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认定工作的组织

5、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

6、各学院应成立以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各学院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7、各学院按专业、以年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人数合理配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

第三章认定的标准

8、认定的标准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两档。

9、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低保标准以上、低保标准150%及以下家庭的高校学生或因突发事件及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

难。非特困残疾学生评《残疾证》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第四章认定的程序

1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校学生处、院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11、各学院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应向在校学生发放《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不再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2、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处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组织申请学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负责收集《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3、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14、院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15、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短信、信件等形式向本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信件等书面方式向校学生处提请复议。校学生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16、校学生处负责汇总各学院审核通过的《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第五章认定工作的管理

17、各学院应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8、各学院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各学院应及时调整并做好资助工作。

19、校学生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20、本条例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行,解释权归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处。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 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注:低保户、烈士家庭、五保户、残疾学生等附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2:

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浙工大教〔2016〕58号 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11月21日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总则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推进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产出导向教育(OBE)人才培养理念和质量观,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遵循“产出导向、目标引领、重点建设、绩效为先”的原则,规划建设一批本科教学核心课程。以本科教学课程体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以核心课程建设助推本科专业内涵提升和本科教学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提升。 第三条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学校投入专项经费建设300门“本科教学核心课程”。以学生学习产出和能力培养为导向,促进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科

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本科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一批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性课程。 第四条建设内容 1.制订课程质量标准。制定并完善课程质量标准,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明确该课程对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为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等提供指导和依据。 2.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并优化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确保核心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优化课程教学内容的衔接与联系,能有效减少重复与脱漏。 3.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与课程配套的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并在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及校外在线课程教学平台进行开放共享、扩大受益面。 4.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利用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引入研讨教学、案例教学和项目教学等多样化手段与方法,开展混合式教学,引导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天津农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为科学、规范、准确地认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市教委[2007]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高职生。 第二条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三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标准设定与民主评议、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学生申请与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建立健全院、系、班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一)成立由院主管领导任组长,系(高职学院)和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团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院助学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二)系、高职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副院长)为组长、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学生代表(包括学生会主席)为成员的工作组,负责本系(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学生代表除学生会主席外,要按各年级学生1%的比例,以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 (三)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为组员的工作小组,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学生代表除班长、团支部书记外,要按班级学生10%的比例,以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系(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对成员名单有异议的,要提交所在系(院)领导讨论后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1、来自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家庭的学生; 3、烈士子女、孤儿、单亲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父母残疾或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父母双下岗、经济收入少,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 6、来自农村,经济收入少且有多子女上学家庭的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书模板10篇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书模板10篇 (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是**林业局高级中学的一名学生,现就读于咱们高三(1)班,综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向领导提出申请,肯请各位领导批准。 我家有三口人:妈妈、妹妹和我。爸爸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与妈妈离婚,我与妹妹与妈妈生活,妈妈没有正式工作,家里所有的重活全靠母亲一人操劳。她身体一直不怎么好,每天还要辛辛苦苦地赚钱养家,可是家庭收入仍然微薄,现如今我和妹妹都上高中,使原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妈妈辛辛苦苦劳作,但每年开支那么大,支撑这个家庭确实很困难。看着妈妈为了我劳累,为了整个家操心,我却无能为力,心里真不是滋味,也不知道该怎么好,只有在心里默默的告诉自己一定要努力学习,不要辜负母亲对自己的期望。每每看着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着,我就只有自己把泪往心里流,希望自己可以早日帮父母减轻一些负担。 一直以来我就坚信“知识改变命运”我深知只要不断的完善自己,增长知识,才能改变家庭状况,所以在进校之前我就下定决心本着“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信念,积极主动学习专业文化知识。成绩优秀,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摆脱贫困,否则,我们会一直贫困下去。贫困不是我们的绊脚石,相反踏实是我们的动力。 同时,我非常感谢各位领导给予我的帮助,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争取早日服务社会,为国家奉献一份力量,将来作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尽自己所能来回报所有帮助过我的人,回报社会。 再次,真挚的感谢各位领导! 申请人:

**年10月17日 (篇二) 尊敬的院领导: 我是零五级要平营销班的金荣花,由于家境困难造成了我在学校的生活压力,因此特向阳光互助基金委员会提出生活补助申请。 我是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除了种田和那一身的力气以外,似乎再没有什么会的了。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便是那几亩黄土地上农作物的收入,而那仅有的一些收入除了应**庭日常开支和必要的农务投入以外,剩下的寥寥无几的资金便全部投入到即将上高中的弟弟和上大学的我的教育中,而即便如此,家中依然负债累累,不堪重负。 当然,父亲会在农闲的时候到附近的小矿上去出卖廉价的劳动力,而父亲冒着生命危险所得的工资对于我和弟弟的学费依旧是杯水车薪,债台却依旧高筑。很多时候,父亲的工资根本来不及交给我和弟弟,就已经被那些上门要债的人要了去,留给我们的只是父亲无可奈何的眼神。 母亲则会在农忙的时候丢下自己家里的农活去给别人帮忙,在烈日下暴晒一天获得那微薄的30~40元不等的工资。而家里的农活则全部交给父亲和偶尔放假回家的弟弟,而那微薄的30元钱几经积攒也依然会在月底全数交给弟弟,作为他下一个月的生活和学习费用。 在大学的我早已成年,再也不能想一个小孩子一样只向父母索取。在一些艰难的日子里,我会努力在兼顾学习的同时去做一些兼职工作,用来弥补生活的不足。而课业的压力却又让人步履维艰,因此特向阳光基金互助委员会提出生活补助申请。 望批准! *年4月25日 (篇三) 尊敬的校领导: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城镇和农村最低保障家庭子女; 2、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 3、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4、孤残学生; 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 6、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家庭遭遇突发性、不可抗力变故,造成人身或财产的重大损失的困难学生。第二是镇上农经站有低收入纯农户的专门证明 第七是指家里生病、火灾、车祸等,但要有病历以及居委(村、镇)以及县民政局证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城镇和农村最低保障家庭子女; 需提供其父母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其父子或者父女关系)、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初中学生成绩册、新生录取通知书(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交学校验证;如低保证过期或者没有年检,需提供镇政府发放其的每月生活补助存折。 2、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 低收入纯农户必须持镇政府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其父子或者父女关系)、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初中学生成绩册、新生录取通知书(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交学校验证。 3、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如城镇职工家庭的,需提供其父母《下岗证》,或县总工会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其父子或者父女关系)、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初中学生成绩册、新生录取通知书(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交学校验证。 4、孤残学生; 需提供村委、镇政府及相关证明,或者残疾证明。 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 列军属证明材料。 6、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家庭遭遇突发性、不可抗力变故,造成人身或财产的重大损失的困难学生。需提供所在村委证明、镇政府确认和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的材料,如病历、大病药费单据等原件。

浙江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

浙江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浙工大发[2013]46号 为更好适应学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分制收费管理,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浙江工业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复函》(浙价费〔2006〕258号)、浙价费〔2009〕161号及浙价费〔2009〕292号文件精神,结合《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13〕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特修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一、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费由专业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组成,分两部分计收。学生完成正常学业规定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规定的学费标准。 二、收费标准:专业学费按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学生所修每门课程规定的课程学分计收。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表一:公办生各专业收费标准 三、四年制本科学生按160学分计收学分学费,五年制本科学生按200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有关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超出该标准的,超出部分免收学分学费,学分学费标准变动由主管物价部门确定。

