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务教育法》解读教案

新《义务教育法》解读教案
新《义务教育法》解读教案

新《义务教育法》解读教案

新《义务教育法》解读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借助此次宣传和讲解工作,使学生们对新《义务教育法》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1

2、在大致了解的基础上,使学生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3、在学习新《义务教育法》的同时,使学生们懂得和理解党的惠民政策光耀

人心。

二、教学重点:

新《义务教育法》的四大亮点:

1、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

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第二十八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全

3、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

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第四十二条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

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三、教学难点:

1、新《义务教育法》的四大亮点;

2、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四、教学辅助用具:

新《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单。

五、教学课时:

一大节(90分钟)

六、授课时间:

2013年04月18日下午第二、三节。

法制教师:鲁多群

教学过程

一、导入语:

同学们,大家好~

多亏党的好政策,我们今天才能坐在这明亮宽敞的教室中,无忧无虑的学习,而且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进一步涉及到了我们的学习和生活,而今天,我们所要尽的义务是只要来学校学习,仅此而已。大家说:“好不好”~今天,让我们来深入细致的了解一下新《义务教育法》的内容和现实意义。

分发新《义务教育法》宣传单。

二、学习新《义务教育法》:

1、大致讲解新《义务教育法》的概貌:

a、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公布,并于2006年09月01日起实施。

第1页

b、新《义务教育法》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第四章教师;第

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2、立法原则: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3、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新《义务教育法》面前,人人平等。

、新《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4

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5、新《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补充说明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6、地方各级政府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7、新《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8、新《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八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9、新《义务教育法》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0、新《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11、新《义务教育法》的第四亮点:第六章经费保障第四十二条: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12、法律责任:

a、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法第六章的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

第2页

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b、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

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c、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

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d、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三、小结:

已经过了半年时间,社会反响强烈,尤其新《义务教育法》自从2006年9月1

日起施行,

是西部贫困地区的学子们更得实惠,村民们逢人就说:这新的《义务教育法》

给咱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再也不必为孩子的学杂费而费心了。

当今世界,高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国家更是从“以人为本”的重要理念出发,

制定出了如此一部贴近民心的新《义务教育法》。我们学生,只有以更高、更强、

更远的眼光看待问题积极努力的加倍学习,珍惜每一分在学校的美好时光,才能以

知识完备和武装自己,在未来的信息化社会中让我们的祖国引领时代,这样,我们

的祖国才能走向欣欣向荣,我们的伟大祖国才能走向繁荣昌盛。

谢谢同学们

第3页

教育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6年6月29日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生 第三章学校 第四章教师 第五章教育教学 第六章经费保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学习义务教育法教案

普法教育《义务教育法》教案 目的:通过这次主题教育,使学生能够了解和知道新《义务教育法》的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过程: A. 资料查找:课前预先布置学生去查阅有关新《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资料,对它有所了解。 B.根据学生查找的资料,进行导入。 C.出示一些相关资料,内容具体如下: 1.《义务教育法》是什么时候出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2.《义务教育法》的内容:

(1)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2)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3)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4)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5)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 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学设计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使学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案例叙述,学生讨论发言导入本课: 学生杨某,15岁.学习较好,但贪慕虚荣,片面追求物质享受,常因没钱花而发愁.一天中午12点左右,他到某市201中学后巷,见该校某男生一人回家,就手持小刀威胁该男生,迫使其交出财物.勒索了该男生300元人民币,后被抓住.杨某的行为构成勒索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0天. 2、讨论明确:少年违法也判刑 二、理论讲解,法律是治国的工具. 以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 三、联系生活 1、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 管理法规》) 2、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5),民事侵权的行为 3、现身说法,谈谈自己的一件违法小事. 四,学法用法 1,小品表演: 情景一:星期六早上,王丽的爸妈有急事外出,留下一些钱让她自己安排两天的生活.王丽:"哦,太棒了!自由了!"她首先想到了去找同学玩,然而在王丽去找同学玩的路上,有一伙人拦住去路,威胁她交出钱来方可放过她,情急之中的王丽,会怎么对付这一场面呢 (讨论) 情景二: 近几天,王威感到非常苦恼,在放学的路上,总有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拦住他,向他索要钱物,并且威胁说,如果交不出钱来,就让他尝尝拳脚的厉害.王威把这事告诉了中学刚毕业的表哥.第二天,表哥带了几个同学,埋伏在路上,把那几个小"路霸"狠狠地揍了一顿,并且逼着他们交出了身上所有的钱. [讨论]王威错在哪里报复心理怎样产生的除了像王威那样直接受到伤害还有哪些情况容易使人萌发报复心理 情景三: 王丽在过往行人的帮助下躲过了坏人的抢劫,找同学玩的心情已经没有了,王丽想到去商场买些东西,可就在买好东西离开商场准备回家时,被几位店员拦住了,说她偷了商场的东西,要搜她随身携带的物品. 1、假如你是王丽,碰到了类似的遭遇,你会选择什么方式解决问题.(讨论) 2、看谁机灵 一天早上,在你去找同学玩的路上,有一伙人拦住去路,威胁你交出钱来方可放过你.情急之中的你,会选择怎么对付这一场面呢 (讨论) 3、,想一想:应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正确的使用方法 110 匪警报告案发地点及险情 119 火警报告火灾地点及险情 120 医疗急救报告病人地点及病情 122 交通事故报警报告事故现场及原因 4、总结:怎样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1)要依法自律. (2)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3)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义务教育法》主题班会教案

