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医疗活动过程中,因医疗质量等问题而导致患者伤害或造成医患经济损失的事件。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医疗不良事件,有效避免医疗缺陷,降低医源性损伤,便于相关部门对医疗纠纷等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及处理情况有个宏观的认识,分析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发生的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及时制定有效控制措施,针对性的持续改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监测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征。

1、行业性: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后勤等。

2、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高信息报告人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事件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科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

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涉及人员和部门的处罚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惩。

5、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相关部门可公示,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分享,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

医疗不良事件包含信息传递错误事件、治疗错误事件、方法和技术错误事件、药品不良事件、输血事件、设备器械使用不当、导管操作事件、严重院内感染、物品运送事件、诊疗记录事件、放射安全事件、营养与饮食事件、知情同意事件、医疗技术检查事件、医护安全事件、不作为事件及非预期事件等。

可分为:潜在不良事件、无伤害、轻度伤案、中度伤案、重度伤案、极重度伤案。

三、报告程序及处理:

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小时内报告医院相关部门,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报告职能科室,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2、所在科室和部门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协助职能部门和院部积极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

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争取在第一时间内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尽最大努力降低损害程度控制事态范围。

3、涉及药品不良事件、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由各相关职能科室备案。

5、相关职能科室应及时组织医疗不良事件评析会议,对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进行讨论,作出评价和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6、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是医疗工作核心制度之一,列为年度重要考核指标。院部鼓励和支持对不良事件的上报。对处理及时、果断、准确,减少甚至未产生不良影响的,将予以奖励。凡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造成后果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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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通过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可以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中汲取经验教训,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每月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办公会通过。

1、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和金点子,并给予表扬。

2、对提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科室给予奖励及表扬,对个人报告者保密的前提下给予奖励,并给予不具名的公开表彰。

3、对立即发生并主动报告重要安全(不良)事件和隐患,避免严重不良后果发生的医务人员,给予个人通报表扬等激励措施。

4、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设立专人负责,把各方面报告的信息最大限度地予以收集、整理、分析,医院予以汇总并在适当的场合交流,全院共享安全信息。

5、定期对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附件1: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流程附件2: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附件3: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处理及整改记录

附件4: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流程

附件5: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附件6: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附件1:

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

告流程

附件2:

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日期:年月日时分事件发生日期:年月日时分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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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处理及整改记录

附件4: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流程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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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 / 事件报告表

首次报告□跟踪报告□编码:

报告类型:新的□严重□一般□报告单位类别:医疗机构□经营企业□生产企业□个人□其他□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 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4)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报告时限

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或者获知之日起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其他说明

怀疑药品:是指患者使用的怀疑与不良反应发生有关的药品。

并用药品:指发生此药品不良反应时患者除怀疑药品外的其他用药情况,包括患者自行购买的药品或中草药等。

用法用量:包括每次用药剂量、给药途径、每日给药次数,例如,5mg,口服,每日2次。

报告的处理

所有的报告将会录入数据库,专业人员会分析药品和不良反应/事件之间的关系。根据药品风险的普遍性或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关措施,如在药品说明书中加入警示信息,更新药品如何安全使用的信息等。在极少数情况下,当认为药品的风险大于效益时,药品也会撤市。

附件6:

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报告日期:年月日编码:

报告来源: 生产企业 经营企业 使用单位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报告人签名:

报告人:医师 技师 护士 其他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新)

中心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最新) 为及时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更好地落实患者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院内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护理不良事件、药物不良反应、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等个案报告,要按特定报告表单和程序上报相应部门。 三、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 4 个等级 I级事件(警告事件)一一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n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 与功能损害。 川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一一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w级事件(隐患事件)一一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上报内容 1. 按照事件类别分类:信息传递错误事件,治疗错误事件,方法/ 技术错误事件,药物 调剂分发错误事件,输血事件,设备器械使用事件,医疗技术检查事件,输液事件,手术麻醉事件,基础护理事件,营养与饮食事件,物品运送事件,放射安全事件,诊疗记录事件,知情同意事件,非 预期事件,公共意外事件,不作为事件、其他不良事件等19 类不良事件。 2. 按照受理部门分类: 2.1 医疗类:医师、医技人员判定意见错误,医嘱/ 处方错误(口头及书面),医嘱遗漏,医 师或技师对患者部位、器材、剂量等选择错误,不认真查对事件,医师遗忘,未治疗,延期,时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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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医发〔2017〕18号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 报告制度 一、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包括: (一)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 (二)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三)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四)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 (五)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七)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八)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损失的事件。

