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建协[2012]4
惠建协…2012?4号关于受理2012年度市优良样板工程和2012年上半年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资料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省建筑业协会?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修订)(粤建协字[2008]20号)、省建筑安全协会?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粤建安协…2011?022号)文件规定,受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协会开始受理2012年度市优良样板工程和2012年上半年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的申报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市优良样板工程
凡符合?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修订)(粤建协字[2008]20号)规定的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并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备案
的工程项目均可申报。工程规模条件如下:
1、民用建筑工程
(1)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整体民用建筑群。
(3)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建工程。
(4)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5)以上工程初装修面积不得超过25%,初装修部分必须满足使用功能。
2、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整体工业建筑群。
(3)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或一条完整生产线。
3、市政工程
项目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且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污水处理厂、水厂、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理厂(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下列工程不得申报参评: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
2、将工程整体转包、违法分包,或将主体工程转包的;
3、违反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工程;
4、建筑节能工程分部验收不达标的及不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工程;
5、施工期间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工程;
6、未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或初装修的面积占总面积25%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即投入使用的工程;
7、未按国家技术标准在惠州境内承建的工程;
8、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9、保密工程;
10、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仍未解决的工程;
11、未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二十条?,有投诉的工程;
12、工程技术资料未采用现行的?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
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难以核查工程质量管理过程的工程。
(二)市“示范工地”
1、申报项目必须按?关于申报工程创优计划的通知?(惠建协…2010?10号)规定报送创优计划。
2、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省建筑安全协会?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粤建安协…2011?022号)文件规定:
(1)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含本数,以下同);
(2)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
(3)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
(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3、申报项目的形象进度应达到主体工程量的30%或以上,且按施工进度计划在今年10月复评时项目应仍处于施工阶段。
4、申报项目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优良等级,总分85分以上,其中文明施工单项检查评分应在85分以上。
5、下列工程不得申报参评:
(1)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工程项目;
(2)工程项目所属企业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
责任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3)仍采用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4)本年度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的;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
(7)未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的;
(8)安全资料未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2011年版)?的;
(9)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10)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11)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
二、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市优良样板工程
1、?惠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附件一)一式两份,独立装订,申报工程应填写工程全称,其承建单位、参建单位、监理单位的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以下附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凡复印件材料,需盖法人单位公章,须编制目录,用A4纸装订成册:
(1)承建及参建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申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承建单位在册人员,并与施工许可证注明的人员相符,若项目负责人变更,需要提供变更的有效证明;
(3)立项报告及批复;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审批表);
(5)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监理合同;
(6)施工许可证;
(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8)?建筑节能验收意见书?(2007年10月1日开工项目);
(9)?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0)?规划验收报告?;
(11)环保验收文件;
(12)消防验收报告或消防验收备案文件;;
(1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4)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承建单位无拖欠劳工工资和分包单位工程款的证明材料;
(15)其它资料,如获奖证书等。
(16)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的彩色照片8张(彩色打印件)。
以上第1、2条所需提供的资料均需扫描刻录光碟。
(二)市“示范工地”
1、新申报项目
(1) ?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单独装订);
(2) 其他材料按顺序(封面、目录、页码)规格装订成册,装订顺序如下:
a、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C)复印件;
b、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c、项目立项批文、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d、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复印件;
e、建筑工人平安卡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f、用工劳动合同(仅提供签订合同有效部分)复印件;
g、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材料(提供有效保险单和该工程施工的被保险人员名单)复印件;
h、有参建单位申报的,应提供分包合同复印件;
i、反映工程项目开展市“示范工地”创建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业绩、做法、经验等的文字材料(提供电子文档),现场彩色照片8张,以及DVD光盘或相关影像资料;
2、初评通过项目
2011年下半年初评通过的工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一式两份,能反映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概况的彩色照片8张(彩色打印件亦可)。
三、申报时间和途径
1、受理申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3月9日前。
2、各县、区辖区内项目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料的初审工作,并核对相关资料原件,在受理时间内将?汇总表?(附件三、四)和申报资料统一报我协会。市直项目直接报送我协会。
地址:惠州市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五楼
联系人:陈学敏
联系电话:2116345 传真:2116456
电子邮箱:hzjzyxh@https://www.360docs.net/doc/4f9068277.html,
四、评审时间安排
我协会将于3月至4月期间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市优
良样板工程、市“示范工地”的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惠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
2、?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
3、?惠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申报项目汇总表?
4、?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项目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抄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