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然、实然与应然: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服务社会研究

必然、实然与应然: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服务社会研究
必然、实然与应然: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服务社会研究

国内外流体力学研究机构

国内外流体力学研究机构 2008-05-08 09:08:34|分类:C FD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流体力学研究所 http://www.bu https://www.360docs.net/doc/454557092.html,/dept5/stress.htm 包括国家计算流体力学重点实验室(由李椿萱院士和张函信院士主持)和流体力学开放实验室 2. 美国布朗大学流体机械研究中心 http://www.cfm.b https://www.360docs.net/doc/454557092.html, 了解流体机械的诸多方面 3.美国ssesco公司CFD技术服务中心 https://www.360docs.net/doc/454557092.html,/files/cfd_main.html 美国一个著名的计算流体服务机构,解决C FD计算和工程问题的专家 4.英国Cra nfield大学CFD研究中心 http://www.cra https://www.360docs.net/doc/454557092.html,/sme/cfd/ 主要介绍C FD的在各个领域的应用。 5.欧洲流体湍流及燃烧研究协会(Europe an Research C ommunity On Flow, Turbulence And Combustion ) http://lmfwww.epfl.ch/lmf/ERC OFTAC/ 领导管理欧洲的流体,湍流及燃烧方面的科研教育和工业的联合组织。 6.美国国家航空和宇宙航行局 http://www.nasa.go v/ NASA的各项动态和进展,信息很多。 7. 加拿大计算流体力学学会(The CFD Society of Can ada ) http://www.cfdsc.ca/english/index.html 介绍计算流体力学的进展和应用 8. CFD免费软件下载中心(CFD codes list - free softwa re) http://www.cfdsc.ca/english/index.html CFD免费软件下载(ft p) 9.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空气动力学实验室(the Princeton Gas Dyn amics Lab ) http://www.p https://www.360docs.net/doc/454557092.html,/~gasd yn/index.ht ml 进行流体力学的前沿研究 10. 澳大利亚Monash 大学湍流研究所(The Turbulence Research Laborato ry at Monash Uni versity ) https://www.360docs.net/doc/454557092.html,.au/~julio/TRL/ 进行湍流的理论和实验研究及应用 11. 美国Syracuse 大学超音速中心(S yracuse University cente r for h ype rsonics)

法律的应然与现实中的实然

调解制度是我国在纠纷解决当中一项有效且便捷的纠纷解决制度,是由中立第三方主持,在查明纠纷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纠纷当事人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秉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对双方的纠纷问题达成协议从而定纷解争的一种活动。我国的调解制度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理念,在发展我国传统文化中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的思想上充分体现了我国现代法治和谐的基本要求。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这种当初基于行政权的不可处分性而作出的规定,随着行政审判实践和理论界的研究而产生动摇。尽快修改行政诉讼法,消除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尴尬,应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现实国情所需。最高法院已经根据行政审判实践提出在《行政诉讼法》修改前,法院可以就协调解决行政争议之方式进行探索和实践,总结经验。从理论上来讲,行政诉讼法上的调解与民事诉讼法上的调解在实质上是一样的,都具有诉讼法和实体法上的行为的双重属性。行政诉讼中采用调解是当事人以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为处分标的双方合意行为,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与判决书的效力相当,从而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因此行政调解制度的构建是顺应司法为民这一历史要求的,应当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助推器”。笔者试从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上论述在行政诉讼中建立调解制度的可行性,在与法学同仁进行商榷的同时,也希望在今后行政诉讼法修改时能将在现实实然中早已存在并应用的行政诉讼调解不再是停留在实际操作层面而是上升到法律层面。一、我国的诉讼调解制度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建国前有效地解决了我国人民群众的内部纠纷,并在建国初期得到发展。在1991年我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实施前的时间时里,调解是审理民事纠纷的主要主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审判方式的改革:着重调解的工作方式,使调解制度得到了规范并发挥了其优势。人民法院作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各种矛盾和纠纷的终局解决者,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诉讼调解。人民法院在坚持合法、自愿原则的前提下,促使纠纷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秉着互谅互让的精神所最终达成的调解,既体现了法治精神要求,又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体现,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无疑是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调解有利于当事人息诉,能够实现纠纷和矛盾的彻底解决,减少上诉、再审、申诉、缠诉等现象的发生。我国目前诉讼每年都呈增长趋势,案件判决率,上诉率、再审率居高不下,这些现象的发生,使得社会对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产生一定的信任危机,而调解结案则可以极大地避免这种现象。调解有利于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难除了信用金融诚信体制不健全、地方保护主义、司法腐败等原因外,关键点还是在于义务人没有履行能力,但调解的结案的纠纷当事人一般都能自动履行,很少有案件需要法院强制执行的。调解与效率的关系与法官和当事人情况直接相关,特别是审前调解和简易程序中的调判结合,可以较大地提高法院的审判工作效率,实行案件的繁简分流,有利于法院资源的合理分配。而且,调解可以在原告的诉讼请求之外一并解决双方更多的争议,而不必另案处理,符合法院所追求的公平与效率主题。保证审判的效果,维护社会稳定,既是社会各界对法院的要求,也是法院保护自身建设的需要,调解可以达到当事人无反悔、无申诉、无上访的最佳纠纷解决效果,是司法的理想境界。理论固然来源于实践,但其一旦形成,则可对实践发挥能动的指导作用。建立行政调解制度,在行政诉讼中发挥调解的特殊作用,是解决行政争议实现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尽快修改行政诉讼法,消除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尴尬,应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现实国情所需。二、在法律上确立行政诉讼调解的必要性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经济行政案件不应进行调解的通知》中已经规定审查和确认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所作的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决定是否合法、正确,不同于解决原、被告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问题,人民法院不应进行调解,而应在查明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公正的判决。如此规定说明,调解的实质是参与调解的主体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而对自己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作出实质上的处分,以牺牲一定的权利为代价求得争议的解决。因此,调解只适用于那些有完全处分权利来处分自己的褓和程序权利的诉讼形式,而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者,

