许转回。 下列资产减值准备中,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可以转回的有()。(2008年) A.坏账准备 B.存货跌价准备 C.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D.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答案】AB 【解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是不可以转回的。 下列关于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09年) A.无形资产均应确定预计使用年限并分期摊销 B.有偿取得的自用土地使用权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C.内部研发项目开发阶段支出应全部确认为无形资产 D.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答案】BD 【解析】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该摊销,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内部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才确认为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应该费用化记入当期损益,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010年) 【答案】× 【解析】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应该记入长期待摊费用,以后分期摊销计入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例题2·判断题】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单独核算。() 【答案】× 【解析】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属于本企业的资产,其发生的改良支出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固定资产计量与无形资产计量对比表: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 转换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共6种转换:(跨界) 权益法30%→公允价值计量5% 成本法70%→权益法30% ①卖掉65%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65%) 投资收益 ②剩余30%(追溯调整) (详情请见第27章第10节) 成本法70%→公允价值计量5%

①卖掉65%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65%) 投资收益 ②原剩余5%(跨界)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5%) 投资收益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减资,追溯调整)(详见第27章第10节)(二)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特殊情况(被动稀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2015年11月4日财政部发布)(详见第27章第10节)(三)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个别财务报表内容详见第一节和本节内容,合并财务报表内容详见第27章第10节) 区分为两种情况: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详见第一节)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详见本节补充内容) 【补充内容】★★★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 投资方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即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即投

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下列会计处理方法核算(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1.按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成本法(原持股5%变更为55%)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将按照该准则确定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公允价值)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收益等。 ①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先卖后买)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可借可贷) 同时: 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当期损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或反向 ②新增投资部分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2.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规则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规则 1、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各知识点的学习和掌握始于它的取得,不管是合并还是非合并,也不管是同一控制下还是非同一控制下,只有取得了长期股权投资,准确地确认初始投资成本和各项费用,才谈得上进行正确的后续计量和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企业合并与非企业合并,而企业合并还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管是以什么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都要付出对价,都会发生各种形式的费用。那么,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发生的各种直接、间接的相关费用应该怎么样处理呢 处理的规则还是遵循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初始投资成本的规则,即要区分是否为企业合并,要区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要区分是为取得投资而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还是发行证券等而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间接相关费用。然后,才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正确的处理。 一、以企业合并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发生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三、怎样处理间接费用呢 这里的间接费用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发生权益性证券、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而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总的来说,这些费用是由于发行证券或承担债务而发生的,直接归属于该证券或债务,所以应计入相关证券的发行成本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 具体地说,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所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综上所述,在处理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发生的各种相关费用时,要考虑所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形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性质等因素,区分情况,分别适用会计准则的不同要求。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私募投资基金按其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证券、资产支持计划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 (一)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设立为下列三种形式: 1.公司型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

2019最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处理(合并层面详细解答)

第七章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 联营合营支付现金 合并成本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 投资直接相关费用税金及其他 必要支出 发行权益 性证券 支付给承销机构的手续费,佣金 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不构成长 期股权投资成本,该费用自溢价 收入中扣除 同一控制合并合并成本为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合并 方投出的资产,证券(面值)按 账面价值入账,不确认损益,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 存收益。 审计、法律服务、评估等中介其 他相关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1、注意如果子公司按照改制时确定的资产负债经评估 确认的价值调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合并方应当按 照取得子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份额,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分步取得多次交易取得的,按持股比例计算合并日 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该项目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 合并日为取得新的股份所支付的对价现金、转让的非 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不足调整的冲减留存收益。 3、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后少数股权(外部独立第 三方)的购买,该部分少数股权的购买不管与形成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交易是否同时进行,在与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不构成一揽子交易的情况下,有关股权投 资的成本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确定,在这种 情况下,在合并方最终持有对同一被投资单位的股权 中,不同部分的计量基础会存在差异 非同一控制合并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合并成本,差 额计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支出,记住即使用无形资产和固 定资产进行投入,也不能计入资 产处置损益,而要计入营业外收 入或支出。 其他直接相关费用计入管理费 用 购买方公允价值≥被购买方公 允价值,体现为合并报表的商 誉,购买方公允价值<被购买方 公允价值,体现为合并利润表损 益,谁大谁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分步取得应以购买日之前所持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分两种情况:1、购买日之前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形成 的其他综合收益或其他资本公积暂时不做处理,待处 置该投资时,再进行相应处理2、购买日之前按公允价 值计量的(其他权益投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 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转入当期损益(投资收 益)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共6种转换:(跨界) 权益法30%→公允价值计量5% 成本法70%→权益法30% ①卖掉65%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65%) 投资收益 ②剩余30%(追溯调整) (详情请见第27章第10节) 成本法70%→公允价值计量5% ①卖掉65%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65%) 投资收益 ②原剩余5%(跨界)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5%) 投资收益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减资,追溯调整)(详见第27章第10节) (二)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特殊情况(被动稀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2015年11月4日财政部发布)(详见第27章第10节) (三)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个别财务报表内容详见第一节和本节内容,合并财务报表内容详见第27章第10节) 区分为两种情况: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详见第一节)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详见本节补充内容) 【补充内容】★★★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 投资方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即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即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下列会计处理方法核算(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1.按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成本法(原持股5%变更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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