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办法

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办法
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着力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战略储备,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央《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培养选拔80后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重视基层;

4、重在实践锻炼、重在培养提高;

5、严格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优秀年轻干部,是指经省、市委组织部公开选拔并纳入30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的人员。第二章选拔

第四条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具有大学本科(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4、在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在各级事业单位、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工作,具有相当于科员以上管理职务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式职工。

5、身体健康。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任职使用限制期内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以下结果的。

第六条优秀年轻干部的推荐选拔要坚持层层筛选、好中选优的原则,由呈报单位依据民主推荐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在此基础上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商干部呈报单位提出考察对象人选,实行差额考察认定。也可采用“公选”的方式,按照知识测试、公开推荐、差额考察、组织确定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结合全市后备干部调整补充一并进行。一般每两年补充一次,每五年集中调整一次,使其保持合理的数量和结构。

第八条切实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的源头和基础建设。制定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与选调生工作、公务员录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等相互衔接的有关政策,加大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努力形成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链。

第三章培养

第九条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干部呈报单位党委(党组)共同负责落实。要按照年轻干部成长规律,结合年轻干部的知识结构、工作阅历、能力素质等情况,把优秀年轻干部纳入市、县后备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的总体规划之中,明确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目标。

第十条优秀年轻干部要重点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培养:

1、加强学习培训。对优秀年轻干部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培训,打牢理想信念的思想根基。要加强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格道德品质和作风磨砺,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以市、县委党校和行政学院为依托,用3-5年的时间,把优秀年轻干部普遍轮训一遍(每期时间不少于1个月)。年轻干部所在单位也要制定教育培训规划,采取各种方式抓好年轻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2、实行领导帮带。选择政治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领导同志,对年轻干部实行“一对一”结对培养和帮带,做到既当好领导,又当好“老师”,帮助他们丰富经验、提高能力。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三定”:即定人,要落实班子成员与1-2名年轻干部结对帮带(科级干部由主要负责人帮带);定时,帮带时间为一年,期满后重新落实结对人员,力求年轻干部接受多位领导干部的培养;定内容,针对年轻干部的专业、工作经历、性格特点等情况确定发展方向和帮带内容。帮带领导要及时把握年轻干部的

学习、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帮助其掌握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业务水平和协调能力。

3、实行岗位交流。根据实际情况,对经历比较单一的优秀年轻干部,要有步骤、有重点地实行岗位轮换,让他们接受多岗位锻炼,丰富阅历,拓宽视野,积累经验,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强化实践锻炼。对于缺乏重要岗位和基层锻炼的优秀年轻干部,要有意识地安排到上级部门、信访等关键岗位、发达地区、艰苦地方和基层一线进行挂职锻炼,让年轻干部在情况复杂、条件艰苦的环境中或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考验,让他们在锻炼中开阔视野、磨练意志、丰富经验、熟悉程序、提高能力。

第四章管理

第十一条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对年轻干部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他们的日常监督管理,保证他们健康成长。

1、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经常收集汇总优秀干部选拔、培养、管理、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

2、建立定期谈话制度。建立党委(党组)负责人与年轻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发现掌握其思想、学习、工作、群众反映等情况。对年轻干部身上出现的不良苗头,要及时提醒其改正。当年轻干部出现思想波动、遇到困难、受到挫折时,要热情帮助,在政治上多关心,思想上多沟通,工作上多支持。

3、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年轻干部不以一次选拔定终身。对经实践检验不符合优秀年轻干部条件以及不宜继续作为优秀年轻干部人选的,要及时调整;对表现突出、符合优秀年轻干部条件的,要及时补充进优秀年轻干部名单。

4、建立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日常考核管理,并建立考核档案,同时,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了解掌握他们的现实表现。

5、建立信息收集和上报制度。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工作信息建设,凡涉及优秀年轻干部职务变动、年度考核、奖惩、培训以及个人重大事项等信息,呈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报告。

第五章使用

第十二条各级党组织要积极作为,努力为优秀年轻干部成长进步创造条件、搭建平台,采取“小步快走”的办法,缩短干部培养周期,使一些优秀年轻干部尽早进入领导岗位、担当重任。

1、坚持“两优先”原则,在领导班子、中层岗位有空位时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提拔重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年轻干部,使优秀年轻干部尽快到岗到位。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县区的优秀年轻干部中至少要有1名任用为乡镇或县直部门党政正职;市直部门优秀年轻干部要进入中层领导岗位。