古代思想家对法的应然与实然问题的追寻(下)

古代思想家对法的应然与实然问题的追寻(下) 这些主张,在后来法家的代表人物李悝、商鞅、韩非那里得到进一步阐发,形成了更为完整的法家传统。战国早期的李悝著《法经》,最早从对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作出了较为系统的成文规定,“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捕》二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减”。“然皆罪名之制也。”51商鞅非常强调法的现实性,所谓“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52就是说,法律制度不应法古或循今,应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化。商鞅基于其人的本性“好利恶害”的性恶论,主张通过“壹赏”、“壹刊”、“壹教”、“立法明分”,即建立统一的封建法律,厉行封建式法治。商鞅的法治,当然只是有限法治,是封建君主不受制约的“刑无等级”,严格适法,即“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53而且由于“法之不行,自上乱之”,因此在商鞅的这种封建式法治之下,也要求君主率先垂范,做到“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54在适用法律上,“不失疏远,不违亲近”。55时逢战国末年的韩非同样从性恶论出发,主张必须以法制众。他认为法律必须是成文的,以资作为衡量人们遵守的行为准则,所谓“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56这样的法要得到贯彻,君主必须掺合“术”、“势”,“抱法处势”,藏术于胸,以确保法律的实现。总之,法家强调法律的实定性和实在化,颇似有一些法实证主义的意味。他们无不将法视为成文的、颁布的、统一的,并通过有效刑罚手段加以实施的行为规范。 道家的代表老子从因任自然的自然主义和天人合一论出发,最先提出了类似于古希腊、罗马的自然法思想,主张“贵以贱为本”、“贵贱不分”的平等观,倡导以人为中心,所谓“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57他认为,凡属人类社会,必有其相互维护其生存的共同法则,但他认为这种法则不是儒家的礼,而是一种自然秩序-道,进而提出带有中国传统色彩的自然法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58所谓“天恢恢,疏而不失”。59 “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60 “天

(完整版)中国著名科研院所名单

北方交通大学信息科学研究所 北京科技大学矿业研究所 北京林业大学林业研究所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辐射中心 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所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自动化系统工程研究设计院 大庆石油天然气地质研究所 大庆石油学院石油天然气钻采工程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海洋地质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石油地质中心实验室 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岩溶地质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 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蚌埠接插件继电器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长沙半导体设备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电视电声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东北微电子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杭州计算机外部设备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华东微电子技术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南京电子技术工程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平凉半导体专用设备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上海微电机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四川压电与声光技术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天津电子材料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西安导航技术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中国西南电子设备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中原电子技术研究所 东北工学院干燥技术研究所 东北工学院金属塑性加工与型钢生产技术研究所东北工学院设备诊断技术研究所 东北工学院自动化所 东北工学院自动化仪表与过程控制研究所 东南大学电子学研究所 东南大学建筑研究所 东南大学无线电研究所

东南大学运输工程研究所 东南大学自动化研究所 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 福建省三明市真菌研究所 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公安部交通管理研究所 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 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 广播电影电视部广播科学研究所 广东省广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 广东省家禽科学研究所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广西大学自动化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所(简称黔东南州农科所)国家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 国家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国家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国家海洋局海洋技术研究所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人工晶体研究所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咸阳非金属矿研究所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公司苏州研究设计所 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 国家医药管理局天津药物研究院 国家重点化学工程联合实验室 国内贸易部(原商业部)杭州茶叶加工研究所 国内贸易部(原商业部)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所 国内贸易部(原商业部)无锡粮食科学研究设计院 国内贸易部(原商业部)郑州粮食科学研究设计院 国内贸易部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 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 合肥工业大学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综合自动化研究所 合肥工业大学能源研究所 合肥工业大学预测与发展研究所 河北省廊坊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河北省水产研究所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实然的刑罚目的与应然的选择

