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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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延期付款部分)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延期付款登记管理原则

第一条为完善外债统计监测,规范境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的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企业进口货物贸易项下延期付款应按本指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自2008年10月1日(含,下同)起,企业货到付款项下(仅指TT和托收,不包括信用证和海外代付)超过90天(不含,下同)的延期付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以下简称“系统)办理逐笔登记。

2008年10月1日之前海关签发进口报关单的对外付汇,企业无需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对外付汇手续。

第三条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不得超过该企业上年度进口付汇总额的一定比例(以下简称“延期付款基础比例)。企业本年度已登记延期付款项下对外付汇的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贸易信贷活动的特点和国际收支形势,确定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的核定原则和标准。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具体负责辖区内企业延期付款对外付汇额的核定工作,并视情况对辖内中心支局、支局进行相应授权。

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在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内,对已登记的延期付款进行确认。企业只能为确认后的延期付款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第五条因生产经营及自身结算特点,企业预计延期付款对外付汇额超出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的,外汇局可根据企业申请和实际情况为其调整延期付款基础比例或在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外对已登记的延期付款进行确认。

第六条银行在为企业办理超过90天的延期付款对外支付时,须在系统中核对该笔延期付款是否经过外汇局确认。银行为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对外支付时,须在系统中对该笔延期付款办理相应的注销手续。

第七条外汇局应加强对企业超过90天的延期付款登记、付汇和注销环节的非现场及现场监管,完善统计与监测管理。

第二部分企业延期付款登记与对外付汇操作指引

第八条自2008年10月1日起,已办理过预收货款登记的企业凭组织机构代码和原密码进入系统。首次登陆系统的企业凭组织机构代码和初始密码(系统将初始密码统一设定为:12345678)进入系统,为安全起见,建议企业首次登陆系统,通过系统中“密码功能”修改初始密码(详见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

凡未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建立档案的企业,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广使用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的通知(汇发[2007]46号)的规定,先到所在地外汇局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待基本信息导入系统后,即可登陆系统。

第九条自2008年10月1日起,新签约的进口合同,如约定对外付汇日期晚于进口日期超过90天以上的,企业须在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系统,办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记。

第十条自2008年10月1日起,新发生的货物进口,如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后超过90天未对外付汇的,企业须登陆系统办理延期付款提款登记,提款登记时间

最迟不得超过海关签发日期后90天起15个工作日内。

无进口合同或进口合同约定对外付汇日期晚于进口日期不超过90天的,但在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后超过90天仍未对外付汇的,企业须同时办理延期付款合同和提款登记。

第十一条企业延期付款基础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大型成套设备进口企业等除外。系统初始将企业延期付款基础比例统一设定为10%,即企业超过90天的延期付款的年度对外付汇额不得超过其上年度进口付汇总额的10%。

第十二条企业每日进行提款登记的延期付款,外汇局通过系统于当晚23时对其进行逐笔确认。如单笔延期付款金额与系统中以往提款登记累计发生额之和不超过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该笔延期付款在系统中“已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中显示;如超过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该笔延期付款在系统中“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中显示。

如单笔延期付款中部分金额与系统中以往提款登记累计发生额之和等于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该笔延期付款中部分金额将在系统中“已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显示;该笔延期付款中其余金额在系统中“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显示。

每年度结束时,企业上年度“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延期付款总金额转入下年度计算,占用下年度企业延期付款对外付汇额。外汇局按照上述逐笔确认原则,对转入的上年度“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的延期付款进行确认。

第十三条企业在进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期后120天(含)后办理延期付款提款登记的,该笔延期付款在系统中“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或“已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显示为红色(其他延期付款显示为黑色)。

第十四条企业可向外汇局提出核准延期付款超期限登记的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格式附后);

(二)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

(三)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在核查系统中的可购付汇余额;

(四)该笔延期付款贸易信贷系统提款登记查询打印联。

外汇局核准同意后,应在系统中将该笔延期付款显示为黑色,企业方可对该笔延期付款进行对外支付。

第十五条对于90天以下的延期付款,企业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对外支付手续。对于超过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企业只能为系统中“已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显示为黑色的延期付款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第十六条企业在办理超过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对外支付前,须在系统中为该笔延期付款指定对外支付银行。企业可为同笔延期付款先后指定一家以上的对外支付银行,但不能为同笔延期付款同时指定一家以上的对外支付银行。

第十七条对于已办理合同登记的延期付款,企业可自行修改该笔延期付款合同登记信息。

对于已办理提款登记的延期付款,如企业没有对该笔关单办理超过90天的延期付款的对外支付,企业可自行在系统中修改或删除原有的提款登记信息。如企业对该笔关单办理了超过90天的延期付款的对外支付,企业如对延期付款提款登记信息进行修改,可向外汇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格式附后);

(二)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合同;

(三)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

(四)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购付汇明细;

(五)系统中该笔延期付款提款登记查询打印联。

第十八条进口付汇历史记录有连续性但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不能满足需求的,企业可向外汇局提出核准调整延期付款基础比例或核准确认系统中“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的延期付款的书面申请。

除特殊原因外,同一企业申请调增延期付款基础比例距上次调增的时间应不低于3个月。

第十九条新成立无进口付汇历史记录或进口付汇历史记录无连续性的企业,可向外汇局提出确认系统中“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的延期付款的书面申请。经外汇局核准,该延期付款在系统中“已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中即可显示,企业可为其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第二十条企业申请调整延期付款基础比例时,应向外汇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格式附后);

(二)企业前三年进口及付汇(含延期付款)情况;

(三)企业延期付款登记情况;

(四)企业已签订未履行进口合同主要条款(封面、目录、主要条款页、签字页复印件);

(五)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企业申请确认系统中“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延期付款时,应向外汇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格式附后);

(二)企业上年度进口、购付汇(含延期付款购付汇)情况;

(三)企业已签订进口合同主要条款(封面、目录、主要条款页、签字页复印件);

(四)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在核查系统中的可购付汇余额;该笔延期付款贸易信贷系统提款登记查询打印联等。

第三部分银行延期付款对外付汇与注销操作指引

第二十二条自2008年10月1日起,外汇指定银行及分支机构凭上级银行的授权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延期付款对外付汇与注销的系统登陆手续(详见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第二十三条自2008年10月1日起,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收到企业进口货到付款项下对外付汇申请时,如进口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在2008年10月1日之后,且该笔进口报关单项下申请付汇日期晚于海关签发日期超过90天以上的,应先登陆系统查询该笔进口报关单。如系统中显示无该笔报关单,银行不能为该笔报关单办理对外付汇手续。

