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誉景公司巡回检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主司炉应按下列顺序每两

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查。

二、鼓风机引凤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升温是否超限。

三、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四、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墙,炉顶大汽门,各管道阀门是

否有异常。

五、检查水温水位,给水泵轴承电动机温度,各阀开关位置和水压力

等是否正常。

六、检查是否漏电、漏水、漏天然气。

七、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量是否正常,各项指标信号

有无异常变化。

八、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九、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件设

备运行记录内。

2015年2月1日修订

动力部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示范文本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使 电气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全面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早 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特制定《继电保护专业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水力发电厂。 3 巡回检查的职责 3.1 设备巡回检查: 3.1.1 设备巡回检查是一项防患于未然的重要工作,巡 回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检查设备。

3.1.2 班组按规定的时间安排人员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巡回检查必须两人以上。 3.1.3 汛期,X月X日--X月X日每周巡回两次,其余时间每周一次。 3.1.4 节日放假前,对管辖的设备全面巡回检查一次,节后上班,首先安排设备全面巡回检查。 3.1.5 巡回检查人员应该带记录本及相关工器具,着装应符合规定要求。 3.1.6 巡回检查前巡回人员必须向运行人员打招呼,并填写巡回检查路线。 3.1.7 巡回检查人员必须按巡检路线及项目进行巡检,做到:走到、看到、闻到、听到、摸到、查到,并注意防止误碰运行设备。 3.1.8 巡回检查人员应该认真填写巡检记录,要求填写数据及定值的必须填写,巡检到位后应在记录上打勾。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工作质量,确保锅炉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在用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的定期检验及检验管理的基本通则。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的热水锅炉。 本规则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 第四条锅炉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种: 1、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 2、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 3、水压试验是指锅炉以水为介质,以规定的试验压力对锅炉受压部件强度和严密性进行的检验。 第五条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二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电站锅炉的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周期可按照电厂大修周期进行适当调整。 只有当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均在合格有效期内,锅炉才能投入运行。 第六条除进行正常的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还应进行下述的检验。 外部检验: 1、移装锅炉开始投运时;

2、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时; 3、锅炉的燃烧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统有改动后。 内部检验: 1、新安装的锅炉在运行一年后; 2、移装锅炉投运前; 3、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前; 4、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 5、根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6、根据外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水压试验: 1、移装锅炉投运前; 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 第七条当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在同期进行时,应依次进行内部检验、水压试验和外部检验。 第八条从事锅炉检验工作的单位和检验人员应按照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项目和级别的资格。 第九条锅炉的使用单位、检验单位应认真执行本规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则的执行。 第十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在规定的锅炉定期检验日期前向检验单位提交锅炉定期检验申请。检验单位综合各使用单位锅炉的检验日期制订出检验计划,并通知锅炉使用单位。 第二章内部检验

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1.锅炉运行巡检人员必须按各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巡回检查路线及内容,应根据锅炉房具体情况制定,并张贴在锅炉房操作室墙上。各级人员应了解自己分管部分的安全状况、运行要求和责职权。 3.遇下列情况应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设备带病运转; (2)新装或新投入的设备;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 4.巡检人员要将发检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做好记录。 5.巡检时发现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6.巡检时间为1小时1次。 7.巡回检查完毕,巡检人员向值班长通报情况,并在运行记录上签字。

1、为保证锅炉房安全运行,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司炉人员每二小时对设备进行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联系主管人员安排处理。 2、巡回检查线路:锅炉控制柜--燃烧器--锅炉主体--板换机组(机组控制柜、循环泵、补水泵、水箱水位)--锅炉循环水泵--锅炉补水泵--一次线水箱水位--分水汽压力、温度--集水器压力、温度--自动软水设备--天然气调压站等。并做好记录。 3、对运行和转动设备、锅炉的分水器、给谁装置及所有阀门、压力表、调节装置二小时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增加检查次数。 4、检查水箱进水阀门开度是否适度,水位是否正常,供、回水温度、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 5、检查锅炉操作柜多功能显示装置是否正常,指示与现场仪表是否一致。 6、锅炉运行中,应检查系统工作压力,当班人员不得私自调整运行参数,严禁为操作。 7、检查锅炉房内所有照明是否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8、每班最少排污一次,排污时每个排污阀按顺序分别开启,不能同时开启。 9、每班手动试验烟气报警系统一次,手持甲烷检测器每二小时检查一次。 10、班长要经常询问巡回检查情况,察看巡回检查记录,并可对其工

