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企业国际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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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企业国际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应方风险太大了,除非能确保付款方的信用好到不容置疑,否则不会使用这种方式。实在要采取OA付款方式合作的,最好与中信保合作,和客户签合同之前,向中信保申请调查客户信用和信用限额,客户信用不好的,中信保一般不会保的。如果信用还可以,中信保会给你批复多少金额的,和客户签合同不要超过批复的金额。如果客户不付款,中信保会赔偿的。至于OA付款方式一般使用方法,常见的就是“O/A+天数”,比如O/A 30day 应为买方收到货物内,30天内付款。

7 信保押汇的使用

目前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中推出很多应对“赊销”的新业务,信保押汇有着自己与众不同的特点。首先,可以降低业务成本。目前,除中央财政对统一实行20%的保费资助外,根据申请注册地政府对出口业务扶持力度大小,都有不同程度的保费补贴。其次,信保押汇业务的融资授信是由中国信用保险公司负责承保,并通过经合法转让的保险单项下的赔款权益实现出险赔偿。办理信保押汇,给出口企业带来的好处还不仅仅是以上这两点。在提前获得融资授信后,都有利于企业增加出口额,降低产品的单位成本,提高利润。融资授信不但为企业融资创造了条件,还间接地证明了企业的资信情况,这就有利于企业业务的顺利开展。可以说,在“保险保障”及“资金支持”合力作用之下,大大提高了客户提供赊销业务而换取的市场竞争力。更为灵活的是,信保押汇可以向客户提供人民币贷款,同时也可以提供外币的多币种融资。8 使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行为会越来越多

2009年7月,我国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在中国银行正式启动,这标志着人民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地位已经从计价货币提升至结算货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最直接好处就是可以帮助外贸企业锁定汇率,从而规避使用美元和欧元结算的汇率风险。以前用美元或欧元进行结算,因汇率波动,常常会导致到手的钱缩水。尤其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元和欧元汇率剧烈波动,严重影响企业利润的获得。如用币值相对稳定的人民币结算,就会减少企业的汇率风险。

以上几点是2008金融危机后我国外贸企业为适应更为动荡的国际市场的变化而主要采取的结算方式,相信在不断适应市场竞争变化的过程中,中国的外贸企业还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世界市场中强有力的竞争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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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云.人民币国际化的基础[J].经济研究参考,2009,(42).

论我国企业国际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吴玮 吕亚萍

摘 要:随着专业化和国际分工的发展,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已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想在国际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需要知识产权作为依托。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的创立、确认和维护方面都有改善的空间。只有真正把知识产权问题放到企业战略层面,使之得到充分的重视,才能使我国企业在国际化竞争中取得成功。

关键词:知识产权 国际化 竞争优势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0)08(b)-190-02

1 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特定个人或机构对于其智慧成果在一定时间内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的统称。知识产权一般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是对企业无形资产所有权的保护,其权利源自于法律法规的赋予。

2 知识产权的意义

知识产权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企业所有权优势的重要体现。拥有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国际化经营的基础,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力和源泉。

专利权的创立和发展,有利于企业产品差异化优势。科学技术作为当今时代的第一生产力,是现代企业发展的根本源泉之一,也是企业紧跟时代发展潮流、不断壮大自身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力量。专利权能够激发浓厚的企业自豪感,对于企业文化、制度等的进一步完善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拥有专利权意味着对该项技术的市场需求垄断,企业在世界范围内占有专利技术,可以使企业占领更广泛的市场,形成垄断竞争优势,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商标权的确定,有利于树立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建立并不断提升商誉;也有利于企业在品牌战略下执行产品研发、生产、推广计划,建立客户的品牌忠诚度,使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保持有利地位。

3 我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

3.1 知识产权的创立

知识产权的保护,根源于知识产权的创立。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主要是科学技术总体投入不足,以及投入领域的不平衡。

从科技研发总体投入方面看,我国的科技投入虽然逐年上升,但是总体发展速度和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科研投入占GDP的比重往往达到2%以上,科技对GDP的贡献率远高于我国。2008年国家科技部统计显示:2006年美国的科技研发经费投入达到3437亿美元,占GDP比重的2.62%,而我国2007年的科研经费投入仅有488亿美元,占GDP比重不足1.5%。

从投入领域看,我国的知识产权投入有避难就易的倾向,结构存在很大的不足。知识产权投资偏好于对现有技术的改善,但在前人未知领域的发明创造明显不足。我国知识产权的投入和产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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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集中在外观设计方面,申请数达到312904件;而发明的申请数仅有289838件。

3.2 知识产权的确认

知识产权受到地域的限制,只在注册国生效并受到该国法律的保护。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加深,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注册也开始面向全球。然而现阶段境外知识产权的注册率很低,不能适应我国企业国际化发展的要求。与此同时,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需要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和程序做出具体安排,这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的申报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3 知识产权的保护

随着企业国际化程度的加深,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更加广泛,任务也更加艰巨。因此,企业要想在国际竞争中取得并保持优势地位,就必须保证自身知识产权不受其他企业的侵犯。然而国际化进程中的企业要想在全球范围内发现并采取措施限制盗版、侵权的危害,就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方面的支持,需要占用更多的企业内部资源。

我国企业现有资金、技术等资源不足,在资源分配方面兼顾知识产权的维护,会进一步导致企业资源的缺乏,反过来也会成为制约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的瓶颈之一。

4 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的建议

4.1 重视知识产权的创立

国际化进程,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创立有着正反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企业要在更广泛的市场上抢占先机、迎接更艰巨的挑战;另一方面,国际市场为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机遇和充足的资源。