第二十四条银行在系统中查询到企业超过90天以上延期付款的进口报关单后,再进入海关电子口岸“进口购付汇联网核查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查询该笔进口报关单。如核查系统中显示无该笔报关单或该笔报关单项下可购付汇金额为0,银行不能为该笔报关单办理对外付汇手续。

第二十五条银行分别在系统和核查系统中查询到上述报关单后,可为企业该笔报关单办理对外购付汇手续。对外购付汇金额为企业此次申请该笔报关单项下对外付汇金额、系统显示该笔报关单项下延期付款金额和核查系统该笔报关单项下可购付汇金额三者中最小值。

第二十六条银行办理上述报关单项下延期付款对外购付汇手续同时,应在系统中按此次对外购付汇金额为该企业办理延期付款注销手续。

第二十七条银行办理企业进口服务贸易、非货到付款和90天以下货到付款的购付汇手续,应按现行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银行在核查系统中对企业进口报关单进行核注的手续,应按现行规定办理。

第四部分外汇局延期付款登记与对外付汇管理操作指引

第二十九条外汇局在系统中设定自动确认功能,即每日晚23时系统对当日企业已办理提款登记的延期付款进行自动确认。根据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确认后的延期付款分别进入系统的“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或“已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

第三十条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核准企业延期付款基础比例调整、延期付款超期限登记、已对外支付的延期付款提款登记信息的修改和系统中“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延期付款的确认。各分局可根据辖区内具体情况对中心支局、支局进行相应授权。

外汇局应严格按照本指引上述有关条款的规定审核企业提供相关材料。

第三十一条对于进口付汇历史记录有连续性,长期、稳定使用延期付款而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不能满足其需求的企业,外汇局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具体申请,核准调整企业延期付款基础比例和核准确认系统中“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的延期付款。

大型成套设备生产企业的延期付款基础比例最高不超过30%,其他企业的延期付款比例最高不超过20%。

除特殊原因外,外汇局核准同一企业调增延期付款基础比例距上次核准调增的时间应不低于3个月。

第三十二条对于新成立无进口付汇历史记录或进口付汇历史记录无连续性的企业,外汇局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具体申请,核准确认系统中“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的延期付款。

第三十三条外汇局在核准调整延期付款基础比例和确认系统中“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延期付款的申请时,应在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中查验该企业的基本信息;对申请调增延期付款基础比例的企业,在系统中查验该企业当前延期付款基础比例、延期付款登记规模及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使用情况;对申请确认延期付款的企业,在系统中查验该企业是否办理该笔延期付款合同和提款登记。

第三十四条外汇局应从以下几方面对该企业进口与未来实际付汇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进行评估:

(一)该企业过去若干年的实际付汇和实际进口情况;

(二)该企业已签约未履行的进口合同的规模与付款计划;

(三)该企业在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付款比例、金额是否符合行业结算惯例或产品的市场特征。

第三十五条外汇局在核准延期付款超期限登记的申请时,应审核企业基本档案信息和延期付款登记情况,计算企业延迟登记的时间,要求企业说明延迟登记的合理原因。外汇局可按以下几个方面对核准与否进行评估:

(一)企业第一次超期限登记的,说明合理原因的,予以核准;

(二)企业再次提出核准延期付款超期限登记申请的,应在移交检查部门后,再予以核准。

第三十六条外汇局在核准修改已对外支付的延期付款提款登记信息的申请时,应审核企业基本档案信息和延期付款登记情况,审核企业修改内容,要求企业说明修改信息的

合理原因。外汇局可按以下几个方面对核准与否进行评估:

(一)企业提出增加或减少延期付款提款登记金额的,除提供能够证明真实性的凭证外,不予核准;

(二)企业提出修改延期付款提款登记其他信息的,如能作出合理解释,予以核准。

第三十七条外汇局应按照贸易背景真实性与一致性原则,在既不影响企业正常贸易融资需求,又能防范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异常资金流出的前提下,认真审核企业提出的申请,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企业。

外汇局核准企业申请后,应分别在系统中调整基础比例界面、核准提款超期限登记界面、核准修改延期付款提款登记信息界面或确认延期付款界面完成操作(详见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外汇局端操作手册)。

第三十八条外汇局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0号)规定,根据企业申请,将从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查询出的企业基本信息导入系统,以便企业能及时登陆系统(详见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外汇局端操作手册)。

外汇局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要求提取、计算企业的上年度进口项下对外付汇数据,并导入系统。

第三十九条外汇局应按照外债管理规定和内控要求制定延期付款管理制度,加强内控建设,防范内控风险。

第四十条外汇局应对调增延期付款基础比例企业的对外付汇规模进行不定期事后核对,如发现调增后的基础比例与实际需求明显不符的,应及时调减基础比例,同时告知企业。

外汇局应对确认延期付款的企业的对外购付汇情况,进行事后逐笔核查。

第四十一条对有下列情况的企业,外汇局应对其延期付款的登记、使用和注销情况进行定期事后监督和非现场检查:

(一)延期付款基础比例超过20%的企业;

(二)延期付款确认申请频率较高(每月超过3次)、规模较大(每次申请额度超过100万美元)的企业;

(三)预计延付期限超过1年且延期付款余额规模超过500万美元的企业。

第四十二条对于超过延期付款登记的对外付汇时间90天(含)企业仍然没有办理注销手续的,外汇局应进行重点关注,必要时可组织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分析情况并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

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企业、银行和各分局应当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映。

预付货款操作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登记管 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05 文号:汇综发[2008]174号来源: 国家外汇管 理局 [打印] --------------------------------------------------------------------------------------------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实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56号)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见附件),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五日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预付货款登记管理原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境外债权统计监测管理体系,规范贸易项下资金跨境流动,现就境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的登记管理制定本指引,企业进口货物贸易项下预付货款(以下简称“进口预付货款)应按本指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自2008年11月15日(含,下同)起,企业新发生进口预付货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以下简称“系统)办理逐笔登记和注销手续。 第三条企业预付货款可付汇额度实行余额管理。 第四条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只能为已经办理预付货款登记且在可付汇额度内的预付货款办理对外付汇。 第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应加强对