水电站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水电站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水电站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制度(最新版) 1.巡回检查:有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四部分组成,各车间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对巡回检查作出具体的规定,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图(或巡回检查表),明确检查的设备、项目、周期,对检查结果应认真记录在值班记录簿上。 2.交接班检查:应根据运行方式的变化进行全面而有重点的检查对上班变动过的系统和操作过的设备及存在缺陷的部位尤其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对设备检修的状况和安全措施要及时掌握。 3.班中检查:应按运行规程的规定进行全面系统彻底的检查,防止漏项。 4.定期检查:各车间应具体明确的规定检查的设备、项目及时间、周期、运行人员应按规定认真执行。 5.特殊检查:除按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在特殊情况下:如设备存在重大缺陷,特殊运行方式,自然条件恶劣等,应加强对

设备的检查,并应按临时规定的措施及有关领导的指示及要求执行。 6.设备系统发生严重故障,除按规程的规定进行及时的检查处理外,还应对可能波及的其他有关设备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特殊检查。 7.巡回检查人员必须由责任值班人员执行或监护值班员进行,不得由实习人员,徒工或其它人员代替。 8.巡回检查时应随时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电筒,听棒和其它检测工具等),检查中应认真细致,根据设备运行特点看、听、摸、嗅和试。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注意设备及人身安全。 9.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检查,并在检查中发现缺陷及时消除缺陷。 (1)巡视周期。电厂运行设备每二小时巡视一次,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电气设备定期巡回检查项目内容: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

申请锅炉定期检验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82 申请锅炉定期检验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申请锅炉定期检验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锅炉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锅炉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锅炉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在锅炉定期检验(外部检验、内部检验、水压试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锅炉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3、3锅炉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4申请锅炉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锅炉管理档案保存。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锅炉巡检制度

锅炉房巡检制度 锅炉房巡检制度 一、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司炉主操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二、检查上煤机,出碴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40℃,最高70℃) 三、检查燃烧设备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四、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烘,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五、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臵和给水压等是否正常。 六、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引风系统各管道是漏风,除尘地水量是否充足。 七、检查炉碴洁除情况。 八、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九、检查炉排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十、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点检记录表,交接班记录及锅炉运行日志。 锅

炉房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锅炉正常运行和安全,依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关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操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制度,确保供汽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技术功能。 四、每班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冲洗,每周进行一次手动开启安全阀,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五、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白水表”“满水”等现象发生。 六、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制度,定期排污,保证给水和炉水质量,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七、值班人员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锅炉房会客、打盹、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非司炉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锅炉房。 九、严禁在锅炉房内及附近堆放放易燃、易爆品,不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风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示范文本

风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风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贯彻集团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加强卓资风电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卓资风电 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巡回检查必须由能独立值班的人员担任,并做到 “四到”即:看、听、摸、嗅。检查过程中应遵守《电业 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及时、细致地对所管辖的设 备进行检查,掌握设备运行状况 2?? 检查人员巡回检查时应按规程,进行详细检查。 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项目、内容及路线对所管 辖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特殊情况需做特殊检查,以确保 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 检查人员巡回检查时不得从事检修维护工作以及

其他与之无关的工作。 4?? 巡回检查时要配备手电筒、听针、测温仪和测振仪等必要的检查工器具。带相关的检查表,及时记录有关数据。 5?? 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如出现机组、设备异常情况,应及时利用通讯工具向相关人员进行汇报并协助事故处理。 6?? 巡回检查中发现一般缺陷,可在检查任务完成后汇报,并登录设备缺陷。如发现有威胁机组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重大缺陷,应立即汇报班长或风电场负责人进行处理。 7?? 巡检中如遇高压设备接地,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巡检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要随时保持与高压设备的安全距离。 8?? 设备存在一、二类缺陷,新投运的设备、主要辅