2、对年龄较大、不适合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同志,征求其个人意见后,改任非领导职务;对因年龄原因,符合提前离岗政策的同志,免去现任职务;建立健全辞职制度,加大对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对腾出的位置,选拔符合

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补缺,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结构。

3、对于空出的、不宜公开选拔的领导岗位和中层岗位,可采取预留的方式,由优秀年轻干部暂时主持工作,条件成熟时予以正式任职。

4、积极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观念,不断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力度,对部分空出的领导岗位和中层岗位,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选拔,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年轻干部择优选拔到领导岗位上。

第十三条通过3-5年的努力,优秀年轻干部的使用要达到以下目标:

1、有三分之一的担任乡、县区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和市直部门(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并进入副县(处)级后备干部人才库;

2、有三分之一的进入县区、市直部门(单位)党政班子或在企事业单位担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3、有一定数量特别优秀的担任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领导职务。

第六章组织领导

第十四条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领导,切实负担起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工作会议,集中听取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决定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各级组织(人事)

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和保证工作力量,切实抓好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建立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各县区、各单位每年年底要形成工作总结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加强督促检查,要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情况,作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考核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8年关于加强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关于加强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管理 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机关年轻干部到 基层挂职锻炼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工委,各局、处(党组),区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党组,各相关社区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培养年轻干部力度,区委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基层工作经历不满两年的机关年轻干部中开展基层挂职锻炼工作,这是提升年轻干部素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到基层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工作,保证挂职锻炼取得实际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要把挂职干部纳入本单位干部的管理范围,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干部挂职锻炼期间的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挂职干部的管理、教育、使用和培养工作,要给挂职干部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帮助挂职干部制定学习、工作计划,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尤其要保证他们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街道党工委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谈话谈心等方式,了解挂职干部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挂职期间,接收单位负责做好挂职干部的平时考核,考核材料在年底统一交派出单位留存。对于选派到社区挂任社区主任助理的干部,由挂职社区党组织负责记录和考核,挂职街道党工委负责统筹、汇总和上报备案(材料见附件1-3)。对表现不佳,群众反映较多、造成不良影响或违法违纪的干部,要及时与派出单位沟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社保局,由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各派出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挂职干部的跟踪了解,主动配合接收单位做好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接收单位,了解挂职干部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对挂职干部在职级晋升和福利待遇上要同本单位同级干部一视同

干部挂职管理办法

关于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干部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的渠道,丰富干部阅历,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挂职干部的选派 第二条选派范围。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原则上从处级及以下公务员中选派;基层单位干部到厅机关挂职原则上从厅属单位副处级及以下干部中选派。 第三条挂职方式。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原则上平职级安排,经党组会研究,确定挂职职务;基层单位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原则上平职级或低职级安排。 第四条基本条件。 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挂职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够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思想作风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 (二)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其他公务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基层干部到厅机关挂职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良好,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大局意识,作风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能力强。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副处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科级及一般干部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与厅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第五条选派程序。 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挂职应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提名。提名采取组织安排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组织安排是由厅人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会同相关处室提名挂职人选;自愿报名是由厅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按照干部挂职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素质锻炼的需要,申请到基层挂职锻炼。 (二)审核。对提名的挂职人选,经本人所在处室初审,分管厅领导审核同意,符合挂职条件的,根据基层单位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拟挂职锻炼单位职位及拟任职务。 (三)任职。干部挂职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免相应职务,任职手续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基层干部到厅机关挂职应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厅机关各处室根据本处室编制和人员情况提出拟接收挂职锻炼人员计划,人事处审核汇总,报请厅领导研究同意后,通知各处室提名挂职人选。 机关各处室出现如下情况方可提出挂职需求: 1、本处室编制空缺; 2、实际在岗人数(含借调人员)少于核定编制的; 3、近两年内工作任务非常繁重的; 原则上挂职干部人数与本处室实际在岗人员之和不得超出本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二)提名的挂职人员填写《基层单位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推荐表》,经用人处室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厅人事处。 (三)人事处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人员情况,报请厅党组研究,确定挂职人选。 第六条挂职时间。挂职锻炼时间为两年。挂职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第七条干部挂职锻炼尽量要考虑部门、单位之间的平衡,尽量避免短时间内从同一部门、单位选派、选调多名干部。 第三章挂职干部的管理和教育

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有关规定(试行)