知识产权的创立离不开人才。企业要重视以成熟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组织制度留住现有人才,并为其发展和创新提供资金、技术、观念上的支持;要给予员工恰当的激励措施,引导其在技术创新改进方面的合理竞争。同时,企业要有意识地从国外引进人才,壮大企业的科技创新队伍,并通过他们了解国际技术领域的最新动向,吸收、改进为适合本企业发展的技术,以此调整企业的创新计划,以适应国际市场的发展。

知识产权的创立也需要大量资源投入和一定的科技基础。要不断加强同大型跨国公司的合作,利用各自的有利条件实现资源和优势互补,最终达到双赢的有利竞争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我国企业科技的跨越式发展。

此外,我国企业还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并购具有一定科技优势的国外企业或部门,占有其已存在的科学技术为本国企业服务,夯实企业的科技基础,并为企业实现技术上的领先和垄断创造条件。

4.2 树立知识产权申报意识

国际上现有的主要知识产权的认证原则是“注册在先”,因此,我国企业在拥有一项技术创新或拥有新的商标权时,要更加重视注册认证的问题。

携带技术参与国际化的企业,在进入他国市场之前就应仔细研究该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辨析其与我国法律的不同;同时,还要熟悉知识产权申报的程序和保护措施,关注该国知识产权现有注册和授权情况。

在进入国际市场的同时,企业应当加紧向目标国申报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涉及企业生存和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并在得到审批前做好技术保密工作,防止因企业专有技术的流失而造成的损失。

最后,企业应当充分了解我国加入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在国际化过程中,企业应积极利用其中的优先注册权原则等有利于本国企业知识产权注册方面的规定,保证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权益实现;同时也必须警惕强制许可专利原则等不利于我国企业发展和取得竞争优势地位的原则,限制其危害。也是基于此,企业在是否进行专利注册以及是否对自有技术加强保密的选择时,应当充分考虑国际公约的正反两方面影响,做出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选择。

4.3 坚决抵制侵权行为

面对侵权行为,企业应当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不同于一般的产权,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资产,其权利来源于法律的赋予。因此,当侵权行为产生并危害企业利益的时候,更要运用法律的武器积极寻求援助。

企业要在全体员工心目中树立起高度的知识产权维护意识,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注意收集和保存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据,积极部署预防知识侵权的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设置专门的法律部门负责这类侵权问题。一旦确认侵权行为,企业应当立即向有关法律机构提起维权要求,坚决运用法律武器打击侵权行为,并以此显示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

同时,企业应随时保持同国内行会、商会、贸易促进委员会等相关机构部门的联系,通过他们随时了解国内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方面的最新变化;更重要的是,有了他们的支持,企业面临的侵权问题可以得到更加有效和合理的解决。

4.4 重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制度建设

企业应当把知识产权的确立和维护作为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环节之一,并在制度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时加入知识产权的理念。

企业的文化意识决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只有以国际化为背景和基础,在企业内部建立起适应国际化管理的创新、进取的企业文化和企业信仰,才能使全企业形成强大的创造力和凝聚力,共同应对全球的挑战。也只有在企业内部树立起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才能动员所有力量,有效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制度建设方面,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统计、申报、管理以及后续的维权监督。同时,应当扩展企业信息部门的职能,使其在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方面发挥作用。

5 结语

总之,当今世界知识产权对于企业国际化至关重要,只有紧抓从创立、申报到坚持不懈地维权的全过程,才能真正使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实现竞争优势,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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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学论文-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策略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策略城镇化主要是指伴随着现代工业发展和分工细化而产生的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2012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2.6%,超过50%的中国城镇化正在驶入加速的快车道,然而在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中还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城镇化、城镇化问题、对策研究 一、城镇化的概念 “城镇化”在国际上叫“城市化”,二者是同一个概念,都是对Urbanization 的翻译。“城市”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城”,是指带有围墙和驻军的政治中心、军事要塞和居民聚集区;“市”,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而逐渐形成商品贸易市场。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二者空间趋合、功能相融,统称为城市。“城市化”是指工业革命以来,城市数目的增多,规模扩大和人口、资源、财富、产业的集聚,其本质是传统的农村自然经济社会形态向现代城市市场经济社会形态转变的自然历史过程。 在中国,“城镇化”的概念被广泛使用。中文的语境中,镇和市,既有权力的界定,还有大小的差别。通常会认为“城市”会比较大,级别高;而“城镇”则会比较小,级别低。城市化强调大城市的发展,意思接近于日本和中国台湾所说的“都市化”,城镇化更多的是强调中小城市、小城镇。 二、城镇化水平 城镇化水平,通常用城镇人口占全部人口的百分比来表示,用于反映人口向城市聚集的过程和聚集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1978年中国的城镇化率是17.9%,2012年达到52.6%。这意味着,在过去34年中,中国的城镇化率提高34.7个百分点,平均每年都要达到1个百分点以上。但是,