交通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案例

中国计算机报/2006年/8月/7日/第B14版 专栏 交通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案例 中创软件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曾经饱受信贷失控痛苦的银行业,对信贷风险的控制尤为严格。靠什么控制风险呢?是靠对责任人的严格要求,还是靠科学的方法?日渐成熟的银行,尝试过各种方法。在加强对信贷责任人管理的同时,银行高层日益重视现代信息技术在风险控制中的作用。因此,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成为不少银行信息化规划中的重点项目。我们特地选择了交通银行建设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案例,希望能给正在建设或即将建设相关系统的银行提供借鉴。 中创软件推出的“银行信贷管理系统平台解决方案”,是基于中创软件自主创新的中间件技术,依托15年的金融应用开发背景,针对金融信贷管理领域的信息化应用现状及发展需求推出的。依据该方案,中创软件在交通银行成功实施了“交通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简称CMIS)”。它是一个适合前台、中台、后台操作的信贷业务处理平台,是全行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增强快速响应信贷流程变化的能力,提升了业务服务质量;实现了系统中大量信贷报表展现功能,可对复杂信贷业务数据报表进行灵活定制和展现;通过采用构件化开发方式,缩短了项目建设周期,降低了系统投资。 信贷管理涉及的业务流程,绝大多数都需要经过多级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流程复杂且跨度比较大。由于银行的金融信贷策略会受国家政策的调整、市场信息的变化,以及银行内部机制调整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信贷审批过程的变化,这就要求交行信贷业务流程具有随需而变的能力,以及对交通银行的台账、风险管理、放款中心等业务系统产生的大量报表,具有快速、灵活展示的能力。 总体技术框架 交通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体系结构主要分为:表示层、中间逻辑层、业务逻辑层和数据层。通过对体系结构的分析,可以看出交行信贷流程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架构的主要支撑在于中间逻辑层,即业务流程服务引擎和中式报表服务引擎。 业务流程服务引擎 交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解决方案首先向业务流程提供从定义、部署、运行到交互、分析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其次将人员和信息系统通过自动化的流程结合在一起,同时还能快速应对业务流程无论是资源配置还是控制结构上的变化,实现这些目标的核心是将流程逻辑从运行它们的应用中分离出来,管理流程参与者之间的关系,集成内部和外部的流程资源,并实时监控流程性能和运行状况。 中式报表服务引擎 报表服务引擎提供B/S环境下快速实现中西式复杂报表设计、部署、生成、展现、打印和管理的服务,真正作到了“中西合璧”,支持各种类型的复杂报表,支持“所见即所得”的图形化设计,支持报表开发的全过程零编程,支持证件和票据套打,适应多种平台及数据库环境,并可以跟应用无缝集成,快速构建图文并茂的报表应用。 功能模型 交通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功能主要包括:客户信息系统、客户授信额度系统、放款中心系统、风险资产管理系统、信贷台账系统、上报人民银行系统、公共控制系统等功能。 集中管理交行客户资料的子系统,任务是集中处理客户财务、非财务数据和集团客户关系信息,满足信贷业务对客户资料的需求,建立满足多种营销、管理、监督、分析需求的统一的公共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完善企业贸易信贷登记管理问题的通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完善企业贸易信贷登记管理问题的通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企业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综发[2009]36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简化企业登记手续,方便银行审核管理,促进实体经济增长和贸易便利化,现就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方式 (一)对企业延期付款可付汇额度实行余额管理,不再执行年度累计发生额管理。企业延期付款可付汇额度由该企业前12个月进口付汇情况、企业延期付款登记情况及企业的行业特点等确定:企业延期付款可付汇额度=企业前12个月进口付汇额×基础比例-(已确认付汇登记金额-延期付款注销确认金额)。其中,基础比例为25%。 (二)企业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办理提款登记的等值30,000美元(含)以下的预付货款,不纳入货款预付汇比例限制。 二、明确以下情况贸易信贷登记管理范围及银行审核职责 (一)企业在取得海关签发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前对外付汇时,如已取得海运提单、海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多式联运单据、邮包收据等运输单据,或“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中已有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底账的,无需办理预付货款登记手续。 (二)企业进口代收项下对外付汇时,如银行向企业交付货运单据后90天(含)内对外付汇的,无需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银行按经常项目管理规定为其办理对外付汇手续。 银行为企业办理进口代收项下延期付款对外付汇时,应登陆系统核对与该笔报关单对应的延期付款登记信息,并按照企业申请付汇金额与系统中该笔延期付款可付汇额中较小金额办理对外支付手续。“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中进口代收项下电子底账的核查、核注以及结案操作,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分析[2020年最新]

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设计 目录

1 引言 (2)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5) 2.1 国外研究现状 (5) 2.2 国内研究现状 (6) 3 初步调查 (8) 4 可行性分析 (8) 4.1 管理上的可行性研究 (9) 4.2 技术上的可行性研究 (9) 4.3 经济上的可行性 (9) 4.4 社会上的可行性 (10) 5 项目开发计划 (10) 6 详细调查 (10) 6.1 组织结构调查 (10) 6.2 管理功能调查 (11) 6.3 现有业务流程图和数据流程图 (11) 6.3.1 业务流程图 (12) 6.3.2 数据流程图 (13) 6.4 数据字典 (14) 6.4.1 数据项 (14) 6.4.2 数据流描述 (17) 6.4.3 数据存储 (21) 6.4.4 处理逻辑 (21) 6.4.5 外部实体 (22) 7 参考文献 (23) 1 引言