烟台市烟草专卖局(有限公司) 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有关规定(试行)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和《山东烟草局(公司)系统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试行),结合烟台烟草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合理使用干部、有计划锻炼培养干部的工作方针,加大干部交流、挂职锻炼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为全市烟草系统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有利于工作原则; (三)个人服从组织原则; (四)工作与培养锻炼相结合原则。 三、干部挂职锻炼 (一)干部挂职锻炼,分别在市局(有限公司)与各县(市、区)局(部)之间、各县(市、区)局(部)之间组织实施。 (二)干部挂职锻炼适用于全市系统优秀中青年干部。

四、挂职干部基本条件 (一)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法纪观念,自觉执行行业规定。 (二)热爱烟草事业,积极进取;事业心、责任感强;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扎实、勤恳、任劳任怨,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三)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党校等)。 (五)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烟龄。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拟挂职职务工作需要。 五、选拔挂职干部的方式及程序 选拔挂职干部,一般采取竞争上岗、组织推荐的方式。其基本程序是: (一)制定实施方案 人事部门根据全市系统干部队伍状况,按照党委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二)推荐上报人选 1、各县(市、区)局(部)及市局(有限公司)机关各部门,按照市局(有限公司)党委确定的挂职岗位及数量、要求,认真搞好宣传发动,采取组织推荐和干部自荐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推荐上报,并填写《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

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办法

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办法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关于加强优秀年轻干部 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根据《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抓紧储备、培育、选拔、使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为实现我县“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三条根据我县干部队伍的总体情况,按照扩大总量、提高占比、优化结构的思路,从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出发,应有一定数量的党外干部和女干部。 第四条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研究制定本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计划,明确目标、比例和举措,主动抓好落实。 第五条县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全县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汇报,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提出思路,部署工作。 第二章招录

第六条县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要加强对现有编制的宏观管理和科学使用,充分运用现有编制资源,加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力度,不断夯实年轻干部队伍的源头基础。各单位要及时对空缺编制进行人员补充,空缺编制相对较多的单位,可逐年招录补充。 第七条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五湖四海。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突破行业、县域、身份、资历等限制,运用公开招考、遴选、定向招聘名校毕业生等方式,面向社会和高校引进优秀年轻人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企事业单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每年统筹15个左右空缺编制用于招考公务员,20个左右空缺编制用于面向全国或省、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 第八条在招收录用工作中,县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宏观统筹和指导把关,用人单位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把年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作为录用的主要考虑因素,抓紧储备一批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优秀年轻干部。 第九条要切实防止新招录干部的流失。对新招录的干部,县组织人事部门要进行县情教育,使他们增加对花都的了解,增进对花都的感情,引导他们适应花都发展、融入花都生活、立志扎根花都。单位主要领导要进行谈心谈话,在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要协助解决食宿、交通等生活问题。新招录的干部,原则上应在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调到县外工作。 第三章培养 第十条按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年轻干部进行跟踪培养和管理服务。

水利厅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实施办法(同名44814)

关于印发《XX省水利厅干部双向交流挂职 锻炼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中心,厅属各单位: 现将《XX省水利厅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厅人事教育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XX省水利厅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全省水利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干部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的渠道,提高干部工作水平,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水利干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干部挂职锻炼目的和要求 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是提高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措施。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工作,是要把干部的教育培养同工作实践锻炼紧密结合起来,让厅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艰苦复杂环境中经受锻炼,进一步磨练意志、转变作风、增强服务基层意识,进一步了解基层实情、开阔视野、积累经验、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让基层水利部门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有利于他们进一步拓展工作视野、了解全省水利情况、增强全局意识和规则意识。 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是加强厅机关干部与基层干部交流的有效途径。厅机关干部比较了解水利工作的整体情况,基层干部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可以拉近厅机关和基层水利部门的距离,增进相互感情,实现厅机关与基层水利部门工作互动,增强工作创新性和针对性,促进工作计划和部署、制定的措施和办法,更加切合工作实际,确保我省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干部挂职锻炼方式和资格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选派干部进行交流挂职锻炼。从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选派若干名干部到市(县、区)水利局或重点水利工程挂职锻炼,一般每两年一次;由市(县、区)水利局选派若干名干部到厅机关处室挂职锻炼,一般每年一次。 选派挂职锻炼的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水利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作风端正,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发展潜力,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凡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厅机关干部,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应当下基层锻炼。特别是对优秀年轻干部要创造条件,多提供挂职锻炼的机会。 三、干部挂职锻炼期限和职务安排 从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选派到市(县、区)水利局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为1~2年,担任市局中层职务或县局副职;从市(县、区)水利局选派到厅机关处室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1年。干部挂职锻炼结束后,经组织全面考察,回原单位工作。 四、干部挂职锻炼的办理程序 厅人事教育处根据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征求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意见,提出下派干部人选建议,商设区的市水利局,确定拟派往的市、县(市、区)水利局,并征求当地组织部门意见,报厅党组批准后实施。 市、县(市、区)水利局上挂到厅机关的干部人选,由设区的市水利局负责组织选派。根据工作需要,由厅人事教育处商厅机关有关处室提出建议方案,报厅领导同意后实施。 五、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和教育 干部在挂职交流锻炼期间一般只转党员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等保留不变,职级晋升和福利待遇不受影响。挂职交流锻炼干部按规定参加挂职交流锻炼单位的考核,挂职时间不足半年的,在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 对挂职干部的管理,以派出单位为主,挂职单位协助。挂职期间的工作安排、学习教育等,由挂职单位负责管理。派出单位应主动听取挂职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干部的现实表现情况。挂职期满后,派出单位会同接收单位对干部进行认真的考核鉴定,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并作为今后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和各市(县、区)水利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工作。接收单位对挂职干部应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给挂职干部分工定位,明确职责,帮助尽快进入角色,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鼓励大胆工作。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要热情关心挂职干部,妥

