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业主维权通告函+委托书(20170402)

亲爱的邻居朋友:

你好,我们是“里面”楼盘的业主代表,由于开发商修的房屋出现诸多问题,如过道墙壁不贴砖,过道无机位、水管天然气管乱安装等,为了便于维权,现需要您填写一份《通告函》和一份《委托书》。请您先下载打印出这两个文件,然后再仔细认真填写横线空白信息,签名并按手印。填写完成后请先拍照发给微信号“卓雅”(微信号码:dy2247350988),再将原件(通告函和委托书)寄回收件人处(收件人:胡云;电话:185********;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金地花园E栋10-1)

由于5号就要和开发商再次交涉,请务必抓紧完成。谢谢。

特别提醒:请购买了多套“里面”住房的邻居朋友,根据你购买的套数填写相应份数的通告函(比如我买了三套,那就分别填写三分通告函,写上不同的房号)。委托书仍然只需填写一份即可。

里面业主代表

2017.4.2

通告函

致:重庆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为栋楼号业主:

身份证号码:电话:

贵我双方已签订了位于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219号在建商品房“里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发现贵公司“里面”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综合起来,概括如下:

1、在没有征求我方意见的情况下,贵公司擅自将走廊和过道墙面进行刷漆作业,且刷漆效果很不理想。

2、房屋没有设计专门空调机位,使得我方所购贵处房屋在重庆主城区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

3、房屋内部管道安装位置既不规范也不合理,浪费了我方有限的房屋使用空间。

4、房屋内部多处出现大梁外露现象,影响房屋的装修和使用,且与贵方宣传的样板间严重不符。

5、两栋住宅楼的大厅空高太低,普通身高的女孩子伸手就能摸到。

上诉房屋质量问题将会严重的影响我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我方有权要求贵公司就上诉四个问题于接房做出整改措施,并达成如下具体整改目标:

1、将所有过道、走廊的墙壁进行贴砖处理,要求墙面全贴。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达到整体协调美观。整改所需费用全部由贵公司承担。

2、解决我方房屋无专门空调机位问题,提出明确的补救方案和措施。整改所需费用全部由贵公司承担。

3、对现有天然气管、水管等到进行整改,要求安全且不浪费现有房屋面积。整改所需费用全部由贵公司承担。

4、对房屋大梁严重外露的现象给出合理解释,并给出补偿方案。

5、针对两栋住宅楼的大厅空高太低问题进行整改,增加其空高。

我方希望贵公司保质保量地完成上述整改措施,若未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本人将决绝接收房屋并追究贵方法律责任。

业主签字:

(手印)

2017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重庆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人(身份证号为)要求贵公司尽快履行房屋整改措施,包括:

1、将所有过道、走廊的墙壁进行贴砖处理,要求墙面全贴。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达到整体协调美观。整改所需费用全部由贵公司承担。

2、解决我方房屋无专门空调机位问题,提出明确的补救方案和措施。整改所需费用全部由贵公司承担。

3、对现有天然气管、水管等到进行整改,要求安全且不浪费现有房屋面积。整改所需费用全部由贵公司承担。

4、对房屋大梁严重外露的现象给出合理解释,并给出补偿方案。

委托人现就前诉事宜,特委托胡云(身份证号420581************)作为代理人,并授权其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前述请求。

委托人:

(手印)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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