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中国的城镇化率不能准确反映当前的城镇化水平。农民进城了,但没有市民化。第一,由于行政区划变动,传统的农村变成了社区,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没有改变,但是作为市民统计被城市化了。第二,在城乡二元体制下,户籍问题把农民挡在了享受城市化成果之外,他们生活在城镇但没有在城镇落户,不能融入城市社会;另外,由于土地增值的潜在利益分配与户口的紧密结合,导致不少农民不愿融入城市社会。据统计,中国有2.6亿农民工“漂浮”在城市中,游离于城乡之间。如果挤掉水分的话,我国只有36%的城镇化率甚至更少。 三、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分割严重,二元结构明显 改革开放后,先富带后富的政策使得我国东部和沿海地区快速发展起来,成为我国经济强劲增长的后备力量。但是在随后的逐渐发展过程中却造成我国地区发展极不平衡的后果,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分割严重,贫富差距大,二元结构明显。因此,城乡发展不协调、城乡之间存在着明显分割化的现象成为我国城镇化所面临的障碍和问题。同时,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使得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差很大,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而在户籍制度的约束下,人口不能自由流动,农村居民不能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在这种背景下,农民进城只是身份变了,居住地变了,不能享受同等的福利,生活条件等各方面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一大批进城农民由于缺乏资金或技能,很快就沦为城市贫民。所以,现阶段我国的城镇化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外在的城镇化,是以城镇人口数量提高为目的的城镇化过程。 (二)规划体制不健全,土地制度存在弊端 规划体系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政府的规划缺乏前瞻性,城镇建设只谈城镇,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试卷3(2012版)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试卷3 (共14道题,共100分,限时:180分钟,还剩179分钟31秒) 单选题 1. 依照WCT与WPPT规定,对技术措施的保护所要制止的行为包括: (5分)A A. 破解版权及邻接权人为行使其权利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B. 制造用以破解技术措施的工具; C. 传播授破解技术措施的方法; D. 销售破解技术措施的工具 2. 《巴黎公约》第11条第1款规定,本联盟成员国应按其本国法律对在任一本联盟成员国领土上举办的()展出的商品上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商标,给予临时保护。 (5分)C A. 大型展销会 B. 国际体育活动; C. 官方的或经官方认可的国际展览会 3. 根据老师的讲解,本课程所涉及的传统资源是指: (5分)C A. 存续时间很长的资源; B. 超过知识产权保护期的资源; C. 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及民间文学艺术表达 4. 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享受国民待遇的作者在公约成员国主张版权保护的依据是: (5分)B A. 作品来源国法; B. 权利主张地法; C. 权利登记地法; D. 作者国籍地法 5. 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如果受让人使用受让的商标事实上会造成对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性质及重要品质发生误解的,成员国可以不承认这种转让的效力。 (5分)A A. 原产地; B. 通用名称; C. 生产厂家

6. 依据《马德里协定》在外国获得注册的商标,与其原属国商标注册的关系是: (5分)C A. 没有关系; B. 其效力将依赖于原属国的注册; C. 自国际注册之日起5年内依赖于原属国的注册 多选题 1. 按照《马德里协定》第1条第3款的规定,以下哪些情况可被用来认定商标的原属国? (5分)ABDE A. 申请人在其境内建有合资企业的; B. 申请人在其境内开设专卖店的; C. 申请人在其境内设有代表处的; D. 申请人不具有该国国籍,但平时居住在该国的; E. 申请人具有该国国籍,但居住在其他国家的 2. WCT规定的向公众传输包括: (5分)ABC A. 无线广播与电视; B. 有线广播与电视; C. 电话与传真; D. 网络传输 3. 依照《巴黎公约》规定,除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外,工业产权还包括: (5分)AC A. 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 B. 商业秘密; C. 制止不正当竞争; D. 技术保护措施 4. TRIPS协议涵概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 (5分)ACE A. 版权及相关权; B. 发现权;

西方专利制度发展历程简论_毛克盾

西方专利制度发展历程简论 毛克盾 (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湖北恩施 445000)  摘 要:通过对三次工业革命发展历程的论述发现,对于专利制度而言,技术与市场的推动作用甚为重要。从这个角度讲,专利制度必须出生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中,而技术的飞速发展才能带来其制度上的进一步革新。技术与市场,就如同飞机的两翼一样,推动着整个专利制度的进步。  关键词:工业革命;专利制度;技术;市场;激励创新  中图分类号:D9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135(2015)06-0069-05 DOI:10.13743/https://www.360docs.net/doc/4413084070.html,ki.issn.1009-8135.2015.06.017 中国古代即有“专利”一词,但其内涵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对利益的垄断独享,这与现代意义上的专利的含义完全不同,依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对专利的限定,国家将保障著作人及发明人就其著作及发明于特定期限内享有排他权用以促进科学与实用技艺的发展[1]。专利制度的核心内涵是通过保护的手段促进科技的发展,因此,讨论专利制度的发展,当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革命状况下的专利制度变革史为研究对象。 一、专利法的萌芽与确立 事实上,专利最早源于欧洲各国实行的对相关新技术产品所赋予的特许生产令状。早在公元前500年,古希腊国于意大利的城市锡巴里斯就对技术改进和提高授予专有权[2]16——对一种特殊烹调方式授予了有效期达一年的独占权[3]835。中世纪时期,欧洲主要国家如英国、法国、德国乃至瑞士都普遍存在着颁布类似的封建特许特权令状的记录[4]177-245,而最典型的莫过于英国。英国早期国内存在大量垄断性的行业工会,其通过行业内部的联合,不允许外国手工业者在其国内经营,这也导致英国的科技水平长期以来都落后于欧洲大陆国家。因此到了公元十三、四世纪,英国皇室为了提升本国的科技实力,就开始以用公示令状的形式来表彰给英国带来新技术的欧洲大陆技师,赋予他们在英国利用该新技术生产的独占经营权①,比如“英王亨利三世于1236年曾授予波尔多市一个市民制作色布15年的垄断权”;[5]1273而英国历史被确认最早的公示令状是公元1331年,英王爱德华三世授予弗兰德斯(Flanders)纺织工人约翰?坎普(John Kempe)在英国拥有纺织、漂洗、染色等相关业务的独占权利[6]141-154。这种由国王颁发的赐予相关工匠在市场中享有特权的“公示令状”(Letters Patent)便是英文中“专利”(Patent)的语词来源。而这也被看做是最早专利制度的源头[7]92-93。在当时,通过这样的方式,英国吸引了大量的拥有新技术的外国商人、织布工人及矿工的到来,加上英国本身在宗教和政治上都要比欧洲大陆国家自由,因此,这些新技术员工很多都留在英国安居创业,最终促使英国从一个以农业和畜牧业为主的国家向工业化国家迅速转化[8]。 ①事实上早期的特许令状主要是以招商引资的形式,表现为开放国内市场给予特定的外国工商业主,但是到了15世纪左右,市场已经不再是吸引新型工商业的灵丹妙药了,因此各国开始普遍采取授予独占经营权这样的方式来吸引外国新型工商业的加入。本文不严格区分二者。  收稿日期:2015-09-06  作者简介:毛克盾(1983-),湖北利川人,土家族,法学博士,讲师,主要研究知识产权。  基金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项目“专利制度与新技术发展的适应性研究”(SS14-B-14)阶段性成果

