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

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
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

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

文化部

文件

海关总署

文市发[2009] 21号

文化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美术品

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建设兵团文化局,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和《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第29号令)的有关规定,文化部负责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审批管理,海关负责对美术品进出境环节进行监管。为切实贯彻落实上述规定,加强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的管理,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文化部、海关总署制定了《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的管理,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现将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本规定所称美术品,是指艺术创作者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创作的具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影、装置等作品,以及艺术创作者许可并签名的,数量在200件以内的复制品。

本规定所称美术品不包括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工艺美术产品,不包括文物。

二、本规定所称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是指从境外进口或向境外出口美术品的经营活动。

本规定所称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是指以销售、商业宣传为目的在境内公共展览场所举办的,有境外艺术创作者或者境外艺术作品参加的各类展示活动。

同一批已经批准进口或出口的美术品复出口或复进口,进口单位可持原批准文件正本到原进口或出口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文化行政部门不再重复审批。上述复出口或复进口的美术品如与原批准文件内容不符,进出口单位应当到文化行政部门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本规定所称美术品进出口单位,是指在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资质的企业。

四、国家鼓励进口和出口有利于传播世界优秀文化艺术、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思想、道德、文化、欣赏水平的美术品。美术品进出口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美术品进出口单位应当接受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进出口的美术品具有合法的来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展览、展示或者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美术品。

五、禁止含有下列内容的美术品进出境: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漏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或者传播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或者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蓄意篡改历史、严重歪曲历史的;

(十)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有损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六、文化部委托美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美术品的进出口审批。文化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的审批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并依法承担审批行为的法律责任。

美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的审批行为应对文化部负责,并按每季度一次报送文化部审查备案。

七、美术品进出口单位应当在美术品进出口前,向美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美术品进出口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进出口美术品的来源、目的地、用途;

(三)艺术创作者名单、美术品图录和介绍;

(四)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批准文件中应附美术品详细清单。申请单位持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手续。不批准的,文化行政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

理由。

八、在境内举办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应当由举办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的单位,于展览日45日前,向展览举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展品超过120件的,向文化部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主办或承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展览活动方案;

(三)举办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

(四)经费预算及资金来源证明;

(五)场地使用协议;

(六)境外来华参展艺术创作者或参展单位的情况介绍;

(七)境外来华参展美术品的名录、图片和介绍;

(八)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展览举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申请人持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有关手续;不批准的,文化行政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九、美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在美术品进出口和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审批过程中,对申报美术品内容有疑义的,可提交文化部进行复核,文化部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时间不计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的审批时限。

十、以研究、教学参考、馆藏、公益性展览等非经营性用途的美术品进出境,应当委托美术品进出口单位参照本规定第七条办理进出口手续。

个人携带、邮寄美术品进出境,应主动向海关申报。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参照本规定的七条办理。对个人携带、邮寄美术品进出境,进出境海关认为内容性质难以确定时,可要求携带人、收件人将拟进出境美术品的相关材料送美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

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审查,文化行政部门在接受上述材料15日之内出具审查意见。海关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验放。

十一、美术品进出口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增减批准进出口的美术品数量、作品名称和其他资料。如有更改,应当及时将变更事项向审批部门申报,经审批部门批准确认后,方可变更。文化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不得伪造、涂改,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十二、进出口经营活动中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美术品,或者擅自销售、展览、展示,以及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美术品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违法物品,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十三、擅自更改、增减批准进出口的美术品数量、作品名称和其他资料,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文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撤销原批准文件,并处2 000元以上1 0000元以下罚款。

十四、违反本规定,构成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文化和海关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对文化和海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文化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十六、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进口

或者向上述地区出口美术品,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七、本规定涉及美术品进出口管理业务部分由文化部解释,涉及海关业务部分,由海关总署解释。

十八、本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

特此规定。

附件:美术品进出口批准文件样式

附件

XX(地方主管部门简称)文美进(年)X号

XX文化厅(局)关于同意

xxx公司进/出口美术品的批复

xxx公司:

你公司关于进/出口X件美术品的申请收悉。根据《美术品进出口暂行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从xx(国家或地区)进口X件X画(类型)/出口到xx(国家或地区)X件x画(类型)。

此复。

附件:进/出口作品名录(含图样)

xxxx年xx月xx日(加盖:文化部文化产品内容审查专用章)

《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北京市明心画廊的负责人张先生这段时间一直热切盼望着一个日子的到来,那就是8月1日。因为就在这一天,由文化部、海关总署印发的《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将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张先生从前办涉外画展时需要花很长时间,经由地方文化部门上报国家文化部门才能完成的审批程序不需要了。今后,他只需在北京市文化局报批就一切“ok”了。

“这为我们节约了时间,更提高了办事效率,再不用像过去那样等很长时间了。”张先生高兴地说。

委托省级文化部门审批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艺术品市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规定的核心是委托美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美术品的进出口审批。该负责人表示,这个规定其实不是“新鲜事物”。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规定,文化部负责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审批管理,海关负责对美术品进出境环节进行监管,而且最重要的是,办法中也对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审批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上述规定,加强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的管理,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才制定这个规定的。

“当然也有质疑声,认为我们滥用了行政许可权。但这完全是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的相关规定制定的。说到底,这个规定是一种审批权下放的体现,根本目的在于简化行政审批的程序,减轻企业不必要的成本负担。”该负责人对记者说,“比如在广州要办画展的企业不必再到文化部来报批,这个审批工作在省里的文化厅就可以全部解决。”

