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舞蹈的形式美和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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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舞蹈的形式美和意蕴

作者:戴金叶

来源:《文艺生活·文艺理论》2010年第01期

摘要:舞蹈源于人类内心最本质的情感抒发,所以它不但具有形式上美感,更加具有意蕴的深度。单一的形体表现已经不是舞蹈所追求的目标,而其中所展现出来的内涵和情感才是舞蹈的

真谛。

关键词:舞蹈;形式美;意蕴

中图分类号:J70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0)01-0027-01

舞蹈是人体的动作艺术,是净化心灵的一股泉水,是表现人们最激动的情感产物。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不断提高,我国的舞蹈艺术也得到了空前的繁荣和发展。现今,从我国能见到的舞蹈风格和流派上看大体可归纳为四种舞蹈,即: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及新创作舞蹈。这些舞蹈的表现形式在不断增多,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内容广度、深度在不断加强。但无论是形式上的丰富,还是意蕴上的深远,都是为了给观众们带来更美的视觉享受。

舞蹈的外在形式,是一种直观可感的舞蹈动态美,是按照舞蹈艺术的规律性和目的性的发展所创造出来能够传情达意,状物抒情的人体动作语言的美。它存在于时、空,作用于视、听。包括舞台上一切有形的要素,如:线条、节奏、服装、舞美、音乐、动作等一切能够传达给观众的直接感觉都可以称之为是舞蹈的外在形式。

普列汉诺夫曾说:“谁要是认为可以‘为了思想’而牺牲形式,他就不再是一个艺术家,即使他从前曾经是艺术家。”这话今天看来还是对的。在舞蹈创作中要重视舞蹈艺术形式美,是由舞蹈艺术自身的特性所决定。舞蹈和其他艺术一样,都是以各自的形式来反映社会生活,文学以文字和语言作为表现手段,美术以线条和色彩作为表现手段,舞蹈则是以人的身体动作作为主要表现工具。然而,舞蹈又有其自身的艺术特性。它是通过直观感、富有审美价值、动态的人体来传情

达意,状物抒情的,如果这些动态不生动、不新颖、平淡无奇,那就推动不了这门艺术独立存在的价值。我们可以说人的身体动作是舞蹈的主要表现手段,但并不是所有动作都能称之为舞蹈。

只有那些能够集中而鲜明地表现人物的思想感情和生活内容的动作,经过舞蹈家的提炼、美化,形成一种有节奏、有规律的运动形态之后才能被称作舞蹈。

事实上,古往今来的许多舞蹈家和学者都十分重视舞蹈的形式美,《乐律全书·书律》中指出:“乐舞之妙,在乎进退屈伸、离合变态,若非变态,则舞不神。”曾在国内风靡一时的独舞《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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