目前,银行业正处在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向导的激烈竞争时代,信贷业务作为银 行的主要业务之一,是银行电子化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针对目前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 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等现状,对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应用先进 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跟踪、预测银行客户的发展动向,最大限度地挖掘客户信息的潜在价值,并利用这些信息来改进银行服务,提高竞争能力,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如何由以往的单 一的贷款账务管理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的信息化管理,如何将信息共享处理,提高贷款质 量,减少贷款风险,实现信贷业务的集约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对增强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提高信贷管理水平,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信贷预测和决策的科学性,是银行决策层极需要 解决的重大问题。与其同时,银行信贷业务作为银行的核心盈利业务,其重要性不言喻。 信贷业务作为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是银行电子化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针对目前金融改 革的不断深入、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等现状,对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大信贷资产的监管将起到极大的积极作用。然后加大监管则需要对大量的信息资料 进行处理、加工,这对以往半手工半电脑的信贷管理模式有所不同。 信贷综合管理系统既是信贷业务操作与信息处理,又是管理分析决策支持系统。因此,系统的业务需求本着适应现行信贷业务操作规范、满足信贷管理要求、兼顾未来业务发展 的原则,将易初信贷综合管理系统改造成具有前瞻性的开放式、易维护、操作简捷的应用 管理系统。 系统改造的业务需求牢牢把握银行信贷工作的经营思想,以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为基 础,以数据库、数据仓库为有形载体,以信贷管理规章制度为依据,以适应信贷经营管理 体制改革为出发点,通过本系统支持并推行新的信贷经营理念,实现贷款管理方式的根本 性变革,为高层宏观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和决策支持。 系统在借鉴并吸收国内外成功银行成熟经验的基础上,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尺,规划 设计注重前瞻性和开放性,确保该系统始终保持国内绝对领先地位。 系统不仅能够完全满足现有信贷业务的需要,还充分考虑信贷业务未来发展的需要, 不断提高自身的兼容性和易扩展性,使之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适应银行今后信贷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结构调整的需要,配合银行经营战略和经营 重心的重大调整。 系统以集中式数据库和数据仓库为依托,以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效益为目标,集授权、授信、信用等级评定为一体、防范利率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关联性风险,实现刚性控制 与分类管理的有机结合。 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应以客户为中心,以信贷风险管理为核心,满足信贷集约经营和规

1中国语原文日本语仮訳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付款部分操作指引第.pdf

中国語原文日本語仮訳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付款部分)操作指引第一部分 延期付款登记管理原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外债统计监测,规范境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的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企业进口货物贸易项下延期付款应按本指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 自2008年10月1日(含,下同)起,企业货到付款项下(仅指TT和托收,不包括信用证和海外代付)超过90天(不含,下同)的延期付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以下简称“系统)办理逐笔登记。 2008年10月1日之前海关签发进口报关单的对外付汇,企业无需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对外付汇手续。 第三条 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不得超过该企业上年度进口付汇总额的一定比例(以下简称“延期付款基础比例)。企业本年度已登记延期付款项下对外付汇的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 貿易与信登記管理(延払部分)操作手引 第一部分 延払登記管理の原則 第1条 外債登記モニタリングの改善、国内企業貨物貿易項目下外債の登記管理の規範化のため、「中華人民共和国外貨管理条例」、「外債統計モニタリング暫行規定」と「国家外貨管理局の企業貨物貿易項目下外債登記管理の関連問題に関する通知」(匯発[2008]30号)の関連規定に基づき、本手引きを作成し、企業の輸入貨物貿易項目下の延払いは本操作規程に従い登記、管理を行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第2条 2008年10月1日より(同日を含む、以下同様)、企業の貨物到着後支払項目下(TTと取立のみを指す、信用状と「海外代付」を含まない)の90日超の延払いは、国家外貨管理局ウェブサイトのサービスプラットフォームの貿易与信登記管理システム(アドレス:https://www.360docs.net/doc/4110551274.html,)(以下、「システム」と略称)にログインし、1件毎に登記を行う。 2008年10月1日以前に税関が発行した輸入通関申告書の対外外貨支払は、企業が延払登記手続きを行う必要はなく、銀行で直接対外外貨支払手続きを行うことができる。 第3条 企業延払年度対外外貨支払額は当該企業の前年度の輸入外貨支払総額の一定比率(以下、「延払基礎比率」と略称)を超えてはならない。企業の本年度の登記済延払項目下の対外外貨支払の累計金額は企業の延払の年度対外外貨支払金額を超えてはならない。

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

金融专业国家教学资源库核心课程单元教学设计 课程名称:银行授信业务 项目序号:项目二 项目名称:系统操作 单元序号:模块一 单元名称: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

课堂组织: 第一部分:组织教学(时间:…5…分钟) 简要介绍信贷管理系统在银行授信业务中的重要作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是信贷业务基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出本模块的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学习新内容(时间:…40…分钟) 【步骤一】宣布教学内容、目的(时间:…35…分钟)新课导入: 观看课程动画:信贷员登录操作信贷业务系统 引导学生一起阅读教材中的“情境导入”内容及后面的分析,学习相关知识:日常业务处理中常用的电子设备、信贷管理系统简介、权限与职责、特点和功能等,熟悉相关知识,由此导入本模块内容。 教学内容: 项目二系统操作 模块一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 一、日常业务处理中常用的电子设备 二、信贷管理系统简介 三、信贷管理系统的权限与职责 四、信贷管理系统的设计特点 五、信贷管理系统的功能架构 六、信贷登记和查询管理 教学目的: 了解银行信贷管理系统的发展历程;了解日常业务处理常用设备;了解不同部门在信贷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中的职责;了解信贷管理系统的设计特点和功能架构;了解信贷登记和查询管理工作。 【步骤二】小结(时间:…5…分钟)根据教学内容进行归纳小结,强调本项内容的教学重点与难点。 第三部分:【工作任务】——举例分析信贷管理系统在中资银行的应用和发展 (时间:…45…分钟) 任务:举例分析信贷管理系统在中资银行的应用和发展 活动步骤: 技能训练营 1.对全班进行分组,5~6人一组;

2.每组选择一家中资银行; 3.针对本组选择确定的银行,上网查找资料; 4.完成“信贷管理系统在XX银行的应用和发展”的汇报稿; 5.分组进行汇报,汇报过程中,老师和其他组同学可以提问; 6.老师进行集中讲评。 工作成果: “信贷管理系统在XX银行的应用和发展”的汇报稿 课后练习与教师答疑: 利用所学相关知识,建议学生课外多了解有关信贷系统设备的知识。有疑问的地方请老师辅之于课后针对性的指导与辅导答疑。

外管局网上服务平台企业端操作流程

预收货款登记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指南 1 系统整体介绍 1.1 登录系统与退出系统 登录系统 整个系统通过Web进行登录验证,功能界面通过链接进入对应的功能窗口。 登录方法: 首先输入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4110551274.html,,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 登录界面-1 输入“企业代码”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的操作界面了。

正常情况下界面的左侧应该出现功能菜单树,如下图所示: 如果不能正常显示功能菜单树,则需要进行相关的配置,配置说明参见操作手册“3 系统设置和帮助”章节。退出系统 点击系统右上角的“退出”按钮退出界面时,系统会提示: 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出现是否关闭页面的提示,如下图所示: 退出系统界面-2 如果选择“确定”就退出系统,选择“取消”就回到操作界面。 1.2 用户口令修改 点击系统右上角的“修改密码”按钮时,系统会出现密码修改界面:

修改密码界面 录入项目说明 旧密码,目前登录系统的密码。 新密码,要修改的密码。 确认密码,保证和新密码一致。 功能按钮说明 点击“确定”按钮确认修改密码。 操作说明: 操作员输入旧密码和新密码,确认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返回成功或失败信息。 1.3 主界面布局及常用操作功能介绍 系统的主界面主要由操作区(红色标记区域)与显示区(绿色标记区域)构成,如下图所示:

主界面-1 左边为树形菜单栏,右边为操作区,如图所示: 功能菜单树界面-1 点击菜单栏中任意一个菜单项,在操作区都能出现相应的页面。 另外,若暂时想隐藏菜单栏,将操作区内容全屏显示的话,可以用鼠标左键单击菜单栏右上角的图标,若想还原,点击屏幕左边的“系统功能”标签即可,如图所示:

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部分)登记管理操作规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部分)登记管理操作规程》 的通知 (汇综发[2008]163 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 号)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部分)登记管理操作规程》(见附件,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现将《操作规程》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货款预收汇比例是指外汇局依据企业前12 个月出口收汇实绩计算得出的比例。根据 这一比例并结合考核期内实际新发生的预收货款登记、注销情况,系统将循环生成计算出企业货款预收汇金额。从事货物贸易出口企业的货款预收汇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前12 个月出口收汇额的10 %。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外债管理的政策要求和贸易信贷活动的特点,确定企业货款预收汇比例的核定原则和标准。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具体负责辖区内企业货款预收汇比例的核定工作,分局和外汇管理部可根据辖区内具体情况对中心支局、支局进行相应授权。 三、对于企业因业务经营客观需要或交易结算特点需提高货款预收汇比例的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分局外汇管理部及取得授权的中心支局、支局(以下简称为“外汇局”)可根据企业的申请并核实情况后为其调整货款预收汇比例。外汇局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审核和调整企业出口货款预收汇的比例,在不影响企业正常贸易融资需求的同时,防范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异常资金流入。 四、企业应在外汇局核定的货款预收汇比例内向银行发出预收货款的结汇或资金划转指令。银行应在外汇局为企业核定的货款预收汇比例内为企业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业务。 五、外汇局应按照外债管理政策的要求,并结合企业出口货物贸易结算的特点,对企业预收货款的登记、注销、资金结汇和划转进行统计监测和管理。 六、外汇局应按照外债管理规定和内控要求制定预收货款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操作程序, 实行政务公开,明确岗位人员管理职责,并切实加强内部审计监督,防范内控风险。 七、外汇局核定货款预收汇比例或临时预收汇额时,经办岗位人员应按规范格式填制书面审核意见,按照分工和授权办理,并将相关业务档案按照规定保留备查。

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分析

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设计

目录 1 引言 (3)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5) 2.1 国外研究现状 (5) 2.2 国内研究现状 (6) 3 初步调查 (8) 4 可行性分析 (8) 4.1 管理上的可行性研究 (9) 4.2 技术上的可行性研究 (9) 4.3 经济上的可行性 (9) 4.4 社会上的可行性 (10) 5 项目开发计划 (10) 6 详细调查 (10) 6.1 组织结构调查 (10) 6.2 管理功能调查 (11) 6.3 现有业务流程图和数据流程图 (11) 6.3.1 业务流程图 (12) 6.3.2 数据流程图 (13) 6.4 数据字典 (14) 6.4.1 数据项 (14) 6.4.2 数据流描述 (17) 6.4.3 数据存储 (21) 6.4.4 处理逻辑 (21) 6.4.5 外部实体 (22) 7 参考文献 (23)

1 引言 目前,银行业正处在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向导的激烈竞争时代,信贷业务作为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是银行电子化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针对目前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等现状,对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应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跟踪、预测银行客户的发展动向,最大限度地挖掘客户信息的潜在价值,并利用这些信息来改进银行服务,提高竞争能力,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如何由以往的单一的贷款账务管理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的信息化管理,如何将信息共享处理,提高贷款质量,减少贷款风险,实现信贷业务的集约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对增强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提高信贷管理水平,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信贷预测和决策的科学性,是银行决策层极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与其同时,银行信贷业务作为银行的核心盈利业务,其重要性不言喻。信贷业务作为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是银行电子化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针对目前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等现状,对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大信贷资产的监管将起到极大的积极作用。然后加大监管则需要对大量的信息资料进行处理、加工,这对以往半手工半电脑的信贷管理模式有所不同。 信贷综合管理系统既是信贷业务操作与信息处理,又是管理分析决策支持系统。因此,系统的业务需求本着适应现行信贷业务操作规范、满足信贷管理要求、兼顾未来业务发展的原则,将易初信贷综合管理系统改造成具有前瞻性的开放式、易维护、操作简捷的应用管理系统。 系统改造的业务需求牢牢把握银行信贷工作的经营思想,以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为基础,以数据库、数据仓库为有形载体,以信贷管理规章制度为依据,以适应信贷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为出发点,通过本系统支持并推行新的信贷经营理念,实现贷款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为高层宏观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和决策支持。 系统在借鉴并吸收国内外成功银行成熟经验的基础上,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尺,规划设计注重前瞻性和开放性,确保该系统始终保持国内绝对领先地位。 系统不仅能够完全满足现有信贷业务的需要,还充分考虑信贷业务未来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兼容性和易扩展性,使之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适应银行今后信贷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结构调整的需要,配合银行经营战略和经营重心的重大调整。 系统以集中式数据库和数据仓库为依托,以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效益为目标,集授权、授信、信用等级评定为一体、防范利率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关联性风险,实现刚性控制与分类管理的有机结合。

信贷信息系统管理

20.1概述 20.1.1定义 20.1.2目的 20.1.3系统运行环境 20.1.4用户管理 20.1.5系统主要功能框架20.2系统的主要功能 20.2.1客户资料信息 20.2.2信用限额设定 20.2.3授信额度管理 20.2.4授信额度登记 20.2.5合同协议信息 20.2.6放款及帐务处理 20.2.7贷后管理记录 20.2.8资产清分记录 20.2.9监测提示功能 20.2.10查询功能 20.2.11综合报表 20.3安全管理

