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1、封皮;

2、卷内目录;

3、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4、风险告知书;

5、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6、授权委托书;

7、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可以不要)

8、对方当事人基本信息(有的话)

9、民事诉状、民事上诉状或答辩状、反诉状等其他应附卷的文书;

10、阅卷笔录;

11、律师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12、证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赔偿清单等。)

13、举证通知书(法院的)

14、答辩状(对方当事人)

15、律师收集或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或证据目录所示顺序排列)

16、(法院相关文书)诉讼法律文书、出庭通知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先予执行担保书、出庭通知书、延期审理申请书、回避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

17、庭审笔录;

18、代理词;

19、可以在代理词上附上法律依据;

2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1、办案小结;

22、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卷宗装订顺序

卷宗装订顺序 现将本院《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执行案件卷宗装 订顺序》印发给你们,望各庭、队、室、科认真遵照执行。 2007年1月4日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

18、撤诉申请 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宣判笔录 21、送达回证 22、取保候审决定书 23、逮捕决定书 24、抗诉书、上诉状 25、上诉移送函 26、二审法院退卷函 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执行通知书回执 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 30、司法建议书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 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案卷装订 一、封皮 封皮一般分类设置:诉讼、非诉讼、仲裁、法律顾问。 1.诉讼:诉讼类型(民事、刑事);年度;所内卷号;案由;案号;承办律师;收案日期;结案日期;审级;审理结果;归档日期;档案号数;统计类别;保存年限;卷内共计页数;档案类号等等 2.非诉讼: 3.法律顾问:顾问类型;卷宗编号;年度;业务编号;聘请单位名称;受聘律师;法人代表;联系人;合同期限;单位性质;基本情况(单位人数、下设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归档日期;统计类别;保存年限;卷内统计页数等; 4.仲裁:年度;卷号;事由;当事人;承办律师;接受日期;办结日期;办结方式;统计类别;卷宗页数等 二、案卷目录: 1.基本内容填录:案件名称;业务类型;归档时间;客户、案件编号;委托方;主办律师;承办律师;页数;基本说明等 2.序号:不须多言,自然数依次排列; 3.内容:是主要目录部分,按照卷宗整理后的顺序依次将主要内容提炼后填写; 4.页码:卷宗整理后编辑的页码; 5.备注:对文件内容的备注说明; 三、下面详细讲解案卷整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文件的内容提炼: 一般以文件标题为目录内容,便于查找。对于标题内容过于简单不容易识别的,可适当提取重点提示性内容。

2.标记页码: 正规标记法应使用打码器依次标记,没有条件的手写也无所谓,所内档案以实用为要。应注意的是,律所内的卷宗文件以复印件为多,但也有部分正本文件,复印件多为单页面,正本文件尤其是判决书类型文件多为双页面,因此标记页码时注意双面页码勿遗漏。 3.案卷整理顺序(诉讼案件) 一般以案件发展的顺序为顺序,以程序性文件居前、证据性文件居后。总之,以便于案件线索梳理、案情发展了解为原则。 1)封皮; 2)目录; 3)法律服务合同(或称委托代理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法院传票等法院通知类文书; 6)律师、委托人的证明文件、手续等; 7)起诉书; 8)开庭的准备文件,如答辩状、辩护词、代理意见等以及律师的开庭准备等手稿; 9)证据材料;如为二审案件,则前述均为二审文件,此后为一审的文件; 10)民事判决书; 11)办案小结; 4.其他 1)重复的文件去掉,如有原件正本,则留存正本; 2)现司法中涉及的文件都以A4要求为主,因此卷宗一般文件均为A4,但也有少部分不规则大小文件,如律师手稿、快递单、单据等,对于此类文件应将其粘贴在A4白纸上,在白纸相应位置打印页码后装订; 3)文件原装订用的书订等都去掉,方便案卷整体装订,避免损坏装订机器并保证卷宗的美观性。