知识产权法典化可行性分析

知识产权法典化可行性分析 摘要:学界有人提出知识产权法典化的倡议,笔者经过分析认为尽管知识产权法典化对于社会生活有诸多好处,"看上去很美",但由于其体系内存在许多重要的缺陷,目前看来尚缺乏现实可行性。但是这也并非意味着知识产权法典化绝对不可能,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法学思维水平的提高,很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将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从而造福人类。 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法典化可行性无形财产权 一、引言 我国民法典的制定正在紧张的进行当中,关于法典化的讨论一时间也颇为盛行,相关成果不断涌现,关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地位问题的讨论是一个热点。而在其中最引人注目可能就是单独制定知识产权法典的观点。((( 该论者认为,知识产权法学理论在国外经过几百年的积淀,加上WIPO 等国际组织对知识产权研究的推动和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熟,这为知识产权的法典化提供了理论准备。现实中,成功的立法例已经出现:1992年《法国知识产权法典》(法律部分)颁行于世,开创了知识产权法法典化的先河,成为知识产权立法史上的里程碑。《菲律宾知识产权法典》也随后诞生。世界贸易组织(WTO)1994年缔结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也第一次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作品、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商标、地理标志、未披露信息(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大部分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集中在一部国际条约中进行规范,相当于是一部法典化的国际条约。在我国知识产权方面的单行法已始成规模,形成了门类较齐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因此将这些法律规范系整合于一部法典,以建立体系化、逻辑性的知识产权法,应属可能,而且益处多多。[2]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笔者将就知识产权法典化的可行性问题进行讨论。 二、法典化的重要作用 从世界各国的立法经验来看,大陆法系国家都以民法典的颁布作为其法制成熟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因为“判例法以经验主义为特征,形式合理性的水平低,成文法特别是法典化的成文法则相反,比较符合形式合理性的要求,而且它要求成文法有统一的格式、规范化的语言文字,并能够联结起来组成一个协调的规则体系,这个体系在整体上有逻辑上的一贯性和条文之间的关联性,它覆盖着社会所有领域,因而能为解决一切社会问题提供标准和方法。”[3]这种观念在知识产权领域同样适用,知识产权法典化有诸多好处,可以解决我国立法和司法领域出现的诸多弊病,对于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颁行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可以提高立法层级,为各类行政规章的制订提供依据,从而保障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规则极不健全,存在很多法律调整的空白。这些空白在很多方面是通过国务院各部委的规章及地方政府颁布的地方性规章予以填补的。但是这种“规章调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规章

世界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内容摘要:在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知识产权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世界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主要趋势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保护规范国际化,知识产权保护直接与贸易保护挂钩;各国政府重视知识产权战略,根据国家的经济技术社会发展阶段,适时调整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加强对企业的服务;通过国际合作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协调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分歧和矛盾加剧。 关键词:知识产权制度,国际趋势 一、世界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主要趋势 在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知识产权在产业竞争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世界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呈现以下趋势。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保护规范国际化 (二)知识产权保护直接与贸易保护挂钩 (三)各国政府重视知识产权战略 日本政府和企业共同制定21世纪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提出了创造、保护、应用知识产权的战略和人才培育战略;美国专利商标局于2001年制定了21世纪战略规划,2004年,美国国家科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向政府提出了“21世纪美国专利体系”的报告,对如何改进美国专利体系提出了详细建议;2004年,韩国知识产权局公布了“知识产权管理的远景和任务”计划。有些国家虽然没有制订知识产权战略,但已把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纳入提升国家竞争力和促进技术进步的总体战略框架。 (四)根据国家的经济技术发展阶段特点,调整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 尽管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但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仍然根据本国的发展和竞争需要不断调整知识产权法律和实施细则。如,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协会定期进行执法方面的调查,向国会提出报告;日本在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每隔2~3年就根据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竞争的实际需要,调整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 由于各国的经济技术社会发展阶段和发展战略不同,即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知识产权制度也有差别。 1.保护范围不同。在trips允许的空间内,各国根据自己的竞争优势,确定保护范围。如,美国、日本将软件纳入专利保护范围,而欧盟并未把软件纳入专利保护范围;一些发达国家积极开展基因技术和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立法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等等。 2.专利审查周期和程序不同。审查周期作为控制外国专利和调节专利数量、质量的手段,各国的审查时间不同。如,为了防止外国专利限制日本企业利用外国技术,日本曾采取拖延专利审查时间的办法。如今,为了使其研究开发成果领先于世界,日本又一再缩短专利审查时间。 3.权利取得原则不同。各国根据本国创新能力和特点采取不同的专利授权原则。通常,为了鼓励创新,各国的可专利标准不尽相同。在原创技术能力较强的国家,专利审查严格;美国的原创技术较多,实行发明在先的原则,其他国家则采取申请优先原则。 4.权利授予范围和对权利的限制不同。对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授予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如,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涵盖面对未来的技术创新和竞争产生影响,权利要求范围过宽将限制同一领域的技术创新和竞争。因此,有的国家允许宽泛的权利要求,而有的国家则限制专利权利要求的覆盖面。二是对实施知识产权的要求。有些国家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对专利实行强制许可。三是利用反垄断政策限制滥用知识产权。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知识产权许可的反垄断指南》;欧共体委员会制定了《技术转让规章》;日本制定了《专利和技术秘密许可中的反垄断指南》。 5.执法程序和诉讼费用不同。执法程序和诉讼费用决定了保护成本和重点保护对象。如,美国的诉讼程序复杂,需要大律师团,周期长,诉讼费用(含律师费)较高,通常要花上百万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2006年上半年 3.下列哪个国际公约规定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临时措施?( B ) A.巴黎公约 B.TRIPs协议 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D.世界版权公约 2006年下半年 18.《世界版权公约》的保护水平低于(B) A.《卫星公约》 B.《伯尔尼公约》 C.《罗马公约》 D.《日内瓦公约》 30.下列国际公约中,我国没有 ..参加的有(CD ) A.《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B.《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D.《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E.《伯尔尼公约》 2007年上半年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属于下列哪一国际组织( B ) A.WIP0 B.WT0 C.OECD D.APEC 29.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因特网条约”是指( C ) A.《世界版权公约》 B.《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与录音条约》 D.《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 32.依据相应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可以在不同国家申请优先权的选项是( ABD ) A.发明专利申请B.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C.集成电路布图设计D.商标注册申请 E.软件著作权 35.我国自1980年起,先后加入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国际公约,遵照国际公约中的基本原则制定我国知识产权法,请问涉及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有( ACDE )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C.《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D.《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E.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 36.下列关于TRIPS协议的表述,正确的是(CD)。 A.该协议并非一部完全独立的公约,其运作依赖于其他国际公约或协定 B.该协议首次确立了国民待遇原则 C.该协议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规定了知识产权的立法实施和执法保护