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提高年轻干部综合素质,根据公司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五年规划总体部署,制定本实施办法。 2 培养方式 2.1 挂职是指以培养锻炼为目的,选派干部到新单位(部门)任职,参与具体事务的一项阶段性工作。挂职锻炼分为机关到基层、基层到机关、机关部门之间和基层单位之间等四种类型。 2.2 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挂职岗位可定期轮换。 2.3 挂职人员范围主要为公司副科级以上领导人员及优秀青年人才,挂职人员不占用挂职单位(部门)领导人员职数。 3 选派条件 3.1 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企业事业,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2 具有适应挂职岗位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有一定发展潜质。 3.3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4 职责分工 4.1 组织部负责制定挂职锻炼工作实施办法,编制挂职工作计划安排并统筹实施,负责挂职人员的选派、跟踪和考核管理。 4.2 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提出挂职需求,负责挂职人选的选送、培养和日常管理。派出挂职人选的部门(单位)以下简称派出单位,接收挂职人选的单位(部

门)以下统称为接收单位。 5 主要程序 5.1 编制计划。年初根据公司人才培养需要和单位实际,编制干部挂职锻炼实施计划。 5.2 确定挂职岗位。组织部与公司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会商,确定年度可用于干部挂职锻炼岗位清单初步意见。征求公司分管领导意见,经公司党委讨论后,确定可用于干部挂职锻炼岗位清单。 5.3 组织报名。 5.3.1 组织部发布公告,公布挂职岗位及有关要求。 5.3.2 报名与推荐。机关到基层单位挂职采取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基层到机关挂职主要以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机关部门之间和基层单位之间由组织部与相关单位(部门)会商并征求个人意见后推荐,并填写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登记表(见记录1)。 5.4 人员选配。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汇总审核(见记录3),按照组织培养目标和个人职业发展需求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挂职建议人选,经征求公司分管领导意见、公司党委研究后确定挂职人员名单、岗位并公告。 5.5 公司组织部安排谈话,办理相关手续。 各二级单位内部挂职锻炼程序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6 人员管理 6.1 挂职人员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挂职人员向派出单位每月递交一次月度工作自评表(见记录4),每季度汇报一次挂职工作情况。 6.2 挂职人员派出前做好工作交接,挂职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任务。

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办法

关于加强优秀年轻干部 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根据《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抓紧储备、培育、选拔、使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为实现我县“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三条根据我县干部队伍的总体情况,按照扩大总量、提高占比、优化结构的思路,从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出发,应有一定数量的党外干部和女干部。 第四条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研究制定本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计划,明确目标、比例和举措,主动抓好落实。 第五条县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全县优秀年轻干部

培养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汇报,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提出思路,部署工作。 第二章招录 第六条县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要加强对现有编制的宏观管理和科学使用,充分运用现有编制资源,加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力度,不断夯实年轻干部队伍的源头基础。各单位要及时对空缺编制进行人员补充,空缺编制相对较多的单位,可逐年招录补充。 第七条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五湖四海。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突破行业、县域、身份、资历等限制,运用公开招考、遴选、定向招聘名校毕业生等方式,面向社会和高校引进优秀年轻人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企事业单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每年统筹15个左右空缺编制用于招考公务员,20个左右空缺编制用于面向全国或省、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 第八条在招收录用工作中,县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宏观统筹和指导把关,用人单位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把年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作为录用的主要考虑因素,抓紧储备一批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优秀年轻干部。 第九条要切实防止新招录干部的流失。对新招录的干部,县组织人事部门要进行县情教育,使他们增加对花都的了解,增进对花都的感情,引导他们适应花都发展、融入花