四、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收学费,从第二学年起收取该学年的专业学费,并按学生平均应计学分收取学分学费,毕业前结清所有学费。 五、学生在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以外加修、跨专业选修或重学课程学分的,免收专业学费,只计收学分学费;对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修学分的学分学费,按学分学费标准的70%计算收取;辅修专业学分学费标准按不高于民办学分学费标准收取。每学期开学后,根据教务处安排,由计财处一次性收取。 六、在校期间转专业的学生,如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在学年的第一学期发生的,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收取;第二学期发生的,按转入、转出专业的标准,分别各收取一半专业学费。休学后复学的学生执行就读级收费标准。 七、学生提前一年修满学分毕业的,免收一年专业学费;提前一学期毕业的,减半收取专业学费;因延长学制而延期毕业的学生,按规定缴纳专业学费。 八、学生缴纳专业学费和本专业学分学费后,如因退学、开除、转学、出国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算应交学费,不足30天按一个月计算,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对于学生在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以外加修、跨专业选修的学分学费,学生中途因故停止修读的,在学年第一学期一个月内发生的,全额退还学分学费;超过一个月的,本学期学分学费不再退还,退还第二学期的学分学费。 九、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并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未在学年第一学期内缴纳学费的,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所修学分不予承认,并按未获得学分予以相应的学籍处理。至下一轮选课前仍未缴纳学费的,不能再继续选课。 十、经济困难学生,凭学院和学工部的缓交证明报计财处备案后,方可办理选课。 十一、学生在毕业前应缴清所有学费,未缴清学费的,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十三、自愿来校进修课程的,参照民办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如进修课程不超过10学分以内(含10学分)的,只计收学分学费,学分学费按150元/学分计收。 十四、本办法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十五、本办法由计财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范文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需要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及家庭收入、困难的原因和程度等情况,需要你所在的.街道或居委会出具,下面是应届毕业生收集好的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范文,供大家参考! 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父母亲姓名)之子(女)×××(学生姓名),于××年××月考入贵校。由于×××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居委会等(公章) ××年××月××日 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父母亲姓名)之子(女)(学生姓名),于年月考入贵校。由于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居委会等(公章)

年月日 学校: 贵校学生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其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___人,家庭年收入约____元; 二、主要收入:__________________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收入单一□劳动力较少□医疗支出较大□其它 确属贫困家庭,特此证明。 盖章单位 ___: 盖章单位 ___: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 乡、镇(含)或或家庭联系人所在街道 ___门单位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兹有我镇(县)___________(具体地址)村民(居民)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子(女)___________被___________大学录龋该生家庭___________(家庭成员状况),主要从事___________(主要收入),家中经济收入___________(家庭收入状况),经济状况 ___________(是否困难),家庭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该生的和生活费用,请有关银行和学校给予该生助学资助,扶助该生完成学业。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 单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大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申请书

大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申请书 大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申请书范文(精选6篇) 大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申请书1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xx学院xx班的学生。现向您申请,下面我将自己的情况汇报一下,方便领导考察我。 一、思想情况 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永远保持与时俱进,认真学习党的工作路线,正确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时刻关注着党和国家的发展形势,以及国内外的局势变化。 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还在不断鼓励、帮助身边的同学。积极组织﹑参加有关活动,态度积极向上。最终我在XX年12月被党组织吸收为预备党员。 二、工作情况 在校期间:我始终以"奉献学院,服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服务,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校园建设尽心尽力,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在学生利益的面前,我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在班级,积极参与院里的各项活动。最终,我连续两年被授予"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所在支部连续两年被授予"校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