20.1概述 20.1.1定义 本章的信贷信息系统仅指对公信贷业务系统。对公信贷业务系统(下称“系统”)是我行以对公信贷资产业务信息管理为主要内容,以支持信贷业务放款操作为主线,面向全行信贷业务的应用操作系统。 20.1.2目的 (1)系统为全行信贷资产业务管理的重要信息来源,不但为我行报表统计、流程控制、质量监测、综合分析提供了大量基础数据,而且还满足了 人民银行、银监会、上市审计等外部机构的数据需要,为进一步实现 数据仓库的数据挖掘打下基础。 (2)系统与会计系统前、后台业务处理的无缝联接,流程化处理过程,为全行信贷业务流程的统一提供平台,为放款中心防范放款操作性风险 提供控制手段,为管理决策提供可靠及时的后台管理信息。 (3)系统提供行内其他业务管理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接口,为全行后台信息管理一体化提供前提条件。如:与人民银行咨询登记系统接口,与行 内客户评级系统、资金定价系统实现数据共享等。 20.1.3系统运行环境 系统在400主机上运行,严格与办公系统网络分离,用户通过终端微机登录400主机,进行信贷业务数据输入,实时查询及会计账务处理等日常工作过程。报表输出及历史数据查询则通过数据仓库来完成。 20.1.4用户管理 (1)信贷业务系统用户分为信贷用户和会计用户。总、分行要指定专人负责系统的用户管理。总行信贷管理部、会计部、信息技术部负责总行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系统操作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 信贷治理系统操作手册 北京金名创业 二零一一

目录 系统概要 (9) 一、运行环境要求 (9)

二、页面概述: (11) 三﹑系统登录: (11) 操作手册 (15) 一、系统维护 (15) (一)机构治理 (15) (二)用户治理 (16) (三)利率维护 (22) (四)口令更改 (23) (五)工作台维护 (24) (六)客户维护 (25) 1、客户注册维护 (25) 2、客户权限转移 (27) 3、客户合并 (29) 4、客户托管移交 (29) (七)系统参数维护 (32) 二、客户治理 (33) (一)客户注册 (33) (二)企业客户 (37) 1、证件治理 (37)

2、差不多信息 (49) 3、业务差不多情况 (52) 4、财务报表 (52) 5、企业关联 (55) 6、业务差不多情况 (70) 7、企业关联 (72) (三)个人客户 (72) 1、个人差不多信息治理 (72) 2、个人要紧资产信息治理 (75) 3、个人要紧负债信息治理 (76) 4、个人工作经历信息治理 (78) 5、个人教育经历信息治理 (80) 6、个人配偶信息治理 (81) 7、居住情况信息治理 (83) 8、个人社保信息治理 (85) 9、个人保险信息治理 (86) 10、个人关联 (88) 11、机构借款 (90) 12、业务差不多情况 (92)

(四)客户大事记 (94) (五)客户关系树 (95) 三、信贷业务 (96) (一)业务申请 (96) (二)业务审批 (97) (三)业务修改 (116) (四)审批状态查询 (119) (五)贷款总账 (120) (六)贷款预警监控 (121) (七)删除业务信息 (122) (八)删除借据 (124) (九)利率调整(无还款打算表/有还款打算表) (125) 四、风险治理 (125) (一)五级分类 (126) (二)贷后治理 (127) 五、业务查询 (129) 业务审批查询 (129) 六、工作流维护 (130) 流程监控 (130)

中小银行信贷管理平台解决方案

中小银行信贷管理平台解决方案

中小银行信贷管理平台软件解决方案 信贷管理—中小银行业务新的增长点 随着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综合改革的逐步深入,信贷业务成为中小银行当前重点发展的一个领域,安全、高效、统一的信贷管理平台可以规信贷业务流程、改善信贷业务管理状况、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控制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保持稳定的优质客户群和最佳信贷经济效益。 信贷管理解决方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原则,充分考虑信贷业务规则变化的复杂性和灵活性要求,全面遵循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银监会信贷风险防控制要求,支持对公信贷和个人信贷管理、审批、统计、报表展现的业务自动化处理,实现统一集中的用户管理和安全控制, 为中小银行信贷业务创新、金融风险控制和经营决策分析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方案设计将信贷管理应用纳入到中小银行流程银行整体发展规划体系中来统一考虑,使信贷管理基础平台成为企业流程银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有助于协调中小银行各业务部门互助合作、高效运转、迅速处理信贷业务关键流程并最终提高中小银行运营的整体效益。 中小银行信贷管理平台解决方案采用SOA的先进架构来促进中小银行信贷业务流程自动化并为中小银行信贷审批、流程业务的分析、设计、开发、部署、运行、维护提供坚实的流程开发和运行平台,本方案核心基础平台包括数据库平台(DB2/Informix)、J2EE Web应用服务器平台(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和用户集中管理LDAP目录服务器(Tivoli Directory Server), 方案推荐可选平台包括支持信贷复杂审批和业务流转的流程服务器( FileNet P8 BPM/WebSphere Process Server)、支持信贷业务灵活性的规则引擎 ILOG JRules、支持信贷档案影像处理的容管理平台(DB2 CM/FileNet CE)、支持信贷报表管理的展现服务器( COGNOS 8 BI), 本方案还提供基于Basel II风险分析的软件服务能力、用于风险分析的数据仓库服务器(DB2 Warehouse), 支持客户信息统一视图的主数据服务器(InfoSphere Master Data Management)以及有关的 SOA 分析设计开发工具等技术说明。 中小银行信贷管理系统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中小银行信贷审批是银行业务系统中的核心部分, 它要实现贷款审批与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一系列操作,形成统一授信、授权、信贷额度与会计放款交易相互作用的运行机制。信贷管理涉及到信贷审批过程中基于角色的人员工作分配还有流程的异常处理等复杂环节, 在信贷业务流程中要实现各种复杂信贷审批工作流模式、对信贷档案文档资料的数字化保存和利用、信贷业务规则的制定和应用、信贷风险的评估和计量分析、信贷结果的报表管理等功能,中小银行在信贷管理系统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如何按照银监会要求来做到保增长和防风险相结合 2.如何支持扩大消费需求、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 3.如何提高贷款质量分类的准确性 4.如何降低越来越隐蔽的信贷风险 5.如何加速新信贷政策的快速推行