多种审批方式规定详细

记者翻阅这个规定后发现,规定对美术品、美术品经营活动、涉外商业性美术展览经营活动等的具体含义都作了详细诠释;对美术品进出口管理审批、境内举办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审批、办理程序也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详细解读了这个规定。她说,规定中涉及的美术品不包括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工艺美术产品,不包括文物。这里的美术品,是指艺术创作者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创作的具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摄影、装置等作品,以及艺术创作者许可并签名的、数量在200件以内的复制品。

“所称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是指从境外进口或向境外出口美术品的经营活动。所称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是指以销售、商业宣传为目的,在境内公共展览场所举办的,有境外艺术创作者或者境外艺术作品参加的各类展示活动。所称美术品进出口单位,是指在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资质的企业。”她介绍。

规定中要求美术品进出口单位应当在美术品进出口前,向美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材料包括美术品进出口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出口美术品的来源、目的地、用途,艺术创作者名单,美术品图录和介绍等。”文化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批准文件中应附美术品详细清单,申请单位持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手续;不批准的,文化行政部门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而在境内举办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的,应在展览日45日前,由举办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的单位,向展览举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主办或承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费预算及资金来源证明等材料。文化行政部门应在自申请单位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批准的,申请单位应持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有关手续;不批准

的,文化行政部门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展品超过120件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研究、教学参考、馆藏、公益性展览等非经营性用途的美术品进出境,应当委托美术品进出口单位参照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个人携带、邮寄美术品进出境,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应当委托美术品进出口单位办理进出口手续。

再次明确法律惩处规定

这位负责人介绍,规定中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展览、展示或者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美术品。美术品进出口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增减批准进出口的美术品数量、作品名称和其他资料。如有更改,应当及时将变更事项向审批部门申报,经审批部门批准确认后,方可变更。文化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不得伪造,涂改、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她介绍,如果在进出口经营活动中出现下列违法犯罪行为,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严惩:进出口经营活动中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美术品,或者擅自销售、展览、展示,以及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美术品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违法物品,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擅自更改、增减批准进出口美术品数量、作品名称和其他资料,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文件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撤销原批准文件,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违反本规定,构成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位负责人强调。

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管理

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管理 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管理,是国家对进出口进行宏观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其目的是维护政党的进出口秩序,保护和促进国内生产,加强进口贸易的管理和协调出口。凡按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报关时,必须交验对外经贸管理部门签发的许可证,否则,海关不予放行。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目录,由外经贸部统一调整、公布和解释。 一、签发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机关 (一)外经贸部代表国家统一签发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按现行规定:中央、 __各部委及其所属企业,由其主管部门向外经贸部申领;实行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上所列明应由外经贸部签发许可证的商品,均应直接向外经贸部申领。 (二)外经贸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经贸厅(委、局)或外贸局,签发本省市部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 (三)外经贸部授权该部驻广州、上海、天津、大连、深圳、海口、青岛、西安、成都、武汉、郑州、福州、南京、杭州、昆明等16个特派员办事处,签发其联系地区内的部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 二、出口许可证管理 根据《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出口许可证管理和审领的若干规定》、《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目录》,出口许可证有下列规定。 (一)出口许可证的申领

对实行出口配额管理的商品,凭外经贸主管部门分配的配额数量领取许可证。对一般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凭出口有效合同申领许可证。 各类出口配额当年有效,出口单位必须在当年12月16日前申领出口许可证。 根据外经贸部下达的下一年度出口商品配额,出口企业可于当年12月15日起,预领下一年度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发证日期应填制为下一年1月1日,许可证自下一年1月1日起生效,占用下一年度出口指标。 根据国际惯例,对大宗、散装货物,溢短装在5%以内的,视为政党情况,不必补证;对溢短装超出5%的,应增加发证数量。 对非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凡经国家批准经营对外贸易业务的外贸企业都可经营,但有外贸自营权的生产企业或实体性企业集团、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仍为自产产品。 (二)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 1.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一般实行“一批一证”制,每一份出口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在有效期内只能报关使用一次。 2.下列商品不实行“一批一证”制 (1)外商投资企业和补偿贸易项下的出口商品; (2)大米、大豆、玉米、活牛、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鸡、牛肉、猪肉、乳猪肉、茶叶、鸡肉、栗子、原油、成品油、煤炭、共17种。

3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第三章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第一节概述 一、海关监管货物 (一)含义 海关监管货物是指自进境起到办妥海关手续止的进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的出口货物,以及自进境起到出境止的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等应当接受海关监管的货物,包括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以及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和其他尚未办妥海关手续的货物。 (二)分类 根据货物进出境的不同目的,海关监管货物可以分成五大类: ●一般进出口货物——包括一般进口货物和一般出口货物,一般进口货物是指办妥海 关手续进入国内生产、消费领域流通的进口货物;一般出口货物是指办妥海关手续到境外生产、消费领域流通的出口货物。 ●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 运出境的货物。保税货物又分为保税加工货物和保税物流货物两大类。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经海关依法准予免税进口的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有 特定用途的货物。 ●暂准进出境货物——包括暂准进境货物和暂准出境货物,暂准进境货物是指经海关 批准凭担保进境在境内使用后原状复运出境的货物;暂准出境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 凭担保出境在境外使用后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 ●其他进出境货物——是指由境外起运,通过中国境内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以及其 他尚未办妥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海关对各种进出境的不同目的货物,分别建立了不同的海关监管制度。 二、报关程序 (一)含义 报关程序是指相对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 本章所指的报关程序主要限于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货物进出境都应当经过审单、查验、征税、放行四个海关作业环节。 (二)基本程序 1.前期阶段 前期阶段是指相对人根据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在货物进出口以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过程,主要包括: ●保税加工货物进口之前,相对人办理加工贸易备案手续,申请建立加工贸易电子账 册、电子化手册或者申领加工贸易纸质手册; ●特定减免税货物在进口之前,相对人办理货物的减免税申请手续,申领减免税证 明; ●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日之前,相对人办理货物暂准进出境备案申请手续; ●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货物出口之前,出口货物相对人办理出料加工的备案手 续。