(九)其他非上列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三、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类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十六类: 1、医疗沟通事件:指医护工作人员对患者所有已知病情情况、诊疗措施了解后,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使病人及其家属对病情、各种诊疗措施、病情发展、费用、并发症等涉及知情的事项了解。医患双方上述沟通不到位产生的事件。 2、病人资料辨识事件:因对病人资料辨认不清,导致的事件。包括认识病人错误,治疗部位错误,治疗时间错误,严重误诊、漏诊等事件。 3、医疗处置事件:指诊断、治疗操作中不当、不及时及意外事件(除检验、仪器、耗材、药物事件)。 4、药物事件:药物发放、运送及使用过程中不良事件。 5、血液及血制品事件:血液制品发放、运送及使用过程中不良事件。 6、设备仪器相关事件:设备故障,一次性耗材出现问题或者设备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

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1)

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郁南县第二人民医院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为了增强护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减少护理缺陷的发生,持续改进护理质量,特制定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一、不良事件定义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为准确体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内涵,减少差错或事故这种命名给护理人员造成的心理负担与压力,科学合理对待护理缺陷,所以现以护理不良事件来进行表述。二、护理不良事件分类 护理不良事件包括患者在医院就诊期间发生的运送中病情变化、误吸/窒 息、院内褥疮、坠床、跌倒、走失、自杀、猝死、导管脱出/拔出、咽入异物、识别患者错误、给药错误、输血错误、输液反应、感染、暴力行为、针刺伤、咬破体温表、割伤、外伤/烫伤、烧伤(水、火、电)、火灾、失窃、蓄意破坏、医疗材料故障、仪器故障、争吵/打架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非正常的护理工作,其范围涉及到护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各种护理不良事件的频繁发生或重复发生会直接导致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的下降。 分类: 1.潜在不良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2.无伤害不良事件,虽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 1 任何损害; 3.轻度伤害不良事件: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或需处理方可康复;

4.中度伤害不良事件; 5. 重度伤害不良事件; 6. 极重度伤害不良事件。 二、上报范围 1、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 2、濒临事 件上报:有些事件虽然当时并未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 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要上报。 三、上报程序 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分管护士或护士长,并及时采取 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当事者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签字后 上报护理部。(一般不良事件包括潜在不良事件,无伤害不良事件,轻度伤害事件)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时采取 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院领导、医务处、护理部、质量管理科等部门,重大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 6小时。当事科室应在6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护理部于抢救或紧 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严重不良事件包括中度伤害不 良事件、 2 重度伤害不良事件及极重度伤害不良事件) 四、结果分析 不良事件上报后,由护理部组织多科室、多专业护理人员每月对上报的资料进 行分析讨论,主要采用趋势分析和个案分析。趋势分析包括科室内部的纵向比较、与其他科室的横向比较、与科学标准及实践的比较。通过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实施,消除护理隐患及缺陷。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

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第二分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实施细则》,结合《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患者安全目标》,特制定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1.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分三个级别: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重度残疾或死亡。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未形成事实。 Ⅰ、Ⅱ级为重大事件,Ⅲ、Ⅳ级为一般事件。 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处罚性的特点。 1、主动性:医院倡导各科室、部门和个人自愿参与,主动报告不良事件。 2、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三、接收报告单位: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表上报相应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分析处理。其中: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由护理部处理。 3、院感安全(不良)事件由院感科处理。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由药剂科处理。 5、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由设备科处理。 6、设施安全(不良)事件由总务部处理。 7、医德医风违法乱纪(不良)事件由院办处理。 8、消防、治安安全(不良)事件由保卫科处理。 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流程 书面报告: (一)Ⅰ、Ⅱ级事件报告流程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造成后果的程度分为: 潜在不良事件:由于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为,而使其原本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在病人身上。 无伤害:事件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轻度伤害: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如捏伤、擦伤、皮肤小撕裂伤。 中度伤害:需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但仅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疗。 重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外,还需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或会诊等特别处理。 极重度伤害:造成病人永久功能障碍或永久残疾,甚至死亡。 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如为一般医疗不良事件,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核实后,报分管院长。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或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口头上报相关部门,事后在24小时内补填《不良事件报告表》。 3、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并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医疗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5、科室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讨论结果分别上报医务科/护理部,一般不良事件由医务科/护理部提出处理意见,如属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需提交医院医疗事故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时,相关部门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39497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护理不良事件定义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对患者不安全的、增加痛苦和负担的事件;护士不希望发生的、未预计到的事件;包括跌倒、坠床、压疮、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二、护理不良事件的范围 1、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压疮、跌倒、坠床、导管滑脱、用药 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因护理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住院时间延长 或住院费用增加等。 3、严重药物不良事件或输血不良反应。 4、严重院内感染。 三、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非惩罚性、主动报告的原则。 护理部鼓励护理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包括报告本人的或本科室的,也可以报告他人的或其他科室的,可以实名报告也可以匿名报告,对主动报告的科室和个人的有关信息,护理部将严格保密。 一、上报内容