实然的刑罚目的与应然的选择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总是处在发展变化之中。刑罚目的亦是如此。而实然的刑罚目的说明了我国现实的刑罚目的,应然的选择则表明了我国刑罚目的应有的一种发展方向。 一、我国实然的刑罚目的 虽然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刑罚目的,但是从我国刑事法律的有关条文规定来看,还是可以判断出我国刑罚的实然目的。 现行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我国监狱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前引三部法律的第一条在说明立法意图时都使用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一用语来说明其立法的法律依据。而所谓“根据宪法”,则应该是指根据现行宪法第28条,即:“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反革命的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说明:1999年1月22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建议将该条修改为: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客观而论,宪法第28条实际上从宏观上规定了我国刑事法律的总体目的。从语法角度来看,前引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的三个条文中,都有一个表示行为目的的状语“为了……”,这就意味着这三个条文分别从微观方面表明了我国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与行刑法的创制目的。由于创制刑事法律的目的反映了国家运用刑事手段处理社会矛盾的基本目的,因此,创制刑事法律的目的集中代表了国家制刑、量刑、行刑的整体目的-即刑罚目的。如果我们以因式分解的方法将前引三个刑事法律条文进行分解与重组,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的一个等式: 刑罚目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秩序)+(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这里有必要说明:由于在关于刑罚的本质问题上我不认为刑罚是对犯罪的报应(惩罚)而是对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的报应(惩罚),据此,对上述等式可改造为:

从应然的角度讲

从应然的角度讲教与学 从应然的角度讲,学是本源性(本体性)的存在,教是条件性的存在,无论是从个体成长还是从人类发展来说,学都先于教而存在,教是为学服务的。“教与学的关系处于这样的基本状态:教学的根本目的、出发点和归宿都要体现、落实于学的状态,教的必要性建基于学的必要性,教的现实性取决于学的可能性,教的准备依存于学的准备。整个教学的着眼点在于学的态势。这样,教与学的关系表现为:学是处于规约的地位,它规定着教学的可能性质与进程,体现着教学的总体预想效果;而教则是关系的次要方面,处于辅从地位,教的目的、任务、内容依存于学的目的、任务、内容,教的过程符合、适应于学的过程的内在逻辑,教的任务是否完成要看教学目标是否达到,而后者则落实、体现在学的终态上。”这是因为,首先人具有学习的天性和巨大的学习潜能、发展潜力;其次学生具有独立的倾向、要求以及很强的独立学习能力。当然关键还在于学习是学生的自我活动(自我生成的过程),教师是无法替代的。教师不能代替学生读书,替代学生观察、分析、思考,替代学生明白任何一个道理和掌握任何一条规律。所以教学改革要正本清源,教与学的关系要恢复到其本义上,没有学习就没有教学,学习是教学活动的本位与原点所在,助学、促学、扬学是教学存在的使命与理由,教要在引导、促进、维持、强化、激励上下功夫,真正落实以学定教(定出了教的本性、价值和意义),实现少教多学、不教之教(之学)(教为了不教)、教学相长。从实然和应然相结合的角度讲,教学是由师生双方共同决定和完成的一项活动,教学的水平和质量取决于教与学双方的潜能、智力和责任心、积极性的充分发挥,缺乏任何一方的努力和贡献,教学都不可能达到理想的境界和效果。从实然的角度讲,教学改革要致力于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更新教师的观念。观念决定教师怎么教(即教的方向),素质决定教师教什么(即教的内容)。教学改革“成也教师、败也教师”,加拿大教育学者迈克尔·富兰( M.Fullan )指出,“教育变革的成败取决于教师的所思所为,事实就是如此简单,也是如此复杂。”教师素质是决定教学改革的最终力量和依靠,教师素质跟不上,一切教学改革都将流于形式,提高教学质量更是无从谈起。正如朱永新先生所言“一次次改革之所以最终走入形式主义的老路而成效甚微,根本原因在于教师专业素养的不足。”反过来说,教学改革的使命就是提高教师的素质。“许多教育家认为,学校教学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指出教师是学生的领路人,他认为高水平的教师是极富吸引力的。他曾举例说:假如学校里来了一位才华出众的生物老师,用不了多久,他的周围就会出现一群爱好生物课的学生。日本教育家东洋指出教育实践中也存在着另外一种现象,低水平的教师使得那些极富才华的学生变得愚笨起来。他说:‘一个蕴藏着可贵才华的青年,只是由于他落到了某位半瓶子醋的老教书匠之手,于是丧失了英才的光芒,结果以无名小卒告终。'这就说明低水平的教师是不可能教出高水平的学生的。” “《纽约时报》在 2012 年曾经刊发过一篇文章,其中指出:‘如果学生受教于水平在倒数 1% 的老师的班级,其负面影响相当于缺失全学年 40% 的课;但如果水平在前 20% 的老师的班级,其正面影响相当于比他人多学了一至两个月。'更为有趣的是,该文援引的一项研究表明,学生即使在由平均水平老师执教的班级,也比由倒数 5% 水平老师执教班级的学生在将来的职业生涯中平均每人多挣 140 万美元。我想,我们不用去追究究竟这 140 万