电厂管理制度资料

第一章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员上班前四小时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者应拒绝交班,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 、接班人员必须按正点提前20 分钟进入现场,查看运行日志及专用记录;全面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系统运行方式;检查试验、信号装置;查看备用设备情况,检查安全措施情况;检查防火情况。 3 、接班人员对发现异常运行的设备应重点检查,详细询问,做到心中有数, 能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情况。 4 、处理事故和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可以在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待处理事故或操作告一段落,双方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5 、接班前l0 分钟班长主持召开班前碰头会,各岗位应向班长汇报班前检查情况,认真听取班长布置当班的工作。 6 、接班人员应认翼听取交班人员的口头变待,务必做到全面清楚地掌握生产情况,交班人员应认真回答接班人员提出的意见,补做好未做完的工作方可离开现场。 7 、交接班时如双方发生意见分歧,应向双方值长汇报,由双方值长协商解决,不得在班中争吵。 8 、正点办理交接班手续,班长在运行日志上签名后正式接班,交班人员在未完交班手续前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报告有关领导并继续值班,直至有人接替为止,但不可连值两班,延时交班时,交接班手续不得从简。 9 、接班后30 分钟内- 各班班长应主动向值长汇报本班主要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缺陷,值长应向班长布置当值工作。 10 、交班后由班长召开班后总结会议,坚持开展批评与表扬,表扬好人好事, 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章巡回检查制度 1 、各级值班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不断提高对隐形设备缺陷的判断能力和巡回检查的质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 、各专业应根据设备系统运行特点,和定各岗位巡回检查路线,重点检查项

电厂运行巡回检查制度

运行巡回检查制度 1. 目的 规范运行巡回检查管理,控制由此产生的安健环风险并进行改善。 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运行巡回检查的管理职责。本标准适用于分公司安全生产部、运 行维护部。 3. 规范性引用/应用文件 3.1 引用文件 无 3.2 应用文件 《缺陷管理标准》 4. 定义与术语设备巡回检查:指对现场设备巡回检查或利用计算机监控系统、工业电视系统等方式进行巡盘、巡屏和设备巡视检查的工作。 5. 职责 5.1 安全生产部主任 5.1.1 负责组织监督、检查运行维护部设备巡回检查工作。 5.2 运行维护部主任 5.2.1 负责全面管理所辖范围内设备、设施的巡回检查工作; 5.3 班组负责人 5.3.1 对所辖设备区域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

6. 管理内容和方法 6.1 巡回检查管理 6.1.1 运行维护部班组人员巡回检查项目按照运行维护部制订的巡回检查表单 执行。 6.1.2 巡回检查时间: 运行人员每班至少对厂内设备、设施巡回检查一次; 运行人员每周至少对厂外设备、设施巡回一次; 维护人员每周对全站设备、设施巡回二次;安全生产部各岗位人员每月对所辖设 备巡回检查一次。 6.1.3 维护巡回检查人员至少两人及以上,并办理工作票。 6.1.4 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前应认真阅读值班工作日志,查阅设备检修交待、设备缺陷与接地线登记本等主要设备台帐,查阅工作票、操作票,查阅防误闭锁钥匙和设备钥匙登记本,掌握设备运行方式及状况。 6.1.5 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必须认真遵守分公司相关规定,准确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对设备运行方式、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汇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6.1.6 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应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携带手电筒、验电笔等必要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6.1.7 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应做到“六到一不漏”,即:该走到的地方要走到,该看到的地方要看到,该听到的地方要听到,该摸到的地方要摸到,该闻到的地方要闻到,该分析到的地方要分析到,不漏过任何一个可疑点。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G7002-2015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7002—2015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Boiler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5年7月7日