学习《义务教育法》主题班会教案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借助此次宣传和讲解工作,使学生们对《义务教育法》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过程与方法: 在大致了解的基础上,使学生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在学习《义务教育法》的同时,使学生们懂得和理解党的惠民政策光耀人心。 教学重点: 第二章学生 第七章法律责任 教学难点: 1.《义务教育法》的四大亮点; 2.规定的法律责任。 教学准备: PPT 教学过程: 一、导入语: 同学们,大家好! 多亏党的好政策,我们今天才能坐在这明亮宽敞的教室中,无忧无虑的学习,而且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进一步涉及到了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今天,让我们来深入细致的了解一下《义务教育法》的内容和现实意义。 二、学习《义务教育法》:

1.大致讲解《义务教育法》的概貌: a.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公布,并于2006年09月01日起实施。 b.《义务教育法》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第四章:教师;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2.立法原则: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3.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3.重点学习第二章:学生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

解读义务教育法

解读新义务教育法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亮点。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均衡发展体现在政府责任、经费保障、师资配置、教育督导、责任追究等各个方面。这是1986年制定的《义务教育法》中所没有的。这一变化意味着什么?它将对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有着怎样的意义和影响?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要求采取哪些举措来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应注意抓好哪些重点工作?日前,记者带着这一连串的问题,采访了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和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杨进。 义务教育公平是最基本的公平 张力认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关注义务教育均衡,有其强烈的现实针对性。20年来,义务教育在全球有了显著进展,170多个国家通过立法和宣布政策实施义务教育,虽然年限不同,但都是为了保障学龄儿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尤其是从1990年开始的全民教育运动,更使这样属于国家行为的教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和联手推进的行动。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义务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普九”如期实现。这些变化表明,我们对保障公民基本受教育权利等方面的认识与实践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大家迫切感觉到,当义务教育普及到一定程度后,机会公平和均衡程度将会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优先解决的是让孩子有学上的问题,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关注的是让孩子接受什么质量的教育:是差距大的教育还是区域内相对均衡的教育?国际和国内背景这些变化,都必然使得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特别关注均衡发展。 尽管近年来我国各地义务教育都有了新发展,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仍存在明显的教育不均衡现象。对于这种现象,杨进认为,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本来就不平衡,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加之改革开放以后至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上实际采取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取向,因此形成了基础教育的城乡不均衡、区域不均衡、校际不均衡等,而且这种不均衡在一些地方和有些方面还有扩大的趋势,已经严重影响了义务教育的公平性,这成为当前基础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 因此,杨进认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真正树立起公平观念和均衡发展的理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障所有少年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为教育公平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还是和谐社会的实现途径。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型事业,是纯公共产品,尽管义务教育的直接受益人是个人,但关系到民族的素质和国家的命运,关系到社会公平的实现,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义务教育的公平是最基本的公平。 均衡与否成为检验政府责任是否到位的重要指标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制定了哪些确保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对这个问题,杨进结合具体条款为记者作了阐释: 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标准化、规范化,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师资的均衡配置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方面。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在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以及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方面,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明确通过各种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第十二条作出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第四十七条也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同时第四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杨进说,可以看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定是相当明确、相当全面的。 “从《义务教育法》修订的过程中,有个基本的价值取向--更加均衡地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张力说,“这必然会涵盖经费投入、教师配置、办学条件、校长、督导等各方面。”“需要着重指出的是,第二十二条