出口许可证申办指南

出口许可证申办指南 一、出口许可证管理方式 (一)2015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48种货物,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 1、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是:小麦、玉米、大米、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棉花、锯材、活牛(对港澳)、活猪(对港澳)、活鸡(对港澳)、煤炭、原油、成品油、锑及锑制品、锡及锡制品、白银、铟及铟制品、磷矿石。 2、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货物是:蔺草及蔺草制品、滑石块(粉)、镁砂、甘草及甘草制品。 3、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是:活牛(对港澳以外市场)、活猪(对港澳以外市场)、活鸡(对港澳以外市场)、冰鲜牛肉、冻牛肉、冰鲜猪肉、冻猪肉、冰鲜鸡肉、冻鸡肉、矾土、稀土、焦炭、石蜡、钨及钨制品、碳化硅、消耗臭氧层物质、铂金(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部分金属及制品、钼、钼制品、天然砂(含标准砂)、柠檬酸、青霉素工业盐、维生素C、硫酸二钠、氟石、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 (二)对港澳出口的活牛、活猪、活鸡实行全球许可证下的国别(地区)配额许可证管理;对港、澳、台出口天然砂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对标准砂实行全球出口许可证管理。(三)对玉米、大米、煤炭、原油、成品油、棉花、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白银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二、涉证商品的分级发证管理 上述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48种货物,由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特办)及商务部授权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发证机构(以下简称地方发证机构)负责签发相应货物的出口许可证。 (一)许可证局负责签发以下6种货物的出口许可证:玉米、小麦、棉花、煤炭、原油、成品油。 (二)特办负责签发以下22种货物的出口许可证:大米、玉米粉、小麦粉、大米粉、锯材、活牛、活猪、活鸡、稀土、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锡及锡制品、白银、铟及铟制品、钼、磷矿石、蔺草及蔺草制品、滑石块(粉)、镁砂、甘草及甘草制品、铂金(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天然砂(含标准砂)。 (三)地方发证机构负责签发以下20种货物的出口许可证:冰鲜牛肉、冻牛肉、冰鲜猪肉、冻猪肉、冰鲜鸡肉、冻鸡肉、消耗臭氧层物质、石蜡、部分金属及制品、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钼制品、柠檬酸、青霉素工业盐、维生素C、硫酸二钠、氟石、焦炭、碳化硅、矾土。 三、在我省(不含深圳)地方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出口许可证实行网上申请。企业办理许可证电子钥匙后(电子钥匙的办理程序请在本厅配额许可证事务中心的相关办事指南中查阅),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4f13308248.html,)的“企业网上申领平台”提交许可证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

最详细的报关流程

一、出口报关所需报关资料 1.一般贸易报关所需报关资料: 1) .报关委托单(一式两份,盖公章) 2) .货物出口报关单(一式两份,盖报关专用章,有的货物入海关监管仓需盖公章) 3) .存(出)仓委托书(盖公章),整柜出口不需要存(出)仓委托书。 4) .装箱单(一式两份,盖公章) 5) .发票(一式两份,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 6) .销售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注意有效期和企业代码和贸易条款,当贸易条款为CIF或C&F时,需提供买卖单价) 7) .核销单(一式一份,盖公章) 8)其它必需的证书,如商检、动植检、许可证、配额等 9) .重柜纸(有的船公司需要,其中盐田一定要,蛇口有一部分船公司需要,比如MSC,但有的船公司则不需要) 2、手册报关 对于三资企业来说,如果做的是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则用手册报关+核销单,其它所需报关资料同一般贸易。来料加工指工厂没有进出口权,接到国外客户订单加工之后再出口给国外客户,工厂不负责出口销路,来料加工只收取工缴费。来料加工出口的核销单需到外经委加盖章。进料加匸的工厂可以自行出口,自己选择贸易商。 3、转关 1) .转关纸(盖以发货人、车行章),异地海关放行章。 2) .出口报关单 3) .重柜纸(有的船公司需要,有的船公司不需要) 4) .司机本(必须在起运地或指运地备案) 4、清单报关,指工厂用集中报关单出口报关,只能用在文锦渡及皇岗和沙头角。 第三节、报关操作流程:(以深圳地區海關爲例) 一、出口报关流程 1. 一般贸易 1.查电脑舱单,即重柜有没有还场(有重柜纸,如果海关电脑里没有资料也不行) 2.到船公司编号(如果是驳船,请向船公司确认船名) 3.输单(必须是跟海关联网的报关行才能输单) 4.核查核销单、船名航次等基本资料,确认无误后发送至审单中心(审单中心在总关)