进出口收付汇操作流程

进出口收汇操作: 一、进口付汇 1.1进口付汇业务管理内容 1.1.1进口单位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业务时,应按以下规定提交相应有交凭证和商业单据。 1.1.2 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开证申请书。对于信用证项下信汇银行与付汇银行不一致的,还需提交信汇银行签注的审单结论和外汇划转凭证。 1.1.3 以托收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 1.1.4以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形式发票。 1.1.5 以货到汇款方式结算的,按《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分类付汇代码表》提交相关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凭“可以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提交进口合同、加盖海关“验讫”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付汇证明联如图1)、商业发票;凭“有条件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还需根据进口货物报关单的贸易方式,提交相应凭证;“不得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不能凭以办理进口付汇。(目前我司用于货到汇款方式结算) 图1 1.1.6进口付汇后因合同取消等原因产生的退汇业务,原则上退款人应当为原付汇收款人。进口单位办理相关收汇手续时,应当提供原进口合同、退汇协议以及其它退汇证明材料。对于退款人不是原付汇收款人等特殊情况,进口单位还需提供退款人与原付汇收款人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1.2进口付汇业务信息填写 1.2.1 进口单位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时,应根据结算方式和资金流向填写付汇核查凭证。向境外付汇的应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如图2)及提供付汇证明联原件、进口合同、形式发票;境内付汇的应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如图3)及提供合同、发票;根据实际对外付款交易性质,按照“国际收支交易代码”(如图4)准确填写交易编码;按照付款性质选择本笔付款是否为“预付款货款”、“货到付款”、“退汇”及“其它”性质;对于货到汇款结算方式项下付汇的,应填写相应进口货物报关单(如图1)信息;依据货物实际装运日期在境内/外汇款申请书填写“最迟装运日期”,预付货款业务,其最迟装运日期填写合同约定装运日期,一笔进口付汇对应多份合同的同,其最迟装运日期应按最迟一笔货物装运日期填写写(应准确填写“最迟装运日期”,填写错误将影响总量核量结果,(如图5)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 货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 2009年02月03日15:54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大中小】【打印】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实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56号)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见附件),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五日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预付货款登记管理原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境外债权统计监测管理体系,规范贸易项下资金跨境流动,现就境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的登记管理制定本指引,企业进口货物贸易项下预付货款(以下简称“进口预付货款)应按本指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自2008年11月15日(含,下同)起,企业新发生进口预付货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以下简称“系统)办理逐笔登记和注销手续。 第三条企业预付货款可付汇额度实行余额管理。 第四条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只能为已经办理预付货款登记且在可付汇额度内的预付货款办理对外付汇。 第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应加强对企业预付货款登记、付汇和注销环节的非现场及现场监管,完善统计与监测管理。 第二部分企业预付货款登记管理操作指引

第六条自2008年11月15日起,已办理过预收货款登记或延期付款登记的企业凭组织机构代码和原密码进入系统。首次登陆系统的企业凭组织机构代码和初始密码(系统将初始密码统一设定为:12345678)进入系统,为安全起见,建议企业首次登陆系统,通过系统中“密码功能”修改初始密码(详见《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 凡未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建立档案的企业,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广使用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的通知(汇发[2007]46号)的规定,先到所在地外汇局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待基本信息导入系统后,即可登陆系统。 第七条自2008年11月15日起,企业新发生进口预付货款,须登陆系统办理预付货款合同登记和付汇登记。 进口合同中含预付货款条款的,企业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登记,并于预付货款对外支付前1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汇登记。 进口合同中未约定预付货款条款的,企业应在实际发生预付货款前15个工作日内同时办理合同登记和付汇登记。 第八条对于已办理合同登记的预付货款,企业在办理付汇登记前,可自行在系统中修改或删除原有合同登记信息。对于已办理付汇登记的,企业仅可对合同登记信息进行修改。 对于已办理付汇登记的预付货款,企业在实际支付前可自行在系统中修改或删除原有付汇登记信息。对于已经实际支付的,企业可依据进口合同变更条款,自行在系统中对预付货款付汇登记预计进口日期进行修改,并将相应变更合同留存备查。 第九条企业预付货款可付汇额度由该企业前12个月进口付汇情况、企业预付货款登记情况及企业的行业特点等确定。 企业预付货款可付汇额度=企业前12个月进口付汇额×基础比例-(已确认付汇登记金额-预付货款注销确认金额)。其中,基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大型成套设备进口企业的基础比例经外汇局核准后最高可调整到30%。 第十条企业每日进行付汇登记的预付货款,外汇局通过系统于当晚23时对其进行逐笔确认。如单笔预付货款付汇登记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前可付汇额度,该笔预付货款在系统中“已经确认的预付货款”列表中显示;如超过企业可付汇额度,该笔预付货款在系统中“未经确认的预付货款”列表中显示。

小额贷款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小额贷款管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 东莞市利维克计算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目录

1.方案简述 (2) 2.方案目标 (3) 3.方案实现 (3) 3.1.软件简介 (3) 3.2.性能指标 (15) 3.3.数据指标 (16) 3.4.界面及操作指标 (16) 3.5.关键问题 (16) 4.解决方案 (18) 4.1.项目系统架构 (18) 4.2.网络拓扑结构 (18) 4.3.硬件设施要求 (19) 4.4.基础软件要求 (20) 4.5.系统软件结构 (20) 4.6.关键问题解决方案 (21) 5.项目实施 (22) 5.1.项目组构成 (22) 5.2.开发计划 (23) 5.3.质量保证 (23) 5.4.需要承担的工作 (24) 6.提交的成果 (24) 7.报价 (25) 7.1.工作量估算 (25) 7.2.报价 (27) 8.项目管理 (27) 8.1.标准开发规范 (28) 8.2.透明的项目管理方法 (28) 8.3.项目监督系统 (29) 8.4.质量保证方法 (29) 9、公司业绩 (29) 10、售后服务 (31) 1.质量保证期 (32) 2.服务体系 (32) 1.方案简述 该方案的目的是:使客户了解采用软件管理的必要性和客户如何通过软件实