死刑存废之应然与实然--陈兴良

死刑存废之应然与实然--陈兴良 「摘要」死刑的存废是一个古老但历来颇受世人关注的活题。原因在于,死刑关系一个人的生死。死刑的威慑力究竟有多大?对杀人犯不处死刑能否得到普遍大众的认可?死刑是否真能阻止住恶性暴力犯罪的日益增加?废除死刑是否会引发犯罪?这些问题都与死刑的存废密切相关。 「关键词」死刑,存废,限制 死刑废止,从其应然性来看,是刑罚人道主义思想的必然结果;从其实然性来看,它又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对我国现行死刑制度之存废,应持否定的态度。死刑,是存置还是废止,这是一个问题。从应然性上来说,我们应当提出死刑废止的问题,并大力加以弘扬。 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作为一名刑法学者,我们应当进行死刑废止论的启蒙。也许有人会说,在犯罪形势严峻,死刑广泛适用的今日中国,宣扬死刑废止论是不合时宜的。对此,笔者大不以为然。难道我们今天比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第一次正式提出死刑废止论时还更不具备条件吗?回答是否定的。1764年,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对欧洲中世纪封建专制社会的刑法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并以过人的勇气提出了死刑废止论。贝卡里亚提出:“死刑并不是一种权利,笔者已经证明这是不可能的;而是一场国家同一个公民的战争,因为,它认为消灭这个公民是必要的和有益的。 然而,如果笔者要证明死刑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有益的,笔者就首先要为人道打赢官司。[1]贝卡里亚以人道的名义向死刑发出了死刑令。只要我们考察一下贝卡里亚提出死刑废止论所处的时代背景,就不能不对他的巨大勇气表示由衷地敬佩了。贝卡里亚生活的时代,欧洲刚从中世纪的黑暗岁月中走出来,但严刑苛罚仍然是这个时期刑法的根本特征。在英国,根据著名法学家布莱克斯通在18世纪60年代保守的估计,当时英国仅规定死刑的成文法便达160多部,而每部成文法中又规定了数种乃至数十种死罪,更不用说普通法上的死罪数了。对于英国刑法的残酷性,恩格斯指出:“谁都知道,英国的刑法典在欧洲是最森严的。就野蛮来说,早在1810年它就已经毫不亚于加络林纳法典了:焚烧,轮辗,砍四块,从活人身上挖出内脏等等曾是惯用的几种刑罚。不错,从那时起最令人愤慨的酷刑固然已经废止,但刑法中仍然原封不动地保留了大量野蛮的和卑劣的酷刑,处死刑的有七种罪(杀人、叛国、强奸、兽奸鸡奸、破门入盗、暴力行劫、纵火杀人);而以前应用范围广泛得多的死刑,也只是到1837年才限制在这几个方面。” [2]在法国,就在贝卡里亚提出死刑废止论的前十年-1757年3月2日,达米安因谋刺国王被判处死刑并被残酷地执行。这一死刑执行场景,正如同罗伯斯庇尔所说的那样,是一场整个民族进行的隆重的谋杀。法国著名思想家米歇尔·福柯引述了一位目击现场的官员布东留下的记载,详尽地描述了处死的过程。[3]在贝卡里亚的祖国意大利也是如此,废除死刑的观点与18世纪意大利的刑罚残酷现状是格格不入的。1792年1月12日,意大利伦巴第刑事立法改革委员会开会讨论了死刑的存废问题,贝卡里亚处于少数派地位。直至1794年11月28日,贝卡里亚逝世也没有在自己的祖国实现废除死刑的梦想。1859年意大利托斯卡纳地区通过法令废除了死刑。1889年意大利统一后的第一部刑法典第一次废除死刑,但在1926年又恢复了死刑。二战结束后,1947年意大利刑法典废除了普通刑事犯罪和平时的军事犯罪的死刑,一直到1994年才废止了战时军事犯罪的死刑,从而最终实现了死刑的废止。这时,距离1764年贝卡里亚提出死刑废止论,已经时隔200多年。可以想见,贝卡里亚提出死刑废止论的时间,他的心灵是何等的寂寞。正如贝卡里亚所言:“同信守蒙昧习惯的众人发生的喧嚣相比,一个哲学家的呼声确实太微弱了。”[4] 死刑废止论,是从刑罚人道主义出发所得出的必然结论。如果仅仅从功利主义出发,死刑是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尽管死刑对于犯罪的威慑力,往往被死刑存置论所夸张,并且被大多数当政者所迷信。但相对于其他较轻的刑罚,作为最重之刑的死刑,其威慑力是其他刑罚