包括患者一般资料、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不良事件项目分类、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的措施、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及后果和改进措施等。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科室为上报单位。 二、报告形式 1、口头报告:发生严重护理不良事件时,护理人员立即向护 士长、科主任、总值班、护理部口头报告事件情况。 2、书面报告:护理人员书面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 四、激励机制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或科室 给予表扬,并按照报告人的意愿对报告人给予保密。 2、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目击护士奖励人民币10-50 元。 3、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奖励人民币 10-50元。 4、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虽然未形成医疗纠纷,但 被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给予处罚人民币50-100元。 5、根据不良事件等级划分给予责任人10—100元罚金。 五、护理人员在诊疗护理中做到如下几点: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和流程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与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就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得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与保护患者利益得重要措施。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文件精神,为达到卫生部提出得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要求,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目得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与安全隐患,将获取得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 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得持续改进。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定义及等级划分 (一) 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得诊疗结果、增加患者得痛苦与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得正常运行与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得因素与事件。 (二) 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得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得死亡,或就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就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得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9类: 1、临床诊治类: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手术患者部位与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得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2、医技诊查类: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3、护理院感类:误吸、压疮、约束意外、疑似电(刀)灼伤、纱布计数错误等;医院感染病例、职业暴露等。 4、医患沟通类: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1、定义: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以及医院内相关规定执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4、报告程序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严重不良事件或情况紧急事件时,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按医院相关部门对差错、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当事科室需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Ⅲ、Ⅳ级不良事件报告人在24-72小时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如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部、投诉管理办公室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部、投诉管理办公室或护理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按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5、奖罚机制 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减轻处罚或奖励处理;凡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但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

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为促进护理人员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及时发现护理问题,控制环节质量,鼓励非惩罚性上报不良事件,对已发生的不良事件及时进行总结分析,达到改善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改进护理用具和病房环境,汲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目的。 一、不良事件的概念及分类 不良事件是指与患者疾病的自然病程或潜在问题无关的、导致未预期的患者死亡或主要器官功能永久丧失的事件。广义的定义是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医疗异常事件。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患者非预期的死亡,或非疾 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 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错误事实,但未给 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即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发生之前便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避免了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二)SAC严重程度评估 事件严重程度评估矩阵图 严重程度评估矩阵图是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与事件发生频率为两轴呈现的风险矩阵。结合两者分析,对应的分数为该事件的严重程度评估。分数越低,提示事件严重

程度越高。 二、护理不良事件的防范、报告和处理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规范。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 3.凡发生不良事件要主动上报,根据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4.发生不良事件后,正常上班时间应立即口头报告值班医生、护理组长和护士长、科主任,及时评估事件的影响,积极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并班班交接,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夜班发生不良事件应立即口头报告值班医生、护理组长或高级责任护士,积极采取措施,视事件严重程度同时或第二天上报科主任、护士长,必要时科主任、护士长接报后立即到场组织抢救,同时报主管职能部门。 5.24小时内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本人填写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 6.发生不良事件的有关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7.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本病区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调查,组织科内讨论,分析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护士长将讨论意见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对科室意见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于1周内将报告单送护理部。必要时进行根本原因分析(RCA),制定改进措施,进行效果追踪。 8.鼓励无惩罚性的不良事件上报,对发生不良事件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发现,需按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需要进行根本原因分析(RCA)的不良事件判断标准 1.起因为系统问题的事件。利用不良事件决策树,发现并判断系统问题。 2.排除犯罪行为、酒精、药物成瘾等不安全行为。 3.后果严重的异常事件(如病人死亡、严重伤害等)或警讯事件。 4.风险评估为1级(严重风险)或2级(高度风险)(SAC=1或2)的事件。 5.风险评估为3级(中度风险)或4级(轻度风险)(SAC=3或4),但发生频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