现管理目标。 2.方案目标 通过本项目完成小额贷款管理中心“小额贷款管理系统”,实现以下目标: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统一管理 小额贷款公司信息的统计分析汇总 为银行等其他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数据 3.方案实现 3.1.软件简介 “贷款业务处理系统”具有高度的自动化能力,让用户能轻松的处理各项贷款业务,其中主要功能有:客户信用评测、贷款开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待审会审议、签订合约、贷款发放、贷后跟踪、发放审核、收回(理论上可以分无数次收回本金及利息,并自动分段计息)、展期、催收、转户、结息、随时借款还款,并根据贷款状态实时划分类别。 为提高数据安全性,软件提供简便且完备的备份与恢复功能。 系统采用磁卡方式进入、更提高了安全性与稳定性。 本软件按权限配备完善的查询统计功能,从而实现非现场监管的目的。业务系统功能适用性强,易于扩展。并能够适应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信贷业务发展的总体趋势。具体功能如下:

银行个人贷款管理系统

银行个人贷款管理系统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银行个人贷款管理系统基本需求如下: (1) 客户提出申请要求贷款,申请中包括期限、金额、用途和本人基本情况。银行收到申请后,置于“申请档案”中,以申请号标识。 (2) 贷款业务员收集到客户的有关证明材料后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贷款。贷款最后经业务经理核准后,签订合同,未予批准则通知客户。 (3) 贷款批准后建立“贷款账户”,贷款账户由贷款编号识别,内容有贷款金额、贷款日期、最后还款金额、最后还款日期、利率、贷款类型(抵押贷款或信用贷款)、还款方式(一次付清、按年付、按月付)、每次还款金额、担保人等。 (4) 贷款员打印通知交出纳部门,由出纳部门发放贷款并记账。 (5) 贷款划拨的次月,票据部门开始处理客户贷款的每次还贷,并保存贷款账户的每一项“还款情况”,打印支付凭证。如果客户到期未还款,票据部门发出催付账单和违约金账单。票据部门还要定期向贷款员或经理发送各种报告,包括日常交易、拖欠贷款和即将偿还的贷款等。 (6) 贷款偿还完后或经同意已无力偿付时,账户终结,记载终结原因,转入历史档案。 (7) 各客户基本信息及其贷款情况和贷款支付明细提供银行内部查询。 一、银行个人贷款管理系统数据流图: (一)顶层数据流图如下: (二)第一层数据流图如下图: 二、数据字典: 1. 数据流字典 1) 数据流名称:申请单标识符:H1 数据结构: 01申请单 02期限 02金额 02用途 02本人基本情况

排列方式:按申请号升序排列 来源:客户 去向:银行 2) 数据流名称:申请档案标识符:H2数据结构: 01申请档案 02期限 02金额 02用途 02本人基本情况 排列方式:按申请号升序排列 来源:银行 去向:贷款业务员 3) 数据流名称:支付凭证标识符:H6数据结构: 01客户还款款 02还款日期 02还款金额 来源:票据部门 去向:客户 4) 数据流名称:各种报告标识符:H7数据结构: 01报告 02日常交易 02拖欠贷款 02即将偿还的贷款 来源:票据部门 去向:贷款员或经理 5) 数据流名称:历史档案标识符:H9 数据结构: 01历史档案 02日期 02终结原因 02用户信息 02贷款信息 排列方式:按日期升序排列 来源:客户 去向:贷款业务员 2. 数据存储字典 1) 存储文件名:贷款账户标识符:H3 数据结构: 01贷款账户 02贷款金额 02贷款日期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 货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05 文号:汇综发[2008]174号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打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实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56号)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见附件),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五日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预付货款登记管理原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境外债权统计监测管理体系,规范贸易项下资金跨境流动,现就境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的登记管理制定本指引,企业进口货物贸易项下预付货款(以下简称“进口预付货款)应按本指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自2008年11月15日(含,下同)起,企业新发生进口预付货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以下简称“系统)办理逐笔登记和注销手续。 第三条企业预付货款可付汇额度实行余额管理。 第四条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只能为已经办理预付货款登记且在可付汇额度内的预付货款办理对外付汇。 第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应加强对企业预付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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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概要 一、运行环境要求 服务器配置: 硬件配置:品牌台式机或服务器,2G内存或以上 软件配置:, ,SQLSERVER2000 客户端配置: 硬件配置:普通PC机(128M内存以上),分辨率在1024*768以上 软件配置:windows2000 专业版或以上,office 2000,Internet Explorer 该信贷系统采用B/S架构,客户端可通过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直接访问信贷系统服务器。 进入信贷系统,首先要输入事先设定好的操作员代码和口令。 主界面主要分为两部分: 1)树形功能菜单 2)主要内容提示 左侧显示的为树形功能菜单,包括客户管理、信贷业务、风险管理、资产管理、交流园地、 系统维护、信贷报表、工作流等菜单。每一个菜单下都有多级嵌套的子菜单可以进行选择。 右面工作栏根据操作员不同权限分为若干个工作台,主要为:1)贷款审批工作2)最近公告3)利息收入监控4)贷款逾期监控5)贷款发放监控6)贷款到期监控7)信用评级审批工作8)五级分类审批工作9)贷后管理审批工作10)业务调整审批工作。 建立工作台步骤:进入“系统维护”——>“工作台维护”——>“”,选定工作台名称,点击“保存”按钮,然后点击“退出”按钮即可完成。 审批工作栏内显示需要审批的信贷业务; 最近公告工作栏内显示近期下发的通知和有关注意事项; 利息收入监控工作栏显示客户经理所管理客户未按时付息明细; 贷款逾期监控工作栏显示客户经理所管理客户逾期明细; 贷款到期监控工作栏内显示近期内到期的贷款、贴现和承兑汇票; 贷款发放监控工作栏显示近期发放的贷款、票据业务; 信用评级审批工作栏显示需要审批处理的客户信用评级工作; 五级分类审批工作栏显示需要审批处理的客户五级分类工作; 贷后管理审批工作栏显示需要审批处理的客户五级分类工作。 以上工作台操作员可以点击各工作栏右下角的蓝色提示进入工作画面。 二、页面概述: 1.页面中,带* 的选项为必填选项,其他选项可以根据情况由操作员选择是否填写(原则上要求全部填写),以便于系统根据相关字段进行统计。 2.如果输入的是日期类型数据,则方式为“20050101”,如果输入的数据有误,则在页面的下方会出现红色或蓝色的提示信息。 3.由于有些页面选项太多,所以系统页面提供了“全屏录入”的功能,以方便数据的录入。 4.大部分页面采用左边区域为客户列表,右上区域为查询客户区,右中区域为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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