注册进出口公司全过程和所需资料

注册进出口公司全过程和所需资料(供参考) 一、公司成立 1、租好办公室。 2、想好公司的名字,到工商局名称核准(市级到市工商局,省级到省工商局),到工商局领表,填表,并按规定准备材料,主要是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简历等,很简单。 3、拿到名称核准通知书后,到银行开立临时账户,将注册资金打进去。 4、找一会计师事务所,出验资报告。 5、拿到验资报告后,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6、到技术监督局办理代码证及IC卡。 7、到国税、地税办理税务证并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公司成立 二、办理进出口经营权。 1、网上申请进出口经营权资格,提交后按要求准备材料交到区外经委,转市外经委,转省外经委批准,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 2、到工商局作经营范围变更。 3、到税务局作经营范围变更。 4、到当地海关备案。 5、到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出口核销登记并开立美元帐户。 6、盗税局办理退税登记,领取退税证。 6、你电子口岸登记,先到技术监督局审核盖章,再到工商局审核盖章,再到税务局审核盖章,再到海关领取操作系统、读卡器、IC卡等。再拿IC卡到外经委、外汇管理局办理IC卡备案,到海关备案,到电信局买17999上网卡。 7、到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办理登记,申请产地证、普惠制产地证注册。 8、在网上申请核销单,再到外汇管理局买核销单。 9、到海关买报关单。 可以开展业务了。 下面说说其间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报告》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企业法人、经办人、办税人员和主要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年检合格的主要财务人员《会计证》复印件,以上人员非本市人口需提供《暂住人口居住证明》 7、《专用发票保管措施情况说明〉 8、《财务核算办法》和《专用发票使用、保管制度》 9、保险柜的发票复印件 10、固定电话的安装及交纳话费的发票复印件 11、所需其他材料 二、海关注册 1、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向海关申领)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 7、董事会成员名单、委任书、身份证及个人简历 8、财务制度、帐薄设置情况、财务人员名单

一体化通关流程

一体化通关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 ............... 一、定义 狭义一体化是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通关模式之一,其判断标志为报关单申报口岸与进出口岸关区代码前2位不一致,且不为属地申报或转关报关单。 狭义一体化仅限于运输方式为2-水路运输、3-铁路运输、4-公路运输、5-航空运输、6-邮件运输的报关单。 二、进口流程 1.预录入 区域内企业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按有纸或通关无纸化方式录入电子数据报关单、传输随附单证,向海关申报。 2.电子审单 海关计算机系统对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规范性、逻辑性审核。对不能通过规范性审核的电子数据报关单,系统不接受申报;对通过审核且满足一体化逻辑检控条件的电子数据报关单,系统置相应的报关单标志,相关报关单审核界面均显示“区域一体化”字样。 3.通道判别、风险分析 系统根据区域风险参数进行风险分析,并根据区域通道参数条件进行判别。对需由人工专业审核的,转区域审单中心专业审单人员进行审核;不需人工审单的,由计算机自动审结。 4.人工审单

专业审单关员根据相关作业规范、系统提示的重点审核内容等,对报关单进行人工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报关单后续处置方式: (1)审核通过的,审结报关单; (2)审核认为需转至本审单分中心其他岗位或其他审单分中心的,进行“内转”操作;认为需转至申报地海关接单现场的,进行“外转”操作。 (3)审核认为需企业补充资料或沟通协商的,进行“挂起”操作。如系统中已维护专业审单关员工号和电话号码,系统告知企业关员姓氏和联系方式。(4)审核认为需查验的,可下达布控指令。 (5)审核不通过的,选择“退单”,并告知企业退单原因。 5.发送税费指令 涉税报关单审结后,系统向企业发送电子税费缴款通知,企业可采用“电子支付”方式办理税费缴纳手续。 6.现场接单 审结后的报关单转申报地海关接单现场,按有纸或通关无纸化现有作业规程进行分拣及接单审核处理。 7.布控查验 申报地海关可在人工审单、现场接单环节下达即决式布控指令,或使用“查验设定”功能下达即决式布控指令,也可以在查验环节下达二级预定式布控指令。报关单被布控查验后,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口岸地或申报地实施查验。(1)口岸地查验 ①申报地海关告知企业货物需查验。②企业至口岸地海关查验部门办理查验手续。

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目录 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进出口许可制度的管理范围 禁止进出口制度 限制进出口制度 自由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 编辑本段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进出口许可制度是非关税措施,在国际贸易中将长期存在,并广泛应用。 编辑本段进出口许可制度的管理范围 1、禁止进出口技术和货物 2、限制进出口技术和货物 3、自由进出口技术及实行自动许可管理的货物. 4、其中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的主体。 编辑本段禁止进出口制度 禁止进出口管理?(一)禁止进口?禁止进口,列入目录内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货物和技术,不得经营进口。? 1、禁止进口货物的规定?(1)《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共6批?第一批、第六批:根据保护生态环境的国际条约而定——如破环臭氧层的四氯化碳、虎骨、犀牛角、麝香等。?第二批:旧机电——压力容器类、电器、医疗设备类、汽车工程及车船机械类(安全、环保)?第三、四、五批:固体废物类——城市垃圾、医疗垃圾、含铅汽油淤渣等?第六批:履行《鹿特丹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而颁布的,如:长纤维青石棉、二恶英等。?(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来自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植物病源(包括菌种、毒种等)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带有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内容的货物及其包装;?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和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用压缩机;?滴滴涕、氯丹等;?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3)其他各种原因停止进口的商品。?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及汽车空调器、空调压缩机(含汽车空调器);?右置方向盘的汽车?旧服装? 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氯酸钾、硝酸铵禁止进口的技术《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