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第二分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实施细则》2012版)者安全,根据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结合《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患者安全目标》,特制定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具体如下: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1.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分三个级别: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重度残疾或死亡。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由于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未形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成事实。Ⅰ、Ⅱ级为重大事件,Ⅲ、Ⅳ级为一般事件。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一)号)、卫生部《重大医疗[1987]63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号)以及[2002]206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处罚性的特点。 、主动性:医院倡导各科室、部门和个人自愿参与,主动报告 1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非处罚性:2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三、接收报告单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表上报相应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分析处理。其中: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由护理部处理。 3、院感安全(不良)事件由院感科处理。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由药剂科处理。 5、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由设备科处理。 6、设施安全(不良)事件由总务部处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国家卫生计委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内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院内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院内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院内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院内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院内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院内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以及我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院内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不良事件报告表、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对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进行分析,用于院内、部门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但对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参照保密性原则给予保密。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91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主要包括医疗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不良反应及过敏反应等。副作用是指治疗使用的医疗器械所产生的与疾病防治目的无关的作用。 三、医务人员如发现可能与医疗器械有关的不良事件时,应及时报告不良事件专管员及科室负责人。 四、科室负责人发现或接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到现场察看,协助调查,并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核实后,提交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和设备科。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报告再补报书面材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应包括患者情况、不良事件情况、医疗器械情况、初步处理情况等内容。 五、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和设备科接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后,应联合组织调查,了解事件经过和相关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和流程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和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文件精神,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要求,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等级划分 (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9类: 1、临床诊治类: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2、医技诊查类: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3、护理院感类:误吸、压疮、约束意外、疑似电(刀)灼伤、纱布计数错误等;医院感染病例、职业暴露等。 4、医患沟通类: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 及流程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Y H-Z D-007: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版本:4 修订日期:2017年3月1日 修订部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生效日期:2017年9月1日 审核人:李火平修订人:彭爱珍 批准人:李刚页码:第1页,共3页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管理和医疗技术进步和保障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因为它是国家收集强制性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以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现为了更好地落实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鼓励不良事件报告,根据《患者安全目标》等的要求,特制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不良事件报告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及其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制度流程上进行持续改进。 三、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一)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

患,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 (二)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可以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中汲取经验教训,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四、不良事件按严重程度分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 (一)行业性: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医疗、护理、院感、药学、设备、后勤安保等相关部门。 (二)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三)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各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四)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五)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整理版)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主动报告的激励机制 一、护理不良事件是指不符合常规护理和治疗,预期结果之外所发生的非正常事件,护士不希望发生的,未预料到的事件;可能引发纠纷,造成事故的事件。包括给药错误、治疗不及时、针刺伤、压疮、跌倒、坠床、药物外渗、管路滑脱、标本错误、意外事件(烫伤、自杀、走失等)等情况。 二、报告范围:凡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院外转运病人时发生的不良事件均属主动报告的范围。 三、不良事件分级 (一)1级(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2级(不良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三)3级(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4级(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一)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医师,配合医师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患者的伤害程度,并在护理记录单上真实记录相关病情变化、处理及护理措施。 (二)护士长应及时了解情况,于24小时内电话上报护理部并及时

在科室内通报,以引起每位护理人员的重视。护士长一周内组织全体护理人员进行讨论,确定不良事件级别,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对立即采取的措施、事件处理结果进行评价,同时制定整改措施,通过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及时上报。 (三)各护理单元要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定期演练;建立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四)发生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五)护理部每月汇总工作中护士发生的各类风险事件,包括护理风险、医技、信息、药剂、检验、后勤等系统造成的风险事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改进,避免和减少其它部门给护理工作增加的风险系数。 (六)护理部对严重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根因分析,寻找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修订相关制度、流程,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造成的不良影响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及流程

YH-ZD-007: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版本:4 修订日期:2017年3月1日 修订部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生效日期:2017年9月1日 审核人:李火平 修订人:彭爱珍 批准人:李刚 页码:第1页,共3页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管理和医疗技术进步和保障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因为它是国家收集强制性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以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现为了更好地落实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鼓励不良事件报告,根据《患者安全目标》等的要求,特制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不良事件报告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及其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制度流程上进行持续改进。 三、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一)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 (二)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可以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中汲取经验教训,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四、不良事件按严重程度分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 (一)行业性: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医疗、护理、院感、药学、设备、后勤安保等相关部门。 (二)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三)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各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四)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一、护理不良事件的防范与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范围:包括院内压疮、坠床、跌倒、给药错误、输血错误、输液反应、管道脱落/拔出、误吸/窒息、药物外渗、运输途中发生病情变化、走失、自杀、猝死、吸入异物、识别患者错误、暴力行为、外伤/割伤、咬破体温计、烫伤∕烧伤、火灾、失窃、蓄意破坏、医疗器械故障、争吵、打架、针刺伤等不良事件。 (1)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 (2)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虽然当时并未造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上报。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程序 (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分管护士或护士长,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当事人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主动上报表》,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领导、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重大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6小时。当事科室应在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主动上报表》。

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3.科室设立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文件夹,保存科室存档资料,要求整齐规范。 4.每月统计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的件数。 5.需求科室存档的报告表格 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表、护理投诉记录、患者皮肤压疮报告表、 患者跌倒或坠床报告表、患者管路脱落报告表、患者意外伤害报告表、输液反应登记表。 6.护理不良事件的处理 (1)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72小时内向护理部报告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科室做好登记,情况特殊应立即报告,护理部在根据情况逐级报告。 (2)当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除积极上报并采取挽救及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造成的不良后果。造成不良影响时,做好散后工作。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造成缺陷的药品器械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和销毁。(4)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反应,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进行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检验机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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