三、学习情况 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没有使我满足,我知道自己距优秀学生的距离还很远,很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生以学习为主,所以,为了不影响学习,工作之余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向同学﹑师兄请教﹑讨论﹑学习,集思广益﹑广开思路,经过自己的努力学习成绩较之以前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大一学年,我获得校一等奖学金,辽宁省一等奖学金,我将继续努力,争取获得更大的成绩。 四、生活情况 健康的体格、良好的心态是一个人成长与发展的首要条件。我积极参加院际和班级之间的各种体育比赛,时常组织同学进行各种锻炼活动,这样既强健了体魄,又培养了他的团队合作精神。健康的心态是他从容面对生活和人生之路的一把金钥匙,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马平川,困难总是有的,但我都能够坦然的面对遇到的每一次挫折与失败,在生活中,本人朴素节俭﹑性格开朗,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以乐观大方,处事冷静,积极向上的人生心态。平时很善于和同学沟通,也乐于帮助同学,所以很多同学不管生活上还是思想方面有了困难也愿意来寻求我的帮助。在生活中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获得了大家的尊重和支持。同时我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 进入大学,是我人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在这一年中,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现将申请优秀学生,我要特别感谢系领导的大力培养,老师在专业方面的深

浙江工业大学一体化双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

浙江工业大学一体化双专业管理暂行办法 浙工大教[2013]43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校内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学生攻读一体化双专业学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谓的一体化双专业,是指学校推行的如“计算机+某专业”、“某专业+管理”、“化工+某专业”等“X+Y”型复合型专业,以X为母体专业,将X与Y专业一体化整合进行课程设置的人才培养模式。 第三条一体化双专业修读条件与录取程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正式录取后按《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一体化双专业中超过原单独设置的母体专业的学分按学分学费标准(即75元/学分),分别于第三、第四学年开学初收取。 第五条一体化双专业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按《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浙江工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办法》执行。学生修满同学科门类一体化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则发放母体专业毕业证书、母体专业学士学位证书、非母体专业辅修专业证书。 学生修读的一体化双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符合母体专业学位授予条件,且已修满一体化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并获得相应的综合实践(论文)学分,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经母体专业学院审核,教务处提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颁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上注明“修读***辅修专业,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第六条学生若未能修满一体化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但其所获学分已达原单独设置的母体专业毕业总学分,且未获学分课程非母体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则颁发母体专业毕业证书;符合上述条件及学校学位授予条件,且其总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1.5,则颁发母体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属教务处。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书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书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书一: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书 尊敬的院领导和各位老师: 我是来自XX年纪XX班的学生XX,由于家庭条件比较艰难,所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国家助学金.在学习上本人在校期间品行良好,成绩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诚实守信,做事遵守承诺,在工作方面担任班干部一直是尽职尽责,在生活上,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已被认定为贫困家庭,困难学生,家里仅靠父亲打工维持生活,但是人穷志不穷,本人在校能遵纪守法,没有任何违规行为。 假如能够获得国家助学金,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投入更多精力,来努力完成学业,争取优秀毕业.为班级为学院争光.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和不断汲取知识的方法来为将来打好坚实基础,为今后的工作作好储备. 我知道还有很多很多向我现在一样的学生等着这笔钱去交学费,也有更多的父母为儿女的学费而辛苦工作着,甚至有的以卖血来凑够这笔钱.