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完)

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加速培养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先进管理经验和卓越管理能力的复合型后备人才,结合集团公司关于挂职锻炼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挂职锻炼是对本企业职工实行的一种有计划的培养活动,选派职工到本企业的多个岗位或者到其他企业的多个岗位进行学习锻炼。 第三条挂职锻炼的目标。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打造一批专业知识扎实、基层管理经验丰富、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企业中层干部队伍及高管后备人才梯队。 第四条挂职锻炼的思路。坚持“集团主导推动、依托所在单位”的培养思路。 第五条挂职锻炼的方式。对返回本单位挂职锻炼的学员,主要采取“纵向逐级挂职锻炼,横向多岗位轮换交流;内部师徒指导,外部定期考察学习”等培养方式。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挂职锻炼人员。 第二章挂职锻炼人选的确定 第七条重点从企业近几年新进的大学毕业生中根据工作业绩、个人素质和发展潜力选拔挂职锻炼对象。 第八条挂职锻炼对象的选拔条件。

(1)工作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第九条挂职锻炼对象的确定程序。 (1)基层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挂职锻炼人选; (2)人事劳资培训处负责审核筛选,确定挂职锻炼人员名单; (3)经矿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章导师辅导制度 第十条学员返回本企业挂职锻炼的,由人事劳资培训处指定一名管理类导师和一名技术类导师担任学员的辅导老师。 第十一条导师的选聘。管理类导师由学员所挂职岗位的上一级负责人担任;技术类导师由本企业高级工程师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 第十二条导师的职责。 (1)负责对学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的辅导工作; (2)督促学员完成在线学习、业务学习、考察学习等各项学习任务,检查学员作业完成情况; (3)与学员共同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协助有关部门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章考核与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学员异地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本企业共同对学员进行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

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管理的实施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为财税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结合我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管理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财税中心工作,结合财税改革发展新形势、新阶段和新任务的要求,通过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和考核管理,以提高年轻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实际工作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工作能力强、能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保证财税事业后继有人、蓬勃发展。 第三条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通过加强年轻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年轻干部进一步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加强年轻干部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帮助年轻干部积累经验,提升综合素质和科学理财、依法治税的实践能力;通过加强年轻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完善制度和机制,为年轻干部健康成长提供坚强保障,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进一步增强基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 第四条年轻干部的培养管理工作,在市局党组领导下由组宣人事处(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培养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德才并重、全面发展的原则; (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着眼长远、实践锻炼的原则; (四)公平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三章培养锻炼的对象 第六条培养对象为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较繁重的工作任务,适合安排培养锻炼的市局在编公务员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 第四章培养锻炼的方式 第七条培养锻炼主要采用下列途径: (一)加强学习培训。制定年轻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抓好年轻干部的集中学习和培训,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参加由组织人事系统、财政地税系统、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或国内外知名院校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修班,不断提高培养对象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市局坚持每两年举办1期优秀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班,时间不少于3天,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等方面理论和知识的培训。同时要鼓励自学,对不同层次的年轻干部有针对性地规定学习内容,列出必读书目,提出明确要求。

工作总结: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走在建设“三个XX”前列的目标,着眼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实际,认真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选派后备干部到脱贫攻坚一线锻炼的意见》等文件制度,注重源头建设,坚持备用结合、强化培训、搭建平台,不断完善年轻干部“培养链”,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去年以来,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通过换届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明显增强。 一、实施“123”工程,建好年轻干部梯队。 今年我们在全市组织实施年轻干部锻炼成长“123”工程,着力解决各级领导班子中年轻干部数量偏少、结构不优,年轻干部成长较慢、队伍能力素质不高等问题。一是开展年轻干部专项调查。对换届后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分析,重点掌握40岁以下县级领导干部、35岁以下正科和30岁以下副科级领导干部情况,以及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学历、985院校本科学历优秀年轻干部情况,分类建立全市年轻干部储备库。二是分解下达目标培养计划。向县区和市级部门下达重点目标培养计划,指导县区和市直部门通过民主推荐、专题调研、综合评估等方式,择优确定目标培养对象,督促制定培养方案。三是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市县区机关35岁以下正科级领导干部和定向选调高水平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确定100名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副县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在全市择优确定200名30岁以下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作为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对象。以女干