义务教育法学习教案

《义务教育法》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借助此次宣传和讲解工作,使学生们对《义务教育法》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过程与方法: 在大致了解的基础上,使学生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在学习《义务教育法》的同时,使学生们懂得和理解党的惠民政策光耀人心。 教学重点: 《义务教育法》的四大亮点: 1、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第二十八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3、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第四十二条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教学难点: 1、《义务教育法》的四大亮点; 2、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教学准备: 1、《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单。 2、PPT 课时: 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导入语: 同学们,大家好! 多亏党的好政策,我们今天才能坐在这明亮宽敞的教室中,无忧无虑的学习,而且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进一步涉及到了我们的学习和生活,而今天,我们所要尽的义务是只要来学校学习,仅此而已。大家说:“好不好”!今天,让我们来深入细致的了解一下《义务教育法》的内容和现实意义。 分发《义务教育法》宣传单。 二、学习《义务教育法》: 1、大致讲解《义务教育法》的概貌: a、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公布,并于2006年09月01日起实施。 b、《义务教育法》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第四章教师;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2、立法原则: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3、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今年9月施行等11则-2019年精选文档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今年9月施行等11则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今年9月施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部法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核心内容,强调政府应当承担的出资义务,旨在保障农村贫困地区孩子享受九年免费义务教育。这是现行《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将令近1.8亿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受益。 (摘自2006年6月30日中国新闻网) 新《义务教育法》七大亮点 第一,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第二,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这样一个保障机制首先体现在义务教育的投人上。 第三,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 第四,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新法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比如说,“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

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第五,新法还进一步推动实施素质教育,明确了义务教育的质量要求。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 第六,新法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作出新的明确的规定。 第七,新法对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作出专门的规定。 (摘自2006年6月30日《中国青年报》) 教育部要求保留边远山区村小学 教育部在日前发出的《关于实事求是地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须保留必要的小学和教学点,并积极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确定小学生的就学路程,并作出明确规定;对确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入学难、群众反映强烈,而寄宿制学校建设不能满足需求的,要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在《通知》中,教育部提出,对低学龄儿童上学道路偏远,交通不便的,要保留、改建一批小学或教学点。对学龄儿童少,学生居住相对分散的,要采取合校分班、走教送教和普及推广教学光盘等方法,为低年级学生创造学习条件。 (盛荣强摘自2006年6月13日《新华每日电讯》) 我国将建立残疾人教育助学金制度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小学优秀班级主题班会教案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一、活动目的: 1、使学生加强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 2、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3、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意识,自觉的遵纪守法,做合格小公民。 二、活动形式:通过案例分析增强学生遵纪守法观念。 三、活动准备: 1、准备有关的法律知识材料。 2、收集有关遵纪守法的案例。 四、活动过程: 1、主持人讲话: 同学们!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要和规章制度打交道,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园”。也就是说,我们的生活只有遵守一系列的规矩才能有条有理,完善和谐。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全体公民都能做到遵纪守法,我们就能在一个文明美好的环境里快乐地学习,健康地成长。今天我们召开“遵纪守法”主题班会,目的就是让我们从小学做自觉遵纪守法的小公民,长大后当个合格的公民。 2、了解法律知识: (1)主持人:法律就是一定的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从小知法、守法,对同学们来说非常重要。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首先要懂法。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了,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自身的利益。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2)“我懂法”知识竞赛: 主持人:为了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全体同学课下收集了不少材料。我提议让我们开展一个“我懂法”知识竞赛,看看哪些同学是我们班的小小法学家。 ①竞赛以南北排双方打擂台的形式开展。 ②竞赛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必答题,答对加10分,答错不扣分;第二部分是抢答题,等主持人说开始之后,再举手。 1、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周岁的公民。 A、12 B、 14 C、16 D、18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 A、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B、监护职责和照管职责 C、教育义务 D、培养义务 3、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A、教育管理 B、监护 C、看管约束 D、安全教育 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引导未成年人进行()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A、有利于提高学习成绩 B、有益身心健康 C、有利于开发智力 D、有利于身体发育 5、学校不得在()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A、危及未成年人身安全、健康 B、简陋 C、临时搭建 D、豪华 6、学校周边()范围内不得开设网吧、游戏厅。 A、100米 B、200米 C、300米 D、500米 7、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 A、发育和成长 B、安全和健康 C、生活和教育 D、兴趣和爱好