行政案件装订顺序

行政(治安)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公安行政、治安案件,卷内应当保存下列文书材料:受理案件材料;处(罚)理决定文书材料;强制(调查)措施文书材料;调查取证材料;告知材料;听证文书材料;送达执行文书材料;其他结案文书材料;需要保存的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具体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三、卷内材料 (一)受理案件文书 1、受案登记表 2、移送案件通知书(回执) (二)处罚(理)决定文书 3、呈请行政处罚报告书 4、呈请收缴/追缴报告书 5、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6、收缴/追缴决定书 7、呈请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报告书 8、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 9、呈请限期戒毒报告书 10、限期戒毒通知书 11、呈请不予处罚报告书 12、不予处罚决定书 13、治安案件调解书 14、呈请终止案件调查报告书 15、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16、呈请取缔报告书 17、取缔通知书 18、责令限期___________通知书 19、责令停止___________通知书 (三)强制(调查)措施文书材料

20、传唤证 21、呈请继续盘问/延长继续盘问时限报告书 22、继续盘问通知书 23、暂存物品清单 24、呈请检查报告书 25、检查证 26、检查笔录 27、扣押物品清单 28、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29、呈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报告书 30、登记物品清单 (四)当事人笔录材料 31、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 32、询问嫌疑人笔录、嫌疑人陈述、申辩材料 33、询问被害人、证人笔录 (五)鉴定、检测文书 34、法医鉴定书、委托书 35、精神病医学鉴定书 36、价格鉴定结论书或财物损失价格证明 37、管制器具鉴定书 38、淫秽物品鉴定书 39、枪弹鉴定书 40、毒品检验报告书(物证鉴定书) 41、酒精度检测结论书 42、其他需检验、鉴定物品的鉴定文书 43、重新鉴定申请书 44、呈请重新鉴定报告书 45、重新鉴定结论 (六)其他证据材料 46、现场勘验笔录、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 18、撤诉申请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19、 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 宣判笔录 21、 送达回证 22、 取保候审决定书 23、 逮捕决定书 24、 抗诉书、上诉状 25、 上诉移送函 26、 二审法院退卷函 27、 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 执行通知书回执 29、 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 续 30、 司法建议书 31、 备考表 32、 证物袋 二、 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 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 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 、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8、送达回证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律师所 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 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 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 12、撤诉书; 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 14、鉴定结论; 15、审问笔录; 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 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 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 19、开庭公告底稿; 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 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 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

24、提押票; 25、司法建议书; 26、抗诉书; 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 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 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 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 32、备考表; 33、证物袋; 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答辩状及附件; 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诉讼保全申请; 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 料装订顺序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刑事侦查卷正卷 (一)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部分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笔录》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不立案决定复议申请书》、《复 议决定书》(经复议决定立案的此3种文书入卷) (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 (5)《指定管辖决定书》 (6)《移送案件通知书》 4.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1)《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不 服驳回申请回避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 (2)《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3)《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4)《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强制措施文书 (1)《拘传证》 (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4)《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5)《提请批准逮捕书》 (6)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 (7)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8)《逮捕证》、《逮捕通知书》 (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 定书》 (10)《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1)《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2)《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13)《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14)《取保候审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5)《取保候审保证书》 (16)《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行政案卷的装订顺序:

行政案卷的装订顺序: (一)主卷 1、受案登记表 2、传唤证。 3、检查证。 4、证据材料 (1)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2)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 (3)鉴定、检测结论。 (4)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5)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6)书证、物证。 (7)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9)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5、调解文书(调解笔录、调解协议) 6、听证材料 (1)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3)举行听证通知书。 (4)听证笔录。 (5)听证报告书。 7、裁决文书 (1)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单。(2)当场处罚决定书。 (3)收缴物品决定书,收缴物品清单。 (4)收容教育/延长教育决定书。 (5)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 (6)限期戒毒通知书。 (7)责令限期—通知书。 (8)责令停止—通知书。 (9)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10)不予处理决定书。 (11)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12)移送案件通知书。 8、办理案件中形成的其他文书 (1)户籍证明、前科材料。 (2)电话查询记录。 (3)送达回执。 (4)—执行通知书(回执)。 (5)交纳罚款等交款凭证。 (6)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 (7)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 (8)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9)担保人保证书。 (10)退还、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11)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回执)。 (12)解除收容教育、强制戒毒证明书。 (13)申请回避相关文书材料(待定)。 (14)备考表。 (二)副卷 (注:上边没有列到的内容都列入副卷,排列不便分开