(完整版)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实施办法DOC

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结构合理、梯次接续、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现结合单位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实在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抓紧储备、培育、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锤炼一支素质好、能力强,满足领导班子近、长期发展需要的干部队伍,为实现单位未来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培养原则 按照扩大总量、提高占比、优化结构的思路,从油田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出发,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单位培养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 三、工作举措 1、加强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定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严格、高标准地要求,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做到政治上严要求,业务上多培养,生活上要关心。培养年轻干部的正气、才气、灵气、锐气。

2、加强新入职年轻干部的业务技能学习。针对新入厂的大学生,由单位人事(组织)科牵头,员工培训站组织实施,安排技能专家、操作能手统一进行操作方面的集中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各岗位工艺及流程。其次根据专业特点,分配到相关科室及基层单位轮岗实习,加快成长速度。同时,为各个实习生安排经验丰富的转正论文指导老师,帮助他们完成转正答辩。通过各项措施加强大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正式走向工作岗位奠定扎实的基础。 3、注重优秀年轻干部的培训和锻炼。实习结束定岗后,分配到各基层单位进行工作学习,同时指定老师进行培养,使其尽快掌握一线生产工艺流程及管理经验。根据其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现情况,确定培养使用目标,把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在单位内各机关、基层单位开展轮岗交流锻炼,每年实施一次,每次时间3-6个月,促进其综合协调和驾驭全局能力的提升,最终通过到班组学工艺、站队学业务、部门学管理三个阶段,使他们在轮岗锻炼中逐步增长才干、丰富经验,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尽快成长为素质高、技能强、业务精的骨干。 4、落实好“传、帮、带”工作。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的年轻干部,根据他们的成长规律,针对其不同的优势特长和发展方向进行定向式培养,选择对口的机关、基层负责人和他们建立“拜师结对”培养,实行“一对一”的“传帮带”。通过每季向结对领导汇报、每半年结对领导到结对青年

干部管理制度办法

干部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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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引言 为完善人才发现与人才培养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所称干部,系指职务序列为管理序列的人员。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所有管理序列员工。 第三条干部管理的原则 (一)品格为先、能力为本、注重潜质的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个人品德和品性是先决条件,具备过硬的实际工作能力是干部选拔和任用的根本条件,同时关注干部未来的发展空间,是否有潜力担负更大责任。 (二)能者上、庸者下、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强力猎取、关爱培养、成长激励、竞争淘汰”的人力资源分项文化,给有潜力有能力的人挑担子的机会,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人才成长,建立科学竞争机制和合理淘汰机制,优化和淘汰不合格人员。 (三)结构优化原则。始终把干部队伍的结构优化作为打造公司持久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建

立一支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为公司长远发展储备人才。 (四)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干部管理工作要坚持规范性,同时在选拔优秀人才上要有灵活性,建立破格选拔优秀人才的相关机制,保证公司发展对于优秀人才的需要。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四条能力素质条件 干部应当具备如下方面的能力素质条件: (一)认同公司文化。个人价值观契合公司文化,能够吃透公司文化,落实公司战略,对公司高度忠诚,坚信公司的未来,思想稳定,心态积极乐观,言行能够提高员工的信心。 (二)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使命感和责任感强,把工作当成自己家的事情来做,高度敬业,乐于奉献;对工作很执着,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坚定维护公司利益,不盲从他人;有全局意识,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而不是仅仅站在本单位、本条线、本部门的立场上想问题、争利益;坚持原则,能公正、公允地处理问题,敢于向工作不负责的人和事说不,敢于大胆处理给工作造成损失的人,敢于得罪人。 (三)有强烈的成就导向。能干成事,坚信办法总比困