研究机构和本课题研究团队简介

第一部分:研究机构和本课题研究团队简介 一、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简介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成立于2005年9月,是由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并经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法人实体地位的专业房地产研究机构。院内汇聚了著名高校及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数十位学者和上百位业界精英,形成了不同知识结构相辅相成、优势互补的团队结构。研究院致力于不断加强房地产业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应用问题研究,持续推动房地产产学研一体化的发展,建立完善房地产研究的良性运作机制,切实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托企业的丰富实战经验和相关高校齐备的学科体系,在研究、培训、咨询等方面拥有雄厚的专业实力。经常性的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大型房企、金融机构等提借项目咨询和课题研究服务,并于2009年7月荣获“上海市优秀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称号。目前已成为国内公认的一流的房地产研究机构。 二、专家简介 (1)领军人物:张永岳教授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院长、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 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关于加快建立健全上海市民住房保障体系的研究》、《上海市政策性商品住房制度及其运行机制研究》、《房地产二三级市场联动》、《住宅服务市场体系研究》等课题50余个。撰写或主编出版过:《商品经济学入门》、《房地产经济学》、《国际房地产概述》等著作教材10余

部。发表过《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思考》、《上海住宅问题研究》等论文100余篇。曾获得过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建设部、上海房地局科技进步奖、全国房地产优秀课题、优秀论文奖等。 近年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例举 近年相关课题项目例举

从应然精英走向实然精英-论大学生身份定位

从应然精英走向实然精英:论大学生身份定位 摘要:在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大学生面临着身份定位的多重尴尬,这不利于精英人才的培养。为了使“应然精英”顺利过渡到“实然精英”,我们必须坚定精英培养理念,制定多样性的精英培养目标,实施特色化的精英培养模式,提高社会大众对大学生精英的发展性认知,增强大学生的自我精英意识。 关键词:应然精英;实然精英;大学生身份定位;培养途径 未来10年,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进人人力资源强国行列,人才是关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指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当前,随着国家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人才培养逐渐走向大众化和多样化,大学生面临着“精英”抑或“普通劳动者”的身份定位困惑,影响了大学生的成长和成才。诸多现象表明,大学生的身份定位,已经成为新时期人才培养的重要议题。 一、时代召唤:精英身份定位的应然之义 桑多·罗扎克说:“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个人认同的找寻及个人命运定向的私人体验本身,都变成是一种主要的颠覆性政治力量。”在当今社会,身份的定位与认同越来越成为个体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作为当代大学生,肩负着时代的使命和国家的重任,理应成为社会的精英,并取得社会的广泛认同。 1知识经济时代迫切需要知识精英 “精英”一词最早出现在17世纪的法国,意指“精选出来的少数”或“优秀人物”。他们在智力、性格、能力、财产等方面超过大多数统治者,在自己的活动范围内取得了成功,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影响和作用。在历史上,来源于传统权力、超凡权力或法定权力的政治精英代表一定的利益集团,掌握着重大决策权,他们的政治态度和言行对政治发展的方向和前景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决定着政治的性质。而占有大量财富和资源的经济精英在经济领域内占据支配地位,与其他群体或阶级、尤其是政治精英一起决定着当时和当地的社会结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流动性、开放性日益增强,在精英产生的过程中,精英的先赋性因素的优势地位逐渐减弱,后致性因素的帮扶作用越来越大,精英产生的领域和途径越来越多。特别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资源化、产品化、产业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全球化,知识驱动经济,知识创造财富,拥有高深知识、创新思维、综合素质的知识精英对社会的发展将越来越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2大学生具有精英潜质 高等教育是高深知识最重要的制度化载体,为其提供了稳定的社会存在形式

认识人的应然性选择与实然性选择

认识人的“应然性选择”与“实然性选择” 如果说“必然性”与“偶然性”是人对于客观规律、客观条件、客观现实的认识把握,那么人的“应然性选择”与“实然性选择”才真正从人这个主体去发挥他的认知和实践。在这里,主体的人的思维能动性、主观能动力更加使人的行为实践接近了现实和真理。 认识“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系,我们发现了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认识人的“应然性选择”与“实然性选择”,我们要厘清人在面向自身的思想与现实、面对理论与实际的选择上,它们是怎样的一些关系。 所谓人的“应然性选择”,是指我们从思维概念上,或者说从思想方面、理论认识上对实际情况作出的认识、判断、选择。比如,专家、理论家们常常告诉我们,事情应该那样去做。人的“实然性选择”,是指人们通过具体的行为实践所做出的现实选择。再比如,我们照着专家、理论家们所说的那样去做了,却发现实际上的操作与理论有偏差或误差,于是我们做出了纠正这种偏差、误差的选择。 由此可见,一、保证“实然性选择”的正确的前提需要保证“应然性选择”的正确。而“应然性选择”的正确需要科学地分析主客观条件。在没有条件、或条件很不成熟、也不能创造条件的情况下,冒然进行了“实然性选择”,摔跟头自然在所难免。因为那是你主观头脑认识的“应然性选择”,不是客观实际的正确的“应然性选择”。