进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

进出口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流程 很多企业不断地发展壮大,国内市场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了。那么怎么办呢?当然是将业务扩展到国外啊,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个就会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我们的关税、进出口退税、进出口许可证。今天我们就针对进出口许可证这个话题和大家进行交流。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进出口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流程? 进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变更营业执照 首先确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里面是否包含“XX进出口”的项目。如果有那第一步完结;如果没有就要新增经营范围“XX进出口”这个就需要进行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登记。} 二、办理《出口贸易经营人备案申请表》(到工商局办理) 办理备案申请表要递交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法人及公司股东的身份证扫描件、公司章、产权年限影印件及租房协议、企业及地址的英文姓名、法人电話、发传真、电子邮件。 三、办理《中国海关登记备案》(到海关办理)。 四、办理《入网许可证批准》(海关网站)。

到海关电子口岸办理入网许可证批准,并获得ic卡机器设备。该机器设备将中国海关、检疫局、外汇管理局和税局好多个总门的统计数据连接网络,進口付汇及出口申请办理核销单、收汇和出口退税时应用。 五、办理备案(外汇局办理) 备案5个工作日内后可获得外汇账户设立批准,随后就能够凭批准到金融机构设立外汇交易账。 六、办理《出入境签证检疫报关报检公司备案申请表》(入境检疫站办理) 七、到税局办理出口出口退税备案备案。 此外必须留意的是,假如公司沒有获得《报关资格证书》的技术专业报关工作人员,需授权委托有报关资质的公司代理商进出口报关业务流程。假如公司有有关工作人员,并自立报关业务流程,还需雕刻公章”报关专用章”。

最详细的报关流程

一、出口报关所需报关资料 1.一般贸易报关所需报关资料: 1). 报关委托单(一式两份,盖公章) 2). 货物出口报关单(一式两份,盖报关专用章,有的货物入海关监管仓需盖公章) 3). 存(出)仓委托书(盖公章),整柜出口不需要存(出)仓委托书。 4). 装箱单(一式两份,盖公章) 5). 发票(一式两份,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 6). 销售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注意有效期和企业代码和贸易条款,当贸易条款为CIF或C&F时,需提供买卖单价) 7). 核销单(一式一份,盖公章) 8)其它必需的证书,如商检、动植检、许可证、配额等 9). 重柜纸(有的船公司需要,其中盐田一定要,蛇口有一部分船公司需要,比如MSC,但有的船公司则不需要) 2、手册报关 对于三资企业来说,如果做的是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则用手册报关+核销单,其它所需报关资料同一般贸易。来料加工指工厂没有进出口权,接到国外客户订单加工之后再出口给国外客户,工厂不负责出口销路,来料加工只收取工缴费。来料加工出口的核销单需到外经委加盖章。进料加工的工厂可以自行出口,自己选择贸易商。 3、转关 1).转关纸(盖以发货人、车行章),异地海关放行章。 2).出口报关单 3).重柜纸(有的船公司需要,有的船公司不需要) 4).司机本(必须在起运地或指运地备案) 4、清单报关,指工厂用集中报关单出口报关,只能用在文锦渡及皇岗和沙头角。 第三节、报关操作流程:(以深圳地區海關爲例) 一、出口报关流程 1.一般贸易 1. 查电脑舱单,即重柜有没有还场(有重柜纸,如果海关电脑里没有资料也不行) 2. 到船公司编号(如果是驳船,请向船公司确认船名) 3. 输单(必须是跟海关联网的报关行才能输单) 4. 核查核销单、船名航次等基本资料,确认无误后发送至审单中心(审单中心在总关)

对于违反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处罚规定

第一条?了严肃处理违反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的案件,保证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证管理制度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造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企图蒙混进口或出口货物的,没收货物,并处货物等值以下、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条?报进出口货物品名、规格等,藉以逃避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没收货物,并处货物等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藉以逃避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没收货物,或责令退运,不准出口,并处货物等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将一般贸易项下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或以其他名义进口,藉以逃避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没收货物,并处货物等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进口少报多进,出口少报多出许可证管理商品的,除没收多进或多出的货物(有溢短装规定的除外),并处有关货物等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在非许可证管理商品中混藏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没收许可证管理商品,并处有关货物等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第四条涂改进口许可证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内容的,没收货物,并处货物等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涂改出口许可证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内容的,没收货物,并处货物等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对非法冒用进出口许可证的,其进出口货物按前款规定处理。第五条申报进口属於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不能提交有关许可证的,没收货物或责令退运,如按海关规定期限补交进口许可证的,处货物等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五以上的罚款;申报出口属於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不能提交有关许可证的,没收货物或责令退运。第六条经海关同意具保放行,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补交许可证,如属於无证进出口,骗取海关具保放行的,处没收货物或追缴货物等值价款,如属超期交验的,处货物等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五以上的罚款。第七条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经主管部门批准转内销处理的,应视?一般进口货物,其中属於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应按规定补领进口许可证。不能补交进口许可证的,处货物等值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内销的,没收货物或追缴内销货物的等值价款,可以并处有关货物等值以下、百分之三十以上罚款,或者应缴税款三倍以下、一倍以上的罚款。前款所涉及的料、件、成品、半成品,属於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品的,按第八条规定处理。第八条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品料、件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转?内销处理的,应视?一般进口货物,按规定补领进口许可证,不能补交进口许可证的,没收货物或追缴内销货物的等值价款,可以并处有关货物等值以下、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罚款或者应缴税款三倍以下、一倍以上的罚款。第九条故意采取分签合同、分口岸或分批进口的方式,逃避许可证管理,证据确凿的,视情节分别按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论处。以维修?名进口汽车、家用电器等国家限制进口商品的零配件,直接组装整车、整机证据确凿的,按前款规定处理。第十条对违反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进口高档消费品或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品,出口国家紧缺物资的,从重处罚。第