前言 2010年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修订《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立项计划。2010年3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修订工作组并且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主要问题以及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2010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各起草小组组长会议,对汇总稿进行讨论。2011年6月,在广东召开全体起草人员参加的会议,形成了《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2011年9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1]79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起草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2013年8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15年7月7日,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结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提出的要求补充、调整相关内容,对原《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进行改进,保留原来的行之有效的主体内容,突出定期检验工作的可操作性。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取消原规则中以提示性附录规定的锅炉定期检验报告格式,仅给出锅炉内(外)部检验结论报告和水(耐)压试验报告; 2.修改检验结论,调整检验周期; 3.增加首次内部检验的规定; 4.增加不能按期停炉检验的处理规定; 5.明确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的检验范围; 6.增加电站锅炉外部检验内容和要求; 7.针对大型电站锅炉的特点,补充相关检验内容; 8.增加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缺陷处理的原则规定。 参加本规则修订工作的主要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钱公陈新中王兴胜 曹宏伟窦文宇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李军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建华

热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生产岗位需要的制度 设备三级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提高现场设备管理水平,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设备有效利用、提高设备消缺质量水平,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证各类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大中修、技改及检修设备三级验收管理制度。 设备三级验收权限划分如下: 1、三级验收即厂部组织验收。验收主要设备有:锅炉本体、汽轮机本体、发电机本体、厂变、循变、垃圾破碎机、厂内公用系统设备以及配套的保护、联锁装置等大修技改项目。 2、二级验收即部门或分场组织验收。验收主要设备有:锅炉送引风机、一次风机、二次风机、除尘器设备、脱硫脱硝设备、垃圾行车、垃圾给料设备、气力除灰系统设备、汽机给水泵、高低加、除氧器、循环水系统、减温减压器、10KV开关室设备、厂用10KV开关室设备、行车、输煤皮带主设备、化水制水主设备及岸边泵房主要辅机、特种设备以及配套的保护、联锁装置、空压机及冷干机、工业水、生活水系统等检修、改造项目。 3、一级验收即班组组织验收。运行班组工作票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验收设备为除二级、三级验收以外设备,根据工作票内容逐一分步验收。 设备检修结束后,按设备验收级别认真填写设备检修验收单。如在设备检修中发现的缺陷,应在验收单“检修中发现的缺陷并消除”一栏中注明,如不能及时消除的缺陷但不影响设备运行等其他内容需在备注栏内注明。如设备在检修中有改动,并具有异动报告或图纸的

应附在验收单后面。 高验收级别兼容低验收级别,但不能代替低验收级别,也就是三级验收包括了一、二级验收,二级验收包括了一级验收。设备验收单随工作票一起,一张工作票必须附一张验收单,每月底由各分场进行整理统计后统一上交综合监管部审查并存档。

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一、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 确保安全运行。 二、锅炉房内要列出巡回路线图,明确巡回检查的范 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运行要求。 三、遇有下列情况,司炉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 数。 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 缺陷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是。 四、司炉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添入运行记录, 并向司炉长汇报。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五、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的设备安全的情 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六、司炉长应加强巡视工作的监督检查。

锅炉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锅炉的检修保养计划应由主管设备的领 导、技术人员及司炉长参加共同制定, 并明确检修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 时间和责任者。 二、对采暖锅炉和停用的生产锅炉,应根停 用的时间采用有效的保养方法。 三、制定好锅炉的小修、大修计划,并定期 检查落实情况。设备的检修期限应根据 设备需要检修量确定。不能单纯为了抢 生产进度而随意缩短检修期限,影响检 修质量,甚至挤掉检修时间。 四、认真编制和执行停炉检修计划,并报送 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五、运行中的锅炉设备在发生影响安全的故 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严禁违 章运行。

锅炉水质化验监督制度 锅炉水质化验监督,首先要按有关操作规定正确取样,水样要具有真实性与代表性。在水质测定过程中要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用以指导锅炉,水处理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一、对水质的检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CB 1576—85,对锅炉用水要通过化学分析来进行监督。对于水质变化不大的原水,可根据条件,每月或每季分析一次。 1、对于补给水,必须每1-2小时分析一次。若采用离子交换法进行软化处理时,可只测定软化水的残余硬度、碱度、氯根。根据交换器出水硬度变化确定再生时间。 2、对于给水,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硬度、碱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的测定。 3、对于炉水,应每2-4小时进行一次硬度、碱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测定。 二、做好停炉时的检查监督 锅炉在停止运行检修时,首先要由水质管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要采集保留水垢及腐蚀产物的样品。 三、搞好水处理的经济核算工作 锅炉水处理的经济核算工作是在保证水质标准的前提下,不断降低运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每次加药与再生都应有用量记录,并按时做好统计报定期开展技术经济分析,以降低各项消耗指标。