刑事案件装订顺序

刑事案卷装订顺序 一、立卷标准 (一)刑事卷宗的分类 1、正卷第一部分,诉讼文书卷(包括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单一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合并一卷;共同犯罪案件,如诉讼文书材料超过200页的,可以将综合性材料与属于犯罪嫌疑人个人责任材料分别立卷,技术性鉴定材料单独立卷。 2、正卷第二部分,证据材料卷。一案涉及多罪的,如超过200页,可以按涉及的罪名分别立卷。 3、副卷,侦查工作卷。 (二)卷宗分册编号的排列序为:诉讼文书卷、证据材料卷、侦察工作卷。每册以不超过200页为宜。 (三)凡撤销案件或未能移送审查起诉,需要归档的案件,应制作案情说明表、制卡人登记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后,制作卷内备考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宗封底之前。正卷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可以合为一卷(正卷),如超过200页较多的,仍可分别立卷。 (四)卷宗装订要做到整齐规范,符合立卷归档要求。卷宗应下齐和右齐。一律装订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每孔间距10厘米,孔边距左延1.5厘米。每册都要从“1”开始编页码,页码写在右上角,如文书材料的背面有字,页码写在

左上角。大小不一、残损破缺的材料,要进行裱糊或作裁剪、折叠处理。 二、装订顺序 (一)诉讼文书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主办警官签署意见表(不编页号) 3、卷内目录 4、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5、立案决定书 6、传唤通知书,拘传证,询问通知书 7、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8、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9、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10、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 11、复议决定书 12、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 13、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4、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

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金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为明确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卷宗内容、装订顺序及装订要求,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卷宗装订坚持一案一卷原则,即每件法律援助案件装订一个卷宗。 二、卷宗由封面、卷内文书材料、封底组成。其中: 1.封面、封底应采用显示法律援助的卷皮; 2.卷内文书材料以白色A4打印纸或白底黑格A4纸作为标准用纸;不能或不宜采用A4纸张时,可以采用相当规格的纸张; 3.书证、照片等不符合A4纸张规格的文书材料,可以用A4纸张粘贴后入卷。 三、卷内文字材料除铅印、复印的以外,使用碳素墨水书写或者打印,做到字体工整、清晰。 四、封面项目填写完整、准确,美观整洁。 五、卷内文书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其中: 1.卷宗目录中,一份材料编为一个序号,标题、页码填写完整、准确,页码应当填写起始页码至终结页码。 2.卷内文书材料按卷宗目录次序排列,并逐页编排页码,写在文书材料每页的右上角;若文书材料背面有内容,页码写在背面的左上角。卷内文书材料有页码重复或者缺页的,应当加以注明。 1六、卷宗一律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装订时,应剔除卷内金属物,案卷材料以右页边和下页边为准,叠放整齐。 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 5.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6.法律援助审批表; 7.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8.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9.指派通知书; 10.送达回执; 11.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2.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合同; 13.民事起诉状、答辩状或者上诉状、二审答辩状、一审判决书; 14.证据材料; 15.如果进行过调查,则调查笔录; 16.出庭通知书,或者出庭通知电话记录; 17.庭审笔录; 18.代理词; 219.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裁定书; 20.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 21.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法律文书部分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 (三)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通知书(副本)》 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副本)》 5、《移送案件通知书》 (四)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6、《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 7、《安排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8、《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9、《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 10、《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五)强制措施文书 11、《呈请拘传报告书》、《拘传证》

1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副本)》 1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副本)》 14、《提请批准逮捕书》 15、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16、《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17、《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副本)》 18、《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副本)》、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19、《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副本)》 20、《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21、《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22、《取保候审申请书》(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23、《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4、《取保候审保证书》 25、《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26、《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 27、《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 28、《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 29、《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关于印发《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执行案件卷宗装订顺序》的通知