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我们重点从含义、主管部门、管理范围、报关规范等四个方面来分析。(一)、关于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

附录1、2008年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消耗臭氧层物质和重点旧机电产品。(产品范围、签发机构) 附录2、2008年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47类,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 (1)、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是:玉米、大米、小麦、玉米粉、大米粉、小麦粉、棉花、锯材、活牛(对港澳)、活猪(对港澳)、活鸡(对港澳)、蚕丝类、煤炭、焦炭、原油成品油稀土銻及銻制品、钨及钨制品、锌矿砂、锡及锡制品、白银、烟及烟制品、钼。 (2)、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商品是:蔺草及蔺草制品、碳化硅、氟石块(粉)、滑石块(粉)、轻(重)烧镁、矾土、甘草及甘草制品。 (3)、实现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是:活牛(对港澳以外市场)、活猪(对港澳以外市场)、活鸡(对港澳以外市场)、冰鲜牛肉、冻牛肉、冰鲜猪肉、冻猪肉、冰鲜鸡肉、冻鸡肉、消耗臭氧层物质、石蜡、锌及锌基合金、部分金属及制品、铂金(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天然砂(含标准砂)、钼制品、柠檬酸。其中除对港澳台出口天然砂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外,对其他国家(地区)禁止出口;对标准砂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附录3、进出口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进口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货物进出口前,经营者向主管部门申领。 方式:a、网上:提出申请,领证时提交规定材料。 b、书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规定材料。 (年度初次申请的,另外要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规定文件。) 发证机构自发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 进口之前,经营者向主管部门申领,方式分为网上和书面的。 ○1、申领时,应由旧机电产品进口的最终用户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材料; ○2、从事翻新业务的单位,国家规定有物质要求的须提供物质证明文件; ○3、旧船舶申请进口单位,须提供“旧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或“旧渔船进口技术评定书” ○4、商务部受理后认为材料不符合要求,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进口单位。 正式受理后,2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最迟在35日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文件

第三章第二节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概述 (一) 含义: 是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进出口货物。 (二)一般贸易货物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区别 1、一般贸易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交易方式; 2、一般进出口是海关业务中的一种监管制度; 3、一般贸易货物在进口后按照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就是一般进出口货物,若符合减免税的条件按照减免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它就是特定减免税货物;若经海关批准保税即称为保税货物。 典型试题: (2006年判断)一般进出口货物也称为一般贸易货物,是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进出口货物。 答案:错 (三)特征 1.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即结关,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和流通领域 (四)围 实际进出口的货物,除特定减免税货物外,都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围,主要有: 1、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2、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3、转为实际进口的保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转为实际出口的暂准出境货物; 4、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 5、不批准保税的寄售代销贸易货物; 6、承包工程实际进出口货物; 7、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列用的样品; 8、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9、随展览品进境的小卖品; 10、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如: (1)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 (2)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等;

(3)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进出口申报 1、概述 (1)在哪申报?(申报地点) 货物类型申报地点条件一般进口进境地海关 转关进口指运地海关需申请一般出口出境地海关 转关出口启运地海关需申请 转为实际进出口的保税\特定减免税\暂准进出境货物货物所在地主管 海关 实际上是第二次申报 (2006多选)关于申报地点,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 B.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 C.保税货物转为一般进口时应当在货物原进境地海关申报(货物所在地主管海关) D.经收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申报 ABD (2)何时申报?(申报期限) 货物类型法定申报期限 一般进口货物载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天向申报

出口通关操作流程

出口通关操作流程 一、通关的基本程序: 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申报: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申报应注意的问题: 报关时限: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查验: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 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 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征税: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放行: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在我国每天大约出口价值1.5亿美元的货物,出口核销退税每延迟一

进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管理规定

进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系统的配额及许可证管理,充分发挥配额及许可证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的作用,根据配额使用的公平高效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进出口配额包括出口配额中的计划配额、主动配额、被动配额,也包括进口配额中一般配额、机电配额、特定登记产品。 第二章配额管理 第三条公司配额管理实行计划分配、有偿使用的原则,各所属企业进出口配额计划由计划部审查后统一向有关政府部门申报,经批准后,由总公司计划部统一下达并负责监督、检查配额的使用情况。 第四条各所属企业申领配额一律采取书面形式,填写《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申请表》(以下简称《配额申请表》,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总公司计划部,总公司计划部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根据各下属公司填报申请表的情况,统一平衡编制上报。 第五条为保证配额分配和使用的公开性,总公司计划部应在收到国家下达配额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公布所取得的配额品种和数量。第六条为充分发挥各下属公司的业务优势,创造更高效益,避免配额的浪费,为进一步争取配额打好基础,配额的分配将综合考虑以下三方面因素:(一)鼓励自营、签约优先、到证优先的原则;(二)各所属企业《配额商品业务跟踪单》上报情况及所反映的相应业绩; (三)各所属企业《配额申请表》申报情况;第七条所下达的配额采取有偿使用的原则;视具体情况实行对效益好的商品配额多收费,对效益不好甚至略有亏损的商品配额少收费或不收费的办法,以保证配额分配的合理性。 第八条对已下达配额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实行业务跟踪管理。所有使用配额的下属公司(部门)需填写《配额商品业务跟踪单》,总公司计划部将综合不同商品配额的市场情况批复、签章,并在财务本部收到配额使用费后从许可证事