想一想手中浸着鲜血的贷款,想想一个人承诺和信用的价值,任何人没有理由不把这比贷款的归还作为重中之重看待,请领导和各位老师相信我的人格,我一定好好学习。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XXXXXX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书二: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书>>(552字)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叫XX,现就读于XX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一年级。我来自一个山区县城,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主要经济来源是父母微薄的退休金。 我的家目前共有六口人。我父亲是一名残疾军人,在82年因公致残后身体状况一直很差,不能干重活,且常年患风湿病和肩周炎等疾病,经常需要药物治疗,不仅导致收入不定而且医疗花费较高。 我母亲自96年下岗以来一直待业,直到去年退休,收入主要是低保补贴。母亲身体状况更加不好,在98年和04年曾动过两次大的手术,且常常头痛不舒服。我姐姐高中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结婚后姐姐姐夫一家三口和我们住在一起,姐夫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外甥未满一岁,需要物质和家庭方面细心的照顾,所以家庭的开销更大。 这些年来父母为了我和姐姐的学费,为了自己的医疗费用四处奔波而欠下数万元借款。我身为家庭的一员,一直秉承着家庭勤俭节约的传统,也更加希望可以为年老的父母,为贫困的家庭承担一份责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好好学习,减轻父母沉重的负担。在过去的学习生活中我一直没有忘记这一点,才一次一次取得了好的成绩。 感谢社会和学校有这样一个申请的机会,让我看到了为家庭减负的希望。在此我真诚申请这一项助学金,为了自己今后的学业,为了这些年一直不容易的父母,也为了远在千里之外的家,希望得到批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注意事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注意事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范围及申请条件 我院在校全日制高职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其难以支付学习费用,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参考标准 (一)C类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符合下列情况) 学生本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其难以支付全部学费、杂费及基本生活费用的; (二)B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但不仅限于) 1.来自国家级贫困县或省级贫困县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处边穷地区,家庭人口多,劳动力缺乏而又没有其它经济外援者; 2.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且按政策享受国家低保的城镇家庭学生,家庭供给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的; 3.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家庭因突发性变故、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 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A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 父母双亡,孤儿,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完全靠国家救济或福利院的孤儿或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2. 父母双残或父母重病,完全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或极少经济来源者; 3. 单亲家庭或父母一方伤残,没有固定收入者; 4. 本人因患重大疾病,医疗费数额较大,家庭无力承担者; 5. 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或财产重大损失的; 6. 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严重入不敷出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佩戴昂贵饰品饰物等奢侈品、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2.学习上态度不端正,沉溺于网络游戏,不思进取者; 3. 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受到学院各种纪律处分者; 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拒绝接受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或拒绝服从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分配,或不认真完成岗位职责以致被取消勤工助学岗位者。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重庆医科大学文件 重医大〔2012〕71号 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 定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新政策,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对2008年制定的《重庆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重医大学[2008]6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重庆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经2012年5月8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学生困难认定办法 抄送:校领导