关于印发《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执行案件卷宗装订顺序》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 18、撤诉申请

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宣判笔录 21、送达回证 22、取保候审决定书 23、逮捕决定书 24、抗诉书、上诉状 25、上诉移送函 26、二审法院退卷函 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执行通知书回执 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 30、司法建议书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一是千万不要把材料搞丢,哪怕一个小纸片,问明白法官再做。 二是复写材料如发票、传真等要有复印件,有的还要有手写件,防止年久失真。三是千万不要把副卷材料订到正卷中去,比如合议庭材料,还有上访材料有的在副卷,要订到正卷,让当事人看到,可能就有人下台了啊。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档案整理是档案实体整理和档案内容整理的统称,是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档案内容整理,主要包括对档案文件的内容的鉴别,对档案内容的确定。档案实体整理,主要是将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文件或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目,组成有序的档案整体的工作过程。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 1.整理档案必须保持文件之间有机的历史联系; 2.整理档案应当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 3.整理后的档案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应对案卷整理与归档工作高度重视,注意积累。做到对庭审形成的材料调整定卷,即在平时积累的基础上,详细检查每一文件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最后确定组合案卷。 卷内文件排列和编号。卷内文件排列是指将每个案卷内的文件用一定的规律和顺序进行系统化排列,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和条理性,使每一份文件在案卷内都有一个固定的位置。卷内文件在系统排列以后,应给卷内文件编页号,以固定它们的排列顺序,这样就便于统计和保护文件。 拟写案卷标题,也称案卷题名,是对卷内全部文件内容的总概括。它是案卷封面上最重要的项目,也是以后编制档案工作的主要依据。 编目成卷工作,是指在组合案卷的基础上,对卷内文件进行编目、装订,以及案卷的排列、编号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整个立卷工作的基本完成。 案卷的编目,是指在卷内文件排列编号的基础上,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等工作。它是进行手工检索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档案计算机检索与储存的基础性工作。案卷的装订,是为了固定文件之间的排列顺序,保护文件不受损坏和散失,便于保管和利用。 案卷装订的要求是:整齐、牢固,不影响阅读。案卷排列与编号,是指案卷经过编目装订以后,将一个年度、一个组织机构的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编号,以固定其顺序,使卷与卷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系统地反映机关的工作话动。 审判业务部门,将处理完毕的文件整理立卷,根据归档的要求填写案卷目录、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按照归档制度将案卷目录、检索工具同所有案卷定期移交给人民法院档案室集中保存,就是归档。文书案卷的归档,既能保证本机关的档案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又可为党、国家和社会积累档案财富。至此,标志着整个案卷整理归档工作的完结,文书材料从现行处理阶段转入档案管理阶段。 一、人民法院案卷整理与归档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一)立卷 人民法院在收案以后,承办书记员应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卷宗装订顺序

红兴隆农垦法院 民事一审案件诉讼文书材料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封面 2、目录 3、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 4、审判流程表 5、立案审批表 6、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笔录 7、受理案件通知书、预交诉讼费通知书、送达回证 8、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 9、当事人延期举证申请书 10、准许(不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 11、诉讼费减、缓、免手续 12、案件受理费结算收据 13、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 14、当事人延期举证申请书 15、准许(不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 16、答辩状、送达回证 17、公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18、原告举证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用书证粘贴页粘贴) 19、被告举证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用书证粘贴页粘贴) 20、当事人调取证据申请 21、准许(不准许)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通知书(决定书)、