锅炉安全检查表

锅炉安全检查表 表9.1锅炉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负责 人 姓名联系电话 序号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和要求检查 情况 1 使用 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固定在锅炉房 醒目位置,锅炉使用登记证应在有效期内。 2 操作 人员 证锅炉管理人员、司炉工和水质分析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并在有效期内。 3 定期 检验在用锅炉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运行状态下的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 一次停炉内部检验,每6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 水质监测。查看锅炉外部检验报告、锅炉内部检验报告、锅炉水

压试验报告和锅炉水质监测报告,确认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确 认检验所发现的问题是否都已整改。 4 安全 阀1、每年应检验一次,查看校验报告和校验铅封牌,确认铅封 完好,并在校验有效期内。 2、安全阀应安装在锅筒的最高处,并设排汽管引至安全地点。 3、对安全阀进行手动排汽试验,确认安全阀未锈死,排汽回 座后无泄漏。 5 压力 表1、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查看检验合格证书、检验铅封,确认铅封完好,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2、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1.5~3倍:表盘直径应不小于100mm,应保证司炉人员能清楚看到压力指示值;刻度盘上应划出红线指示允许的最高工作压力。 3、最高工作压力小于2.5MPa的锅炉,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2.5MPa的锅炉,压力

表精度不低于1.5级。 6 水位 计1、水位计液位清晰可辨,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 2、两个水位计指示的液位相一致,且运行时液位呈轻微波动状态。 3、玻璃管式水位计应有防护装置(如保护罩、快关阀等),但不得妨碍观察真实水位。 7 报警 联 锁保 护1、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2t/h的锅炉,应装设高低水位报警、极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锅炉,还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 2、用煤粉、油或气体作燃料的锅炉,必须装设可靠的点火程序控制和熄火保护装置,并装有下列功能的联锁装置:①全部引风机断电时,自动切断全部送风和燃料供应:②全部送风机断电时,自动切断全部燃料供应:

电厂巡回检查制度

电厂巡回检查制度 1、加强对设备的监视与检查,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 发现缺陷,避免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运行人员应按所管辖的设备,在值班中定期进行巡回 检查。(检查设备、线路、时间由各车间指定) 3、巡回检查要严肃认真,不要擅自乱动设备,对带电设备和承压部位,在检查中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 4、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要设法消除,如不能消除者,及时联系并汇报领导,做好记录,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事态扩大。 5、在值班中遇到特殊情况,如系统故障,天气变坏,设备异常情况,要增加检查次数。 6、检查中若发现检修人员违反安全作业或超出工作票所 列之工作范围,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其工作,并汇报有关领导( 7、巡回家查的时间、次数、内容及线路由各车间按专业

和岗位制定,在本标准附录内列出。 8、电气专业巡检路线 (1)主值检查路线 主控室—1 1 OKV组合电器室一#1#2主变压器— 0 . 3 8KV III 、丨段配电装置—#3#1低工变—6KV I、II、备用段配电装置—#0低工变、0 . 38KV备用段 配电装置—0 . 3 8KV II 段备用装置、#2低工变—6KV III 段配电装置—输煤变、输煤段配电装置—#1 电抗器室—#1 发电机PT间—#1发电机出线小间—#2电抗器室—#2发电机 PT小间—#2发电机出线小间—#2发电机—#1发电机—主控室 (每四小时巡检一次) 。 ( 2)班中检查为四小时一次。 ( 3)每周日晚22 点对个母线室进行一次无光检查。 ( 4)如设备有异常情况时,根据设备情况增加巡检次数。 9、锅炉专业巡回检查路线 (1) 司炉检查路线