办理进出口许可证须知

申办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企业须知 (2003年8 月1日修改) 一、出口质量许可制度概述 出口质量许可制度,是国家为了加强对涉及安全、卫生等重要出口商品质量管理,保证出口商品质量,维护外贸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而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有关规定,对列入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其生产企业必须按规定取得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包括临时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未按规定取得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的产品不准出口。 已实施凭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接受报检的产品,其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出口前不少于三个月申请办理出口质量许可证.已申请质量许可证的,产品在出口时未获得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可申请办理临时出口质量许可证。临时出口质量许可证有效期为半年,同一企业同一申请单元只能办理一次。企业应在提出申请后三个月内按要求做好出口质量许可证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须凭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报检的产品,由所在地检验检疫局凭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或临时出口质量许可证)接受报检,海关凭检验检疫局签发的检验证书、放行单或凭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放。 对违反国家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的行为,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申办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 企业应到所在地检验检疫部门领取申请表及有关附件资料。轻工机电、机械、玩具、输美日用陶瓷等出口产品的申请表按一式二份填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在产品出口前不少于三个月连同申请附件材料送所在地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缴交有关费用。 (二)、申请时应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通关手续办理流程

通关手续 通关服务 进出口基本通关 一、业务流程 (一)预录入申报:申报人填制预录入凭单,自行录入或委托预录入企业录入报关单电子数据,向海关申报。 (二)海关审单:海关收到报关单电子数据后,对报关单进行电子/人工审单,并根据审核结果向申报人发送“不受理申报”、“现场交单”、“放行交单”等回执。 (三)现场接单: 1、申报人接收到“现场交单”回执后,打印出纸质的报关单,备齐随附单证并签章后,到海关现场接单岗位办理接单手续。 2、现场接单人员办理接单手续后,对涉税费报关单打印、签发各类税费专用缴款书或专用票据,交由申报人缴纳各项税费。 (四)税费征收: 1、申报人持海关打印的税费缴款书或专用票据到银行缴纳税费; 2、税费缴纳完毕后,将银行回执带回现场接单岗位,现场接单人员登陆系统核注税费。 (五)货物查验: 1、对海关布控查验货物,申报人带齐单证到现场查验部门办理查验手续。 2、海关查验关员对需要查验的货物实施现场查验,查验结束后,申报人在《查验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六)货物放行: 对不涉及税费、无查验布控指令的报关单,由现场接单关员接单后直接予以放行,并在提货单或运单上盖章、签字(对于场站、港区与海关联网的口岸现场,出口报关单实现电子放行,取消纸质装货单的流转)。 对涉及税费和布控查验的报关单,在税费缴纳、查验完毕后,现场放行关员予以放行,并在提货单或运单上盖章、签字。 (七)结关:出口货物离境后,船代/航空公司向海关传输出口清洁舱单,海关在核对报关单电子数据与清洁舱单数据一致后,办理结关核销手续。 (八)证明联的签发、补签:进出口报关单结关后,企业即可以向海关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海关现场关员签发后,企业可以到证明联打印窗口领取证明联。 海关已签发的报关单证明联因遗失、损毁等特殊情况需要补签的,申报人应当自原证明联签发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随附由国税部门出具的未退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海关审核同意后,可予以补签。 二、需要提交的单证 (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发票、合同、装箱单; (二)提(运)单;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用); (四)涉及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件的,需提供进出口许可证件; (五)加工贸易货物,需提供加工贸易手册; (六)减免税货物,需提供《征免税证明》;

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常识

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常识 发布时间: 2004年12月13日人气:3250 ℃责任编辑: Davy (一)进口商品许可证管理 1、什么是进出口许可证商品管理? 进口许可证商品管理,是国家对进口商品进行宏观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 国家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限制某些商品的进出口,从而调节国内生产和消费。对限制进出口商品,必须事先向国家外贸主管机关申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海关凭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和其他有关单证查验放行。 2、应向哪个机关申请领取进口许可证? 国家授权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为许可证管理部门。外经贸部代表国家统一签发和管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外经贸部授权省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管理部门和驻口岸特派员办事处签发部分进口货物许可证,其授权范围,按外经贸部关于调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和发证机关的通知办理。 3、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时,需提交什么样的文件? 申请领取进口货物许可证,需提交经主管部门和归口审查部门批准进口的证件,申请内容包括进口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用途、进口国别、外汇来源、对外成交单位等项目。经发证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签发进口货物许可证。 4、进口货物由于某种原因,到达口岸时,与进口许可证上的内容有不一致的情况怎么办? 申领单位应向发证机关申请更改或申请换发进口许可证,因故需要更改某项内容的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更改。 更改进口许可证中有效期、报关口岸、贸易方式、外汇来源、到货口岸、进口国别、商品原产地、商品用途等项内容,发证机关可在原许可证上备注栏中加注,并加盖许可证发证章,更改总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即备注栏内只能加盖两个公章。 更改收货单位、商品名称、规格和数量等项内容的,申请单位应持原批准部门同意更改批件,经发证机关审核符合规定后,重新核发新证。 (二)进口商品配额管理