送达回证 22、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通知书、送达回证 23、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与法院依职权调查的证据材料 24、调查原告笔录(按时间顺序排列) 25、调查被告笔录(按时间顺序排列) 26、调查取证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 27、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 28、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勘验鉴定的手续和材料 29、申请转入普通程序审批表 30、转换程序通知书、送达回证 31、当事人请求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32、准许(不准许)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送达回证 33、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或独任审判员名单通知书、送达回证 34、组织证据交换通知书、送达回证 35、开庭前的通知、传票、送达回证 36、开庭公告底稿 37、法庭审理笔录 38、代理词 39、领取裁判文书通知书 4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打印) 41、宣判公告(定期宣判时使用) 42、宣判笔录 43、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 44、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 45、上级法院退卷函 46、上级法院裁判文书 47、证物处理手续

执行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 第十五条:执行案件正卷文书材料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立案审批表; 4、申请执行书; 5、执行根据; 6、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情况通知书及送达回执; 7、案件受理费及实际支出费收据; 8、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通知书)及送达回执; 9、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资料、单位组织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 10、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举证材料; 11、传票、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听证笔录、执行笔录及人民法院取证材料; 12、采取、解除、撤销强制措施(包括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扣划、评估、拍卖、变卖、搜查、拘传、罚款、拘留等)文书材料; 13、追加、变更执行主体裁定书正本;

14、强制执行裁定书正本; 15、执行和解协议; 16、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17、以物抵债裁定书及相关材料; 18、中止执行、终结执行、不予执行裁定书及执行凭证; 19、执行款物收取、支付凭证及有关审批材料。 20、延长执行期限的审批表; 21、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 22、送达回证; 23、备考表; 24、证物袋; 25、卷底。 第二十条:各类执行案件副卷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阅卷笔录; 4、执行方案; 5、承办人与有关部门内部交换意见的材料或笔录; 6、有关案件的内部请示与批复; 7、上级法院及有关单位领导人对案件的批示;

8、承办人审查报告; 9、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 10、执行庭(局)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 11、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 12、法律文书签发件; 13、其他不宜公开的材料; 14、备考表; 15、证物袋; 16、卷底。

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doc

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 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 1.案卷封面 ①立案单位名称准确,案卷标题规范,卷内材料起止时间、件数、页数、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保管期限、归档号填写正确。 ②案卷标题应含有被调查人姓名、单位职务、何种违纪行为,如果有多种违纪行为的也可概括为违纪案。 ③使用省档案局监制印刷卷皮。 ④为保证案卷封面规范一致,可由审理室统一印制并粘贴。 2.案卷目录 ①有标题:卷内文件目录。 ②顺序号、文号、责任者、文件标题、日期、页号、备注等内容填写正确。 ③卷内所有案件材料应按份逐一编写。注意份的概念,连续完整、内容不同的独立材料,就是一份。如某人某一次的谈

话材料为一份,同一复印手续、摘抄手续、提取手续的单个证据材料为一份等。 ④复印件、摘抄件、提取件应按办理手续时间填写目录。 ⑤一案多卷的,每卷的顺序号及页码号都从“1”编起,页码只填写起始号,隔页纸不参与编码。 3.入卷材料 ①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材料、破损材料,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信封、小纸张(小于A4)等要进行托裱。 ②反面盖有邮戳的信封要展开。 ③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 ④字迹模糊或易褪变材料如热敏纸传真件、铅笔或圆珠笔书写、勾画的材料、复写字迹等要复制附后。 ⑤超过A4规格的纸张要进行单张折叠。 4.案件线索来源材料 ①案件线索来源材料要有领导签批,如不符合卷宗规定用墨要求的要复印一份附后,所复印的材料参加编码。 ②案件线索来源无书面材料的,应以承办室名义撰写案件线索处置建议并加盖室公章,呈领导签署意见。其主要内容一般为在办案中或执法监察中等发现什么问题,现建议由某某部门对此问题进行初核(政纪案件把初核改为初查即可,下同)。 ③案件线索来源主要有:信访举报、上级交办、执法监察