重庆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5月23日印发

重庆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高等学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教财〔2008〕46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七年制6、7年级学生及重庆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教育医学生,原则上不再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第三条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学生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第七条各院系成立以院系学生工作分管领导为组长,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为成员的院系学生资助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和审核本院系家庭经济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证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证明 西北工业大学: 贵校学院专业同学因 缘由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家庭总人口人,人均月收入元。经商榷,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其申请贷款,并保证监督其履行贷款协议,按时还款。否则,父母或监护人愿为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学生家长(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 家长工作单位: 单位联系地址: 单位邮编:单位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编:家庭联系电话: 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联系电话: 上述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指印: 父亲签字:指印:母亲签字:指印: 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公章)(公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及申请的条件和所需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学生发放的由国家财政贴息,用于借款学生在国内高等学校就读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的方式,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六年。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为在中国境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后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3年以上(含3年),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国家代为偿还。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有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6)所在学校与银行签订银校合作协议; (7)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 (8)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4)申请人父母亲或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6)乡、镇、街道,县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7)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备注: 1、若发现家庭并不贫困,开设虚假证明,骗取国家助学贷款,一经查 实或他人举报查实者,立即取消其贷款资格,收回贷款,并按贷款管理的有关条例处理。 2、如果家里无电话,可提供其他亲属或邻居电话,并注明与贷款人的关 系。 3、家庭、单位地址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保证邮寄成功收取。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书范文_学生贫困的申请书范文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书范文_学生贫困的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我是xx学院工商企业管理0902班的学生白xx。我来自xx省xx市xx县。我 家里有6口人,爷爷奶奶、父母、弟弟和我,由于父母文化水品低,靠在外打工维持家庭,经济收入微薄,入不敷出。 由于人口众多,家中的劳动力又只有父亲和母亲,年迈的爷爷奶奶又一直有病在身, 需要长期服药。又由于粮食效益不好在粮站上班的父母陆续下岗,从那时开始,我们的家 就陷入了窘迫之中。妈妈要照顾年老体弱的爷爷、奶奶。家里的重负一下子都落到了爸爸 一个人的肩膀上。 下岗后,爸爸只能去外地打工维持家里的生活,希望能为我们几个挣出大学学费,但 由于上了年纪,再加上没有文化,时间不长就被人辞退了。多次的外出打工并没有实质上 改善我们家的条件,反而使爸爸积劳成疾,现在,爸爸经常都会头痛、四肢无力,更加不 能承以做短工为生,常年来家里经济一着特别困难,过着贫苦的生活。 我在上大学,弟弟今年上了高三,又给家里增添了一项负担,父母亲为了让我们都能 够上学,日夜劳碌奔波,但是他们那些辛苦赚来血汗钱根本不够我们几人的学费,只能像 亲戚借。由于父母微薄的收入,除去给爷爷奶奶买药、还债、日常开支,所剩也就无几了。所以学费一直困扰着我们。但是为了能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很想努力读书, 圆满完成我的学业。 而今学校为了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特设贫困助学金,为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完成 学业,所以我写下了这份申请书。如果我有幸得到这助学金,我一定会合理利用它,减轻 家庭负担,减轻我的压力,专心学习,努力拼搏,为祖国和社会尽我的一份力量,努力去 实现我的梦想。感谢您们! 此致 敬礼! zhuna 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是高二3班周xx化名。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我现在非常需要的学校给予我一定程 度的贫困补助,帮助我和我的家人度过难关,让我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doc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 XX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贵校__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班级学生___________同学(性别_____),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数___人,家庭年收入约__________元,家庭人均年收入________元,我地区人均家庭年收入________元,是否属于国家级贫困地区________; 父亲姓名:_________ 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联系电话(无单位填写证明人电话):____________ 母亲姓名:_________ 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联系电话(无单位填写证明人电话):____________ 二、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目前家庭困难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评审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评审细则 临潼区新市街办郭桥小学 2016年9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保证惠民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建立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运行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常住户口在我校的在校小学生及郭桥幼儿园学生。 第三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和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并于每学期开学后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郭桥小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郭桥小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复查和受理咨询、投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审核和受理咨询、投诉工作。认定工作组组长由学校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扶贫负责人构成。 第七条以班(年)级为单位,成立认定民主评审小组,负责咨询和认定的民主测评工作。认定民主评审小组组长由班(年)级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班主任和部分任课教师构成。 第三章认定标准 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困难和特别困难两个档

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城乡低保户,农村贫困户,五保户子女; (二)残疾且丧失基本劳动力,无固定收入的家庭; (三)单亲且无固定生活来源保障的家庭; (四)军烈属困难的家庭; (五)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家庭; (六)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家庭; (七)突发性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八)其他情况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有第一款第一项并有第二至第八项之情形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第四章认定程序 第十条学校在每学期开学时向学生宣讲惠民资助政策,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表》。 第十一条认定民主评审小组组织学生填写申报表,并负责收集申报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的查验 第十二条认定民主评审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依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组织民主评议,认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和档次,报学校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学校认定工作组将认真审核认定民主评审小组申报的初

家庭贫困生资助工作认定办法

家庭贫困生资助工作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宝城街道幼儿园家庭贫困生资助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省、市制定的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身上,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工作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园就读的3-6岁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第三条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儿童家长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幼儿园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四条申请认定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经区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学习的3-6岁儿童。 (二)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是指家庭所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园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儿童。 第五条全市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档次按困难程度设置为“1、2、3”三个档次(其中3档为最困难)。对孤儿、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可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特别困难儿童。 第六条幼儿家长或幼儿园能够证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一)学前教育儿童家庭租住高档社区或拥用高档交通工具。 (二)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第三章认定机构与职能 第七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的管理工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具体实施工作。幼儿园负责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的具体认定工作。 第八条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以幼儿园老师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第九条以各班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以家长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中,家长代表人数根据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班级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范围内公示。 第四章认定程序