我称之为“非应然性选择”。把“非应然性选择”当作“应然性选择”既是思想认识的错误,也是“实然性选择”的错误。二、即使我们有了“应然性选择”的正确,也未必能完全保证“实然性选择”与“应然性选择”的高度同一。在人的现实选择中,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理论对现实具有指导性,也具有普遍性。然而,实践却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实践出真知;理论源于实践;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列宁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要联系实际。反过来说,理论不联系实际是教条主义;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理论经不起现实考验;来源于实践的理论、真知只有实践才能提升和发展它;我们也发现,人的“实然性选择”(现实选择)是有对错之分、高下之分、好坏之分的。不过,我们可以在现实的磨砺中通过实践纠正错的、不好的行为选择,以达到实践的正确性,以及思维的真理性,即思维的此岸性。 人的“应然性选择”是具有理性精神的。可是,人却不是一个十足的理性动物。甚至我认为,人首先是感性动物,后才是理性动物。所以,人的“应然性选择”与情感、目的、意志发生冲突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出具有理性精神的“应然性选择”。 现实世界里,人通往正确的“应然性选择”往往只有一条路或几条路。而人在“实然性选择”的过程中却走出了许多条弯路、曲折路,包括死角路。因为,在“应然性选择”与“实然性选择”当中,我们

再论德鲁克的企业目的观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54557092.html, 再论德鲁克的企业目的观 作者:王雅娟 来源:《学理论·下》2010年第05期 摘要:从后现代管理哲学的意义上认为企业利润最大化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经济机制;并提出社会责任将作为一种带有普遍性意义的企业战略经营方式,实现工业社会向后商业社会(或未来社会)转变的经济机制的观点。从德鲁克的企业目的观出发,运用理论逻辑的研究方法来研究企业利润最大化到企业社会责任的演变,并从文化人类学、制度经济学和企业管理学 的维度中阐述其本质。力图揭示出不同社会制度环境下,社会经济机制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实现 方式从实然向应然的转变,即企业的目的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到承担社会责任的嬗变。 关键词:企业目的;利润最大化;企业社会责任;社会经济观 中图分类号:C93-05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15-0042-04 一、德鲁克企业目的观的提出 德鲁克在《管理的实践》中,回答了“企业经营的实质是什么”这一带有哲学命题意味的问题。德鲁克认为,顾客是企业得以生存的基础,他反复强调企业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创造顾客。在他的论述中,首先以西尔斯(Sears)公司的案例得出两个结论:一是企业是由人创造和管理的,而不是由“经济力量”创造和管理的;第二个结论是不能单单从利润的角度来定义或解释企业,利润不是企业和企业活动的目的,而是企业经营的限制性因素。利润并不能解释所有的企业活动与 决策的原因,而是检验企业效能的指标。他认为,企业的目的必须超越企业本身。因为企业是社会的一部分,所以,企业的目的也必须在社会之中来寻找。在企业家采取行动满足了顾客的需求之后,顾客才真的存在,市场也才真的诞生。所以,顾客的需求才是企业目的的本源,是顾客决定了企业是什么,企业生产什么以及企业是否会兴旺发达。德鲁克的这一思想与马克思、熊彼特的 思想有相通之处。从实质上看,德鲁克关于企业经营就是“创造顾客”与马克思关于商品生产的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的矛盾和生产决定消费的论述是相联系的。回答企业经营就是“创造顾客”这一命题是从企业目的出发,从分析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入手破解的。企业存在的目的一方面是 要尽可能地满足社会的需要,也就是追求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又要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也就是要追求利润。这两方面是有矛盾的,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商品生产中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矛盾。奥 地利经济学派代表人物熊彼特也持这样的观点[1]。 本文认为,德鲁克企业目的观没有否定“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事实存在状态,并且肯定了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企业创造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但并非将“企业利润最大化”和“创造顾客”、“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完全对立起来。本文认为德鲁克的观点力图阐释的是企业的目的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创造顾客,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事实上主观创造顾客的过程,正是客观上创造了自己,这是

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

研究所名称 所在省(或直辖市) 北方交通大学信息科学研究所 北京科技大学矿业研究所 北京林业大学林业研究所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辐射中心 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所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自动化系统工程研究设计院 大庆石油天然气地质研究所 大庆石油学院石油天然气钻采工程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海洋地质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石油地质中心实验室 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岩溶地质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 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蚌埠接插件继电器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长沙半导体设备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电视电声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东北微电子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杭州计算机外部设备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华东微电子技术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南京电子技术工程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平凉半导体专用设备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上海微电机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四川压电与声光技术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天津电子材料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西安导航技术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
研究所名称 所在省(或直辖市)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太原分院 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研究所 南京大学配位化学研究所 南京大学天体物理研究室 南开大学分子生物学研究所 南开大学现代光学研究所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青海省新能源研究所 清华大学微电子学研究院 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山东省科学院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 陕西省农业科学院 陕西省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 上海交通大学大规模集成电路研究所 上海交通大学光纤技术研究所 上海交通大学水下工程研究所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上海医科大学肝癌研究所 上海医科大学手外科研究所 首都钢铁总公司冶金研究所 水利部长春机械研究所 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 水利部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 水利部西北水利科学研究所 四川大学激光物理与化学研究所 四川大学生物技术研究中心 四川大学植物研究所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天津大学信息与控制研究所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铁道部上海铁路局科学技术研究所