专利的起源与发展

专利得起源与发展 专利起源地在哪呢? 据韦氏大学词典(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 ictionary)得解释,专利(Patent)一词有两个含义,其一指特定权力,即某种发明得独占权或控制权;其二为官方文件,记录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对一项发明所具有得制造、使用与销售得独占权。因此专利既可理解为专利权又可理解为专利文献。 专利(patent),从字面上就是指专有得权利与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得信件或公共文献,就是中世纪得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得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得独占权利证书。 在现代,专利一般就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得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得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得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得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她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专利文献就是专利制度得产物。专利制度就是一种利用法律与经济手段鼓励人们进行发明创造,以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得一种保障制度。专利制度产生了专利文献,专利文献得出现又标志着具有现代特点得专利制度得最终形成。 专利文献作为技术信息最有效得载体,囊括了全球90%以上得最新技术情报,相比一般技术刊物所提供得信息早5-6年,而且7

0%—80%发明创造只通过专利文献公开,并不见诸于其她科技文献,相对于其她文献形式,专利更具有新颖、实用得特征。可见,专利文献就是世界上最大得技术信息源,另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文献包含了世界科技技术信息得90%-95%。 2016年11月,中国专利局2015年受理了国内外申请者逾110万件专利申请,占全球总量近40%,超过美日韩总与。 专利萌芽阶段 最早得专利出现在欧洲.据史料考证,专利得萌芽产生于公元前五百年,在今意大利南部以生活奢侈著称得古都Sybaris(当时为希腊殖民地),一种烹调方法被授与为期一年得独占权。以后,经过漫长得发展阶段,到了十二世纪,以英国为代表得资本主义萌芽较早得国家开始了引进技术与建立新工业得运动。1236年,西法兰西及英格兰得亨利三世向一名波尔多(法国港口城市)人授与在该城市生产花布得独占权,期限为15年。1324年至1377年间,在英国爱德华二世至三世统治期间,很多外国织布工人及矿工作为新技术得引进者被授予使用该技术得专有权,即垄断权,以鼓励她们在英国创业,使英国从蓄牧业国家向工业化国家发展。专利萌芽阶段影响最大得就是1421年意大利建筑师布鲁内来西获得得在Arno河上运输重物得方法得三年独占权。这一时期,专利权主要以monopoly(独占权)为表现形式,用来鼓励建立新工业,但权力经常被滥用。在英国,这种权力经常以专利证书(Letters Patent)形式授与,意为敞开得证书,证书只在底部盖有封印,而不象普通得证书那样密封,它以官方通知得方式将

论我国民法典总则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海南大学

论我国民法典总则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王崇敏,张丽娜 [摘要]目前世界各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模式主要有三种,即知识产权单行立法、知识产权纳入民法典和知识产权法典。这种三种立法模式各具特色,但民法典保护模式具有很强的优势。近年来,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如何纳入民法典,我国学界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为此,引发了知识产权的民法典保护模式之争。在知识产权纳入民法典保护的模式中,由民法典总则对知识产权的共同规则进行概括性规定最为可行。民法典总则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共同规则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的权利性质、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和人身权等内容。 [关键词]民法典;知识产权;共同规则 我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对于“知识产权是否应纳入民法典”以及“知识产权以何种方式纳入民法典”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并使之成为民法典体系的焦点问题之一。无论知识产权以何种方式进入民法典,我们都不能忽视民法典总则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态度。因为民法典总则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将成为我国未来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基石;民法典总则对知识产权共同规则的梳理,也将奠定我国未来知识产权立法的基调。 一、对知识产权不同立法保护模式的评析 目前世界各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采取不同的立法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 (一)知识产权的单行法立法模式 就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实践来看,知识产权单行立法是较为通行的做法,英美法系诸国和大陆法系许多国家都采用单行立法的模式,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亦属于此种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灵活性。知识产权作为近代才出现的一种新型权利,其权利性质没有定论,权利内容不断变化,权利体系尚未形成。因此,法律法规的修改变化较为频繁。由于单行立法本身的特点,即各法律法规之间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彼此约束较少。所以一部法律的修改对其他法律的影响不大,甚至没有影响。因此单行立法模式的这种灵活性,能够满足知识产权不断发展变化的需求。采用这种立法模式可以方便增加和修改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其二,开放性。现代知识产权法是一个开放式的法律规范体系。