案卷装订顺序参考

一、立卷排列顺序标准 (一)法律文书类 1、受案登记表; 2、继续盘问审批表、继续盘问通知书,传唤证; 3、呈请移送案件审批表、移送案件通知书,呈请不予处理审批表、不予处理决定书(复印件附卷),呈请终止案件调查审批表、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4、申请回避审批表; 5、告知笔录; 6、呈请不予受理听证审批表、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通知书; 7、呈请收缴物品审批表、收缴物品决定书、收缴物品清单; 8、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 9、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呈请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10、送达回执; 11、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担保人保证书、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呈请退还保证金审批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呈请没收保证金审批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12、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 13、治安调解协议书、损害赔偿调解协议书。

(二)证据材料类 14、当场盘问、检查笔录,继续盘问笔录; 15、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按人按笔录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16、受害人的陈述; 17、证人证言及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 18、暂存物品清单; 19、呈请检查审批表、检查证、检查笔录; 20、呈请抽样取证审批表、抽样取证证据清单,呈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呈请扣押物品审批表、扣押物品清单,呈请发还物品审批表、发还凭证; 21、呈批辨认审批表、辨认笔录; 22、鉴定结论、鉴定结论通知书;呈请重新鉴定审批表、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结论通知书,医院出具的伤势诊断结论、检测检查检验结论(或报告书)及结论告知材料; 23、听证笔录、听证报告书; 24、电话查询记录; 25、违法行为人、证人、受害人、翻译人、监护人、教师等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26、前科材料; 27、具结悔过书; 28、罚没收据; 29、病历、医疗费凭证等材料;

卷宗装订顺序

一、立卷标准 (一)刑事卷宗的分类 1、正卷第一部分,诉讼文书卷(包括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单一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合并一卷;共同犯罪案件,如诉讼文书材料超过200页的,可以将综合性材料与属于犯罪嫌疑人个人责任材料分别立卷,技术性鉴定材料单独立卷。 2、正卷第二部分,证据材料卷。一案涉及多罪的,如超过 200页,可以按涉及的罪名分别立卷。 3、副卷,侦查工作卷。 (二)卷宗分册编号的排列序为:诉讼文书卷、证据材料卷、侦察工作卷。每册以不超过200页为宜。 (三)凡撤销案件或未能移送审查起诉,需要归档的案件,应制作案情说明表、制卡人登记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后, 制作卷内备考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宗封底之前。正卷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可以合为一卷(正卷),如超过200页较多的,仍可分别立卷。 (四)卷宗装订要做到整齐规范,符合立卷归档要求。卷宗应下齐和右齐。一律装订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每孔间距10厘米,孔边距左延 1.5厘米。每册都要从“ 1”开始编页码,页码写在右上角,如文书材料的背面有字,页码写在左上角。大小不一、残损破缺的材料,要进行裱糊或作裁剪、折叠处理。 二、装订顺序 (一)诉讼文书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主办警官签署意见表(不编页号) 3、卷内目录 4、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5、立案决定书 6、传唤通知书,拘传证,询问通知书 7、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8、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9、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10、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 11、复议决定书 12、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 13、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4、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5、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6、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17、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 装订顺序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 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 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

卷宗装订顺序[教学]

卷宗装订顺序[教学] 红兴隆农垦法院 民事一审案件诉讼文书材料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封面 2、目录 3、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 4、审判流程表 5、立案审批表 6、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笔录 7、受理案件通知书、预交诉讼费通知书、送达回证 8、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送达回证 9、当事人延期举证申请书 10、准许,不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 11、诉讼费减、缓、免手续 12、案件受理费结算收据 13、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 14、当事人延期举证申请书 15、准许,不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 16、答辩状、送达回证 17、公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18、原告举证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用书证粘贴页粘贴, 19、被告举证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用书证粘贴页粘贴,

20、当事人调取证据申请 21、准许,不准许,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通知书,决定书,、 送达回证 22、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通知书、送达回证 23、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与法院依职权调查的证据材料 24、调查原告笔录,按时间顺序排列, 25、调查被告笔录,按时间顺序排列, 26、调查取证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 27、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 28、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勘验鉴定的手续和材料 29、申请转入普通程序审批表 30、转换程序通知书、送达回证 31、当事人请求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32、准许,不准许,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送达回证 33、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或独任审判员名单通知书、送达回证 34、组织证据交换通知书、送达回证 35、开庭前的通知、传票、送达回证 36、开庭公告底稿 37、法庭审理笔录 38、代理词 39、领取裁判文书通知书 4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打印, 41、宣判公告,定期宣判时使用, 42、宣判笔录 43、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 44、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 45、上级法院退卷函 46、上级法院裁判文书 47、证物处理手续