2020年(报关单证)三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报关单证)三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第三章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教学目标:通过本章学习,应了解海关监管货物的概念、分类及期限;报关的基本程序;电子报关及电子通关系统的基本内容,掌握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进 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的报关程序。 重点难点:1、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期限; 2、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导入新课: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运输工具、 物品的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进出境运输工具和进出境物品的报关程序相对比较简单,本章及第四章所讲的报关程序仅指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主要包括:报关单位向海关如实申报其进出境货物的情况, 配合海关查验货物,对部分货物还需要缴纳进出口税费,最后海 关放行货物。除此以外,根据海关监管的要求,对于保税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暂准进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前还需办理备 案申请、在海关放行后还需办理核销结案等其他海关手续。 第一节海关监管货物与报关程序 一、海关监管货物的概述 (一)含义: 进口:进境办结海关手续 海关监管货物出口:申报出境 其他:进境起出境

(二) 分类: 二、报关程序概述 (一)含义: 报关(规定手续、步骤) 或审单、查验、征税、放行 (二)基本程序 不同类别的进出境货物对应不同的报关阶段 货物类别 前期阶段 进出境阶段 后续阶段 一般进出口货物 —— 1、进出口申报 (海关决定是否受理申报) 2、配合查验 (海关决定是否查验、决定查验形式和查验方法) 3、缴纳税费 (海关决定征、减、缓、免税费) 4、提取或装运货物 (海关签印放行) —— 保税加工货物 加工贸易备案和申领手册 核销 特定减免税货物 申领减免税证明 解除海关监管 暂准进出境货物 展览品进境备案 销案

进出口经营权办理流程

一、企业办理进出口权需具备的条件(无注册资金大小限制、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也可办理):1、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已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依法纳税;3、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申请进出口权需要办理的手续 广州申请进出口权需要到外经贸局、工商、税务、海关、电子口岸、外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多个部门办理注册备案登记手续。 三、申请进出口权需要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3、国、地税正副本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核准通知书正本及复印件 6、核销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小一寸彩色证照 7、企业章程正本及复印件 8、公司印章及报关专用章 9、公司英文名称及英文经营地址 四、到所需要的部门办理手续 1、到广州市外经贸局申请核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到商检局申请核发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3、所在地海关注册登记核发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4、到所在地外汇局,取得核销号码 5、外管局开外币账号

6、到广州海关做IC卡录入 7 、省技监局网上认定盖章 8、所在地工商局、税务局认定盖章 9、省海关金关中心开卡 10、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审批 11、材料送回所在地海关审批认定。 12、海关IC卡开通使用 办理进出口经营权 网上申请进出口经营权资格,提交后按要求准备材料交到区外经委,转市外经委,转省外经委批准,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 到工商局作经营范围变更。 到税务局作经营范围变更。 到当地海关备案。 到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出口核销登记并开立美元帐户。 到税局办理退税登记,领取退税证。 电子口岸登记。先到技术监督局审核盖章,再到工商局审核盖章,再到税务局审核盖章,再到海关领取操作系统、读卡器、IC卡等。再拿IC卡到外经委、外汇管理局办理IC卡备案,到海关备案,到电信局买17999上网卡。17999上网卡是电子口岸专用的,有拨号和宽带两种)。 到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办理登记,申请产地证、普惠制产地证注册。 在网上申请核销单,再到外汇管理局买核销单。 到海关买报关单。 可以开展业务了。

报关操作流程完整版

报关操作流程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拖车报关操作流程 1. 办理报关手续的主体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a)专业的报关公司:成立专业的报关公司门槛非常高,一般只有固定的几家 b)代理报关企业:所有拥有国际货运代理执照的公司都可以代理报关手续 c)自理报关企业:指企业自己招收并备案的报关员,可以自行报关 2. 报关方式: b)转关:是在二线海关递交相关单证,办理申报和经查验后再由主管的一线海关抽查后予以放行的报关方式:深圳的海关多数为一线海关,二线海关有南头、沙湾、梅林海关。通常,有些工厂会出于退税或者地处方便及与海关的熟悉程度等考虑,会倾向于选择转关的报关方式;转关的具体操作是在二线海关申报后,由二线海关查验和封关;在由一线海关抽查、审批、放行,并要求拖车司机在二线海关有备案,而且要求车牌号、司机、发动机编号三项与海关的备案资料一致,因此,转关的拖车费用一般会比较高。 c)手册:一般分为进口手册和出口手册,通常适用于来料加工类企业。

d)买单:通常是货物购自非直接生产厂家,无法出具相关单据或者是电子类产品、服装、箱包、鞋子类品牌产品仿制品等会以买单的方式报关,此类报关方式的费用会比较高。 3.报关流程: a)将相关信息拿给报关行(托运单,放行条,舱单号,船舶号等) b)报关行将资料备齐向海关申报 c)海关审核,查验后开放行条,报关行要将放行条在截关之前交到指定地点,超过截关时间,放行条将作废。 补充知识:IS Closing 截文件,AMS申报,也是截文件的意思,往中南美及途径美国,加拿大的航线都有AMS要求,即在开船前10天提供相应文件给到目的港的海关。 4.具体操作流程 (1)接到客人订舱单SO 拖车报关; (2)拿到SO后, 派车注意事项: 1. 事先跟客户确认好货重,根据同的重量确认拖头马力。杜绝出现因货物超重而导致拖车无法回程的事情发生。 2. 叮嘱拖车行提柜的时候尽量挑柜况好的空柜,无破损,门关闭不严,地面油污,空气异味等情况。尤其是装一些货值比较高的货物时。如果因柜况原因导致客户拒绝装柜,不光会产生返空等额外费用,还会耽误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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