知识产权的产生与发展

大家通过观察和了解,发现知识产权已经走进我们的生活,我们已经进入由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来保护智力成果权的时代。在人类历史上,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进步而逐步产生和不断发展的。 现在,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内容来进一步了解知识产权的产生与发展。 知识产权是由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而产生的权利,知识产权制度则是保护人类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的一种法律制度。从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来看,知识产权制度在世界上有着悠久的历史,经历了四百多年的发展和演变。其中专利、商标和版权的立法时间较早。 知识产权的萌芽阶段 追根溯源,知识产权是起源于封建社会的一种“特权”。大约在13世纪至14世纪,封建社会的官吏、君主、国家曾经以榜文、敕令、法令等形式授予发明创造者、图书出版者在一定期限内的专营权、专有权。封建王室赐予工匠或商人的类似于专利的这种垄断特权带有一定的恩赐性质,与现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制度有很大的不同。但它毕竟使智力成果首次被确认为一种独占权,是知识产权发展进程中的一次飞跃。 就比如:1474年,在商业盛极一时的威尼斯共和国,颁布了一部带有“恩赐”性质的有关专利的法令,使智力成果首次被确认为一种独占权,这为后来知识产权制度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知识产权的产生与发展阶段 1.一些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相继建立。 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科学技术和产业革命使社会生产力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对知识产品的占有、使用会带来极大的经济收益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生产者迫切需要获得最新的技术成果。然而,在技术的转移、公开中,如何保障原先的发明创造者的竞争优势呢?这就需要建立一种机制,既能够维持新技术发明人的技术优势,又能够满足社会对该技术的需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应运而生。 如:162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垄断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的专利法;1709年,英国的《安娜女王法》第一次确认“作者”是法律保容的主体;1804年,法国颁布的《拿破仑法典》第一次肯定了商标权将与其他财产同样受到保护;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法》成为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 在这一时期,不少经济发达的国家,相继建立起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本国科技、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如:在18世纪英国开始的工业革命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瓦特蒸汽机水力纺纱机等许多发明创造都受到了专利法律制度的保护。又如:美国作为世界上建立专利制度较早的国家之一,于1790年颁布《专利法》。美国总统林肯将专利制度对创新的激励作用形容为“专

2017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试卷答案

单选题 1. 依照WCT与WPPT规定,对技术措施的保护所要制止的行为包括: (5分) A. 破解版权及邻接权人为行使其权利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B. 制造用以破解技术措施的工具; C. 传播授破解技术措施的方法; D. 销售破解技术措施的工具 2. WPPT规定的向公众提供(making available to the public)包括: (5分) A. 向公众发行录音制品的复制件; B. 在公共场所播放录音制品; C. 通过网络或其他交互式手段将录音制品置于随时可被公众获取的状态; D. 通过广播电台向公众播送 3. 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如果受让人使用受让的商标事实上会造成对使用该商 标的商品的()、性质及重要品质发生误解的,成员国可以不承认这种转让的效力。 (5分) A. 原产地; B. 通用名称; C. 生产厂家 4. 《巴黎公约》第11条第1款规定,本联盟成员国应按其本国法律对在任一本联 盟成员国领土上举办的()展出的商品上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商标,给予临时保护。 (5分) A. 大型展销会 B. 国际体育活动; C. 官方的或经官方认可的国际展览会 5. WCT与《伯尔尼公约》的关系是: (5分) A. 没有关系; B. WCT是《伯尔尼公约》之下的一个特别协定; C. WCT是对《伯尔尼公约》的修改和补充; D. 对《伯尔尼公约》成员国而言,WCT是该公约之下的一个特别协定;对于 非《伯尔尼公约》成员国而言,WCT是一个独立的国际条约。 6. 《伯尔尼公约》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适用的参照因素是: (5分) A. 作者国籍国 B. 作者住所地; C. 作品首次出版地; D. 以上因素均可 多选题 1. WCT规定的向公众传输包括: (5分) A. 无线广播与电视; B. 有线广播与电视; C. 电话与传真; D. 网络传输 2. 依照《巴黎公约》规定,除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 厂商名称外,工业产权还包括: (5分) A. 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 B. 商业秘密; C. 制止不正当竞争; D. 技术保护措施 3. 在工业产权保护方面,国民待遇主要适用于: (5分) A. 取得工业产权的条件和手续; B. 所享受的工业产权权利; C. 在遭受侵害时所得到的法律救济; D. 权利许可与转让的付酬标准