《九年义务教育法》解读

《九年义务教育法》解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通过,于2006年9月1日正式施行。新法共分8章63条,与1986年的旧法相比,法规条文在数量上是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3倍多,在内容上基本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总则部分对《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重要概念、基本原则做了基本的法律规定,然后分“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第四章教师”、“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分别对义务教育各方面进行了法律规定。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对旧义务教育法的全面修订和更新,有着本质的区别,在许多方面有重大的突破,将在相当时间内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起到规范保障和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把保障受教育者的权利作为立法的根本出发点 受教育权是现代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必须予以保障。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当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这一规定非常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的素质。立法依据是宪法、教育法。这一规定反映了义务教育法立法的本质。比较而言,1986年义务教育法第一条提出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就显得宽泛而不明确。所以,新法体现了《义务教育法》的立法本质。 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强制性、义务性、免费性、公益性、平等性。 强制性。强制性是义务教育的最典型特征。这种强制,既是对学生而言,也是对国家而言。非义务教育则不是强迫的,而是选择性的,自愿的。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特别突出了这种强制性。 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二款:“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这里特别突出了义务教育是所有儿童、少年“必

义务教育法教案

学习《教育法》教案

教学内容 日本发展历史经验: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欧美工业国,在经济比较困难的条件下,他们于1872年颁布了第一个新学制,开始普 及义务教育,近100年来,国豕的教育一直走在经济发展的前面。即使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在经济处于全面朋溃的年月,也没有忽视教育优先的冋题。如今, 日本后来居上,经济实力仅次于美国。从20世纪初到70年代,就工业生产的增长 而言,美国、意大利分别增长了14倍和17倍,而日本则超过了150倍。日本经济 的“起飞期”是在本世纪50年代末,而日本教育的“飞跃期”是却在1885~1897 年间,早于经济起飞70多年。 四、我国义务教育的涵义、特点和意义 1含义 “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特点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国家性的特点。 3、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意义 (1)实施义务教育,是强国富民,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2)实施义务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各类专门人才成长的奠基工程。(3)实施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 五、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一)义务教育的目的 目的: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 设(第一条)。 (二)义务教育的步骤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的制度 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第二条) 2?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 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

法制主题班会教案(共7篇)

篇一: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使学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案例叙述,学生讨论发言导入本课: 学生杨某,15岁.学习较好,但贪慕虚荣,片面追求物质享受,常因没钱花而发愁.一天中午12点左右,他到某市201中学后巷,见该校某男生一人回家,就手持小刀威胁该男生,迫使其交出财物.勒索了该男生300元人民币,后被抓住.杨某的行为构成勒索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0天. 2、讨论明确:少年违法也判刑 二、理论讲解,法律是治国的工具. 以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 三、联系生活 1,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 管理法规》) 2,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5),民事侵权的行为 3,现身说法,谈谈自己的一件违法小事. 四,学法用法 1,小品表演: 情景一:星期六早上,王丽的爸妈有急事外出,留下一些钱让她自己安排两天的生活.王丽:哦,太棒了!自由了!她首先想到了去找同学玩,然而在王丽去找同学玩的路上,有一伙人拦住去路,威胁她交出钱来方可放过她,情急之中的王丽,会怎么对付这一场面呢 (讨论) 情景二: 近几天,王威感到非常苦恼,在放学的路上,总有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拦住他,向他索要钱物,并且威胁说,如果交不出钱来,就让他尝尝拳脚的厉害.王威把这事告诉了中学刚毕业的表哥.第二天,表哥带了几个同学,埋伏在路上,把那几个小路霸狠狠地揍了一顿,并且逼着他们交出了身上所有的钱. [讨论]王威错在哪里报复心理怎样产生的除了像王威那样直接受到伤害还有哪些情况容易使人萌发报复心理 情景三: 王丽在过往行人的帮助下躲过了坏人的抢劫,找同学玩的心情已经没有了,王丽想到去商场买些东西,可就在买好东西离开商场准备回家时,被几位店员拦住了,说她偷了商场的东西,要搜她随身携带的物品.假如你是王丽,碰到了类似的遭遇,你会选择什么方式解决问题.(讨论) 2、看谁机灵