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旁听、进修人员管理办法 一、总则 旁听、进修为非学历教育,在学校教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接收部分人员到校进修或旁听(旁听原则上限3门课,超过3门视为进修)。申请来我校本、专科专业旁听、进修的学生,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或高中同等学历。旁听、进修生不具有我校学生学籍。 二、旁听、进修申请与审批程序 1.旁听、进修每学期集中办理一次。申请者必须于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旁听进修申请表》,并与相关学院联系。各学院应根据教学资源的情况,从严把关。学院审核同意接收的,须分管教学副院长在《旁听进修申请表》上签字,并由学院教务秘书统一交教务处审批。原则上每个专业班级接收旁听进修人数限1人。 2.旁听进修申请经学校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旁听、进修生持教务科开具的缴费通知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进修生按进修专业当年学费标准缴纳所需费用,课程旁听生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费用。 3.教务处凭学生缴费收据制发听课证。 4.旁听、进修生须自行解决住宿。 5.旁听、进修生持听课证向图书教材中心联系购买相关教材等学习资料,并到所在学院领取课程表。 6.旁听进修生持听课证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手续,费用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7.旁听、进修生凭听课证听课及参加考试,听课证到期须重新办理,转借或延用无效。 8.旁听、进修生缴费后不论何种原因欲中止学习,其所缴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三、证书发放 旁听、进修结束后,由教务处核发成绩证明、进修证书。 四、旁听、进修期间管理办法 1.在校旁听、进修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凡有违反者,经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认定,学校教务处将参照有关规定,酌情对旁听进修者提出警告或终止其旁听、进修资格。 2.旁听、进修有效期为一年。需延长旁听、进修的,须重新提出申请,教务处将根据其旁听、进修期间的表现重新审定。 3.旁听、进修者在旁听、进修期间所有活动,责任自理。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教务处。

学生家庭贫困证明

---------------------------------------------------------------范文最新推荐------------------------------------------------------ 学生家庭贫困证明 很多地区还存在着贫困现象,为了能继续完成学业并生活得到保障,就只好申请补助了。 家庭贫困证明 兹有我社区(村委会)居民(村民) 之子女在 学校就读,其家庭人口人,劳动力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元,属当地贫困户或特困户。 特此证明。 市县(市、区) 乡(镇、街道) (盖章) 二〇一四年月日 家庭贫困证明 学校: 贵校学生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其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人,家庭年收入约元; 二、主要收入来源: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收入来源单一□劳动力较少 □医疗支出较大□其它 确属贫困家庭,特此证明。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 乡、镇(含)或 1 / 6

或家庭联系人所在街道民政部门 单位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盖章单位联系电话:盖章单位联系电话: 家庭贫困证明 现特证明××省××市××县(区)××镇(乡、街道办事处)××村(或居委会)××组组民(市民)××同志之子(女)××,于200×年×月考入湖南科技学院经济贸易与管理系××专业××年级××班级学习。 陈述困难原因(家庭人口情况、地处偏远山区、家庭人均年收入情况,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家庭成员失业情况、负债情况及其他困难原因等。) 家庭情况实属贫困,特此证明! 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 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或县级民政部门盖章) 2018年11月××日 备注: 1、请学生以当地民政部门的身份自己书写贫困证明书; 2、陈述困难原因必须详细,数据充分,能够充分说明其家庭经济

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认定工作的组织 5、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 6、各学院应成立以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各学院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

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7、各学院按专业、以年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人数合理配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 第三章认定的标准 8、认定的标准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两档。 9、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低保标准以上、低保标准150%及以下家庭的高校学生或因突发事件及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 困难。非特困残疾学生评《残疾证》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第四章认定的程序 1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校学生处、院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11、各学院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应向在校学生发放《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不再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学 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2、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处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组织申请学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负责收集《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3、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认定申请表》和《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