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价格管理流程

采购价格管理流程

编号:Q/XY10706-2008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价格的构成、审核、洽谈、审批等行为,寻求最佳性价比,实现公司最低成本供应商的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及类别

公司一切物资采购和外协加工

1、配套采购类。具体包括:钢材等原材料、密封件、标准件、量具刃具、辅料、设备配件等;

2、外协类。具体包括:成品油缸、成品筒杆、外协加工件、工序委外等;

3、技术改造类。具体包括:设备大修、设备项修、工装、工艺路线改造、信息工程、网络工程等项目采购;

4、其它类。具体包括:信息设备、劳保用品等。

三、管理职责

1、公司价格委员会为价格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由总经理、副总经理、采购部、技术发展部、财务部、管理部、纪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物资和设备采购业务部门是采购价格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价格的谈判、制定和审批,并对最终成交价格负责;

3、所有最终成交价格必须在财务部备案存档,财务部负责对最终成交价格进行复核,审查成交价格与市场价格的一致性。

4、管理部、纪委为采购价格的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价格的制定、执行过程进行监督、考核。

四、审核流程

1、钢材采购价格

1.1 每月10日根据生产计划确定次月钢材采购品种、数量,通知相关供应商报价。供应商于每月15日前上报各类钢材采购价格。

1.2 采购部综合评估供方价格、质量、交货期、付款条件、季度供方评价等因素,填制《比价采购申请表》,拟定供方采购数量、价格,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3 因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波动,由采购部提出书面调整申请,并组织评审,报总经

理批准后执行。

2、密封件采购价格

2.1 针对不同产品技术要求,技术发展部确定配套件供方资质、品牌等。

2.2 采购部选择2家以上供应商报价,报价资料应有详细构成,组织评审,并填制《比价采购申请表》

2.3 采购部根据评审结果,拟定供方及采购数量、价格,经采购部、财务部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外协加工件(含成品)、加工费价格

3.1采购部按照外协作工序、供应周期、供方资质等,组织供方报价,在生产计划下达后10日内报至财务部。报价应提供详细构成,包括:材料规格、材质、重量、单价、材料费用、各工序加工费和总价(见附表一)。并负责核对材料规格与公司现行工艺是否相符,特殊情况下可与工艺部门协商、讨论,对工艺实施合理调整。

3.2 财务部对供应商报价进行审核,按照公司核价标准确定最高采购限价。三日内反馈给采购部。

3.3 采购部依据财务部采购限价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5日内取得供应商书面价格确认材料。并将确认后的价格进行汇总,经采购部、财务部签字确认后,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3.4 因钢材市场价格变动超过5%时,相应调整本类采购件采购价格。由采购部提出价格调整方案,财务部确认,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标准件、辅料、设备配件、量具刃具、劳保用品及其他杂品采购价格

4.1 针对不同要求,技术发展部、工艺设备部、品质保障部、制造部确定配套件供方资质、品牌等。

4.2 采购部门以招标、比价等方式组织评审,确定供应商。招标采购原则上一年一次,投标厂家原则上不少于3家。

4.3 采购部门组织招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经采购部门、财务部签字确认后,报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紧急或一次性应急物料采购价格

5.1 因生产急需超范围、零星应急采购时,采购部采取谈判、比价等形式确定价格,填制《紧急采购申请单》(见附表二),经采购部部长、制造部部长确认,财务部审核,报

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2 紧急或一次性应急物料的采购价格仅作当批当次的定价依据。相同物料三次以上采购的,必须按流程重新核定批量采购价格。

6、信息设备耗材采购价格的制定及审批

由技术发展部采取比价、招标等方式进行,经技术发展部部长审核,财务部复审,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7、技术改造类和设备维修价格审核流程

7.1 所有项目均应按照Q/XY20611-2007《招标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按照流程实施招标采购。其中:项目价格应提供详细构成,包括材料费用(用量和价格)、加工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均应列出;

7.2 经招标、比质比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后,立项部门应对中标价格进行分析,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谈判,初步确定项目价格。填制项目价格评审表(具体见附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复审,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

7.3 财务部对项目价格构成进行进一步分析,参照相关市场价格、公司采购价格和合理利润水平,本着协作共赢的原则,对价格进行合理调整,确保最终成交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性;

7.4 总经理对成交价格进行最终审批。立项部门按照最终审批价格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8 其他要求:

8.1 所有采购物资在正常采购周期内,必须先定价格后采购,先定协议后执行。

8.2 对现行采购价格做出一定幅度的价格调整,必须经总经理审定后方可执行。总经理对所有物料价格拥有最终确认权。

8.3 因独家专营、指定专用等特殊要求,确实无法进行比价、招标等形式实施采购的,职能部门必须提供书面报告或书面证明文件,报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核实,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采购发票的审核

1、相关部门将审批后的采购协议或价格表,在审批后2日内传递财务部备案存档作为审价依据。无审核依据的发票,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报账手续。

2、物资采购人员办理物料报账时,对所报物料价格与合同价是否相符、产品规格是否

正确、入库数量与发票数量是否相符、检验入库手续是否完整等,具有审核的责任,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财务部稽核发票签批手续的完整性、单据的合法合规性。

4、财务部审核物料报账价格与合同价格、入库数量与发票数量的一致性,盖章确认后报账。

5、对价格数量差异、发票及时性等,财务部有权对相关责任人、供应商做出相应通报、处罚。原则上入库材料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开票与报账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6、对增值税发票丢失、逾期等现象,导致税额不能抵扣,所造成的公司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或供应商承担,采购业务部门承担管理责任、处罚。

六、采购价格分析和监督

1、采购部对比市场情况,每半年对主要采购物资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分析、评估,上报公司价格委员会。原则上同类物资的现行价格不得高于同行业主要生产厂家采购价格。

2、管理部、纪委对明显高于市场供货价格的采购行为,组织调查核实,分析原因,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管理部、纪委对在价格的制订、审核、执行过程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故意泄露供方价格及其他商业秘密等行为,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七、考核

1、物资采购部门负责人作为项目采购价格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利益,将采购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

2、违反本流程的,一次给予警告处理,并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第二次对干部给予免职、一般员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本流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财务部。以往相关制度或文件,与本流程不一致的,以本流程为准。

附件一、紧急采购申请单

附件二、项目价格审批表

附件三、比价采购申请表

附件四、供应商产品报价单

附件一紧急采购申请单

注:应急采购价格当批当次有效;

相同物料三次以上按批量采购重新核定采购价格。

附件二项目价格审批表

BT7-69

比价采购申请表

申请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

附表四

公司产品报价单(含税价)

供应商签字(盖章):采购部门:财务部:分管领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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