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世界专利制度的产生、发展专利制度是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一 定程度的产物,它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b5E2RGbCAP 1. 中世纪欧洲专利制度的萌芽在欧洲封建社会的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和 技术的发展,一些国家的封建君主开始授予某些商人和能工巧匠在一定时期内 免税或独家经营某种新工艺、新产品的权利。如英国国王在十三、十四世纪曾 以法令形式把这种权利授予外国商人和工匠,对吸收外国先进技术、促进英国 经济发展起了重大作用。p1EanqFDPw 2. 现代专利制度的雏形———威尼斯共和国的专利法 15 世纪,位于地中 海沿岸的一些意大利城市共和国,一度成为东西方航海和贸易中心。首先把专 利加以制度化的是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威尼斯共和国。1474 年,该国制定了世界 上第一部专利法。该法规定:任何在本城市制造的前所未有的、新而精巧的机 械装置,一俟完善和能够使用,即应向市政机关登记。在 10 年内没有得到发 明人许可,本城其他人不得制造与该装置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如有任何人制 造,上述发明人有权在本城市任何机关告发。该机关可以命令侵权者赔偿 100 金币,并将该装置立即销毁[4]。上述规定表明威尼斯共和国的专利法已经包 含了现代专利法的一些基本因素,为现代专利制度奠定了基础。著名科学家伽 利略曾在威尼斯取得了扬水灌溉机 20 年的专利权。DXDiTa9E3d 3. 现代专利制度的诞生 17 世纪,英国资本主义经济有了迅速发展,新技 术成为有效的竞争手段,资本家纷纷要求以国家法律形式确认发明的私有财产 地位。于是,英国议会于 1623 年制定了《 垄断法》。该法废除了过去封建特 权制度,同时建立起对真正的发明予以专利保护的制度。垄断法规定:专利只 授予真正的发明人;授予专利的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专利权人有权在国内垄 断发明物品的制造和使用权;凡违反法律、妨碍贸易及损害国家利益的专利一 律无效;专利权有效期 14 年,等[5]。《 垄断法》 成为现代专利制度诞生 的标志。它包含的一些基本内容及原则规定,为以后各国制定专利法提供了榜 样,对资本主义专利制度的建立产生了重大影响。RTCrpUDGiT 4. 专利制度的发展和走向国际化资产阶级革命以后的英国进一步改善了专 利制度。专利法中开始要求发明人必须充分陈述发明内容并予以公布,以此作 为取得专利的条件。这样,专利制度就以资产阶级合同的形式反映出来了,专 利说明书也出现了[2]。继英国之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实行专利制度, 颁布专利法,美国 1790 年、法国 1791 年、荷兰 1809 年、奥地利 1810

《知识产权法》第一次作业答案

你的得分:100.0 完成日期:2015年06月12日13点14分 说明:每道小题括号里的答案是您最高分那次所选的答案,标准答案将在本次作业结束(即2015年09月17日)后显示在题目旁边。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个小题,每小题3.0 分,共75.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我国著作权法将著作权许可使用权分为()。 ( D ) A.独占使用权与专有使用权 B.普通使用权与非专有使用权 C.法定许可使用权与强制许可使用权 D.专有使用权与非专有使用权 2.以下诸对象中,可作为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是()。 ( C ) A.“多利”羊的克隆方法 B.“多利”羊的摄影照片 C.培养“多利”羊的器具 D.“多利”羊 3.某厂的“白玫瑰”注册商标有效期即将届满,欲办理续展手续。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 办理续展的申请时间只能是()。 ( B ) A.期满前6个月 B.期满前后各6个月 C.期满后6个月 D.期满前后各12个月 4.“振华”电器工业公司根据其自行设计的图纸,生产“飞浪”牌洗衣机。该洗衣机拥有外 观设计专利。不属于工业产权保护的是()。 ( D ) A.“振华”厂商名称 B.“飞浪”商标 C.外观设计专利 D.图形作品

5.杭州娃哈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了“娃哈哈”、“娃娃哈”、“娃哈娃”和“哈哈娃” 等商标,这有利于其驰名商标“娃哈哈”得到有效保护。此四件商标构成()。 ( C ) A.防御商标 B.集体商标 C.联合商标 D.组织商标 6.下列对象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是()。 ( A ) A.“美奇”西服 B.“成都”牌自行车 C.“脚上穿”皮鞋 D.“美味”火腿肠 7.以下诸对象中,可作为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是()。 ( D ) A.洗发精 B.味精 C.酒精 D.洗发精的容器 8.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对著作权进行的管理是()。 ( B ) A.著作权行政管理 B.著作权集体管理 C.著作权社会管理 D.著作权中介管理 9.工程师甲根据其单位指派开发出碳酸饮料配方后,乙公司利用高薪聘书请甲到本公司 工作,甲便携带该饮料配方到乙公司受聘。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 C ) A.甲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乙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美知识产权制度比较