行政案件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装订顺序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行政(治安)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公安行政、治安案件,卷内应当保存下列文书材料:受理案件材料;处(罚)理决定文书材料;强制(调查)措施文书材料;调查取证材料;告知材料;听证文书材料;送达执行文书材料;其他结案文书材料;需要保存的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具体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三、卷内材料 (一)受理案件文书 1、受案登记表 2、移送案件通知书(回执) (二)处罚(理)决定文书 3、呈请行政处罚报告书 4、呈请收缴/追缴报告书 5、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6、收缴/追缴决定书 7、呈请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报告书 8、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

9、呈请限期戒毒报告书 10、限期戒毒通知书 11、呈请不予处罚报告书 12、不予处罚决定书 13、治安案件调解书 14、呈请终止案件调查报告书 15、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16、呈请取缔报告书 17、取缔通知书 18、责令限期___________通知书 19、责令停止___________通知书 (三)强制(调查)措施文书材料 20、传唤证 21、呈请继续盘问/延长继续盘问时限报告书 22、继续盘问通知书 23、暂存物品清单 24、呈请检查报告书 25、检查证

26、检查笔录 27、扣押物品清单 28、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29、呈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报告书 30、登记物品清单 (四)当事人笔录材料 31、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 32、询问嫌疑人笔录、嫌疑人陈述、申辩材料 33、询问被害人、证人笔录 (五)鉴定、检测文书 34、法医鉴定书、委托书 35、精神病医学鉴定书 36、价格鉴定结论书或财物损失价格证明 37、管制器具鉴定书 38、淫秽物品鉴定书 39、枪弹鉴定书 40、毒品检验报告书(物证鉴定书) 41、酒精度检测结论书

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诉讼文书卷(正卷一)装卷顺序 前款第十一至二十项所列内容仅为装订的一般顺序,实践中可按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先后排序。对一案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按人头分别单立诉讼文书卷;其中不能拆分的材料,如立案

类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等,装入主要犯罪嫌疑人卷内或复制后分别装入各卷。技术性鉴定材料较多的,可单独立卷。 诉讼证据卷(正卷二)装卷顺序 对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或多起案件,材料较多的,可对每个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及相关文书,分别立卷;对其他材料,以每起案件为一个完整的组成部分,分别立卷。 视听资料不能装订入卷的,放入资料袋中随案卷移送起诉。 实物证据不能装订入卷的,应拍成照片入卷。

侦查工作卷(副卷一)装卷顺序

侦查保密卷(副卷二)装卷顺序 第九条对于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在补充侦查完毕后,应另设补充侦查卷,连同原案卷一并移送起诉。 补充侦查卷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 (三)补充侦查决定书; (四)补充侦查事项或提纲; (五)补充侦查报告书; (六)补充侦查的证据材料。 装订案卷的要求: (一)卷装订统一按照A4纸规格进行,对纸张规格不一的文书材料及其他不便装订的材料要用胶水裱糊或折叠压平,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托裱,未留装订线的应加边。 (二)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的文书材料,不能重新制作的,应将原件复制一份,复制件放在原件之后一并入卷。 (三)每册卷宗以不超过200页(厚度为2厘米左右)为宜,超出200页的应分卷装订。 (四)卷内文书材料张次统一使用黑色铅笔编写,用阿拉伯数字顺序标注在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空白面不编号。 (五)诉讼卷的封面和封底统一使用公安部规定的牛皮纸规格和式样,侦查卷的封皮统一使用公安档案部门规定的无酸卷皮规格和式样。 (六)装订案卷要做到整齐、美观、坚固、不压字、无金属物品,采用三孔一线法装订,结头在背后中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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