实然之人与应然之人—关于人的概念的语用语义分析

实然之“人”与应然之“人” ———关于“人”的概念的语用语义分析 赖金良 内容提要 把“人是什么”变换为“`人'是什么”,澄清“人”的概念的不同用法及其意义,有助于避开本质主义的追问方式及其困境。从不同角度或以不同标准去理解人,必然导致“人”的概念规定的多样性。某一时代的思想家通常只能以自己所处时代的人作为现实原型来刻画和建构“人”的概念。与实然之“人”的概念不同,应然之“人”的概念并不是经由从个别到一般、从特殊到普遍的抽象概括,而是经由从描述到规范、从现实到理想的提升建构而形成的。“人”的概念的二重化是一种潜在的方法论模式。人文社会科学中那些最常见的关于“人”的概念规定,与其说是对于实然之人或本然之人的客观描述,还不如说是关于应然之人的某种理想建构。人道主义主要依据本然论证应然,其特点是从本然之“人”的抽象假定导出人的应然状态,而马克思主义则主要依据必然论证应然,其特点是从实然之人的真实存在出发,以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为依据,来设定和论证人自身发展的应然目标。 关键词 “人”的概念 实然之“人” 应然之“人” 〔中图分类号〕B0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04)04-0016-08 一、“人是什么”与“`人'是什么” 关于“人是什么”问题的任何实质性而非描述性或解释性的回答,都必然会涉及“人的本质(或本性)是什么”的问题,而这恰恰是包括科学和哲学(神学可视为哲学之变体)在内的人类智慧迄今未能解决的一大难题。考虑到这一点,笔者以为,不妨避难就易,调整一下问题及其思路,把“人是什么”的问题变换为“`人'是什么”的问题,以便在思考人的问题时避开以往那种本质主义的追问方式及其所导致的困境。所谓避难就易,当然只是相对而言,但有一点是比较明确的,即“人是什么”的问题被置换之后,该问题所蕴含接回答,因而也就不必再像以往那样,为那个“人或人的本质应如何定义”的问题去费心纠缠;换句话说,与“人是什么”的问题不一样,“`人'是什么”这个问题,其追问的对象或着眼点,已不再是人本身而是“人”这个概念及其意义,因而其答案不要求弄清“人是什么”或“人的本质是什么”,只要求弄清“人”意味着什么或“人”这个概念的意义是什么,即只要弄清人们在使用“人”这个概念时所表达的意义(含义)是什么就可以了。 诚然,这也不是很容易做到的。实际上,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条件下或在不同的语用语义环境中,人们使用“人”这个概念所表示的意义或含义,往往是有着很大的差异的;不仅如此,这种差

道家天人关系本然实然与应然论

收稿日期:2012-04-20 作者简介:高文金(1976-),男,辽宁朝阳人,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讲师,主要研究伦理学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2012年第3期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 NO.32012 (总81期) JOURNAL OF LIAONING TEACHERS COLLEGE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 General No.81 道家天人关系本然、实然与应然论 高文金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朝阳122000) 摘 要: 道家只承认天道的最高权威,主张人们应该杜绝人性、伦理的任何发展,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天人合一,即道家宣扬 人们必须放弃人为努力,而无条件地去“与天为一”。道家的“天胜人”说———本然论;天命决定论———实然论;道家的天人合一“与天为一” ———应然论。关键词: 道家;天人关系;本然;实然;应然 中图分类号:B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898(2012)03—0003—02 道家只承认天道的最高权威,主张人们应该杜绝人性、伦理的任何发展,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天人合一,即道家宣扬人们必须放弃人为努力,而无条件地去“与天为一”。道家的“天胜人”说———本然论;天命决定论———实然论;道家的天人合一 “与天为一”———应然论。一、道家的“天胜人”说— ——本然论道家是本初之天的坚决捍卫者,它崇尚自然状态,把天、人置于尖锐的对立之中,强烈反对各种形式的人为努力,认为人的一切作为,都是对“自然”这一完美状态的破坏,并声称这必将受到 “天道”———自然规律的惩罚。上述基本立场在道家创始人老子那里就已全部形成。老子详细描绘了人的作为努力带来的种种危害,他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发狂,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十二章)他认为缤纷的色彩、动听的音乐、丰美的佳肴以及驰马打猎、稀有珍宝,这些世人刻意追求的东西,对人都有害。老子还尖锐地指出:“天下多忌讳, 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漳, 盗贼多有。”(《老子》第五十七章)就是说,天下的禁令越多, 人民便越是陷入贫困;人间的精巧器物越多,国家便越是混乱;人们的技术越巧,邪恶的事情便连连发生;而法令越是精细分明,盗贼反而更多。一句话,人们越是绞尽脑汁, 越是事与愿违。为此,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即认为自然而然、本初天性是最高的准则,天地万物包括人在内,都必须效法这一准则。具体说来, 人间的统治者应该看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因为“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富孝慈;绝巧弃利, 盗贼无有。”(《老子》十九章)总之,只有统治者以及全社会抛弃了计谋、贪欲,人民才有百倍利益;只有抛弃了仁义道 德,人民才能恢复孝慈;只有杜绝了伶俐机巧,盗贼才能消除。 到了庄子那里,上述基本观点更趋极端。庄子借一个“得道之人”宣称:“物(包括人在内)之不胜天久矣。”(《庄子·大宗师》)他为了说明这一点,曾讲了一个动人的寓言故事:“南海之帝为儵,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混沌。儵与忽时遇于混沌之地, 混沌待之甚善。儵与忽谋报混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混沌死”。(《庄子·应帝王》)混沌长了一个没有眼耳鼻口的光脑袋,但这正是他的本初。儵与忽因为经常在混沌家受到良好的款待, 便商量一个报答的方案。在混沌的光脑袋上挖凿出眼耳口鼻— ——但由于这样违背了自然天性,反而害死了混沌!这充分表明,人必须顺从天性,“天”是不可违背的。 为了论证上述观点,庄子首先详细揭露了各种人对本初天性的严重破坏及其所造成的危害,他经常运用他所擅长的比喻手法, 说:“马,蹄可以踏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齿乞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 曰我善治马,烧之赐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馽,编之以皁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策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庄子·马蹄》 )在庄子看来,马的天性在于马蹄踏雪,皮毛御寒,吃草饮水,翘足跳跃。即使有高台大殿,对马也毫无用处。但到了伯乐(相传最了解马的人)手里,却用铁烧它,剪它的毛, 削它的蹄,烙上印记,络头绊脚把它拴在一块,编入马槽,这样已使马儿死去十分之二三了;然后还要过度使用,使马饿着、渴着、驱驰、奔跑、修饰,前有口衔镳缨的痛苦,后面还有皮鞭的威胁, 这样使马儿死了大半了!总的说来,在本初之天意义上,道家认为,人的自然天性 · 3·