中美知识产权制度比较 一、中美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考察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已有悠久的历史,当代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是立足本国国情、面对诸多挑战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是将当代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使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向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不断接近的过程。 第一,专利权制度。在中国,“专利”一词最早出现在《国语》中。中国古代知识产权制度的萌芽是以专利权制度和著作权制度为先导的。在 2000 多年以前就已经出现“专利”一词。但是,这种“专利”并不是法律含义上的专利。1859 年,太平天国领导人在《资政新篇》中指出,对发明实行专利保护。1881 年,我国早期的民族资产阶级代表人物郑观应曾经就机器织布技术向清朝光绪皇帝申请专利。1882 年皇帝批准该局可以享有十年专利,这是历史上较有影响的专利。1898 年,在“戊戌变法”中光绪皇帝签发了《振兴工艺给奖章程》,这是历史上第一部专利法。辛亥革命后,于 1944 年,国民政府又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专利法》,该法在 1949 年才施行。新中国成立后,在 1950 年,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同年,又颁布了《发明审查委员会规程》。1954 年,又颁布了《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条例》。1963 年国务院颁布了《发明奖励条例》和《技术改进条例》,文革期间这些制度基本处于虚无状态。 第二,著作权制度。著作权最早体现在《见闻后录》、《农书》等书中,当时五代后唐长兴二年,经宰相冯道、李愚等建议,朝廷命田敏在国子监主持校正《九经》,并且“刻板印卖”。到了 11 世纪,北宋的毕昇发明了活字印刷术,推动了印刷业的发展,从此批量复制作品成为可能。由此引发刻板印书的泛滥,更有一些人公然将先哲文章摘抄录用。于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宋朝时就开始出现保护复制作品的制度,对于民间以获利为目的的擅自翻版的行为,处以“追版劈毁,断罪施刑”的处罚。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国家将著作权制度引入中国。1903 年,中国与美国签订的《中美续议通商行船条约》中第一次提出“版权”一词。为了履行中美条约的义务,清政府于 1910 年颁布了《大清著作权律》。这是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但是这部法律没有真正施行,也没有被明令禁止,一直沿用到 1915 年,才被北洋政府的《著作权法》所代替。此后,国民政府又于1928 年颁布了《著作权法》,并且两次修改。解放以后我国于1950 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出版会议,在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改进和发展出版工作的决议》。该决议被认为是解放后最早的一部保护著作权的政府文件。但是,从1957 年开始,由于政治运动,著作权保护制度被搁置下来。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关键字:知识产权、WTO、WIPO、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地域性、智力成果的跨国流动、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 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得到了历史性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越高,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越高。知识产权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保护也成为国际贸易中的焦点和难点。因此,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是发展国际贸易的必要前提。目前,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无不与国际贸易密切相关。《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世纪末通过的《版权条约》和《邻接权条约》的实施均与国际贸易有着密切的关心。最为典型的是1994年通过的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它是WTO规则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形成旨在通过规则的确立与实施,充分有效地保护国际贸易的知识产权,防止因对知识产权的无视或侵害而带来的贸易障碍及贸易扭曲。 因知识产权是法定权利,也是一国公共政策的产物,其权利范围和内容完全取决于本国法律规定。而各国有关知识产权的获得和保护的规定又各不相同,所以起初知识产权具有很强的地域性,除非有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的特别规定,否则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新的特征。随着经济,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智力成果的跨国流动趋势加强,各国知识产权权利人越来越希望在本国获得保护的知识产权在国外也得到承认和保护,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因此,从知识产权权利人角度看,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趋势是保护权利人利益的需要。1 二、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一)知识资产的流动性和国际市场的竞争性决定了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当今发达国家的新经济增长点。它保证了个人在专利技术上的受益,刺激了个人的创造能力,使现今科技不断向前发展。随着科技的发展,国内外的侵权行为与日俱增,仿制者的技术能力不断提高。特别在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更具有国际化的趋势,保护个人知识产权刻不容缓。而与技术开发成本不断上升、投资风险不断增加形成极大反差的是,伪造者的产品往往因低廉的价格处于优势,对开发者及其组织造成不可估计的损失。据WTO研究报告称,世界贸易中有2%即接近800亿美元属于假冒和防制贸易,严重的侵权行为影响了正常的国际贸易,所以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为保护个人及其组织应得利益、维护国际贸易正常秩序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因素增长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 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因素增长,必然带来更多、更复杂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的类型越来越多。现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商业交易发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已迈入中后期》阅读练习及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已迈入中后期,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了58.52%。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病成为困扰许多城市的突出问题。城市病主要是由城市规划建设不合理、功能过度集中、人口快速膨胀等带来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住房拥挤等问题。而城市群建设正是解决城市病问题、防止掉入“城市发展陷阱”的一种有效城镇化模式。在城市群模式中,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科学定位各自功能,提升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资源聚集能力、特色发展能力,推动人口和资源要素由大城市向周边城市和小城镇有序转移,共同打造优良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实现城市(镇)发展与民生改善同步提升。可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城镇化,不仅能消除城市病、显著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而且能拓展城市(镇)发展空间,释放城市(镇)发展潜力,大幅提升城市(镇)运行效率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发展城市群,强调相关城市(镇)在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经济地理方面互补共赢,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方面共建共享,在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统筹协同。这就需要完善城市功能定位与产业分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实施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科学定位城市功能与产业分工。一方面,防止简单模仿、重复建设造成城市群内部各城市(镇)的内耗甚至恶性竞争,实现各城市(镇)百花齐放;另一方面,城市群内各城市(镇)应依托既有产业禀赋和基础,梳理产业链条、价值链条、创新链条,明确分工,形成相互依托、相互补充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和经济地理空间,实现各城市(镇)百舸争流。单个城市不宜追求“大而全”的产业链条,只需按照产业生态圈的理念,立足自身特色和优势,找到自己在产业链条中的合适位置。 构建完备配套的基础设施体系。城市群成为一个有机统一体,前提是资源要素能够顺畅流动,而完备配套的基础设施体系是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要素顺畅流动的基本保障。应在加强能源、通信、交通等实体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础上,积极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把相关城市(镇)融为一体。 构建区域生态保护治理体系。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具有整体性、联动性,在城市群建设中处于优先地位。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努力形成低碳、生态、集约的城市运营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城市群可持续发展。 (摘编自张忠家、马德富《人民日报》2018年02月06日文章,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规划建设不合理、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成为当今困扰许多城市的城市病。 B.发展城市群能消除城市病、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以释放城市(镇)发展潜力。 C.城市群中各城市(镇)要科学定位各自功能,实现城市合理分工、联动发展。

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 兼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 李建华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关键词: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正当性/制度创新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不仅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则,而且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方法性原则。该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始终,贯穿于知识产权的所有制度与规范之中。它是一种对知识产品以法定方式予以赋权的方法,体现了知识产权立法的显著特点。将该原则确立为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其正当性。该原则具有重要功能,对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进行正确分析和定位,能够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提供有益的启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应选取适当的立法模式,应不断创设和确认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应符合知识经济时 代的要求并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应符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趋势。 知识产权是私权,是民事权利的新型类型之一。知识产权的确认和产生有赖于知识产权的立法活动。在知识产权立法中,遵循着一项重要的方法性原则,即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该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法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作为私权的知识产权没有同其他一般民事权利那样实行意思自治原则,而是充分地实行着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这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显著特点。知识产权立法之所以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不仅具有充分的根据,而且具有其正当性。 一、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内容(为了论述方便,本文中“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中的“法”以及“知识产权立法”属于广义上的使用,既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立法,也包括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等) 综观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可以发现,知识产权立法的一个共同规律是始终贯穿着知识产权法定的原则。该原则已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特点之一,并通过知识产权规范及其制度得到深刻地体现。 (一)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法定 从一般意义上说,“知识是关于一切新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信息、管理、美感、善德等等具体知识的一般抽象形式” [1]。对于知识产权的内涵和外延,理论界并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如郑成思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部分;详见郑成思:《知识产权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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