年轻干部挂职管理办法

***区年轻干部挂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干部挂职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明确挂职单位(部门)、派出单位(部门)、挂职干部的职责,确保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深入实践,严格要求,增长才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挂职干部的选派、管理和考核等各项工作,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挂职有两种形式,一是上挂培养,选派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区直单位(部门)挂职;二是下挂锻炼,选派区直单位(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或信访稳定、重点项目建设等一线岗位挂职。 第四条挂职干部选派、管理和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组织实施。各派出单位(部门)、挂职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挂职干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挂职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三)具有挂职单位(部门)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四)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第六条挂职时间及职务 挂职时间为6个月,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根据具体需要安排挂职干部职务,挂职干部按照职务要求落实相应分工,明确责任,制定任职期间的工作目标。 第七条选派挂职干部的工作程序 (一)区委组织部制定挂职工作方案,派出单位(部门)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挂职锻炼人选。 (二)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筛选,提出拟挂职人员名单及挂职单位(部门)。 (三)征求主管区级领导意见后,提交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议。 第八条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 (一)干部挂职期间,由区委组织部主管,挂职单位(部门)负责日常管理。挂职干部参加挂职单位(部门)的一切集体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挂职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二)干部挂职期间,工作分工和考核均以挂职单位工作为主,适当兼顾派出单位工作,不能兼顾时应区分轻重缓急,由单位之间协商或报区委组织部共同研究解决。 (三)干部挂职期间,除组织关系转移至挂职单位(部门)

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思考

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思考 年轻干部是社会的资源,是社会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因此要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各级党组织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各级领导班子的结构得到了改善,活力得到了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就年轻干部如何培养选拔,我们进行了调查,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现对有关情况进行探讨。 一、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调研情况看,当前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不够解放,观念不够更新 目前影响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主要原因是思想不够解放,使用不够大胆,存在着求全责备国,使用上不放心的思想。具体表现在: 1、认识片面,搞一阵风。有的认为加快年轻干部成长就是选拔几个年轻干部装点门面,有几个点缀点缀就行了;有的把选拔年轻干部看作是阶段性、突出性的任务,搞一阵风,松一阵、紧一阵;有的用孤立的眼光来看待领导班子年轻化,把年轻化与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割裂开来,把年轻化当作目的,在年龄

上搞一刀切、层层加码比年轻。 2、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等陈旧观念仍然是目前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主要思想障碍。有的认为年轻干部今后的路还很长,提拔的机会还很多,应优先考虑年龄大的、资历老的同志;有的担心使用年轻干部会影响班子团结,挫伤一批资历老的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3、求全责备,怕担风险。一些人总认为年轻干部经验不足、不成熟,挑不起重担,“嫩”了顶不住,“冲”了稳不住,“浅”了镇不住。“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有的用完人的标准来衡量年轻干部,用老干部的素质来比照年轻干部,总觉得年轻干部不稳重、不全面,在培养选拔上顾虑重重,怕担风险。 4、急功近利,只图眼前。一些领导在年轻干部的使用上存在着实用主义思想。有的重眼前轻长远。一个年轻干部在现有岗位使用得心应手就满足了,而没有从长远的角度把他放到更重要的岗位上,使其进一步成长,只求眼前过得去,不求长远有发展。有的重使用轻培养。一些领导干部只要年轻干部用起来顺手,觉得部门、单位少不了他,就很少从培养和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是党和国家的战略大计的角度着眼。有的重局部轻全局。一个年轻干部在本部门、本单位比较优秀,就舍不得放人,重部门利益,而较少考虑全局利益,为年轻干部的尽快成长创造条件、提供机会较少,致使一些本来比较优秀的年轻干部逐渐失去了优

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方法研究

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方法研究 中共五河县委组织部课题组 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部署,从今年2月中旬开始,我们就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力度,切实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在调研工作中,召开了不同类型座谈会3个,走访了县直和乡镇十几个单位,查阅了有关干部工作的资料,对100名中青年干部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调研报告。 中发[1995]2号文件下发以来,各级党委(党组)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各级领导班子的结构得到了改善,活力得到了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本文着重从当前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和加快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步伐的基本思路及措施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调研情况看,当前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不够解放,观念不够更新 在问卷调查中,有68%的被问者认为目前影响年轻干部培养

选拔的主要原因是思想不够解放,使用不够大胆,存在着求全责备国,使用上不放心的思想。具体表现在: 1、认识片面,搞一阵风。有的认为加快年轻干部成长就是选拔几个年轻干部装点门面,有几个点缀点缀就行了;有的把选拔年轻干部看作是阶段性、突出性的任务,搞一阵风,松一阵、紧一阵;有的用孤立的眼光来看待领导班子年轻化,把年轻化与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割裂开来,把年轻化当作目的,在年龄上搞一刀切、层层加码比年轻。 2、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等陈旧观念仍然是目前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主要思想障碍。有的认为年轻干部今后的路还很长,提拔的机会还很多,应优先考虑年龄大的、资历老的同志;有的担心使用年轻干部会影响班子团结,挫伤一批资历老的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3、求全责备,怕担风险。一些人总认为年轻干部经验不足、不成熟,挑不起重担,“嫩”了顶不住,“冲”了稳不住,“浅”了镇不住。“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有的用完人的标准来衡量年轻干部,用老干部的素质来比照年轻干部,总觉得年轻干部不稳重、不全面,在培养选拔上顾虑重重,怕担风险。 4、急功近利,只图眼前。一些领导在年轻干部的使用上存在着实用主义思想。有的重眼前轻长远。一个年轻干部在现有岗位使用得心应手就满足了,而没有从长远的角度把他放到更重要