申请锅炉定期检验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154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申请锅炉定期检验制度 正式样本

申请锅炉定期检验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锅炉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锅炉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锅炉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在锅炉定期检验(外部检验、内部检验、水压试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锅炉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

电厂巡回检查制度

编号:SY-AQ-0206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电厂巡回检查制度 Patrol inspection system of power plant

电厂巡回检查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为保证发、供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内容及线路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以便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值班人中的巡回检查,包括接班前20分钟,交班前30分钟,班中每2小时一次的定期检查和设备异常情况下的不定期检查。 3、巡回检查时,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方法进行检查,带上必要的防护用具和工具。检查应认真仔细,根据设备运行情况,采用听、看、摸、嗅和试的方法进行检查,严禁不负责任的走马观花现象。 4、巡回检查时,发现设备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当值班长和车间,然后将异常处理情况记入运行日志中。 5、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应根据缺陷情况进行设备切换或处理,缺陷未消除之前,应加强监视,增加检查次数及采取必要的

防止扩大措施,并及时填写设备缺陷记录。 6、车间值班人员按规定每八小时一次对运行设备及备用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所有行政技术管理人员到岗位后,必须填写技术记录并登记。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锅炉定期检验流程

锅炉定期检验流程 现场出具意见书 (有效期15天) 检验申请受理 业务大厅 下达检验任务 确定检验人员 报告审核 (2日) 技术资料审查 内外部检验(5日) 现场记录、出具意见书 出具检验报告(4日) 审批 (2日) 打印报告(1日) 重大问题告知

锅炉定期检验办事指南 一、受理部门: 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业务大厅受理人:于波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乌海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蒸汽锅炉(生活锅炉、工业锅炉、电站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定期检验。 三、提交资料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单》 四、受理申请 1.申请单位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本所业务大厅申报检验并填写检验申请单。 2.本所自受理检验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检验。 五、内、外部检验的有关要求 1.锅炉定期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种; 2.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3.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内部检验周期定为一年: ①新安装锅炉投入运行的; ②移装锅炉投入运行的; ③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的; ④锅炉受压元件经修理改造后重新运行的; ⑤锅炉的燃烧方式有改变的; ⑥主要受压元件严重腐蚀或主要受热面水垢严重超标或经酸洗处理的; ⑦锅炉出厂资料遗失或锅炉安全技术档案不健全的; ⑧锅炉使用满8年或以上的; ⑨锅炉内部检验结论为“整改后运行”或“限制条件运行”的;外部检验结论为“监督运行”的。 4.小型蒸汽锅炉(水容积不超过50L且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0.7MPa的蒸汽锅炉)每两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 六、现场检验 (一)锅炉内、外部检验时现场应准备以下技术资料: 1.锅炉使用登记证; 2.锅炉司炉人员操作证; 3.锅炉出厂技术资料(锅炉图样、锅炉质量证明书、锅炉制造合格证书等); 4.锅炉安装、修理、改造(如有)技术资料(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质量监检证书等); 5.历次定期检验报告; 6.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 7.锅炉运行记录和水质化验记录; 8.其它有关材料或见证。 (二)、锅炉内、外部检验时现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锅炉房巡回检查记录