广西地区调查研究咨询市场十大知名机构公司

1、中为咨询(zwzyzx)(中国) 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中为咨询”)是中国领先的产业与市场研究服务供应商。公司围绕客户的需求持续努力,与客户真诚合作,在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市场调查分析报告、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IPO咨询等领域构筑了全面专业优势。中为咨询致力于为企业、投资者和政府等提供有竞争力的调查研究解决方案和服务,持续提升客户体验,为客户创造价值。目前,中为咨询的研究成果和解决方案已经应用于3万多家企业,涉及机械设备、工控电子、信息通讯、食品餐饮、旅游酒店、批发零售、建筑装饰、家电家居、文化传媒、汽车与交通、化工化学、医疗医药、能源环保、公共事务等领域,并向海外市场拓展。中为咨询是以自己的知识和智慧,帮助企业、事业成功、推动社会文明的建设发展,中为咨询的生命在市场,中为咨询的成功就在于帮助别人出主意获得成功;帮助别人成功的业绩越多,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自身的社会信誉不断提高,在市场上占有的份额也变大。目前集团包括深圳中为慧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深圳万海格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多个子公司与办事处。 中为咨询注重竞争,更注重合作,注重竞争中的合作。为了向客户提供更多的有价值的咨询产品(好的计划、方案),中为咨询人不断改进咨询的工作方式,不仅在观察、分析问题后,以提交建议或咨询报告,更重要的是长期合作。中为咨询向客户提高咨询服务有特定的工作流程。中为咨询是通过“知识产品”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中为咨询服务工作重要一环不是取得报告,而是实施改进方案,把实施方案作为中为咨询服务的重要步骤。中为咨询始终把引进优秀的研究投资人才作为公司的核心目标之一,中为咨询员工拥有多种专业学历背景:统计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市场营销学、国际贸易学、经济学、社会学、数学等数十个专业。中为咨询现有350名员工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0%,65%具有双学位、硕士及博士学位。企业大多数员工曾在国内多家知名产业研究所与证券研究机构有过丰富的从业经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是中为咨询的核心财富,也是中为咨询提供优质服务及践行客户价值的保证。 2、Ipsos益普索(法国) 益普索(Ipsos)是全球领先的市场研究集团,于1975年成立于法国巴黎,1999年在巴黎上市,是全球唯一由研究专业人士拥有并管理的市场研究集团。益普索是全球第三大研究集团,2014年集团全球营业额22.184亿美元,在全球87个国家设有办公室。益普索在六大研究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洞察和服务:广告与品牌研究,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研究,营销研究,媒介研究,公共事务研究,以及调研管理服务。益普索于2000年进入中国,已成为中国较大的市场研究公司,在上海、北京、广州、成都、武汉等5个城市设有办公室。企业拥有丰富的专业研究产品线和行业专长,研究领域覆盖广告和品牌研究、营销研究、媒介研究、公众事务与社会研究、满意度与忠诚度研究、数据采集与处理,汽车研究以及金融与服务研究。服务范围覆盖了快消、金融、汽车、IT/电信、医药保健等众多行业。益普索洞察市场潜力,预测市场趋势,助力您品牌的健康发展,并协助您建立长期良好的客户关系。企业将研究数据和大数据进行智慧的结合,企业预测市场、测试广告、研究数字时代的多媒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