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着力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战略储备,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央《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培养选拔80后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重视基层; 4、重在实践锻炼、重在培养提高; 5、严格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优秀年轻干部,是指经省、市委组织部公开选拔并纳入30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的人员。第二章选拔 第四条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具有大学本科(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4、在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在各级事业单位、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工作,具有相当于科员以上管理职务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式职工。 5、身体健康。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任职使用限制期内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以下结果的。 第六条优秀年轻干部的推荐选拔要坚持层层筛选、好中选优的原则,由呈报单位依据民主推荐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在此基础上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商干部呈报单位提出考察对象人选,实行差额考察认定。也可采用“公选”的方式,按照知识测试、公开推荐、差额考察、组织确定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结合全市后备干部调整补充一并进行。一般每两年补充一次,每五年集中调整一次,使其保持合理的数量和结构。 第八条切实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的源头和基础建设。制定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与选调生工作、公务员录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等相互衔接的有关政策,加大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努力形成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链。 第三章培养

干部挂职管理办法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已经厅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关于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干部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的渠道,丰富干部阅历,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挂职干部的选派 第二条选派范围。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原则上从处级及以下公务员中选派;基层单位干部到厅机关挂职原则上从厅属单位副处级及以下干部中选派。 第三条挂职方式。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原则上平职级安排,经党组会研究,确定挂职职务;基层单位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原则上平职级或低职级安排。 第四条基本条件。

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挂职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够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思想作风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 (二)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其他公务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基层干部到厅机关挂职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良好,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大局意识,作风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能力强。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副处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科级及一般干部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与厅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第五条选派程序。 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挂职应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提名。提名采取组织安排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组织安排是由厅人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会同相关处室提名挂职人选;自愿报名是由厅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按照干部挂职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素质锻炼的需要,申请到基层挂职锻炼。

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总结

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总结 我们按要求对培养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几年来,xxx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是十分重视的,措施是比较得力的,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解放思想,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培养造就跨世纪的一代年轻干部,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文件下发后,一班人及时进行学习,认真领会精神实质,根据省、市委的具体要求,结合干部队伍的实际,制定下发了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制定了规划,规定了后备干部的选拔条件、范围、程序和培养目标,拟定了培养方式和管理使用办法。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意义,并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作为考察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召开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做好调整补充后备干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对科级后备干部进行了全面调整充实。 二、坚持标准,强化措施,建设高素质后备干部队伍。 1、把好入口,选准苗子。几年来,我们在组建后备干部队伍时,始终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入口关。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采用单位党组织推荐和群众民主推荐的办法推荐后备干部人选,对推荐出的人选由组织部门考察把

关,切实把有真才实学、苦干实干,有政绩,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选入后备干部队伍中来。除建立了县级后备干部队伍外,还建立起由xxz名科级后备干部、xxx名村级后备干部和xxx名企事业后备干部组成的门类齐全的后备干部队伍。 2、加强培养,提高素质。几年来,根据干部成长规律,我们紧紧抓住理论培训,实践锻炼,严格管理三个重要环节来培养年轻干部,育好人才。 一是抓好理论培训。近年来,利用党校这一主阵地,结合其他干校培训等方法,培训年轻干部xxx多人次。在培训内容上注重针对性,根据年轻干部的实际情况,区别不同层次来安排培训内容。首先注意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教育。帮助他们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掌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其次,认真抓好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的培训。针对换届以后乡镇领导班子中新成员较多,年轻干部比率大,实践经验普遍不足,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欠缺,驾驭复杂局面和处理实际问题能力不强的状况,在乡镇领导干部培训班子上,增设了领导水平与领导艺术这门课。再次,抓好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在培训中,有目的的充实了农业基础知识、市场经济理论知识、现代化科技知识和法律知识等新内容,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适应能力。 二是抓好实践锻炼。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实践是青年干部成长的必由之路,培养跨世纪接班人,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实现。我们在抓好理论培训教育的同时,始终把着力点放在青年干部的实践锻炼这一中心环节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把青年干部放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上经风雨、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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