锅炉房巡回检查记录 检查整改检查人 检查内容及运行情况 时间措施签字 1、压力、温度、水位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 2、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燃料供应情况是否正常。(是、否) 3、送风机、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档板位置是否适宜。(是、否) 4、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水阀的 工作状况是否正常(是、否)。 5、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每天排污 2 次。(是、否) 6、各类阀表工作是否正常。(是、否) 7、本体受压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是、否) 8、各转动机械的润滑油系统是否需补充润滑油。(是、否) 9、每周应手动安全阀排气试验一次, 每月自动排气试验一次。(是、否)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是、否) 1、压力、温度、水位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 2、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燃料供应情况是否正常。(是、否) 3、送风机、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档板位置是否适宜。(是、否) 4、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水阀的 工作状况是否正常(是、否)。 5、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每天排污 2 次。(是、否) 6、各类阀表工作是否正常。(是、否) 7、本体受压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是、否) 8、各转动机械的润滑油系统是否需补充润滑油。(是、否) 9、每周应手动安全阀排气试验一次, 每月自动排气试验一次。(是、否)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是、否) 1、压力、温度、水位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 2、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燃料供应情况是否正常。(是、否) 3、送风机、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档板位置是否适宜。(是、否) 4、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水阀的 工作状况是否正常(是、否)。 5、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每天排污 2 次。(是、否) 6、各类阀表工作是否正常。(是、否) 7、本体受压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是、否) 8、各转动机械的润滑油系统是否需补充润滑油。(是、否) 9、每周应手动安全阀排气试验一次, 每月自动排气试验一次。(是、否)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是、否) 1、压力、温度、水位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 2、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燃料供应情况是否正常。(是、否) 3、送风机、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档板位置是否适宜。(是、否) 4、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水阀的 工作状况是否正常(是、否)。 5、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每天排污 2 次。(是、否) 6、各类阀表工作是否正常。(是、否) 7、本体受压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是、否) 8、各转动机械的润滑油系统是否需补充润滑油。(是、否) 9、每周应手动安全阀排气试验一次, 每月自动排气试验一次。(是、否)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是、否) 说明:如检查情况正常在“检查内容及运行情况”一栏打√,如设备运行异常则在整改措施一栏写明处理办 法整改情况。

电厂巡回检查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3344 电厂巡回检查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厂巡回检查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为保证发、供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内容及线路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以便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值班人中的巡回检查,包括接班前20分钟,交班前30分钟,班中每2小时一次的定期检查和设备异常情况下的不定期检查。 3、巡回检查时,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方法进行检查,带上必要的防护用具和工具。检查应认真仔细,根据设备运行情况,采用听、看、摸、嗅和试的方法进行检查,严禁不负责

电厂巡回检查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08 电厂巡回检查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电厂巡回检查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为保证发、供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内容及线路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以便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值班人中的巡回检查,包括接班前20分钟,交班前30分钟,班中每2小时一次的定期检查和设备异常情况下的不定期检查。 3、巡回检查时,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方法进行检查,带上必要的防护用具和工具。检查应认真仔细,根据设备运行情况,采用听、看、摸、嗅和试的方法进行检查,严禁不负责任的走马观花现象。 4、巡回检查时,发现设备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当值班长和车间,然后将异常处理情况记入运行日志中。 5、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应根据缺陷情况进行设备切换或处理,缺陷未消除之前,应加强监视,增加检查次数及采取必要的防止扩大措施,并及时填写设备缺

压力容器篇-----劳动部关于颁发《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颁发《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日期】:1988-08-01 【正文】: 【题目】劳动部关于颁发《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日期】1988.08.01 【生效日期】1989.01.01 【失效日期】 【时效性】有效 通知 为了统一全国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工作的程序和内容,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保证锅炉结构上的可靠性,巩固锅炉定期检验制度,我们参照一些地方定期检验工作的做法,制订了《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于一九八九年开始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告诉我部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附: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工作质量,保证锅炉结构上的可靠性,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有关规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下列在用的固定式工业锅炉和生活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 1.以水为介质的承压蒸汽锅炉; 2.以水为介质、额定供热量大于或等于0.06Mw(5×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 本规则不适用于发电锅炉、电加热蒸气发生器和核能蒸气发生器。 第三条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应由省级以上(含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考核批准的检验员担任。检验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地做好检验工作。 第二章检验前的准备 第四条在用锅炉定期检验有效期前2个月,检验单位应向锅炉使用单位发出《锅炉定期检验通知书》(附件一)。锅炉使用单位在锅炉定期检验有效期终止前40天内向检验单位提交《锅炉定期检验申请书》(附件二)。检验单位综合各使用单位希望的检验日期做出检验计划,并通 知受检单位。 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准备好受检锅炉有关技术资料:锅炉登记表、锅炉运行记录、水质化验记录、上年度检验报告。 检验前,检验员应认真查阅上述有关资料,以便了解锅炉使用情况和管理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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