义务教育法主题班会教案

学习《义务教育法》主题班会 活动目标: 1、使学生知道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能够从国家强制性、普遍性和免费性三个方面初步分析义务教育的特征。 2、通过分析图片、文字、录像等材料,让学生知道我国为什么要实行九年义务制教育,通过联系当地义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让学生知道法律保障义务教育的普及,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通过依法施教事例的分析,帮助学生进一步认识我国法律在保障共面受教育权方面的作用,由此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联系社会上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事例,增强学生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活动过程 一、投影:丹阳经济实力在江苏处于中等偏上水平,教育发展却跃入全省先进行列。“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在丹阳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市委、市政府把教育现代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乡镇财税体制改革后,很多乡镇坚持教育发展的目标不变,投入不减。近两年来,用于学 校基本建设和内部设施的总投入达到 2.16亿元。1997年丹阳市被评为全“双基” 教育先进县(市)、江苏省教育先进县(市)。如今在丹阳,乡镇与乡镇、学校与学校,你追我赶,不甘落后。 问:丹阳市的乡镇由过去比办企业到现在比办学校这一深刻的变化,给我们什么启示?(设计此问题的目的: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在温故中引出新内容。)给我们的启示是: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正强烈地呼唤着人才素质的现代化;而现代化的人才培训,必须领先教育的现代化。丹阳正是从本乡镇经济和社会的实际出发,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这一实际,通过教育现代化 的实施,来拉动乡镇经济现代化建设。 二、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板书) 1.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板书请同学们看投影: 材料一:原国家教委制定的《关于在九十年代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实施意见》中,确定到2000年,在占全国总人口85%左右的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左右,在校生达到5500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在校生达到1.35亿。我国是一个12亿人口的大国,各地区的情况千差万别,实现上述目标要分三步走:1996年累计在总人口 45流右地区“普九” ;1998年累计在总人口65流右地区“普九”;到2000年累计在总人口85%^右地区“普九”。 材料二:据统计,1996年全国已有52%勺人口地区“普九”,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实践入学率分别达到98.8%和82.4%;在校生分别为1.36亿人和5000 万人。提问: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学生回答,教师归纳)材料一:说明我国目前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材料二:说明1996年已经超额完成“普九”任务,“普九”工作进展顺利。 (1)义务教育的含义。 (2)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原因 (3)义务教育的特征 请同学们看投影: 材料一:1996年,辽宁丹东市第31中学的学生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多达50

知法守法主题班会教案5篇

知法守法主题班会教案5篇 社会要和谐,法律支妙招。人人都学法,法规心中晓,处处都守法,犯罪何处找,遇事会用法,问题解决了,自觉宣传法,大家开口笑。法制宣传日,愿大家携手法律,生活美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知法守法主题班会教案5篇,欢迎大家阅读,仅供参考! 知法守法主题班会1 一、班会课设想: 由于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而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经常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了校规校纪。在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也很淡薄。由于缺少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伤害时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所以召开本次主题班会,教育青少年要知法懂法,更要学会用法,争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二、教学目的 1、通过看视频、演小品等形式引起同学们对一些法律常识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视。 2、通过本次班会活动,使同学们了解一些基本的交通规则及并逐步形成自觉遵守学校日常行为规范的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重点内容 1、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遵守交通法规。 2、组织各种违法行为的教育案例,增强遵守校规校纪的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教学方法 讨论法案例法情景剧表演 五、课前准备 1、让同学们收集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知识、交通事故的新闻。组织学生排演小品、学唱歌曲、挖掘班级才艺展示的学生。 2、选好及训练班会主持。 3、制作ppt课件。 六、教学过程 1、通过小品展示学习法律至少得重要性。

2、看交通安全的视频进行法律、安全常识问题抢答,班级学生展示小快板《做个守法的好少年》。 3、联系实际,探讨身边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寻找解决的对策。 4、班级宣誓,争做知法懂法合格中学生。 5、班主任寄语。 6、合唱班歌。 知法守法主题班会2 教育目标: 1.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预防青少年犯罪, 3.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 方式和方法: 学生主持,加以学生表演等形式 一、身边的法律(班长主持开场) 1.案例一: 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2.学生谈感想、讲身边的事情 3.请学生指出所知的违法行为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 4.国家的有关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_、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

新义务教育法解读

新《义务教育法》解读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回应了教育投入、教育均衡、免收学杂费、教育乱收费等热点问题,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现行《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备受瞩目。现解读如下: 一、《义务教育法》修订历程 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3年,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376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修改《义务教育法》的议案。2004年6月《义务教育法》形成修订稿,报送国务院审议。2006年2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审议。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修订草案进行分组审议。于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义务教育法》。 二、为什么要修改《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立我国实施9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已经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经费

投入逐年增长,政府为主的经费渠道趋于明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适应义务教育的需要,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对过去成功的经验需要总结吸纳,对新出现的问题要加以解决。20年来,义务教育在发展中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比如,学生上学难上学贵、经费投入不足、城乡教育差别大等,这些新情况都要通过法律解决。《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促进义务教育不断发展的过程,修订《义务教育法》就是为了不断地把党和国家制定的新政策,把人民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反映到法律中来。 三、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了义务教育的三大特征和呈现的几大亮点。 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了“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对农村而言,从今年到明年要全部免除学费、杂费,但对城市而言,这还需要一个过程。要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就涉及到很大的财政问题。现在国家就是要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

(完整word版)义务教育法教案

义务教育法教案 一、我国义务教育的涵义、特点和意义 1含义 “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特点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国家性的特点。(112页) 3、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意义 (1)实施义务教育,是强国富民,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2)实施义务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各类专门人才成长的奠基工程。(3)实施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 二、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一)义务教育的目的 目的: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一条)。 (二)义务教育的步骤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的制度 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第二条) 2.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 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 学制:“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

(四)义务教育的对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第五条) 对于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1、义务教育的保障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四条) 2.义务教育的学校设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3.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并实行助学金制度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第十条) 学校违规收费,教师应予抵制,不应执行。教师更不得向学生自行收费、收礼。河南省某县某镇某小学五年级班主任李某,在一年的时间内,以各种名义收取全班63名学生押金,摊派款等共计3000多元,后被全班学生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责令其退还全部违法收费,学校也给予他行政处分,调离了岗位。 三、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是受法律保障的。《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根据其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人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教育法》第18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40条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范文精选2020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范文精选2020 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火海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是关于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范文精选2020,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你们。 法制主题班会教案篇一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让意外伤害远离我们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 2、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会场布置】 1、用幻灯片打出标题。 2、将教室座位布置成矩形,让学生面对面地交流,有利于学生尽情地发表自己的感想。 【教学形式】 学生主持,由具体案例铺开,让学生参与讨论,发言,相互交流感想和学习体会。 【教学手段】 小组讨论,个别发言,教师总结。 【教学流程】 一、案例引出: 主持人宣读案例: 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二、学生讨论: (用幻灯片打出问题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

学生:我认为甲是不小心把乙碰下去的,不是故意的,所以不能算是违法; 学生:不对,如果说甲不违法的话,那乙的受伤岂不是没有人负责了吗? 学生:我也认为不应该因为不是故意的,就不违法,那这样的话,打伤了人,只要说不是故意的,不都可以逃脱法律了吗? 学生:我觉得虽说甲不是故意推乙下去的,但他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所以他是违法行为。 学生:我想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法律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伤害了他人的合法的人身权利,并且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程度,就会构成违法,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 老师: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比如两人开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伤害,不是违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坏了,达到伤残的程度,那他就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严重受伤,显然违法了。 主持人:乙经医院的全力抢救,虽然脱离了危险,但仍被医疗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我再请问同学们:(用幻灯片打出问题2:甲违反了什么法?) 学生:他犯了伤害罪。 学生:他的行为造成了乙的严重受伤,所以他侵犯了乙的人身权利。 法制主题班会教案篇二 1、通过这次班会活动,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 2、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增强青少年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意识,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 活动过程: 一、班主任讲话: 同学们,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行行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们准备了这次以《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主题班会,在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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